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办法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一、前言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是为了规范政府单位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保障政府单位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而制定的。
本规章细则适用于所有政府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
二、后勤管理职责1. 后勤管理部门(1)设立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政府单位后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制定后勤管理工作计划,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后勤管理部门应配备合适的人员,并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2. 办公场所管理(1)政府单位应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整洁和舒适。
(2)办公场所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转。
(3)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应定期进行,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3. 采购管理(1)政府单位应建立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人。
(2)采购物品应符合质量标准,并经过合理的比价和评估。
(3)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采购技巧,确保采购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4. 设备管理(1)政府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
(2)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3)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5. 车辆管理(1)政府单位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的使用和保养要求。
(2)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驾驶资格和安全意识。
(3)车辆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和正常运行。
6. 餐饮管理(1)政府单位应建立餐饮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2)餐饮场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3)餐饮食材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健康证明和操作技能。
7. 住宿管理(1)政府单位应提供适宜的住宿条件,保障员工的休息和居住环境。
(2)住宿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确保其安全和舒适。
(3)住宿场所应符合相关的安全和卫生标准。
8. 后勤服务(1)政府单位应提供便捷、高效的后勤服务,满足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需求。
机关后勤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后勤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提高机关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机关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为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后勤支持。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部的所有职工。
二、职责与权限1. 后勤部门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食堂、宿舍、清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 各职能部门应配合后勤部门做好后勤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告。
3. 机关职工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后勤部门做好后勤管理工作。
三、食堂管理1. 食堂应根据机关职工的需求制定合理的菜单,确保提供各类营养均衡的餐食。
2. 食堂应保持厨房和餐厅的卫生清洁,每天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
3. 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检查食材的质量,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4. 职工就餐地点和时间应有合理安排,保证职工的用餐需求得到满足。
四、宿舍管理1. 宿舍应保持整洁,每天进行定期清扫和消毒。
2. 宿舍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应及时进行,确保职工的居住环境良好。
3. 宿舍内的设备设施使用期限到期应及时更换或修缮,确保宿舍设施的完好。
4. 宿舍安全工作应得到重视,定期检查和整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清洁管理1. 清洁人员应做好机关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和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保持整洁。
2. 清洁工作应有固定的时间安排,保证清洁人员的工作效率。
3. 清洁用品应及时补充,确保清洁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安全管理1. 机关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相关工作流程。
2. 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组织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应及时有效,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绩效评估与奖惩1. 后勤部门应每季度对后勤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
2. 对于工作出色的后勤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3. 对于违反后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行政机关后勤的规章制度
行政机关后勤的规章制度
《行政机关后勤规章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行政机关后勤管理,提高后勤工作效率,保障行政机关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
2. 本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内的后勤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
二、物资管理
1. 对于行政机关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文具等物资,应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做到物资使用合理、节约、规范。
2. 行政机关对于办公室用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规采购,且应保证物资的质量和价值。
三、人事管理
1.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录用、调配、考勤、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 行政机关应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规对待员工。
四、财务管理
1.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
2. 行政机关在资金使用上应合理规划,节约开支,不得挪用公款或者滥发奖金等。
五、安全保障
1. 行政机关应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抢、保密等方面。
2. 行政机关应配备足够的安全保障人员,保证办公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行政机关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停职检查、责任追究等。
2. 希望行政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后勤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办法
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办法一、场部环境管理办法(一)居住在场部范围的住户应爱护居住环境,保持环境的卫生、整洁,爱护花草、树木。
对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后勤基建科有权进行处罚,损坏草地每平方米赔偿100元,损坏绿化树木每株赔偿200元;对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的行为,后勤基建科有权对其收取10~200元清洁费,未成年人违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二)场部范围严禁乱搭乱盖,对私搭乱盖者实行经济处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收取10元/月占用费,直至其拆除搭盖物,恢复原貌为止。
(三)不得在公共场所晒衣物或其它物品,发现每次罚款50元,并没收晾晒衣物或其它物品。
(四)场部范围内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车辆严禁驶入或停放在草坪及水塔铺小块地砖路面,乱停乱放车辆者,实行每次10元的处罚。
(五)场部范围内内,严禁放养动物(含鸡、狗、宠物),有放养者每次处罚50元,如因放养动物致人受伤者,放养者要承担伤者的一切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及营养费,并给予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六)各科室不得将垃圾筐(桶)放臵在办公室门口等公共区域,更不能将垃圾堆放、丢弃在公共区域,不能将茶叶等物品丢弃在洗手盆,并随时保持科室内的整齐、清洁卫生。
对科室内卫生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评制度,并将考评结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科室卫生考评不合格者,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均失去一切评优资格。
(七)由后勤基建科负责场部范围内的环境绿化、美化管理及指导工作。
(八)各科室要对本科室新进人员进行环境卫生教育,如因教育不到位而发生违规导致被罚款者,第一次罚款由本科室一把手承担。
以上所涉及到的罚款由后勤基建科开出票据,交财务审计科统一扣除。
二、保洁员工作职责(一)保洁人员上班时间要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工作,工间可休息15分钟,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区域。
(二)保洁人员应在每日下班后对办公大楼楼梯、过道、厕所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清扫,并清理各办公室摆放在门口的垃圾。
行政机关后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后勤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保障机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环境、设施设备、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
第三条后勤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勤俭节约、服务至上、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办公环境管理第四条办公环境应保持整洁、舒适、安全,满足机关工作需求。
第五条办公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确保办公环境整洁。
第六条办公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挪用、侵占办公设施设备。
第三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八条后勤管理部门应负责机关办公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更新。
第九条办公设施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第十条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应及时,确保机关工作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办公设施设备报废前,后勤管理部门应进行评估,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第四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十二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时间等应符合机关工作需求。
第十四条采购过程中,后勤管理部门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
第十五条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领用、报废等环节应严格规范,确保物资管理规范。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后勤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后勤费用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八条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合法。
第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加强财务管理意识,合理使用公共资金。
第六章安全保卫管理第二十条后勤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稳定。
第二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得在机关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机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行。
单位机关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机关后勤管理,提高后勤服务水平,确保机关工作高效、有序、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后勤管理工作。
第三条后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第四条办公用品的购置、领用、报废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购置:(一)由办公室根据部门需求编制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二)购置物品需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价格合理;(三)办公用品购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六条办公用品的领用:(一)部门人员需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办公室发放;(二)领用办公用品应严格按照实际需求,不得浪费;(三)领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办公用品,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七条办公用品的报废:(一)办公用品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由办公室进行鉴定;(二)报废的办公用品应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单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车辆使用审批制度。
第九条车辆使用:(一)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部门需求,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安排;(二)部门人员因公外出需使用车辆,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使用;(三)车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维修与保养:(一)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三)车辆维修、保养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住宿管理第十一条单位职工住宿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住宿申请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职工住宿:(一)职工因工作需要申请住宿,应填写住宿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办公室审批;(二)住宿人员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安全;(三)职工离职或调离单位,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退宿申请。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后勤管理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指南》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3.28•【文号】国管办〔2018〕80号•【施行日期】2018.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指南》的通知国管办〔2018〕80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挥服务标准作用,提升服务质量效益,并以指导性服务标准推动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经费预算标准出台,促进后勤服务改革和机关职能转变,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指南组织提供或购买后勤服务。
本指南条款内容,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有关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规定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
国管局2018年3月28日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指南1 范围本指南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物业服务(含房屋养护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保洁、绿化等服务项目)、安全保卫服务、印刷服务、餐饮服务、其他服务(含保留公务车辆维护保养服务/车辆保险、会议服务等服务项目)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后勤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应急响应。
2 指南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第621号令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财资〔2016〕27号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中办发〔2017〕70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2674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国管房地〔2010〕570号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京公内保字〔2013〕1518号在京党政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GB/T 9704-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务院第315号令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办发〔2017〕71号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3 服务组织3.1 基本要求后勤服务组织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受机关委托,组织提供或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并从事相关监督和管理工作。
行政机关后勤的规章制度
行政机关后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行政机关后勤管理是指为办公人员提供饮食、交通、住宿等生活服务,确保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办公环境的清洁卫生,促进工作效率和员工幸福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后勤管理工作。
行政机关每一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后勤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后勤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服务为先,安全为重的原则。
加强对后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与物业公司、供应商等相关单位的合作,确保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对后勤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七条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后勤管理工作,对后勤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后勤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后勤保障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后勤保障体系,包括食堂、宿舍、办公设施等,为办公人员提供便利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对食堂提供的食品质量和卫生条件进行严格监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提供舒适、安全的宿舍条件,营造和谐的宿舍氛围,保障办公人员的休息和生活质量。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办公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定期维护和检修办公设备,确保办公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办公用品和办公物品的采购渠道,保证办公用品和物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后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后勤管理工作的数据化和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后勤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后勤人员的培训,提高后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保障后勤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一、引言政府单位后勤管理是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和员工工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
为了规范政府单位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细则。
二、管理范围本规章细则适合于所有政府单位,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
三、后勤管理职责1.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后勤管理制度和规范,协调各部门间的后勤工作,提供后勤服务支持。
2. 各部门负责根据具体需求,提出后勤服务需求和预算,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执行。
3.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维护和管理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车辆等后勤资源。
4.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保障政府单位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包括消防、安保、环境卫生等方面。
5.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会议、培训、活动等后勤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设施。
四、后勤资源管理1. 后勤资源采购应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并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
2. 后勤资源使用应合理节约,严禁浪费和滥用。
3. 后勤资源维护应定期检修,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4. 后勤资源报废应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安全管理1. 后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保、食品安全等方面。
2. 各部门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 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六、卫生管理1. 后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
2. 各部门应加强卫生意识教育和培训,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3. 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和舒适。
4. 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卫生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七、会议、培训、活动管理1. 后勤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会议、培训、活动场地和设施。
2. 后勤管理部门应制定会议、培训、活动管理制度,包括场地预定、设备调配等方面。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一、引言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旨在规范政府单位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政府单位的正常运转。
本规章细则适用于所有政府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后勤管理部门:政府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后勤管理工作。
2. 后勤管理人员:政府单位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后勤管理工作。
三、后勤服务1. 办公用品采购:后勤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的需求,统一采购办公用品,并确保供应充足。
2. 会议室管理:后勤管理部门应负责会议室的预订、布置和设备维护,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3. 车辆管理:后勤管理部门应对政府单位的车辆进行管理,包括车辆的购置、维修和保养。
4. 餐饮服务:后勤管理部门应负责政府单位的餐饮服务,包括食堂的运营管理和员工的用餐安排。
5. 保洁服务:后勤管理部门应负责政府单位的保洁服务,包括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和卫生间的清洁和卫生管理。
6. 安全管理:后勤管理部门应负责政府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设施的维护、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四、后勤管理流程1. 需求申请:各部门需要后勤服务时,应向后勤管理部门提交需求申请,包括具体的服务内容、时间和数量等。
2. 服务安排:后勤管理部门收到需求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安排,包括人员调度、物资准备和场地布置等。
3. 服务执行:后勤管理人员按照服务安排进行服务执行,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4. 服务评估: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后勤服务进行评估,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五、后勤管理监督1. 内部监督:政府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后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外部监督:政府单位应接受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后勤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合法。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的行为,政府单位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注意规章细则的重要性。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一、前言政府单位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为了保障正常运转和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后勤管理规章细则。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适用于政府单位后勤管理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以确保后勤工作的高效运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后勤管理职责1.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政府单位的后勤服务,包括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护、车辆管理、保洁服务等。
2. 后勤管理部门需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3. 后勤管理部门需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提供及时、准确的后勤支持。
三、办公用品采购1. 后勤管理部门需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制定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货物验收等环节,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透明和高效。
3. 后勤管理部门需建立办公用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库存并避免过度储备。
四、设备维护1.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政府单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的延长。
2. 设备维护计划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厂家要求制定,包括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等内容。
3. 后勤管理部门需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报废情况,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五、车辆管理1. 后勤管理部门需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的购置、保养、维修、加油等方面的规定。
2. 车辆使用需经过审批,并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或私自改装。
3. 后勤管理部门需建立车辆使用记录,包括里程数、加油情况等,以便进行费用核算和绩效评估。
六、保洁服务1. 后勤管理部门需制定保洁服务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洁频次和内容。
2. 保洁服务包括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和卫生间的清洁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3. 后勤管理部门需与保洁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
七、资源管理1. 后勤管理部门需建立资源管理制度,包括物资的采购、库存、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谢谢观赏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1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后勤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国家机关,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后勤服务,主要包括会议服务、文印服务、餐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和房屋养护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谢谢观赏第四条各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应当遵循厉行节约、保障基本、质优价廉、务实高效的原则,总体水平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二章购买内容第五条各部门购买的后勤服务,应当属于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
具有安全保密等特殊要求、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可以不向社会力量购买。
第六条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购买后勤服务指导性目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机关正常运行需要、办公楼(区)管理要求等情况,对指导性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制度(办公物资、用房、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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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8.20•【文号】•【施行日期】2019.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8月20日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1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后勤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国家机关,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后勤服务,主要包括会议服务、文印服务、餐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和房屋养护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四条各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应当遵循厉行节约、保障基本、质优价廉、务实高效的原则,总体水平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
政府单位后勤管理规章细则一、引言后勤管理是政府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为了规范后勤管理工作,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细则。
二、组织机构1.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政府单位后勤管理工作的部门,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物资采购、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等职能部门。
2. 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后勤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行政人员、保洁人员、维修人员等。
三、后勤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管理1.1 招聘和录用: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公开招聘人材,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1.2 培训和发展: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员工技能和综合素质。
1.3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估和奖惩。
2. 物资采购2.1 采购计划: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和预算。
2.2 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签订合同并进行有效管理。
2.3 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流程,包括需求提报、询价比价、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
3. 设备维护3.1 设备档案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购置日期、维修记录等。
3.2 预防性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预防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3 故障维修:及时响应设备故障报修,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
4. 安全保卫4.1 安全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出入管理、防火防爆、应急预案等。
4.2 安全巡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4.3 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工作流程1. 后勤需求提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后勤服务需求。
2. 后勤计划编制:后勤管理部门根据需求提报制定后勤计划。
3. 后勤执行和监督:后勤管理人员按照计划执行后勤工作,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后勤效果评估:定期对后勤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五、违规行为和处罚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腐败、违反安全规定、违反采购程序等。
关于机关后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后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包括办公环境、设备设施、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
第三条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勤俭节约、提高效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以人为本、服务至上。
第二章办公环境管理第四条办公环境应当整洁、舒适、安全、有序。
第五条办公区域应当合理划分,明确功能分区,设置明显标志。
第六条办公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维护。
第七条办公区域内的绿化、保洁、垃圾处理等工作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爱护办公环境,不得随意损坏、占用公共设施。
第九条办公环境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修,由后勤管理部门按照计划进行,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条机关设备设施应当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第十二条设备设施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
第十五条设备设施报废应当经过评估、审批程序,并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机关后勤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机关后勤经费的使用应当合理、节约、高效,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八条机关后勤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应当明确责任,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九条机关后勤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
第二十条机关后勤经费的报销、审批应当严格执行报销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
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机关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后勤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后勤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至上,以人为本;(二)勤俭节约,高效运作;(三)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四)科学规划,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机关单位设立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后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机关单位后勤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二)负责机关单位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和分配;(三)负责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差旅、会议等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四)负责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绿化、安保等工作;(五)负责机关单位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六)负责机关单位后勤服务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监督。
第三章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第六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方式,确保采购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八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领用,由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专人负责发放。
第九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公务接待及差旅管理第十条公务接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费用,应按照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
第十二条差旅费报销,应按照国家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第十三条机关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各科室应负责各自办公区域的日常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
第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机关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进行巡查、监督。
第六章节能减排及资源循环利用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机关后勤管理制度(3篇)
机关后勤管理制度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各科(室)站(所)需购买办公用品时,必须事前填写购物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机关事务以及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综合科和财政所统一购买,各行政科室不得发生任何办公用品购置费用。
属政府公共采购范围的,必须待财政所办理完政府采购手续后方可购买。
购置发票(附科室申请单和办公用品领用签字单)由综合科科长、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签字后按财务制度执行,分科室核算,否则,不予报销。
2.各科室业务电脑必须由业务人员专人保管,其他人员(特别是外科室人员)禁止擅自接触业务电脑,禁止在业务电脑上玩游戏。
电脑正常维护和软件升级(包括打印油墨和打印纸)统一由综合科和财政所在公采办中标的电脑供应商中选择一家或多家购买和维护。
各科室电脑系统(含打字机、复印机、传真机)进行故障维修(或软件升级)前必须由经手人填写书面申请单,注明故障原因(或升级理由),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财政所通知定点维护单位进行维修(财政所负责做好通知登记,维修完后由科室业务人员签字证实),按月或按季分科室结帐(结帐发票由财政所签字后附科室申请单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____对所有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进行全面清理、登记,登记表一式三份经科(室)、站(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综合科、财政所及相关办公室各执一份备查。
4.购置的物品因种种原因需报废、处置或出售的,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其处置收入要如数交回财政所,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不得私自截留。
5.每个职工都应爱护公共财物,合理使用,对因丢失和违章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属自然损失的,由领导批准及时核销。
二、水电及办公电话管理制度1.厉行节约,减少水、电费用开支。
下班之前,职工应将办公室电脑、热水器、空调器和其它电器电源关闭,否则要支付所用电费并承担因此而出现的事故责任。
2.严格控制话费支出。
每个科室固定电话费不得超过____元/人.月(座机费除外),超支自付。
职工不得使用办公电话聊天,若当月街道电话费超过____元时,其超支通话费和除通话费、座机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其当事人负责。
机关后勤部规章制度
机关后勤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后勤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后勤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关后勤部全体工作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机关后勤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服务质量,维护机关形象。
第四条机关后勤部应当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活动,树立文明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文明礼貌、高效便捷。
第五条机关后勤部应当积极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推行绿色、环保的工作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按照规定的标准,评定员工绩效,严格对优胜劣汰。
第七条机关后勤部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八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及时宣传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第二章机关后勤部人员管理制度第九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建立完备的考勤制度,员工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一条机关后勤部应当遵守公司纪律,不得擅自私用公物,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二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建立健全的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十三条机关后勤部应当重视员工的安全和保障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机关后勤部物资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对采购、入库、出库等工作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机关后勤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采购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做好物资仓库的管理工作,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建立物资清单和台账,对物资存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机关后勤部应当建立物资领用审批制度,对领用物资的数量和用途进行审核,并签订相关领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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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办法一、场部环境管理办法(一)居住在场部范围的住户应爱护居住环境,保持环境的卫生、整洁,爱护花草、树木。
对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后勤基建科有权进行处罚,损坏草地每平方米赔偿100元,损坏绿化树木每株赔偿200元;对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的行为,后勤基建科有权对其收取10~200元清洁费,未成年人违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二)场部范围严禁乱搭乱盖,对私搭乱盖者实行经济处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收取10元/月占用费,直至其拆除搭盖物,恢复原貌为止。
(三)不得在公共场所晒衣物或其它物品,发现每次罚款50元,并没收晾晒衣物或其它物品。
(四)场部范围内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车辆严禁驶入或停放在草坪及水塔铺小块地砖路面,乱停乱放车辆者,实行每次10元的处罚。
(五)场部范围内内,严禁放养动物(含鸡、狗、宠物),有放养者每次处罚50元,如因放养动物致人受伤者,放养者要承担伤者的一切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及营养费,并给予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六)各科室不得将垃圾筐(桶)放置在办公室门口等公共区域,更不能将垃圾堆放、丢弃在公共区域,不能将茶叶等物品丢弃在洗手盆,并随时保持科室内的整齐、清洁卫生。
对科室内卫生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评制度,并将考评结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科室卫生考评不合格者,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均失去一切评优资格。
(七)由后勤基建科负责场部范围内的环境绿化、美化管理及指导工作。
(八)各科室要对本科室新进人员进行环境卫生教育,如因教育不到位而发生违规导致被罚款者,第一次罚款由本科室一把手承担。
以上所涉及到的罚款由后勤基建科开出票据,交财务审计科统一扣除。
二、保洁员工作职责(一)保洁人员上班时间要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工作,工间可休息15分钟,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区域。
(二)保洁人员应在每日下班后对办公大楼楼梯、过道、厕所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清扫,并清理各办公室摆放在门口的垃圾。
(三)保洁人员除做好各公共区域的集中清扫外,平时要做好巡视保洁工作。
各楼层过道做到无烟头、废纸屑,天花板及玻璃(二楼以上要求内层)要做到无蜘蛛网,卫生桶要保持外部整洁,大会议室在使用后要立即进行清扫整理,保证无卫生死角。
(四)做好场部绿化带(含草坪)的浇灌、护植,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杂草及枯枝落叶,对绿化带及草坪要不定期地进行修剪,绿化带新增生枝条每高于20公分要及时进行修剪,草坪要保持草的高度不高于5公分,保持对办公大楼上下摆放的盆景每天进行进行浇灌,并及时清除枯枝败叶,保持场部的清洁卫生。
(五)对厕所要坚持勤消毒、勤清洗、勤保洁,并做好消毒灭菌工作。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办公楼后勤工作办公楼的后勤服务工作由后勤基建科负责。
(一)做好水、电、空调的维护工作。
(二)做好电信、网络维护工作,确保电信、网络畅通。
(三)做好报刊杂志的分发工作:1、做好年度、半年、季度的报纸、杂志征订工作。
2、分发报纸、信件,及时送交单位或个人。
3、分场单位的报纸及时分发给分场。
(四)做好大型会议会前、会后的卫生保洁工作。
(五)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水电管理办法(一)水、电设施管理:1、场部的水、电设施属林场所有,委托后勤基建科管理,场部每年需向政府水利局部门缴交水资源费,由后勤基建科管理负责代交。
2、任何住户均不能乱拉乱接水电设施,凡需要安装水电设施的需经后勤基建科同意,由后勤基建科负责安装,材料费及人工费由住户负责。
3、场部范围内任何住户均不得开采地下水,也不得随意排污,污染水源及环境。
4、原则上场部只向场部内住户供水,外单位需要我场供水的,通向需水单位的水电设施,由需水单位负责维护,对共用部分,需水单位要负担一定的维护费用。
(二)水、电费的定价及缴交1、本场职工用水实行免费供应,但要厉行节约。
对外单位供水,统一按2.04元/立方米(含0.7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收取,铺面用水统一按2.82元/立方米(含0.95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收取。
以上水费价格参照玉林市2008年10月自来水公司的供应价格。
外单位及铺面用水所应交纳的水费由后勤基建科负责催交,在下一季度前10日缴交,对拖延时间缴交的按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对拖欠水费超过1个月的,暂停供水,待交清所欠水费后,方可恢复供水,并收取复通费100元。
所有涉及到的用水费用由财务审计科收取。
2、后勤基建科每月30日对场部各用电户进行抄表,次月5日前公布,10日前缴交上月电费(工资中代扣的除外),对拖延时间缴交的按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对拖欠电费超过1个月的,暂停供电,待交清所欠电费后,方可恢复供电,并收取复通费100元。
所有涉及到的用电费用由财务审计科收取。
3、对临时来场居住的人员,实行用水、用电抵押金制度,先预交抵押金,再供水、供电。
对出租铺面或房屋的单位或个人,对承租人欠交的水电费,负有代缴的责任,由出租单位或个人缴纳。
(三)对窃水、窃电行为的处理1、未经后勤基建科许可而私自接入场供水、供电系统,使用水、电的行为,后勤基建科有权拆除其设施,并予以没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并追缴已使用的水、电费。
2、对不经水、电计量表用水用电的,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电表的用水、用电户,视为窃水、窃电行为。
对此行为除已用水、电费(按牛肉最高用水、电度的五倍计量)外,另加罚款500元。
再次出现此类行为者,停供水、电。
五、水电管理员职责(一)水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巡视水电线路,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暂时排除不了的要做好警示标志,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提出处理方案、措施。
(二)水电管理人员应保障场部职工及办公大楼的正常生产、生活用水,不得无故停水、停电。
(三)水电管理人员应报告经常注意观察供水水质,发现水质异常,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水电管理人员每半年应组织民工对水塔进行清洗一次,保证水质的清洁卫生。
(五)出现供水、供电故障时水电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维修,日常要经常对供水供电设施进行维护,努力做到小事故不过夜,因故障或因检修而停水停电者,要及时或预先通知。
(六)水电管理人员要保障公用路灯(含办公楼楼道)的照明,凡出现路灯不亮,报修2日后仍不修理者,按50元/盏给予处罚,罚金由财务审计科收取。
(七)水电管理人员对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坚决完成。
六、职工食堂管理办法为使场部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场部食堂为场部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场部食堂管理办法。
(一)场部食堂必须全力保证场部的公务招待餐,确保场部干部职工早、中、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场部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
树立为场部干部职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作为全体员工的天职。
(三)场部食堂由后勤基建科负责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场部及食堂负责人的管理,为办好场部食堂倾心尽力。
(四)场部食堂管理及服务人员要齐心协力,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
(五)食堂管理及服务人员对食堂公有资产享有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
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
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
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七)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
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八)保持餐厅整洁、干净。
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
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维持就餐秩序。
(九)场部食堂工作人员应有强烈的事业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身到本职工作中去,诚信为本、礼貌待人、文明服务、态度和蔼,讲究职业道德。
(十)除正常就餐外场部机关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食堂提出任何形式的要求。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得有浪费饭菜的行为发生。
(十一)场部机关的接待餐由办公室主任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
六、职工食堂人员工作职责(一)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办公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全部职责。
对违章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后勤基建科有权责令其下岗。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餐厅的整洁,餐具及桌面做到一尘不染,地板做到无污渍、无积水,天花板无蜘蛛网,墙面干净,餐桌、餐椅摆放整齐。
食堂内部环境做到每天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三)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四)做好餐具及食品的采购工作。
(五)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六)做好冰箱、冰柜的化霜、清洗、消毒工作,每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
先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然后用洗洁精将冰箱、冰柜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再用清水擦洗干净,最后用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七)保证供餐服务时间。
工作日内早餐应在7:00—8:00,午餐应在12:00—13:3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
工作餐、招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招待餐2小时、工作餐1小时用餐。
工作餐标准5元/人,招待餐原则上按照15-30元/人标准安排。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