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01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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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学仪器发展有限公司
人字(2009)第01号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与贯彻执行《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的通知
公司领导: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是《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管理与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内部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企业实际状况,具有一定的操作性,现随文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望及时反馈人事行政部,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特此通知
上海医学仪器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增强全体员工工作责任感,提高员工积极性与劳动生产效率,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建立一支思想目标统一、工作作风过硬、施工技术高超的战斗团队,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体员工必须刻苦学习,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使个人利益与企业目标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成为一名思想上劲、作风过硬、技能高超、业绩显著的好员工。
第三条实施奖惩必须以人为本、赏罚分明、以奖为主、奖罚并举、员工企业共同成长。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种类:主要有表彰、嘉奖、记功、加薪晋级四种,可相互结合使用。
第六条表彰通常指书面表彰,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书面表彰”奖励:
1、研发、生产、销售任务业绩突出,经考核被评为良好以上业绩者;
2、研发、生产、销售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冤、遵规守纪、起带头模范作用者;
3、在外联系业务时为社会文明、维护企业形象与利益而受到客户与社会表彰者;
4、其他应受到口头或书面表彰者。
第七条嘉奖指公司对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生产、销售等任务中事迹突出应给以的一次性通令嘉奖,通常可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同时获得一次性不低于800元的奖励,二等奖不低于500元的奖励,三等奖不低于300元的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分别给予不同等级的“嘉奖”奖励:
1、研发人员不辞劳苦、刻苦攻关成绩突出者。
2、生产人员严格要求,狠抓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大大提高成绩突出者。
3、市场、销售人员刻苦公关,产品市场迅速扩大、销售额大幅度提高成绩突出者。
4、员工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获得客户与上级部门好评与表彰者。
5、其他应当获得嘉奖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八条记功可与嘉奖、晋级结合使用,通常指公司对员工在完成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任务中业绩特别显著者给以的记一、二、三等功奖励,其中记一等功获得者同时获得一次性不低于1600元奖励、二等功不低于1200元奖励、三等功不低于800元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不同等级的“记功”奖励:
1、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中作出显著成绩者;
2、在安全生产中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保护人民生命与公司财产”有特殊表现或贡献者;
3、在项目攻关与降低成本等方面有重大改进,并取得重大成果、成效显著者;
4、工作一贯尽职尽责全年考核10次以上被评为良好以上,对公司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5、加强改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与管理水平方面大胆创新,做出突出贡献者;
6、在维护社会公德、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突出表现者;
7、其他应当给予记功奖励者。
第九条加薪晋级通常指公司对员工在完成年度或某单项任务并经考核事迹突出、业绩显著必须给予加薪晋级奖励的。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给予“加薪晋级”奖励:
1、在完成产品生产、销售、采购与任务中成绩显著,经济效益超年产值30%以上者;
2、在安全生产中对“严守操作规程、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保护人民生命、公司财产”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者;
3、在科技项目攻关与降低科研成本等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使公司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者;
4、工作一贯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全年绩效考核10次以上被评为良好以上者;
5、加强改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与管理水平方面大胆创新,做出突出贡献者;
6、其他应当给予加薪晋级奖励者。
第十条给予职工奖励,应采取办法征求所在部门员工意见,并按下列规定程序审批:
1、书面表彰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嘉奖与记功:部门经理提出,人事部门审核,总经会研究决定,总经理批准实施;
3、晋级加薪:部门经理提出,人事部门审核,由总经会研究决定,总经理批准实施;
4、总经理有权对任何员工进行任何种类的奖励。
第十一条员工受到“记过”以上处罚的当年不能加薪晋级。
第十二条给员工奖励,通常每年进行一次,但因实际情况需要可随时进行。
第十三条员工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时,应向群众公布,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四条员工奖励应填写《奖励申报表》并按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五条处罚分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两种: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记过或撤销职务、开除三种;经济处罚主要有罚款或扣发奖金、降薪、赔偿经济损失三种,可相互结合使用。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者;
2、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者;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生产事故(损失),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涉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5、年度绩效考核2次以上不合格者及其他应当给予处罚的事项。;
6、对违反《员工道德规范》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1、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经常迟到早退全年达十次以上而又屡教不改的;
2、一年内(不跨年度计算〈以下同〉)连续旷工二天或累计旷工五天或假报病情、涂改或伪造诊断书,或用其他手段骗取休假的;
3、不服从上级指挥、拒绝接受工作安排或不服从工作调动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经常串岗、溜岗、办私事、干私活屡教不改的;
5、在上下级及同事间常撒播谣言、挑拔是非、辱骂同志,影响极坏而屡教不改的;
6、无理取闹、聚众滋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
7、工作态度恶劣,经常与客户争执、打骂并引起客户投诉而影响公司形象的;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记过或撤销职务”处罚:
1、经常旷工,一年内(不跨年度计算)连续旷工三至四天或累计旷工十天至十四天的;
2、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并利用职权或职务上便利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和途径,为个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发现后能主动承认错误,退(追)回个人非法所得的。
3、经常与客户争执、打骂并引起客户投诉而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与企业经济利益的;
4、在上下级和同事、客户之间,制造是非、挑拨离间,造成极坏影响并蒌教不改的;
5履行职务严重失职、失误或滥用职权,造成重大事故(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害的;
6、其它应当给予“记过”处罚的。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当给予行政“开除”处罚:
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并经教肓不改的。
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及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和途径,为个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便利及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和途径,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或丢失、故意损坏公有财物的:
(1)收受贿赂、恶意串通而导致合同过错的;
(2)私刻公章或者假冒他人签名签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