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息科技IT设备管理制度模版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一、信息科技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确保信息科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信息科技政策、战略和重大决策,并对信息科技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和协调。
二、信息科技招投标管理
1.制定招投标管理程序,明确招投标工作的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2.开展供应商的定期考核,并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三、信息系统的规划与运维管理
1.制定信息系统规划,明确信息系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确保信息系统与业务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2.建立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包括系统备份、故障处理、安全管理等,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1.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和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的目标和要求,并落实到每个部门和个人。
2.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应对信息安全事件,减少信息安全风险。
五、数据管理
1.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定期开展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六、信息技术人员管理
1.设立信息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提升信息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2.促进信息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激励他们提出改进和创
新的方案。
七、信息科技管理监督与评估
1.建立信息科技管理考核和评估体系,定期对信息科技工作进行评估
和反馈,推动信息科技工作的持续改进。
2.加强对信息科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纠正
和改进。
XX银行支行计算机设备管理规范
XX银行支行计算机设备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支行计算机设备管理,节约资源,提高效能,依照《XX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支行计算机设备是指我行营业场所使用的计算机及计算机辅助设备。
其中,移动终端、自助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的管理参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在本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我行辖内各分行信息科技部(信息科技主管部门)、各支行和营业机构。
第二章计算机设备分类及配备第四条支行计算机设备主要分为办公电脑、柜面设备、网银体验机、网络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等。
第五条支行办公电脑分为内网专用机和互联网用机。
支行管理人员及业务营销人员按实际人员数量配备内网专用机,运营人员配备1台内网公用机;互联网用机原则上只为支行行长配备专用机,营销人员配备1台互联网用公用机,申请开通互联网需填写《XX银行计算机访问互联网接入申请表》。
第六条柜面设备主要有标准柜台设备、票据打印机、电子验印设备。
标准柜台设备包含柜台终端、存折打印机、密码键盘、读卡器、指纹仪、身份证核查仪等,按照实际开放柜台数量成套配备。
票据打印机根据支行业务实际开展情况配备。
电子验印设备原则上按开放的对公柜台数量配备。
第七条网银体验机要求统一配置一体机,实际配备数量参照我行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网络设备按照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区域划分配备。
内部网络设备按照支行管理网和业务网内接入终端数量,并考虑一定数量冗余端口配备。
外部网络设备按照支行接入互联网的终端数量,并考虑一定数量冗余配备。
第九条市区内支行原则上不配置冗余的备用设备,其备用设备由分行信息科技部统一管理调配。
县域支行原则上针对易损易耗的设备至少配备1套备用设备(柜台终端等配套设备)。
第十条分行信息科技部负责对辖内支行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设备配备情况发生变更必须履行相应管理手续。
(一)新设支行计算机设备由分行信息科技部根据支行需求在支行开业前统一配备到位,并更新登记设备台账,设备清单经支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管理;(二)支行人员增加或岗位调整,计算机设备数量不能满足使用或低于规定的配置标准,支行可以填写《XX银行计算机设备申领单》向分行信息科技部申请设备;(三)分行信息科技部柜面维护人员在处理柜面设备、网络设备故障时,如需对设备进行更换,需在《XX银行设备故障处理记录单》填写设备更换记录,并经支行柜台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XXX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
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X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参照有关信息科技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信息化建设基本规则(一)统一发展规划。
根据本行的的总体信息规划,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
(二)统一规范标准。
认真做好信息科技工作的组织建设、岗位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不断加强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三)统一设备选型。
购置同一型号电子设备、安全配套设施。
(四)统一应用软件。
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应用安全,本行使用统一开发和推广的应用软件。
第二条机构设置。
本行信息科技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信息科技工作职责(一)研究制定信息科技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信息科技需求,指导和协调全行信息科技工作的稳步发展;(二)负责配合做好各类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并负责日常的管理维护、技术服务等工作,保障各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负责电子设备及耗材的采购与管理;(四)负责自助设备的安装、管理与维护;(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拓展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六)负责信息科技安全检查、监督,定期对信息科技风险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七)负责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八)负责信息科技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奖惩;(九)负责组织实施信息科技相关的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十)完成信息科技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一节组织管理第三条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一)本行设立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科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
各支行也要相应成立以支行行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信息科技安全领导小组。
银行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模版银行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维护银行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和业务的连续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所有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稳定、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机构和岗位,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银行应当根据信息科技系统的特性,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策略和技术措施,加强对信息科技系统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银行应当设立信息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科技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运营。
第七条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制定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计划,并报领导批准。
第八条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过硬的员工,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和应急演练,提升信息科技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制,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业务的连续性。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具备可靠的运行环境和设备,保证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运行管理,保证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
第十三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建立相应的灾备机制,保证在发生故障或灾害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业务。
第十四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并进行数据加密和存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采用权威、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的保护和防范。
第十六条信息科技系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和报告机制,保证信息安全。
第四章审计监督第十七条银行应当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信息科技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保证信息科技系统的规范、合法运行。
某银行IT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某银行IT设备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某银行的IT设备采购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合规性。
全面执行本制度对于保障银行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2. 采购流程2.1 采购需求确认IT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设备采购需求,并提交至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2.2 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预算限制,制定IT设备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设备种类、规格要求、数量、预算等信息。
2.3 招标或商议根据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可以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或与供应商商议采购条件和价格。
在招标或商议过程中,应确保公平竞争和公正选择。
2.4 供应商评估采购管理部门对参与招标或商议的供应商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其信誉、技术实力、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5 采购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日期、售后服务等条款。
2.6 设备采购根据采购合同,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设备采购,并进行相应的验收和付款手续。
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规格要求,并按时交付。
3. 监督和评估3.1 采购过程监督采购管理部门应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个环节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程序、合同履约、设备质量检验等方面。
3.2 供应商绩效评估每次采购完成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供货及时性、设备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评估结果作为选定供应商的参考依据。
4. 制度宣导和培训为了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能够遵守本制度,银行应定期开展制度宣导和培训活动。
培训内容应包括采购流程、合规要求、注意事项等。
5. 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为了避免法律合规风险,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6. 结论本文档为某银行的IT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平和合规。
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共同维护银行的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
XX农商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XX农商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一、为提高计算机设备使用效率和保证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计算机设备管理的目标1.保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使用;2.保护计算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3.提高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寿命;4.提高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效率。
三、计算机设备分类及管理责任1.按照运行方式和用途,计算机设备分为以下几类:A.服务器设备:负责提供网络服务和数据存储,由运维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B.办公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由科技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C.移动设备: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由科技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2.计算机设备管理责任:A.运维部门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配置、升级、备份和故障处理等;B.科技部门负责办公设备和移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分配、维修和更新等;C.全体员工应遵守相关计算机设备使用规定,妥善保护计算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计算机设备使用规定1.所有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相关规范;2.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拆卸计算机设备硬件和软件;3.保护好账号和密码,不得使用他人账号或透露自己的账号和密码;4.禁止将计算机设备用于非工作用途,如游戏、影音娱乐等;5.禁止在计算机设备上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或插件;6.禁止在计算机设备上访问或传播违法、有害、不良的信息;7.禁止擅自连接外部设备到计算机设备的接口上;8.使用无线网络时,应确保网络连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9.使用计算机设备进行公务外勤时,应妥善保管设备并注意信息安全;10.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计算机设备维护和保养1.定期进行计算机设备的软硬件检查和维护;2.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进行存档;3.使用计算机设备时,注意保持设备周围的环境整洁、通风良好;4.禁止在计算机设备旁放置任何封堵通风口的物品;5.在非使用时,关闭计算机设备或进入待机模式;6.禁止长时间连续使用计算机设备,适时休息;7.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备的电源线和数据线的连接方式;8.清洁计算机设备时,应使用专门的清洁工具,禁止使用水和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XX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XX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科学配置和使用计算机设备,节约资源,提高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设备是指我行总行部室及分支行人员日常办公或营业所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UPS电源以及各种网络设备、自助设备和计算机辅助设备等。
第二章计算机设备配置标准第三条计算机设备配置标准1.总行机关计算机设备配置标准总行领导的计算机设备配置计划由总行办公室统一汇总和提出,总行科技部出具具体配置意见,经行长签批后统一配备。
总行部室计算机设备配置标准为:(1)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笔记本电脑1台、个人计算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
(2)副职或助理:个人计算机1台。
(3)部室人员:个人计算机按正式在职人员数量每人配置1台,激光打印机按每5台个人计算机配置1台,其它计算机设备按业务需要统一配置。
每个部室(不含总经理)每5人配备1台公用个人计算机用于访问互联网,最多配备3台。
(4)特殊业务部室可根据业务系统的需要另外配置专用计算机设备。
2.分行计算机设备配置标准(1)分行行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笔记本电脑1台、个人计算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
(2)副职或助理:笔记本电脑1台、个人计算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
(3)分行部室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个人计算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
副职或助理:个人计算机1台。
部室人员:个人计算机按正式在职人员数量每人配置1台,激光打印机按每5台个人计算机配置1台,其它计算机设备按业务需要统一配置。
每个部室每5人(不含总经理)配备1台公用的个人计算机用于访问互联网,最多配3台。
特殊业务部室可根据业务系统的需要另外配置专用计算机设备。
3.支行计算机设备配置标准(1)支行行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笔记本电脑1台、个人计算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
(2)副职或助理:个人计算机1台(激光打印机和公用访问互联网个人计算机与其分管部门共用)。
(3)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综合部、国际业务部:个人计算机按正式在职人员数量每人配置1台,激光打印机按每5台个人计算机配置1台,其它专用计算机设备按业务需要统一配置。
银行信息科技设备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设备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信息科技设备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信息科技设备管理,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性和保密性,保障银行信息资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信息科技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管理,包括计算机、外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及其他信息科技设备。
第三条信息科技设备的管理应该遵循安全、稳定、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全行信息科技设备的管理应该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分工协作、相互监督、共同维护”的工作要求。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为保障信息科技设备的安全运行,应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分类、标识、维护和报废。
第六条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采购、配置、安装、投入使用、维护与管理、报废、转移等流程。
第七条信息科技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安全、稳定、高效的原则来选择设备,同时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规要求。
第八条设备采购过程中应签订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对采购的设备进行全面的验收,并及时向负责部门和领导汇报验收情况。
第九条设备应统一编号和分类标识,并建立设备资产管理系统,对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对于涉及银行信息资产的重要设备,应设立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其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设备使用记录和问题报告制度。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为保障信息科技设备的安全,应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对信息科技设备采取严格的入口及访问控制,应根据用户的权限和相应的设备级别进行限制。
第十三条对存储在信息科技设备上的敏感信息应加密保护,禁止直接存储和传输至其它未经授权的设备和网络。
第十四条信息科技设备应实行完整性和保密性管理,禁止非法的操作和访问。
第十五条应制定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以保证信息科技设备在任何情况下的安全与稳定。
第十六条应制定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信息科技设备的网络进行控制和管理,加强网络攻击的防范工作。
第四章维护与报废第十七条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标准,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对关键设备进行定期巡检,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
银行智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智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银行智能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智能设备的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的所有智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助柜台、自助终端、自助存款机等。
第三条银行智能设备的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定制化原则,注重服务效能和风险控制,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更新第四条银行智能设备的采购应当有明确的需求和计划,并且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第五条在设备采购过程中,需制定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并由相关部门审核、评定后,才能对外发布招标、竞价等采购方式。
第六条设备更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保更新设备的性能、功能与业务的需求相匹配。
第三章设备安装与调试第七条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由专门的技术团队进行,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第八条安装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掌握操作技能,并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九条安装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规范操作,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十条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专门的技术团队进行,定期提供设备维护服务。
第十一条维护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常识,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维护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设备监测与报警第十三条设备监测应当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工作情况能够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监测人员应当具备设备运行状态的判断能力,并能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五条设备监测系统应当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对设备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报警和处理。
第六章设备安全与防护第十六条银行智能设备应当设有合适的防护措施,以保护设备和相关数据的安全。
第十七条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防破坏报警、网络安全防护等。
第十八条银行智能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银行信息科技设备管理办法模版
信息科技设备管理办法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6月01日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修改与审批记录..............................................................................................................2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设备购置及更换.............................................................................................................................3第三章设备登记、安装及维护...................................................................................................................6第四章附则................................................................................................................................................6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科技设备管理,保障制定本办法。
银行信息科技IT设备管理制度
银行信息科技IT设备管理制度银行信息科技IT设备管理制度为加强银行信息设备的管理,确保信息设备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设备统一列册登记(固定资产)各部门的信息设备实行管理和使用两分离的原则,统一由信息中心管理,各个渠道购入的信息设备均应作为固定资产统一列册登记。
二、信息设备范围信息设备是指各部门日常办公使用的信息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监控设备、电脑(含主机、显示器及配套外设)、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设备。
三、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硬件管理负总责。
1、各部门人员保护好各自的电脑及其它相关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认真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故障、防雷击”的“六防”工作。
2、爱护计算机及其相关硬件设备,不得让设备在空闲时,长期处于工作状态,不得人为损坏,不得在设备上堆压重物,避免强光照射设备表面,让其处于通风环境下,下班时检查设备是否关闭电源。
3、养成人走关机的良好习惯,节约用电、节约用纸、节约使用耗材等相关资源。
4、用于个人办公的信息设备,都将直接分配到个人使用和保管。
个人都必须对自己领用的设备负责。
领用(退回)任何设备时,都必须认真清点并签收(签退)。
5、直接分配到各部门的专有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各部门都必须对本部门使用的专有信息设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指定的人员(或内勤)负责。
6、各人原则上只能使用自己分配的计算机。
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行人员)。
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1。
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银行信息科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某银行信息科技管理的基本制度,作为全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项目建设、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信息安全、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应急管理与信息科技管理策略、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等制度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实现对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某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第六条某银行信息科技治理架构为:第七条某银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某银行的董事会负责设立专门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由来自高级管理层、首席信息官、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依据本行战略发展规划制定本行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保证规划满足本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本行业务发展;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
xx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xx总发〔xx〕6号附件6,xx年1月12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促进全行信息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科技管理,包括: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科技运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外包管理、内外部审计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信息科技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信息科技管理工作应接受当地银行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健全和完善信息科技管理架构,成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设立首席信息官。
明确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首席信息官以及科技部、风险管理部、稽核监察部等部门的职责,全面协调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能:(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和银监会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二)审查和批准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评估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效果;(三)了解信息风险,明确信息风险等级,落实信息风险识别和评价机制;(四)建立职责明确、报告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五)监督信息科技战略规划、预算执行和整体状况,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六)落实信息科技外部审计工作,按要求向银监部门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七)及时向银监部门上报重大信息科技事故和突发事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八)确保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九)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银行信息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信息安全设备的管理,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信息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加密设备、安全审计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安全设备的管理流程,明确设备配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第二章设备配置与管理第四条信息安全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配置,确保设备性能满足安全防护需求。
第五条信息安全设备配置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评估,选择符合我行实际需求的产品。
第六条信息安全设备配置完成后,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信息安全设备配置变更时,应遵循变更管理流程,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第八条信息安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最小权限原则,确保设备仅用于完成必要的安全防护任务;(二)遵循安全隔离原则,防止设备遭受恶意攻击和病毒感染;(三)遵循安全审计原则,确保设备操作行为可追溯。
第九条信息安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硬件和软件的更新与升级;(二)设备安全配置的优化与调整;(三)设备性能的检测与评估。
第十条信息安全设备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维护质量。
第四章设备报废与回收第十一条信息安全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技术更新等原因需报废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二)对报废设备进行安全审计,确保数据安全;(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报废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信息安全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配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信息科技部门负责解释。
农商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模版
xx农商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配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采购、日常管理、维护、报废等行为,保证设备的可用性、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设备管理主要是指计算机设备实物管理,科技管理部门是计算机设备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科技管理部门是设备采购的执行部门,负责设备采购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设备采购资金的管理;审计部门履行对设备采购活动的审计监督职能;监察部门履行对设备采购单位和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职责;合规部门负责对设备采购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第二章设备采购管理第四条设备采购范围:(一)计算机类:1、小型机、存储设备及其配套软件等;2、软件开发及应用平台软件(数据库、中间件、数据仓库、开发工具等);3、PC机(包括便携机)、PC服务器、终端、打印机、复印机等。
(二)网络类: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及配套软件。
(三)ATM机、POS机、自助终端、制卡设备、读写卡器、指纹仪等。
(四)计算机房专用空调、UPS、发电机。
(五)计算机应用软件购买、开发及维护。
(六)各类IT设备的维护保修服务。
(七)总行认定的其他采购项目。
第五条科技管理部门在推荐候选供应商时要综合考虑候选供应商的资质、经验、信誉和实施能力等情况;在具体采购过程中,要本着合理商业运作规则,平等互利、客观公正,避免恶性竞争造成后续支持不力和安全隐患。
第六条对于如ATM机、自助设备、网银体验机等与业务相关的设备,设备的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应该共同参与对设备的选型、采购等工作。
第七条小额设备采购,由科技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按照产品优秀、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原则,通过询价比较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大额设备采购的具体操作,按照《xx农商银行大额物品采购招投标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章设备实物管理第九条科技管理部门应设置计算机设备管理员,专门负责计算机设备实物管理,协助做好财产的登记、核对等工作。
银行信息科技各项规章制度
银行信息科技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信息科技管理, 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保护客户信息和资产安全,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银行信息科技部门的全体员工, 严格执行。
第三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履行信息系统运维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第四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根据业务需求, 合理规划、设计、实施和维护信息系统, 提高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并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测试, 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和安全。
第六条信息系统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运维流程和制度, 对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和备份, 防范系统故障和数据丢失。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护第七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对信息系统、数据和网络进行全面保护。
第八条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护应当遵循"防火墙、防病毒、防黑客"的原则, 减少信息泄露和数据篡改的风险。
第九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提高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第四章安全事件处置第十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建立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一旦发生安全事件, 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迅速响应, 启动应急预案, 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并对安全事件的原因进行总结和分析, 提出个人、部门及公司应改进的措施。
第五章信息安全培训第十三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员工入职时应当接受信息安全意识培训, 并签署保密协议, 承诺保护客户信息和银行资产安全。
第十五条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模拟演练, 提高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协作能力。
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业网点电子设备的管理,提高我行电子设备管理水平,使我行电子设备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营业网点电子设备正常运行,提升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子设备是指营业网点办理各项业务所需的路由器、交换机、计算机(PC机)、终端、票据打印机、报表打印机、刷卡键盘、密码器、扫描仪、指纹仪、验印平台、小型复印机、不间断电源(UPS)、验钞机、存储介质等设备。
第三条电子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有利于提高同业竞争力,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保证电子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营业网点的电子设备进行管理的总行机关各部室和支行各营业部。
第五条营业网点电子设备管理由科技发展部、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各支行营业部共同负责,分工协作合作完成。
第六条营业网点的电子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支行负责,支行主管业务行长负责本单位电子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电子设备管理工作,营业网点每位员工为电子设备使用人员。
第七条职责:(一)总行科技发展部(1)负责各支行营业部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光端机、协议转换器)及不间断电源(UPS)的维修工作。
(2)负责协助综合管理部对各支行营业部的电子设备采购申请提出建议。
(二)总行计划财务部(1)根据采购设备合同,总行计划财务部或支行财务机构负责支付各项设备款。
(2)账务机构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1)负责全行电子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发放工作。
(2)负责各营业部电子设备的管理(除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及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维修工作。
(3)负责各营业部电子设备报废的审查、更新工作。
(四)支行(1)负责与科技发展部沟通,告知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
(2)负责管理并督促系统管理员做好本单位的电子设备管理、检查及上报工作。
银行计算机电子化设备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计算机电子化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银行系统计算机电子化设备安全管理,根据《银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银发〔2011〕173号)、《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发〔2010〕27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电子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指用于处理业务及办公事务的各种计算机产品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客户端、笔记本电脑、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机关、营管部、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及县(市)支行(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设备使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部门与使用人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会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全年设备购置计划,组织设备价值核算,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审批固定资产处置,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第六条科技部门负责设备的验收、登记、保管、领用、转移、清查及报废资产的残值处置等实物管理工作,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维保组织工作。
第七条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使用的设备,应指定专人做好设备的领用、登记、保管和清查等工作。
第三章设备采购第八条设备选型应符合银行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技术路线,采用成熟技术并能适应未来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各单位科技部门根据设备使用需求,在采购前进行充分市场调查,提出设备技术选型方案。
第九条设备的采购应按照银行关于固定资产、集中采购管理等规定进行。
第十条安全产品、密码产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一条最终用户要对购入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与供货商办理正式验收手续,对于关键设备的验收报告要报银行科技部门备案。
第四章设备使用第十二条设备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用或借用设备,并按规定办理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设备申请应说明领(借)用设备的事由、设备类别,并逐项说明设备的用途、管理责任人、配置要求及所在办公地点等信息。
银行信息科技监控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监控管理制度模版银行信息科技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银行信息科技(以下简称“IT”)监控管理,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银行的信息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社会化服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涉及IT系统的业务活动、管理活动等方面的监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IT系统:指本行使用的所有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等。
2. IT监控:指对IT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数字数据信息进行有效的记录、跟踪和管理的行为。
3. 安全事件:指在IT系统中,发生可能造成对信息系统安全威胁的行为、事件或损害。
4. 程序、数据:指本行IT系统中的软件程序和电子数据。
5. 业务应用系统:指涉及客户业务的核心系统,包括账户管理系统、支付清算系统、网上银行系统等。
第二章信息科技监控机制第四条 IT监控的基本要求IT监控应具有全面性、精确性、可靠性、实时性和预防性。
1.全面性:覆盖全行所有系统,全面监控涉及银行信息系统的各项活动。
2.精确性:监控手段和技术工具应确保监控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可靠性:确保监控手段和技术工具的安全可靠性,防止被恶意攻击,保护监控数据的机密性。
4.实时性:确保监控立即生效,并及时发现、处理问题,避免损失扩大。
5.预防性:在预防风险的同时,监控及时响应信息安全事件,保障银行信息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操作规范1. 采用专业的IT管理工具,配备专业的监控人员,对IT环境、系统应用程序和数据进行全面监控。
2. 各项监控记录要尽可能地接近实时计算,及时生成相关报告和警告信息,并按照预先设定的处理标准进行快速、精准的响应处理。
3. 建立紧急事件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响应紧急事件,建立灵活高效的操作流程。
4. 不断完善监控手段和技术工具,不断提高监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设备要求1. IT监控系统应具备安全稳定、可靠高效、易于操作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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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科技IT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某银行信息设备的管理,确保信息设备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设备统一列册登记(固定资产)
各部门的信息设备实行管理和使用两分离的原则,统一由信息中心管理,各个渠道购入的信息设备均应作为固定资产统一列册登记。
二、信息设备范围
信息设备是指各部门日常办公使用的信息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监控设备、电脑(含主机、显示器及配套外设)、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设备。
三、信息设备使用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硬件管理负总责。
1、各部门人员保护好各自的电脑及其它相关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认真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故障、防雷击‛的‚六防‛工作。
2、爱护计算机及其相关硬件设备,不得让设备在空闲时,长期处于工作状态,不得人为损坏,不得在设备上堆压重物,避免强光照射设备表面,让其处于通风环境下,下班时检查设备是否关闭电源。
3、养成人走关机的良好习惯,节约用电、节约用纸、节约使用耗材等相关资源。
4、用于个人办公的信息设备,都将直接分配到个人使用和保管。
个人都必须对自己领用的设备负责。
领用(退回)任何设备时,都必须认真清点并签收(签退)。
5、直接分配到各部门的专有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各部门都必须对本部门使用的专有信息设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指定的人员(或内勤)负责。
6、各人原则上只能使用自己分配的计算机。
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行人员)。
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
行任何操作。
7、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8、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
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10、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部门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系统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知会网络管理员,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并同意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1、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或借出办公地点使用,必须预先知会部门经理,在同意后才能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备份后删除)。
12、如果人员工作发生调动(部门之间),计算机设备将跟随个人一起调动,个人仍使用原来的计算设备。
如果原有设备不能满足新的岗位需要,或者实际情况不适合计算机设备跟随调动的,必须通过知会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申请报告统一调整安排。
四、信息设备及配件耗材申购
1、由各部门提出所需设备的购置申请,并填写‚信息设备购置申请单‛进行申购审批,其中注明所需设备的用途、大体规格参数、时间等相关信息。
2、交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通过后由信息中心统一购置。
3、由信息中心(或信息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将设备具体配置上报信息中心统一备案并将经过调试的设备交付申请设备的部门,并进行发放登记,责任人签收,统一编号存档。
五、信息设备维护(维修)
1、对故障设备及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
2、各部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修,不得擅自处理,由信息中心视故障的情况,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
3、确定故障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协调、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维
修)。
大型设备、服务器等需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审核上报,批准后实施。
4、维护(维修)完毕后,由信息中心或申请人本人验收合格后,信息中心进行维护(维修)流程存档备查。
六、信息设备报废报废原则:
1、超过使用年限、自然损耗造成性能降低、主要部件损坏,无法修复的。
2、设备因产品质量低劣,不能正常运行,又无法改造利用。
3、多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50%以上的。
4、设备属淘汰产品,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
报废手续:
1、需报废设备由使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填写‚信息设备报废申报单‛,并写清各项内容及报废原因,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报信息中心。
2、报废表填报后,由信息中心组织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出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报废设备的回收: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由信息中心统一办理。
2、各部门交回的设备,要保持完整不得私自拆卸挪作它用。
3、报废设备的处理由信息中心提出作何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执行。
4、报废设备内的数据信息由信息中心统一备份后删除销毁
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