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部内部员工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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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内部员工规章制度

商场内部员工规章制度

商场内部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场内部员工的行为,保证商场正常运营,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场内部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适用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场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勉工作,维护商场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不得违背廉洁、诚信、公正的职业操守。

第五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保守商场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商场的营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六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尊重客户,热情服务,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商场组织的各种培训和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二章招聘与岗位职责第八条商场内部员工的招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竞争公平公正。

第九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按照商场的工作安排,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定期向主管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工作协调会议,听取领导的工作指导和安排。

第十二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偷懒玩忽职守。

第三章工作标准第十三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按照商场的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做好日常工作维护,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

第十五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积极主动解决遇到的工作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关注市场动态,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七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依法保护商场的资产,不得私自占用或挪用商场的财物。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商场内部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商场的奖惩制度,认真执行奖励措施,自觉接受惩罚处分。

第十九条商场内部员工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第二十条商场内部员工工作不认真、态度恶劣、违反规章制度的,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证券公司自营管理制度范本

证券公司自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确保自营业务的安全、合规、高效运作,防范和化解自营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自营账户管理、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操作执行、监督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自营业务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自营业务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自营账户管理第四条自营业务账户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开设,确保账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自营业务账户实行集中管理和分级授权制度,明确账户的权限、责任和操作流程。

第六条严禁将自营业务账户用于其他业务,确保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七条建立健全自营业务投资决策机制,明确投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

第八条投资决策应遵循市场规律,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公司基本面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稳健的投资。

第九条投资决策机构应定期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对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投资规模等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条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自营业务风险可控、可承受。

第十一条明确自营业务风险控制指标,包括持仓比例、风险敞口、止损线等。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对自营业务风险进行预警和监控。

第十三条建立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风险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处置和跟踪。

第五章操作执行第十四条建立自营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自营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建立自营业务操作日志,详细记录操作过程,便于追溯和监督。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稽核部门定期对自营业务进行稽核,确保自营业务合规运作。

第十八条建立自营业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披露自营业务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对自营业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自营业务人员的合规操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

周大生员工规章制度

周大生员工规章制度

周大生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周大生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在入职之日起即认可并遵守此规章。

第三条员工应当根据本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尽职守,遵纪守法,维护周大生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本规章权利最终解释权归周大生所有。

第二章员工基本要求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员工应当持有公司颁发的员工证件,工作时随身携带,向主管部门报到。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表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早退或迟到。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办公守则,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和安静。

第九条员工在公司内不得随意携带违禁品,如毒品、枪支等,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违者将受到公司严厉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参与公司未经许可的商业活动,不得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交流或处理纠纷时,应当遵循礼貌、尊重的原则,不得辱骂或诽谤他人。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有侮辱、歧视或者性骚扰同事的行为,任何有争议的情况都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爱护公司财产,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私人用途,不得挪用公款。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如聊天、玩手机、看电视等,一旦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故意误导公司领导、同事,一经查实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串通作弊、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将受到公司严厉处罚。

第四章员工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勤奋努力、积极上进的将受到公司奖励,如表扬、奖金等。

第十九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失职渎职的将受到公司处罚,如扣减奖金、降职、辞退等。

第二十条员工如遇到工作困难或者困境,应当向公司主管部门寻求帮助,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解决方案。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对于之前已经签署的合同,应当按照现行规章执行。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务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务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业务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和客户资料,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业务员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向客户隐瞒真相或夸大宣传。

第五条业务员应当积极开拓市场,提高客户满意度,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第六条业务员应当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和客户反馈,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问题。

第七条业务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态度,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八条业务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九条业务员应当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销售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业务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和决策安排。

第十一条业务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面临解雇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门店销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门店销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门店销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销售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门店工作的销售员工,涉及销售员工在门店工作期间的行为准则、权利义务、奖惩机制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同时结合本门店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四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惩处。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违反者将受到警告、扣工资等处罚。

第六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状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玩手机、打瞌睡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对于频繁发生此类情况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保持个人仪容整洁,不得穿着不得体、头发杂乱等影响形象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者,将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罚。

第八条门店销售员工应当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善待每一位顾客,不得对顾客采取不敬、冷言冷语等不良态度,对于恶劣行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九条门店销售员工有权享受法律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第十条门店销售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声誉。

第十一条门店销售员工有义务维护公司设备设施,合理使用工作物品,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等行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门店销售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三条对于表现优秀,为公司带来销售业绩提升的销售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如提升薪资、发放奖金等。

第十四条对于频繁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销售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工资等。

第十五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销售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肃处理。

证券公司自营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自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管理,保障公司自营业务的合规、稳健、高效运行,防范和化解自营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级分支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全体人员。

第三条公司自营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自营业务合规运作。

(二)风险可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自营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稳健经营: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自营业务稳健发展。

(四)激励约束: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自营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自营业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自营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自营业务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自营业务管理部门应设立以下机构:(一)自营业务部:负责自营业务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自营账户管理、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自营业务的战略规划、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三)风险管理部:负责自营业务的风险评估、监控和处置。

(四)稽核部:负责自营业务的合规性检查、风险防范和内部审计。

三、自营业务管理流程第六条自营业务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自营业务计划:自营业务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情况,制定自营业务年度计划。

(二)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自营业务计划和风险偏好,对自营投资标的进行筛选和决策。

(三)交易执行:自营业务部根据投资决策,执行自营交易。

(四)风险监控:风险管理部对自营业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业绩考核:自营业务部对自营业务业绩进行考核,对业绩突出的自营业务人员进行奖励。

四、自营业务风险控制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识别:全面识别自营业务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生鲜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生鲜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生鲜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生鲜店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员工入职1. 员工入职时需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在保密协议上签字。

2. 入职后需接受培训,了解公司文化、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考勤1. 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具体工作安排由部门经理负责制定,并提前一周告知员工。

2. 员工需严格按照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迟到、早退或旷工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3. 请假需提前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四章岗位职责1. 生鲜店员工需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保持店铺整洁、产品鲜美、服务周到。

2. 店员需热情接待顾客,解答顾客咨询,协助顾客选购商品。

3. 店员需保持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不得擅自离岗或偷懒。

第五章员工福利1. 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2. 公司定期开展员工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和友谊。

第六章惩戒与奖励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罚或解雇等处理。

2. 公司将定期评选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并通报表扬。

第七章退休与离职1.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申请退休,公司将给予相应福利。

2. 员工自愿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离职。

第八章附则1.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信息。

2. 本规章制度如有调整或修订,将提前通知员工并在公司内部公告。

以上为生鲜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员工遵守并共同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商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商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商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商店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创建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凡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均必须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章入职规定1.1 员工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入职所需证件,否则不予录用。

1.2 员工入职后,必须参加规定的培训,了解商店的宗旨、服务标准、规章制度等内容。

1.3 员工入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录用。

1.4 入职员工需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合从事本职工作。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2.1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包括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超过工作时间需加班的,必须提前报备领导批准。

2.2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者,将做出相应处理。

2.3 员工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职、虚报考勤等行为。

如有违规,将做出相应处罚。

2.4 员工请假需提前报备,经领导批准方可请假。

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三章工作纪律3.1 员工必须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无故旷工、玩手机、擅自离岗等违纪现象严重者将做出相应处理。

3.2 员工必须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恶意诽谤他人、造谣传闻等。

3.3 员工必须保守商店机密,不得泄露商店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

3.4 员工需遵守商店的服务标准,礼貌待客,主动服务,不得对客户不客气、无礼等行为。

第四章奖惩制度4.1 员工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将给予相应奖励,如员工月度优秀奖、年度最佳员工等。

4.2 员工如有违反规章制度、违纪现象,将做出相应处罚,如扣发工资、取消奖金、停止晋升等。

4.3 严重违规的员工将做出辞退处理,取消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5.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管理层讨论通过后生效。

5.2 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能详细规定的事项,由管理层依据情况进行解释和处理。

5.3 员工在工作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的,可随时向领导、人事部门等进行咨询。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业务员的基本要求。

1.1 业务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相关业务系统。

1.2 业务员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1.3 业务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忠诚于公司利益。

第二条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2.1 业务员应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销售任务,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2.2 业务员应积极开拓新客户资源,维护老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2.3 业务员应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售后服务事宜,确保客户的
权益。

2.4 业务员应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销售技能。

第三条业务员的行为规范。

3.1 业务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3.2 业务员应保守客户信息和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3 业务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不得在客户面前出
现不文明行为。

3.4 业务员应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违规收受礼品、回扣等。

第四条业务员的考核和奖惩。

4.1 公司将根据业务员的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和工作表现进
行定期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奖励。

4.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力、影响公司形象的业务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违反,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自营部日常工作条例

自营部日常工作条例

自营部内部工作日常工作条例1.早班上午八点之前,准时打卡,八点准时在广场西门集合,开早会,总结昨天工作问题,部署今天工作安排,并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

2.八点半进入卖场,如有参与拍卖的专柜将拍卖过后的衣服,按照流程带回卖场,同事之间互相协调配合,必须使用调货单。

3.进入卖场之后,进行本专柜的卫生清洁及货物整理陈列,核实昨天销售数据,并查看昨天销售笔记,了解昨天销售状况,确保交接班的有效沟通。

4.开始销售工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自营部导购员工管理条例。

并必须确保工作期间柜台不离人。

5.晚班中午一点之前,准时打卡,一点半之前了解专柜上午状况,做好交接,一点半准时在卖场一楼女装区域开晚会,总结上午工作问题,部署下午工作安排,并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

6.早班跟晚班同事完成交接之后,下班。

未交接完毕不得下班。

7.晚班开始进行销售工作,下午五点之前,将各专柜问题汇总给张经理或单主管。

8.下午六点半,晚班开始收拾整理专柜,填写销售笔记,并到各收银台进行核实今天销售额,准确无误者,七点正式下班。

9.对于中班,上午八点之前准时打卡,八点准时在广场西门集合开早会,中午十一点半下班之后,打卡,下午一点半之前,打卡,一点半,准时在卖场一楼女装区域开晚会,下午五点半之后,打卡,下班。

10.对于拍卖,周五晚及周六上午的,都需要在周四晚上下班之前,备好货物,统计好货物明细,做好号码表,(严禁再次出现拍卖号跟货物对不上号,裙子没有吊带,上衣没有裤子现象!!!)周六晚及周日上午的,都需要在周五晚上下班之前,备好货物,统计好货物明细,做好号码表。

并及时联系办公室文员填写调货单。

11.对于办公用品,必须保管好所属办公用品,同时,如有损坏及短缺,需要在每月十五号及月底最后一天,向主管或经理提交申请。

12.对于刚入职成员,熟悉期三天,上中班,熟悉期之后,如录用,按照正常顺序进行排班,试用期为一个月。

13.对于专柜同事之间排班问题,原则上为甲早班,乙晚班,乙早班,甲早班,循环,如有紧急事情,需在经理及主管同意之后,同事之间互相协调沟通。

员工管理条例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条例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并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员工管理条例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须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第四条员工入职时需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入职手续。

第五条员工在离职前需提前30天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企业规定程序履行离职手续。

第六条员工离职时,需交还企业下发的各类证件和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作岗位第七条员工需遵守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并按时到岗、离岗,不得擅自早退、迟到或缺勤。

第八条员工需遵守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不得私自更改工作内容或擅自调整工作安排。

第九条员工需遵守企业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无关工作或私人活动。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员工需遵守企业的工作纪律,不得泄露企业机密、私自调休或私下接受礼金。

第十一条员工需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公司规定行为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员工需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不能违规操作或擅自调整设备。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员工表现突出、工作出色者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包括晋升、加薪等。

第十四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将做出解雇等较为严厉的处罚。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有未尽事宜,由企业进行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如有调整,将由企业发布公告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为员工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作和良好形象。

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望周知。

门店日常经营管理规定

门店日常经营管理规定

店面日常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流程,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营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第三条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范围如下:1.店面员工的管理事务;2.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的一切与店面日常经营有关的事务;3.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的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统计事务;4.店面商品管理事务;第二章店面日常守则第四条营业员工作职责;1.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完成公司销售目标;2.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3.主动出样并及时更换样品;4.及时整理顾客弄乱的样品,并保持造型美观;5.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6.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洁;7.收集顾客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8.提供顾客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9.参与店内盘点工作;10.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卖场促销的布置;11.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的保管工作;12.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13.参与商品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广告宣传工作;14.每日制作日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15.切实完成店长交办的事项;16.遵守营业员守则;第五条店长工作职责;1.通过对店员的管理与监督,掌管专卖店的日常销售活动;2.以达成营业目标为最高责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落实到人、到日的月销售计划明细表并追踪考核;3.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查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协调沟通;4.每日检查核对营业员制作的日报表是否准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5.安排店员进出货品,并核对进出货品的准确性;6.监督检查价格牌的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牌填写方式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及当地物价局要求执行;7.监督检查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8.监督检查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执行;9.准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10.对店内各类单据的追踪管理;11.做好每日销售记录,填写销售周月报表,向直属主管汇报工作要点,产品销售动向,促销活动效果,提出工作建议;12.留意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及时向公司反馈;13.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14.负责安排落实每月店内盘点工作;15.对店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每天上柜货品是否充足,并据此向公司申请要货,并做好每日补货工作的追踪;16.监督检查促销赠品的领用、发放和记录工作;17.做好每班的清点货品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度赔偿;18.妥善处理售后服务;第六条仪容守则1.头发: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2.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接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3.指甲:修剪整齐干净,可采用颜色鲜艳及前卫的指甲油;4.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5.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穿着高跟鞋;6.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须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禁止抱胸、插兜、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第七条奖励;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进行奖励: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和遵守规章制度者;2.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多次获顾客表扬者;3.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业绩突出者;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后有显着成绩者;8.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第八条处罚;处罚条例分为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开除等;员工有以下过失的,初犯者进行警告,并罚款十元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6.站姿不标准,接待顾客时动作不规范;7.违反员工用餐时间规定40分钟;8.违反调班规定,擅自调班;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10.营业时间会客超过20分钟;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12.无故乱窜岗位;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15.未定期清洁、更换样品的,造成样品污损的;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的;17.交接班出错的;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彩、眼影、腮红、头发;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20.每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干净,展品上有灰尘;21.凡看到顾客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22.未按公司规定或店长要求执行者;23.未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24.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脚;25.女员工不允许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26.佩戴首饰不适度:女员工只准配一副耳钉或者小号耳圈;27.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者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28.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负激励;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4.讽刺挖苦顾客,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6.不及时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7.未及时接待进入店铺顾客者;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包含手机上网,聊;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10.遇到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者;11.违反规定擅自给顾客打折者;12.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凡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开除且扣发当月所有工资;1.旷工半天以上者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损伤者;4.与外人协同欺骗公司,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擅自挪用销售款,货品及包装物品等;6.私藏顾客遗忘财物;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公司钱财;9.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色语言,诋毁公司者;第三章工资待遇篇第九条实习员工工资1800;试用期一个月;第十条营业员;营业员工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提成;底薪标准:一星:1900二星:2000三星:2100四星:2200五星:2500备注:星级评定由公司考核认定,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第十一条店长工资;店长工资在营业员工资基础上增加300元;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自营规章制度

自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营业务的管理,确保自营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自营业务的部门、团队及个人。

第三条自营业务是指本公司依法合规运用自有资金或者受托资金,从事证券投资的活动。

第四条自营业务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行业监管政策,确保自营业务合规性。

(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自营业务风险可控。

(三)效益优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自营业务的长期稳定收益。

(四)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自营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自营业务范围第五条自营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券投资活动:(一)股票、债券、基金等上市证券的买卖。

(二)金融衍生品、权证等交易。

(三)债券回购、质押式回购等融资业务。

(四)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

第六条自营业务不得涉及以下活动:(一)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二)违规使用客户资金。

(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监管规定。

第三章自营业务管理制度第七条自营业务实行集中管理,设立自营业务部,负责自营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自营业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自营业务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负责自营业务的审批、执行和监督。

(三)定期对自营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业绩考核。

(四)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第九条自营业务审批制度:(一)自营业务的投资决策应当由自营业务部负责人或者授权人员审批。

(二)自营业务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等,应当符合公司自营业务管理规定。

第十条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一)自营业务部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自营业务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二)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当符合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三)自营业务部应当定期对自营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报告。

第四章信息披露第十一条自营业务的信息披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及时披露自营业务的重要信息。

国有企业委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新经典版)

国有企业委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新经典版)

委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委派人员的管理,提高被投资企业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有效监管国有资产营运情况,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X X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宁国资产[2015]82号)及被投资企业《出资人协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出资或授权管理的国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及资产委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司委派人员,是指:(一)委任人员:(以下简称“XX 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监高人员。

(二)委派人员:一是被委派至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参股公司的董监高人员。

二是公司下属企业所有财务总监及有必要派驻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委派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权益,代表公司行使权利。

第二章委派人员的任职资格与选任方式第五条委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忠实勤勉,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二)熟悉公司和被投资企业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技术、法律、金融、投资、财务等专业背景知识,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素质、专业经验、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并持续学习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并掌握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深入了解所在企业的业务情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适应委派人员的岗位需要。

(三)公司认为担任委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委派人员:(一)有《公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与被投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七条公司委派人员应按照投资规模、产业性质、项目发展潜力等,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中的优秀人员中选任或对外招聘。

券商自营法规制度模板

券商自营法规制度模板

券商自营法规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券商自营业务,加强自营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券商从事自营业务的所有人员、部门和分支机构。

第三条券商自营业务应遵循合规、风险可控、收益合理的原则,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业务的稳健发展。

第四条券商应建立健全自营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自营业务的管理架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架构第五条券商应设立自营业务部门,负责公司自营业务的开展和管理。

自营业务部门应具备独立的运作机制和决策程序。

第六条券商自营业务部门应设立自营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自营业务的重大决策。

自营业务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士组成。

第七条券商应设立自营业务风险控制部门,负责自营业务的风险评估、监控和报告。

自营业务风险控制部门应独立于自营业务部门,以确保风险控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八条券商自营业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后管理、退出等环节。

第九条投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

投资决策应经过自营业务决策委员会的审批。

第十条投资执行应按照投资决策的授权和规定进行,确保投资行为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

第十一条投资后管理应包括对投资项目的定期评估、风险控制和退出策略的实施。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二条券商应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自营业务进行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第十三条券商自营业务风险控制部门应定期对自营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十四条券商应设立自营业务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自营业务可能发生的损失。

自营业务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应根据公司自营业务的风险状况和监管要求确定。

第十五条券商应加强自营业务的信息技术系统建设,确保自营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信息披露第十六条券商应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自营业务的信息披露,包括自营业务的规模、收益、风险状况等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自营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自营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自营管理方案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自营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管理目标本方案的管理目标是规范建筑工程项目自营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控制,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自行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人员管理、项目进度计划、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

四、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体系。

2. 诚实守信: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确保项目的良好运作。

3. 安全第一: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 质量为重: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

五、管理组织1. 建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设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运作,对项目的建设实施承担全面负责。

3. 设置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进度计划、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

4. 设立专业技术部门,负责对项目的施工技术进行指导和监督。

5. 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和管理。

六、项目人员管理1. 项目人员的招聘要符合资质要求,确保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2. 对项目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3. 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项目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1. 制定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2. 建立进度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对项目的进度进行跟踪和预警。

3. 对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4. 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

八、工程质量管理1.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

2.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实行质量责任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3. 加强对施工工艺和材料的监督,确保施工工艺和材料的质量达标。

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

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

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营业部的经营活动,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是指从事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和其他证券业务的机构,是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的重要分支机构。

第三条营业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的原则,忠实于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业务的管理程序和责任分工,保障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第五条营业部应当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故意隐瞒、歪曲或者误导客户和监管部门,不得操纵市场。

第六条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管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能力建设,提高业务的合规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条营业部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精通业务的员工,提高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八条营业部应当支持和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内部关于法律法规遵从、客户权益及市场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和事故,积极配合并向监管部门提供有关信息。

第九条营业部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第十条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管理风险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实行科学的管理结构和有效的决策机制。

第十一条营业部应当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业务,建立健全市场业务、风险管理、营销等部门,进行有效分工。

第十二条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等机构,完善各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管理业务系统和数据,保护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

第十四条营业部应当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协调合作,推动整个证券公司的协同发展。

第十五条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各类业务的管理要求。

证券公司自营管理制度范本

证券公司自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管理,保障公司自营业务的稳健发展,防范自营业务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各项活动,包括自营账户管理、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

第三条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确保自营业务合法合规。

2.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自营业务风险可控。

3. 独立性原则: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务分离,独立运作。

4. 保密原则:加强自营业务信息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证券公司设立自营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自营业务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自营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自营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 审批自营业务投资方案;3. 监督自营业务执行情况;4. 组织自营业务风险控制;5. 管理自营业务财务核算;6. 组织自营业务信息披露。

第六条自营业务管理部门下设以下岗位:1. 部门负责人:负责自营业务的管理工作;2. 投资经理:负责自营业务的投资决策;3. 交易员:负责自营业务的交易执行;4. 风险控制专员:负责自营业务的风险监控;5. 财务核算员:负责自营业务的财务核算;6. 信息披露专员:负责自营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七条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投资经理提出投资建议;2. 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对投资建议进行审议;3. 投资决策会议形成决议,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4. 投资经理根据投资决策会议决议,组织实施投资。

第八条投资决策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2.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3. 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4. 市场估值水平和流动性;5. 风险控制指标。

第四章交易执行第九条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交易执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投资决策;2. 确保交易合规;3. 保障交易安全;4. 提高交易效率。

专卖店员工规章制

专卖店员工规章制

专卖店员工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卖店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专卖店工作的正常、稳定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专卖店所有员工。

第三条专卖店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本规章制度以及专卖店工作纪律,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专卖店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排班安排,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第五条专卖店员工要维护团队合作精神,和谐共事,忠诚团结,保密工作秘密。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专卖店管理团队。

第二章员工入职与离职第七条员工入职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与专卖店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入职员工需通过专门培训,熟悉工作流程,了解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

第九条离职员工须提前30天书面告知专卖店,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第十条离职员工应归还专卖店工作设备和相关文件,并注销相关权限。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专卖店员工需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专卖店员工需穿着整洁,佩戴专卖店提供的工作牌。

第十三条专卖店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临时外出需向领导请假。

第十四条专卖店员工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使用手机或其他娱乐设备。

第十五条专卖店员工需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工作时吃零食。

第十六条专卖店员工不得对顾客进行欺诈、误导、威胁或虐待行为。

第四章业务规范第十七条专卖店员工应熟悉专卖店所销售的产品及服务,了解产品特点,为客户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

第十八条专卖店员工应根据公司规定的销售流程进行销售活动,不得违规销售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十九条专卖店员工应积极主动地向顾客推荐适合其需求的产品,提供专业意见。

第二十条专卖店员工应主动与顾客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关心顾客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专卖店员工不得泄露客户隐私信息,不得利用客户信息进行不当营销行为。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专卖店员工工作成绩优秀者,有望获得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专卖店员工对工作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旭辉集团员工规章制度

旭辉集团员工规章制度

旭辉集团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秩序,营造和谐工作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入职和离职1. 入职程序新员工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并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入职登记表格。

入职后需接受公司相应的培训,并须提供健康证明。

2. 离职程序员工在离职前需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公司将在接受辞职申请后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离职员工需如实交接工作,清算工资和离职手续。

第三章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班,不得擅自早退或迟到。

加班需提前报备并获得领导批准。

2. 工作服装员工需穿着整洁工装,严禁穿着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服装。

3. 工作分工员工需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不得擅自脱岗或越权处理工作事务。

4. 保密责任员工需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四章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公司设立了各种奖励机制,以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优异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2. 惩罚措施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有不良行为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批评教育、罚款、停薪留职等。

第五章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员工需具备安全意识,严禁在工作中出现安全隐患,如发现安全问题需及时报告。

2. 火灾防范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的火灾防范措施,遇到火灾情况时需迅速撤离,并按照逃生方案进行疏散。

第六章福利待遇1. 员工福利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各种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2. 健康管理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体检,提供健康咨询和保健指导,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七章公司文化1. 企业精神公司将倡导“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促进员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2. 团队合作公司鼓励员工团队合作,相互支持,共同进步。

第八章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旭辉集团员工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发展公司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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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部导购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章导购员基本制度
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之走向规范化,促使各销售专柜业绩逐步提升,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上岗制度:
1、导购员必须遵守所在商场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商场处理由导购员自负。

2、导购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

新聘导购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公司为其办理统筹。

3、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除特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提前离职外,其他作擅自离职处理。

导购员离职前须做好交接等办理相关手续。

4、各导购员请假、换班须经主营业务员同意。

请假、换班两天以上必须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5、各导购员叫货时必须按照规范操作。

6、各导购员加强专柜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二章导购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时间:
不迟到早退,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商场规定执行。

二、形象:
上岗时必须保持服装整洁,发型美观大方,过肩长发须扎起,指甲必须保持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配饰,上岗时必须施淡妆,并佩戴工作证。

二、纪律:
1、导购员必须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商场处理后,公司也将进行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在没有顾客时,所有导购员应该定岗定位,不与其他专柜人员扎堆聊天。

2、每天交接班时,每班必须交流所遇到的事宜,确定上一班同事或公司有无最新信息并负责跟进各种事项,交接内容请填写与销售笔记本上。

3、员工不得擅自更换上班时间,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批准后,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进行换班。

4、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3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如果是病假必须在上班前2小时通知部门经理,并在事后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单,无病假单的作为普通事假处理。

5、经理或主管留有暂时更改导购员工作时间的权利,以配合专柜营业工作(如商场大型促销活动)。

6、导购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及商场上岗证,两项费用均由导购员自行承担。

四、销售:
1、每日清楚记录每一笔销售,将产品型号、数量、金额登记在日报表上。

2、尽可能留下客人正确详细的联系资料,以便日后的客户服务工作。

3、顾客要求退换货,必须及时同时主管确定后方可进行相关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如发生上述情况的,导购员须进行赔偿。

4、导购员需保持专柜(道具、货品、柜台、灯箱、pop等)的清洁,柜内外无灰尘,玻璃上无指纹,柜台在正常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司有关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5、导购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正确陈列道具及货品。

6、在营业过程中遇到某些顾客有过激行为,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必须先听顾客陈述再进行解释。

无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与部门负责人联系。

7、每日下班后向公司业务主管以短信方式汇报销售额。

五、货品管理:
1、借调货:不允许柜台之间互相借调货品,取得到业务主管批准,方可执行借调货,并联系办公室使用调货单,经上级领导签字之后方能进行,并进行详细记录。

2、包装材料:专柜导购员必须保持柜台内有充足包装材料,如套件袋、礼品盒等。

包装材料同样是公司财产,导购员必须按销售货品正确使用,不得浪费和损坏。

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专柜人员须做出相应的赔偿。

3、每次有货品到柜时先清点货品数量、型号、价格和进货单是否相符,登记库存帐簿及签收进货单,并第一时间将新到货品上柜,确保每一件商品都有标签及价格牌,本着谁收货谁上账、谁上柜的原则进行操作。

4、各商场导购员每次补货必须使用标准货品代码。

5、导购员遗失或损坏产品,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六、报表管理:
每月/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各种报表。

每月需盘货一次,并把盘点记录表交给主管进行确认,便于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对。

具体报表内容如下:
1、日销售小票、日销售报表、月盘存报表、月销售分析表。

2、货品账册(放于专柜,以便于公司核查)
3、调拨单(放于专柜,便于公司核查)
4、交接留言本(放于专柜,以便于公司检查)
5、礼品登记本(放于专柜,以便公司核查)
七、其它事项:
1、为了本公司人事档案精确完整,请你在下述情况发生更改时,立即通知人事部进行备案登记,内容包括:住址、联系电话、其它有效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婚姻状况等。

2、公司店铺对个人财产不负责任,在上班时间我们建议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及大量现金。

3、向主管及时反映客户对公司的销售产品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其他品牌的销售情况,推广形式、最新产品等。

5、不可向其他同类产品销售人员透露我司情况或专柜销售资料等。

第三章导购员做帐制度
管理目标:公司对于导购员做日报表和月盘存表有一定的规范要求,需要严格执行。

并且建立好收、付、存帐,随时核对帐实相符情况。

一、日报表要求:
1、日报表做到准确、规范与书写清楚,不允许涂改,以便及时核查登记。

2、日报表的构成要素:货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折扣额、每天累计销售及累计折扣,商场活动及赠送情况都要齐全。

3、日报表上的单价要与发货单的单价一致,并且有折扣的商品在备注栏上注明折扣金额。

4、有串号情况的,金额相同可在日报表上一正一负(一红一蓝)调整,金额不相同的,不允许调整,要找出原因,汇报销售主管,差额部分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5、公司有赠送活动的,要写明因销售何产品赠送某产品的明细,并把赠送产品的金额计入当天的折扣。

并且在销售小票上注明赠送情况,做到小票与日报表安全一致。

6、如果日报表发现有错需要改正时,重写一张有效的日报表,换回作废的报表。

7、日报表上必须有做帐人员的签字,如有让利金额不在公司的允许范围内的,需要得到公司的同意,并且需要上级领导在日报表上签字方为有效。

二、月盘存表要求:
1、月盘存表要做到准确无误,本月存必须与实物相符,如有出入,奖金暂缓发放(仅指报表数据,如实物缺少,按规定赔偿)。

2、月盘存表上进货栏反映进货和退货,销售栏只反映销售和顾客退回的数据。

如盘存表错误较多,则退回重做,奖金暂缓发放。

3、月盘存表上销售金额按实际销售额登记,差价栏中注明折扣。

上月存、进货、销售、本月存、折扣五栏全部需要有金额合计。

月盘存表上的销售总金额必须和商场的拉单额一致。

4、当月中有调价产品的,分别在报表上反映。

5、月盘存表上一定要有做帐人员在制表人栏中签字,专柜导购员全部在盘存人栏中签字确认,否则月盘存表视作无效。

6、月盘存表上交时,连同当月的全部销售小票一起上交,以便财务核查。

第四章导购员奖惩制度
管理目标:为了各位同事在公司有所收益而少受损失及规范公司制度、提高公司企业文化,现特别制度此制度,以便于同事掌握公司有关的规定。

一、惩罚制度:
1、上班迟到早退(以商场上下班时间为标准)或违反商场制度,接到商场有关人员投诉,除商场处罚外,公司在扣发2天工资。

2、专柜遗失货品,遗失率超过0.1%,无论何种原因,导购员必须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产品零售价的7折。

3、专柜内的礼品、礼品盒、货品袋、道具、玩具等皆为公司财产,导购员不能遗失及挪为私有,如有恶意损坏、遗失,必须按照公司成本价进行赔偿,并处于扣发一天工资的惩罚,发放的礼品登记单必须严格填写,导购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

4、所有报表必须按时制作并上交公司,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如按时未交者,少一份报表或报表发生一个错误的则罚1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此罚款。

5、各专柜产品脏污率为当月销售额的0.1%,超出额定率,导购员将进行赔偿,赔偿金为零售价的7折,每月脏污率不作累计,当月处理结算。

6、对于弄虚作假、虚报销售、盗窃公司财物、向外界透露公司事宜的导购员,一经公司发现立即予以除名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7、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每天没有报销售给相关业务主管的营业员,每次将扣10元进行处罚,超过3次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此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8、没有执行公司下达的促销方案及产品调价要求,出现的差额,导购员将按原额补足差额,发生2次者,公司将再进行扣发3天工资的处罚。

发生3次者,除赔偿外,公司将辞退该导购员。

此罚款在当月工作中扣除。

二、奖励制度:
1、工资的组成
基本工资+月加班费+福利统筹
2.公司每月根据导购员的销售业绩,选拔一名优秀员工,奖励200元现金。

每月根据各部门的运行情况,选拔一个优秀部门,奖励200元现金。

3.公司会为每位员工提供晋升平台,并根据个人表现,进行提拔,或部门调换,并安排相应的学习培训。

4.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平竞岗,每位员工都享有竞岗的机会。

5.对于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实施之后,取得较好的效果,达到相应的组织要求者,给予一百元现金奖励。

荣成时代购物广场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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