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合集下载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国民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展积极作用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的科学研究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

具体要求如下: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年轻一代;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的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书刊的阅读,并能撰写论文摘要。

4、具有健康的体能。

二、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在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优秀硕士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正常情况下不能按时毕业者作结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院长审核、研究生部批准,可延长学制一年。

三、培养方式1、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

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引导他们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硕士生要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尊敬师长,教学相长。

2、对硕士生的培养应贯彻课程和论文并重的原则,硕士生既要学习系统理论,也要进行较深入的科学研究,特别是要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3、政治理论课教学与日常的思想教育、名家学者专题讲座相结合,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际,加强形势、政策、法纪、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教育。

4、对硕士生要进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包括业务课、综合考试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能否进行开题报告等,中期考核作为进入论文阶段的先决条件,选优汰劣。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新生入学后,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在开学 后的前二个月内进行导师和硕士生的双向选择, 确定各个硕士生的导师。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 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考虑到硕士生个人的实 际水平,制定好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 计划经导师、教研室、学院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 部备案。
七、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文献阅读、学习研讨和学术报 告三方面内容。
文献阅读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扩大硕士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思想、 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及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 学科的动态都有重要意义,也是学位论文选题过 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硕士研究生必须较广泛地 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
教师要重视硕士生的文献阅读工作,加强对 文献阅读的指导与考核,文献阅读计2学分。硕 士生在学习期间要做至少两次文献阅读报告, 由 教研室(研究室)组织研究生和有关教师参加, 其中一次可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每次报 交导师。
三、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 引导他们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硕士生 要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尊敬师长,教学相长。
2、对硕士生的培养应贯彻课程和论文并重的 原则,硕士生既要学习系统理论,也要进行较深 入的科学研究,特别是要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和 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 力的培养。
2、掌握本门学科的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 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 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 是、严谨的科学作风。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 书刊的阅读,并能撰写论文摘要。
4、具有健康的体能。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硕 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硕士生提前完 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 前毕业;正常情况下不能按时毕业者作结业处 理;如遇特殊情况,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 导师同意、院长审核、研究生部批准,可延长学 制一年。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司法实践、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方式1.导师制:学生每人配备一名主要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协助学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

2.学术研究与实践结合:通过学术研究、实践课程、实习等方式,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

三、学制和学位授予1.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两年,若未完成学业,可延期一年。

2.学位授予:在校期间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1.法学理论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

2.专业基础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专门知识的能力,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

3.研究方法课程:培养学生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包括法学论文写作、调研方法、统计分析等。

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提供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

五、培养环节1.学术研究:学生通过阅读文献、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

2.实践课程:学生参与实践课程,如法学实务、法律科技应用等,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3.实习实训:学生有机会参与实习实训,如法院实习、律师实习等,增强实际工作经验。

4.学术讨论与研讨会:定期组织学术讨论和研讨会,学生参与其中,加深交流和合作。

5.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六、学术要求1.课程学习:学生必须按时出勤、完成课程作业,学习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得毕业和答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策划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策划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差不多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养,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差不多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适应、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用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举选修课与自选课)。

1、学位课(21学分)①邓小平理论2学分②外语4学分③法理学3学分④民法学4学分⑤刑法学4学分⑥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⑦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2、必修课(10学分)①宪法学2学分②中国法制史2学分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④经济法学2学分⑤国际法学2学分3、选修课3.1推举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①外国法制史2学分②商法学3学分③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④国际私法学2学分⑤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⑥环境资源法学2学分⑦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⑧法律方法2学分3.2自选课(8学分)(按自选课程表任选)(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 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3、法律谈判课2学分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 3学分(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修订一早起来,我就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这是一个宏大而细致的工程,需要深入挖掘每一个细节。

我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脑,让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流淌出来。

1.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

2.课程设置我们要优化课程设置。

课程是培养方案的核心,我们要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必修课程: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总论、民法总论等;选修课程:包括商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证据法学等;实践课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习等;特色课程:结合学校特色和地方实际,开设一些具有针对性的课程,如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

3.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培养方案的关键。

我们要摒弃单一的讲授式教学,采用多元化、互动式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小组讨论:鼓励学生发表见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模拟法庭:让学生身临其境,体验法律实务操作;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法律实务部门,了解法律实务运作。

4.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提高研究生素质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生的视野。

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来校讲学;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鼓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5.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培养方案的基础。

我们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鼓励教师从事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

6.质量保障质量保障是培养方案的生命线。

我们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

完善培养方案修订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写着写着,天色已晚。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410100一、学科、专业简介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2000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

专业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

目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30名,其中并有杨海坤、周永坤、陈立虎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的有关规定,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是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为依托,参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苏州大学法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下列"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依法治国需要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是:(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二)掌握较为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三、培养对象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身体健康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或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则上要有学士学位)。

培养对象必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实践经验。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差不多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养,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那么,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把握法学差不多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适应、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把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用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举荐选修课与自选课〕。

1、学位课〔21学分〕①邓小平理论2学分②外语4学分③法理学3学分④民法学4学分⑤刑法学4学分⑥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⑦民事诉讼法学 2学分2、必修课〔10学分〕①宪法学2学分②中国法制史2学分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④经济法学2学分⑤国际法学2学分3、选修课3.1举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①外国法制史2学分②商法学3学分③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④国际私法学2学分⑤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⑥环境资源法学 2学分⑦法律职业伦理 2学分⑧法律方法 2学分3.2自选课〔8学分〕〔按自选课程表任选〕〔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3、法律谈判课2学分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3学分〔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那么;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与自选课)。

1、学位课(21学分)①邓小平理论2学分②外语4学分③法理学3学分④民法学4学分⑤刑法学4学分⑥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⑦民事诉讼法学 2学分2、必修课(10学分)①宪法学2学分②中国法制史2学分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④经济法学2学分⑤国际法学2学分3、选修课3.1推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①外国法制史2学分②商法学3学分③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④国际私法学2学分⑤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⑥环境资源法学 2学分⑦法律职业伦理 2学分⑧法律方法 2学分3.2自选课(8学分)(按自选课程表任选)(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所以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3、法律谈判课2学分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3学分(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410100
一、学科、专业简介
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2000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

专业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

目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30名,其中并有杨海坤、周永坤、陈立虎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的有关规定,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是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为依托,参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苏州大学法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下列"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依法治国需要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二)掌握较为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三、培养对象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身体健康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或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则上要有学士学位)。

培养对象必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实践经验。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员在职兼读,学制为3年。

第一年和第二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分四个学期。

每学期集中授课40天时间。

第三学年为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论文开题、硕土论文撰写及答辩时间。

五、学分要求及培养方式
(一)采用学分制:必修课为38学分,学生自选选修课不得低于8学分。

(二)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以突出法律方法的训练与法律技能的培养。

采用灵活多样的法律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三)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导师组,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在第二学期进行导师和硕士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各位硕士生的导师,并制定好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专业学科组、学院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四)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必修课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考核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法律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技巧。

六、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
(一)学位课程(38学分)
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
外语144学时/4学分第一、二学期
邓小平理论36学时/2学分第一学期
法理学研究54学时/3学分第一学期
宪法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一学期
中国法制史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
司法伦理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民商法学研究72学时/4学分第一学期
刑法学研究72学时/4学分第二学期
经济法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54学时/3学分第三学期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国际法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国际私法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国际经济法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二)非学位课程(至少选8学分)
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
法学方法论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
立法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
司法社会学研究54学时/3学分第三学期
法院功能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法律与性别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外国宪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
港澳台刑法比较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金融犯罪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犯罪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罗马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合同法研究54学时/3学分第二学期
知识产权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婚姻家庭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行政程序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国家赔偿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公司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证券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环境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财税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保险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票据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竞争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劳动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证据法学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律师制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
仲裁制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三学期
国际投资法研究54学时/3学分第四学期
海商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国际贸易法研究54学时/3学分第三学期
房地产法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法律适用技术研究54学时/3学分第四学期
法律逻辑学研究36学时/2学分第四学期
法学前沿讲座36学时/2学分第一、二、三四学期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课程的选修,以自主选修原则为主。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选课安排:(1)根据学生选修课情况,以选修人数多少作为确定选修课的依据;(2)满60人以上即开班授课。

法学前沿讲座由学院统一安排,由外校专家及本校教师担任讲座任务。

学生参加相关讲座活动的,即可取得学分。

但是,学生有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活动的,不能给予学分。

七、科研与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测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渠道。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当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要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

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得少于二万字。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