公司职工考核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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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管理,规范总公司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对各部门人员日常的考核,考核对象为总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为强化管理,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四条考核内容(100分,每分值5元)。
一、公司日常管理规定执行情况(20分)。
二、公司会议、学习参加情况(20分)。
三、本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60分)。
第五条考核标准。
一、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迟到、早退,也未向办公室或部门领导请假的,每发生一人次扣2分;工作时间外出办事,未向办公室或部门领导请假的,每发生一人次扣2 分。
二、未向办公室领导请假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会议和学习的,每人次扣5分。
三、未按照本部门工作计划完成工作的(非主观原因除外),每未完成一件工作扣 10 分。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五、无故旷工的职工,每旷工1日扣10分;连续旷工3日的,扣除本月奖金。
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职工,受到行政处分。
第六条考核依据。
一、职工日常工作根据各部室每月的考勤表及办公室每月2~3 次的抽查情况汇总后作为一项考核依据。
二、根据每次召开会议、学习的记录考核职工参加会议、学习的情况。
三、根据每季度各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每季度各部门的工作小结的情况考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四、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部门责任人的依据。
五、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临时性检查的结果作为考核各部门和职工个人的依据。
六、对于受违纪、违法处分的个人,处理结果作为考核职工的依据。
第七条考核奖励方式。
一、由办公室印制考勤表,每日由各部室专人负责对本部室人员登记,每月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抽查,部室主任签字后交办公室。
二、印制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表,每季度由各部门如实填写工作完成情况,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办公室。
三、由办公室对各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季度对各部门进行一
次考评、通报,核发奖金。
四、职工奖金按照考核结果在次季第一个月发放。
第八条总公司年终按照部门每季得分平均后,评出一个优秀集体给予奖励。
部门得分=部门所属职工得分之和÷部门职工人数
第九条总公司年终按照个人每月平均得分,评出一名优秀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总公司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一次性奖励100 元,同时折合分值给予加分。
第十一条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的,奖励 200 元;在区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的奖励 100元,同时折合分值给予加分。
第十二条每月根据评定情况,得分最低者为末位,并扣除当月奖金 600元,第二个月仍为末位扣除当月奖金 600元,第三个月仍为末位,扣除三个月奖金 1800元,连续三个月末位除扣上述奖金外,实行末位淘汰,按下岗对待,只发生活费(工资额的 50%),不发奖金。
第十三条被列入末位淘汰者,通过努力,经考评不再为末位,仍可参加评比奖励。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