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的思考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1)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1)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
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
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
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54.6%。
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
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
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
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构成中,用于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而用于缩小地区差距的数额又偏小。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思考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思考□叶凌鸿(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福州350003)摘要: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有效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目前,转移支付制度发展仍存在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不健全、资金分配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省级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统一管理办法缺失等制约因素,亟须加快推进转移支付专项立法,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强中央对建立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指导,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基层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分税制;转移支付;均衡财力中图分类号:F8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740(2021)03-0022-05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沿革1994年我国财政分税制改革前,财政体制中并无转移支付概念,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建立,但财政体制中中央对地方的体制补助、结算补助和专项补助等都属于转移支付范畴,此类补助作为行政分配的一种形式,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1994年分税制建立之初,由于中央财力有限,未能建立转移支付制度,仅先行建立税收返还制度。
1995年,在分税制改革进行一年后,中央财力有所改善,中央开始构建转移支付制度。
(一)1995-2009年,转移支付制度初步建立和规范阶段1.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实施阶段。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权逐渐集中,地方则陆续出现了较严重的纵向财政失衡。
同时,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地方政府间仍存在较为严重的横向财政失衡。
为了更好地促进财政均衡,深化分税制改革,在保留了税收返还制度的基础上,1995年财政部颁布实施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
经过数次修改之后,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1999)》规定,“采用相对规范的方法,进行有限的转移支付,逐步向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靠拢”。
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分析及思考
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分析及思考【摘要】转移支付制度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机制,并提出完善的建议和措施。
介绍了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性和研究目的。
然后,分析了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机制,包括:资金过度集中、缺乏透明度和监督等。
接着,提出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和措施,如加强层级授权、优化资金分配机制等。
探讨了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效果及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未来发展方向包括拓展资金来源、提高使用效率等。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关键词】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分析、问题、机制、建议、改革、效果、国家发展、发展方向、总结1. 引言1.1 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性转移支付制度是国家财政管理中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通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一定财政资源,以支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财政关系。
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地区经济均衡发展:通过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可以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财政支持,促进其经济发展,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实现地区经济均衡发展。
2. 保障基本民生需求: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帮助地方政府提供基本民生服务,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保障全国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3. 促进政府管理能力提升:通过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可以要求地方政府按照一定要求和标准管理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促进地方政府管理能力和效率的提升。
4.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增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与沟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全国各地区的共同发展。
转移支付制度在国家财政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府管理能力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分析当前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明确转移支付制度的机制和运行方式,提出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法和途径,以及具体的建议和优化方案。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作者:高立来源:《财经界》2012年第06期财政转移支付是调节中央与地方、不同地方之间财政支出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财政部门的界定,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实现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而专项转移支付则具有各自特定的用途。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问题目前,财政转移支付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转移支付体系的结构仍不合理,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过高,不利于均等化效果的发挥。
2010年,中央财政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112.06亿元,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52%。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仍不显著。
一方面,一般性转移支付包含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9个细项,种类繁多,不利于各自之间协调,影响了均等化效果的发挥。
另一方面,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完全以公式化计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占比较低,且均衡性转移支付所依据标准收入与标准支出的测算公式及决策程序还不够公开透明,影响了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在资金分配、资金监管方面问题仍然很多。
一方面,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额的确定仍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办法,而且存在多头审批的现象,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比较大,分配过程不透明,容易滋生“跑部钱进”等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统一建立起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管体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很低,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二、如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强化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现阶段,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依据因素法采用公式化计算的典型代表。
在财政部公布《2011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之后,其计算公式再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已基本符合财政转移支付设计中的简单易行原则。
但是,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计算办法仍然存在缺陷,其核心问题就是对标准财政收支的测算,有待进一步升级。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进行一定数量的资金划拨,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种政策工具。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为了解
决地方财力不足、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
下面将从加强政策引导、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要加强政策引导,确保转移支付真正用于改善公共服务。
一方面,要制定明确的转移支付政策目标和指标,将中央转移支付与地方履行
公共服务职责挂钩,激发地方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核转移支付
项目,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果的达到。
同时,要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及时评估政策的有效性和改进方向。
最后,要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监督体系,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与规范。
一方面,要加强转移支付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公众对转移支付的知
情度,促使地方政府加强内部管理和问责。
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资金
监控制度,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加强对转移支付使用情
况的检查和审计,对不合规的使用行为及时追责。
总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举措。
通
过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和建立监督体系,可以确保转移支付
资金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同时,也要加强地方自身能力
建设,提高财力自主性和责任感,才能真正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目标。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财政转移支付体系(Fiscal Transfer Payment System)是指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提供转移支付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一体系旨在实现地区间的财政均衡,促进地方发展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为了使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更加完善,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包括地方财力、人均财政收入、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指标。
这样可以通过评估指标的变化来判断地方财政需求,并为财政转移支付的具体金额和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应该有明确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方式、标准等内容。
这样可以避免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确保转移支付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第三,加强财政监管和资金使用的审计。
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应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风险问题,确保财政转移支付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鼓励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创新性。
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中,应该逐步增加地方财政自主决策的空间,鼓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财政决策和财政创新。
这样可以提高地方财政的有效性和适应性,进一步增强地方发展的活力。
最后,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财政转移支付涉及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和透明。
因此,应加强财政转移支付信息的公开,让公众了解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和结果,并鼓励公众参与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和评价。
综上所述,为了使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更加完善,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加强财政监管和资金使用的审计、鼓励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创新性,以及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实现地区间财政均衡和促进地方发展的目标。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几点建议(一)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几点建议(一)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立法建议内容提要:肇始于1994年分税制和1995年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改革,至今已届10年。
纵观我国当前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可谓有得有失。
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税体制的平稳运行;但另一方面,财政管理体制不可避免地带有过渡性,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弊端,与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转移支付制度有较大差距。
要改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推进立法是当务之急。
在公共财政的各个重要环节中,我国已对预决算和政府采购进行了立法规范,然而财政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任何制度在缺乏相关制度配合的情况下都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由于转移支付立法的缺失,当前我国财政运行中“敞口预算、预决算两张皮”等混乱现象成为始终难以克服的症结,也使《预算法》难以得到很好的遵守,这种局面的长期存在是不可想象的。
一、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及存在的问题从1994年起,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开始逐步进行改革,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之初,采取了与原包干体制双轨并行逐步过渡的方法,转移支付的主要方式有:一般性补助范畴,体制补助与上解;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专项拨款;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年终结算补助与上解。
从总体来看,我国现行的这套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然是一种新老体制同时并存的混合型分税制财政体制,这种方式是不够科学、不够规范的,主要表现在:(一)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去向安排缺乏监督。
较大比例的财政转移支付在资金拨付到各部委之后就进入失控状态,当前大量存在着挤占、挪用、截留、沉淀现象,其共同的特点是让国家受损害而使部门获利。
可以说,财政部门只管拨款、不问资金使用去向的现象,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
(二)一般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合理,均等化作用有限。
一般转移支付是无条件的拨款,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我国转移支付中的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结算补助都具有一般补助的性质。
加强和改进我区财政监督的思考
日益扩 大 的财政 监督职 责范 围和越 来越 多 的财 政监督对 象 , 要求财政 监督机构 必须借 助于 网络监 督 来实现监督效率 的提高和监督内容的全面均衡 。通过 反馈 及 时 、 覆盖 全面 、 反映真 实 的财政 监督信 息 网络 机 制 的运 作 , 实现财政 监督 关 口前移 , 挥财 政监 督 发 的预警功能 , 促进财政监督的有效实施。
作用 , 加快“ 三化” 建设 , 增强地方经济发展活力。
( ) 一 步提 高 财政 资金 使 用 效 率 。财政 资 金 的 二 进 供 求 缺 口从 来 就 是财 政 分 配 领 域 的主 要 矛 盾 , 突 出 其
下转移支付补 助力度 的不断加大 , ( ) 县 市 维持 基本运 转 的保障水平 不断提高 。特别 是在党 中央 、 国务院 的 关怀下 , 在全国1省市 的无私援助下 , 9 新疆各县( 也 市) 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我们要紧紧围绕提 升县 ( ) 造血能力 ” 究相 关财政政策 , 市 的“ 研 支持县 ( ) 市 跨 越式发展 。
立 . 观 上 要 求 财 政 监 督 工 作 不 能 仅 仅 局 限 于 事 后 突 客
个 中心 目标 。即以 “ 共财 政支 出运 行 的安 全 公
与 效 益 ” 中 心 目标 , 是 有 利 于 中 心 目标 实 现 的 财 为 凡
政监督都 是切实可行 的 , 违背了这 一中心 目标 的 日 而 常财政监督都是没有意义的。 两条监控路线 。一是从资金使用单位到国库支付 中心再 到财政部 门和预 算单 位到预 算单 位 主管部 门 再到财政 部门的逐级 申报监 控路线 , 在此 申报过程 中 财政 监督机 构介入其 中进 行预审 , 体现 出 日常监管 机 制的事前监督作用 ; 二是从 财政部门 到国库 集 中支付 中心再 到资金使 用单位 和财政 部 门到预 算单 位主 管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财政转移支付是我国各级政府之间进行资源调配和负担分担的一种重要手段和制度安排。
然而,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资金分配不公、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监管机制不健全等。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着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
一方面,财政转移支付中心地区相对富裕,经济发展水平高,而相对贫困的地区则面临资金短缺;另一方面,部分地区之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差距过大。
对策为解决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自然资源禀赋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2. 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使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都能够了解到具体的资金分配情况,促进公众对资金分配公平性的监督作用。
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普遍较低。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着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导致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浪费和滥用的问题。
对策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资金滥用和浪费行为,并追究相应责任。
2. 引导地方政府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经济结构调整、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着监管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监督和评估不够完善。
对策为完善监管机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力。
构建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构建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应注意的问题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文 英 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应当具备“四化”1.弹性化。
不能把对一地的补助搞成定额或定率及定额递增的办法,避免固化中央政府的支出结构。
因此,我国应减少或逐步取消目前中央对地方的“定额补助”形式。
2.公式化。
把目前的基数法改为因素计分法,这样将有利于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
3.法制化。
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应从立法形式加以确定。
许多国家通过预算法规定政府拨款的原则、标准、用途、依法行事。
法制化要求转移支付从预算的收支测算、编制、审批、执行和决策等各个环节都要规定严格的司法程序,还要建立监督体系。
4.制度化。
应注意权责的划分和落实,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专项拨款补助应强化资金管理,责任落实,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平衡地方预算。
二、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应当具备“四大功能”1.保障功能。
通过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保障各地区各级政权组织具有正常施政所需的财力基础。
2.配置功能。
针对市场调节作用薄弱或失效的环节,配合国家专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实施,促进各地区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3.激励功能。
防止挫伤先进地区的发展积极性,避免落后地区安于现状,坐享其成。
4.救济功能。
帮助受灾地区恢复生产,迅速发展经济。
三、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应防止“四种负效应”1.被动效应。
地方政府的预算安排相对被动,当转移支付总量不充足,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地方难以控制效果。
2.弱机效应。
由于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区均等”效应,因而可能弱化一些吃补贴的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3.攀比效应。
容易引起地方政府为争取中央补助金而相互攀比,讨价还价。
4.刚性效应。
转移支付的补贴规模一般能增不能减,无论经济萧条还是繁荣,支付总量难以下降。
四、确立我国转移支付的目标、形式和规模,设立专门机构我国转移支付的目标应当是弥补地方收支差额,确保整个国家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实现中央政府的财政再分配功能。
对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对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8.30•【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对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8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共有50人次发言。
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规定,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着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兜牢兜实民生和“三保”底线,为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家充分肯定国务院的报告,积极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认为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建议务实中肯,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
大家强调,要在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与财政体制相匹配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升转移支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转移支付在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继续推进中央与地方、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各地方实际财力,综合考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常住人口规模等,科学合理设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配套资金比例,促进地方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推进税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优化税制结构,不断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快建立现代税收制度。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应积极发挥地方能动性,推动一些地方摒弃“等靠要”消极思想,增强地方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做大做强地方税源财源,减少地方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过度依赖。
二、优化转移支付制度顶层设计有些出席人员指出,应加强财政转移支付顶层设计,根据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方向、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变动情况,统筹谋划、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或特定行业或群体提供的一种财政支持。
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是指规定财政转移支付的相关政策、程序和机制的体系。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贫困地区改善、实现整体社会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建立统一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和标准。
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应当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贫困程度、人口规模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标准,确保支付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程序,确保支付资金的及时到位。
其次,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
应建立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同时,建立监督机构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第三,推进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经济发展衔接。
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
同时,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地方财政运作和资金使用的能力。
第四,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管理。
应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具体目标,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效果。
同时,建立评价体系,定期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
第五,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率和公正性。
应确保财政转移支付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支付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要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的腐败和滥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贫困地区、实现社会经济平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此,需要加强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完善监管机制,提高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衔接,加强目标管理,提高支付的效率和公正性。
只有建立一个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才能实现财政转移支付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过程中,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一、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1、法规制度和文件依据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
一是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法定预算,预算管理不完整。
由于下级地方政府在年初编制财政预算时无法全面掌握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和种类,导致预算编制不完整。
当上级补助下达后,有的地方因年初预算未反映上级专项补助,在决算报告中也不反映这项资金,致使决算编报不真实。
二是监督检查依据不健全。
如一些地方政府用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搞“政绩工程”,转移支付资金投资效益差的问题较为突出,而与此相对应的监督办法相对滞后,审计监督还存在制度盲区。
2、转移支付资金在途时间较长。
转移资金支付的方式是通过各级财政层层拨付,由于资金在途时间长,使得转移支付资金在各级政府间被长时间停留和占用,有的资金在途时间长达3个多月,直接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3、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现象时有发生。
如有的地方财政在接到上级财政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后,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有的一些靠财政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生存的贫困乡镇政府,用转移支付资金偿还历年欠债等。
4、转移支付资金缺少检查监督和管理。
一是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忽视这项资金管理,对事先申请转移支付资金的项目评估失误,论证不足,审批不严;有的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位后未坚持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户核算,使有限的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财政部门对这项资金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工作缺乏检查监督。
二、审计的主要方法1、查清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种类,促使预算编报完整。
审计时,要全面查清上级补助地方支出的规模种类,与地方支出预算的变动情况和预决算的报告情况对比,提出可行建议和办法,使下级财政编报预算和决算的完整。
2、查清审计项目支出的去向,促使项目设置更加合理。
审计时,要重点延伸项目支出,看其项目是否适当,有无虚假立项和对立项论证不足、论证失误等导致项目效益低下等问题,审查资金去向是否合理、用途是否正确、效益是否明显。
推动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基于监管局的视角
推动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基于监管局的视角荫张晓东揖摘要铱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是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力量袁通过不断深化职能转型袁促进财政尧财务尧会计监管有机融合袁有力地推动了财会监督体系建设遥本文以监管局的视角袁梳理了天津监管局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的做法袁如坚持系统思维尧结果导向袁努力打造全覆盖尧全流程尧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袁通过聚焦专项检查尧做好日常监管尧加强结果运用尧深化协同联动等袁内强基础尧外聚合力袁有力地提升了监管质效遥然而袁当前监管局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在法规体系尧监管力量尧部门配合等方面还面临诸多困难袁基于此袁本文提出抓好野三保冶尧债务等重点领域监管袁完善新发展理念考核体系袁加强信息化水平袁健全部门协同机制袁推动法规体系建设等建议袁以期推动财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袁提升财会监督整体效能遥揖关键词铱财会监督监管局监管体系中办尧国办印发的叶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曳渊以下简称叶意见曳冤要求袁要构建党统一领导尧全面覆盖尧横向协同尧纵向联动尧权威高效的财会监督体系遥各地监管局作为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力量袁积极推进职能转型袁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袁为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遥其中袁天津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尧结果导向尧系统思维袁紧紧围绕财政核心职能和中心工作袁树立野大监督冶理念袁努力打造全覆盖尧全流程尧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袁通过野突出监管点尧串好监管线尧形成监管环袁织密监管网冶袁内强基础尧外聚合力袁聚焦财政经济运行分析尧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尧债务和金融尧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管职能袁系统整合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尧财经纪律与市场经济秩序尧行业协会与中介机构尧审计质量与会计信息质量等不同领域的财会监督要求袁着力加强各项监管工作的协同联动袁促进财政尧财务尧会计监督的有机融合袁推动了财会监督体系建设袁促进财会监督效能不断提升遥一尧坚持系统观念袁不断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渊一冤突出监管重点袁高质量做好专项检查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袁围绕中心工作袁敢于打大仗尧打硬仗袁举全局之力高效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尧部党组交办的重大专项监督检查任务袁取得较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遥一是打破处室壁垒袁抽调精锐力量遥在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尧隐性债务核查尧楼堂馆所专项整治尧预算执行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项工作中袁班子成员坚持靠前指挥袁抽调各处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袁特别是给青年干部压担子袁组建青年党员突击队遥如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时袁以监督指导市尧区两级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袁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袁组建4个工作小组袁分别深入重点区袁抽查复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遥二是做实查前摸底袁精心制订方案遥比如袁开展会计监督专项检查工作中袁在检查某事务所的准备期就调取了该所当年全部41家上市公司年报基础资料并进行全面分析研判袁最终确定调卷检查的上市公司8家袁涉及资产总额达5629亿元袁覆盖率达到61%遥密切关注市场监管动态和社会热点焦点袁如某集团债务违约事件爆发后袁重点调取该集团年报审计资料袁明确以货币资金调查为核心袁以主要流动资产的延伸复查为协助的工作思路袁重点选取了母公司及13家主要子公司货币资金底稿进行检查袁调查金额186亿元遥三是做好查前培训袁规范检查流程遥针对专项检查内容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袁总结近年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袁交流探讨监管方法和查核手段袁同时还系统梳理相关领域近年来制定的政策性文件遥并对检查中的关键步骤进行讲解袁规范检查行为袁降低检查风险遥四是强化检查纪律袁发挥支部作用遥在专项检查中成立临时党支部袁坚持向临时党支部派出纪检员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袁在外出检查期间严把廉政监督关袁确保检查工作和廉政工作双丰收遥渊二冤完善监管链条袁不断深化日常监管一是立体画像精准监管遥动态监督地方基层财政运行状况袁督促筑牢兜实野三保冶底线遥在野每周动态监测+每月收支分析+每季专题调研冶的监控分析机制基础上袁进一步从财政收入质量与可持续性尧支出保障能力尧债务风险防范能力等3个方面分级建立了25个评估指标袁科学设置分值和评分标准袁对市本级及各区财政管理状况进行野立体画像冶袁精准客观反映财政运行特别是野三保冶保障的风险隐患遥二是创新审核审批方法遥为提升预决算编制审核尧银行账户审核质效袁探索建立了事前告知机制遥事前下发申报资料野明白纸冶袁方便预算单位按需准备资料遥同时建立野登记卡冶制度袁准确记录资料类别尧送达时间等信息袁保证资料完整性和审核及时性遥另外袁通过预算监管一体化系统尧直达资金系统尧业务沟通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袁强化日常监控袁提升沟通效率遥三是深入现场开展核查遥将深入现场袁掌握第一手资料作为重要的工作方法袁深入财政困难地区核查教师工资保障情况袁奔波于田间地头袁了解农业保险政策落地情况袁赶赴企业一线袁核查工作流程袁盘点相关物品遥四是做实基础资料数据库遥针对财政经济运行分析尧中央驻津单位监管尧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等袁建立基础数据库遥全面搜集天津市各级财政历年收支情况袁针对财政运行情况建立多项指标袁多维度进行记录遥完善全市200余家中央驻津单位的人员尧资产尧预决算等基础信息遥建立全市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尧注册会计师基础信息库袁探索建立全市上市公司尧重点国有企业相关资料信息库遥五是调查研究服务地方发展遥连续多年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调研袁为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尧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做出应有贡献袁研究成果多次入选财政部的叶财税改革纵论曳等遥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使用情况调研袁从全市层面了解专项债券使用成效情况袁深入了解当前专项债券发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袁为地方优化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遥渊三冤构建监管闭环袁发挥监督整改问责协同效应坚持查问题尧抓整改尧促管理协同推进袁督促地方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袁使监督检查效力最大化尧持续化遥一是提升野改冶的效力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袁通过专题材料尧监管专报等多种形式向财政部和市政府进行反馈袁得到高度重视和多次重要批示袁进一步推动地方转变思想尧提高认识袁增强整改主动性积极性袁做到即知即改尧立行立改遥二是强化野罚冶的震慑遥与地方纪委监委密切沟通袁加大典型违规问题处罚力度袁切实起到震慑作用遥三是压实野管冶的责任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袁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尧线上视频辅导尧现场政策宣讲等方式袁推动和督促地方压实主体责任尧完善管理机制遥近年来袁市级财政相继制定完善了资金专户管理和偿债备付金制度遥渊四冤织密监管网络袁发挥部门内外监管合力一是建立合作机制遥与金融监管局尧证监局尧地方金融管理局等监管部门建立横向联合监管机制袁签订野协作备忘录冶袁推进财会监督和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曰与农委尧交委尧教委尧人社尧医保尧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纵向协调联动机制袁在审核审批尧执行监控尧绩效评价等工作中凝聚共识尧同向发力遥二是加强部门间互动遥与天津市财政局建立会商工作机制袁连续三年在年初召开工作对接会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袁在资料报送尧信息共享尧成果运用等方面达成共识遥同时袁选派财政尧税务部门优秀干部来局内挂职学习袁促进了部门间的交流合作遥三是建立数据报送制度遥与全市16区建立财政数据月报机制袁重点对野三保冶保障困难尧债务风险较高尧财政平衡压力较大地区加强分析监测遥与市财政尧税务尧统计尧电力等多部门形成制度化的信息数据交流机制遥四是加强局内处室间交流遥在局内网搭建交流专栏袁各处室不定期上传监管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遥定期开展青年理论小组学习交流袁分享思想和业务工作遥每周五开展包括业务论坛在内的多种活动袁请各处室轮流介绍各自业务遥通过上述多种形式袁为各处室开展监管合作打下坚实基础遥二尧当前构建财会监督体系面临的矛盾渊一冤财会监督检查环节要求严格与处理环节相对宽松的矛盾叶会计法曳等法律法规长期未予修订袁其惩罚标准过低袁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财会监督工作的需要遥相关人员被检查出问题时袁往往以对政策理解不清为由来推卸责任袁希望减轻处罚遥目前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曳对部分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较为原则袁地方处理时自由裁量权较大袁有时会存在尺度把握不当的情况遥个别地区对挪用资金等管理问题袁只是通过批评教育尧约谈等方式处理曰对地方无预算尧超预算列支经费等问题袁主要是强调加强整改遥造成有些问题屡禁不止尧屡查屡犯遥渊二冤财会监督力量有限与理想监管愿景之间的矛盾一是运用信息化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遥当前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日常监控和专项检查等方面仍显滞后袁很多检查工作仍依赖于人工查账等方式袁监督的覆盖面尧准确性尧效率效果都受制约袁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现象依然存在遥目前使用的多个监控系统大多为单机版袁内容数据均需要地方部门手工录入袁影响数据时效性遥个别系统的功能设计与实际工作需求相比尚不完全匹配袁比如系统内常常存在几百条预警信息提醒袁但核实后确认问题的信息却较少遥二是监管重点范围需逐步扩大遥目前袁部分问题对财政经济稳定运行影响较大袁还需逐步纳入监管局重点工作范围遥如袁如何推动融资平台规范融资袁切实防范财政尧金融风险等方面袁还需作为今后重点关注的问题遥渊三冤部门间监督标准不一尧信息分割与高效协同监管的矛盾不同的监督部门受自身规定影响袁对部门间合作有不同的要求袁既需要垂直部门的协同袁还需要当地政府的协同袁无疑增加了沟通的难度遥如在获取一些信息时袁某些垂直部门或地方部门往往需要上级部门或政府批准后袁才能对外提供遥有些数据在正式发布后实际成为后置信息袁再进行分析袁则形成无效数据遥此外袁部门间信息化系统共享机制及平台建设不完善袁没有形成监督数据一网共享袁互相沟通往往需一事一议袁函来函往遥三尧原因分析渊一冤遵守财经纪律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一是财会监督立法权威性不高遥目前尚未出台一部系统规定财会监督的单行法律遥如袁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曳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袁法律效力层级较低袁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领域中的一般性规定袁实践中袁还需上位法的支持遥二是对部门间的沟通配合机制保障不足遥现有的部门法规袁对需要协同配合的方面袁规定往往缺失或是过于原则袁缺乏协同监督的范围尧程序尧手段尧绩效考评等方面的细化要求遥三是公务人员约束机制有待加强遥现行法规对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处罚处分较轻袁难以起到警示作用遥同时袁需进一步落实好如何依据党内法规惩治违反财会监督相关规定的问题遥渊二冤部分基层需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一方面基层面对近年来的财政尧经济复杂情况袁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重视袁提前规划尧主动作为不够遥个别基层领导为追求政绩袁依然存在通过举债推行短期见效大项目或依赖土地财政发展的惯性思维遥另一方面基层调动资源有限袁面对发展尧稳定等多重管理目标袁能采取的办法不多遥同时袁上级对部分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袁部分违规人员存在侥幸心理遥面对财政经济运行困难袁个别基层在野收不抵支冶的情况下袁通过上级超调资金尧挪用专项债券和转移支付资金等实现当年预算收支平衡袁将已实际发生的部分刚性支出通过暂付款科目挂账袁导致新增暂付款规模大幅上升遥渊三冤财会监督队伍建设需持续加强叶意见曳的出台对做好新形势下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袁也对财会监督人才有了更大需求遥各地监管局随着职能转型不断深入袁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遥部分重点专项工作往往需要从外部借调同志参与其中遥同时袁部分监管局干部年龄整体偏大袁知识结构相对老化袁缺乏精通会计尧金融尧信息化等专业人才袁也影响了财会监督工作成效遥四尧构建财会监督体系的建议监管局要深入学习贯彻叶意见曳精神袁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袁优化财会监督工作方法袁切实履行好监督主责袁协调好其他各类主体袁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遥渊一冤聚焦监管主责主业袁抓好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一是集中力量袁聚焦重点领域袁切实防范风险遥加强对地方野三保冶方面的风险监测袁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袁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袁助力地方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遥二是持续推进袁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遥保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连续性袁逐步扩大范围和深度遥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袁提升检查效果遥宣政策尧查问题尧抓整改尧促管理协同推进遥通过闭环管理袁使监督检查效力最大化尧持续化袁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遥渊二冤深化财政运行监测袁助力地方构建系列财政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在开展财政运行分析野立体画像冶的基础上袁结合绩效管理方法袁助力地方完整尧准确尧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袁推动地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袁将财源建设情况尧财政收入稳定性尧对上级财政依赖程度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尧是否违反财经纪律等纳入考核指标袁并合理分配考核权重遥对能够扎实培育税源尧推动产业转型尧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袁做好正面激励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遥渊三冤提升信息化水平袁打造财会监督铁军通过数字赋能信息化监管遥一是加强硬件建设袁降低信息获取成本遥以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契机袁参与探索搭建财会监督综合系统平台袁申请开放相关数据信息的权限遥同时袁积极与税务尧金融等多部门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互联共享遥二是加强专业培训袁提升监管人员信息化水平遥开展系统操作演示尧数据库基础知识等培训袁树立运用信息化开展工作的理念袁提升实际操作能力袁培养一批信息化方面的行家里手遥渊四冤积极履职尽责袁充分发挥协同监管合力充分发挥监管局作为派驻机构袁扎根地方的优势袁推动中央与地方之间尧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袁实现同题共答尧同频共振尧同向发力遥一方面袁监管局要加强与部内司局的沟通对接袁提高工作交流主动性和积极性袁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请教遥另一方面袁监管局要进一步推动与地方财政尧审计尧证监等协同联动袁定期对监管和审计发现的情况问题进行会商共研袁确保对政策尺度把握一致袁共同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遥渊五冤开展调查研究袁推动修订财会监督相关法规深入调查研究袁推动完善法规体系建设遥围绕法律法规执行的堵点难点袁梳理形成典型案例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袁为修订叶会计法曳叶注册会计师法曳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曳等法律法规积极建言献策遥同时袁结合日常监管袁探索研究制定一部中国特色的叶财政法曳或叶财会监督实施条例曳的可行性遥此外袁积极参与制定落实法规体系的配套细则遥通过各项操作规程和工作手册等袁提高检查的规范性水平遥姻渊作者单位院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冤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参考文献[1]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现代财政监督研究[M].北京院经济科学出版社袁2017.[2]福建监管局.关于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的思考要要要基于52家中央单位问卷调查分析[EB/OL].渊2021-10-14冤./dcyj/202110/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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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当前,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如何改革财政税收体制,以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加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是税收管理制度的核心,关系到税收的征纳、收缴、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亟待加强。
其中,重点是推进税务机关改革和减轻企业负担。
具体措施如下:1. 强化税务机关的职能和作用。
应建立“一体两翼”的税务机关组织结构,聚焦纳税人的服务和监管,并统筹做好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的制定。
同时,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纳税效率,打造更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
2. 减轻企业负担。
应完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税收征管政策,降低它们的税收负担。
此外,应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度设计,积极推进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占比低的小微企业的生存能力。
二、深入推进地方财权和税权的改革地方财权是指中央和地方在财政收支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改革它是深化财政税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当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地方财权过于集中、中央特设资金过多等。
我们需要加强地方财权的推进,具体措施如下:1. 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包括:合理分担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责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税收分配制度等。
此外,还需要加强地方财政管理的信息化,保持财政安全,满足数据化、智能化发展的需求。
2. 提高地方财政自主权。
建立反垄断和竞争机制、优化公共服务供应、创新地方融资方式等。
在完善土地财政机制的同时,探索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新路径,让地方财政更好地管理、调配和利用资源。
三、加强财政资源管理与利用效率财政资源是国家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是财政税制安排的核心。
当前,财政资源管理存在利用效率低下、浪费现象严重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财政资源管理改革,具体措施如下:1. 创新财政资源管理体制。
关于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财政预算管理是政府政策意向的方向盘,是关乎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近些年来,财政预算管理制度问题凸显,对项目预算管理不清,造成了政府经济大量损失,因而对财政预算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就尤为重要。
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低下,问题层出不穷,因而必须通过加强财政预算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对财政预算作出合理详细的规划。
改革财政预算管理机制,对于深化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一、财政预算管理中的问题(一)财政管理混乱,财权和支出划分不够科学,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
随着近些年来拨款方式的多样化,转移方式变得丰富,对转移支付的管理跟不上时代变化,难以满足当前的财政预算管理。
财政预算管理存在支出划分不够清晰,相关预算支出没有及时算清,项目审批过于简单,许多账目没有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导致部分预算没有得到有效监管。
业务流程不够完善,核算业务、记账业务管理混乱,财政预算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沟通不足,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上与银行之间没有详细的对账。
预算管理的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导致管理机构对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社会大众难以有效参与,同时加大了产生腐败的风险。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过度侧重于预算目标,质量要求低。
预算编制对信息材料掌握不充分,导致安排预算时会考虑不周全,项目资金过多或过少,资金分配情况不明确,管理权力分散混乱,甚至产生了重复安排等工作失误。
预算编制只重视增量,忽视存量,通过改革提高存量,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但却出现了存量停滞不前的状况,存量改革举步维艰,导致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单一,政府刚性支出增多,加重负担。
预算编制缺乏数据信息,对预算收入范围不明确,在资金实际运作中存在灰色地带。
有多资金没有被划入预算管理范围,导致部分部门打“擦边球”,预算管理范围不明确。
管理欠缺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难以按照详细法规进行预算安排,导致预算难以如期拨款。
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及思考
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及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教育资源也存在差异。
为了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我国实施了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通过向各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补助,来弥补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造成的财政困难,保障城乡学校的基本运行。
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教育差距,促进了教育公平。
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资金分配不均匀、审批程序复杂、监管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部分地区教育资源仍然不足,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
我们需要对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以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推动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2000字】1.2 问题定义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问题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我们需要明确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
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为了缩小地区间教育经费投入差距,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通过财政调剂等方式向教育资金相对匮乏、教育事业相对滞后的地区提供财政支持,以保障所有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我们要关注问题的核心,即在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转移支付的不足、使用效率低下、资金分配不公等方面。
这些问题会影响到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对于农村地区教育改善和城市地区教育提升都会造成一定的困扰。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进步,保障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目标。
2. 正文2.1 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现状我国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现状是指在我国实行的城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下,各级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向农村地区拨款以保障农村的义务教育事业。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问题研究----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构成、弊端及其建议【摘要】: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制度是我国财政法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的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之间的无偿转移。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上普遍推行的财政管理方式,其目的在于解决一个国家各级政府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之间的结构性失衡。
该制度自实施以来也取得了很大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该制度至今仍存在着很多缺陷。
正确认识,评价该制度,有利于我们将税收等国家财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
它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也是世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践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政策工具。
它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能够转移和调节区域收入,从而直接调整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状况。
转移支付是政府把以税收形式筹集上来的一部分财政资金转移到社会福利和财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上,以便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构成1.税收返还。
其计算公式为:Tt=Tt-1(1+0.3R)。
其中T为第T年的税收返还额,R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增长率。
中央政府以1993年为基期年,以地方净上划收入额,即消费税的100%加上增值税的75%减去中央下划收入,作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基数,以确保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低于1993年的收入水平。
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各地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两税”每增长1%,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并以环比方式逐年递增,也就是在新增“两税”收入中,中央政府分享70%,地方政府分享30%.如果地方上划中央收入达不到核定基数,中央按实际收入数返还。
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思考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做好财会监督要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法律体系、构建协同框架、嵌入财政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等多个方面深入研究,协同推进。
一、主动谋划,提高财会监督思想认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财会监督应当坚定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来推动党内监督。
二是增强政治意识。
要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
在财会监督工作中坚持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增强财会监督人员的政治性和职业操守,让财会监督服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助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发挥。
三是围绕国之大者。
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发,制定财会监督的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二、健全制度,推进财会监督法治建设一是完善财会监督法规体系。
以现有的《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逐步构建完善的财会监督法规体系,从法律层面上明确财政部门的主责地位,财会监督的职责权限、目标定位、监督内容、监督机制、监督手段等,使财会监督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全面梳理修订财会监督法规。
梳理修订各项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出台《财会监督工作条例》。
明确更加细化、具体的财会监督工作操作规程,使财会监督在法律法规及制度层面形成紧密相连的法规制度链条。
三是构建财会监督问责追究机制。
明确对违纪违法行为性质及后果的法律责任界定,进一步增强财会监督执法的威慑力,扩大财会监督的正向外部效果。
三、形成合力,构建财会监督协同框架一是强化上下联动。
发挥财政部的牵头协调作用和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做到“上下一盘棋财政部统一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顶层设计,牵头组织制定财会监督工作规划,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年度监督工作重点,注意发挥各地监管局的就地就近优势,跟踪了解各地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升财会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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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的思考
财政转移支付是各级政府间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或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再分配。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对于进一步加快规范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的进程,促进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的意义
1、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由于目前的财政资金转移没有考虑到当地政府的财政能力或税收潜力,忽略了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和自主性目标,在使用方向和分配程度上存在着薄弱环节,客观上需要建立起健全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经济宏观调控的有效杠杆作用。
2、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是增强中央政府调控力度的需要。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使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得到提高。
为此,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用"看得见的手"去驾驭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适度控制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不仅有利于中央权威的增强,同时为贯彻中央宏观经济政策、提高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创造了必要条件。
中央政府可通过带有附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约束规范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实现最佳支出效益。
3、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是建立高效、廉洁财政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其中就包括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已被实践证明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之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尽快
建立监督体系,而监督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提高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率和运作机制,而且可以增强财政部门的转移支付的透明度,从财政部门源头消除腐败的重要举措。
二、现行财政转移制度监督体系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996年,财政部制定的《过渡转移支付办法》,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供了指导性工作思路,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
按照均等化的目标和规范化的要求,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监督环节上存在以下明显问题。
1、财政转移支付监督的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转移支付形式单一,注重纵向分配,未形成规范的横向均衡机制,难以从制度上抑制地区间贫富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
二是用于均等化财力过低,而用于体制补助、专项补助的资金偏多,均等化资金过少,均衡力度不够,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三是一般转移支付中真正用于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数额偏小,而为保持原体制地方既得利益和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使得均衡公共服务的能力减弱。
财政转移支付结构的合理空间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转移支付监督结构的合理程度。
我国地区间财政资金的横向转移一直是通过中央政府集中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实现的,由于监督方式的单调性,在转移支付的规模上,缺乏科学的比例和有效的增长机制;由于监督工作的片面性,在转移支付的分配上,未形成规范的分配制度,造成与政府间的预算的不同步;由于监督体系指标的缺陷性,在转移支付的计算上,带有较浓的困难补助色彩,约束性较弱;由于监督手段的滞后性,一般目的财政转移支付与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的分工和协调不
够,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
2、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力度不够。
现阶段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监督主要由地方政府通过高层监督和审计来完成,存在以下弊端。
一是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地区间的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基本没有触动。
二是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绝大多数进入地方财政的安排范围,造成资金分散,不能按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财力办几件大事。
三是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的某些补助地方的预算内政策性投资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造成资金的不同步。
3、转移支付的监督体系不够健全。
由于实行转移支付的时间较短,转移支付的项目较大,对转移支付的具体执行缺少必要的监督体系。
有极少数地区受地方保护主义的驱使,而被动地接受监督,或千方百计逃避监督,致使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不能到位或发挥应有的效益。
一是转移支付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我国的国情不同,在参照外国的支付制度时必须与我国的客观实际相联系;二是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应有的监督制度不完善;三是转移支付监督体系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四是转移支付监督体系缺乏必设的机构和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体系的构想
1、构建以法律为依据的监督制度。
首先要赋予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地位。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各利益主体的界定当明晰。
要以法律形式明确均等化目标和转移支付的法律地位,确定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
权,转移支付的目标、框架和具体形式,从法律上为转移支付目标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要加快转移支付的立法进程。
要在《预算法》内容中,增加有关转移支付的条款,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资金来源、核算标准、分配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相关的法规和制度,确保转移支付制度政策到位、结构合理、目标明确、计算科学、资金分配有法可依。
第三要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监督。
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尽快用法律形式规范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财权关系以及转移支付制度。
2、组建以政府监督为主体的多方结合的监督框架。
一是要突出主体,强化有效监督。
要组建一个平行于本级财政部门、隶属于上级财政部门的资金转移监事会,使其成为一个既具有权威性,又能确保财政转移支付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的监管机构。
二是要建立并完善地方财政部门的自律体系。
作为被监管对象,地方财政部门也要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
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
在这个以政府监管为主体,地方财政部门自律、社会监督为辅助的三位一体监管框架中,政府侧重于宏观调控,地方财政部门自律应落实转移资金"公正、公开、规范"的效果。
四是建立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转移支付公示制。
3、建立监测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实现本地区与辖区内财政机构的财政资金转移系统联网工作,研究开发监测各下属机构资金动作的应用软件,改变过去报送报表的事后监督,为随时进行电脑网络监督提供基础条件,及时发现和解
决被监督机构的不当行为。
4、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监督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人员资格规定。
包括学历、职称、所从事的专业、能力、工作年限,具备条件的要通过财政部监督人员资格考试确定任期。
二是明确各级监督机构职责,制定权力、义务和监督标准,并制定监督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三是实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对监督人员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监督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进行离任审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