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学员国际交换学习选拨说明 -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学生国际交换选拔与管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

为促进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化进程,培养具有宽广国际视野及丰富国际阅历的管理人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每学期选派MBA学生参加国际交换,也接受国外商学院学生加入复旦课堂。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作为国际管理战略合作组织(PIM, Partnership in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的成员学院,目前拥有分布在欧洲、北美、大洋洲和亚洲的近四十所知名商学院合作伙伴,每年有超过80个海外交换名额。

为保证国际交换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申请对象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国际MBA,MPACC,复旦-港大MBA以及复旦-BI MBA项目学生,符合下述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国际交换学习。(部分交换名额仅对复旦学位学生开放。)

第三条申请条件

1. 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2. 以下两项要求必须要符合其中一项:

a. MBA学生商务英语成绩在读期间达到“B+”或以上;国际MBA学生

商务英语或管理沟通成绩在读期间达到“B-”以上。

b. 具有有效期内托福IBT 90分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成绩。

第四条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国际交换选拔与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1. 制定、修改国际交换选拔条例;

2. 制定、修改国际交换选课规定及管理细则;

3. 执行国际交换选拔工作,确定国际交换名单;

4. 接受国际交换选拔申诉;

5. 讨论和决定有关国际交换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人员组成:

主席:管理学院殷志文副院长

委员:复旦MBA项目主任祁新娥、国际MBA项目主任孙龙、MPACC项目主任娄贺统、复旦-港大MBA项目主任谢昊、复旦-BI MBA项目主任徐惠忠、管理学院国际交流与交换办公室(IEC: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 Office)主任许丽华。

三、执行机构:

管理学院国际交流与交换办公室是国际交换选拔与管理的执行机构,它负责国际交换的各项事务工作,包括发布国际交换通知,接受国际交换申请,组织国际交换选拔,公布国际交换名单等。

第五条评选标准

国际交换选拔委员会通过审核申请资料,确定具有选拔资格的学生,复试方式为小组面试,小组面试成绩排名将决定申请者挑选学校的顺序。已经具有符合要求的雅思或托福成绩的学生可以优先选择相应学校。

第六条评选流程

1. 交换选拔委员会召开国际交换选拔说明会,并发布该学期国际交换选拔

通知及交换学校名额、要求等;

2.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如实填写各项申请内容;

3. 国际交换选拔与管理委员会对所接收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实与筛选,

公布国际交换复试名单;

4. 国际交换选拔委员会将安排国际交换选拔面试;

5. 申请者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选择国际交换学校,已经具有符合要求的雅思

或托福成绩的学生可以优先对具有语言要求的学校提出交换申请,并将得到优先考虑;

6. 国际交换选拔委员会公布交换名单;

7. 学生签署国际交换协议(见附表);

8. 管理学院国际交流交换办公室向各交换院校提名复旦交换学生并提供基

本信息,交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对方学校要求完成申请。合作院校接受申请后发放国际交换邀请函。

第七条管理细则

1. 国际交换遵循学费互免,学分相互承认原则。除对方学校提供奖学金情

况外,学生需自行承担交换产生的相关费用, 如材料公证费、签证费、机票费、海外生活费等。

2. 学生被选定为交换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国际交

换协议》,向项目确认参加该学期的交换。如学生在签订交换协议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国际交换,该交换学期内也不得参加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学习或论文开题及答辩。学生本人对由此可能产生的延迟毕业的情况负责。

所放弃的交换名额将用于下一轮交换选拔。(学生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交换,经国际交换选拔与管理委员会批准,该学期仍可以在复旦参加学习。)3. 交换学生需根据按对方学校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要求自行办理相关出国

及学籍管理事项

4. 出国前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第二学年学费,复旦学位的学生必须办

理保留学籍,回国后需及时办理恢复学籍。学籍未经恢复者,不能在本校参加任何学习活动,包括选课、论文开题、答辩等。

5. 交换学校接受提名,正式向学生发出注册要求时,学生一定要积极配合

(信息准确,及时完成)。当遇到问题及时联系IEC,由IEC协调解决。

如注册信息有误,学生将承担后果。

6. 学生对交换条件的不确定处只能向IEC咨询,不可自行向交换院校进行

类似讨价还价的沟通(尤其是对方所提出的语言要求)。

7. 交换学生需在交换学校选修及通过4-6门课程,如课程数量不足或成绩

不合格,该学生必须在复旦补修相关学分。

8. 交换学生需按照《复旦大学MBA/IMBA/MPAcc项目出国交换选读课程实

施条例》选择在交换院校的课程,并填写《复旦MBA学生出国(出境)

交换选课申请表》上交至MBA教学管理负责老师,获得许可后方可正式选课。经项目组确认的选读课程视作本校课程,所有成绩将按学分转换规定转入本校的成绩库中。

9. 学生应珍惜交换机会,努力学习,体现良好的素养,树立管理学院的国

际形象,积极推广学院的品牌。学生在交换期间如果违反复旦或交换院校的校规、校纪,交换期结束后,还将受到复旦大学相应的处分。

10. 学生拿到签证后,要注意签证有效期,以免逾期滞留,触犯当地出入境

管理条例而导致罚款或遣送回国。学生出国后,遇到问题应及时与IEC、项目办公室或所在院校交换生联系人联系,获得建议或帮助。

11. 学生回国后需填写《复旦MBA/IMBA/MPAcc出国(出境)成绩及学分转

换申请》,及时转换学分。

12. 学生回国后,应向项目组及IEC递交一份留学报告(内容包括对方院校

的风格、文化、师资、设施等、对合作院校所设课程的体会等,交换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如签证、住宿的问题),为下一届交换生提供参考。

(报告详细内容见附表)。

第七条声明

在本条例基础上,国际交换选拔与管理委员会保留对当年选拔流程及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及解释的权利。

国际交换选拔与管理委员会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2010年4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