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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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06年7月)

深圳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06年7月)

深圳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06年7月)第一篇:深圳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06年7月)为了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加快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和《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推动我市建筑业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我市“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支柱产业、打造建筑之都”的总体目标及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建筑“四节”为中心,以建筑节能节材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为保障,以示范工程和国际合作为先导,积极探索建设系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建设系统循环经济推进机制,转变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争当全市循环经济的排头兵。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

发展建设系统循环经济涉及建筑业、燃气业和建筑市场的方方面面,要充分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因素,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

要立足长远,抓住对行业发展影响大、资源消耗多、技术相对成熟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示范工程带动全面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

(二)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与“建设支柱产业、打造建筑之都”相结合的原则。

发展建设系统循环经济是实现“建设支柱产业、打造建筑之都”总体目标的必然要求,要切实转变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把建筑业建成绿色产业、环保产业;要普及建筑“四新”,推进节能节材,减少建筑能耗,建成绿色生态环保建筑,将城市做美做优。

(三)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并重的原则。

发展建设系统循环经济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要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前提,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和突破口。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六约北片区龙塘片区更新单元
67
龙岗区横岗街道
松柏社区老街更新单元
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胶城更新
68
龙岗区横岗街道
单元
69
龙岗区横岗街道
保安片区更新单元
70
龙岗区葵涌街道
土洋社区沙鱼涌更新单元
申报拆除重 建用地面积
(公顷)
申报单位
4.07
深圳市东方四队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红星经济发展 4.31
51
宝安区西乡街道
华宝饲料厂片区更新单元
52
宝安区西乡街道
骏业工业区更新单元
53
宝安区西乡街道
臣田国际汽车城更新单元
54
宝安区新安街道
华联新安片区更新单元
55
龙岗区布吉街道
禾坑肚耕作口公交站更新单元
56
龙岗区布吉街道
惠康路与中元路路口片区更新单元
57
龙岗区大鹏街道
金沙湾酒店更新单元
58
龙岗区横岗街道
2.57
耀骏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46
宝安区沙井街道
德普电子物流配送中心片区更新单元
1.75
深圳市德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
序号
区位
城市更新单元名称
47
宝安区松岗街道
东方四队片区更新单元
48
宝安区松岗街道
红星村北片区更新单元
49
宝安区松岗街道
红星村南片区更新单元50宝安区松街道沙浦工业区片区更新单元
1.63
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
1.52 6.29 12.03 4.27 5.10 18.64
深圳市深圳酒店有限公司 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九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向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制定《深圳市2006-2010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制定《深圳市2006-2010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制定《深圳市2006-2010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5.12.07•【字号】深卫发[2005]144号•【施行日期】2005.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制定《深圳市2006-2010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深卫发〔2005〕144号)各区卫生局:为加快我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的发展,科学规范地建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完善网络建设,扩大服务覆盖面,用二年时间达到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用五年时间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全市建成社区健康服务中心750家,覆盖服务人口750万人以上,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根据许宗衡市长、梁道行副市长的指示精神,现就制定2006-2010年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提出以下要求: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展社区健康服务,对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发展社区健康服务,是完善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基层预防保健网络建设,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固本强基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清无”成果的重要保证;是全面推进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基础。

各区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清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区分管领导亲自抓,由区卫生局牵头,联合民政、规划、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建设等部门,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各区2006-2010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SHENZHEN CITY (2009-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4)第四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19)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24)第一节 农用地保护 (24)第二节 优化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26)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8)第六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31)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增长 (31)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32)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34)第四节 建设用地清退 (37)第五节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38)第六节 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9)第七章 规划体系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3)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43)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管控 (44)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 (44)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48)第一节 土地整治 (48)第二节 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48)第三节 重大产业用地保障 (51)第四节 围填海开发 (51)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3)第一节 促进土地利用模式转型的政策措施 (53)第二节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56)第三节 推进土地资产资本管理 (59)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和技术支撑措施 (62)附表 (65)SHENZHEN CITY (2009-202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7.14
•【字号】深府[2006]124号
•【施行日期】2006.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年度实
施计划》的通知
(2006年7月14日深府〔2006〕124号)《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年度实施计划)已于2006年4月28日经市政府四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年度实施计划是我市2006年度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的重要依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共同对2006年度建设项目发挥指导作用。

二、我市2006年度全年新供应建设用地量控制在21.7平方公里,并重点消化已批未开工建设的闲置用地2.87平方公里,完成城中村改造0.6平方公里,完成旧工业区旧城改造1平方公里。

三、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公共配套和市政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实行市政府常务会备案制,由规划部门汇总有关土地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备案。

四、年度实施计划应坚持重大基础设施优先原则、重点地区优先发展原则、
产业引导与空间集聚原则、新增供应和存量挖潜并举原则,实现紧约束条件下的集约用地、节约用地。

五、市规划局要做好年度实施计划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年度实施计划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得以贯彻实施。

(具体内容请连接到深圳市规划局网站:)。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标,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 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市域绿地 系统。(此部分内容比较多,规定比较细, 说明深圳对于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的定位十 分明确,有兴趣的
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目标
• 1.严格控制自然岸线的占用,保全岸线生
态与景观资源的完整性和特殊性;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李佳林 王琦
• 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 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1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2
城市规模
3
城市空间结构
地效益达到4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工业 用地规模控制在220平方公里左右。
• 实施“促进主导产业,改进传统产业,扶
持创新产业”的工业发展策略,积极培育 战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和国际名牌产品, 提高重点产业链的完整性和产业根植性。
• 工业布局: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
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 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地约2.3平方公里,文化娱乐设施总用地 规模达到5.5平方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 文化设施用地人均约0.5平方米。
• 体育设施:规划期末新增体育用地约4.2
平方公里,体育设施总用地规模达到7平方 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达到 0.6平方米/人的配置标准。
7 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生态建设目标
学位供给规模达到100万个,高中阶段学位 供给规模达到20万个,高等教育学位供给 规模达到10万个以上。
•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期末新增医疗卫生用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府[2006]21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09.23【实施日期】2006.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2006年9月23日深府〔2006〕216号)《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近期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适应本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层次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满足本市不同收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本规划是落实《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对全市住房建设起着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深圳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六条市规划部门、国土房产部门每年应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和本规划的有关要求及年度住房需求的实际变化,提出包含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和各类住房建设的总量、结构及土地供应安排在内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以及图件。

第二章住房现状与需求第八条规划区内住房现状至2005年底,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为24537.18万平方米;其中,通过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方式建造住房(含政府兴建政策性住房)2460.01万平方米,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住房6262.77万平方米,通过其他方式建造住房(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15814.4万平方米。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
-2010)》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7.14
•【字号】深府[2006]123号
•【施行日期】2006.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
2010)》的通知
(2006年7月14日深府〔2006〕123号)《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近期建设规划)已于2006年4月28日经市政府四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近期建设规划是指导我市城市近期建设活动的依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共同发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

二、近期建设规划确定了我市近期重点开发和保护地区,对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及空间分布进行了安排,提出了用地结构优化和生态资源保护的措施,这些内容是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三、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重大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及其建设时序进行了安排,对我市近期重点项目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我市城市建设活动中应予遵照执行。

四、坚持紧约束条件下集约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通过自主创新和发展循
环经济,推进土地使用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集约转变,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五、市规划局要做好实施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原则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得以贯彻实施。

(具体内容请连接到深圳市规划局网站:)。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SHENZHEN CITY (2009-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4)第四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19)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26)第一节 农用地保护 (26)第二节 优化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28)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0)第六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33)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增长 (33)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34)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36)第四节 建设用地清退 (39)第五节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40)第六节 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1)第七章 规划体系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5)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45)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管控 (46)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 (46)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52)第一节 土地整治 (52)第二节 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52)第三节 重大产业用地保障 (55)第四节 围填海开发 (55)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7)第一节 促进土地利用模式转型的政策措施 (57)第二节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60)第三节 推进土地资产资本管理 (63)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和技术支撑措施 (66)附表 (69)SHENZHEN CITY (2009-2020)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开发一览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开发一览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一览表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
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7.标注“*”的项目属《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批准的历史遗留项目。

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深规土[2010]182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已报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深府〔2006〕216号)、《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深府〔2008〕133号)及建设部《关于请督促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函》(建办规函〔2007〕740号)的要求,编制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本年度计划”)。

第二条本年度计划按照以下指导思想编制:(一)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型购房需求;(二)进一步关注民生,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多层次、多渠道以及适度多元化的住房保障方式,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三)以规划实施为引导,结合本市资源和环境承载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确保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四)完善包括住房保障在内的住房公共政策,促进住房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居民居住质量。

第三条本年度计划是深圳市2010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结构、用地安排以及住房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在深圳市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

第四条本年度计划的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适用年限为2010年。

第五条本年度计划包括计划文本、附表及附图。

第六条本年度计划条文中,商品住房建设及用地指标为本计划的指导性内容,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用地指标为本计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计划实施与形势判断第七条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2009年,我市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1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30公顷;计划安排建设商品住房9.06万套,建筑面积81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2.57万套,建筑面积134.8万平方米。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8•【字号】深府[2007]114号•【施行日期】200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的通知(2007年5月18日深府〔2007〕114号) 《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实施标准化战略,是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发展趋势、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增创城市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发〔2006〕1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以下简称《纲要》)。

一、深圳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标准化在现代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标准化在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中占据着越来越突出的战略地位。

标准已经成为国际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以标准化手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给标准化带来的新挑战,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国际主要标准化组织纷纷出台了标准化发展战略,我国也即将制定发布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深圳以高新技术产业立市,又是外贸出口大市,其经济发展与国际市场息息相关,迫切需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带来的挑战。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深圳实现新时期城市发展目标、增创新优势的必然选择。

市委市政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在紧约束条件下加快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做出了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决策,实施标准化战略是实现这一宏伟发展目标的必然抉择和迫切要求。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发文字号】深规土[2010]197号【发布部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3.26【实施日期】2010.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深规土〔2010〕19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度计划》是我市2010年度建设项目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供应安排的重要依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共同对2010年度建设项目发挥指导作用。

市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年度计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其他各项计划应与《年度计划》相协调。

二、我市2010年度全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26.7平方公里。

其中,新供应用地为20.7平方公里,更新改造用地为6平方公里。

2010年度供应的土地必须在国家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或本计划确定的拟供应土地范围内。

凡涉及占用新增建设用地但未纳入本年度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的用地,原则上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三、《年度计划》实施应坚持重大基础设施优先原则、重点地区优先发展原则、产业引导与空间集聚原则、新增供应和存量挖潜并举原则,实现紧约束条件下的集约、节约用地,实现保民生、稳增长、调结构等年度发展目标。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当前政府重点工作,各区政府要严格按照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落实;市住房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计划实施保障机制。

五、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严禁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草案第1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促进城市发展转型,实现国际化城市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推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根本性转变。

2.提升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加强区域联系与合作,促进深圳与珠三角地区其它城市协调发展。

3.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进一步服务香港,支持香港发展。

在经贸、服务业、环保和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化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功能互补。

4.适应全球化和城市价值链重组的世界经济格局,推动深圳的产业结构向自主创新和高端服务业两个方向发展转型。

5.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人为本,提高全体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6.培育和强化城市文化特色,提高城市建设标准和环境质量,建设适宜居住和创业的城市。

7.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和宏观调控职能,统一规划、综合协调。

第3条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5.《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6.《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4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其中: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第5条城市规划区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深圳市全部行政辖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6区,面积为1952.84平方公里。

第6条本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7条本规划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深府办[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深府办〔201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一)实施《总体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对深圳发展的战略要求。

《批复》明确“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并要求深圳继续改革开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总体规划》是全面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

《总体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施《总体规划》,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进而实现以城市发展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以城市现代化提升产业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转型、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

《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以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实施《总体规划》,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模式,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城市发展单元等手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破解城市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将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批复》精神,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20•【字号】深府办[2005]139号•【施行日期】2005.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139号)《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5年10月20日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工作方案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是指导未来5年城市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发挥合力,共同做好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统筹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对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作用,高效配置空间资源,建设“节约型城市”,在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突出强调提高城市发展能力,为建设“效益深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规划保障。

(二)充分体现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特性。

致力于营造城市活力,改善城市面貌,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一步推进国际化城市的建设。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特区内外协调发展。

主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与合作,扩大城市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四)注重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性。

将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和实施手段,加强对各项具体开发建设行为的统筹与调控,以此促进近期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

(五)加强规划组织与协调。

强调其在空间上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配合,注重对其它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在空间上的统筹,引导政府有限的公共投资形成合力,发挥公共投资集聚效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0•【字号】深府[2006]64号•【施行日期】200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的通知(2006年4月20日深府〔2006〕64号) 《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为加快推动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在紧约束条件下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我市“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任务,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加大发展理念、法制、政策、体制机制、产业、文化创新,建设一批高起点、见效快、生态效益明显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构建资源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一)自主创新,勇于实践。

发展循环经济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和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变革,要充分调动各种创新要素,密切联系实际,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发展循环经济要立足长远,抓住对全市经济发展影响大、资源消耗多、产业关联高、技术成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采取有力措施,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

(三)企业主体,市场引导。

发展循环经济要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保障循环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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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总体目标,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强对近期城市建设的指导与统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层次规划的要求,以区域协调、社会和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对城市近期发展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共同承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深圳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四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附件。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条文中黑体字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目标与策略第七条近期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紧约束条件下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益、社会服务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提高,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第八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790平方公里以内。

第九条深化区域合作,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力1、积极推动深港跨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拓展两地在科技研发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打造深港创新圈,促进城市功能的互补和融合。

2、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性交通网络的建设,贯通与东莞、惠州等相邻城市的交通设施衔接,开展在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方面的合作,加强与珠江西岸城市的联系。

3、主动参与和融入“泛珠三角”合作框架,强化区域交通枢纽和对外开放门户的地位,加强资源能源方面的合作,依托区域产业梯度转移机制,拓展城市经济发展腹地。

第十条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特区外的建设标准与水平1、深化落实组团分区规划,加强对特区外土地利用的集中管理和空间统筹力度,促进空间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2、强力推进若干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地区建设,带动特区外城市功能的全面提升。

3、以轨道交通带动土地的高标准开发,严格执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高水平规划建设特区外各类配套设施。

第十一条实施“两增一减”策略,实现用地结构优化1、从严控制新增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90平方公里。

其中,新供应建设用地75平方公里,消化存量用地15平方公里。

新增用地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以及重大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益。

2、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提供新的增长空间。

规划期内,更新改造35至45平方公里。

加快旧工业区升级改造,积极引导中心城区和重要干道沿线旧工业区的功能置换,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城市更新促进用地结构调整。

3、实施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清退工作。

规划期内,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建设用地8平方公里。

严厉查处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重点拆除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廊道内的旧工业厂房,恢复生态功能。

第十二条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集约发展1、完善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园区的规划布局,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集聚基地建设,清理整合零散工业用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建设控制标准,促进集约利用。

2、优化物流园区布局,创新物流发展模式,推动“区港联动”建设;加强物流运输平台、信息平台和其它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物流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3、完善金融、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布局,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特色商业的集聚发展;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提供文化产业发展空间,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和城市文化氛围。

第十三条推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1、完善多层次多功能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充实完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健全公共服务设施门类;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准的大型文化体育设施。

2、构筑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大力推进铁路、机场、港口、口岸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和高快速路网的建设,加强特区外的各类主干道和支路网建设,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

3、构建高效安全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构建安全可靠的资源能源供应系统,完善维持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气等供应设施,加强保障城市安全的综合防灾设施建设,推进提升城市环境水平的污水处理与环卫设施建设。

4、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积极开发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推进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广各种资源的节约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第十四条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创建环境优美的滨海生态城市1、深化推进生态建设。

严守基本生态控制线,大力保护东部大鹏半岛自然生态环境;新建一批森林(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继续落实生态公益林和生态风景林建设;加强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建设,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加强滨海地区开发管理。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岸线自然景观保护,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合理规划生产与生活岸线,保留滨海公共空间,塑造滨海城市景观特色。

3、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治理,系统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实现城市水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建设与管理并重,有效控制大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各种环境污染;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面貌。

第三章行动与计划第十五条四类重点地区1、重点开发地区重点开发地区是拥有良好的用地条件和设施支撑、以新开发活动为主、对促进新城建设和城市整体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地区。

(1)龙华新城:依托深圳新客站、国家铁路和轨道4、5号线的建设,将龙华二线拓展区建设成为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综合服务的现代化新城区。

(2)体育新城:高标准建设市大运中心,初步建成集体育、教育、居住、商业文化、旅游休闲于一体的体育新城。

(3)光明新城:加快建设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推动光明老城区改造和新中心区开发,完善各类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示范作用的生态新城。

(4)东部新城:加强大工业区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完善交通和生活配套设施,高标准建设产业与综合服务功能协调发展的东部工业新城。

2、重点改善地区重点改善地区是以整理和改善为主、对提升城市功能有重要作用的地区。

(1)宝安机场地区:加快机场二跑道和新航站楼建设,完善周边交通设施,调整周边用地功能,提升区域交通枢纽地位,促进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

(2)盐田港地区:推进港口扩建和后方陆域的改造整合,完善疏港交通体系,推动“区港联动”的实施,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

(3)平湖物流园地区:加快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进行土地整理和用地功能置换,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建成现代综合物流园区。

(4)龙岗轨道3号线节点地区:结合深惠公路改造和轨道3号线建设,对轨道沿线节点进行更新改造,提升建设水平。

(5)罗湖—上步中心地区:改善人民南和华强北两个片区的交通微循环和步行系统,完善市政设施,重塑公共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商业功能。

3、重点生态恢复地区重点生态恢复地区是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状生态破坏严重、急需进行生态恢复以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地区。

(1)铁岗-西丽-石岩水库地区: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清拆工作,遏止毁林种果和陡坡种果行为,开展退果还林,继续进行采石取土整治和无林地的造林绿化,完善截污管网,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

(2)沙井-松岗、公明-松岗、福永、平湖-观澜、布吉、龙岗、坪山-龙岗和坪山-坑梓等八条生态绿廊地区:逐步进行建设用地清退,结合公园建设、公益林建设、河流综合整治、绿化缓冲带建设等方式,大力进行生态恢复。

4、重点储备控制地区重点储备控制地区是发展潜力大、可建设用地较为集中、需加强用地储备和开发控制的地区。

(1)前海湾地区:定位为城市西部新的生产性服务中心,近期重点储备宝安中心广场以南、桂庙路至新城大道之间的用地。

(2)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定位为未来高端制造业园区,近期重点储备福园二路以西用地。

(3)大鹏半岛旅游控制区:定位为国际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近期重点储备新大-龙岐湾、西冲、东冲、迭福等地区未开发用地。

第十六条跨界合作计划1、完成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杭福深客运专线厦深段、深圳新客站、集装箱中心站等“两站两线”建设;推进沿江高速公路等其它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与东莞、惠州等地干线路网的对接;实施机场飞行区和航站区扩建工程,推进盐田港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盐田港西港区扩建工程和东港区一期工程,大铲湾集装箱码头一、二期工程和蛇口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以及铜鼓航道工程,促进机场、港口与香港的联动发展;完成西部通道口岸、福田口岸的建设,推动莲塘口岸、南澳旅游口岸的建设;加强珠江跨江通道、大外环(东莞境内部分)等大型区域交通设施建设的前期研究与协调。

2、开展水资源、能源方面的区域合作。

进一步拓展境外水源,实施东部供水水源二期工程和东江下矶角供水枢纽工程,做好西江引水工程前期研究,与周边地区合作建设大型调蓄水库工程;加快“西电东送”工程建设,提高城市能源保障能力。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

与东莞、惠州合作,开展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河流综合治理;与香港合作,推进深圳河治理和深圳湾、大鹏湾水环境监测项目;与香港、澳门及珠江三角洲城市合作开展区域大气环境监测、治理工作。

4、推动跨界土地合作开发。

推进深港边境地区开发的前期研究工作;引导体育新城、东部新城和东莞、惠州相邻地区的联动发展;与惠州、河源等地合作,引导产业转移,建设异地产业园区和农业基地。

5、促进深港两地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共建“深港创新圈”。

以市高新区和大学城为主要依托,加强同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积极引进香港中介服务机构,依托香港的国际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改善高科技产业发展环境,营造创新氛围。

第十七条园区建设与整合计划1、加强市区级重点工业园区的建设。

近期重点建设市高新区、大工业区、光明高新区、龙华-观澜-坂雪岗高新区、宝龙-碧岭高新区、观澜汽车电子工业园区和坝光精细化工园区。

工业用地供应向重点园区倾斜,原则上不安排零散工业用地开发。

2、推进传统产业集聚基地的建设。

特区内建设水贝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特区外推动汽车电子、内衣、模具、钟表、服装、现代家电、家具、新型自行车等产业集聚基地的建设,并以集聚基地为依托,整合公明马山头、合水口、玉律、龙华大浪、布吉甘李和下李朗等传统工业区,带动传统产业的效益提升。

3、实施旧工业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置换。

近期完成旧工业区升级改造15至20平方公里、功能置换10平方公里。

特区内对蛇口、彩田、泰然、天安、水贝、莲塘等旧工业园区进行产业升级改造,对梅林、华侨城、八卦岭、南油、沙头角等旧工业区进行功能置换,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空间;特区外结合重点园区开发、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和传统工业区整合,对零散工业区和工业用地进行升级改造,对布吉、龙华、横岗、西乡、龙岗中心城、宝安中心区等中心城区以及广深公路、深惠公路沿线的旧工业区进行功能置换,鼓励发展城市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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