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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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6篇)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6篇)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____年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____年版)》的有关具体要求,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一、监测目的提高监控效率,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全院重点部门及各科室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消毒后(灭菌后)物品等的监测。

三、监测要求各科室负责采样前的清洁消毒等准备工作,按时规范采样,检验科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院感科负责制定监测计划并指导科室完成监测工作。

当可能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要及时进行监测。

如监测结果不合格,检验科要向院感科及所在科室报告,院感科与科室一起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复检至合格为止。

四、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1、紫外线灯管强度的监测频次新领紫外线灯管使用前进行强度监测,使用中紫外线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强度监测(____月、____月)。

2、灭菌剂、消毒剂及灭菌物品、消毒物品染菌量的监测频次使用中灭菌剂及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细菌监测,使用中消毒剂及消毒物品每季度进行细菌监测。

3、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及透析液内毒素的检测频次1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每月一次,透析液内毒素检测至少每____个月一次。

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4、消毒内镜、灭菌内镜监测频次消毒内镜每季度进行细菌监测,灭菌内镜每月进行细菌监测。

5、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监测频次(1)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每月监测一次,不同级别手术间每月至少监测一间,每年每个房间至少监测一次。

(2)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加床超过20℅以上应当月进行监测。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
2、消毒物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 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接触皮 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消毒。)
二、使用中消毒剂和灭菌剂(无菌器械保 存液)
1、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数应 ≤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使用中灭菌剂(无菌器械保存液):必 须无菌。
五、消毒、灭菌内镜
1、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 道镜、脑室镜、膀胱镜、胸腔镜等):不得 检出任何微生物。
2、消毒后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 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 等):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件,不得检 出致病菌。
六、压力蒸汽灭菌器
1、工艺法: 压力、温度、时间等符合标准,有详细记录。
一、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 应按规定的要求开展监测项目,严格遵守 规定的监测时限,真实规范采样,完整填 写申请单。按时(每月底前)做好报表工 作。
二、各科室(部门)对每月监测结果要进行 效果评价并将资料妥善保管。对不合格项目 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达到不断 持续性改进的目的。
三、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 真求实,对不合格项目应如实上报。避免单 纯追求合格率,而虚报、闹假、走形式。经 核实将按奖罚条例进行重奖、重罚。
¡ 室内面积>30m2,设 4 角及中央 5 点,4 角 的布点部位距墙 1m。
4、采样方法:平板暴露法
• 将 9cm 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放在室内各采 样点,高度距地面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 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后盖好立即送 检。
⑵监测时间:每月一次。(6*、12*)
㈡普通科室(部门):⑴监源自范围:Ⅲ、Ⅳ类科室及相关科室 ⑵监测时间:每季一次。
⑶时间安排: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作为重要的诊疗场所,其消毒灭菌效果越来越受到关注。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是保障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该制度的实施。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方式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是保障医院环境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主要有以下方式:1.测定消毒剂和杀菌剂浓度。

医院消毒剂和杀菌剂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浓度使用,否则会影响其消毒效果。

因此,监测医院消毒剂和杀菌剂浓度是必要的。

2.细菌培养和鉴定。

医院环境中的微生物种类繁多,只有通过细菌培养和鉴定才能准确评估消毒灭菌效果。

3.生物指标监测。

生物指标监测主要是通过检测某些生物的存活情况来评估消毒灭菌效果。

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评价指标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评价指标是评估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关键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测定消毒剂浓度。

消毒剂浓度是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其浓度合格率是评价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2.消毒区域表面细菌数。

消毒区域表面细菌数能够反映医院环境卫生状况,其合格率也是评价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3.物品接触回收箱中细菌数。

物品接触回收箱是医院环境中重要的储存物品的场所,因此,物品接触回收箱中细菌数对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评估也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实施方案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详细的消毒灭菌监测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监测方式、监测频率、监测内容等具体细节,确保监测工作全面、准确。

2.建立健全的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监测数据应及时、准确地录入系统,并及时生成监测报告,为后续分析和判断提供依据。

3.对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监测结果应综合分析,找出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主要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4.加强监测质量的管理。

包括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制定监测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等。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效果是否达标,以及掌握医院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现状及影响因素。

2. 原则: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应遵循科学性、规范化、持续性和改进性原则,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

二、监测项目和标准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1)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2)物体及环境外表监测:对医院各类物体表面、地面、墙壁等环境外表进行定期监测。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手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医院各类消毒剂、无菌物品、使用中的消毒设备进行监测。

(1)消毒剂监测:定期对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2)无菌物品监测:对医院各类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3)消毒设备监测:对高压蒸汽灭菌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消毒设备进行监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三、监测方法和程序1.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2. 监测程序:(1)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2)监测实施: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

(3)数据分析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撰写监测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结果处理和持续改进1. 结果处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2. 持续改进: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改进。

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按卫生部规定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细菌数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监测与质量改进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消毒灭菌器监测:凡有消毒灭菌器械的科室或部门(如供应室、手术室等)必须对消毒灭菌器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1、高压蒸汽灭菌器的监测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需进行B-D试验,合格方进行正常灭菌。

①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②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器械、布类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指示卡监测。

③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引进灭菌器使用前或维修后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2、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的监测:①工艺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②化学监测:每包外、内化学指示物监测;③生物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3、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的监测:①物理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②化学监测:③生物监测:应每天至少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临床电热熏蒸消毒器消毒效果监测:院感科根据需要负责对其消毒物品进行不定期监测。

(二)临床科室使用中各种化学消毒剂、灭菌剂监测要求:生物学监测:使用中消毒剂原则上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灭菌剂原则上每月监测一次。

化学浓度监测由临床科室完成,使用中含氯或含溴、过氧乙酸等消毒剂浓度每日监测一次,使用中戊二醛浓度每周监测两次。

不合格,及时更换。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和辐照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新灯管的辐照强度不低于90μ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 /cm2,使用中灯管辐照强度一般应每年度监测1次,不合格及时更换。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第七章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人员手卫生规范》等标准执行。

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临床科室应该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检测、消毒灭菌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各类检测要求如下: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检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2、对消毒、灭菌物品应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按季度进行检测,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不得检测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

3、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检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等。

(1)物理监测应每锅监测。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

(2)化学监测应每包监测。

包外贴化学指示物,包内放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灭菌物品应有标识,须注明物品名称、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及包装者等内容,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得使用。

(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三次,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入灭菌工作程序。

(5)植入物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发放;但紧急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指示物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指标,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并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尚未使用的所有灭菌物品;同时应书面报告院感管理科、护理部等,说明召回的原因。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管理,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无菌物品等的监测。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环境卫生学监测第四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内容包括:(一)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重症监护室等高风险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抽查。

(二)物体表面监测:对医疗设备、器械、床栏、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监测。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监测,评估其手卫生状况。

(四)消毒剂监测:对使用的消毒剂进行监测,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无菌物品监测:对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第五条空气监测应采用自然菌落计数法或滤膜法,物体表面监测应采用涂抹法,医务人员手监测应采用涂抹法或湿片法,消毒剂监测应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无菌物品监测应采用无菌生长法。

第六条监测结果判定标准:(一)空气监测:细菌总数≤500 CFU/m³为合格。

(二)物体表面监测:细菌总数≤5 CFU/mL为合格。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细菌总数≤10 CFU/mL为合格。

(四)消毒剂监测:细菌总数≤100 CFU/mL为合格。

(五)无菌物品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第三章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第七条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内容包括:(一)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B-D试验和生物监测。

(三)其他消毒设备监测: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监测。

第八条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锅进行,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日进行,记录B-D试验结果和生物监测结果。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三、使用中的消毒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使用中灭菌剂: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细菌含量必
须≤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液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用于内镜的消毒剂必须每日使用前进行监测。

四、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使用监测和辐照强度监测。

日常使用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辐照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 ,每半年监测强度一次,不合格及时更换。

指示卡有效期内使用。

五、医务人员须明确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目的,监测人员熟练掌握监测方法及标准,操作规范,有效保证监测质量。

对于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加强监测和监督。

对已采取的消毒隔离措施,根据监测结果调整和修改控制措施,减少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各科室必须按《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100%,不合格物品禁止使用。

采集标本方法正确,及时送检。

2.手术室、产房、母婴同室、ICU、供应室无菌区、新生儿室、各科处置室、治疗室和烧伤病房等重点科室每月进行一次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学监测,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致病性微生物,产房、母婴同室、新生儿室物体表面与工作人员手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3.使用中的消毒剂每季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细菌含量(100cfu/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每日监测浓度一次,戊二醛浓度监测每周1-2次。

专职人员每月抽查。

4.科室泡镊子罐、消毒液罐每周灭菌两次,并有化学指示胶带显示灭菌效果。

5.科室经高压灭菌的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有化学指示胶带显示灭菌效果和时间。

6.各科紫外线灯管强度每季度监测一次,并做好日常监测和记录。

7.供应室高压锅每锅进行工艺监测(包括锅号、压力、温度、时间、灭菌物品、操作者签名等),每包化学监测,每周生物监测,预真空压力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供应室灭菌后物品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发放。

8.每月对血液透析室出、入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反渗出水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结果符合标准才能进行透析。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目的1. 评价医院环境卫生学状况,确保医疗环境清洁、安全。

2. 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确保医疗设备和器械符合无菌要求。

3.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安全。

三、监测范围1.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质量、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等。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包括医疗器械、药品、无菌物品、消毒液等。

四、监测组织1. 成立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小组,组长由感染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感染科、护理部、检验科等相关人员。

2. 监测小组负责制定监测计划、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及整改措施。

五、监测方法1.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1)空气质量监测:采用空气采样器进行采样,按照《医疗机构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进行检测。

(2)物体表面监测:采用棉签法或擦拭法,将采样棉签放入营养肉汤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3)医务人员手监测:采用棉签法或擦拭法,将采样棉签放入营养肉汤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检测消毒液的浓度和有效成分。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1)医疗器械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将器械放入无菌容器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2)药品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将药品放入无菌容器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3)无菌物品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将物品放入无菌容器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4)消毒液监测: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检测消毒液的浓度和有效成分。

六、监测频次1.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进行定期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进行定期监测。

七、监测结果处理1.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根据卫计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为了有效评价我院消毒设备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合理规范我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具体如下:一、监测目的定期对空气、医务人员手、物表、使用中的消毒液、压力灭菌器等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保证消毒效果和灭菌质量,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全院各科室空气、物表及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压力蒸汽锅等消毒灭菌器材,消毒灭菌后物品,透析器的透析液,透析用水。

三、监测要求各科室按照《医院感染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项目和检查频次表》的要求进行监测。

空气监测:感染高风险部门手术室、产房、母婴同室、导管室、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供应室、输血科等每季度进行监测一次;洁净手术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其他监测:每个科室对医务人员手、物表、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消毒后(灭菌后)物品等每季度进行监测一次,当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四.监测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中间那个月的中旬。

各科室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真求实,避免单纯追求合格率,而进行造假、走形式,对不合格项目要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达到持续质量改进的目的,并重新监测。

如仍不合格的应立即书面报告院感科,由院感科组织相关专家查找原因,每次整改、监测要有相关记录。

监测相关资料要妥善保管。

微生物室兼职检验人员与院感科负责督查、指导与协调工作,以保证监测效率;此项工作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系统。

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各类监测要求如下: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每季度一次;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每月监测一次,无菌生长;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2、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3、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 试验;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4、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学监测,每锅进行生物监测;移植物必须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5、紫外线灯管: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累计时间超过1000h,应加强监测;6、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严格执行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胸腔镜、脑室镜等及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7、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包括对透析液和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的监测;必须每月对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透析液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二、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病房、血透室每季度进行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三、院感办负责对全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或电话反馈,并协助科室查找不合格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四、临床质控护士为科室自测项目的主要责任人,按规定时间和检测项目完成本科室自测项目,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改进,并重新采样监测,直到合格为止;五、院感办负责定期对全院质控医生、质控护士进行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相关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提升,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持续的质量改进。

二、监测内容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监测,包括消毒物品细菌数、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以及灭菌物品微生物的检测。

三、监测频率1. 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年每季度对重点部门(科室)进行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等进行卫生学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每月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法1. 环境卫生学监测:采用采样器采集空气、物表和医务人员手样本,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计数。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采用采样器采集消毒物品样本,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计数,同时检测致病性微生物和微生物的灭活效果。

五、质量改进1.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 针对存在问题的科室,与相关责任人员召开原因分析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3. 加强对科室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改进措施的落实。

4. 定期对改进效果进行评估,对持续改进的科室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改进效果不佳的科室进行约谈和督促。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的认识和重视。

2. 加强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的知晓率。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 由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工作。

2. 各部门、科室要积极配合,确保监测与改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要对监测与改进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八、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工作的需要。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幵展并做好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依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等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对重点部门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计划生育手术室、内镜室、儿童口腔保健科等医护人员手、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空气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二、重点部门每季度对本科室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学监测,对监测结果不达标者应追踪监测,直至达标;三、当有医院感染暴发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增加采样点,査找、分析原因;四、根据消毒剂、灭菌剂的性能定期进行化学监测,对使用中的含氮消毒剂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每日进行浓度监测,对稳定的消毒剂.如戊二醛的浓度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五、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一次,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IO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 <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或灭菌剂有关时,随时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结果须符合要求;六、压力蒸气灭菌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 预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灭菌器或大修后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应用;如果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发现医院感染暴发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当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方法和效果的监测频率与内容;七、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开展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灭菌后的内镜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记录;内镜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八、对监测不合格结果应有追溯记录,查明原因再次监测符合要求,记录详实;九、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并向临床科室及有关部门反馈,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相关文件:1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2医院感染监测规范.20093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

第七章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人员手卫生规范》等标准执行。

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临床科室应该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检测、消毒灭菌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各类检测要求如下: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检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2、对消毒、灭菌物品应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按季度进行检测,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不得检测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

3、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检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等。

(1)物理监测应每锅监测。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

(2)化学监测应每包监测。

包外贴化学指示物,包内放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灭菌物品应有标识,须注明物品名称、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及包装者等内容,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物品不得使用。

(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三次,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入灭菌工作程序。

(5)植入物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发放;但紧急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指示物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指标,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并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尚未使用的所有灭菌物品;同时应书面报告院感管理科、护理部等,说明召回的原因。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1、高压锅消毒灭菌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有记录。

化学监测每包进行。

2、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含氯消毒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3、紫外线强度及日常监测:凡使用紫外线灯的科室,(1)按标准按装,(2)坚持日常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3)每3-6个月对照射强度监测一次(强度高于90uW/c㎡,6个月监测一次;70 uW/c㎡-90uW/c㎡3个月监测一次;(4)对合格灯管发“紫外线灯强度监测评价卡,不合格灯管及时更换。

4、、环境卫生学监测: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治疗环境,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卫生等微生物监测,保障医疗卫生环境安全。

5、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总结分析和反馈:院感科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做到月汇总,季分析,年度总结评价。

十四、腹泻门诊管理制度
1、腹泻门诊每年从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止。

2、腹泻门诊接诊范围:急性腹泻(病期在一周内)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慢性腹泻急性发作者、急慢性腹泻病的复诊者。

凡腹泻门诊接诊的病人一律按急诊处理。

3、腹泻病不管在腹泻门诊还是在急诊室都要有详细的登记,化验结果也要单独登记。

4、腹泻病员无论是在腹泻门诊还是在急症室都要进行“霍乱病SPA协同汇集凝集实验,如果症状典型,病人来自疫区,
除做SPA快诊实验外,同时作细菌培养。

5、发现法定传染病的疑似病人或已确诊病人,必须迅速电话报告凉山州CDC。

6、在霍乱病流行期间,要设立霍乱病防治机动队,做到人员固定,药械齐全,实行24小时听班。

7、病人排泄物、呕吐物要经过消毒处理才可以倒掉。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D县人民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二、监测项目及频次(一)空气监测: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母婴同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导管室、介入室、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及清洗消毒室等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监测: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导管室、介入室、口腔科、内镜诊疗及清洗消毒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等每季度监测一次。

(三)使用不稳定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配现用,并在每次配制后进行浓度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四)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支气管镜等)每季度做生物监测;浸泡灭菌的内镜应每月做生物监测。

(五)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每锅做、化学监测每包做、常规生物监测做每周做,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六)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每次做、— 1 —化学监测每包做、生物监测每天使用时应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

(七)环氧乙烷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每次做、化学监测每包做、生物监测每灭菌批次应进行。

(八)紫外线灯的监测:分日常监测和灯管辐照强度监测。

日常监测是指科室日常使用的监测记录,包含消毒时间、消毒地点、累计时间、灯管清洁等项目。

灯管辐照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

(九)血液净化系统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每月1次,细菌总数<100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季度1次,透析用水内毒素<0.25EU/ml;透析液内毒素<0.5EU/ml;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

化学污染物至少每年测定1次,软水硬度和游离氯的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

(十)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污染有关时,应随时对其进行监测,并针对目标微生物进行检测。

三、不推荐医院常规开展灭菌物品的无菌检查,当流行病学调查怀疑医院感染事件与灭菌物品有关时,进行相应物品的无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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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一、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各类监测要求如下:
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每季度一次;使用中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

累计时间超过1000h,应加强监测。

6、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严格执行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

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
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胸腔镜、脑室镜等)及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7、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包括对透析液和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的监测;必须每月对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透析液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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