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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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投资力度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2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投资力度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2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投资力度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投资力度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投资力度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冀政办字〔2015〕58号)精神,充分发挥投资对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狠抓重大项目建设(一)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围绕抓好33个省重点项目、“三个一百”市重点项目和236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坚持领导分包、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强力推进。

上半年,33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0亿元,其中:计划开工的11个项目8个开工建设,续建保投产的11个项目9个竣工或部分竣工,11个前期项目4个提前开工建设,其他项目取得实质进展。

300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00亿元,其中,100个计划开工项目全部开工建设,100个计划竣工项目50个竣工或部分竣工;100个前期项目15个提前开工,其他项目取得实质进展。

236个省重大产业攻坚项目完成投资600亿元,75个计划开工项目60个开工建设;126个续建项目35个竣工或部分竣工;35个前期谋划项目提前开工10个,其他项目取得实质进展。

在已经筛选出24个新增开工项目的基础上,再筛选出一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争取6月底前下达第二批市重点项目计划。

(市发改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二)强力推进协同发展项目。

对已开工建设的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城轨车辆(一期)、通用365电子商务智慧谷等35个项目要加强协调调度,加快建设,争取早日竣工达效;对已签约的中关村(正定)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基地、石家庄经济综合产业协作示范园等36个项目明确专人盯办,全程服务,尽快完善前期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对洽谈中的城市文化乐园、京石城际铁路等28个意向性合作项目密切跟踪,积极推进,争取尽早签约。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发展攻坚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发展攻坚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发展攻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2•【字号】石政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发展攻坚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0〕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我市“保增长、调结构、抓项目、强园区,全力打好工业发展攻坚战”活动要求,为全面落实《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建立现代工业体系指导意见》,到2012年实现全市工业翻番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这个主旋律,进一步打开解放思想的“总阀门”,在加快转变上下真功夫,创新发展模式、突破发展难点、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工业攻坚,实现我市工业结构快速优化升级,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工业发展“攻坚战”,使我市现有传统产业得到有效改造,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程度明显提升,六大基地引凤筑巢,一批高端产业入驻我市,全市工业初步构建起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五大主要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工业产业新体系。

一是经营规模实现新跨跃:到201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03亿元,比2008年增长28%。

到2012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32亿元,比2008年增长122%。

二是经济效益跨上新台阶:到2010年,工业企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利税达到550亿元,比2008年增长40%,到2012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利税达到785亿元,比2008年增长100%。

三是产业品牌得到新提升:到2012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由目前的45个增至55个;中国驰名商标由目前的22件增加到25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发明专利总量达到9000项以上。

四是主导产业打造新优势:到2012年,生物(医药)、装备、化工、电子信息、纺织等5个主导行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487亿元,比2008年增长16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8•【字号】石政办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2005〕11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建筑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增长方式为主线,加大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力度,推进建筑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对外拓展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技进步能力和节能降耗能力,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面完成建筑业改制任务,培育1到2家特级建筑业企业和10家一级建筑企业为我市优势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年增长率达到12%,建筑业企业对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和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效明显,实现建筑业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一)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快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积极为企业在人才引进、市场准入、融资、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扶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

引导和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培育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重点发展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电子工程、电信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专业企业,进一步提高专业企业在全行业中的比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促局关于推行重点项目使用地产建材产品意见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促局关于推行重点项目使用地产建材产品意见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促局关于推行重点项目使用地产建材产品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石政办函[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促局关于推行重点项目使用地产建材产品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函〔2009〕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市属各单位:现将市工促局《关于推行重点项目使用地产建材产品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石家庄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关于推行重点项目使用地产建材产品的意见为具体落实扩内需、保增长的要求,本着既促进本市建材工业发展,又节约运力、人力等社会资源的原则,在我市范围内,推行重点项目使用地产建材产品。

一、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在同质、同价并能确保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使用本地钢材、水泥等建材产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督促落实。

二、本地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产品目录由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发布。

产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工业企业可直接向市工业经济促进局申报有关产品情况,由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及时发布《石家庄市主要地产建材产品目录》后续。

三、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可与生产企业直接联系采购,交易情况要及时向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反馈。

也可以按照项目施工计划,提前将建材产品需求单(包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钢材、水泥等建材产品的品种、规格等指标要求和需要量等)报送市工业经济促进局,由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与生产企业协调。

四、市工业经济促进局接到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报送的需求单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本地可供建材产品答复单,载明可供产品的品种、规格、可供量和供应厂家,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按正常业务程序进行采购。

产品价格随行就市,由供需双方协商。

其他所需材料,由项目业主自行采购。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石油工业管理【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16]75号【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1.29【实施日期】2016.11.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6〕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6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石化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促进石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到2020年,我市高端石化产品比例大幅提高,先进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快速发展,基本淘汰技术工艺落后、安全风险大、环境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高的石化产品,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

到2020年,产业布局更趋合理,石化园区更加规范,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园区。

全面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科技投入持续增加,研发经费(R&D)占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骨干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比达到2%以上,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日益完善。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达到15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力争达到20家以上。

绿色化工全面发展。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二五”降低1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十三五”末,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达到省下达的考核指标。

二、重点任务(一)严格控制新增过剩产能。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要求,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控制焦炭、烧碱、纯碱、硫酸、电石法聚氯乙烯、甲醇、染料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生产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通知作者:来源:《居业》2017年第04期鲁政办发[2017]3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已公开发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水泥熟料年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左右,平板玻璃年产量约7000万重量箱,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和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质量水平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水泥42.5级及以上产品消费比例达到80%以上,平板玻璃深加工率达到60%以上,低辐射镀膜玻璃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日产4000吨以上规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平板玻璃生产线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持续化解过剩产能(一)严禁新增产能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4号)要求,2020年年底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2017年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

对顶风而上、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关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

各市要全面排查、严厉打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等规定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关停、拆除等整治措施。

(三)实施错峰生产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全面实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冬季错峰生产,有效化解水泥行业过剩产能,切实减轻采暖季大气污染。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4]126号【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16【实施日期】2014.1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4〕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16日石家庄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16号)精神,按照审计署《2014年四季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审办财发〔2014〕156号)和《河北省2014年四季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冀审财跟踪〔2014〕2号)的要求,为做好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以下简称跟踪审计),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工作方案。

跟踪审计是国务院交办的重要任务,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每个季度均需进行。

各县(市)、区,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协调,抓好组织实施。

一、审计目标通过审计,推动中央和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石家庄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并延伸审计相关企业和建设项目。

2024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十四五”建材工业发展重点及方向考试答案

2024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十四五”建材工业发展重点及方向考试答案

“十四五”建材工业发展重点及方向考试须知本试卷总分140分,及格分84分。

考试限时120分钟,到时将自动交卷,学员不限考试次数,系统将取历次考试中的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本试卷总题量35道,(判断:14题、单选:14题、多选:7题)试卷类型:固定试卷一、判断题(每题4 分,共14 题,总分56 分)1、《建材工业“十四五”实施意见》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20%。

A、对B、错正确答案B2、《建材工业“十四五”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建材工业对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具有系统性、全方位、高质量的保供能力。

A、对B、错正确答案A3、《建材工业“十四五”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成为世界建材工业强国。

A、对B、错正确答案B4、“宜业尚品、造福人类”发展目标中的“宜业”厘清了行业发展与环境、员工、社会、国家、时代五个维度的关系,要求建材工业成为环境友好、员工满意、社会信赖、国家需要、与时俱进的行业。

A、对B、错正确答案A5、“宜业尚品、造福人类”发展目标中的“尚品”是指建材产品要与技术迭代同步,与文明发展同行,与市场需求相配,与生态环境相容。

界定了建材产品在技术、质量、环保、市场、文明五个方面应具备的特征。

A、对B、错正确答案A6、“宜业尚品、造福人类”发展目标中的“宜业尚品”:是一个静态、固化的发展过程。

A、对B、错正确答案B7、“十四五”是建材工业践行“宜业尚品,造福人类”发展目标,建立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发展模式和产业体系,实现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A、对B、错正确答案A8、建材工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提升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产业,是建筑建设、国防军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基石。

A、对B、错正确答案A9、《建材工业“十四五”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材行业全面实现碳达峰,水泥等行业在2023年前率先达峰,水泥等主要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工业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工业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工业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5•【字号】石政函〔2017〕86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工业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规划(2017-2019年)的通知石政函〔2017〕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重点工业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规划(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5日石家庄市重点工业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规划(2017-2019年)前言2017-2019年,是石家庄市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和省会新定位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

全市工业中的钢铁、焦化、水泥、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炭素、钙镁、石材加工(含蛭石加工、云母加工)、铸造、煤化工等8大行业长期以燃煤为能源带来的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严重影响了京津冀都市圈生态安全和省会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因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可复制的经验,在产业结构调整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高标准、高起点科学编制和有序实施重点工业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规划(2017-2019年),推动省会大气质量持续好转,是国家和河北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向党中央看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具体行动,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走好发展新路的必然要求,对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和河北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工业调结构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的通知》(石政办函〔2017〕37号)、《石家庄市工业转型升级与布局优化“十三五”规划》(石政函〔2016〕108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7〕19号)等编制,规划期为2017-2019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9•【字号】石政发[2014]34号•【施行日期】201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石政发〔2014〕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及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19日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挖潜增效、转型升级”的安排部署,力促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以赴抓好投资工作1.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抓好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亿元以上入库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和月通报季调度制度,抓好项目谋划和实施,形成“入库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循环。

对总投资8618亿元的752个在建项目和总投资2422亿元的209个前期项目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加强调度、重点推进,力促年内亿元以上项目投资超过2600亿元。

加快省重点及市攻坚在建项目建设,抓好现代综合物流港等8个未开工项目,确保三季度全部开工,力促中农博远农业装备等48个项目年内全部竣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等23个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年内投用,全年完成投资710亿元,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

(市发改委牵头,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管委会负责)2.加快推进已竣工项目投产达效。

对2013年竣工的威远生化整体搬迁改造、盈德气体岛等83项和今年上半年竣工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基地、永盛乳业二期等23项省市重点项目,抓紧落实投产条件,从生产配套、原材料供应等方面优先保障,促其尽快达产达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石政办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促进我市大气质量持续好转,根据住建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文件要求,现就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精神为指导,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水平,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解决当前仍存有的用能管理水平低、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确保完成国家部委下达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属地管理、任务共担,社会参与、稳步推进”的原则,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更多的投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有节能改造要求的业主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节能改造,加快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是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目标任务、标准及完成时限(一)目标任务在2020年底前,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全市1587万m2(详见附件),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石加工行业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意见-石政办发〔2016〕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石加工行业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意见-石政办发〔2016〕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石加工行业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石加工行业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意见石政办发〔20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空港工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实现省会西部绿色发展,促进资源整合、规模生产和产业聚集,推进全市建筑用石加工行业规范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城乡规划法》、《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GB50897-2013)、《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等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建筑用石加工行业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必要性我市建筑用石加工行业依托全市石材资源优势,主要分布于西部山区,形成了以建筑板材为主、装饰和园艺石材为辅的产业集群,其中:已具规模的石材产业集群集中于平山县的东回舍、苏家庄、小觉和古月镇,灵寿县的灵寿镇、三圣院、慈峪和岔头,新乐市的正莫镇,井陉县的辛庄乡和威州镇。

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产量达到500万平方米,为解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山区农民脱贫和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天然石材产品属于“绿色建材”,在我市西部山区得以快速发展,但是建筑用石加工行业的“小、散、乱”、“路边店”等产业布局混乱现象严重,建筑用石加工企业污水、粉尘、固体废弃物、噪音等污染物控制和排放违规问题普遍存在。

特别是西部山区作为我市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处于省会上风上水的位置,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压减水泥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压减水泥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压减水泥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字号】石政办发〔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压减水泥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7〕25号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51号)、《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石政函〔2017〕19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市压减水泥产能工作,促进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完成省、市政府关于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压减水泥产能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整治、严控总量、整合重组、退出奖励”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有序推动水泥产能压减工作,有效改善省会空气质量,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做贡献。

二、总体目标三年内即到2019年底前,在现有水泥产能3835万吨的基础上,全市压减水泥产能1000万吨以上,全市水泥企业保留10家左右,其中2017年压减水泥产能350万吨以上。

全市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区间,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全行业污染排放明显降低。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下原则实施压减:(一)压减立项、生产许可、工商登记、排污许可、土地利用手续不全或过期的水泥企业产能;(二)压减处于市区环境敏感区域、上风上水位置的企业产能;(三)压减区域产能比重大的县(市)、区企业产能;(四)压减停产多年的水泥企业产能;(五)压减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水泥企业产能;(六)压减水泥产业布局不符合全市总体要求的水泥企业产能;(七)核减已批未建不得再建的水泥生产线产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函〔2017〕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函〔2017〕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函〔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51号)精神,推进建材工业(主要指水泥和平板玻璃)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实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在提前完成省下达我市化解水泥过剩产能任务的基础上,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含熟料、粉磨)产能,产能利用率保持合理区间。

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

建材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材工业效益好转,全行业利润总额实现正增长。

二、主要任务(一)压减过剩产能1.严禁新增产能。

各地各部门及企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建设)新增产能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平板玻璃、建筑陶瓷项目,各有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严防借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发展工业玻璃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项目。

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

严格落实国家对京津冀地区部分产能实施减量置换的相关要求,水泥(含熟料、粉磨)、平板玻璃均按照不低于1∶1.25比例进行置换。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doc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doc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下面是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材工业是重要的原材料产业。

近年来,我国建材工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创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要看到,受经济增速回落、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建材工业增速放缓、效益下降、分化加剧,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部分适应生产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缺乏,一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和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推动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产能过剩、结构扭曲、无序竞争等关键问题,在供给侧截长补短、压减过剩产能,有序推进联合重组,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扩大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有效提高建材工业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压减过剩产能,优化供给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促进优胜劣汰。

坚持企业主体。

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发挥骨干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创新经营模式和业态。

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联合重组。

坚持政策引导。

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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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
效益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建材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7]6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12
【实施日期】2017.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石政办函〔20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51号)精神,推进建材工业(主要指水泥和平板玻璃)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实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在提前完成省下达我市化解水泥过剩产能任务的基础上,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含熟料、粉磨)产能,产能利用率保持合理区间。

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

建材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建材产品深加工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材工业效益好转,全行业利润总额实现正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压减过剩产能
1. 严禁新增产能。

各地各部门及企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建设)新增产能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平板玻璃、建筑陶瓷项目,各有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严防借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发展工业玻璃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项目。

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

严格落实国家对京津冀地区部分产能实施减量置换的相关要求,水泥(含熟料、粉磨)、平板玻璃均按照不低于1∶1.25比例进行置换。

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对水泥、平板玻璃产能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并把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作为审查的必要条件之一,严格执行化解过剩产能的各项产业政策。

对《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印发后核准或备案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平板玻璃项目,凡是未按规定开展产能置换导致新增产能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环保、质监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一律不予支持。

2.淘汰落后产能。

所有国家明确的落后水泥生产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拆除和解体。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产品质量法及安全生产
法,对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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