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黄石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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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荔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莆政土[2010]110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19
【实施日期】2010.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荔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莆政土〔2010〕110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荔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莆国土资[2010]99号)及有关报件材料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荔城区2009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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