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1―6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1―6月完成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自府办函[2016]63号【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7.13【实施日期】2016.07.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1-6月完成情况的通报(自府办函〔2016〕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自府办发〔2016〕12号)要求,市目督办对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1-6月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工作任务共211项,截至2016年6月30日,推进较好154项,占任务总数的73%(其中已完成全年任务3项,占任务总数的1.4%);正常推进45项,占任务总数的21.3%;进度滞后12项,占任务总数的5.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完成全年任务(3项)(一)加快乐自高速公路自流井连接线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截至2016年6月底,乐自高速公路自流井连接线已全面建成。
(二)推出景区门票优惠月活动(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已于2016年5月在全市推出了景区门票优惠和部分博物馆免门票活动。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6.5万亩(牵头单位:市农牧业局):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5万亩。
二、进度滞后任务(12项)(一)加快页岩气产业培育,推动成佳“威29号平台”页岩气开发项目投产,启动一批页岩气利用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已开工建设汽车南站页岩气子站加气站项目;成佳“威29号平台”正在办理建设手续,暂未开工建设,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二)实施汇柴口古盐道保护开发(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已完成川主庙、炎帝宫设计招标及施工图审查,但暂未启动加固、维缮施工,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部分市级机构规范化简称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部分市级机构规范化简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7•【字号】自府办函[2010]112号•【施行日期】2010.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部分市级机构规范化简称的通知(自府办函〔2010〕1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因部分市级机构名称变动,为规范政府系统公文处理中使用的市级机构简称,现将自贡市部分市级机构规范化简称印发给你们。
今后,凡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公文处理中如果使用简称,应统一使用本规范化简称。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七日自贡市部分市级机构规范化简称一、市政府机构全称简称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自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宗局)(自贡市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市统筹办)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自贡市物价局)(市物价局)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自贡市中小企业局)(市中小企业局)自贡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自贡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自贡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自贡市监察局市监察局自贡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自贡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自贡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自贡市测绘局)(市测绘局)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自贡市水务局市水务局自贡市农牧业局市农牧业局(自贡市农机局)(市农机局)自贡市林业局市林业局自贡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自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自贡市文物管理局)(市文物局)自贡市卫生局市卫生局(自贡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中医药局)自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口计生委自贡市审计局市审计局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自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广电局自贡市体育局市体育局自贡市统计局市统计局自贡市外事侨务和旅游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管理执法局自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自贡市粮食局市粮食局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自贡市投资促进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自贡市民防局)(市民防局)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贡市接待办公室市接待办自贡市畜牧局市畜牧局自贡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房管局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管委会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自贡市档案局市档案局自贡市防震减灾局市防震减灾局自贡市灯贸管理委员会市灯贸委自贡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市供销社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社保局自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就业局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医保局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地方志办自贡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市场中心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中心自贡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自贡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台办自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交警支队自贡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市刑警支队自贡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市巡警支队自贡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自贡支队市武警支队二、省管机构全称简称自贡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安局四川省自贡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专卖局四川省自贡质量技术监督局自贡质监局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工商局自贡市气象局市气象局自贡电业局自贡电业局自贡市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自贡市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自贡市邮政局市邮政局国家统计局自贡调查队自贡调查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驻自贡办事处海关自贡办事处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自贡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自贡移动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自贡联通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自贡铁通分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贡监管分局自贡银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人行市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工行自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行自贡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自贡市分行农发行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农行自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建行自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交行自贡分行自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分行邮储银行市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人保财险自贡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人保人寿自贡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太平洋财险自贡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人寿自贡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平安自贡财险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平安自贡寿险支公司三、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全称简称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自贡市委员会市民革中国民主同盟会自贡市委员会市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自贡市委员会市民建中国农工民主党四川省自贡市委员会市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自贡市委员会市九三学社自贡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工商联自贡市总工会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自贡市委员会团市委自贡市妇女联合会市妇联自贡市文学艺术家联合会市文联自贡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协自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社科联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残联自贡市归国华侨华侨眷属联合会市侨联。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9•【字号】自府办发〔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自府办发〔2017〕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9日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贡市调整部分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批复》(川编办发〔2017〕9号)和《中共自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调整设置的通知》(自委编发〔2017〕13号),设立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的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职责划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招商引资、城建项目PPP模式实施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技术管理、绿色建材推广和建筑节能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监督管理。
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计划;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推行城市建设项目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16年自贡市重大项目计划(中期调整)》和《201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16年自贡市重大项目计划(中期调整)》和《2016年自贡市100个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自府发[2016]26号
【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07
【实施日期】2016.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16年自贡市重大项目计划(中期调整)》和《2016年自贡市
100个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
(自府发〔201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16年自贡市重大项目计划进行调整,退出项目11个,增补项目61个,调整后的2016年自贡市重大项目共300个,总投资为3107亿元, 2016年计划投资为382亿元。
同时,筛选出100个需加快推进或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的项目作为2016年重点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087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为191亿元。
现将《2016年自贡市重大项目计划(中期调整)》和《2016年自贡市100个重点推进项目》印发给你们。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调整后的重大项目计划,抓紧分解落实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协调推进,强化项目管理,及时准确报送项目信息,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目督办、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时通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对重点推进项目进行重点督促考核,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2016年自贡市重大项目计划
(中期调整)
(2016年8月)。
自贡违法建设治理条例
自贡市外事侨务局关于开展侨情调查的通知[2017-07-21]
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 --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倡议书[2017-07-05]
自贡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本)[2017-05-25]
技术支持:四川华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备案号:[蜀ICP备12013989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集《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的公告[2017-11-24]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自贡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2017-09-19]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2017-09-12]
自贡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市县区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的通知[2017-12-28]
关于《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代表公示及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调整的公告[2017-12-20]
自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2017-11-24]
登录
中国政府网|四川省政府网站|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返回主站
首页
组织机构
o机构职能
o领导班子
办事服务
o办事指南
人事任免
重要信息转载
交流互动
o意见征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o网上调查
o意见信箱
专题专栏
o三创联动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主要工作任务1-4月完成情况的通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主要工作任务1-4月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3•【字号】自府办函〔2016〕42号•【施行日期】2016.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主要工作任务1-4月完成情况的通报自府办函〔2016〕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2016件10件民生实事任务台账的通知》(自府办发〔2016〕5号)要求,现将2016年10件民生实事1—4月台账任务完成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截至2016年4月30日,10件民生实事中除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牵头的“新建城市公交专用车道1条”尚未建立任务台账外,已建台账的9件实事(其中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和农网升级改造分别考核)中,进度较快的2件、正常的6件、滞后的2件。
(一)进度较快的民生实事。
1.新建和改扩建60所义务段学校食堂;2.帮助1500人实现返乡创业。
(二)进度正常的民生实事。
1.新建老城区公共停车位1500个;2.新建绿化健身小广场5个;3.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新改建高低压线路4300公里;4.新建和改建城乡农贸市场7个;5.举办文化惠民演出1000场次、群众文化展演150场次;6.开展义诊活动100场次。
(三)进度滞后的民生实事。
1.整治背街小巷20条;2.实施74个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工程。
二、下步工作要求(一)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10件民生实事的责任单位要按照进度要求,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如期推进工作进程。
对进度较快的工作,责任单位要保持良好势头,再接再厉;对进度正常的工作,责任单位要增添工作措施,赶超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工作,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分析原因,扭转滞后局面,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6•【字号】自府办发[2006]28号•【施行日期】200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6〕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自贡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文印发,以下简称《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川府发〔2004〕39号文印发)和《自贡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自府发〔2005〕13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为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纲要》部署的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对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能力(一)各级政府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建设和发挥。
要把依法行政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优势和作用。
(二)市府各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公务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市府法制办要会同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以学习和贯彻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为契机,在2006年完成对市级机关公务员《纲要》、《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建立和健全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安全事故、社会稳定方面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审计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审计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9•【字号】自府办函〔2017〕93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审计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自府办函〔2017〕9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2017年8月25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自贡市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为确保《审计报告》涉及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审计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清单》所列问题的整改工作。
各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研究部署,及时督促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将在2017年12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问询。
二、按时报送审计整改情况各整改责任单位要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市审计局,由市审计局汇总后于2017年11月25日前报市政府审定。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情况;《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其原因,后续整改的主要措施和完成时限等。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各整改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适时对各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9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3.21
•【字号】自府发〔2016〕5号
•【施行日期】2016.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2016年
《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自府发〔201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已经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各位分管副市长、相关副秘书长要加强安排部署,强化研究协调,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督促牵头单位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制定实施方案,量化工作目标和进度,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沟通,强化协同配合,全力抓好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
任务。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附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自贡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自贡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9•【字号】自府办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自贡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16〕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自贡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9日《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自贡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和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推动《川南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川办发〔2016〕62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力推进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建设,加快自贡振兴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围绕“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着力加强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连接川滇黔渝的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系统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加快建设全国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大力培育新增长点,加快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全面实施开放合作战略,加快建设西部内陆融入一带一路先行区;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着力建设幸福美丽新自贡。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规划》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15亿元,年均增长8%,人均GDP保持全省前列,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开放合作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2.01•【字号】自府法规〔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自府法规〔201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自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已经2016年1月14日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1日自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我市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各级行政机关等依据法定职权,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文件。
第四条我市下列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本规定所称的规范性文件:(一)各级人民政府;(二)市、区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直属机构(以下统称工作部门);(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性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法制统一;(二)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三)职权与责任相一致;(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五)精简、统一、效能、公开。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4•【字号】自府办发〔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16〕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自贡市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4日自贡市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47号)和市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自委发〔2015〕18号)精神,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更好地服务我市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助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完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增加标准有效供给,进一步彰显标准化基础功能,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为我市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一)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整情况,对我市前期出台的标准化工作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修订,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制度体系。
(市质监局牵头,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持续推进)(二)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
加强与省级部门的衔接,积极争取将自贡的优势、特色产品纳入全省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动员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与质量对标提升行动。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7•【字号】自府办发〔2016〕51号•【施行日期】2016.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16〕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自贡市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工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7日自贡市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工方案为提高外商投资管理水平,增强外商投资活力,营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专项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2015〕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外商投资领域。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
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构建安全、高效、公开、透明、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大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为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更加有效的体制保障。
二、改革外商投资准入管理(一)改革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方式。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川府办发〔2014〕7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外〔2014〕8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在准入管理上对外商投资探索试行国民待遇。
实行有限核准和普遍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以及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第一至第十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外,其余外商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自府办发[2016]25号【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09【实施日期】2016.08.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16〕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9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6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市关于建设质量强省、强市的有关要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省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16〕34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上关于质量对标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动员本地区、本行业相关企业开展质量比对工作。
科学应用比对结果,督促企业落实措施改进提高,形成倒逼机制,达到提升目的,带动产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自贡造”产品质量。
(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
在公共服务、旅游服务、物流服务、电梯维保服务、重点商场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健全服务业质量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以顾客满意度、万人投诉量和品牌价值增长率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培育申报和建设,加强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申报单位的指导,2016年新申报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自府函[2011]57号【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6.09【实施日期】2011.06.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自府函〔2011〕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1号),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结合市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自府发〔2010〕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的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宪法权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坚持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相结合,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公务员定期法制培训制度。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五落实”,每年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学法不少于12次;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每年对本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法律知识培训。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将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未按规定组织安排参加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度不得晋升职务。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任
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3.21
•【字号】自府发〔2016〕6号
•【施行日期】2016.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
表的通知
自府发〔201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已经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抓紧安排部署,加强协调督促,及时研究解决任务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市目督办要创新督查方式,完善问责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促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自贡市2016年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附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自府办函〔2017〕90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自府办函〔2017〕9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发展战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粮食生产能力、流通能力、储备能力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初步形成了供给稳定、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意见》(自府发〔2015〕26号)、《自贡市建立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自府办发〔2016〕9号文印发)要求,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市考核工作组)对全市各区县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区县自查自评、市考核工作组综合考评、市政府审定,我市四区两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评得分均达到优秀等次,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各区县再接再厉,在2017年度工作中进一步巩固成绩、弥补不足,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为我市“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粮食安全支撑。
附件: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3日附件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荣县政府富顺县政府贡井区政府自流井区政府大安区政府沿滩区政府。
自贡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
自贡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与控制第三章调查与处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违法建设治理,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贡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贡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治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国土管理、交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四)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五)其他违反国土、城乡规划、交通、城市管理、水务、消防、林业等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
第四条违法建设治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和目标考核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安排,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市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跨区县的、重大复杂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县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办发[2016]36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5.23【实施日期】2016.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6〕3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精神,全力做好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生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2016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部署安排,从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持续推进,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础。
一、认真学习贯彻《纲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通过专题学习、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纲要》的学习培训,把握《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二)结合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
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自府办发[2016]14号
【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02
【实施日期】2016.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6〕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自贡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要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及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改革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引领和护航作用。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6〕36号),结合自贡实际,2016 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认真梳理细化《纲要》中各项工作内容,明确落实措施和工作任务,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切实做到既可操作又可考核,既能够实现又效果可见,确保《纲要》顺利实施。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纲要》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的责任部门要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