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记者谈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
爱德华斯诺登揭露美国安全机密的勇敢行动
爱德华斯诺登揭露美国安全机密的勇敢行动爱德华·斯诺登揭露美国安全机密的勇敢行动近年来,网络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人们对于网络监控和个人隐私的担忧与日俱增。
而在这个问题上,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的名字无疑是家喻户晓的。
他的勇敢行动揭露了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对全球公民实施的大规模监控,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重视。
本文将围绕斯诺登的揭露行动,探讨他的背景、行动的影响以及对他的评价。
一、斯诺登的背景和行动1.1 背景介绍爱德华·斯诺登,于1983年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
他曾在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和国家安全局(NSA)担任过多个职位,深度参与了美国的网络监控体系。
然而,在2013年,斯诺登毅然决定将这些保密文件公之于众,以揭露美国政府大规模的网络监控行为。
1.2 揭露行动斯诺登的揭露行动始于他离开美国前往香港,并与记者格伦·格林沃尔德(Glenn Greenwald)合作。
斯诺登向格林沃尔德透露了数个证明美国政府进行全球监控的秘密文件,这些文件被称为“斯诺登文件”。
随后,这些文件被媒体大量报道,引起了全球的关注和震动。
二、斯诺登行动的影响2.1 全球性的关注与辩论斯诺登的揭露行动引发了全球性的关注与辩论。
他的举动使得全球公众了解到政府监控网络活动的程度,导致了对个人隐私权的深刻反思。
各界人士就网络监控与反恐之间的平衡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对于权力滥用和公民权利的讨论成为舆论热点。
2.2 法律和政策改革斯诺登的揭露行动也影响了全球各国的法律和政策。
面对公众的质疑和压力,许多国家开始审视自身的监控体制并加强隐私保护。
一些国家通过立法限制政府的监控权力,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此外,一些国际组织也开始关注网络安全问题,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
2.3 斯诺登的个人命运斯诺登的揭露行动也对他个人产生了巨大影响。
他因泄密被美国政府起诉,成为国际刑事通缉犯。
斯诺登的行为被一些人称赞为勇敢和正义,他的支持者认为他是为了揭示真相而牺牲自己。
美国战时新闻规制与媒体新闻自由
美国战时新闻规制与媒体新闻自由摘要美国一向标榜自己是世界上最有新闻自由的国家,并依此来批评他国没有新闻自由。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美国并不存在绝对的新闻自由。
美国的新闻媒介自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受到来自政府的各种压限制。
尤其美国经历战争的时侯,政府对于新闻媒介的这种限制则会表现的更为明显。
美国政府和军方在历次战争中逐渐演化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战时新闻规制手段,这些规制手段与美国历来所标榜的“新闻自由”是自相矛盾的。
美国战时新闻规制手段的存在,充分证实了美国所谓的“新闻自由”的虚假性。
本文从美国战时新闻规制的发展历程和战时新闻规制的手段及其对新闻自由的摧残等方面论述了美国战时新闻报道的不自由和美国所偶标榜的“新闻自由”的虚假性。
关键词:美国战时新闻规制新闻自由US Wartime News Regulation and the Freedom of PressABSTRACTUnited States has always advertised itself as a country which boasts the most liberated press policy, and so to criticize other country that they do not have the freedom of the press. But the reality is absolute freedom of the press has never exis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U.S. media has been under the pressure of the government since the date of birth,especially when America is at war. The U.S. government and the Military , in various wars , has evolved a set of "effective" wartime journalism regulation policy. These regulatory instruments and the "press freedom" which United States has always advertised is self-contradictory. The existence of the “wartime journalism regulation policy of America”Is the solid proof of the falsity of U.S. freedom of the press.Keywords: U.S. wartime journalism regulation policy freedom of the press.美国战时新闻规制与媒体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是一个伟大的口号。
媒体对美国总统选举的舆论引导作用
媒体对美国总统选举的舆论引导作用媒体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对美国总统选举的舆论引导作用尤为显著。
在美国,媒体对选民的信息获取、政策意识形态塑造以及候选人形象塑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媒体是否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其职责,以及其舆论引导所带来的影响是否利大于弊,现今亦存在一定争议。
首先,媒体广泛传播的特点决定了其在美国总统选举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
无论是电视、广播、报纸还是社交媒体,媒体都具有较强的信息传播能力。
候选人通过媒体进行候选宣传和政策解释,选民通过媒体了解候选人的承诺和政策主张。
媒体报道的多样性和广泛性使得选民能够以全方位的视角了解候选人,增加其参与选举的积极性。
然而,媒体在选举过程中的舆论引导作用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首先是媒体的立场倾向性。
由于媒体的所有者和记者团队的主观意识形态,不同媒体在选举报道中会存在一定的倾向性,从而对选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而部分媒体在报道中不够客观和公正,可能会夸大或通过其他手段扭曲事实,从而制造偏见和误导选民。
这种情况下,媒体的舆论引导将可能对选民的决策产生不良影响,扭曲选民的选择,甚至可能损害民主选举的公平性。
其次,媒体在选举过程中对候选人形象的塑造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媒体通过报道和评论,向选民传递关于候选人的信息和印象。
这些信息和印象可能会对选民的投票决策产生重要的影响。
候选人形象的塑造可能涉及到他们的品格、能力、政策倾向等多个方面。
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可以通过选择性报道或言辞风格上的偏向,对候选人进行好坏评价,从而影响选民对候选人的看法。
然而,媒体对候选人形象的塑造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偏见。
这可能导致选民对候选人的看法受到误导和偏见,影响选民对候选人的公正评估。
尽管存在以上争议,媒体在美国总统选举的舆论引导中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是选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选民参与公共事务和政策讨论的重要平台。
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选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反馈,增加了选民对政策议题的理解和参与度。
美国政府”新闻执政”的内涵、动因和经验
美 国媒 体 乃 至 世 界 人 民和 各 国 媒 体 甚至 政 府 关 注 的议
程是白宫策划出来的议程 ,把议程设置和新 闻选择的
权力 紧 紧地抓 在手 里 。 ”
五是 精心策 划新 闻发 布会 。一 场有效 的新 闻发 布会 ,不仅可以传达信息 ,而且可以借助各种形式 的 编排鼓舞士气 ,进而 制造舆论 美 国政府的新闻发布 会 ,通常都是精心策划的 。每一个发布会 ,都会体 现
怕被视为另类 ,被 “ 主流”边缘化。媒体的这种毫无新 闻平衡和信息对称而言的新闻报道 ,凸显了社会
各种强势集团 ( 如财富集团、媒体集团 )以及他们背 后的政治力量的政治影响力和议程设置力 ,也使得广
大没 有 财 富 、没 有 媒 体 、 没有 学 术 话 语 、没 有 政 治 力 量 的 弱势 人群 ,在 商 业 化 媒体 上 无 法 表 达 自己的 意 愿 和要 求 ,甚至 连 自 己的 “ 史 ”也 在 被 这 类 商业 化 媒 历
美国政 府 ¨ 新闻 擒政 ” 帕 内 涵 动 因 和 经 验
文 。 李 新 文
美国著名的政冶学者兰斯 ・ 班尼特新著的 新 闻:政治的幻象 指 出,新闻的驱动力是经济利益,
而 不 是 民主 。在 当前 日 增 强 的 媒体 商 业 化 、产 业 化的 大 环 境 下 ,议 程 设置 分 为政 策 议 程 、媒 体 议程 、 益 公 共 议 程三 个 方面 。政 府 应该 巧 妙地 通 过 对媒 体 议 程 的设 置 ,把政 府 的 政策 议 程 设置 变 成 公 共议 程 的设 置 ,进 而 在公 众 中形 成 广泛 关注 的议 题 ,最 终实 现 合 力效 应 。这 就是 “ 闻执政 ” 。 新
府的宣传 ,认定那就是事实真相 ,同时也认 同美国政 府作为民主传播者的高大形象。 例如 ,20 年 1月1 日,美国官员在巴格达举行 03 2 4 记者招待会 。驻伊美 国最高文职行政长官布雷默 ,正
和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
美国和苏联中间隔着极其辽阔的地带,这里服 这些国家之前,是谈不到进攻苏联的。现在美国在太平洋控制了比英 国过去的全部势力范围还要多的地方,它控制着日本、国民党统治的 中国、半个朝鲜和南太平洋;它早已控制着中南美;它还想控制整个 大英帝国和西欧。美国在各种借口之下,在许多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军 事布置,建立军事基地。美国反动派说,他们在世界各地已经建立和 准备建立的一切军事基地,都是为着反对苏联的。不错,这些军事基 地是指向苏联。但是,在现时,首先受到美国侵略的不是苏联,而是 这些被建立军事基地的国家。我相信,不要很久,这些国家将会认识 到真正压迫它们的是谁,是苏联还是美国。美国反动派终有一天将会 发现他们自己是处在全世界人民的反对中。
斯特朗问:你觉得中国的问题,在不久的将来,有政治解决、和 平解决的希望没有?
毛答:这要看美国政府的态度。如果美国人民拖住了帮助蒋介石 打内战的美国反动派的手的话,和平是有希望的。
问:如果美国除了它所已经给的以外不再帮助了⑵,那末蒋介石 还可以打多久?
答:一年以上。 问:蒋介石在经济上可能支持那样久吗? 答:可以的。 问:如果美国说明此后不再给蒋介石以什么帮助了呢? 答:在现时还没有什么征象,表示美国政府和蒋介石有任何在短 时期内停止战争的愿望。 问:共产党能支持多久? 答:就我们自己的愿望说,我们连一天也不愿意打。但是如果形 势迫使我们不得不打的话,我们是能够一直打到底的。 问:如果美国人民问到共产党为什么作战,我该怎样回答呢? 答:因为蒋介石要屠杀中国人民,人民要生存就必须自卫。这是 美国人民所能够理解的。 问:你对于美国是否可能举行反苏战争如何看法? 答:关于反苏战争的宣传,包括两个方面。在一方面,美国帝国 主义确是在准备着反苏战争的,目前的反苏战争宣传和其他的反苏宣 传,就是对于反苏战争的政治准备。在另一方面,这种宣传,是美国 反动派用以掩盖当前美国帝国主义所直接面对着的许多实际矛盾,所 放的烟幕。这些矛盾,就是美国反动派同美国人民之间的矛盾,以及
美国外交部记者会发言稿
美国外交部记者会发言稿尊敬的各位记者们,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将回答关于美国外交事务的问题。
请提问。
记者A:近期中美关系紧张,美方是否准备改变对华政策?如果是,请问具体有哪些变化?如果不是,请问美方对当前中美关系的评估是什么?答:美国一直致力于与各国保持良好关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认识到中美两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和军事大国,并且我们在许多重要问题上都有交流和合作的机会。
然而,我们也注意到中美之间出现了一些分歧和挑战。
我们希望通过开放和坦诚的对话解决这些分歧,并加强两国之间的合作。
我们也认识到中美两国间的竞争是正常的,但我们强调的是公平竞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
在未来,我们会继续与中国展开接触,推动合作。
我们也鼓励中国采取具体行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共同推动于中美两国和全球都有益的议题。
记者B:美国最近对俄罗斯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制裁措施,这是否意味着美国对俄罗斯政策的变化?对俄制裁是否会加剧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答:美国的对俄罗斯政策一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
我们认识到俄罗斯是一个重要的全球大国,同时也意识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最近采取的经济制裁措施是为了回应俄罗斯涉及到一系列问题,包括干涉他国内政、网络攻击、侵犯人权等。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促使俄罗斯采取有建设性的行动,改善相关问题。
这些制裁并不是对俄罗斯全体人民的制裁,而是针对特定的实体和个人。
我们也强调,对俄罗斯的制裁并不排除我们与俄罗斯合作的可能性。
我们愿意与俄罗斯建立和谐、稳定、可持续的关系,并继续推动世界和平与安全。
记者C:最近美国与欧洲国家的关系似乎有所紧张,美国是否打算重新调整与欧洲之间的关系?对于北约来说,美国是否会继续支持它的发展?答:美国与欧洲国家的关系一直非常重要,我们重视与欧洲的紧密合作。
我们是北约的创始成员国之一,并始终支持北约的发展。
然而,国际形势不断变化,新的问题和挑战不断涌现。
美国必须适应新的环境和变化,不断评估与各国的关系。
美国国家档案馆的馆藏及其对外开放
兰台世界2012·11月中旬ZIYUANGONGXIANG□海南师范大学综合档案室刘歌与美国国家档案馆是美国保管联邦政府行政、立法、司法的所有档案文件和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机构。
美国国家档案馆开放性很强,所收藏的政府档案信息可以免费为公众提供查阅服务。
美国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信息对外开放摘要关键词美国国家档案馆,又称美国国家档案局(NARA ),是美国保管联邦政府行政、立法、司法的所有档案文件和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机构,是美国联邦政府管辖下的独立机构。
它具有发行美国国会的决议、总统的布告和行政命令、联邦行政文件集等的义务,也为普通国民提供档案查询、复印及影像的复制等服务,还为国内外的学者进行相关研究提供服务。
一、美国国家档案馆的成立及其理念1.NARA 的成立。
在该馆成立以前,美国政府档案归各政府部门自行保管,但屡屡发生丢失或毁损,美国国会为了将联邦政府的档案资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于1934年建立了国家档案馆[1]15,其负责人被任命为国家档案馆馆长,馆长拥有下达将各政府机构的档案资料移交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权限,1949年归属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局(GSA )管理,从1985年起直到如今作为直属于联邦政府的独立机构而存在,在馆长的监督及指导下运营。
馆长在参议院提名并获得通过之后由总统任命。
NARA 的正式职员有2500多名。
2.NARA 的相关法律。
《联邦机构文件管理法》(1950)、《总统图书馆法》(1955)、《总统文件法》(1978)、《国家档案馆法》(1984)以及《美国法律集》第44号关于公共印刷物及公文的法律等多部与国家档案馆相关的法律。
3.NARA 的理念。
美国国家档案馆总馆正门的雕塑底座刻有“历史遗产是催生未来之果实的种子”、“过去是走向未来的开始”、“向过去学习”、“永远的警戒是自由的等价”。
美国国家档案馆第八任馆长约翰·卡林指出,档案馆不仅仅是保存历史记录的设施,更重要的它是为了保护人权及尽到说明责任、与民主主义的本质密切相关的设施。
数据新闻概论 第四章
第四章
采集未公开发表的数据
第一节
许多用于数据新闻的数据并不能在公开渠道中获取,这些数据可能 存在于某些个人或机构手中,媒体无法直接通过前述方法采集完整的数 据集,而必须通过特殊的采集方法采集适合媒体报道的数据。进一步而 言,媒体在这个过程中采集的数据就构成了媒体专属的“原创数据集”, 它使媒体的数据报道更具个性化。
信息权与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权实施的九项基本原则
1.最大限度公开:公共机构掌控的全部记录,且不限于任何保存方式。
2.公布信息的义务 3.促进政务公开 4.限制“例外”的范围 5.为行使信息权提供便利的程序 6.费用 7.公开会议 8.信息公开优先
9.保护检举人
(一)信息权与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记者以及媒体机构正在全球范围内逐步成为申请政府 信息公开的主要力量。 美国:申请信息公开是记者及媒体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手 段。
三、通过采访和人际追踪采集数据 (一)快速定位,找到采访对象
(3)跟踪被采访对象的网络足迹而找到采访机会。 网站上会公布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工作地址或电邮。许 多人都有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如开通微博或微信账号,这为记 者找寻被采访对象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捷径。 (4)对于那些难以采访到的人物,可以通过对这些人物 的报道或其公开发表的文章分析其个人的生活习惯,然后通过 “围追堵截”的方式制造采访机会。 (5)当采访对象坚决回避采访时,可以利用获取信息的 合法渠道,获得有关采访对象的资料。然后通过迂回的方式从外 围突破。
美国司法公开制度
美国司法公开制度一、美国司法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在当前,以《信息自由法》为核心的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世界上影响最大。
尽管美国的司法机构不在《信息自由法》调整范围内,但是受此影响,美国司法机构开发度非常高,形成了一整套的司法公开制度体系。
可以说,司法公开是美国司法的重要传统、核心理念和主要经验,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其内容主要包括:(一)审务公开。
在美国,无论是联邦法院还是州法院,都必须在法院网站公布以下审务信息:法院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诉讼规则和条例、法院的内部规定、所有案件的流程信息、与案件有关的全部实质性书面意见等,同时法院必须对各类信息定期更新,并提供多种电子下载格式。
如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在网站上公布了法院信息、自助服务、格式与规则、法院意见、法院项目、行政管理以及新闻与参考文献等信息,可以检索查阅加州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的全部审判信息,包括判决书、审判流程、争议焦点、判决日期和相关判例等。
据联邦法院法官John Tobin介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工作信息、案件审理日程等都在网站上公布,以便公众可以从中选择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庭审旁听。
在美国法院考察中了解到,公民旁听权源于公民的信息自由全,即公民有了解司法信息的权利。
因此,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走进法庭旁听案件的公开审理。
公民旁听庭审不需要出示任何身份证件和特许证件,也没有针对国籍、性别、身份的特别限制,只要进行安全检查就可以进入法庭。
如果旁听人员过多,则以先来后到排队或者抽签形式来决定旁听人员,对于重要的审判,公众或者记者往往在清晨就开始排起了场对。
在新闻媒体旁听方面,美国许多法院往往将旁听席上一半的座位留给媒体,很多法院提供装有闭路电视系统的“庭外审判室”和媒体室,确保媒体旁听庭审程序的机会。
(三)陪审团选任。
陪审团制度是美国的重要法律制度。
陪审团组成人员的普遍性以及选任的随机性决定了陪审制度不仅是司法民主的体现,而且也是司法公开的组成部分。
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我的问题是现在我们站的这个地方几天前还是一片狼藉,但是您现在可以看到,几乎已经看不到事故的痕迹了,有观众提到对于这次事故的处理是不是过于匆忙。
另外您提到公开透明,在大事故发生之后我们的政府怎样才能做到及时、公开、透明,谢谢。
温家宝总理:在事故发生以后,胡锦涛主席当即指示要把抢救人命放在第一位,我得到这个消息立即给铁道部负责人打电话,他可以证实我只说了,两个字,就是救人。
刚才我在接待遇难者家属的时候,他们也提到类似的问题,我觉得事故处置的最大原则就是救人,千方百计救人,还是那句老话,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百倍的努力。
铁道部门有关方面是否做到这一点,要给群众一个实事求是的回答。
处置的第二个原则,就是要检查安全,这就需要取证、调查和分析,要停开那些有问题的列车,同时,要对道轨以及路基都要进行排查,这些都是处置工作极为重要的。
当然,还有一个善后的问题,比如对几十位遇难者的家属,在处理当中一定要人性化。
我对他们讲,我说谁都有父母、丈夫、妻子、儿女,谁都有亲人,亲人遇难失去了生命,是多少钱买不回来的。
因此,一定要关爱,给他们合情合理的赔偿,其目的也是为了让死者安息,让生者得到慰藉,包括对遗物的处理。
有人以为它仅仅是财产问题,我认为不仅仅是,它实际上是亲人对死者的怀念,我们为什么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清理遗物,就是要对人民负责。
至于你提到的公开、透明,这一点非常重要。
这起事故能否处理得好,其关键就在于能否让群众得到真相。
因此,处理的过程应当及时、准确向群众发布信息。
中新网7月28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日抵达“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现场,并在现场举行中外记者会上。
以下为实录。
温家宝:记者朋友们,今天我来到你们铁路特别重大事故现场,给遇难者献了花圈,表示对他们的深切哀悼!温家宝:刚才我到医院去看望了伤员,包括住院的。
又同遇难者的家属见面。
此时此刻,我的心里也很悲痛,我愿意借这个机会同各位记者见面,讲一讲我心里的话。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艰难历史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艰难历史2012年05月18日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涂子沛(旅美信息专家)5月14日,中国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会议,回顾总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4年来的经验和不足。
会议报告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不理想。
傅蔚冈先生在昨日的专栏文章中感慨,政府信息公开为什么这样难?傅先生认为,信息公开最基本的根据在于民众有知情权。
此话说得极为在理,放眼世界,全球有70多个国家已经用立法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以美国为例,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始得较其他国家早,其立法过程就是围绕公民的知情权展开的。
回顾其发展过程会发现,在这个问题上,出发点虽然一样,但一家有一家的难,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从来都不容易。
在美国,知情权(Rightto Know)是新闻界率先提出来的。
1945年,美联社执行主编库珀对其含义进行了具体阐述。
他认为,人民有权知道政府的运作情况,政府如果封锁信息,那除了选举权,公民的其他各项政治自由其实都没有保障,所以知情权是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
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运动也是在这个时候由新闻记者发起的。
1953年,在新闻界的强烈要求下,国会开始草拟《信息自由法》(FOIA )。
其后,国会召开了数百场听证会、撰写了几十卷调查报告,《信息自由法》也数易其稿,但历经十多年,总是通不过。
通不过的原因,还是缘于政府部门的强力反对。
上世纪60年代,联邦政府只有27个部门,但无一例外,全部都在听证会上对《信息自由法》大声说“不”,认为信息公开会给政府造成极大负担。
当时的约翰逊总统甚至给议员直接打招呼称,即使国会通过了这个法案,他也会行使总统的搁置否决权。
多年以后,约翰逊总统的新闻秘书莫耶斯在回忆录里说,约翰逊听到这个法案的第一反应是:国会要干什么?是不是想搞砸我这届政府?由于新闻界的不懈抗争,1966年,国会参众两院终于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信息自由法》,社会舆情也一致沸腾,约翰逊知道无力回天,才在极不情愿的情况签署了这个法案。
论美国的自由
论美国的自由第三骑手作品一:摘要本文将从美国政治制度中赋予人民自由的权利切入,就美国意义上的自由的真正内涵,美国人民是如何利用和滥用这些自由的,和美国政府在政治制度上和美国人民自身保障自由的方式进行讨论。
文章第一部分就美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自由元素说起,了解自由在美国文化的发展形成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部分就美国人民在言论和出版上的自由就具体内容和事例分析。
第三部分介绍美国人民捍卫自由的手段和各级政府相互制约保障人民自由的结构。
最后着眼于当今世界上多元体制的横向比较对美国式的自由提出的见解。
二:关键词:美国的自由,民主自由,自由主义三:导言:谈起美国,特别是这个超级大国给人们的传统印象,就是“民主自由”,然而我们总是将这两个概念混淆,事实上,美国人的终极目标是自由,而平等和民主则是保障人民自由的不可或缺的手段,美国的自由是建立在严密的法律体系之中的,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自由得如此具体,美国的自由文化浸润渗透了短短的200余年历史,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
美国人崇尚自由,因平等民主而自由。
“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新闻出版自由;褫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求救济的权利。
”1美国成立之初的政府注重自由到如此程度,一致赞同使用宪法的第一修正案来捍卫美国人民的自由。
于是这份文件就成为了美国体制中解释自由的白皮书,保障自由的桥头堡。
四:正文(一):美国崇尚自由的历史渊源“美国人如此崇尚自由是继承和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
最初移居北美的人主要来自英国, 大多数是不满意英国君主统治和宗教迫害的所谓的异教徒和追求民主、自由的激进分子。
”2“在美国历史中, 作为观念的自由并非一个固定的理念, 而是一个在各种社会条件作用下不断变动、不断被重新界定的概念; 作为经验的自由也不是一路凯歌行进,少数种族和女性群体为争取自由而抗争, 不同阶级之间围绕自由的定义权和谁可以享有自由而开展斗争, 这不仅推动美国自由的定义发生变动, 而且促成了享有自由的范围不断扩大。
采访权与政府信息公开_从我国首例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案件谈起
2006年4月,上海《解放日报》政法部记者马骋为了对某一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传真了采访提纲,该局没有予以答复。
随后,他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该局寄送了书面采访提纲,再次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马骋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其提供由自己申请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经过认定,于6月1日正式受理此案。
这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的案件。
一周后,马骋突然以“放弃对被申请人的采访申请”为由,撤回了诉状。
①这一案件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众多媒体纷纷予以报道或评论。
公众反应也异常热烈,不少人通过媒体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江西省检察院检察官杨涛6月3日在“西祠胡同”上发帖说,作为记者的马骋起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具有积极的双重破冰意义:一方面,他的诉讼是在争取记者的采访权利;另一方面,他的诉讼也是在争取公民的知情权利。
②司法部研究室副研究员、《中国司法》杂志副总编刘武俊认为,这起记者状告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的行政诉讼案,彰显了公民政务知情意识的觉醒和政务知情权的诉求。
③在我国,新闻记者采访政府部门应该公开的信息而被拒绝,马骋绝非是第一人,但他是第一个勇敢地站出来,诉诸司法维护采访权利的新闻记者。
令人遗憾的是,作为原告的马骋,以“息讼”的方式结束了这起诉讼,使我国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的案件,没有能够成为保护记者采访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借鉴意义的司法范本。
采访权的界定及其法律属性1.采访权的界定与权源“采访”一词,在汉语语境里,已经形成了公众普遍认知、接受的语义:新闻记者采集、访查新闻事实的活动。
因此,采访权是新闻记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采访对象和采访方式进行自主调查,以获取新闻事实材料的权利。
采访权的权利主体,应该是新闻记者而非所有公民。
④在现代社会,一般公民当然有采集信息的权利,这种权利我们可以用国际上通用的“知情权”(righttoknow)而不是“采访权”来指称,方不致引起概念上的混乱。
美国新闻发言人的发言稿
美国新闻发言人的发言稿
《美国新闻发言人的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们:
感谢大家前来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作为美国政府的新闻发言人,我很荣幸能够与大家分享一些重要信息和观点。
首先,我要强调我们对新闻自由和新闻媒体的重视。
新闻媒体是民主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报道和评论为公众提供了重要信息和观点,促进了社会对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我们尊重新闻媒体的工作,也希望它们能够持续不断地为大众传递准确、客观的信息。
其次,关于美国政府的立场和政策,我要强调我们的目标是为了促进国家的繁荣和安全。
我们致力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国际和平。
我们将继续与国会、各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合作,共同努力解决各种问题和挑战。
最后,我要呼吁大家关注当前的社会热点和问题,包括新冠疫情、种族歧视、气候变化等。
这些问题都对我们的社会和未来造成重大影响,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应对和解决。
在这里我也愿意回答大家的问题,但请尊重彼此,提问时也请尽量把问题聚焦在今天发布会内容上。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希望我们能够有一个富有建设性的交流。
谢谢!。
论新闻报道中隐匿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与平衡
论新闻报道中隐匿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与平衡【摘要】新闻报道中常出现因保护消息源而隐匿消息源主体的行为,但新闻媒体作为公众知情权得到满足的重要途径,在隐匿消息源主体的行为中,如何确立隐匿的依据?如何把握隐匿的尺度?如何化解消息源隐匿与公众知情之间的冲突以求达到新闻报道的平衡?本文对这些问题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比较系统的回答。
【关键词】新闻报道;隐匿权;知情权一、新闻报道隐匿权美国媒介法学家唐·r·彭伯所说:“如果新闻与信息是新闻界的血液,那么,消息来源便是血液的重要源泉之一。
许多新闻记者,尤其是自认为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常常须离不开他们培养的消息来源。
”由此可见,消息来源对于新闻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
那么,作为消息源主体的个人或组织与新闻从业者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了。
一般说来,消息源主体和新闻从业者的关系是一般的、常态的关系,即消息源主体自愿、自主地向新闻从业者提供消息的详细内容,在新闻报道中两者之间没有特殊的或者是道德、利益层面上的问题。
而另一种情况则是消息源主体和新闻从业者的关系是特殊的、非常态的关系,即新闻从业者在从消息源主体处获取消息来源时,必须与其协商,在新闻报道中,由新闻从业者或是消息源主体提出需要隐匿的消息内容,因此,在此种情况下两者之间有特殊的或者是道德、利益层面上的问题。
(一)、隐匿权的定义那么何为隐匿权呢?陈力丹教授认为,隐匿权主要是指媒体及其工作人员为消息来源保密的权利,即未经消息来源同意,有责任替消息来源保密,不能把消息来源透露给第三人。
[1]公众享有向社会传达信息的自由,而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的新闻媒体就成为了公众传达信息的极为有用的工具。
保障公众传达信息的自由,不仅包括他们公开地传达信息,也包括匿名地传达信息,所以对消息来源的保护,也是一种对信息传达自由的保护。
可以说,隐匿权不仅是属于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范畴,更应该由公正严明的法律得以保障。
(二)、隐匿消息源的两种情况1、新闻从业者的主观“故意”行为(1)鉴于新闻价值的吸引显著性、权威性作为新闻价值的重要因素,是衡量新闻是否具备吸引受众眼球的重要条件。
美国年度保密工作总结
美国年度保密工作总结
今年,美国政府在保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
从国家安全到商业机密,美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在当今世界变得更加突出。
以下是今年美国年度保密工作的总结:
1. 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美国政府在国家安全保密工作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通
过加强情报收集和分析能力,美国成功阻止了多起恐怖袭击和国家安全威胁。
同时,美国政府还加强了对外国间谍活动的打击,保护了国家的机密信息。
2. 商业机密保护,随着科技的发展,商业机密保护变得越发重要。
美国政府通
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盗版行为,保护了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创新成果。
同时,美国政府还加强了对外国企业间谍活动的打击,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
3. 政府透明度,尽管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政府透明度也同样重要。
今年,美国政府在保密工作方面取得了平衡,保护了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同时也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
总的来说,今年美国在保密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通过加强国家安全保密
工作、商业机密保护和政府透明度,美国政府成功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希望在未来,美国能够继续加强保密工作,保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美国记者保护秘密消息来源的_特权_
观传美国记者保护媒秘 密 消 息 来 源 的“ 特 权 ”□ 周明涛所谓记者保护秘密消息来源的特权, 是指新闻 记者享有的拒绝任何人, 特别是政府机关或司法机 关对其提出的要求披露其秘密消息来源及相关新闻 采访文件或资料之权利。
该特权在美国社会有重要 的社会价值与历史渊源。
同时, 在美国, 该特权又存 在着与生俱来的争论。
这些争论主要集中在其存在 的理论基础、法律形态及实践表象等方面。
保护秘密消息 来源特权的理论分野在美国, 对记者保护秘密消息来源问题, 人们在 理论上还存在许多争议,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记者保护秘密消息来源与“新闻自由” 支持者认为, 在新的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下, 记者越来越多地受到司法机关的传唤; 如果记者没有保护其消息来源的特权, 则那些秘密消息的提供者, 将因害怕暴露身份而不再向记者透露任何消息; 如 此, 则公众将无法通过新闻媒体获得足够的信息, 其知情权将严重受损。
反对者则认为: 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是否有实质 性数量的秘密消息来源因缺乏记者特权而受阻了。
2、记者保护秘密消息来源与保护记者的人身自由支持者认为, 记者保护秘密消息来源特权的必 要性, 在于其能使记者免受因保护消息来源而被投入监狱之苦。
然而, 反对者们认为记者特权并不能达 到这一目标。
因为, 即使拥有记者特权, 如果法庭认 为在某一具体案件中该特权不能适用、而该记者又 拒不遵守法庭的命令的话, 则他仍可能被判入狱。
3、记者保护秘密消息来源的现实需要支持者认为, 当今美国已处于史无前例地大量 强迫记者披露其秘密消息来源的危机之中。
据美国 新 闻 自 由 记 者 委 员 会 ( The Repor t ers C om mi t t eefor Freedom of t he Press ) 报告, 在过去 20 年中, 大约有 1 6 名记者因拒绝法庭该方面要求而被判入狱。
所以, 记者享有保护其秘密消息来源的特权, 实 为现实之所需。
浅论美国政府的舆情控制
NEWS WORLD 学子论文选登
会讨论前一天和当天国内外发生的大事, 研究对外宣传口径和舆情引导策略,达成 一致后向“白宫新闻团”通报。“白宫新 闻团”大约有 200 多名记者,由各主流媒 体选派,经白宫审查同意。“白宫新闻团” 记者根据白宫的意图,结合所在媒体的立 场,进行撰述和评论,然后发表报道。各主 流媒体的言论各有特点,但大多基本倾向 与白宫保持一致。
实行技术控制。目前,美国各研究机 构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开发分级与过滤等 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控制网络舆论。麻省 理 工学 院 所 属 的 W3C 机 构 ( 即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推动了 PICS(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 技术标 准协议,确立了网络分级制度标准,界定 了网络分级检索方式。美国分级服务商 Safe Surf 则 创 造 性 的 建 立 了 自 我 分 级 (self-rating)系统,既保障网名言论自由,
学子论文选登 NEWS WORLD
浅论美国政府的舆情控制
○童 琳
【摘 要】新闻自由是美国宪政的基石,但是美国政府并未放松舆情控制。为此,政府制定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管制,实行技术控 制,鼓励行业自律。在美国,参与舆情监管的主体具有多元性,既有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又有作为第三方的公关公司、民间组织和网 络水军。为了加强舆情控制,美国政府将直接施压与协商报道向结合,并有意泄露秘密,制造媒介事件,利用时间差打“擦边球”。
加强行政管制。行政管制是美国舆情 管理的重要手段,具体包括内容分级制、 内容审查制、网站注册制、税收优惠制等 方式。就内容分级制而言,美国对网站和 网上论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不管是黄色 信息,还是网络游戏,都有一个明确的分 级,以便对信息和游戏进行识别鉴定。与 此同时,美国面向全国公布违规网站及经 营者、发布有网络性犯罪污点的黑名单, 有效的威慑了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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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记者谈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美国,法律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很广。
但是光有法律是远远不够
的,政府并非没有企图去掩盖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因此我们还需要强有力的律师和司法制度来督促政府公开信息。
在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非常广的,信息公开量也是很大的。
如果有一个飞机坠机事件,那么你可以在网上查询到关于这架飞机的详细状况,它的型号、购买年限、老化程度、飞行里程等等,以及飞行员的详细资料包括个人信息、服务年份、工作记录等等。
联邦航空管理委员会也有大量关于飞行员以及航班的信息,你甚至可以了解哪些飞行员驾驶的飞机会容易出现情况,哪些航班会容易出现事故,这些都是可以免费得到的。
你还可以得到很多信息例如多少人拥有多少狗,怎样的狗;家庭保护方面的信息,比如哪些家庭得孩子曾经遭受过虐待;州政府有关于癌症的记录,这个州有多少癌症患者,患的是什么癌症;还有运送危险品的卡车的记录;竞选活动的捐款详细记录等等。
在美国,《信息自由法》、《阳光政府法》规定,政府会议记录、决议、投票情况等等都必须向公众公开,也就是说,如果政府有会议要决定事情或举行投票,那么不能关门不让公众知道。
但是,尽管有这些法案,政府并不是没有企图去掩盖信息,政府并不总想让公众知道政府在干什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律师。
我们经常遇见的情况就是,政府就要开会了,但是在会议之前很可能政府就已经偷偷把决议都做完了,只是在会议上走个形式而已。
那么这个时候律师就会找到政府相关人员,警告他们,说我知道你们要开会,而且我知道你们决定已经出来了,那么我们可能会告你隐瞒信息。
当我在纽约日报时,纽约日报专门聘用了一位非常厉害的律师Eve Burton 来应对政府的这种行为。
在美国,有很多法官会自动屏蔽有关死刑案件的判决相关信息。
而这位律师就会去起诉这些法官。
她认为,如果法官要屏蔽这些信息,必须给予理由,而且,不能仅仅说这是死刑案件,或者说这是未成年案件因此就要屏蔽。
在一个有名的案件中,一位著名的黑人维权人士的孙子被指控谋杀,法庭以被告为未成年人为由决定不开庭审理,但律师认为必须要开庭审理,因为这个牵涉到公众的知情权。
举一个纽约日报曾经的报道为例。
联邦法律有规定,所有的餐馆每年应该检查两次,而纽约州的卫生部规定,所有的餐馆每年检查一次。
当记者打电话要求卫生部门公布监督检查后的记录,卫生部门说,对不起,我们没有现成的材料以供使用,不能给你。
这时纽约日报的律师Eve Burton就去和卫生部门谈判,并且威胁卫生部门要按照信息自由法控告政府。
最后卫生部门妥协,并公开了相关内容。
结果是惊人的,报告显示,在纽约的约1万9千家餐馆中,有将近1/4的餐馆,也就是5千家餐馆一年中从来没有被检查过,而在这部分当中,有些甚至5年内也没有被检查过,在违规最严重的餐馆中有一部分是中餐馆,因为中餐馆保持米饭温度的方式是非常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这个报道当时
轰动一时。
在“卡崔娜”(音译)飓风事件中,联邦政府紧急事务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开始总是用email发送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给记者们,记者们非常不满意,直到后来记者们要以紧管办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为由起诉相威胁的时候,他们才公布了最重要的信息。
因此,要想真正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法,有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还有强有力的律师去威胁政府必须提供信息,因为政府总是喜欢说,对不起,我们没有。
在纽约日报曾经报道的一个著名事件中,洛杉矶有个政府部门是专门推广饮用自来水的,但是他们却花费了3k万来购买瓶装水。
在这个报道中,正是记者和律师的通力合作,一方面进行调查,一方面对政府进行施压和诉讼威胁,才使得政府部门的一些违法和不正当行为给暴露出来。
在美国,记者有特权,对这些信息做拷贝,是完全免费的,而且记者有优先权,可以以信息紧急为由要求政府尽快公开信息。
也有专门的组织来追踪这样的信息,叫做“信息自由记者报道委员会”,还有“调查记者和编辑委员会”。
在他们的网站上都有很多向公众免费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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