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学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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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重师发〔2012〕2号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课程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

为了保证学生在大学期间合理安排学习进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顺利推行学分制管理制度,学校特制订《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课程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

为了保证学生在大学期间合理安排学习进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顺利推行学分制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校所开设课程分为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独立实践教学环节等。

第二条按照修读要求,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须达到的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而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学科基础必修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师范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和独立实践环节。

(二)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和未来发展方向,可在本学院、全校范围内或跨校选修的课程,包括通识选修课程、学科基础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等。

第二章学分和绩点第三条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是进行学籍管理的依据。

每门课程的学分,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按该学期的实际上课周数进行计算。

原则上每学期为16-18周。

(一)每一学时按45分钟计算,原则上理论课教学16-18学时计为1学分。

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

(二)大学体育课、艺术类专业的小课教学等,20-22学时计为1学分;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上机课、课堂讨论课和习题课等,32-36学时计为1学分。

重修管理办法

重修管理办法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再修通知依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及考务管理暂行规定》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补考、再修和缓考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再修课程通知。

一、再修的课程及再修方式1. 本学期补考仍不合格且不及格门数未达到降级门数(累计有5门课程或3门主干课程)要求的学生,可随下一级学生参加对应学期、对应课程的再修,每名学生每学期再修课程不能超过3门。

2.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每学期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修读。

若该再修课程已经不再开设,则单独安排考核。

因再修课程多而与本学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冲突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开课教研室同意,经教学院部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可推迟再修课修读。

3. 考试旷考或考试违纪学生认错态度较好者,经本人申请给予一次再修机会。

4. 可采取自学、个别辅导、集体上课、插班或跟班等方式再修,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提出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二、再修的办理l. 本学期第八周各教学单位提出本单位再修课程的开课方案,填写《再修课程教学计划表》报教务处备案,公共课再修课程的开课方案由教务处与开课部门协调安排后通知再修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再修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学生再修申请表》(附件1),学生所在学院应审核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等相关内容。

2. 本学期第八周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再修学生名单按附件2格式报教务处。

三、再修的管理与要求1. 再修学生无论选择哪一种再修方式,必须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完成该门课程的作业,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再修成绩。

2. 任课教师对再修的教学应与正常教学一样严格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教学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3. 跟班听课或参加集体辅导上课的再修学生,要严格实行考勤制度。

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实际教学总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该课程的再修资格,并按再修不及格处理,成绩计零分。

4. 教师个别辅导的再修学生,应主动与辅导教师联系,辅导教师应积极做好辅导工作。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2012]81号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等考试以及2013届预计毕业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重修、限选课程重考、补修、提前修读及2013届预计毕业生考试的报名工作计划于2012年9月19日开始,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特别是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为加强考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凡是未报名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未履行报名手续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无效,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重修报名为避免同学们因各种原因不能成功报名,本学期重修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间从2012年9月19日开始,到2012年9月23日结束;凡是第一次未能成功报名的学生,请在2012年10月11日(仅此一天)进行补报名。

1、报名要求(1)本学期重修报名不限门次。

(2)留级学生留级前未通过的课程必须参加报名,才能实现重新选课。

(3)所有在校注册的学生,均可参与重修报名。

2、重修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如下(1)登录教务处首页,进入教务系统—>重修重考报名,选择“重修报名”,在“可选课程”中选择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点击“报名”操作,生成“重修报名”列表。

图1 从“可选课程”列表中选择课程(2)核实所选课程信息无误后,点击“选择”,生成“已选重修课程”列表。

图2 从重修报名列表中选定重修课程名单(3)所报课程出现在“已选重修(或重考)课程”列表,表示此课程报名记录已提交,等待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可正式完成报名,如学生选报错误,可点击“取消”操作,删除本门课程的报名记录。

图3 维护重修名单3、双学位学生的重修课程到双学士学位开设学院报名,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重修重考报名表》及《内蒙古工业大学重修重考成绩报告单》。

二、2013届预计毕业生单独命题考试报名1、报名条件(1) 本次报名只针对2013届预计毕业生,其他学生不得报名。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拔尖人才,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

在原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学分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为物价部门已核准的原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保证学生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不高于原学年学费。

第三条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保障全体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注册和选课。

第二章培养方案第四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性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五条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64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医学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10学分,其他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00学分。

第六条实行弹性学制。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

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含休学)。

-1-第三章课程设置第七条本科类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构成。

第一课堂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个性课程,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具体规定;第二课堂的具体课程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第四章学分设置第九条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该门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期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重修选课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重修选课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1-2012学期第一学期重修选课公告根据教学安排,开学的第一周将进行重修选课报名。

一、选课对象:08、09、10级。

二、选课方法:学生以班为单位将重修课程所需的信息填在《重修选课信息填报统计表》(电子文档)中,仔细核对无误后于第一周周四前(9月1日)提交给所归属的教学部教学秘书。

请各教学部整理后在第一周周五(9月2日)下午四点前将汇总的电子文档一并发给教学运行室王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须先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通知附表中的课程信息,先确定不及格科目是否在本学期开设,根据选课原则以学生个人课表与任课教师课表冲突最少的为最优选择来填报,特别提醒学号、姓名、选课课号信息不能有误,否则不予选课。

2、选课课号在《课程信息查询表》中查询。

3、请同学们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修选课信息,信息有误或过期不补选。

教务部
2011年8月25日
附表一:重修选课信息填报统计表
附表二:课程信息查询表。

2012级学生学业管理规定知识测试参考答案

2012级学生学业管理规定知识测试参考答案

C第1题学生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以校历为准,下同),应办理______。

(1.0分)A)警告B)记过C)休学D)退学B第2题必修课程的总评成绩的构成比例由开课单位根据所开课的性质确定。

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占总评成绩的______,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______。

(1.0分)A)20-30% 60-70%B)20-30% 70-80%C)25-35% 65-75%D)25-35% 75-85%D第3题凡是学生办理过选课注册手续所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下列哪一个选项的内容不全是南京大学考试的主要形式?(1.0分)A)闭卷考试、开卷考试B)课程论文、读书报告C)文献综述、操作考试D)社会实践、网络考试C第4题第一学年最低完成学分数为______,第二学年累计为______,第三学年累计为______,第四学年累计为104,第五学年累计为______。

(1.0分)A)24 48 72 96 120B)25 50 75 100 125C)26 52 78 104 130D)27 54 81 108 135D第5题关于学生成绩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1.0分)A)学生成绩单必须按照成绩记录中的原始记录出具,不得更改,不得删减。

B)学生毕业后,教务管理人员需按要求打印学生最终成绩单交由档案馆归档。

C)在校学生以所在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或教务处打印并审核盖章的成绩单为有效文件,由院系打印的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管理人员及院系公章,否则不具备有效性;由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不具备有效性。

D)已毕业学生以档案馆出具的加盖档案馆公章的成绩存档文件为有效文件,院系也可以另行出具学生成绩单。

A第6题双学位是指学生在完成副修专业课程学分的基础上,再修读该副修专业______个学分的专业核心课,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双学位证书。

(1.0分)A)10B)15C)20D)25D第7题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给予______处分。

关于成绩管理和重修的规定

关于成绩管理和重修的规定

关于加强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风建设及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以本学期(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从下一学期(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起重新实行补考重修制度。

二、对于学生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的课程,于下一学期期初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实行重修。

重修课程按100元/学分收取重修费用(学分按周课时*0.5计算)计算。

三、重修课程原则上按低一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同一门课程课表听课,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其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

同门课程有20人以上需要重修的,安排重修班在周末进行辅导,每门课程辅导课时为10—20学时。

四、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一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和补考,直接实行重修。

凡正常考试擅自缺考、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计,不得参加本课程补考,直接实行重修。

五、对于重修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在毕业前给予一次清考机会,清考按每门课程100元收费。

清考不及格的课程,在毕业后给予补考机会,按每门课程200元收费。

六、经补考后,学生一学期有3门主干课程(考试课程)不及格者,由学校发布预警通知给学生本人及家长;学生一学年累计5门主干课程(考试课程)不及格者,作留级处理,留级要缴纳学费;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有8门主干课程(考试课程)不及格者,作退学处理。

七、加强各类考试考风考纪教育,严格查处各类违犯考试纪律行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八、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以前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

09-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2级及以后各年级适用)

09-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2级及以后各年级适用)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2005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一条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包括德、智、体、美的各类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等)都要进行考核。

课程考核成绩一律记入成绩单。

第二条 课程考核总成绩的记载,采取百分制、五级九段制(A+、A、B+、B、C+、C、D+、D、F)或两级制(P、F)。

以百分制记分的,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以五级九段制记分的,D以上(含D)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以两级制记分的,P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三条 课程的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依据学生所属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考试课在综合考查学生平时学习的基础上,其结课考核可采取闭卷、半开卷、开卷等多种形式;考查课更应该注重平时考核,必须有结课考核的,可采取大作业、论文、设计、口试等多种形式,一般不鼓励闭卷考试。

考试和考查的具体形式一般由开课单位或课程教学组在该课程当学期教学日历中确定。

无论考试课还是考查课,都应当充分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体系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可依课程性质有所侧重)。

所有课程均应全过程、全面综合考核。

第四条 以考试方式考核的必修与限选课,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以考查方式考核的必修与限选课,采用五级九段制或两级制记载成绩;全校性任选课以两级制记载成绩。

具体按培养方案中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 成绩评定综合考虑学生平时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测验、课堂讨论、课程设计及结课考核等各个方面,平时环节和结课考核环节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在该课程当学期教学日历中确定。

第六条 学生经过选课,所有选中的课程按要求完成各教学环节后自动取得参加考核的资格;未选中的课程,没有参加考核的资格,擅自参加考核的,所取得的成绩无效。

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123号(试行)

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123号(试行)

西建华[2012]123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
(试行)
为加强学生课程重修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本科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允许学生自愿申请课程重修,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学生课程重修暂行规定:
一、上一学年教学计划内课程考核(含补缓考)不及格门次在3门(含3门)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重修未通过课程,但原则上一学期内所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12个学分。

二、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未通过者,必须重修。

三、转专业或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修读其它年级的课程,必须到教学管理部办理相关重修手续。

四、凡是违纪、缺考及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时数的1∕3(含1∕3)者,不准参加课程补考,必须重修。

五、凡是学院举办辅修班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安排重修。

六、每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原则上随下一年级进行(2010级、2011级学生可跨年级重修)。

无故不参加重修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不再予以安排。

七、符合课程重修的学生,在该课程开课前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辅导员签字确认,携带相关证明到教学管理部办理手续,根据学院安排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对于随意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成绩视为无效。

八、本规定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九、本暂行规定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福建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2级本专科重修考试安排表

福建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2级本专科重修考试安排表

计算机数学基础(2)
12动漫设计方向2班 12网络游戏开发方向1班 12WEB应用开发方向1、2班 12网络系统管理1班
2014-6-24 (星期二) 09:00-10:30 2014-6-24 (星期二) 14:30-16:00
C#程序设计语言
12级WEB应用开发2班
Linux操作系统基础
12网络系统管理1、2班
丘烽 檀晓翔 刘锦培 胡玲玲 林伟川 何勇 林伟川 官华明
平面美术优秀作品赏析 动画剧本写作基础
13网络系统管理1班 13网络系统管理1班 13 3G移动开发1班 13WEB应用开发1班
机房202 机房203 机房201 机房102 机房301
倪世就 洪德琴 游丽花 姚丽霞 曾丽华 林伟川 何勇
2014-7-1 (星期二) 09:00-10:30
13网络系统管理1班
教室202
刘锦培
林伟川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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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13一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2级本专科重修考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 2014-6-25 (星期三) 理论考试 14:30-16:00 提交项目 (作品) 16:00-17:00 2014-6-25 (星期三) 18:30-20:00 2014-6-26 (星期四) 09:00-10:30 2014-6-27 (星期五) 09:00-10:30 2014-6-28 (星期六) 09:00-10:30 课程名称 原年级\专业\班级 12平面设计方向2班 三大构成 12网络游戏开发方向1班 13平面设计方向2班 教室303 苏霹 重修跟班班级 13平面设计方向1班 考场 教室301 监考 人员 陈霁 林伟川 官华明 巡视 领导 巡视员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选课说明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选课说明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选课说明一、关于选课方式的说明1.选课阶段及选课形式:本次选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前半段为开放注册阶段,该阶段对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不进行限制,也不分选课的时间先后,无需抢课,同学们可以在志愿范围内自由注册,所有注册后的课程状态均为“待审核”。

注册结束后系统将对所有注册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学生可登陆系统查看筛选结果,审核标志只有为“通过”的课程为最终选中的课程,“待审核”或“未通过”即表示该门课程在筛选过程中未被选中,选课无效,需继续在后续阶段选课。

从第二阶段后半段开始选课采用时间优先的规则,即在剩余的课程名额中先选先得。

2.系统筛选规则:1)第一阶段筛选规则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志愿、年级(高年级优先)和已修学分(已修学分少的学生优先),在上述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采用随机确定。

即某门课筛选时,若该课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大于规定修读人数,则在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按照年级高低进行筛选,年级相同时再看所修学分多少;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少于规定的修读人数,系统自动选取第一志愿的学生后,余下的名额在第二志愿的人中筛选,以此类推。

系统筛选完后会有一段时间公布结果,请大家按时查看。

2)第二阶段前半段筛选规则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同课程类别内选课通过门数(通过门数少的优先)、志愿、年级(高年级优先),在上述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采用随机确定。

选课提示:请同学们结合系统的选课筛选规则,根据自己的专业及个人兴趣及上课时间,合理安排和调整自己的选课志愿。

不建议学生同时选择多门热门课程,以免造成所选热门课程全部未被筛选上的情况。

3.志愿及志愿数:志愿:学生可根据自己对不同课程的喜好程度对多门课程进行志愿的排序。

一般志愿数等于该类课程最多可选门数加2。

即若某个课类(或子课类)最多可选中2门课程,则该类课程注册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择1门课程。

因此大家在选课时要尽量将志愿使用完,以增加选中的机会。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1)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1)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文件
院教字﹝2012﹞13号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课程重修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修的学生须本人申请,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第三条学生每学期申请重修课程数不超过两门。

第四条重修的学生须按要求参加所修课程的课堂讲授、实验、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允许选择自学方式进行重修。

第五条重修手续办理:申请重修的学生可根据本学期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于开学后第2周,到所在学部办理手续;学部汇总重修学生名单,审核批准学生重修资格,于第2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将重修学生名单送达任课教师和通知学生本人。

第六条重修课程的考核:学生的重修课程考核应随重修学
习班级课程考核同时进行。

各学部在安排正常课程考试时,须将参加本课程重修考试的学生人数统计在内,同时安排好考试时间,避免重修课程与正常主修课程在考试时间上的冲突。

第七条未办理重修手续者不允许参加重修课程考试。

第八条凡取得重修资格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处理并取消本门课程的重修资格。

第九条重修课程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该门课程最终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学院办公室2012年9月21日印
(共印10份)
附件: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关于选修课、重修、刷分等相关问题的疑问解答

关于选修课、重修、刷分等相关问题的疑问解答

关于选修课、重修、刷分等相关问题的疑问解答。

1、关于选修课的问题:(1)选修课共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学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代码以gx开头,倒数第三位为课程类别,有核心、非核心及类别要求,按要求修满10学分即可,多修的学分也不会计入到总学中;一种是学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代码为ab开头,没有门数及类别的要求,学分将计入到总学分中;两种课并不冲突,都需要进行选课。

2、关于挂科的问题:2012级学生,在大二的时候才可以开始进行重修及刷分选课。

(一)、挂科1、必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为挂科,需要参加重修考试。

必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包括:(1)、学校统一开设的政治类、外语类、体育类、计算机类公共课程;(2)、文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3)、教学实习;(4)、学年论文;(5)、毕业实习;(6)、毕业论文;注: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为专业实习(7)、军事训练。

2、下列情况不属于挂科:(1)、选修课已选课,但未参加最后的结课考试或上交结课作业,未能获得成绩;(2)、选修课已选课,且按时参加结课考试或上交结课作业,但成绩为不及格;(3)、必修课程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且已办理过缓考手续,未获得成绩;(4)、因到其他学校进行交流,无法按时参加本年级本专业相关必修课程考试,未获得成绩;(二)、重修凡是在必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具体课程类别详见“挂科”)成绩不及格(即挂科)的同学,都需要参加重修考试,同一科目可参加多次重修考试,直至成绩合格。

1、重修考试的方式(1)、吉林大学不单独组织重修课程考试,需要参加重修考试的同学在相应学期跟随下一年级相同专业的同学进行考试。

即,在每个学年第一学期(即秋季学期)挂科的同学,需要在下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即秋季学期)期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在每个学年第二学期(即春季学期)挂科的同学,需要在下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即春季学期)期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特别提示:2009级及以后年级学校不再组织毕业班进行统一的重修考试。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校本部本科学生选课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校本部本科学生选课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校本部本科学生选课安排的通知各学院: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的选课,将于2012年5月19日(第13周星期六)上午8点30分开始进行。

为保证选课规范有序,希望校内各有关单位认真负责地将本次选课安排通知到每位要参加选课的学生及其导师。

为此,各位本科生导师应认真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熟悉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计划,指导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选课,以免影响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

学院教学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监控,做好选课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一、本次选课学生范围及选课网址:2009级及以前年级继续学习学生,2010、2011级本科学生,一律访问,并尽可能使用通过校园网上网的计算机选课。

三、选课具体环节说明1、本次选课要完成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的选课,分两轮进行。

下学期开学后不再选课!2、第一轮选课本阶段中只能选本专业开设的必修、选修课程,限定容量。

跨专业年级课程和校公选课程不可选。

3、第二轮选课在本轮选课中学生可以任意补退选所有课程;本轮选课所有课程实行限定容量,先到先得的原则。

在第二轮第一次选课结束时,教务处将对未达到开班要求的教学班停开,本次被停开的课程学生可在第二轮第二次选课时补选。

第二轮第二次选课时允许冲突选课。

四、注意事项1、为保证选课顺利进行,请同学们在选课前全面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选课系统操作方法,在本科生导师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和选课规则进行选课。

2、学生第一次选课时建议先执行快速选课,然后再进行部分课程调整。

点击快速选课后,系统将按照推荐课表一次性选上,但不能选择上课时间冲突、未安排上课时间或教学班容量已满的课程。

建议学生不要轻易退掉自己的必修课,以免无法选上此门课程或自己满意的教学班;对于自己不需要的选修课,请注意退选。

3、学生进入选课系统后,点击“本专业选课”时,系统显示本专业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关于重修、留级、退学及试读的管理规定(修改)

关于重修、留级、退学及试读的管理规定(修改)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学生课程重修、留级、退学、试读及毕业前清考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学生课程重修、留级、退学、试读及毕业前清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重修第二条重修对象与条件一、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课程重修:(一)在学期期末考试中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经补(缓)考后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的。

(二)期末考试无故缺考、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三)补(缓)考中有无故缺考或考试违纪的。

二、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重修:(一)安排重修时,欠学费或住宿费,且未办理相关缓交手续的。

(二)新学期开学未经注册的。

(三)同一门课已申请重修过1次的。

(四)第六、七学期课程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只能参加补考或毕业前清考)。

第三条重修时间与课程范围一、对于在学期期末考试中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定期安排正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为下一学期开学初。

补考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该门课程的重修,学院将于补考成绩公布后及时安排有关学生进行重修。

二、学生重修课程原则上时间跨度为一年,如第一学年上学期没通过的课程应在第二学年上学期开设后立即申请重修。

如果需重修的课程与自己所在班级开设的课程有冲突,可以写申请说明情况,交系教务干事备案,等待下一次课程开设时再申请安排重修。

同一门课程只允许申请重修1次,1次重修后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者,经补(缓)考后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可参加毕业前清考。

三、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都可以申请重修,全院文化素质选修课不安排重修。

第四条课程重修形式一、跟班重修:同一课程(含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重修人数较少的,原则上由各系(部)根据教室容纳情况均匀地安排至本系相关班级上课。

二、组班重修:同一课程(含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重修人数较多,且所上课程的班级教室容纳不下,可由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组班重修,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或双休日。

关于武汉科技大学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网上选重修课程的通知

关于武汉科技大学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网上选重修课程的通知

关于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网上选重修课程的通知因2012级、2013级本科生实行学分制,从本学期起,凡是有考试不及格需要重修的2012级本科生和自愿重修的2013级本科生均从网上选择重修的相关课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现将本学期安排的重修相关事宜公布如下:一、本学期开设的重修课程大学计算机文化基础A,大学英语读写(一),大学英语听说(一),高等数学A(一),机械制图A(一),机械制图B(一)二、重修选课对象2012级本科生中考试不及格的同学(补考及格的同学可自愿重修);2013级自愿重修的本科生(无论成绩是否通过);2013级学生选重修课,将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取学分学费。

课程一经选定,就必须上课并缴费,不得退出。

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三、课程开设时间:从第4周开始,具体见个人课表。

为防止和其它课程冲突,课程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四、选课时间:2013年2月28日13:00—3月5日13:00五、查看课表时间:3月6日13:00-3月7日15:00六、选课步骤进入教务处网站——选择学生专区中的教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登录——点击学生专区中的02[学生选课]——进入【重修】选课——在上方【学生可选课程列表】中,点击欲选课堂后面的【选中】——所选课程将出现在【已选课程】中。

若遇到教务处网站打不开,请直接链接登陆http://202.114.242.21/whkjdx/,选课不受影响。

如果误选,可点击【已选课程】对话框中相应后面的【退选】,再次重新选课。

有时,由于IE浏览器版本的不同,【退选】按钮被遮住,可向右移动下方的滚动条,即可显示出来。

七、注意事项1、选课时注意区别课程名称,不要选错。

比如机械制图A(一)和机械制图B(一)是不一样的,请严格根据培养方案来选择重修课程。

2、重修课存在课堂选课人数过多,需要开设多个课堂的情况。

遇到此种情况,我们会在上课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增设课堂及调整上课老师。

3、由于重修人数过少,存在停开某门重修课程的情况,因此凡是参加了重修选课的同学,请在3月6日13:00-3月7日15:00前务必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课表,并根据此时的个人课表来上课。

南铁院理论课重修通知(各院部)

南铁院理论课重修通知(各院部)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理论课重修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本学期理论课重修工作,学生的前期报名已经结束,教务处整理学生报名人数后,现在将报名情况及重修形式、办法通报各二级学院(部)。

请各二级学院(部)确定相关教师,并于10月19日前将确定的教师名单交至教务处。

一、组织形式a. 重修辅导班学生报名人数:5~29人学习方式:做练习卷,老师答疑。

由负责老师出6份电子稿试卷(其中前5份是练习卷,第6份是在前5份试卷基础上组成的考试卷),将电子稿试卷发送到邮箱ntyjwcchongxiu@,其中前5份试卷由教务处负责放在网上供学生平时复习参考,第6份试卷为考试卷,由教务处负责打印。

试卷上交教务处时间截止到10月22日。

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重修成绩为考试成绩为主。

b. 重修班学生报名人数:30人及其以上教学方式:组班上课。

重修班总课时为原课程总课时的一半,任课老师应编写授课计划交院部及教务处审核备案,由教务处安排授课时间及地点。

考核:由任课教师单独命题组织考试;重修成绩为考试成绩占80%,平时占20%c.学生自学学生报名人数:1~4人学习方式:学生自学为主考核:老师出卷,教务处组织统一考试试卷上交教务处时间截止到10月22日。

二、费用支付重修辅导班:练习卷、考试试卷50元/份;批改考试试卷按工作量计算办法核发阅卷费;重修班:报名满30人开班,课时费支付标准如下表。

最后考试试卷50元/份,批改考试试卷按工作量计算办法核发阅卷费。

人数(人)课时费(元/课时)30~40 3541~50 4051及其以上45三、具体操作a. 重修辅导班1.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和加强对学生重修过程的监控,考试卷一律由教务处统一发放、收回。

2.重修老师负责出练习卷、考试卷,批改考试卷、成绩登记。

b. 重修班1.原课程总课时≤60课时,重修班总课时为32课时(含2课时的最后考试)原课程总课时61~80课时,重修班总课时为38课时(含2课时的最后考试)原课程总课时≥81课时,重修班总课时为46-48课时(含2课时的最后考试)2.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授课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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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学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
的有关通知
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昌大校发[2013]37号),“学生对首次修读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

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

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现2013-2014-1学期首考合格课程的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仅限本学期已开出课程,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门。

2.申请合格课程重修的学生须在教务在线下载中心下载《南昌大学学生首考合格课程重修申请表》,选定拟跟班课程,申请表填妥后,9月25
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3、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跟开课班级上课,修读学生加入开课学生名单,跟班考试(若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则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

4、合格重修缴费的时间、地点,与正常选课相同。

凡已选课但未缴费的学生,选课无效。

特别提示:根据《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取消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

请学生在选择跟班修读课程时务必慎重。

教务处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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