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审查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范本)
范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商业中心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印章)
填表日期201×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最新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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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
要负责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体建筑名称
层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地上 地下
建筑高度 占地面积 (m) (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设置位置 储
设置型式 罐
储存形式 堆
储量 场
□建筑保温
□装修工程
总容量(m3)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防
源自文库设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灭火器
施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其他
备注:
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 建设单位
填表日期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工程投资额(万元)
施工许可文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
资质等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储存物质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格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存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点
动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工程投资额 (万元) 施工允许文号
单位类型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体建筑名称
构造种类
耐火等级
层 数 建筑高度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m 2)
地上 地下
( m )
2
地上 地下
( m )
设置地点
3
总容量( m )
储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余
储藏形式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储藏物质名称 堆 储 量
储藏物质名称
场
资料类型
□ A
□ B
□ B
保温层数
□建筑保温
1
2
使用性质
原实用途
装饰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间隔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余
□装饰工程
装饰面积
装饰层数
2
( m )
使用性质
原实用途
消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防□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余灭火系统
设
□分散指示标记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施 □灭火器
□其余:
其余需要说明的状况: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章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署名。填表前请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察
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照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资料的真切性、完好性负责,不得虚假、假造或假造事实,不然将肩负相应的法律结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为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
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提交材料的装订规格,应当按照A4纸的规格。
三、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
四、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六、“工程简要说明”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处位置、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和工程总指标等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地址设计单位
2. 设计方案及计划
•设计方案概述:
•设计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设施布置及设置方案;
2.消防通道及疏散设施设计方案;
3.建筑物消防水系统设计方案;
4.建筑物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方案;
5.建筑物防排烟系统设计方案;
6.建筑物消防电源及配电系统设计方案;
7.其他相关消防设计方案。
•计划时间表:
设计阶段开始日期完成日期
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计
材料采购
设备安装
施工验收
竣工验收
3. 相关材料与图纸
•设计院出具的消防设计文件;
•建筑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相关设备及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
•其他与消防设计相关的材料及图纸。
4. 设计单位资质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5. 相关法规和标准
本设计遵循以下法规和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GB 50045-2015)
•《建筑室内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2-2019)
•《建筑电气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3-2013)
•《建筑物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GB 50081-2019) •其他相关法规和标准。
6. 申请备案流程
1.建设单位提交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备案申请;
2.消防设计单位进行审核,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修改;
3.消防设计单位出具最终的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
4.建设单位将备案表提交至相关消防主管部门备案;
5.消防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予以备案;
6.完成备案手续后,消防主管部门将备案表归档。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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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审查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填写并加盖印章,建设单位没有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单位填写的信息进行盖章确认。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事项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说明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或所在建筑的建筑合法性证明文件(改建工程所在主体建筑为1998年9月1日前竣工的,应提供房屋产权所有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建筑面积300㎡以下或工程投资额的30万元以下的新建、扩建工程,可不提供该项);
(6)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6.通过电子证照、批文等数据共享和消防部门存档的相关申报材料一律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同一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审批事项时已经提供过相关申报材料的,不要求重复提供。
7.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由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