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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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组织建设,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我校决定推行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推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特别是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的学生。

二、推优标准。

1. 学业成绩优秀,成绩在年级前20%。

2.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校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三、推优程序。

1. 学校将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排名等途径,确定推优对象。

2. 推优对象将接受学校组织的入团培训和考核,培养其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

3. 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学生将成为学校团支部成员。

四、推优效果。

1. 通过推优入团,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

2. 推优入团的学生将成为学校团支部的骨干力量,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3. 推优入团的学生将得到更多的锻炼和成长机会,为其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推优入团的保障。

1. 学校将为推优入团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能够胜任团支部的各项工作。

2. 学校将加强对推优入团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推优入团考核制度,确保推优入团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总结。

通过推优入团实施方案的推行,将有利于提高学校学生组织建设水平,培养更多具有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的学生,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同时,也将为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希望全校师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团员推优细则

团员推优细则

团员推优细则发布日期:2009-7-5 9:12:0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组织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

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推优”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8岁以下青年学生入党,一般从团员中发展。

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第三条“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推优”工作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实施,学院党总支要支持和帮助团委开展“推优”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推优”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院党总支要将“推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和团组织整体化建设之中。

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委开展“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征求团委的意见。

要帮助基层团干部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

定期听取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学院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三章培养教育与“推优”标准第七条学院党总支和团委要制定对优秀团员教育培养的年度计划。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培养,通过党校等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要求团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第八条学院党总支和团委要从新生入学就开始抓紧做好“推优”工作,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5、关于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5、关于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有关“推优”工作文件和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搞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第三条开展“推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党的基本路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团的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

第四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也属于推荐范围。

二、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五条从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18至35周岁优秀团员青年中择优向党组织推荐。

推荐对象主要是:(1)优秀团干部;(2)曾被授予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3)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特别是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青年人才;(4)青年生产经营骨干、企业管理骨干、技术能手和优秀的青年班组长;(5)其他优秀团员、青年骨干,包括已纳入本市团组织管理、联系的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团员青年等。

第六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

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也要避免放松要求,降低标准。

中学2024年度评先和考核方案

中学2024年度评先和考核方案

中学2024年度评先和考核方案
如下:
一、目的与原则
本评先和考核方案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中学生在学业、品德、体质、文体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促进学生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评先和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依法依规,依据客观事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

二、评先内容
综合评先指标分为学业、品德、体质、文体等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情况、道德风尚表现、体育锻炼成绩、文体比赛表现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三、考核程序
1. 全面收集学生的综合素质资料,包括学科竞赛获奖证书、道德风尚表扬材料、体育锻炼成绩单、文体比赛成绩单等。

2. 就各项指标进行客观评定,形成评定报告。

3. 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根据评先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励或激励措施。

四、评先对象
本评先和考核方案适用于所有中学在校学生,旨在激励每位学生展现自己的潜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学业和品德上取得优异成绩。

五、监督与保障
评先和考核工作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客观,同时要保障学生权益,使每位学生都能以平等、公正的方式参与评先活动,展示自己的才华与成绩。

总之,本评先和考核方案将为中学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综合素质的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希望学生们能够珍惜机会,努力学习,取得更好的成绩。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团总支工作实际,制特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须遵循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坚持考评、培养和教育并重。

通过正确的育人导向和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引导优秀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发展对象。

第三条“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推优”标准推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学生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之前,须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考评。

第五条“推优”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 我校全日制团员青年;2. 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3. 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候选人,不能参与考评:1.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法律处罚的;2. 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章行为,受到校纪和团纪处分,尚未撤销的;3. 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学校各项正常工作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4. 截止到“推优”工作考评时,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第三章工作机构及时间第六条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成立“推优”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推优”工作。

工作组由院团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团总支组织部部长、各团支部书记组成。

院团总支组织部负责“推优”考评日常工作的开展。

团内推优考核办法

团内推优考核办法

人文学院团内推优实施办法(修订稿)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是考察和发展新党员的必备程序,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对“团内推优”工作的规定,结合人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优对象:人文学院全体共青团员二、推优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

写入党申请书时间已达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新生第一学期放宽到写过即可);2、自觉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观念强,品德高尚,明辨是非,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有集体荣誉感,上一学年的德育考核等级在良好以上(新生无),无处分;3、热爱专业,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旷课、无重修现象,群众基础良好。

(1)大一第一学期为班级中高考入学成绩的前25%,大一第二学期为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的前30%。

(2)大二第一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50%,智育成绩为班级中的前40%,同时要求德育成绩良及以上。

大二第二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50%,,上一学年智育或者该学期智育成绩达班级中的前50%,同时要求德育成绩良及以上。

(3)大三第一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60%,智育成绩为班级中的前2/3,德育成绩良及以上;大三第二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60%,上一学年智育成绩或者该学期智育成绩达到班级中的前2/3,德育成绩良及以上。

(4)大四第一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70%,智育成绩为班级中的前2/3,大四要求德育成绩良及以上,(以上测评均指前一年度)。

大四第二学期不再发展。

4、工作认真投入,能积极参与校、院、班团等各类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事务,有较好的奉献意识和服务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体育活动,无旷操现象;7、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俭朴。

入党推优制度

入党推优制度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推优”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推优”工作的成效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标准。

校党委和校团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我校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

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第五条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章“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第六条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最新)

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最新)

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最新)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推优(⼀)⼤⼀新⽣发展对象的推荐及要求1、在平⽇的团⽣活、学习⽣活中⽆记过⾏为。

2、⼊党动机端正,积极主动学习党组织思想精神。

3、积极参加团⽣活,⾃觉履⾏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4、递交⼊党申请书半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5、品学兼优,学习优良,近半年操⾏评定为优;6、近⼀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数的前30%;不在前30%的,若在⼤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称号或奖励也可以推优。

7、团章考试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选修课补考者没有推优资格。

8、⼤⼀最终被推上去的最多三名。

(要求反对票⼩于5票)9、出席⼈数>=2/3应到⼈数且赞成票>=1/2投票⼈数,当赞成票数⼀样时看反对票,反对票⼀样时再看弃权票。

(⼆)⼤⼆、⼤三、⼤四年级发展对象的推荐及要求1、递交⼊党申请书⼀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个别表现突出的可以半年,另需要附学院辅导员推荐证明);注:个别表现突出标准:(1)近⼀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5名;(2)获得校级以上的优秀称号;(3)群众基础好(反对票⼩于或等于2票,弃权票⼩于或等于3票);(4)团⽣活表现积极。

2、⼀年内⽆补考科⽬(包括选修课)。

10、3、近⼀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40%。

不在前40%的,若在近⼀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称号或奖励也可以推优。

4、⼤三如分班第⼀学期的推优⼤会以分班前原始班级成员开展。

5、且赞成票>=1/2投票⼈数出席⼈数>=2/3应到⼈数,当赞成票数⼀样时看反对票,反对票⼀样时再看弃权票;反对票必须⼩于5票。

6、⼤⼆每个学期最终推上去的名额有4名,⼤三、⼤四的名额⽆限制。

(三)凡在校期间曾受过校内处分者,⾄少⼀年内不予“推优”;凡在被“推优”后受到校级各种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四)推优流程及要求推优前期⼯作1.组织部召开团⽀书例会,讲解发展对象的选拨要求、推优⼤会的要求及相关细节。

推优入团人员考核方式

推优入团人员考核方式

材料与矿资学院赤心材子人员考核方式与评分细则总则:为了促进赤心材子培训活动更好的开展,对学员们有一个具体的评价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本次考核每位学员有100分的基础分值,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加分或扣分,最终取前位学员进入下一阶段的培训。

一、考勤
参加赤心材子培训的学员需要在每次培训之前进行签到,有特殊情况的同学需要向组长说明情况并请假,未请假同学视为旷课一次,请假三次的学员视为旷课一次。

旷课达三次及以上的学员将被取消培训资格(请假同学每人次扣0.5分,旷课同学每人次扣2分)。

二、个人表现
1)、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该积极参与讨论,勇于发言,表达自我想法。

在演讲方面要去尝试锻炼自己,将自己小组讨论成果展示给大家。

2)、学员们应该积极参与赤心材子所组织的活动以提高自身素质,锻炼个人能力。

(每参加一次集体实践活动每人加1分)
3)、良好的学习成绩是对每一位大学生最基础的要求,每位赤心材子学员应该在保证自己的学习成绩下开展自身的其他建设。

评分细则:由组长和工作人员统计学员的学习情况,挂科一门次扣去0.5分,四级成绩≥425加1分,六级成绩≥425加1分,最终得分为此项总分。

4)、寒暑假时期,学员应团结合作,共同完成本组的假期论文或社会实践调查,积极发表意见并且帮忙完成本组的寒暑假“作业”
5)参加党课并且顺利结业的学员每人加2分
附:每位学员总分成绩由工作人员与本组组长共同确定,如果学员认为分数错误,可以将有关证明材料交于组长,组长与工作人员确定后将予以修改,最终各学员成绩将以纸质内容予以公示。

评先推优管理办法

评先推优管理办法

XXX公司先进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在公司挖潜转型、科学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树立先进典型,倡导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对先进宣传、学习,有效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XXX集团公司、省级公司表彰奖励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评选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团委负责具体工作。

先进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先进集体和个人,技术竞赛、论文获奖按《XXX公司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先进个人在无特指情况下,指公司正式在册员工。

第二章评选要求第四条荣誉称号分类:(一)工会口径:“先进部室”、“先进分工会”、“先进班组”、“优秀员工”、“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二)党建口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第五条各部门、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初审关,推荐参加评选的候选单位、个人必须满足条件。

第六条公司党委、团委、工会委员会和政治工作部负责各自口径评选的具体工作,对先进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第三章表彰项目的设立和审批第七条先进集体表彰限额:(一)“先进部室”2个/年;(二)“先进党支部”1个/年;(三)“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年;(四)“先进分工会”1个/年;(五)“先进班组”3个/年;第八条先进个人表彰限额:(一)“劳动模范”评选不超过2个/年(最终评定人数不超过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一),推荐人员必须为当年先进,xxx分工会可推荐2人,其他分工会各可推荐1人。

(二)“优秀员工”评选10个/年,各支部按4%比例推荐申报;(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2个,按1个/党支部名额进行推荐申报。

(四)“优秀党员”评选4个,按1个/党支部名额进行推荐申报。

双推优工作制度

双推优工作制度

“双推优”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双推优”指推优入党和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两项工作。

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要坚持28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的原则;要理顺推优入党的流程,基层团组织必须在每年召开推优工作会议,并报同级党组织备案,同级党组织在当年发展党员的会议中必须对其进行讨论。

要结合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逐步完善“双推优”的推荐标准和办法,要积极帮助团组织建立“双推优”后备人才库,及时发现和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为企业持续发展储备力量,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有关“推优”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公司青年人才推荐对象的确定。

第二章实施办法第三条推荐优秀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发展优秀青年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青年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

同时,它是团组织“为公司发展建功,为青年成才铺路,竭诚服务青年、服务公司大局”工作主题的具体体现。

第四条入党推荐条件(一)推优入党必须是符合党章规定的入党基本条件,本人积极要求入党,能够按党章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团员青年。

(二)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正确处理国家、公司、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三)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文明号负责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班组长、优秀青年工人、有突出贡献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业务技术骨干等均属推荐对象。

第五条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基本条件(一)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推荐方向。

后备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扎实、业绩突出、有创新、有水平;能团结同志、事业心强、有责任感;为人正派、廉洁奉公、群众认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发动能力;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在团组织中,通过一系列评选和推荐程序,将优秀的团员推荐给更高级别的组织或者岗位,以便更好地发挥其潜力和能力,为团组织的发展和工作贡献力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团员推优的实施细则。

二、推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团员应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党和团组织,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组织纪律性:团员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学习和活动,主动履行团员义务,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3.工作表现:团员在工作中应积极主动,勤奋努力,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并在其中表现出色。

4.社会实践经历: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丰富自己的社会经验,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三、推优程序1.选拔对象确定:团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确定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数量。

2.材料收集:推优对象应提交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经历等相关材料,供团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3.综合评估:团组织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优对象的材料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其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工作表现和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4.面试考核:对于综合评估达到一定标准的推优对象,团组织应组织面试考核,进一步了解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5.推优决策:根据综合评估和面试考核的结果,团组织应组织会议进行推优决策,并将决策结果通知推优对象。

6.公示和反馈:推优决策结果应进行公示,并接受广大团员的监督和反馈意见。

7.推优实施:推优对象根据团组织的安排,参加相应的培训和选拔,最终正式晋升到更高级别的组织或者岗位。

四、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进一步提高团员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团组织应定期开展推优效果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推优对象的工作表现:对推优对象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了解其能力发挥和工作成效。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一、引言推优工作是指对员工在工作表现上进行评定,以确定其在职场中的晋升、薪酬增长和岗位调整等方面的机会。

推优工作旨在激励员工发挥潜力,提高工作绩效,实现个人与企业共赢。

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介绍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二、制定推优工作的标准与规范1.明确评定指标:确定推优工作的评定指标,包括工作绩效、专业能力、团队合作、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评定指标要具体明确、量化可测,以便进行客观评价。

2.建立评定流程:制定推优工作的评定流程,包括评定周期、评定程序、评定人员、评定工具等方面的内容。

评定流程要合乎逻辑、公平公正,保障被评定人的权益。

三、推优工作的实施流程1.目标设定:被推优员工与主管共同制定个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绩效标准和时间节点,为推优工作的实施奠定基础。

2.工作绩效评定: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结合工作目标考核绩效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及团队贡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3.多维度评定:不仅仅关注员工在工作本身的表现,还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团队合作、学习进步、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进行多维度评定。

4.成绩总结与通报:对于被推优的员工,及时总结其工作成绩,向其反馈工作表现,同时向公司内部通报,激励其它员工向被推优者学习。

四、推优结果的应用1.晋升机会:根据推优工作的评定结果,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晋升机会,激励其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薪酬激励:对于被推优的员工,可以通过薪酬调整、奖金发放等方式进行激励,以保持其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3.岗位调整:根据推优工作的评定结果,对于有潜力的员工,可以进行岗位调整,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成长机会。

五、推优工作的监督与改进1.评定结果公开:评定结果应当公开透明,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推优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定期评估:定期对推优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结合员工的反馈建议,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推优考核方案

推优考核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推优考核方案# 推优考核方案## 背景推优考核是企业中常见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通过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潜力,确定是否适合晋升或晋级。

推优考核方案可以帮助企业明确评估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公平、透明地进行员工评估,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 目的推优考核方案的目的是确定和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职业能力和潜力,从而评估他们是否符合晋升或晋级的要求。

通过此方案,可以激励员工提高绩效,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 方案概述推优考核方案由以下几个主要组成部分构成:1. 考核标准:明确推优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工作表现、职业能力和潜力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2. 考核流程:制定推优考核的流程和时间表,包括评估周期、评估方法和评估人员等。

3. 评估方法:确定推优考核的评估方法,可以包括面试、360度反馈、工作展示等多种评估手段。

4. 考核结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推优考核等级,并给予相应的晋升或晋级机会。

## 考核标准推优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应当与岗位职责和企业战略目标相契合,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和部门的需求进行调整。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推优考核标准的示例:### 1. 工作表现- 任务完成情况:是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 工作效率:工作过程中的效率和自主管理能力。

- 问题解决能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和方法。

- 团队协作:与他人的合作和协调能力。

### 2. 职业能力- 专业知识与技能: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否达到要求。

- 学习能力:学习新知识和适应新工作的能力。

- 创新能力:提出新点子、解决问题的能力。

- 沟通表达能力:清晰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 3. 潜力与发展- 领导能力:是否具备领导团队的潜力和才能。

- 自我发展: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规划和努力。

- 适应能力:面对变化和挑战时的应变能力。

- 团队培养:是否具备培养和管理团队成员的潜力。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要求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要求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要求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1、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宣传委员记录,组织委员组织选票、唱票及公布结果。

2、每次推优会由学生党支部派两名党员做监督员,负责监督推油过程。

3、监票员由监督员、组织委员和一名普通学生负责,选票结果当场公布4、每班推优的人数为入党积极分子的50%,原则上每年两次推优,即每年的3月份和11月份。

不及格成绩超过一科没有资格列入到候选人名单。

5、推优的有效期为一年,即如果被推优的同学在候选期内没有被发展入党,该入党积极分子重新参加下一轮的推优。

团支部推优工作填写格式经过推优大会讨论,现将我支部投票情况做如下说明,我支部于XX年X月X日,举行推优大会,应到XX人,实到X人,根据投票结果同意以下同学作为我支部推优候选人:例张三18票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格式推荐理由XX同学平时表现(分别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叙述),鉴于该同学平时表现,我支部推荐XX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团支书:XX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我支部共有团员XX人,应到XX人,实到X人,经过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同意XX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组织委员:XX分团委审核意见由于XX同学各方面表现突出,同意XX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注:1、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班级、职务(班级和学生会的均可)、入团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均有被推荐的本人填写2、推荐理由团支书填写,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由组织委员填写。

3、如果团支书、组织委员为发展对象,本应由团支书、组织委员填写的表格可以相应的由班长和宣传委员顶替。

3、个人推荐表三部分的字体不能有重复。

艺术系团支部“推优”工作操作流程(试行)为了促进团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团支部的制度建设,体现团组织“推优评先”的民主集中制,激励团员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推动我院的校风、学风及校园文化建设,依据《团章》及《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如下:一、推优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推优办法

推优办法

赤水市长期中学推优
以及年度考核优秀办法(讨论稿)根据《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创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教学竞争环境。

认真踏实工作做出成绩,教师得到社会、学校以及上级肯定。

特拟定长期中学推优办法。

一、指导思想
得到公平、公正的教学环境,让教师努力工作能得到肯定,激励先进。

二、推优领导机构构成
推优工作领导由小组长、政、工、团、教师代表11人组成,校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

三、推优细则
1、师德要求:年中考核中,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的,不能参加评选选优。

2、出勤要求:在推优时段要求中,有矿工行为的不能参加评选选优。

3、成绩要求:所任教学学科(统考学科)平均分超市平均,或成绩提高显著(提高5%以上)。

4、推优秩序:①推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出推优或优秀名额。

并向全体教职工予
以公布。

②推优小组以对立时段最后考核确定出优秀指标15%采用进一法
的对象进行考核率表,确定出15%优秀对象公示。

③推优小组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实行民主推荐,得票多少
确定出120%比例为推优对象。

④召开推优小组会,以无记为教学方式确定推优人员名单,并予
以公示。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细则.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细则.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推优”工作,根据淮工委组字[1994]第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各系(院)在建立团总支(分团委)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以后,方可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推优”的对象及条件第五条“推优”的条件: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六条“推优”的对象: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系(院)团组织或院团委举办的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培训合格的团员;第七条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1、文化课成绩在本学年有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2、没有受过任何表彰的团员不推荐;3、班级综合测评名次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4、没有参加“双学小组”和志愿者服务的团员不推荐;5、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6、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考核推优流程规范

考核推优流程规范

考核推优流程规范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在组织机构中,考核推优流程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晋升机会,更反映了整个企业的组织管理水平和文化氛围。

推优入党量化评测考核标准

推优入党量化评测考核标准

北京大学共青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量化考核标准(试行)满分25分一、平时要求(满分10分)1.参加学校、学院集体活动1次计1分(满分5分)。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得3分。

3.思想端正,定期交思想汇报,得2分。

二、党课要求(满分10分)1.参加并通过初、高级党课并成功结业,得3分;优秀学员加分2分。

2.认真进行党校的学习: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90分,得2分;平均分80—90分(含80分),得1分;平均分60—80分(含60分)不得分。

3.保证党课出勤率:全勤得3分:缺席一次扣1分,缺勤两次不得分。

三、其他加分(满分5分)1.发表学术成果及学术性文章等:第一作者加3分,其余加1分;2.参与团委、学生会工作并任职副书记、主席加3分;秘书长、副主席加2分;各部部长等加1分;3.表彰奖励:获得三好学生标兵、共青团标兵等奖励加2分;三好学生、社会工作单项奖、学习优秀单项奖,优秀共青团员及其他校级以上奖励加1分;4.班长、团支书加2分,班委加1分;5.学生年级助理与学工办事务助理加2分;其他学校各部门学生助理加1分;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和寒假的个人返乡社会实践,每次实践加1分,优秀个人与优秀领队加2分;7.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在校级社团中担任职务加1分。

*第三项其他加分加满五分为止,超过五分不累计加分。

*各项加分都应以推优大会召开前12个月内的表现为准。

*对于以上未明确规定的加分项党支书和团支书有权利依据以上标准酌情加分。

附件一: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推优入党量化考核标准。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团员,提高团员积极性和凝聚力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包括推优条件、推优程序、推优奖励、推优监督和推优效果评估等五个部分。

一、推优条件:1.1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表现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1.2 优异学习成绩:团员应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成绩排名在班级、年级中名列前茅,或者在学科竞赛中有突出的表现。

1.3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推优程序:2.1 推优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条件,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并填写推优提名表。

2.2 推优审议:团支部组织团员大会或团支部会议,对提名的团员进行推优审议,讨论并决定是否推优。

2.3 推优公示:推优审议通过后,团支部将推优名单在团支部公示一周,接受团员和社会的监督。

2.4 推优决定: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根据推优审议结果,正式决定是否推优,并将推优决定书发放给被推优团员。

三、推优奖励:3.1 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3.2 奖励证书: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由团组织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对其优秀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3.3 奖励资金或实物:根据不同的推优级别,被推优团员将获得一定的奖励资金或实物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发展和进步。

四、推优监督:4.1 监督机制:团支部应建立推优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推优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4.2 投诉渠道:团员和社会对推优工作有异议或投诉时,应设立相应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问题。

4.3 监督评估:团支部应定期对推优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推优效果评估:5.1 绩效考核:被推优团员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继续发挥优秀表现,团支部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推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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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考核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已为共青团员,
2.上个学期未有挂科以及处分记录。

二、筛选细则
筛选包括全班投票、班委打分、综合测评、老师意见和干事会议记录五部分。

1、投票:全班同学(除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外)一票一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一票两分,
总分即为投票部分的分数。

2、班委打分:每班的团支书、男女班长、纪律委员对参加推优的同学分别进行打分。

评分
细则如下:
(1)学习方面(30分)
①理论学习(15分):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建设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重要决议,关注国家大事与社会动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②专业学习(15分):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勤于钻研,成为
学习的模范(应参考绩点及英语等级考试成绩)。

(2)纪律考核(10分):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学院和班级的各种会议积极到场。

(3)任职情况考核(15分)
自愿为同学们服务,愿意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或志愿者服务工作,未担任任何职位(包括志愿者)的此项不加分,担任过班级干部或学校及学院干部的基础分为7分,再依据个人做出的贡献和表现适当加分;担任过志愿者的基础分为5分,再依据次数和表现酌情加分;担任过干部和志愿者的基础分为9分,再依据表现适当加分。

(4)获奖项目附加分(10分)
在参加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为集体争得荣誉的依据等级和数量适当加分,没有获奖的此项不加分。

(5)同学意见(20分)
充分考虑同学们的意见及反映,从生活、学习、工作和思想等各方面对参加推优的同学进行了解(考虑品德、为人和集体荣誉感等),参评班委结合同学们及自身意见给分。

①优秀:15~20分,②良好:9~14分,③一般:5~8分。

(6)演讲发言表现(15分)
依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党性意识的强弱,精神面貌和回答环节等来评分。

①优秀:12~15分,②良好:8~11分,③一般:4~7分。

注:打分部分请各参评班委注意你们不仅要依据自己的想法,最重要的是你们代表了班上其他同学的意见,所以请根据真实情况,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打分。

3、综合测评
各班团支书把本班所有参加推优同学的综合测评分数于推优当天交给所负责的干事。

总分=投票分数*40%+班委打分*30+综合测评*30%,先依据总分筛选出一部分人,再结合辅导员意见和干事会议记录决定最终入选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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