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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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篇

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篇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依法拥有对特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权利,乙方有意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同意将特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并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地块基本情况本次出让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面积、界限范围、地形地貌、规划用途等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作为首付款,剩余款项在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土地用途及规划要求1. 乙方应将该地块用于经营__________业务。

2.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环保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事先告知甲方。

2. 转让、出租或抵押行为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及乙方的合同义务。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甲方应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保证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4.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流程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流程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流程1. 出让目的•提供开发商和投资者获取土地资源的机会•优化土地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2. 出让方式•拍卖:通过竞价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标:通过提交书面的报价文件进行竞争,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与投资者进行协商,根据双方协议确定土地出让方式3. 出让准备•制定出让方案:包括有关土地的基本信息、出让方式、竞买条件等•公告发布:在政府官方媒体和相关渠道发布关于土地出让的公告,提醒潜在竞买人关注•信息公示:提供有关土地招标的规则、标的物描述、竞买条件等详细信息,方便竞买人了解4. 竞买人资格审查•提交申请:潜在竞买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企业执照等•资格审查:政府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将被认定为合格竞买人•缴纳报名费:合格竞买人需要按规定缴纳一定金额的报名保证金作为竞拍保证金5. 拍卖/竞标过程•出价提交: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密封的方式提交书面的报价文件•评审和开标:政府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确定竞得人:最终以最高价或其他评审标准确定竞得人,并公示结果•缴纳土地价款:竞得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土地价款6. 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签订合同:竞得人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土地的使用范围、期限和限制条件•完成登记手续:竞得人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开展建设活动:竞得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建设活动,如建造楼房、设施等7. 监管和服务•监督检查:政府将定期对竞得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合规使用土地•服务保障:提供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所需的法律、金融和其他相关服务,以便竞得人顺利开展建设活动以上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流程的基本概述,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意要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意要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意要点最近在整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意要点,有些心得要分享。

首先呢,出让方和受让方的信息一定要核对准确了。

这个就跟我们在网上买东西填写收货人和发货人信息一样,丝毫不能错。

我理解出让方一般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受让方就是拿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曾经我就见过,因为公司名称写错了一个字,后面在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麻烦不断,到处开证明。

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可不能含糊。

我总结的小窍门就是,把这个看作是你买房子的地址和面积,位置要具体到门牌号一样精确的程度,面积也要精确。

比如说我看到一个例子,一块地位置写得很模糊,结果在开发建设的时候和隔壁地块的边界就产生了争议,因为没写清楚到底是在哪条线划分的,最后只能重新测绘,多花了好多冤枉钱。

出让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是重中之重。

这简直就是整个合同的核心利益部分了。

金额肯定要明确无误,支付方式呢,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分期支付的时间节点也得清楚规定。

好比你买东西分期付款,每一期什么时候还,还多少,都得死死定下来。

我疑惑过如果逾期支付会怎么样,后来发现合同里一般会有明确的违约处理规定,像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滞纳金之类的。

土地的用途这一点也得注意。

我理解不同用途的土地,它的建设要求、土地使用年限可能都不一样。

比如说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那差别可就大了。

如果合同里没写清楚用途,那到时候可能会面临违规建设的风险。

还有土地交付的条件,就像你买东西得看这个商品是不是完好无损一样。

土地得是净地交付还是现状交付,土地上有没有一些遗留问题,都得在合同中讲明白。

我曾经看过有的土地有地下的管道没有标明归属,结果受让方施工的时候不小心挖断了别人的大水管子,那赔偿又是各种扯皮。

另外对土地开发建设的要求,像容积率、绿化率这些规划指标也要留意。

这就像是给你的土地建设设了个框架,不能出圈。

我觉得把这个想像成盖房子,容积率决定了你在多大面积上能盖多少房子,要是超了指标那就成违建了。

建设用地出让及注意事项

建设用地出让及注意事项

建设用地出让及注意事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

建设用地出让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由国有转让给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就建设用地出让的一般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论述。

一、建设用地出让的一般流程1. 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出让的第一步是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出让方式确定根据项目性质和市场情况,政府部门会确定合适的出让方式,例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协议出让等。

3. 出让条件公告政府部门会向社会公布相关出让条件,包括土地性质、面积、价格等信息,并公开招标或邀请竞争性谈判的参与者投标。

4. 投标申请有意向参与建设用地出让的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需按照要求提交投标申请,包括申请书、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材料。

5. 评审与决定政府部门将对投标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方的资质和综合实力,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6.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政府部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用途、价格等事项。

7. 付款与办理手续中标单位需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

二、建设用地出让的注意事项1. 合法性与合规性在进行建设用地出让时,政府部门应确保出让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竞标方,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2. 用途限制与规划要求政府在出让建设用地时,会明确土地的用途限制和规划要求,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

3. 出让条件与标准政府在确定出让条件与标准时应明确,包括土地面积、土地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4. 投标申请的资格要求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在申请投标时需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如注册资本、开发经验、资质证明等,确保参与者的综合实力。

5. 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政府应评估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确保中标单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土地法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法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法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在土地法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将土地出让给使用人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

本文将就土地法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进行讨论。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来源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1. 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可以将土地出让给使用人使用、收益、处置,使用人获得的权利即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2. 出资建设:土地使用人可以出资建设,获得土地使用权。

3. 国有土地上原有建筑物的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上已经存在建筑物的,可以获得对该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土地法中规定了以下几种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1. 出让:国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

出让的方式一般为拍卖、招标或协议出让等。

2. 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买卖等方式进行转让。

买卖合同应当包含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价格、转让条件等。

3. 继承: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因继承而转让。

继承人在继承时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成为土地使用人。

4. 资产的合并、分割、置换等:在资产重组、企事业单位改制、土地整理等情况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合并、分割或置换等方式进行转让。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限制和终止在土地法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终止条件的约束。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为40年。

可以根据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延长使用期限。

到期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需要重新办理手续。

2. 用途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 监管和处罚:国家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监管,对违法使用土地、不履行规划要求等行为进行处罚。

4. 终止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期限届满、被法院判决终止、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规划要求等。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保护在土地法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享有一定的权益。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的合同,用于建设房屋、厂房、商业用地等用地项目。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出让给使用者,包括土地使用权、收益权等。

以下是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详细解析: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出让方式:一般有招拍挂、协议出让等多种方式。

招拍挂指通过竞拍等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则是双方协商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3.土地用途:指土地使用权的利用目的,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

4.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在中国大陆地区一般为50年。

5.出让价格: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根据土地出让项目的地理位置、用途、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

6.宗地位置、面积及界址: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位置、面积及边界的具体标示。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指国家以出让方式将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出让给使用者的合同,用途广泛,例如用于农田流转、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场馆建设等。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出让条件: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条件类似,包括批准文件、受让方资质要求等。

2.出让方式:可以是通过公开招标、协议出让等形式。

3.土地用途:受让方需明确土地用途,如农田流转、场馆建设等。

4.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一般较灵活,使用年限可以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协商确定,通常为10年以上。

5.出让价格:根据土地资源价值、市场需求、土地用途等因素进行调整。

6.其他条款:如土地流转价格调整、租赁租金、土地权益转移等。

总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土地出让与使用的具体形式,其主要区别在于使用年限及具体用途的不同。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合法使用。

同时,合同的签订也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一项重要手段,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的最大化。

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

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宜,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与四至范围甲方出让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具体地址)。

该地块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四至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出让方式及使用年限1. 本次出让方式为公开招标/协议出让。

2. 使用年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土地用途及规划要求1. 该地块用途为经营性建设用地,乙方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

2. 乙方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出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作为首付款,剩余款项在______年内付清。

五、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付款后,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完毕后,甲方应及时交付给乙方。

六、土地交付与开发利用1.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首付款并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后,将出让地块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若逾期未开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3. 乙方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应保护土壤、水源、植被等自然资源,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甲方应保证出让地块的所有权无争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地块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

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

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篇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单位(以下简称出让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出让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出让程序,保证出让的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出让方式。

第三条受让单位(以下简称受让单位)是指在土地出让程序中以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受让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和出让单位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土地。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四条出让单位依法决定将集体范围内的闲置土地用于工业、商业、住宅或其他用途的,应当进行用地公告,并根据规定进行出让。

第五条出让单位在用地出让过程中应当做到公平公正,不得违法违规出让土地,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受让单位收取回扣、差价等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受让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按照约定用途和规划要求合法使用土地,不得私自改变用途,未经出让单位同意,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出让单位在出让土地时,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条件、出让方式、用途等具体内容,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保证方式。

第三章合同内容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出让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二)受让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用途、位置等基本情况;(四)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出让条件,出让金支付方式和期限;(五)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起止时间、终止条件等;(六)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用地规划要求、建设规划、保证金、违约责任等;(七)合同履行方式、解决争议方式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为重要的土地供应方式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土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挂牌出让的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挂牌出让的整个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平对等,所有有意向的申购方都有平等参与的机会;2.公平竞争原则:挂牌出让的申购方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价;3.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在挂牌出让过程中,应特别关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补偿;4.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挂牌出让的过程中,所有参与方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5.建设用地的优先用途原则:在挂牌出让中,建设用地的优先用途是满足城镇化的需要,因此要优先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的需求。

三、挂牌出让的程序要求1.信息公示:挂牌出让前,需要经过充分的信息公示,包括挂牌公告、土地出让公告、申购须知等,确保所有有意向的申购方都能了解相关情况;2.申购登记:申购方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购登记,包括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缴纳保证金等;4.挂牌出让: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购方,进入挂牌出让环节,进行竞价等环节;5.成交公示:成交结果需经过公示,并及时公布中标结果和成交价款等信息;6.签订合同:成交方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与国家或地方政府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交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提供相应的缴纳证明;8.注册登记:土地出让金缴纳后,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四、挂牌出让的注意事项1.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面积、用途、容积率等条件应在挂牌公告中明确;2.申购方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竞价,不得违反规定或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操作;3.对于农民的土地征用和补偿问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确保其合法权益;4.对于规划环评等方面的相关资料,申购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将取消申购资格;5.申购方在竞价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故意损害他方利益;6.对于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国家和社会应加强监督,确保挂牌出让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0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20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一、合同背景本合同由出让人(简称甲方)和受让人(简称乙方)自愿订立,双方均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二、合同内容1. 土地基本信息(1)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

(2)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年。

2. 用途限制乙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仅限于_______________,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 使用权期限乙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 土地出让条件(1)乙方应当按照政府有关法规和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清单》。

(2)乙方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续期费用。

5. 土地权属保证甲方保证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瑕疵,并且在合同生效之前已经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具备转让条件。

6. 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或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或未按时缴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续期费用,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7. 纠纷解决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 合同生效和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协商。

9.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附件《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清单》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合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相关法律规定一、引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供应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人(出让方)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出让给土地需求方(受让方)的一种合同关系。

为确保出让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法律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简要介绍。

二、法律依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2.1 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包括主要内容: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和用途;2.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期限;3.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价格;4.出让土地应该及时履行的其他义务。

2.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与土地使用权人或有关部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主要条款3.1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和用途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和用途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

根据法律规定,出让方应当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和用途,受让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2 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指出让方授予受让方使用土地的时间段。

根据法律规定,出让方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当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3.3 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价格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价格是指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出让方应当依法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确。

3.4 其他义务除了上述主要条款外,法律还要求出让方在合同中明确其他应当及时履行的义务。

这些义务可能包括土地整理、开发、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出让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这些义务。

四、合同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土地供应的重要方式之一,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补充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补充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一、出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咱们就称您为甲方吧,甲方可是拥有这块建设用地出让权的一方哦。

甲方就像是土地的大管家,有权力把土地的使用权交给合适的人。

受让方:这就是乙方啦,乙方可是对这块建设用地垂涎已久,想要在这块土地上大展拳脚,搞点大事情呢。

二、原出让合同回顾。

咱们得先聊聊原来的那个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呀。

那个合同就像是甲乙双方的第一个约定,它规定了好多基本的东西呢。

比如说,土地的位置在哪里,大概有多大面积,还有这块土地能用来做什么,是盖房子呀,还是搞个大工厂之类的。

这些可都是很重要的基础信息哦。

三、补充合同的缘由。

为什么要有这个补充合同呢?这就像是生活中计划赶不上变化嘛。

可能原来的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比如说,乙方突然发现,按照原来的规划,有些地方不太合理。

或者是,甲方发现有一些新的政策出来了,需要对原来的合同进行调整。

这就像是两个人本来商量好的事情,突然有了新的想法或者外界有了新的变化,那就得再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签个补充合同呗。

四、补充合同的具体内容。

1. 土地用途的微调。

乙方呢,可能一开始想着在这块地上盖个商场,但是经过市场调研后发现,改成写字楼可能更赚钱。

甲方呢,也觉得这个想法不错,只要不违反大的规定。

那咱们就在补充合同里说明一下,土地的用途从商场调整为写字楼啦。

不过呢,乙方得保证按照新的规划来进行建设,不能乱来哦。

2. 土地交付时间的调整。

原来合同里说的土地交付时间,可能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因素,甲方没办法按时交付了。

这可不能怪甲方呀,比如说,之前那块地上还有一些小的拆迁问题没解决完。

那现在呢,咱们重新确定一个交付时间,并且甲方要承诺,这次一定按时把土地交到乙方手里,就像答应给小朋友一个礼物,这次一定要准时送到一样。

3. 土地出让金的变化。

由于土地用途的改变或者交付时间的调整,土地出让金可能也会跟着变化。

如果土地用途变成更赚钱的写字楼了,那乙方可能就得多交点出让金啦。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拥有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及用途1.1 出让土地的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1.2 出让土地的面积:平方米1.3 出让土地的用途:第二条出让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出让金及支付方式3.1 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元)。

3.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土地交付4.1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4.2 甲方交付土地时,应保证土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条件。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5.1 乙方在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有权依法转让、出租或抵押该土地使用权。

5.2 乙方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1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6.1.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6.1.3 甲方不得非法干预乙方依法使用土地。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

6.2.2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

6.2.3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土地。

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或投资者,以供其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开发。

该制度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各级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文将从房地产建设用地出让的意义、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意义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 财政收入增加:房地产建设用地的出让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开发商需要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费,这些都能够为政府财政带来可观的收入。

2. 推动经济发展:通过出让建设用地,可以促使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开发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带动相关行业就业增加,拉动经济增长。

3. 调控土地资源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出让房地产建设用地,控制土地供应量和价格,从而达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

二、房地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1. 出让条件确定: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需要确定出让土地的使用性质、规模、出让条件等,制定出让方案。

2. 出让公告发布:政府发布房地产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公告中应包括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出让条件、竞买方式等信息。

3. 投标报名:有意向参与土地出让竞买的企业或个人需按照政府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和担保文件。

4. 评审标准:政府根据出让方案确定的评审标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确定是否具备参与竞买资格。

5. 竞买活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与竞买活动,按照预先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出让,最终确定中标人。

6. 签订合同:中标人需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约束关系。

7. 缴纳土地出让金:中标人需按照合同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

8. 完成手续:中标人需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确保合法地取得土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1.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划和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划拨或出让,由土地使用者建设或经营,以达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和利益。

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集体授予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占有、使用和管理土地的行为权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是指国家或代表国家管理土地资源的机构向社会公开出售供建设用的土地使用权。

这项活动旨在实现有效的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目的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土地管理的一种形式,有助于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

2.1 确定土地价值正常的市场活动会确立土地的市场价值。

通过公开拍卖和竞价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反映土地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2.2 提高使用效率公开拍卖和竞价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应用市场的力量让最有潜力和能力的企业或个人,用更好的方式使用土地。

东北师范大学黄琦等在研究中指出,土地出让定价的滞后性,会影响土地的利用效率,因为只有通过市场化的土地出让,才能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

2.3 监管土地供需公开拍卖和竞价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通过政府和社会,了解市场对土地的需求,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2.4 改善土地供应结构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助于优化土地的供应结构。

因为参与拍卖和竞价竞争的公司或个人,运用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进行差异化的投标执行,这意味着他们的目的、产品或服务都不一样。

耐克、阿迪达斯和Puma等知名品牌在互相竞争的过程中,提高了行业整体价值,从而迅速发展。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优缺点3.1 优点•明确土地权益,并对其价值进行正确评估。

•增加土地使用者和买家的选择余地。

•提高国家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水平。

•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扩大政府财政收入。

•改善土地的供需结构,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将土地转让给投资者并获取相应的利益。

本文将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的行为。

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需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1. 准备阶段:地方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确定出让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等,并制定相关出让政策和规定。

2. 出让公告:地方政府发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告要包括出让土地的基本信息、出让方式、出让条件和程序等。

3. 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和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评审:地方政府组织专家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选择中标人并确定出让结果。

5. 签订合同:中标人需与地方政府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

6. 缴纳土地出让金: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7. 履行合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始进行建设,并履行相关的规定和义务。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1. 法律合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投资者应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并遵守相关法律。

2. 出让条件:投资者在报名前要对出让公告中的出让条件进行充分了解,确保符合条件并有相应的资金和能力进行开发。

3. 投标方案:投资者在准备投标方案时,要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等因素制定出合适的开发规划,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4. 合同签订:投资者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与地方政府就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就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程序、标准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以竞争性的方式,将其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

出让的方式通常采取拍卖、招标等形式,以确保公平竞争和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政府部门会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确定需要供应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区域,制定土地供应计划。

2. 公告与报名:政府发布关于建设用地的公告,同时征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报名,并收取一定的报名费用。

3. 评审与资格审查:政府根据报名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具体的参与竞争的人员名单。

4. 竞争性出让:采取拍卖、招标等形式进行竞争性出让,以确定建设用地的最终受让人。

出让的标准通常包括出让价格、土地利用要求等。

5. 签订合同:在确定最终受让人后,政府与受让人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以及使用期限等。

6. 使用与管理:受让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并按照要求进行规划、开发和经营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标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标准是政府经过综合评估和定价后确定的。

常见的标准包括:1. 出让价格:政府根据土地市场行情、用途、地段等因素确定出让价格,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定价和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

2. 土地利用要求:政府对建设用地的用途、规模、产业支持等进行明确规定,以促进城市的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3. 环境保护要求:政府对建设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规定,以确保土地的安全、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存在的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虽然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城市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市场竞争不充分: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掌握权的集中,导致市场竞争程度不够,容易出现垄断和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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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供地方式】
◎划拨-无偿无期限
◎出让-有偿有期限
1.出让的概念
◎出让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上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一方必须是国家。

◎出让金
▲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地租
◎出让的含义
▲出让是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一方必定是国家
▲经出让取得使用权的单位,只有使用权,所有权依然归国家。

在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部分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可以入市,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但地下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使用者只有在向国家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
▲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偿、有期限的特点(民事关系)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
◎出让土地的三符合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城市规划
▲符合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程序
▲省级政府下达控制指标,拟定年度出让国有土地总面积方案
▲具体出让每幅地的条件,由市县级政府土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拟定,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土管部门实施
3.出让方式
3.1 出让方式
◎方式(四种)
▲招标
▲拍卖
▲挂牌
▲协议
◎应采用招拍挂的情形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五类)--- 工商旅娱商
▲其它性质,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注意】要分清以下概念的级别
◎划拨
◎出让
▲招标
▲拍卖
▲挂牌
▲协议
3.2 出让的一般规定(招拍挂的共同要求)
◎招拍挂都必须发布公告
◎招拍挂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
◎市县政府土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底价
◎标底或底价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该实行集体决策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开标前和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前应保密
3.3 招标出让的含义与程序
◎招标出让的含义
▲是指市、县国土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方式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化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程序
▲投标
▲开标-投标人少于三人,应终止招标活动
▲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中标-基本原则是价高者得,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3.4 拍卖出让的含义与程序
◎含义
▲拍卖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拍卖的方式特点是利于公平竞争,一般出最高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应当终止拍卖◎程序
▲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情况
▲主持人宣布拍卖规则
▲主持主人报出起叫价
▲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主持人确认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成交
▲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
3.6 挂牌出让的含义与程序
◎含义
▲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建设用地使用人的行为▲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挂牌期间,土管部门可以根据竞买人的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程序
▲在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土地情况及要求在土地交易所挂牌公布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挂牌主持人确认该间报价后,更新显示持牌价格
▲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确定竞得人(可有现场竞价环节)◎挂牌确认成交的规则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且报价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
▲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必须高于底价)
▲在挂牌期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3.5 协议出让的含义
◎含义
▲协议出让是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特点
▲自由度大,不利于公平竞争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
◎处罚
▲应当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而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3.7 确定土地使用人之后的步骤
◎出让人应向确定的土地使用者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宗地,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按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中约定的时间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
◎受让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可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4.出让年限
◎法定出让最高年限
▲居住用地 70年
▲工业用地 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年商旅娱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年
◎具体的出让年限可以短于但不能长于以上最高年限
5.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四种情况)
5.1 期限届满的处理
◎住宅
▲期限届满自动续期
◎非住宅
▲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

批准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出让金
▲届满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该土地上的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规定办理
5.2 期限届满前提前收回
◎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提前收回土地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应对其上的房屋及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5.3 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合同而收回
◎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土地使用者未如期支付地价款(60日内付清)
▲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
5.4 司法机关决定收回
◎因土地使用者触犯法律,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司法机关决定没收财产,收回土地使用权
6.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终止
◎因土地灭失而终止(标的物不存在)
◎因土地使用者的抛弃而终止(权利人不要了)
7.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签订主体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合同类型(三类)
▲成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项目用地(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合同以及因附着物出租、转让、抵押而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1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主体)
▲土地界址、面积等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土地用途
▲使用期限
▲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法
◎附件
▲宗地平面界址图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
▲规划条件
7.2 合同的履行
◎闲置的处理
▲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用途改变
▲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两部门批准)
◎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条件
▲可要求用地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比例为投资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部分的比例
▲计算违约金的基数是出让金
7.3合同的解除(双方,均为60日)
◎土地使用者延期付款超过60日,土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管部门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支付地价款,并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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