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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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他们获得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普遍的司法服务,旨在确保每个人都能平等享有诉讼权利。

第三条法律援助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助,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法律援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法律援助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第七条法律援助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保障援助对象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八条法律援助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促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二章法律援助的对象第九条经济困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第十条经济困难的公民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符合法律援助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经济困难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指资产和收入不足以支付其法律事务所需费用,并符合法律援助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援助对象的经济状况和案情,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第十三条法律援助机构有权要求援助对象提供相关财产和收入证明文件,以确定其经济困难情况。

第十四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援助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及时告知申请结果。

第十五条援助对象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告知原因,并明确申诉渠道。

第十六条援助对象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并应当如实提供申请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七条援助对象有义务配合法律援助机构进行调查、审查、诉讼等工作。

第十八条援助对象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法律援助机构有权终止援助。

第三章法律援助的范围第十九条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被告、被申诉人、被执行人等诉讼方的辩护、代理和代言;(二)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申诉人、被申诉人等诉讼方的代理和代言;(三)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诉讼方的代理和代言;(四)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机构的代理和代言;(五)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导等非诉讼服务。

社区法律援助站规章制度

社区法律援助站规章制度

社区法律援助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于居民解决法律问题,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社区法律援助站是居民解决法律问题的平台,由社区设立并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援助站旨在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居民之间的法律平等和社会和谐。

第三条援助站的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无论其身份、职业、财产状况或其他条件,均可享受援助站提供的服务。

第四条援助站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法律援助、调解等。

援助站将会根据需要逐步扩大服务范围,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援助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区规章制度,维护援助站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援助站的管理和运营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当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便于居民解决法律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第七条援助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八条援助站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第九条援助站的服务内容及规章制度应当公开,便于社区居民了解和参与。

第十条本规章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援助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法、物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的咨询。

居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咨询等方式获得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援助站提供法律文书起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答辩状、诉讼代理委托书等。

居民可以向援助站提出起草申请,经专业律师审核后制作文书。

第十三条援助站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代理、法律顾问、调解等。

居民可以向援助站提出援助申请,经专业律师评估后提供援助服务。

第十四条援助站提供调解服务,促进纠纷的调解和解决。

援助站可以委托专业调解员进行调解,协助居民达成和解协议。

第十五条援助站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

援助站可以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保证服务的公正、高效和透明,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委员会,由专业律师、法学专家和社会公正人士组成,负责监督和指导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

2.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事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法律援助事务和财务管理。

三、法律援助申请与受理1.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电话咨询或互联网平台申请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3. 受理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指派专业律师进行案件审查,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确定适当的法律援助方式。

四、法律援助方式1. 法律援助中心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调解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对于无法支付诉讼费用的申请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3.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派遣专业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或代理人。

五、法律援助经费1. 法律援助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组成。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依法合理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3.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收支的公开透明。

六、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评估与监督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职责1.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信息,严守职业保密义务。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法律援助中心所有。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保证其工作的公正、高效和透明,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由中心主任、法律专家、社会组织代表等组成,负责中心的决策和管理。

2. 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包括案件登记、律师配备、资金管理等。

三、法律援助范围1.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培训等。

2. 法律援助对象包括经济困难的公民、弱势群体、受害者等。

四、法律援助申请与受理1. 法律援助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核实后,由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在受理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律师配备与管理1. 法律援助中心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律师配备的专业性和合法性。

2. 律师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并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六、案件处理程序1. 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案件后,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并了解案情,制定相关的法律援助计划。

2. 律师应按照法律程序和职业道德要求,代理申请人的案件,保护其合法权益。

七、经费管理1. 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渠道。

2. 经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透明和有效。

八、工作评估与监督1. 法律援助中心应定期进行工作评估,了解工作情况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2. 监督机构应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工作的公正和合规。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2.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保证其工作的公正、高效和透明。

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规范中心的运作,确保公正、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主任,由法律界知名专家或法律援助领域资深人士担任。

2.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3.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团队,由合格的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组成。

三、法律援助范围1.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解决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问题。

2. 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紧急程度,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批1. 申请人需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法律援助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经济状况的核实和案件的评估。

3. 审批结果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如有需要,可进行补充材料或提出异议。

五、法律援助费用支付1. 经济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免除或减免法律援助费用。

2. 若申请人具备一定经济能力,需要支付部分法律援助费用,费用标准由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确定。

六、法律援助质量监督1. 法律援助中心将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确保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

2.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服务不满意的,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诉,并由中心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1. 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2.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3.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供建议。

八、法律援助中心的权利1.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2.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

3.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对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批准。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确保援助工作的公正、高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和任务1.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等,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3. 开展法律援助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4. 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法律援助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援助效率。

三、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1. 公民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

3. 受理通知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受理日期、受理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法律援助评估和资格认定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资格。

2. 评估结果应当在受理通知书发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放法律援助证明。

五、法律援助代理和辅助人员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律师和辅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服务。

2. 律师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保证代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法律援助费用支付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确定是否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援助费用。

2. 如需支付法律援助费用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费用,并保存缴费凭证。

七、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和评估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援助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2.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八、法律援助中心的保密工作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保密制度,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信息的安全。

2.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法律援助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

第三条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第四条法律援助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的机制。

第七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二)因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困难,无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事务的;(四)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第九条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二)代理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三)代理刑事辩护和刑事自诉案件;(四)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再审;(五)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三、法律援助的实施第十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指派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法律援助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为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援助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行政机构和专业机构。

2. 领导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组成,负责中心的决策和管理。

3. 行政机构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行政事务的处理。

4. 专业机构包括法律援助部、案件管理部等,负责法律援助服务的具体实施。

三、法律援助范围和条件1.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范围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2. 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经济状况和案件性质条件,经过审核后才能获得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申请流程1. 申请人需要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法律援助中心接收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3.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详细审核阶段,需要提供更多的材料和信息。

4. 审核通过后,法律援助中心将为申请人指派合适的律师,并提供相应的援助服务。

五、法律援助律师管理1. 法律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资源。

2. 法律援助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通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

3. 法律援助律师需遵守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规定,保持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六、法律援助服务流程1. 律师与申请人进行初步接触,了解案件情况并提供法律咨询。

2. 律师与申请人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策略,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3. 律师代表申请人出庭,进行辩护或代理工作。

4. 律师与申请人保持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情况。

七、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1. 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律师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 评估指标包括案件处理效率、服务态度、专业水平等。

3. 根据评估结果,对律师进行奖惩和培训,以提高服务质量。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服务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和目标1. 职责:(1) 为经济难点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教育等服务;(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2. 目标:(1) 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 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3)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4) 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1. 组织架构:(1) 中心领导班子:包括主任、副主任等;(2) 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内部事务;(3) 法律援助部:负责具体的法律援助工作;(4) 法律咨询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 法律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活动。

2. 人员配置:(1) 中心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职位,并配备专业人员;(2) 法律援助部:设立援助律师岗位,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3) 法律咨询部:设立咨询师岗位,咨询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法律知识;(4) 法律教育部:设立法律教育师岗位,教育师应具备教育背景和法律知识。

四、法律援助流程和服务范围1. 法律援助流程:(1) 申请: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审核: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3) 指派:根据案件性质和律师资源,指派合适的律师进行法律援助;(4) 援助:律师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 结案:案件结束后,律师和申请人进行结案工作。

2. 服务范围:(1) 民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债务纠纷等;(2) 刑事案件:包括刑事辩护、申诉等;(3) 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4) 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教育等。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为无法负担律师费用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为了保障援助工作的公正、高效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法律援助资格认定1. 申请资格1.1 申请人必须是经济困难、无法负担律师费用的自然人。

1.2 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援助对象范围。

2. 申请流程2.1 申请人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法律援助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决定。

2.3 如申请被拒绝,申请人有权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

三、法律援助服务范围1. 民事法律援助1.1 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援助,包括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

1.2 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调解等服务。

2. 刑事法律援助2.1 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2.2 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律师代理、取证、辩护等服务。

3. 行政法律援助3.1 行政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3.2 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等服务。

四、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流程1. 申请流程1.1 申请人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 法律援助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2. 受理流程2.1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将指派合适的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为申请人提供援助服务。

2.2 援助服务过程中,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将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2.3 在援助服务结束后,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将填写法律援助服务报告,归档保存。

五、法律援助费用支付1. 支付标准1.1 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案件性质,确定相应的法律援助费用支付标准。

1.2 法律援助费用支付标准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 支付流程2.1 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完成援助服务后,将填写费用清单并提交给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一、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建立下列工作制度(一)建立接待受理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接待群众的法律求助,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安排人员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形成的有关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建立法律援助业务登记、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本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法律援助申请,不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事项;对于不属于法律援助的事项,应予以详细说明。

(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取当事人任何财物;(三)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具体工作制度(附后)业务培训制度一、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提高全体人员业务素质。

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业务学习。

业务要经常化、制度化。

二、业务学习贯彻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注重效果,学以致用。

鼓励律师向专业专长研究方向发展,对学有成就的人员给予奖励。

三、加强业务学习的组织领导,由中心的主任全面负责学习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四、坚持学习例会制度,确定每星期五下午两个小时为集体学习时间。

五、做好业务学习的考勤,每月一次统计上报,年终汇总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严格学习纪律,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

七、积极参加上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信访接待制度一、接待咨询应态度和蔼,平易近人,文明用语。

二、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三、咨询当事人不会书写,接待人员可代其填写《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登记表》四、解答咨询应耐心听取提问,仔细审阅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择要记录咨询内容,依法予以解答。

五、对当事人表示不同意见,并进行缠询的,不能耍态度,应不厌其烦,依法疏导。

六、对认为符合受援条件的当事人,应在咨询登记表“处理结果”栏上签署可提供法律援助的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5篇[修改版]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5篇[修改版]

第一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一、接待制度(一)对来访人员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对申请人,应认真询问,仔细审查申请材料和案件证据材料。

(三)对提供材料不全的审请人,应详细解释,让其补办所缺材料。

对证据不利,确无胜诉可能的申请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四)听取咨询要认真,解答问题要圆满,运用法律要准确。

二、登记制度(一)建立咨询来访登记本。

对来访咨询者一律进行登记。

(二)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登记。

(三)接待人员要做一事一记。

(四)登记主要内容包括:1、来访人员的身份状况;2、申请援助的主要内容;3、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4、处理情况。

(五)在接待中遇有重大紧急事项,要详细记录,并逐级向上汇报。

(六)接待人员在登记时、对当事人的隐私要保密。

三、档案管理制度(一)形成的工作内容记录要及时整理归档。

(二)对登记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情况要妥善保存并及时归档。

(三)对承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形成的有关材料要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四、信息报送制度(一)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数据报表。

(二)及时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典型援助案例的有关情况。

(三)及时报送根据定期整理、综合分析法律援助工作中反映的社情民意形成的信息或调研文章。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范一、法律援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时到接待站值班,庄重、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依法解答受援人法律问题,认真登录《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二、法律援助人员对受援对象,应及时上报镇法律援助站。

镇法律援助站认为可以受理时,开具联系单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立案并指定援助代理人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人员对所代理的援助案件,应认真负责,依法办案。

结案后,应收案卷材料按卷宗目录索引整理清楚,统一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归档。

四、法律援助人员保守国家机密及委托人的个人隐私。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为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公正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援助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的目的和职责:法律援助中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法律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接受法律援助申请、评估申请人的资格、安排律师代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教育等。

2. 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架构:法律援助中心设有行政部门、法律咨询部门、律师代理部门等,各部门具体职责和人员配置详见组织架构图。

三、法律援助申请与评估1.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低收入人群、残疾人、未成年人等。

具体的申请条件详见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规定。

2.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包括申请提交、初步审查、资格评估、律师指派等。

具体的申请流程详见法律援助申请流程规定。

四、律师代理服务1. 律师代理的条件和要求:律师代理必须具备一定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且在法律援助中心注册。

律师代理还需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法律援助中心的规章制度。

2. 律师代理的流程和方式:律师代理由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指派。

律师代理的流程包括案件接受、案件调查、法律分析、代理诉讼等。

具体的律师代理流程详见律师代理服务规定。

五、法律咨询与教育1. 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电话咨询、面对面咨询等。

咨询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任何需要法律匡助的人群。

2. 法律教育活动: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教育活动,包括法律讲座、法律培训等,旨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六、质量监督与投诉处理1. 质量监督机制: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监督机制,包括定期评估、案件质量检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

2. 投诉处理流程:对于用户的投诉,法律援助中心将建立投诉处理流程,确保投诉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处理。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确保其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组织结构法律援助中心设有办公室、法律援助部、案件审核部、律师团队和财务部等组织机构,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

2. 职责分工(1)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行政事务、档案管理等。

(2)法律援助部:负责接受申请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律师团队进行具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3)案件审核部:负责对法律援助部门审核通过的案件进行复核,确保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时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分配。

(4)律师团队:由合格的律师组成,负责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5)财务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经费审批、财务报表等。

三、法律援助申请和资格审查1. 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经济难点且无法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

(2)申请人的案件必须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内的民事、行政、刑事等类型。

(3)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经济状况证明、身份证明、案件相关证据等。

2. 申请流程(1)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法律援助部对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3)初步审核通过后,案件审核部对申请案件进行复核,分类和分配给相应的律师团队。

四、法律援助工作流程1. 接受案件律师团队根据分配情况接受法律援助案件,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2. 案件调查和准备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调查和研究,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与申请人一起制定辩护策略和诉讼方案。

3. 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团队代表申请人进行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代理诉讼等。

4. 案件结案和评估律师团队在案件结案后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反馈和建议。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为了保障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援助工作的公正、高效和规范。

二、组织架构1. 中心主要职责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和法律培训等。

中心设有咨询部门、代理部门和培训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

2. 中心领导班子中心设有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班子,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部门职责(1)咨询部门:负责接受来访人员的法律咨询,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和指导,并协助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2)代理部门:负责受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的法律代理事项,包括起诉、辩护、申诉等,确保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培训部门:负责组织法律培训活动,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工作流程1. 来访咨询流程(1)来访人员到达中心后,由接待人员进行登记,并提供咨询申请表。

(2)接待人员按照来访人员的需求,安排合适的法律咨询师进行咨询。

(3)咨询师根据来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并提供相关法律建议和指导。

(4)咨询结束后,接待人员将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咨询内容进行登记,并发放咨询记录。

2. 申请法律援助流程(1)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法律援助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经过初审后,由代理部门进行受理。

(3)代理部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4)受理后,代理部门会安排合适的律师进行法律代理工作。

3. 法律培训流程(1)培训部门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提升要求,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等,由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会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四、法律援助标准1. 受援人资格(1)经济难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援助点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点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的提供和接受,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而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第三条法律援助点是依法设立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第四条法律援助点应当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援助服务的公正性、公平性。

第五条法律援助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法律援助点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法律援助服务的范围和流程,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效果。

第七条法律援助点应当建立健全申请人信息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泄露申请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八条法律援助点应当建立健全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第九条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无力支付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二)未获得恰当法律援助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三)属于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的。

第十条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老弱妇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第三章法律援助服务的范围第十一条法律援助点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务:(一)法律咨询服务;(二)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查;(三)代理诉讼服务;(四)其他法律援助服务。

第十二条法律援助点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建立一套规章制度来规范其运作和服务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援助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的目的和职责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立旨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培训等。

其职责包括:- 接受来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援助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法律援助资格审查;- 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架构法律援助中心设有办公室、咨询部、代理部、培训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其中,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咨询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部负责提供法律代理服务,培训部负责开展法律培训,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督。

三、服务流程1.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案件描述、经济状况等。

申请表格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上申请等方式提交申请。

2. 法律援助资格审查流程法律援助中心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

审查结果将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

3. 法律援助服务流程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咨询部将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等;代理部将为申请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包括代理诉讼、起草法律文件等;培训部将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培训服务,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素养。

四、工作要求与责任1.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保守申请人的隐私,严守工作纪律,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2. 法律援助中心的责任法律援助中心应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委员会,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法律援助政策和规划。

2.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3.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团队,由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法律援助范围1. 法律援助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代理和法律培训等服务。

2. 法律援助中心将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和经济难点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批1. 公民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电话咨询或者亲自前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和案件的紧急程度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3.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将被取销法律援助资格。

五、法律援助服务1. 法律援助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申请人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知识。

2. 法律援助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代理其参预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3. 法律援助中心将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六、法律援助质量控制1. 法律援助中心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对法律援助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2. 法律援助中心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申请人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七、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和权利1.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2.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和调查。

3.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

4.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法律援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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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
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守则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四、法律援助接待站工作规范
五、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规定
六、值班制度
七、法律援助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八、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
九、法律援助范围
十、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十一、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十二、受援人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市司法局和市援助中心规定,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工作站人员定期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种政治、
业务学习活动。

三、根据学习任务和工作需要,每周一为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时间。

参加人员应准时到场,
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及时请假。

四、坚持自学制度,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习惯,认真作好读书笔记,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以上理论学习文章。

五、为切实提高工作站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站应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本中心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学
习,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六、工作站组织的政治与业务学习活动,由工作站内勤负责考勤及记录。

七、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情况,作为工作站人员年终考核和评奖的重要依据。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细心、耐心接待好每位当事人,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准敷衍推诿,损害群众利益。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不准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徇私枉法。

四、坚持文明服务、勤业敬业的信念,在办理法律援助各个环节中坚持清廉从业、克己奉公,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吃请、索贿、受贿、以权谋私。

五、自觉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准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机密和当事人的秘密。

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规定
一、志愿者应当履行志愿服务承诺,遵守宪法、法
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服务规范,恪尽职守,努力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管理和监督。

二、对志愿服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志愿者,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形式为:
(一)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二)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拟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四)处理简易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参加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四、下列人员可申请成为志愿者:
(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从事审判、检察工作的人员;
(三)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人员;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在校高年级学生;
(五)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
(六)法制新闻工作者;
(七)适合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其他人员。

五、法律援助机构或社会法律援助组织负责安排
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志愿服务事项办结后,志愿者应在一周内向法律
援助机构或社会法律援助组织报告。

七、法律援助机构和社会法律援助组织可以应有关部门、单位要求,安排志愿者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
等活动。

八、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有关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要求安排其提供志愿服务的机构帮助解决志愿服务
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对于服务对象隐瞒事实,拒不提供必要的合作,或
者利用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可以向安排其提供志愿服务的机构提出拒绝或终止服务;
(五)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享有的其他权利。

九、志愿者履行以下义务:
(一)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或社会法律援助组织指派的志愿
服务事项后,要认真履行职责,未经同意不得自行终止服务;
(二)及时向服务对象和安排其提供志愿服务的机构报告
服务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得接收服务对象的财物;
(五)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
1、每天值班人员由本工作站人员轮流担任;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因急事需离开,必须有人代值班并及时通知领导及内勤。

二、值班人员职责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到仪表整洁,礼貌文明,不卑不亢;
2、对有关电话通知等事项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解答来访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应依法有据,不能煽动当事人闹事,并认真填写好《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4、做好工作站值班记录;
5、上班前十分钟应作好工作站接待咨询室的卫生工作,保证办公环境整洁大方;
6、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关闭各种电器的电源开关,对当天中心的防盗、防火工作负全责;
7、做好每天的交接班工作。

法律援助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一、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效能,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网络的整体合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制定本制度。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受理或办案遇到下列法律援助情况,应及时向工作站领导及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告。

1、涉及群体性的法律事务;
2、事关社会稳定的法律事务;
3、对案件的主要证据确认、适用法律方面有疑义的
疑难复杂案件;
4、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上述情况下,可由工作站领导协调召开有关部门及法律服务机构的承办人员参加案件研讨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承办人员也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讨论案件的申请。

四、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涉及法律援助重大情况的报告后,应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五、对于法律援助重大情况的承办结果,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及时向工作站领导及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
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服务职能,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会公开如下承诺:
1、严格执法,让贫、弱、残者都能平等参与诉讼;
2、及时准确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强化优质服务,规范受理法律援助的程序,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素质,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4、对因病行动不便者,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5、廉洁自律,严禁收受当事人的“红包”、礼品或接受当事人的吃请。

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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