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工学结合教学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制度1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程考核,准确、真实的评价教学效果,创建优良的学风,培养高技能人才,根据教学管理要求和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通过课程考核,促进与帮助学生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技能,提高解决问题与实际应用能力,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评定学业成绩,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依据课程考核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一般是平时所学、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范围,考核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实际运用的技术与能力,突出技能考核。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要在课程标准中加以明确。
所有课程都必须有考核,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的特点、班级大小和人数多少等情况,可分别采取笔试(闭卷、开卷、闭开卷结合)、口试、口笔试结合、面试、答辩、设计或现场操作、技能测试等方式。
四、考核时间选修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本课程授课时间之内进行,其他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学院统一安排的考核周内进行,在学期中结束的课程,需在课程结束一周内完成考核。
五、考核安排课程考核分院考核课程和系考核课程,公共课等院考核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系考核课程由教学系组织,但在考前1周要将考核安排上报教务处和督导处。
六、考核命题和组织1.命题原则(1)要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
应以考核学生掌握基本技能为重点,体现高职特点,注意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
(2)要正确掌握命题范围。
试题应基本覆盖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3)要合理地选择考核方式和题型。
(4)要恰当地控制考核的难度。
各门课程最后总评成绩原则上优秀率(85分及以上)和不及格率(60分以下)均不超过20%。
(5)要倡导和推行教考分离,建立试题库。
2.考核组织(1)不论是否教考分离,命题一律拟A、B卷,并拟定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份用于期末考试,另一份用于补考。
(2)同一层次同一课程如有两人以上(含两人)教师任课,原则上考试应采用同一套试卷。
蚌埠学院科研项目办法管理手册
蚌埠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员工从事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科研项目的范围:纳入学院科研管理计划的各级各类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院级科研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院长批准立项实施的科研项目。
2、纵向科研项目——国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
3、横向科研项目——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委托我院承担或与我院合作承担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确定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积极创新。
在积极争取纵向项目的同时,加大横向联合,多渠道争取科研项目。
着重培养一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及研发能力的师资队伍,为教学和地方社会经济服务。
第四条教职员工应充分发挥学院的学科相对优势,不断拓宽研究领域,积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的科研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做出贡献。
第五条项目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
科研处作为学院科研主管部门,负责各类项目的申报、实施、结题、报奖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各系(部)负责对本部门所承担项目提供必要条件支持以及协调、督促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六条科研处根据各科研计划的项目申请通知、招标指南及其它相关信息,及时向各系及相关部门发布项目申请通知;各各系及相关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和要求传达到教师和科研人员,并积极动员组织申报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申请要求,结合已有工作基础进行选题,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
第七条项目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编在岗人员,有良好的科研素质与前期成果,具备完成项目的基本条件,且无不良科研记录,无同层次未结项项目。
如果外单位在我院的兼职科研人员作为项目主持人申请项目,项目的申请单位和管理单位均应明确为我院,主持人所兼职的相关部门应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和顺利验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历年来推出的各类建设项目相接,主要包括〃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现代学徒制项目、中高职衔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开发项目、示范专业点、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及专业教学资源库、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专业群实训基地、特色专业群等等,形成校级项目、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依次提升的三个层次,即在校级立项建设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建设项目,在省级立项建设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国家级建设项目。
今后新增建设项目,均实行以校级立项建设为基础,逐级推荐申报的方式进行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教改专项资金〃),是指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金,不包括学校自筹配套部分。
第四条教改项目及教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按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自我评价项目建设效果,并认真接受检查;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教改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调整,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五条各级教改项目申报遵循各系(部)自愿和学校统筹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教改项目申报流程1•项目管理办公室收到教改项目申报通知后,按要求制走项目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指标),向各系(部)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2各系(部)申报人依照项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完成项目资金预算等,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
安徽蚌埠技师学院:内涵发展 特色办学 全面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纪实
安徽蚌埠技师学院:内涵发展特色办学全面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纪实作者:马善国刘兴联来源:《职业(上半月刊)》 2019年第8期文/本刊记者马善国特约记者刘兴联安徽蚌埠技师学院坐落在被誉为淮河明珠的蚌埠市,于2009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1年,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并入,2017年整体迁入蚌埠职教园。
学院现已发展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
学院以市场需求为办学导向,专业建设对接蚌埠市产业发展。
开设有现代制造类、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财经商贸类、休闲保健类、现代服务类、医护类等30多个专业,教学设备总值4936万元。
学院设有蚌埠市机械通用工种、化工、微机职业技能鉴定站,近年来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培训鉴定逾万人次。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办学,以校企合作为平台,推行“工学一体”就学就业试点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一体化教学,造就“金牌蓝领”。
2012年以来,在技能大赛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中,成绩保持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100%,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省内就业率保持在81%以上,就业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
办学五十多年来,已累计培养了3万余名合格的毕业生,大批毕业生已成为行业骨干和技术能手,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技能人才支撑。
加强专业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专业建设是学院发展的核心。
近年来,学院确立龙头带动、集群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积极优化专业结构,主动为经济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与技术进步升级服务。
2016年以来新增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中药等专业。
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和经费投入情况,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集体项目、个人项目、获奖项目等三大类别。
(一)集体项目,是指经费投入额度大、需要依靠集体力量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和任务落实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专业、专业综合改试点、优秀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分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开放课程)、大规模在线网络课程、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文化传承与创新基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项目重大项目、专业核心课程改项目、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规划教材和校本教材、名师工作室等。
(二)个人项目,是指由个人牵头申报,组织相关研究力量推进研究计划实施和任务落实的项目,包括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获奖项目,是指由单位或个人申报,取得的各类教育教学获奖,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项目。
二、申报及评审第三条项目限项。
单位或个人在申请项目时,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各项限制性条款:(一)作为主持人,同一年度内在同一类别项目中申报同级别(级别是指级、省级、校级,下同)项目数不超过1 项;作为参与人,同一年度内参与申报同级别同一类别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
已确知为未获批立项者,可继续参与后续批次申报。
(二)在同一类别项目同级别及以上级别中主持在建或在研项目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该类别同级及以下级别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设1人,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满足项目申报文件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在年龄、职称、前期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对于涉及学校及院(系)总体发展及规划、具有全性、集体性的项目,经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 不受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款限制。
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一、总则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确保。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
其目的在于: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动教育革新,深入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为了强化我院的课程建设,提升课程质量,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依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指导思想(一)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革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质量标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动。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升课程教学的质量。
(四)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当、教艺精湛。
采纳"重点扶植、稳步推动,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与评判标准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具体标准是:(一)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副教授或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教学内容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确保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
同时,应广泛汲取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完整版)安徽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促进高职高专教育健康稳步地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第三条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地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学校其他各项管理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于教学工作,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教学管理是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调节、监督和评价,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第四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正确的教学思想,树立现代高职高专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出高职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队伍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等。
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第六条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
学校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院(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校)长协助院(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校)长办公会议或院(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
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督查、考核等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熟悉教学工作、有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院(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搞好我校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起草修订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进行统计。
第一部分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界定1、本办法中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辅导的工作量,包括:讲课、实验、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教学实习、指导课程论文(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
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发放教师授课津贴的依据。
2、教师进修学习或到校外基地蹲点期间,若不直接授课,则不计教学工作量,其津贴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其实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3、实验室管理人员若不直接从事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则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1、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
2、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预做、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课外辅导和技训考核。
3、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包括编写实习计划、实习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总结。
4、毕业实习:包括编写毕业实习计划、编制毕业实习课题、毕业实习联系及安排、毕业实习巡视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交流答辩。
6、考试: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
三、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1、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的每学期教学任务为根本依据,以实际工作量为核算依据。
教学任务包括期初下达的及期末下达的(如监考、毕业生补考辅导等)。
2、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正确、实事求是、规范准确。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计算(一)授课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折算系数K说明:1、学生数40为一标准班(≤40人按一个班计)。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建设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保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全面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培养社会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开发范围(一)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范围:我院开设的工学结合课程的教材,包括专业基础课教材和专业课教材。
(二)教学改革重点、试点专业课程的教材。
(三)目前使用中与教学要求不相适应的教材。
(四)属教学需要、教学急需的缺科教材。
二、编写原则(一)一体化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做”一体,将理论知识教学和实操教学融为一体、有机结合,在实践中教理论,在运用中学技术。
(二)体现职业能力素养原则在教材内容的处理上,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编写时要有机结合岗位群所对应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要求,从而使编写教材达到教学用途与从业资格用途相统一的原则。
(三)最新理念原则围绕职业岗位能力,结合企业实际工作任务,将新方法、新内容、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等编入教材,开发出最新的校企合作教材。
(四)发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优势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编写人员的作用,应用企业技术成果、管理理念,结合行业、企业生产一线的实际为教材编写的内容。
保证教材的编写符合行业、企业需求和岗位需要。
三、申报要求(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长期从事本课程或相近课程教学工作和教材编写经验,并有企业实践经历。
(二)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团队中要有2名或以上来自于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并与行业、企业签定合作开发协议。
(三)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的申报,由申报人填写《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立项申请表》,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组织立项评审。
四、审批程序(一)各二级学院、部在组织教师广泛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将《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立项申请表》、教材编写大纲及目录上报教务处。
探究产学研相结合的高职毕业生就业机制
性, 从人才状况实际出发, 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 抓好企业
的人才管理 . 企业才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 ( 作者单位 : 芜湖市统计局 )
为, 逐步建立“ 二元” 合作模式, 为地方企业培养急需人才。芜湖
职业技术学院在与企业合作实践中形成了“ 教学合作, 管理参 与。 就业订单, 文化融入” 的办学模式, 形成了“ 一系一长”“ ,前
贡献者的重奖政策。同时, 将技术创新考核指标纳入国有、 国有 控股企业的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范围. 并与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挂钩; 五是通过红股、 认股权 、 股权期权等形成“ 信息集中的大城 市转移 , 逐步实现生产经 营与科研地 点分开 . 以最大限度地 克 服地理位置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劣势。
三 、 决 存在 问题 , 解 完善产 学 研 合作 机 制 . 高就 提
业 率
通过学习感悟, 明确未来发展目标, 规划未来职业生涯。二是采
取“ 对接培养”把教学 内容与 岗位技能对接 , . 课堂与车间对接 。 教师与工程技术人 员对接 , 企高层互动对接 , 业文化 与学 校 企 生思 想政治教育对接。
四是创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人才效益。人才流失问题是 当前令企业最头痛的一件事。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吸引挽留 人才: 一是委以更多的责任, 增强人才的责任感: 二是分配政策 向青年技术骨干倾斜 ,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是开展富有成
效 的国内外培训 , 以开 阔专业技 术人员眼界 : 四是完善对 突出
责任编辑: 徐雁
校后厂” 的产学研结合机制。安徽 电气职业技术学院依托行业 办学背景加强与电力行业 、企业和社会 的深层 次联 系与合作 。 组建校企 双向参与 、 双向服务 、 向受益的校 企合作 指导委 员 双 会。安徽 工贸职业学院注重实践教学 . 课堂与工厂紧密集合 . 促
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教学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强化特色、注重创新、分步建设、全面提高”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推进教育创新,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一流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包括:(一)国家层面项目,包括: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及新增的各类教学改革相关项目;(二)省层面项目,包括“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及新增的各类教学改革相关项目;(三)学校层面项目,包括:学校立项的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四)其他项目,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指委、行业协会等单位立项的其他教学改革相关项目。
具体项目的级别由学校依据立项文件确定。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阶段管理、目标管理。
第五条学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业务指导,制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
学校教务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指导、检查、监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二)制订和发布学校层面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和验收评价标准;(S)组织申报项目评审,提出立项方案;(四)负责统筹落实项目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五)组织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六)宣传推广项目建设成果。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管理办法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培养,加强工学结合教学环节有效管理,推动我院工学结合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要求:通过有效、规范的管理,提升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模式的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优质就业率,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良好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者。
第三条整体思路:遵循高职教育发展规律,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技能和素质为原则,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以学校为主体,通过不同形式与企业合作,实施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办学模式,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实现企业、学生、学校共赢。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四条机构设置:由学校、企业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成立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管理工作小组,第五条学校要通过完善学分制等方法,确保半工半读学生学习、实习两不误,认真完成所学专业。
第六条要进一步加强半工半读学生实习管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章权益保护第七条学校的权力和义务(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二)选派优秀教师参与实训现场管理和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三)负责半工半读学生的工伤、医疗及意外事故的处理工作;(四)负责处理与企业合作其它事宜。
(五)切实保护半工半读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八条企业方的权力和义务(一)负责对半工半读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厂规厂纪,进行技能培训,促进学生熟练掌握必要的岗位技能;(二)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证协议规定的实训实习计划;实习作业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教学计划的完成;(三)配备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员工对学生进行指导;(四)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半工半读生的报酬;第九条学生的权力和义务(一)半工半读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必须遵守学校规定和公司规章;(二)半工半读学生必须保证业余学习时间,完成所在专业的同期学习任务。
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成绩考核,准确、真实的评价教学效果,创建良好的考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我校课程考核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考核,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判定教学质量的优劣,检验教学工作成效,找出问题原因,寻求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改进、控制和保障教学过程中的质量,引导教学改革发展方向,培养学生进取精神,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课程,是指全日制学生专业教学标准中规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专业选修课、全校素质类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
第四条全日制在校生应当按要求参加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考核,并得到相应的成绩,成绩在及格及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五条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包括学生处处长、各系(院、部)的教学负责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
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对考试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六条各系(院、部)应成立有系(院、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命题教师,指定监考人员,检查考试纪律执行情况,做好评卷、成绩登记及公布、考试分析、试卷保存、事故处理及考试总结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实行考场管理巡视制度。
考试期间,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检查各个考场的组织与纪律情况,并予以公布。
第八条学校每学期设集中课程考核周。
学期中间结课的考试课程,在结课后两周内安排课程考核。
考查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在课程结束当周内安排考核,课程考核周不安排考查课的考核。
第九条课程考核周的课程考核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并网上公布,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学生和主、监考教师。
校企“双考核,双评价”制度 2
校企“双考核,双评价”制度“在做中教才是真正的教学,在做中学才是真正的学。
”职业学校就是要体现做和教学的结合,要完成这一重要任务,就必须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双考核,双评价”是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
我校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办学思路是加强校企合作,完善“订单培养”、学生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方案,面向企业,培养高素质中等技能型专门人才。
继续探索一条有效的产、学、研联合之路,在实习过程按企业生产模式运作,使学生在校内实训中就能够体验企业精神,学生的产品意识、质量意识和职业素养得到培养锻炼。
做好“双考核,双评价”工作也是建设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工学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一)“双考核,双评价”主要是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结合企业相关要求与制度,共同制定考核评价模式。
(二)学生参加“双考核,双评价”,须经过本专业组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审定同意后办理完审批手续。
(三)“双考核,双评价”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细则(一)组织领导1.教学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企业是最关键的一方,是考核评价制度的中心和企业指导老师的提供者。
2.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小组,小组由校企合作办、教务科、督导室、企业管理人员、建筑工程系系部、专业教研组长、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建筑工程系负责实习具体事务。
3.学校必须安排足够的校内教师对学生教学和实习进行管理,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多于30名。
4.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的兼职教师,负责学生教学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班学生有对应的企业兼职教师负责。
(二)考核安排1. “双考核,双评价”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安排。
2. “双考核,双评价”的内容要求:专业对口、分项目实训,具备专业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教学工作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建设及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培育出一批效果显著的教学改革成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建设项目的内容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成果项目、校企合作订单与就业项目二、经费的类别1、国家级立项的各类教改项目经费,按照国家核定标准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2、XX省、XX市区立项的各类教改项目经费,按照区州核定的标准用于项目建设。
3、学院设立的各类教改项目经费,学院按照专业5万、团队1万、课程2万元、教学成果2万元给予经费支持。
4、校企合作订单与就业项目,为落实学院职教集团建设工作,推动校企共育的订单模式,确保校企深度融合,特设立校企合作订单与就业项目奖,鼓励各分院积极开展订单教育工作,实现服务地方经济目标。
按照各分院每届学生订单人数和订单就业比例计算分配。
类型分为两种:与合作企业在招生初的订单和学期中的订单(大一结束时期为准)。
根据订单工作完成情况,校企共育的培养情况、在订单企业就业情况三项指标综合排名(按照各分院订单培养的数量与比例核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经费支持。
三、经费使用范围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1、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2、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4、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因项目研究确需使用计算机,而项目负责人又确无计算机或其所在单位没有配置或无法提供计算机的,需先报请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购买计算机,同时到资产处进行固定资产登记,项目完成后物品归所在单位。
计算机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用于项目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计算机耗材费和软件开发费用等。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1.中央和地方财政的专项教学建设经费;2.学院自筹资金;3.行业协会或企业捐赠资金;4.其他具备项目经费使用资格的资金。
三、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1.项目经费的使用应符合项目申请书和预算的要求,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范围。
2.严禁将项目经费用于不相关的支出,如禁止挪用、截留、私自调整项目经费等行为。
3.按照国家、地方及学院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财务报告,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4.对于超出项目预算的支出,必须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始可使用。
5.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6.项目经费使用应做到经济合理、资金监管严格、绩效考核科学、流程规范。
7.对于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项目经费使用范围1.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项目;2.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3.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项目;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项目;5.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和设备的采购与更新项目;6.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材的编写与购买项目;7.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等。
五、项目经费使用程序1.学院编制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并报教学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批。
2.经审批通过后,学院成立项目实施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并组织实施项目。
3.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项目预算,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始可使用。
4.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编制项目实施报告,并向审批部门提交财务报表。
5.项目实施报告需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和经费使用情况,参考评估结果,决定项目是否继续或调整。
六、项目经费使用监督1.学院设立教学建设与项目经费使用专门账户,由专门人员负责账务管理。
2.经费使用过程中,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经费报销和支付手续,并留存相关票据和凭证。
工学结合管理制度
工学结合管理制度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是职业教育“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
做好工学结合工作也是建设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工学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工学结合,主要是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参加的实践教学活动。
第二条学生参加工学结合,须经过所在专业部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审定同意后办理完审批手续,由学校就业办公室与各专业部统一安排方可参加工学结合实践教学活动。
第三条工学结合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第四条工学结合工作由学校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主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程进行实施。
其工学结合的内容要求:专业对口、分项目实训,具备专业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工学结合学生的管理1、安排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由所在专业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
各专业部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参加工学结合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要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工学结合领导小组;各专业部成立工作项目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工学结合工作,要加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学生工学结合实习管理档案,定期巡回检查工学结合实习情况,加强工学结合实习指导和管理,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学结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建立学校、工学结合合作单位和学生之间的信息联系制度,定期进行沟通联系。
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前,各专业部、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一)各专业部职责1、各专业部应当加强工学结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学结合管理制度,加强工学结合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明确对学生工学结合期间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认真进行考核。
职业技术学院结题结项及科研诚信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结题结项及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工程的结题结项管理工作,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维护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提高科研工程成果质量及其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假设干政策的通知》、《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开展假设干政策》以及《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开展假设干政策的实施细那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结题结项管理第二条本方法中的结题是指纵横向工程完成后,结题材料通过科技主管部门、第三方科技评价机构或委托方的审核、评估、验收或鉴定。
结项是指工程结题后,对工程结余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理结转。
结余经费是指在规定时间完成科研工程计划任务书(含合同或协议,下同)约定的任务,并通过工程验收(鉴定)后,工程资金实际总收入减去实际总支出的经费余额。
第三条工程结题前,工程负责人应全面整理工程经费收支、清理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根据编报工程决算的要求和规定,如实编报工程决算,报校计划财务处审核。
第四条工程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材料,通过校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向主管部门或委托方提交,办理工程结题。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题手续的科研工程,由校工程管理部门、计划财务处冻结其经费,纳入科研诚信档案记录。
第五条工程负责人在工程结题验收完成后,应及时办理结转经费(金额不高于结题材料中核定的结余金额)使用申请手续,评审通过后及时填报科研系统。
逾期未办理者,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章结余经费管理第六条工程立项单位相关管理方法或计划任务书对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和使用范围有明确规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其中:对要求结余经费原渠道退回的,或因工程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等原因导致结余经费需按原渠道收回的,工程负责人应根据委托方或任务下达单位的验收意见,及时足额返还结余经费。
对明确结余经费在一定期限内由学校统筹安排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结余经费暂按100%的比例转入结余经费预研工程,用于支持原工程负责人开展对应工程类型要求的后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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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工学结合教学管理办法(试行)自己收集整理的错误在所难免仅供参考交流如有错误请指正!谢谢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工学结合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工学结合实习是高职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职业教育"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工学结合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涉及到的工学结合实习主要是指在非毕业学年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参加的实践教学活动其主要形式包括专业技能实习、专业技能培训、校外教学实习、校内教学实习等第二条工学结合的目的首先是在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使学生在真实的职场情境中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学生将所学知识及技能应用于岗位实践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运行情况获得本专业生产实际中常用的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打好基础二、组织领导第三条建立健全工学结合实习管理体系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教务处、教学系部、实训中心等组成的工学结合领导小组负责工学结合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的处理;由各系部负责工学结合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第四条工学结合实习项目在正式实施前必须进行以下审批程序:1、由各系部与相关企业进行初步商讨并实地考察该企业的工作、生活等设施在确认可行的情况下提出书面申请报工学结合领导小组批准生效2、由各系部负责与相关企业进一步商讨并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由各系部负责与实习企业共同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教学文件并提出教学进程调整方案以及教师安排、实习成绩的认定等意见经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正式启动工学结合实习第五条由各系部和实习企业共同负责工学结合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1、双方应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前的动员和专题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和考核办法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预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并在进入正式企业前由班主任组织实习学生签署实习协议书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共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2、学院领导必须定期到实习企业检查实习情况加强指导和管理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学结合实习正常有序开展第六条学生在工学结合实习结束时应将学生实习报告、协议书、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实习大纲与进度计划及指导教师实习总结等教学资料及时汇总上交教务处存档备案三、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派出的实习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可由专任教师或辅导员担任;二是由企业选派的有实践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第六条校企双方密切合作加强联系与沟通重视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指导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中注意培养学生敬业守纪的劳动态度、不怕困难的心理素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第八条企业指导教师应代表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如在实习期间学生被安排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实习企业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的表现、工作质量做出客观评价评定成绩第九条学校实习带队教师应代表学校全面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和事故隐患并主动向领导小组反馈;遇到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按学院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写出书面报告并协助学院做好处理和善后工作;实习结束后要听取实习企业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教务处汇总第十条学校实习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及时进行批阅;并结合实习期间学生的日常表现评定学生实习考核成绩;最后按规定比例综合企业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的考核成绩计算实习最终成绩第十一条学院实习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由工学结合领导小组根据其实际情况核定第十二条外出实习班级的班主任无论是否为实习带队教师都有责任去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和事故隐患协助学校做好非常情况或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四、学生职责第十三条工学结合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所有学生都必须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第十四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实习秩序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严格遵守实习企业的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尊重企业指导教师服从管理与分配;学生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事先报请学校和企业的批准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由各系部与企业协商解决第十五条学生应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在实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有关管理规定牢记"安全第一"防止各种工伤事故的发生;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等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十六条在工学交替工学结合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企业的考勤制度上课培训、生产实习、政治学习等一律都实行考勤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若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应向企业有关部门提前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并出具相关证明(病假凭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凭家长信件等证明材料)并按审批程序审批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该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及时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学生假满后须及时向原批假人或有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满不能按时返回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按请假审批程序审批不经准假而缺席者一律作旷课(工)论处第十七条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应及时撰写实习报告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并交给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作为考核的依据五、成绩考第十八条学生在工学交替工学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重考核制度第十九条工学结合实习作为单独一门必修课程进行考核按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进行成绩记载考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学生如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实习考核成绩应是所有实习岗位的综合考核成绩第二十条对于因各种原因而被批准同步安排在校内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考核成绩均以及格记载第二十一条没有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和时间的学生实习成绩均以不及格记载有条件时可由各系部协调安排在其他班级进行工学结合实习时重作或利用假期安排在指定企业进行重作工学交替工学结合实习重作最多只有一次考核成绩最高为及格重作不及格不予毕业六、违纪处理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工学结合实习期间发生违纪行为可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并补充下列条款当本补充条款与《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不一致时按本补充条款执行1、发生旷工(含培训课)情况视其情节、认识态度和改正的表现给予以下处分:旷工1天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旷工2天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旷工3天及以上或屡教不改重复旷工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半月不归且无正当理由者学校可张榜公布给予退学处理2、违反企业规定违纪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处分者学校予以口头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责令赔偿损失累计受到3次通报批评者学校可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对于违纪情节比较严重被企业取消实习资格而退回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认识态度和改正的表现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3、严禁学生在工学交替工学结合实习期间利用工余时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对于参与者视其情节、认识态度和改正的表现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于组织或发起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围观或者知情不报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作伪证者加重一级处理4、举止不文明在企业公共场所行为不检点破坏公共设施且不听劝阻不服从教育、管理甚至侮辱、漫骂、殴打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5、违反企业消防、安全规定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下处分;不听劝阻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但尚不足以追究法律责任的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6、在工学交替工学结合实习期间要求必须在企业住宿的学生严禁在宿舍留宿异性违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7、对于被企业取消实习资格退回的学生由实习处等有关部门协商同步安排在校内实习无任何实习补贴如企业有违约金要求由学生个人支付七、事故处理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工学交替工学结合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人身、财物安全不能保证时实习处、学生处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第二十四条出现重大事故时学校有关领导应亲自参与调查工作认真研究调查报告及时处理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第二十五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伤或被窃、失火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事故后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保护现场同时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恢复实习、教学和生活秩序并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校对事故调查后认为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各级各类事故的具体处理办法严格按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工学结合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