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制度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 (3)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概述: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是为解决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应支持的机构。
它旨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教育等服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以下是一个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方案:1. 成立机构:设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这个机构可以由政府主导或者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合作成立。
2. 资金支持: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足够的经费,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资金来源可以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相关机构的支持等。
3. 人员配置: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应建立专业的法律团队,包括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等人员。
他们应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有效地解决职工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
4. 服务内容: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多种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宣传等。
具体服务内容可以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5. 服务渠道:为了方便职工获得法律援助,可以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和在线咨询平台,提供24小时的咨询和援助服务。
同时,可以在职工集中的场所,如工厂、企事业单位设立法律咨询站点,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
6. 合作机构: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与相关的法律服务机构、劳动监察机构、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等建立合作关系,在需要时共同处理法律问题,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7. 监督机制: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机制,确保中心的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和业务规范。
可以设立相应的评估机构或委员会,定期对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
通过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发展。
同时,也能够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 (2)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是为解决职工在劳动纠纷、工资欠薪等问题中遇到的法律困难而设立的机构。
其目标是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劳动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二、功能和服务内容1. 法律咨询服务: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解答他们在劳动关系中的问题,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2. 法律援助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包括代理申诉、起草法律文书、调解协议等,帮助他们解决劳动纠纷。
3. 培训和宣传活动:定期组织职工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通过宣传活动,增加职工对法律援助中心的了解和信任。
4. 数据统计和分析: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了解职工法律需求和问题的主要特点,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三、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1.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设置职工法律咨询部、法律援助部、培训宣传部和数据统计部四个部门。
2. 职工通过电话、网站、邮件等方式向中心咨询问题,咨询部负责接听和解答,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转交给法律援助部处理。
3. 法律援助部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进行案件评估和调查取证,制定法律援助方案,并代理申诉、起草法律文书等。
4. 培训宣传部负责组织职工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5. 数据统计部负责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
四、能力和条件1. 人员素质:中心应聘请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劳动纠纷。
2. 资金保障:中心需要获得政府的经费支持,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
3. 合作机制:与劳动监察部门、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评估和监督1. 进行定期的工作评估,对中心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2. 建立用户满意度评估机制,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制度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规范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
第四条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
并在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机构人员第五条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署办公。
第六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由同级工会委派或者聘任。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以从下列人员中聘请:(一)工会公职律师、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等工会法律工作者。
(二)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法律工作者。
第三章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一)劳动争议案件;(二)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三)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四)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五)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工会法律援助的形式:(一)普及法律知识;(二)提供法律咨询;(三)代写法律文书;(四)参与协商、调解;(五)仲裁、诉讼代理;(六)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第九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委托代理法律援助:(一)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二)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
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第四章申请和承办第十条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保证服务的公正、高效和透明,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委员会,由专业律师、法学专家和社会公正人士组成,负责监督和指导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
2.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法律援助事务和财务管理。
三、法律援助申请与受理1.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电话咨询或互联网平台申请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3. 受理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指派专业律师进行案件审查,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确定适当的法律援助方式。
四、法律援助方式1. 法律援助中心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调解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对于无法支付诉讼费用的申请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3.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派遣专业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或代理人。
五、法律援助经费1. 法律援助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组成。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依法合理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3.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收支的公开透明。
六、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评估与监督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职责1.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信息,严守职业保密义务。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法律援助中心所有。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援助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等职位,以及相应的工作人员。
2. 中心主任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和决策,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运行管理。
3.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严守职业操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援助范围1. 法律援助中心应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
2. 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等方式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3. 法律援助范围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标准。
四、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批1.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的资格和案件的性质。
3.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当事人,明确是否赋予法律援助支持。
五、法律援助实施1. 一旦批准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中心应指派合适的律师或者相关专业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律师或者专业人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法律援助方案,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
3. 法律援助中心应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六、法律援助费用支付1.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获得法律援助支持后,法律援助中心应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2. 法律援助中心应与律师事务所、鉴定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费用支付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3. 支付费用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应按照像关规定执行,确保公正、透明。
七、法律援助工作评估与监督1. 法律援助中心应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改进。
2. 监督部门应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确保援助工作的公正、高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和任务1.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等,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3. 开展法律援助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4. 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法律援助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援助效率。
三、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1. 公民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
3. 受理通知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受理日期、受理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法律援助评估和资格认定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资格。
2. 评估结果应当在受理通知书发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放法律援助证明。
五、法律援助代理和辅助人员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律师和辅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服务。
2. 律师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保证代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法律援助费用支付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确定是否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援助费用。
2. 如需支付法律援助费用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费用,并保存缴费凭证。
七、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和评估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援助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2.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八、法律援助中心的保密工作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保密制度,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信息的安全。
2.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服务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和目标1. 职责:(1) 为经济难点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教育等服务;(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2. 目标:(1) 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 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3)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4) 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1. 组织架构:(1) 中心领导班子:包括主任、副主任等;(2) 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内部事务;(3) 法律援助部:负责具体的法律援助工作;(4) 法律咨询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 法律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活动。
2. 人员配置:(1) 中心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职位,并配备专业人员;(2) 法律援助部:设立援助律师岗位,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3) 法律咨询部:设立咨询师岗位,咨询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法律知识;(4) 法律教育部:设立法律教育师岗位,教育师应具备教育背景和法律知识。
四、法律援助流程和服务范围1. 法律援助流程:(1) 申请: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审核: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3) 指派:根据案件性质和律师资源,指派合适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4) 援助:律师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 结案:案件结束后,律师和申请人进行结案工作。
2. 服务范围:(1) 民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债务纠纷等;(2) 刑事案件:包括刑事辩护、申诉等;(3) 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4) 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教育等。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为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法律援助中心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主任,由中心负责人担任;2.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3.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团队,由合格的律师组成,负责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法律援助范围1. 法律援助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2. 法律援助中心将重点关注贫困人群、弱势群体和特殊难点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3. 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范围的具体细则。
四、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批1. 申请条件:a. 申请人必须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自然人或者法人;b. 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经济状况和法律援助需求;c. 申请人必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格,并签署声明;2. 申请流程:a. 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格;b.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c. 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d. 若初步审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将组织律师团队进行进一步评估;e. 根据评估结果,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将决定是否赋予法律援助;f. 申请人将收到法律援助决定的通知。
五、法律援助服务的实施1. 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需求,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务:a. 法律咨询:律师将为申请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其法律问题;b. 代理诉讼:律师将为申请人代理诉讼,提供法律援助;c. 法律文件起草:律师将为申请人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援助;d. 其他法律援助服务:根据具体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援助服务;2. 法律援助中心将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并通过定期评估和监督,对律师团队进行绩效考核。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 (2)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一、引言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是面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和谐。
本方案旨在规划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提供有关组织和职责、服务范围和模式、人员配备和培训、预算和资金来源等方面的信息。
二、组织和职责2.1 组织形式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将建立为一家独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直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2 职责1.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职工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2.受理和处理职工的劳动争议申请,协调解决劳动争议;3.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提供法律代理服务;4.组织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
三、服务范围和模式3.1 服务对象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将主要面向以下职工提供服务:•企事业单位员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2 服务内容1.法律咨询:通过电话、网络平台、面对面咨询等形式,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2.劳动争议调解:接收职工的劳动争议申请,进行调解工作,协调解决劳动争议,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3.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法律代理、法律文件起草、诉讼费用垫付等服务。
4.法律培训和宣传: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课程,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劳动法律法规,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
3.3 服务模式1.电话和网络咨询服务:职工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热线或在指定网络平台上提出问题,由专业的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2.面对面咨询服务:职工可以预约到中心进行面对面咨询,由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服务。
3.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职工可以向中心提交劳动争议申请,由中心组织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工作。
4.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可以向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中心提供法律代理和其他援助服务。
四、人员配备和培训4.1 人员配备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配备包括以下角色:•中心主任•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办公和后勤人员4.2 培训计划为了确保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质量,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方案名称】: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方案背景】: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随着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劳动纠纷时有发生,许多劳动者由于知识和资源的不足,难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成为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方案目标】:1.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2. 建立法律援助网络: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一体化的法律援助网络,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方案内容】:1. 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城市各区设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2. 聘请专业法律援助人员:聘请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人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3. 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劳动法律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权益保护能力。
4. 建立法律援助网络: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签订合作协议,形成一体化的法律援助网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能。
5. 设立法律援助基金:设立法律援助基金,并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途径筹集资金,用于支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运营和发展。
【方案效益】:1. 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通过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水平。
2. 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通过纠纷调解等工作,及时解决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3. 提升社会诚信水平:通过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社会各界的诚信水平。
4. 推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通过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推动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 (4)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方案1. 引言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机构。
在职工面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权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等问题时,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职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档旨在提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方案,包括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内容。
2. 机构设置2.1 总体架构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设置如下机构:•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办公用品采购、资金管理等。
•法律援助事务部: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包括接待职工、审核案件、代理诉讼等工作。
•宣传咨询部:负责宣传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内容和宣传劳动法律知识,提高职工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
•协调服务部:负责与用人单位协调解决劳动争议,并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劳动法律法规。
2.2 人员配置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配置如下:•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法律援助专员: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宣传咨询员:负责宣传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内容和宣传劳动法律知识。
•协同服务人员:负责协调解决劳动争议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劳动法律法规。
3. 职责分工3.1 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如下:•人员招聘:负责招聘合适的人员来填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空缺岗位。
•办公用品采购:负责采购中心所需的办公用品。
•资金管理:负责中心的资金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
3.2 法律援助事务部法律援助事务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接待职工:负责接待职工咨询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审核案件:负责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核,并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诉讼。
•代理诉讼: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代理诉讼,并在法庭上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
3.3 宣传咨询部宣传咨询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宣传服务内容:通过宣传活动、媒体报道等方式,向职工宣传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内容和的重要性。
•宣传劳动法律知识:通过定期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热线等方式,向职工宣传劳动法律知识,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律援助机构(以下简称法援机构)是指由政府设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费法律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法援机构的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法律援助资源的有效利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法援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法援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负责法援机构的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法援机构设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小组,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一指派工作。
指派小组成员由法援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组成。
第七条法援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窗口,负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三、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第八条法援机构应根据受援人的申请、司法机关的指定和其他法律援助需求,及时指派案件。
第九条案件指派应遵循公平合理、高效便利、有利于受援人的原则。
结合承办人员的专业化优势、办案时限、承办案件数和被告羁押地的远近等因素,合理指派或安排。
第十条刑事法援案件应当指派执业律师承办。
第十一条法援机构应在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之日起三日内指派具体承办人员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指定的法援案件,法援机构应在收到指定函之日,安排援助律师,并告知上述指定机构。
第十三条指派通知可直接送达受指派人员,也可送达受指派人员所在单位。
四、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第十四条法援机构应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对指派的案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第十五条法援机构应对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对其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对其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法援机构应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标题: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引言概述: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设立的机构。
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法律援助中心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一、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1 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当明确,包括中心主管领导、部门设置、职能分工等内容。
1.2 不同部门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1.3 针对不同类型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服务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二、工作流程和程序规定2.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确保案件受理、审核、分配、处理等环节有序进行。
2.2 中心应当规定各项工作程序,包括案件申请、资格审核、律师配备、服务跟踪等流程。
2.3 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全程跟踪和管理,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律师管理和培训制度3.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律师管理制度,包括律师的招聘、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
3.2 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律师培训,提升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3 中心应当建立律师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律师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评定,激励优秀律师,规范不良律师。
四、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4.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
4.2 中心应当建立经费使用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
4.3 中心应当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经费审计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五、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5.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5.2 中心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来自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回应。
5.3 中心应当定期公布工作报告和绩效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结语:法律援助中心的规章制度是中心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中心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援助中心组建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专门为经济困难、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中心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二)便民高效,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三)依法行政,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四)创新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中心重大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二)法律专家;(三)社会团体代表;(四)法律援助工作者;(五)其他相关人员。
第六条理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心下设办公室、案件受理部、律师事务部、财务部等部门。
三、职责与任务第八条中心的主要职责:(一)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二)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三)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协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四)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五)开展法律援助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六)加强与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协作,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第九条中心的主要任务:(一)为经济困难、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二)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三)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四)为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五)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和培训活动。
四、运行管理第十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三)热心法律援助事业。
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二)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法律援助案件;(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四)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确保其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组织结构法律援助中心设有办公室、法律援助部、案件审核部、律师团队和财务部等组织机构,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
2. 职责分工(1)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行政事务、档案管理等。
(2)法律援助部:负责接受申请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律师团队进行具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3)案件审核部:负责对法律援助部门审核通过的案件进行复核,确保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时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分配。
(4)律师团队:由合格的律师组成,负责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5)财务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经费审批、财务报表等。
三、法律援助申请和资格审查1. 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经济难点且无法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
(2)申请人的案件必须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内的民事、行政、刑事等类型。
(3)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经济状况证明、身份证明、案件相关证据等。
2. 申请流程(1)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法律援助部对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3)初步审核通过后,案件审核部对申请案件进行复核,分类和分配给相应的律师团队。
四、法律援助工作流程1. 接受案件律师团队根据分配情况接受法律援助案件,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2. 案件调查和准备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调查和研究,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与申请人一起制定辩护策略和诉讼方案。
3. 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团队代表申请人进行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代理诉讼等。
4. 案件结案和评估律师团队在案件结案后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反馈和建议。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一、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一)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县编委批准设立,由县司法局组建的常设性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县司法局管理、监督和指导;(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法律援助工作规划以及拟订法律援助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三)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并组织指派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四)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五)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资料、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六)按时上报法律援助工作统计表,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一)法律援助为无偿服务。
法律援助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依法为受援人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三)接待受援人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有问必答;(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五)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值班律师纪律(一)基本要求:1.告知来访人自己的服务是完全免费的;2.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回答问题要依法有据,一时难以回答的问题要同来访人预约再次来访时间,待慎重研究后再做答复,不得妄下结论和迎合来访人的主观猜测做毫无根据的判断;3、对群体案件应做好疏导工作,引导来访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不得有明示或暗示来访人进行非访的行为。
(二)不得有下列行为:1.以任何借口收取来访人的任何财物;2.利用值班的便利,为自己招揽案件或向来访人推荐律师事务所或律师;3.刁难、歧视来访人,推诿、无故拖延办理来访事项;4.丢失、隐匿和毁损来访人的材料及泄露来访人的个人隐私;5.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行为。
四、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值班律师是指已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为受援人提供免费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解答来访人的咨询;2.应符合条件来访人的要求代写法律文书;3.根据案情的需要认真收集与案情有关的材料;4.对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协助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及《法律援助审批表》并将以上表格交由值班室内勤处理;5.对不符合法律援助处理范围的案件,引导来访人到相关部门申请解决;6.实行咨询首问责任制,对自己接待的来访人的再次咨询有继续提供咨询的义务;7.对难以处理的群体性事件和案件,应及时通过值班室后台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告。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为了保障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援助质量和效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援助中心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援助范围、援助流程、援助申请和评估、援助费用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领导班子、办公室、援助部门、评估部门等。
中心领导班子由主任、副主任组成,负责中心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决策。
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协助中心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援助部门负责接收援助申请、派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评估部门负责对援助案件进行评估,确保援助质量和效果。
三、工作职责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接收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 派遣合适的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援助质量;3. 对援助案件进行评估,确保援助效果;4.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培训,提高律师的援助水平;5. 定期评估和监督援助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效果。
四、援助范围法律援助中心对援助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刑事案件:包括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被告人无力礼聘律师的案件等;2. 民事案件:包括家庭纠纷、劳动争议、债务纠纷等;3. 行政案件: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4. 其他法律援助案件:包括涉及国家赔偿、刑事赔偿等。
五、援助流程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援助申请:申请人填写援助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 材料审核:援助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援助条件;3. 派遣律师:根据案件性质和律师资源,援助部门派遣合适的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援助服务;4. 援助服务:律师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制定合适的法律援助方案;5. 援助评估:评估部门对援助案件进行评估,确保援助质量和效果;6. 结案和报告:律师完成援助任务后,向援助部门提交结案报告。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委员会,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法律援助政策和规划。
2.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3.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团队,由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法律援助范围1. 法律援助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代理和法律培训等服务。
2. 法律援助中心将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和经济难点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批1. 公民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电话咨询或者亲自前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和案件的紧急程度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3.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将被取销法律援助资格。
五、法律援助服务1. 法律援助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申请人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知识。
2. 法律援助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代理其参预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3. 法律援助中心将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六、法律援助质量控制1. 法律援助中心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对法律援助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2. 法律援助中心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申请人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七、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和权利1.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2.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和调查。
3.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
4.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法律援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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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规范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
第四条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
并在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机构人员
第五条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合署办公。
第六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由同级工会委派或者聘任。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以从下列人员中聘请:
(一)工会公职律师、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等工会法律工作者。
(二)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法律工作者。
第三章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劳动争议案件;
(二)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
(三)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四)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五)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工会法律援助的形式:
(一)普及法律知识;
(二)提供法律咨询;
(三)代写法律文书;
(四)参与协商、调解;
(五)仲裁、诉讼代理;
(六)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第九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
申请委托代理法律援助:
(一)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二)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
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第四章申请和承办
第十条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工作证或者有关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工会或者地方工会(含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工会)出具的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
(三)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四)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理由和时间,并经本人签字。
第十二条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会工作者所在单位工会或者工会组织所在地方工会出具的情况证明或说明;
(二)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三)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由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并通知申请人。
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对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事项,应当即时办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
第十五条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接受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援助事项,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在援助事项结案后,应当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
第十七条法律援助事项结案后,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承办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接受指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延迟或者中止、终止办理指定事项。
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批准,不得以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名义承办案件。
第二十条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受援人任何财物。
第五章资金来源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办案经费。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应当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并依据国家和工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从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中列支,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的补助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工会财务、经审、法律、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