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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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类型及特点

深圳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类型及特点

深圳市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类型及特点区域性集体合同我们于1998年7月开始,在我市龙岗市布吉镇坂田村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以村工会和村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集体协商的主体,就本区域内84家企业的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000多人。

坂田村集体合同具有区域性区域性集体合同我们于1998年7月开始,在我市龙岗市布吉镇坂田村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以村工会和村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集体协商的主体,就本区域内84家企业的劳动关系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000多人。

坂田村集体合同具有区域性、代表性、公平性的特征,其显著的特点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依照《民法通则》中委托授权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逐层推选,产生双方的协商代表,中规中矩地解决了区域性集体合同中主体代表缺位的问题:即由84家企业推选员工代表和一名企业代表,共168人;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分别持代表推选书,按行业分布各自推选9名协商代表,共18人,同时签订授权委托书;双方协商代表民主推选各自的首席协商代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然后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在区域性集体合同最终文本上签字。

坂田村区域性集体合同签订以来,该区域内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这里“三来一补”企业中劳动争议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投资环境,集体合同签订后,劳动争议的发案量大幅度下降,至今坂田村未发生一宗重大的劳动纠纷案件。

由于这一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得到了全总、省总的肯定。

合同签订当年,众多外商对这里投资环境良性发展的氛围所吸引,纷纷到该区域投资办厂,总投资额达5。

8亿元。

根据2002年我们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如今的坂田村,“厂厂签合同,家家无纠纷”,老板与员工的纠纷少了,感情深了,利益多了,员工有“温馨在坂田”的体会,经营者有“创业在坂田”的信心,实现了双赢的预期目标。

坂田村的实践带动了龙岗区乃至全市集体合同的推广。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5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5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5篇篇1区域性集体合同范文甲方:某某公司乙方:某某劳工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原则,就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安全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资1. 公司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并且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经营状况适时进行适当调整。

2. 公司工资支付的方式将采用银行转账或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确保员工工资的及时发放。

3. 公司对员工的工资进行透明化管理,确保员工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资结构及工资发放情况。

第二条福利1. 公司将提供员工基本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的权益。

2.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定期体检的机会,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3. 公司将提供员工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工作时间1. 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和加班补偿。

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3.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休假1.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的休假时间。

2. 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工龄和工作表现,合理安排员工的年假和带薪休假。

3.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调休制度,确保员工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

第五条劳动安全1. 公司将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 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不受任何伤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劳工代表):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以上为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业性集体合同8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8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8篇篇1甲方(雇主):XX行业协会乙方(员工):XX行业全体从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行业的就业问题达成以下行业性集体合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行业内从事相应的工作。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工作时间:按照行业标准及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执行。

2. 休息休假:按照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及甲方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1. 乙方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劳动报酬,按照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

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3.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六、保险福利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2.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七、教育培训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水平。

乙方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个人素质。

八、保密和竞业限制1.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业务无关的信息。

2. 乙方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同类业务。

具体期限和竞业限制的范围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九、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业性集体合同4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4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4篇篇1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在某一特定行业内,由雇主或其代表与员工或其代表订立的关于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的合同。

它是对个人劳动合同的一种补充和延伸,其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业内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行业性集体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行业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是针对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制定的,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该行业内的雇主和员工。

例如,建筑行业、医疗行业、金融行业等都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业性集体合同。

2. 集体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是由多方参与订立的,包括雇主协会、工会、政府部门等各方代表。

相比个人劳动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更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

3. 约束力:行业性集体合同对参与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参与方必须遵守其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权利义务。

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4. 稳定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较为稳定,其期限一般较长,可以为一定期限内的劳动关系提供稳定的框架和保障。

当期限届满时,参与方可以重新商定或续签新的合同。

行业性集体合同对于劳动关系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1. 保障劳动者权益:行业性集体合同可以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福利等劳动条件,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2. 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行业性集体合同可以规范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劳动纠纷和冲突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3.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行业性集体合同可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高行业整体劳动水平和效率,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

然而,行业性集体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 协商难度:行业性集体合同需要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协商过程会比较繁琐和耗时。

2. 实施监督:一旦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如何对各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3. 灵活性不足: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期限较长,相对缺乏灵活性,有时可能不能及时应对行业内的变化和挑战。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四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四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四:集体合同的生效与其法律效力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集体合同的生效与其法律效力方面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阐述了集体合同何时生效,同时涉与到集体合同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的问题。

订立集体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各项重要权益的实现、协调稳定企业和职工劳动关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集体合同的正确实施,必须强化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运作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因此法律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不仅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也是集体合同的生效条件。

劳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一款的内容,实际上是保留了劳动法中原有的规定。

该款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两种后果:一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二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的,例如集体合同的约定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集体合同的双方主体不合法等,集体合同不能即行生效。

具体地,劳动行政部门如何审查集体合同呢?参照《集体合同规定》第六章的内容,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1.应当报送集体合同的时间规定。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二条)2.审查机关。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区域、行业名称:区域、行业覆盖企业(单位)数:区域、行业职工人数:甲方(行政方)乙方(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代表人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区域(行业)内等家企业(简称甲方,名单附后)与本区域(行业)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简称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三条本区域(行业)职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本区域(行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第四条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年度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协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工种)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企业内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第五条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各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职工本年度工资增长的具体量化目标,签订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第七条甲方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并于固定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如遇节假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不得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

第八条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第九条职工产假、晚婚晚育假、婚丧假、病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的工资发放,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由劳动者组织或者代表劳动者的
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协商一致达成的合同。

这种集体合同适用于某个行业或者某个区域
的劳动者。

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在某个特定行业内的劳动者之间达成的合同,用来规定该行业
内共同适用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建筑行业工会与
建筑公司达成的行业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则是在某个特定地理区域内的劳动者之间达成的合同,用来规定该地
区内共同适用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某个城市内的
工会与企业达成的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签订这种集体合同时,劳动者有权利参与协商,提出自己
的合理诉求,确保自身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总结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总结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今年来,为贯彻落实全总深入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现场经验座谈会议精神,按照省总的统一部署,我们把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重拳出击,聚合资源,全力推进。

目前,全市签定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合同21份,今年新增6份,覆盖企业187家,职工1216人;签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合同22份,今年新增7份,覆盖企业265家,职工2253人。

一、党政重视,强化领导,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党政重视。

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专门听取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程序、协商主体、监督检查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指导工作的职责、工作程序等内容,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领导。

市总工会成立了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专班,市总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镇(办、场、园)工会主席为成员,并列专项经费。

用于工作推进和工作奖励。

三是强化考核。

市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分解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年初将工资集体协商单位名称、家数细分到每个乡镇,实行季度考评、年底考核。

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宣传发动,典型示范,为工资协商打好基础。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我们结合维权月、“送清凉”、“三万”等活动,下发《职工维权手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意见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专栏等媒体,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和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工作的内容、程序,大造声势,从而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工作的认知度。

同时,还通过开展“安康杯”职工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法律咨询活动,增强广大职工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有效调动了职工参与工资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行业(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行业(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行业(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该范例仅供参考请酌情修改后再使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及各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经××行业(××区域)用人单位一方(甲方)和××行业(××区域)职工一方(乙方)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覆盖××行业(××区域)用人单位共?户,涉及职工?人,工资协商专项协议草案须经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需经各用人单位负责人认可。

(附签章表格)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近期)到年月日(最长三年),在合同终止前60日,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协商,重新订立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1、基本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或者行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确保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同等劳动条件下的同岗位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为岗位劳动定额标准。

)2、工资标准:3、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4、职工月最低工资达到元:(现阶段应高于720元/月,甲方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经济效益,确定本年度本行业职工工资增幅度10%左右)。

5、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职工的工资。

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为:(职工完成计件定额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以职工本人月工资或月计件工资标准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和300%劳动报酬。

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上海市总工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总则(一)性质1、区域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是指在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街道(乡镇)、各类园区、商业街区(楼宇)、社区小区等区域内,依托相应工会组织所建立的联合性的民主协商制度;2、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是指本市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依托相应的工会组织所建立的行业性民主协商制度。

(二)任务1、畅通劳资沟通渠道,健全劳资协商机制,促进区域、行业及所属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2、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监督企业落实法律、法规、政策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3、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利益;4、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区域、行业和谐劳动关系。

(三)工作规则1、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规则(1)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协商次数;(2)协商一致,可以形成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

草案应当经本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审议通过;(3)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4)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区域、行业所属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也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5)区域、行业内企业可以在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开展企业内部“二次协商”,签订更为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集体合同。

2、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1)确定建制的区域、行业由各地区总工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企业代表协商确定,本地区所辖范围内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

行业性集体合同5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5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5篇篇1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由一个行业内的多家企业和劳动者代表共同讨论、协商,通过谈判形成的一种约定和规范。

这种合同不仅可以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还能够解决行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概念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一个行业内的多家企业和劳动者代表共同组成的协商团体,通过谈判达成的协议,对劳动关系进行规范和约束。

该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工资待遇、工时安排、劳动保护、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行业性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二、行业性集体合同的作用1. 维护劳动者权益。

行业性集体合同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规定了行业内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时安排等具体问题,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2.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行业性集体合同通过谈判协商,规范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减少了矛盾和冲突的发生,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3. 提高企业竞争力。

行业性集体合同统一了行业内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标准,避免了不正当竞争,并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4. 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行业性集体合同规范了行业内的劳动关系,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如何签署行业性集体合同1. 确定代表团体。

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有企业代表和劳动者代表共同参与,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选择代表,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团体应当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2. 确定议题范围。

在签署行业性集体合同之前,需要确定合同的议题范围,包括工资待遇、工时安排、劳动保护、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双方代表应当就具体议题进行充分协商。

3. 开展集体谈判。

一旦确定了代表团体和议题范围,双方代表就可以开始集体谈判,共同商讨合同的具体内容,在协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4. 签订合同。

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充分发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作用,深入推进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工会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是基层工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由若干个单位在各自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基层工会委员会、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或基层工会联合会)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区域或行业范围内,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建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基层工会的联合体。

(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是近年来各级工会在扩大组织覆盖、扩大工作覆盖探索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有效形式。

实践证明,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对于基层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区域、行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维权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树立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夯实工会基层基础,确保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党组织领导、政府支持下,通过党建带工建等机制方法有序有力推进;坚持依法依规,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制度;坚持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工会组织领导原则,着眼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关系顺畅的目标,推动形成自下而上、工作贯通、覆盖不同所有制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的组织体系;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立足区域、行业所辖基层单位的分布、数量以及职工人数等实际,按照规模适度、便于管理、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组建,并确定覆盖范围。

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建立(四) 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一般建立在县 (市、区、旗)及以下范围内。

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

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

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劳动纠纷律师案例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据介绍 , 目前 , 武汉市新洲区全区公有制企业两项合同覆盖率达 100% 。

新洲区现有职工 6.3 万人 , 街镇工会 17 个 , 社区工会 47 个 , 行业工会 10 个……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据介绍,目前,武汉市新洲区全区公有制企业两项合同覆盖率达100%。

新洲区现有职工6.3万人,街镇工会17个,社区工会47个,行业工会10个,涵盖小型民营企业370个。

2004年起,区总工会先后在邾城街、李集街、徐古镇及部分行业、社区、企业,确定了5种类型的试点。

通过试点实践,区总工会统一标准,规范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及时推广。

在推广行动中,着力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职工和业主最为关注的工资问题,凡不是一年一签集体合同的单位,必须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书制度,确保一年一签;凡实行集体合同的企业,工会和业主都应单独建立工资协商制度。

二是突出集体合同建制及履约监督检查办法。

建立区、街两级集体合同检查监督机构,对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建制履约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

同时,区总工会每年年初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由区委副书记、区总工会主席与17个街镇工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与各类评先表彰相结合。

区总工会还力促将集体合同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厂务公开责任追究范畴,区人大法工委一年组织一次《工会法》执法检查,将集体合m嬲法及实施条例号同作为重要内容,检查结果全区通报。

案例说明我国目前行业性、区域性的集体合同的正逐步普及。

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具有以下优势:(1)各企业具有行业共同性,在职工工资水平、利润、职业危害状况、劳动者素质等方面往往比较接近,可以就某一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共同标准,从而容易达成行业性集体合同。

关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

关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

关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东高地街道总工会刘利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区域(行业)内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或企业代表组织,就区域(行业)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劳动定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2011年,全国总工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强调将着重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是要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北京市总工会在制订的《北京市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也强调,在中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社区、楼宇、村镇和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特别是餐饮服务、家政、零售、加工制造等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内,重点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由此可见,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着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发展方向,是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在更高的层次、更大的范围实现突破性进展的必然选择。

为贯彻落实好全总及市总有关文件精神,东高地街道总工会本着对企业、对职工负责的高度自觉性,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先建制、后规范、再深入的工作思路,遵循“区域协商谈底线,企业协商谈增长”的协商模式,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全面掌握目前我街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情况,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我街道总工会对辖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展开了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对辖区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一、我街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情况东高地街道属于典型的单位型街道,下辖10个社区。

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集体合同和作为劳动法律制度,是协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形式和手段。

为了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青劳社厅发〔2007〕34号),就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问题提出了具体规范意见。

一、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雇主或雇主团体,或以进行平等协商为目的的小企业联合组织)和相应的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在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就劳动标准、劳动条件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而进行沟通、协商的行为。

各类企业都应该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企业都应当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

要规范和完善协商程序,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进平等协商工作的重点,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使平等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依法经过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部门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要在建立机制、提高合同质量和讲求实效上下功夫,把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企业,以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为目标,以提高集体合同质量为重点,结合实际,突出培训,加强指导,注重协商,不断规范,逐步完善。

要在普遍开展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不同类型的企业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指导企业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合理确定集体合同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对暂不具备条件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的企业,可以就工资分配问题签订单项集体合同或协议。

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关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

关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

关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东高地街道总工会刘利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区域(行业)内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或企业代表组织,就区域(行业)内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劳动定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2011年,全国总工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强调将着重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是要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北京市总工会在制订的《北京市工会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也强调,在中小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社区、楼宇、村镇和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特别是餐饮服务、家政、零售、加工制造等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内,重点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由此可见,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着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发展方向,是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在更高的层次、更大的范围实现突破性进展的必然选择。

为贯彻落实好全总及市总有关文件精神,东高地街道总工会本着对企业、对职工负责的高度自觉性,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先建制、后规范、再深入的工作思路,遵循“区域协商谈底线,企业协商谈增长”的协商模式,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全面掌握目前我街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情况,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我街道总工会对辖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展开了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对辖区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一、我街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情况东高地街道属于典型的单位型街道,下辖10个社区。

集体合同种类有哪些_1

集体合同种类有哪些_1

集体合同种类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合同很常见,合同是生活中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协议,合同的种类有很多,其中最常见的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那么集体合同种类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集体合同种类有哪些1、普通集体合同: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2、专项集体合同: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3、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二、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资本主义国家的集体合同工人或职员的组织(一般是工会)与企业主或企业主联合会签订的关于出卖劳动力的条件的协议书。

在18世纪末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英国雇佣劳动者团体与工厂雇主签订的劳动协定,是资本主义国家集体合同的萌芽。

它是工人为反对个人雇佣契约苛刻的劳动条件而要求签订的。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

行业性集体合同3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3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3篇篇1鉴于本行业劳动者和雇主之间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制定此行业性集体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与原则(一)本合同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雇主的行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生效范围(一)本合同适用于本行业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对于特定用人单位在本合同基础上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劳动条件与工资待遇(一)雇主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安全保障和卫生环境。

(二)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应与工种、岗位相对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薪酬结构、调整机制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一)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应遵循国家工时制度和休假规定。

(二)对于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五条培训与发展(一)雇主应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鼓励劳动者参与职业发展活动,提供晋升机会和条件。

第六条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应遵循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二)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变更或解除需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一)对于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鼓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促进劳动争议的和平解决。

第八条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一)劳动者应保守雇主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二)对于违反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双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社会责任与福利保障(一)雇主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劳动者福祉,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二)鼓励建立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近年来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

例如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联手,积极推动本市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

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上海市共签订了4923份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3559个、职工858820人;签订了325份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979个、职工412607人。

可以说,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某行业、某区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保护更大范围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法律明确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法律地位,一方面将更加有利于推动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该条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作出了规定。

一、行业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例如2006年3月27日,山东省机械电子工会与省机械工业办公室的首席代表分别在《山东省机械行业集体合同》,由此,全国第一份行业集体合同在济南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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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
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各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近年来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

例如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联手,积极推动本市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

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上海市共签订了4923份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3559个、职工858820人;签订了325
份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979个、职工412607人。

可以说,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某行业、某区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保护更大范围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法律明确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法律地位,一方面将更加有利于推动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该条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作出了规定。

一、行业性集体
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例如2006年3月27日,山东省机械电子工会与省机械工业办公室的首席代表分别在《山东省机械行业集体合同》,由此,全国第一份行业集体合同在济南诞生。

该合同内容涉及职工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保险福利、劳动争议等多个方面。

全省3000余家企业、科研院所和300多万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协议工都适用该集体合同。

该合同有许多“闪光点”:如明确规定职工最低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基础上浮20%——50%;工资要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工资增幅不得低于
利润增幅三个百分点;企业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8年,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见,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具有以下优势:(1)同一领域的各企业具有行业
共同性,在利润和职工工资水平、职业危害状况、劳动者素质等方面往往比较接近,可以就某一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共同标准,从而容易达成行业性集体合同。

(2)行业性集体
合同能够更广泛地保护整个行业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行业整体素质也得到提升。

(3)协商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能够减少劳资谈判的社会成本,因此行业性集体合同有逐渐向越来越广大区域扩展的趋势。

本条规定里提到的,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特点都比较显著,决定了这些行业容易订立切实可行的行业性集体合同。

例如建筑业、采矿业大量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造成人身危害的问题比较突出,就此工会出面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对于约束建筑企业、保护农民工利益能够起到较
好的作用。

据《劳动午报》2005年10月19日报道,通州区
总工会针对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在制定建筑业行业性集体合同时,积极协调区建委等职能部门,把职工保险等难点问题纳入集体合同文本中,使集体合同真正起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像餐饮服务业,劳动者工资报酬通常比较平均、比较低下,在这些方面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能够建立良好的工资调整机制、有效提高餐饮服务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二、区域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指镇、区、街道、村、行业),由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经济组织或区
域内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午报》2005年11月9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德胜街道工会
推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四步走”方法,一是精心做好准备;二是加强指导,搞好协商;三是严格按照程序签订协议;四
是按时报送审批。

街道工会牵头搞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相对于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无疑是一种新型的实践。

发展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区域性集体合同
是不适合在大范围大区域内推行的,由于企业性质差异、各行业劳动者需求不同等,在一个较大区域内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往往比较困难,即使签订集体合同也往往因为缺少针对性而难以实施。

(2)区域性集体合同的优势在于基层(镇、村、街道)较
小的区域内,发挥好基层工会熟悉当地企业和劳动者的优势,就当地某些特殊情况、特殊需要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涉及本行业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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