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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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生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抽样检查,依据MIL-STD-105E-LEVEL II抽样检验方案和检验标准进行检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范围
进厂之原物料、零件、半成品、成品(含委外加工品)。
制程中之在制品。
出货前和库存品稽查。
3.职责与权限
质量部为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4.定义
批之构成:
采购之进料,以每次送货同一规格之物品数量为一批。
在制品以同一批号产数量为一批。
出货成品以每一次出货给一客户之数量或库存品,经规划数量做稽查时,以上两者
所称量为一批。
抽样:从批中以随机之方式取本之作业。
样本:由批中随机抽取检验对象之产品。
样本数:从群体中抽取样本之数量,以N代表。
合格判定个数:判定批为合格时,样本中所容许之最多不良个数以Ac代表。
不合格判定个数:判定批为不合格时,样本中所容许之最少不良个数以Re代表。
允收质量水平:送验批之质量达到此批水平时,消费者愿意尽量接受该批(AQL)为质量满意之界限。
5.抽样计划作业流程:
抽样计划作业流程图
6.作业描述:
抽样检验与全数检验之选择:
一般在批量较大的情况,使用抽样检验可节省人力、时间、和费用,同时可靠度亦较高,但在批量较少或质量不好时则须采全数检验。
使用抽样检验之情况:
(A)破坏性检验时。
(B)检验项目很多时。
(C)产量大、批量大且连续性无法作全数检验时。
(D)刺激上一工程要注意质量改善时。
(E)满意客户要求时。
使用100%全数检验之情况:
(A)检验容易或批量很少时。
(B)不容许混入不良品时。
(C)工程能力不足,致使交货不良率太高时。
(D)满足客户要求时。
抽样计划之选择:根据被抽样产品之数量、种类、检验特性分别抽样计划应用于进料及制程成品检验之检查基准书内。
单次抽验计划:从送检验批中取一次样本,(依批量大小决定样本个数)根据检验结果及
该送验品之抽样计划下之允收个数,判定该批为合格或不合格。
抽样计划表之实施:
检验之严格性共分正常、加严及放宽三种,其转换程序如下:
(1)开始检验时均使用正常检验。
(2)当施行正常检验时,连续五批中有二批拒收时,则改用加严检验。(若连续5批中,有一批拒收时,则需再连续确认3 ~ 4批有无异常,再决定是否采用加严检验)
(3)当施行加严检验时,连续五批均为允收时,则恢复正常检验。
(4)施行加严检验时,连续十批均为允收时,且不良品总数与所定之数目相同或较少,且又生产状况稳定者,改用放宽检验。
(5)施行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被拒收或生产状况不稳定者,得恢复正常检验。
(6)若连续十批均需按加严检验时,应即终止检验以待送验批质量之改善。
抽样检验调整:
7. 附件
样本量字码(表1)
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表2)
加严检验抽样方案(表3)
放宽检验抽样方案(表4)
MIL-STD-105E-LEVEL II中的抽样检验用表
表1
样本量字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