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 复习重点

合集下载

卫生法规与监督学考试重点整理复习课程

卫生法规与监督学考试重点整理复习课程

卫生法规与监督学考试重点整理复习课程

卫生法规与监督学考试重点整理

一、卫生法基础

1.卫生法概念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用于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过程中所形成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卫生法,又称形式意义上的卫生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以卫生法典命名的卫生法。广义的卫生法,又称实质意义上的卫生法,是指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泛指一切卫生法律规范。

2.卫生法的含义

①具有国家意志

②调整对象是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③以保护人体的生命健康权益为根本宗旨

④是卫生法律规范的总和

3.卫生法律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在卫生行政管理和医药卫生服务过程中,依据卫生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分类: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可选择性、主体双方地位的不可互换性、内容的法

定性、内容的不平等性、内容的不可自由处分性、单方意志性

卫生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4.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①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卫生法律关系,并在其

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

②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r如公民的

生命健康权益及智力成果

③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

承担的义务

5.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或约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卫生法学期末复习资料重点

卫生法学期末复习资料重点

卫生法学

卫生法的特征

(一)以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二)与医学紧密相关,具有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

(三)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和多样性

(四)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具有社会共同性

卫生法的原则

(一)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原则

(二)预防为主与防治结合原则

(三)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

(四) 全社会参与原则

(五)国家卫生监督原则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1.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2.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3.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患者同意权)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家属同意权)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医疗机构紧急救治权)

4.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6.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师执业活动中的权利

合法合理执业,取得报酬

获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执业基本条件和职业防护装备

从事研究

卫生法复习材料

卫生法复习材料

卫生法规复习材料

----09中甲

参考题型:名词解释单选多选简答案例分析

名解:

1.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以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

象的学科,属于社会科学。

2.卫生法: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

整在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各种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之中,用以调整卫生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它是卫生立法的基础、卫生司法的依据、卫生活动的准则。

4.患者权利的自主原则:是指患者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生活目标和理想,有权对自己在生命健康权作出合乎理性的选择。

5.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6.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的制定又称卫生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

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7.卫生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活动中得到贯彻

和实现的活动。卫生法的实施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守法和卫生法制监督四个方面。

8.卫生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

程序,行使国家权力,将卫生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专门活动,是卫生执法的具体体现。

9.卫生违法: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所实施的违反卫生法律规

范、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1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

2卫生法学的构成:理论和实践构成。

3卫生法的渊源中,由国务院制定的卫生法属于卫生法规。由卫生部制定的办法等属于卫生规章;卫生标准管理准则属于技术性法规。

4卫生法学是以卫生法律规范最为研究对象,其研究内容为:①卫生法德产生及其发展规律②卫生法的特征、调整对象③基本原则。

5关于死亡确定问题--《悉尼宣言》人体试验原则--《赫尔辛基宣言》关于对拘留和囚犯给予非人道待遇和惩罚时医生行为准则的《东京宣言》

6卫生法学性质:社会性、综合性、交叉性。

第二章卫生法概述

1卫生法----指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卫生法狭义—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卫生法广义---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从属于卫生法律的在其所管辖内普遍有效的法律和规章。

3卫生法的特征: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综合性和多样性;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社会共同

性。

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

护公民健康原则;预防为

主的原则;公平原则;保

护社会健康原则;动员全

社会参与原则;卫生国家

监督原则;奖励与惩罚结

合原则。

5卫生法的地位和作用:

地位:卫生法已经成为我

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成为一门独

立的法律部门,并在社会

中十分重要。

作用:贯彻党的卫生政策,

保证国家对卫生工作的领

导;增强卫生法治观念,

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

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

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际

卫生交流和合作。

6卫生法的渊源:宪法;

卫生法学复习笔记

卫生法学复习笔记

考试题目:3道大题。简答,论述,案例。

1 执业医师有哪些义务?你如何理解这些义务?执业规则。

2 阐述医疗制度当中的知情同意权。课件上的内容+自己的理解

3 什么是医疗事故,如何鉴定,赔偿标准?

第一部分、医师执业规则

A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执业权利

1.处方权

2.获得医疗设备权

3.科学研究权

4.继续教育权

5.人格尊严权及人身权

6.获得报酬权

7.民主管理权

(二)执业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操作规范

2.爱岗敬业

3.尊重患者、保护隐私

4.更新知识

5.健康教育

B 医师执业规则

(一)医学文书的正确书写

(二)药品的合理使用

(三)危急病人的救治

(四)紧急情况时医师的作为义务

(五)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

(六)恪守职业道德

(七)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第二部分医疗事故处理

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的概念、特征与分级

一、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特征(重点)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特征一

在医疗活动中–特征二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特征三过失–特征四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特征五

二、医疗事故的等级

1、一级医疗事故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如植物人状态。

2、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

3、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

4、四级医疗事故

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及答案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及答案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一

一.是非题:1.卫生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 2.卫生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食品中可适应加入一定的药物,可以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

4.农村个体医生在诊病中发现艾滋病疑似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向发病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报出疫情报卡。()

5.大气污染的“两控区”是指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

二.选择题:

1.下列不属卫生法规遵守的主体() A.国家机关 B.社会组织 C.中国公民 D.外国公民

2.下列哪类不是国家禁止生产的食品()

A.腐败变质的食品

B.加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病死的禽畜产品

D.用非食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

3.下列属于乙类传染病的是:()

A.伤寒.霍乱.麻疹

B.鼠疫.肺结核.狂犬病

C.艾滋病.百日咳.乙肝

D.流脑.流感.新生儿破伤风

4.下列哪种情况可不实行产前诊断?()

A.羊水过多

B.家庭严重遗传疾病

C.孕早期接触过放射线治疗的

D.孕妇曾分娩过畸形胎儿

5.下列哪种情况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能生育第二胎?()

A.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B.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C.再婚夫妻有一方未生育过的

D.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6.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______毫升,最多不得超过______毫升。

A.200.300

B.300.400

C.200.400

D.200.500

7.下列哪种情况不能进行医师注册?()

A.受刑罚处罚执行完毕至申请日达已两年

B.重新申请注册并考核合格者

C.肺结核恢复期

D.车祸至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者

医事法学期末复习重点

医事法学期末复习重点

卫生政策与立法期末复习重点

一、名词解释

1、医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医疗服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P1)

2、医事法学:是研究医事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P5)

3、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公民健康为宗旨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康复活动的机构。(P33)

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见课件285)

5、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P263)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专门的组织对医患双方争议的医疗纠纷事件所涉及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专门性的问题进行技术性判断,进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确定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的专门性活动。(P204)

7、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医疗服务的提供方以其拥有的医学理论知识和技术、经验及其他可调动的医疗资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解决患者特定的健康问题而与前来就诊的患者订立的实施具体医疗行为的协议。(P229)

8、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像、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P130)

大学《卫生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考点总结

大学《卫生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考点总结

1,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1)卫生法的相关法律法规;2)各种卫生法的现象与规律;3)与卫生法相关的社会问题。

2,我国卫生法的渊源有哪些?

1)宪法中的相关规定;2)基本法律中有关医药卫生方面的规定;3)卫生法律;4)卫生行政法规;5)卫生行政规章;6)地方卫生法规;7)国际卫生条约。

3,法律救济有何重要意义?

1)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卫生法律的权威。

4,我国卫生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1)对某些传染病人员的隔离和治疗,对物品的查封和扣押,控制危害现场措施,强制检疫,令其出境,留验,限制活动范围,医学观察,定期或不定期访视;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的控制措施,宣布疫区和封锁疫区。

5,医疗机构设置应遵循哪些原则?

公平性原则,整体效益原则,可及性原则,分级医疗原则,公有制主导原则,以及中西医并重原则。

6,乡村医生的执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群医疗卫生机构执业:1)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2)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7,什么是医疗侵权责任,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需要符合以下四方面的要素: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只有在这四方面要素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医疗侵权责任才能成立,才需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学复习资料

引言:

卫生法学是一门研究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科,主要围绕卫生保健、卫生管理和卫生监督等方面展开研究。掌握卫生法学知识对于从事卫生领域工作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涵盖了医疗保健法规,还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药品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卫生法学的复习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系统地复习这门学科。

一、卫生法学概述

卫生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的对象是卫生保健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卫生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保健法、卫生管理法、卫生监督法等。通过卫生法学的学习,可以了解卫生保健的法律基础,了解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规定,以及了解卫生监督的法律要求。掌握卫生法学知识可以帮助从事卫生领域工作的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

二、卫生保健法规

卫生保健法规是指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的法律法规。卫生保

健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人员管理、医药卫生产品管理、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等。对于从事医疗工作或者涉及卫生行

业的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些卫生保健法规非常重要,可以帮助

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保障人民的健康。

三、卫生管理法规

卫生管理法规是指卫生部门对于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规定。卫

生管理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人员管理、卫生设施管理、卫生计划和预算管理等。了解卫生管理法规可以帮助卫生从业

人员更好地了解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机制,协调好卫生资源,提高

卫生服务的质量。

四、卫生监督法规

卫生监督法规是指卫生监督部门对于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要求。卫生监督法规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督、药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复习资料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

第一章卫生法基础

一、卫生法的特征:

1.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2.融入大量技术规范和伦理道德规范;

3.采用多种调节手段;

4.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二、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一)时间效力:

1.卫生法的生效;

2. 卫生法的失效;

3.溯及力

(二)空间效力:

1.全国范围内有效;

2.一定区域内有效;

3.卫生法的域外效力;

4.国际卫生法的效力

(三)卫生法对人的效力:

1.普遍适用;

2.特定对象的适用;

3.特定对象的不适用。

第二章卫生监督

一、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二、卫生监督的功能:

1.制约功能:显示了卫生监督的目标;

2.规范功能:反映了卫生监督的效果;

3.预防功能:突出了卫生监督的重心;

4.促进功能:明确了卫生监督的结果。

三、卫生监督的特征(P33)

1.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

2.法定性与授权性;

3.行政性与技术性;

4.广泛性与综合性;

5.强制性与教育性。

四、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所开展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羁束卫生监督行为:指凡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为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手段等作了较详细、具体和明确规定,卫生监督机关严格依法而实施的卫生

监督行为。

六、要式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机关必须依据法

定方式实施,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卫生监督行为。

卫生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原版教学文案

卫生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原版教学文案

1卫生法的研究对象:卫生法以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卫生法律体系;研究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研究卫生法学和相关学科的关系;研究卫生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研究如何运用卫生法理论来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的新问题等。

2卫生法的特征:(1)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2)广泛性和综合性(3)调节手段的多样性(4)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5)社会共同性

3卫生法基本原则:(1)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则(2)预防为主的原则(3)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4)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5)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6)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7)患者权利自主原则

4卫生行政处罚基本原则(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原则(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原则(3)先调查取证或裁决原则(4)合法适当公开公正原则(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5卫生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予以警告或者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处1000以下罚款

卫生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1)拟给予较大数额的罚款(2)拟责令停产停业(3)拟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6卫生行政复议形式: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申请

7卫生行政复议的依据:卫生行政复议时,审理案件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8卫生行政讼诉: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依司法审判程序解决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发挥授权组织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的一种活动

9卫生行政诉讼的原则:(1)诉讼不停止原则(2)复议前置原则(3)卫生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合法性审查原则

医药卫生法学复习重点

医药卫生法学复习重点

第一章绪论

1、卫生事业性质:我国卫生事业市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公益性、福利

性、生产性、人道性、技术性、经营性.

2、卫生事业管理: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卫生事业的规律和特点,将卫生

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与时合理地提供给全体人民,并对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组织体系、系统活动和社会措施进行管理.

3、卫生事业管理的内容:优化卫生政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科学地编制和实施卫生计划、提

升卫生系统功能.

4、20世纪50年代卫生工作四大方针:"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结合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

相结合" 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5、我国卫生事业现状:

6、卫生事业管理学:是研究卫生事业发展规律的学科,它的任务是研究卫生事业管理的理论和

方法;研究与国情相适应的卫生政策;研究与正确政策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方法,研究我估计世界各国卫生事业管理的经验.

7、卫生事业管理学研究内容:卫生事业管理的理论、卫生组织体系、卫生政策、卫生行政管

理、卫生事业管理的方法

8、卫生事业管理学研究方法:

(1)编制卫生发展计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方法.

(2)卫生政策分析的方法

(3)卫生事业管理中的调查研究方法

(4)卫生事业管理中的实验研究方法

(5)卫生系统、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方法

(6)卫生项目管理的方法

(7)卫生服务营销管理的方法

(8)国外卫生事业管理的理论和实践

9、卫生管理职业化:

第四章卫生组织体系

1、卫生组织体系:包括直接提供卫生服务的组织〔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组织等〕;具有直接管理卫生职能的卫生行政组织,以与卫生第三方组织.

电大《卫生法学》期末复习

电大《卫生法学》期末复习

《卫生法学》复习题

一、填空题

1。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 客体;内容。

2。卫生行政诉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卫生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的行

为; ;;;;;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卫生行政机关对医疗事故和其他卫生事件的处理决定。P42

3。与其他卫生监督不同,对放射防护的有关行政监督由卫生、、三个行政部门实施。

4.卫生行政处罚中的申戒罚有:通报批评、警告;财产罚有:罚款、没收;行为罚有: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时扣留与吊销许可证或取消资格;人身罚有:行政拘留、劳动教养。5.卫生行政诉讼程序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处理卫生行政案件的活动过程.它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三个基本过程。

6.放射事故分为三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丢失放射性物质事

故.

7. 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已上岗者应

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8.甲类传染病包括有: 鼠疫、霍乱。

9。非处方药的英文缩写为: OTC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乙类。对于销售甲类

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10。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11。卫生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卫生法律; 地方性卫生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

例; 卫生行政规章;地方性卫生规章;卫生国际条约。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题与参考答案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题与参考答案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题与参考答案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题与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在下列各项中,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的是:

A. 某制药公司向医疗机构推销其生产的药品

B. 某化妆品公司向医疗机构推销其生产的化妆品

C. 某医疗器械公司向医疗机构推销其

生产的医疗器械 D. 某医疗机构向患者推销其开具的药品答案:D 2、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人数应当是2人以上 B.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C.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结论,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并依次实事求是地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 D.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

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结论,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并报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生效答案:B

3、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并由专人管理。管理医疗废物的工

作人员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并执行什么操作规程和要求?

A. 《消毒技术规范》

B.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C.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D. 《医疗废物管理职业卫生防护标准》答案:D

4、下列哪一项不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A. 行政责任

B. 刑事责任

卫生法复习重点

卫生法复习重点

一、卫生法总论

1、卫生法学的概念:

研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融和渗透;兵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

2、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

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卫生法律现象则是与医药卫生相关的法律现象..

3、卫生法律关系

3.1、定义:卫生法在调整人们在卫生组织、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2、分类按法律本位;还可按调整领域

1横向卫生法律关系——合同关系、侵权关系 2纵向卫生法律关系——卫生行政法律关系

3双重卫生法律关系——社会本位卫生法律关系

4发生过程的特殊性——保障公民健康权实现的过程中或活动中

5发生前提——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

3.3、构成:主体、客体、内容

1主体1指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2有:A、国家机关B、法人或非法人组织C、自然人

2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1、物:一切可以被人控制兵称为全力义务对象的自然之物和人造之

物如药品

2、非物质财富:创作活动的产品和其他与人身想联系的非财产性财务、人格和身份利益如科学发明、商标、专利

3、行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 如诊治行为

3内容:1指卫生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权利

3义务 4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与一致性

4、卫生法的渊源看一下即可

由一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卫生法的各种表现形式..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国际条例和惯例 ..我国限于成文法..

卫生法期末考研复习笔记

卫生法期末考研复习笔记

卫生法期末考研复习笔记

一、群体性预防接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可以在本行政区域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二、献血和临床用血法律制度

●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

1.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

按其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

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可以终生免费临床用血。除献血者本人按

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

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3.我省现在实行免费用血首办负责制,无论你是在我省任何一个地市献血,在

我省的任何一个地市就医用血,到当地的血站,都会给你办理免费用血报销

手续。

●医疗机构广告

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2.医疗机构地址

3.所有制形式

4.医疗机构类别

5.诊疗科目

6.床位数

7.接诊时间

8.联系电话

9.不得含有

●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迷信、淫秽、荒诞的

●贬低他人的

●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

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三、执业医师(执业类别)

●临床

●中医

●口腔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词:

卫生民事责任: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法律、法规造成的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传染病:是指由病原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传播的疾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患合同关系: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医疗费用支付所订立的合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医师:(执业医师):指依法取得职业医师资格或者职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职业医师执业证书,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来华暂时行医的外国医师,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医师。

卫生法律责任:为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后果。

多选:

医疗过失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判定:①事故等级②过失责任程度③过失与原疾病的关系

医疗过失医疗机构12小时内要想上级卫生部门汇报:(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署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采血的条件:①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采供血机构以及储血点;②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且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③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各大传染病吊销医师执业许可证:P92

患者不服卫生局对医院无责任的鉴定:①可以起诉卫生局②

医疗纠纷哪些方式解决:①和解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

单选

1省级直接管辖的县级地方医学会鉴定组进行首次鉴定,省级地方医学会再次鉴定

2、宪法——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卫生法律——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卫生行政法规——国务院卫生部门规章——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地方性卫生法规——地方立法机关卫生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代表大会地方政府卫生规章——省级人民政府卫生国际条约——我国与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

3、损害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4、谁核对输血中申请单及血液内容:交叉配血时,输血科核对申请单,输血时两名医务人员核对病人信息

5、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财产不够怎么办:优先承担民事责任

?6、乱收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P220

8、卫生违法条件:1.行为客观上实施了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2.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3.违法行为主体在主观上具有一定过错4.主体必须是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9、种植执业活动满几年收回执业医师资格证:两年10、发现什么传染病要向上级防疫站报告:甲类传染病11、药品、器械、消毒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

12、卫生法律责任:见简答九13自然人责任能力判断:年龄精神14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分为事件和行为

简答题

一.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各自包含的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关系的主体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主体:(1)卫生行政机关。(2)卫生服务机构。(3)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4)自然人。

客体:(1)生命健康权利。(2)卫生行为。(3)物。(4)智力成果。

二:医疗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分为四级。

构成要件:(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作为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合法的,法定的。(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及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3)患者遭受损害后果。包括物质上的损害(死亡、残废、增加病痛、延长治疗、丧失好的治疗前景)、精神上的损害(患者或家属的焦虑、忧愁、苦恼或隐身被泄露的痛苦)(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遭受的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

(1)抢救行为: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医疗意外(3)在现有的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和不能防范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误诊而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卫生法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等级P18-21

(一):效力范围:卫生法约束力所及的范围,即卫生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卫生法对何种人,在何种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内产生法律效力。

效力范围包括:1:卫生法的时间效力:生效时间,终止生效时间,卫生法的的塑及力。

2:卫生法的空间效力:在全国范围有效,在一定领域有效。

3:卫生法的对象效力:普遍适用,特定对象适用,特定对象不适用。(二):卫生法的效力等级:由于卫生法的制定主体,程序和适用范围等因素的不同,各种卫生法律规范的效力就不同,由此而形成的卫生法的效力等级秩序。

效力等级包括:1:一般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特殊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五:患者的权利和医务

权利:(1)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的权利,包括享有得到导医服务及获取有关医疗信息的权利、享有为获得治疗疾病所必须的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享有获得费用节省的医疗服务权利(2)合理限度的医疗自由权,包括①选择医疗机构及医生的权利。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患者享有决定接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的权利。③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患者有权提出出院或者转院。④决定其遗体及器官的使用方式。⑤拒绝任何指定的检查、药物、治疗等的权利,并有权知道相应的后果。(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侵犯隐私权包括①泄露患者隐私,包括将患者的隐私信息向外公布披露及将患者的隐私部位暴露给与医疗活动无关的人员。②未经患者同意就公开其病例资料。(5)病历资料查阅及复制权义务:(1)配合诊疗的义务。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是充分发挥治疗措施取得良好疗效的重要保证。(2)给付医药费用的义务(3)遵守医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医方的规章制度是医疗活动顺利进行、医疗秩序正常的保证之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