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电子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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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电子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电子工业企业财会税费

【发文字号】粤经信电政函[2012]120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4.24

【实施日期】2012.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电子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需求调查

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电政函〔2012〕1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信息化(电子政务)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在《关于支持云浮市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的请示》(云府〔2011〕46号)文件上的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电子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制订科学、先进、适用的建设方案,我委现拟组织开展全省电子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需求问卷调查工作,了解各级政府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对日常灾备的需求,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请各地级以上市信息化(电子政务)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积极组织本地各级部门认真填写调查需求和建议,省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填写本部

门调查需求和建议。调查需求和建议请填写在《广东省电子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需求调查表》(电子表格可在http:///电子政务栏目中下载)上,并请于5月11日前报送我委。

附件:广东省电子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建设需求调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广东省电子政务数据(容灾备份)中心

建设需求调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报日期: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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