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技术转移模式探析_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的调研与思考_梅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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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是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尽管受到体制、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限制,我国高校仍在积极地探索更加有效的技术转移路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转移工作,以求更好地履行科技服务社会的职能。本文主要结合清华大学的工作实践,就高校技术转移模式进行探析。

高校技术转移是一个多主体、多阶段、多层次、多来源的综合性体系,包含着复杂的结构和各种关系。技术转移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高校、企业、政府、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技术转移的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技术开发阶段、技术推广阶段和技术应用阶段;技术来源主要有:高校(技术提供方)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技术接纳方)委托、双方合作研发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新技术。

目前我国高校的技术转移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型。

1传统的技术转化模式———

点对点的高校与企业直接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通过高校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努力,

寻找到合适的企业;或者企业在高校找到合适的科技成果,将其在企业产业化。以技术的提供方(高校)为点,对应另一个点———技术的接纳方(企业)。目前,大多数高校设有科技开发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是最广泛、最典型且至今仍在沿用的转化模式。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①点对点的直接转移,即技术直接由技术提供者(高校)传递给技术接纳者(企业)。②在校企之间传递的技术主要是包括专利技术在内的高校自有科技成果,是典型的技术推动型技术转移。

该模式参与的主体只涉及到大学和企业,从技术转移的过程看,主要是高校已有技术的推广。由于技术转移主要靠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直接与企业联络,合作规模和技术交易额普遍较小,涉及的技术多是较为简单的应用技术。

该模式虽然有其客观不足和一些限制发展的因素,但仍然是高校技术转移的一种主要模式。据统计,近年来清华大学每年约1400项技术合同中,点对点是主要的合作模式,2008年合同额达到7.8亿元。具体见图1。目前,各高校正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实践,一些新的技术转移模式不断涌现。

高校技术转移模式探析

———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的调研与思考

梅元红,孟宪飞

(清华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北京100084)

要:高等学校技术转移工作是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高校积极探索技术转

移的新途径,形成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技术转移模式,进一步推进了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清华大学技术转移为调研和分析对象,将高校技术转移分为四大类型并加以分析,以期对理清高校技术转移工作的思路有所帮助。关键词:高等学校;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09)24-0001-05

收稿日期:2009-09-16

作者简介:梅元红(1971-),河北雄县人,硕士,清华大学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技术转移、知识产

权管理;孟宪飞(1977-),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清华大学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

第26卷%第24期

2009年12月科技进步与对策

Science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Vol.26No.24%Dec.2009

编者按:产学研合作是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产学研合作在振兴区域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社于2009年10月28-29日在湖北宜昌举办了“产学研合作与区域产业振兴高峰论坛暨《科技进步与对策》编委会年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研讨了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加速区域产业振兴的思路和对策。会议征集到一批高质量的产学研合作方面的论文,共计56篇,并从中评选出了一等奖论文6篇,二等奖论文12篇,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了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本刊特择优刊发其中8篇优秀论文,以飨读者。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

图1清华大学历年技术交易合同额(单位:亿元)

2技术孵化模式——

—点对线的过程推进模式技术孵化模式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新模式,可以归纳为点对线的关系:以大学为点,对应技术转移的孵化过程这条线。这种模式可以通过多种技术转移机构实现,包括大学科技园、国家工程中心、省校研究院和校企联合研发机构等。具体的表现形式有:

2.1大学科技园模式

大学科技园毗邻大学,依托集群式创新优势,形成产学研创新的支撑集群,包括企业孵化器群、技术研发机构群、高校科技产业群、教育培训机构群、中介服务机构群和配套服务机构群等,已经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大学科技园模式的主要特点是:①地域优势明显。由于地处大学周边,并与大学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因此对科技信息、科技人员等技术转移要素有联系便捷、渠道通畅的优点。②有较强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除了对技术进行二次开发和中试实验外,大学科技园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在金融贷款、队伍组织、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撑,为技术转移提供有效的综合配套服务。

大学科技园承担着孵化大学科技成果的重要任务,目前高校的技术通过大学科技园实现转移尚处在探索阶段,转移机制、资金保障等有待在实践中研究解决。

大学科技园模式从参与主体看,有大学、合作企业、中介机构和投资机构等,它们都是通过科技园联系起来的,中介与投资机构运作的独立性不强。从技术转移的阶段看,主要集中在已有技术的应用阶段。

作为全国惟一的A类国家大学科技园,清华科技园不仅为创业企业孵化、高新技术研发、创新人才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发展空间,而且提供创新增值服务,包括商务物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资本技术服务、企业支持服务、信息交流服务等,为企业与政府、大学、社会等资源建立多渠道的联系。清华科技园的三大功能定位是:①创业企业孵化基地。设立各种企业孵化器(包括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专门孵化器),形成孵化网络。组建孵化器加风险基金的企业法人,迅速提升被孵化的企业。②创新人才培育基地。大学科技园承担着双重的人才培育职能:一是作为大学教育功能的延伸,培养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二是面向社会,培训、培养创新创业人才。③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转移国外先进技术,引进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孵化国内外中小企业,推动国内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国际化。清华科技园总结和实践以下三大发展战略:一是国际化战略。转移国外成熟技术,孵化国外半成熟技术,吸引国外研发机构、资金、中介等入驻并形成集群效应,同时将入园企业及其产品推向国际市场。二是支撑平台战略。为创新、创业、研发等企业活动提供物理空间、综合服务、资源和文化氛围的有机整合。三是辐射发展战略。在外地建设分园和通过自身品牌、服务体系等的输出,收购或参与某些科技园区的建设。几年来已取得显著成绩,现在清华科技园不仅接纳了来自海内外的400多家企业和机构,而且吸引了来自世界500强的研发机构。

2.2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模式(简称“国家工程中心模式”)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由国家科技部设立的,旨在促进“创新和产业化”,以更多地形成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设立的,是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目前全国已有14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依托高校的有44家;已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24家,其中依托高校的有42家。此外,一些其它类型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等也兼有技术转移的职能。

国家工程中心模式的特点是:①由政府资助和支持。政府在经费、政策等方面对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给予大力支持。②以解决共性和关键技术难题为目标,提供和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技术向相关行业转移与扩散。

国家工程中心模式有明显的政府支持背景。从参与主体分析,它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企业,还依托高校和企业共同进行建设,只有少数有投资机构和中介机构介入。从技术转移的阶段看,主要以中试开发为主,注重工程技术的配套,涉及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虽然设立工程(技术)中心的目的是促进共性技术的扩散,带动行业的发展,但由于中心属于独立法人机构,技术的转移与传播并不一定与中心同步发展。因此,为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对中心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尚需继续探索。

截至2008年,清华大学共设立了国家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工程研究中心、光盘系统及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业锅炉及民用煤清洁燃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信息化应用支撑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燃气轮机与煤气化联合循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6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些机构总体运行良好,如CIMS已推广运用100多家企业。

2.3省校研究院模式

省校研究院模式是指高校和省(市)级政府合作成立研究院,以大学的技术、人才为依托,以长期合作、互惠互利、优势结合、共同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和利用省校双方优势,强化政府的指导功能,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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