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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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需办理手续及收费事项

工程建设需办理手续及收费事项

工程建设需办理手续及收费事项

1.工程发包手续(市招标办)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2.民工工资预留保障金交付通知单及缴费通知单

3.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农民工工资公示牌及农民工资卡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1.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2.总监承诺书、总监岗位证书

3.其他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监理单位提供。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

1.施工安全管理、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预案、临时用电等有关施工组织计划内容

2.保险缴纳凭证

3.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凭证

4.监理单位、人员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监理合同和建设合同(需进行监理和施工合同备案)

2.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及资格文件

3.项目部人员名单及资格文件

4.检测合同、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工程检测计划书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监理和施工合同(需进行监理和施工合同备案)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需事先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

3.其他(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

7.房屋所有权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房屋测绘报告

费用:

一:保证金类: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3.监理与相关服务费专户存储二:收费类: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2.新墙体专项资金

3.人防异地建设费

4.产权登记费

5.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三:第三方服务性收费

1.白蚁防治费

2.房屋面积测绘费

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协议书范本

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协议书范本

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协议书范本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正在进行【工程名称】项目的建设,需要办理一系列前期手续。

2. 乙方具有办理上述工程前期手续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工程名称】项目的以下前期手续:

1.1 土地使用权证申领;

1.2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3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1.4 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1.5 环评、安评、能评等相关审批;

1.6 其他与本工程前期手续相关的必要行政审批工作。

第二条办理期限

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完成上述手续的办理。

第三条权责约定

3.1 甲方负责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材料,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手续。

3.2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部门的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手续办理,并确保手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3 乙方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无法按期完成手续办理,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约定法院】提起诉讼。

一次性告知制度模板

一次性告知制度模板

一次性告知制度模板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一次性告知制度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次性告知,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

给付等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等事项。

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申请人明确了解办理事

项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承诺期限等,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捷度。

二、一次性告知内容

第四条一次性告知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申请条件:明确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法律依据、相关标准等。

(二)申请材料:详细列出办理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材料的具体要求、格式等。

(三)办理程序:详细描述办理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第五条一次性告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可以使用办事指南、告知书、须知等载体。

三、一次性告知程序

第六条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等事项。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在办理窗口或者官方网站上公示一次性告知内容,便于申请

人查询、了解。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

意识和水平,确保一次性告知制度的严格执行。

四、监督管理

第九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的监督检查,发现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一次性告知单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一次性告知单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一次性告知单

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A4纸打印,单位盖章、个人按手印)

2、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表;(局207/大厅规划窗口提供)

4、与实际相符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建筑施工图及室外配套,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竣工图章, A4尺寸装订,不超4cm厚)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测绘单位资质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

6、住宅小区类提供电、供暖、供水、供气等各专业验收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7、现状照片;(每栋建筑物四个方向及周围环境,纸制)

8、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0、施工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1、建设项目放线、验线单;(核原件、收复印件)

12、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两公顷以上先进行市政工程规划验收。

1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下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的通知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下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的通知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下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0.05.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市城建局关于下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的通知

市区各相关管理部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审批效率,依据《市城建局关于落实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武城建〔2020〕6号)、《关于进一步下放房屋建筑工程审批和监管权限的通知》(武项审改办〔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改为项目信息登记,与项目招标登记合并办理。市区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市区分工正向清单,开展辖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许可、监管工作,其中项目性质分工原则优先。

二、简化施工许可前置条件,推行告知承诺制。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新建建筑在底板施工前、改造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应取得联合审查告知书;无需办理

施工图审查(包含消防)的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施工前将符合施工、消防等要求的技术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图审系统(详见附件)。

附件:1.《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2.《武汉市施工许可告知事项承诺书》;

3.《武汉市建筑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保证书》。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

完善建设手续告知书

完善建设手续告知书

完善建设手续告知书

建设工程力理相关手续一次性告知书

一、办理工程报建提供材料清单:

1、填写《xxxxxxxxxx工程建设报建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建单位公章)

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金融部部门的项目资金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属消防审查范围的项目要提供该工程的消防审查意见

6、经审查合格后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审查合格报告书;图纸初审意见书:答复(反馈)意见书;节能计算报告书

7、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提供材料清单:

1填写《宾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各一式四份,并盖相关部门公章)

2、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一套

3、经监理公司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组织设计方案、各专项设计方案及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4、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一级、二级建造师证)技术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及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二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书。(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5、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总监监理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或岗位正书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及监理合同一份(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6、提交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和本人亲笔签名式样(不许使用签名章)。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和本人亲笔签名样式。

7、提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经单位去人公司的文件确认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名单上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的名单一致,且与招投标文件的约定一致。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姓名、职务、相片(彩色免冠4-5寸)签名式样应以彩色打印形式在施工现场和项目部力公室张贴。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书(新)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书(新)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书

一、提供材料

1、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二份;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证明资料(如:土地批文等);

3、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筑工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资料;

5、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办理审查、审核手续的证明资料;

6、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证明资料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如: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及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措施费用支付承诺书);

8、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交中标通知书,非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交企业资质证书。

二、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建设单位盖章),应带原件复核。

三、办事程序:收件----审核----补件-----发证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6324731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手续一次性告知单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手续一次性告知单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手续一次性告知单一、首次申请

□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最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原件。

□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江西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申请表上要盖单位公章和管辖区安监站公章)

二.延期申请

□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最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原件。

□诚信档案记录原件。

□《江西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申请表》(申请表上要盖单位公章和管辖区安监站公章)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原件.

三、遗失补发

□遗失证书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企业公章的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

四、证书注销

□加盖企业申请注销证书的报告(一式两份)。

□注销证书原件或省级报纸原件。

备注:根据《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建人[2016]21)号文件有关规定,证件延期未超过时限1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按照常流程办理延期。超过延期时限未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受理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通知单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通知单

附件4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通知单

你单位申报监督的工程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准予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请你单位执此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开工前十个工作日内将施工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报告报送我站(携带原件留复印件),我站将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见附件5),开始实施监督。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监督机构(公章):

年月日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相关事宜告知书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相关事宜告知书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相关事宜告知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方案获批后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应在首期申请办理社区、物业、幼儿园等公共配套项目。

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公布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直至规划核实后方可拆除。公示内容须经规划部门审核(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示牌样图)。

四、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如有变更需在未实施前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办理或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施工图设计对经批准的规划方案有如下更改的,需先变更规划方案。

1. 总平面布局变更;

2. 公共设施变更;

3. 路网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4. 居住户数发生较大变化的;

5. 建筑层数增加、建筑高度增加、建筑体量明显增大、与已许可的建筑间距缩小;

6. 小区组团支路变更;

7. 建筑外立面变更(包括形式、色彩、材质);

8. 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停车位(位置、数量)变更;

9. 其它产生较大影响的变更。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核实阶段:

一、建设工程在地下工程基础完工时,建设单位应主动申请基础验线。

二、针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同期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建议同期申报规划核实,且相关指标分期落实。(以审批系统的报建时间划分)

三、建设项目中的公建配套设施应优先安排建设并须在项目完成量达50%前完成申报规划核实。

四、建设项目内部交通组织不得随意变更,如主干道的走向、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等。

五、建设地块内停车位的数量及位置应严格按许可要求设置,不得随便变动。

项目进场登记一次性告知书(安丘市)

项目进场登记一次性告知书(安丘市)

项目进场交易一次性告知书

进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交易的项目,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持进场交易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到业务受理四室办理进场交易手续。

一、政府采购项目

1.进场交易申请书;

2.安丘市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

3.安丘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备案表;

4.应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供市财政局出具的采购方式审批意见等材料。

二、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政府采购工程)

1.进场交易申请书,包括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不办理立项审批的项目请在申请书中说明)。

2.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的说明材料;

3.应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供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招标方式审批意见等材料。

三、产权交易项目

1.进场交易申请书;

2.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材料。

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进场交易申请书;

2.市卫计部门出具的进场交易情况说明书;

3.应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供市卫计部门出具的招标方式审批意见等材料。

五、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1.进场交易申请书;

2.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的说明材料;项目无行政监管部门的,说明材料可由采购人主管部门出具;采购人为市直部门、单位的,可由采购人自行出具。

3.应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供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招标方式审批意见等材料。

六、办理程序

(一)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项目“即收即办”;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办事人。

(二)对下列登记条件不明确的特殊交易项目,经中心研究确定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进场交易登记条件的项目,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办理时限自受理至反馈不超过1个工作日。

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3-06-07访问次数:12

各业主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方便招投标各方,请你们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我们及时顺利地开展招投标工作。

一、建设工程项目

1、招标申请表;

2、立项批文(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核准材料);;

3、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图纸审查审批书;

5、用地许可证(或国有土地证);

6、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批复,各政府性投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提供由投资方下达并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预算批复,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需提供资金证明;

7、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8、招标文件3份(若有代理);

9、非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由池州市造价站审核通过的控制价及工期。

二、政府采购项目

1、政府采购申报表;

2、设备及材料清单、报告具体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提供参考品牌、型号的,应不少于3个;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供货周期或安装工期。

三、产权交易项目

1、交易申请;

2、主管部门批复;

3、出售公告;

4、竞标须知;

5、竞买申请书;

6、竞买文件。

备注:若为国有废旧资产处置另需提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联系电话:2318357

工程建设告知承诺书

工程建设告知承诺书

工程建设告知承诺书

背景

工程建设是许多企业、政府或个人所需要进行的活动,其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交通建设等。在进行这些工程建设活动时,为了保证建设的合法合规、安全可靠、环境友好,需要申请相应的审批手续。这些审批手续中,往往涉及到告知承诺书的签署,作为企业、政府或个人的申请者,需要全面了解告知承诺书的内容、意义和重要性。

定义

告知承诺书是指企业、政府或个人在申请某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时,需签署的一份文件,用以告知相关部门建设的内容、规模、产生的环境影响、安全措施等信息,并承诺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保证项目的安全可靠、环境友好。告知承诺书的签署需要经过审批部门的审核,签署后需严格执行。

内容要点

告知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1.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规模、用途、地址等基本情况。

2. 环境影响评价

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需提供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承诺在建设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3. 安全措施

涉及到安全性较高的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供完善的安全措施,并承诺在建设过程中保证项目的安全。

4. 投资估算

项目的投资估算需真实、准确,并承诺在建设过程中按照估算的投资金额合理使用资金。

5. 法律法规及要求的遵守

承诺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如土地管理法、环评法、建筑法等。

重要性

告知承诺书对工程建设的合法合规、安全可靠、环境友好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建设过程中,要保证建设的合法合规,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并承

诺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这样可以保证建设项目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建设工程类项目进场交易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类项目进场交易一次性告知书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一次性告知服务手册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供材料目录

1、招标人须知

2、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招标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3、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公告审核表1份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限时办结时限

招标人须知

致项目招标人:

根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同,进场交易可按以下两种程序进行操作: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持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备案登记表》(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动项目招标程序。

二、自筹资金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持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备案登记表》(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动项目招标程序。

业务部室:建设工程部联系电话:************

受理窗口:************

招标备案登记表

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公告审核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交易流程限时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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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手续一次性告知书

一、办理工程报建提供材料清单:

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报建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报建单位公章)

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金融部门的项目资金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属消防审查范围的项目要提供该工程的消防审查意见

6、经审查合格后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审查合格报告书;图纸初审意见书;答复(反馈)意见

书;节能计算报告书

7、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提供材料清单:

1、填写《宾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各一式四份,

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一套

3、经监理公司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组织设计方案、各专项设计方案及组织

设计(方案)报审表

4、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一级、二级建造师

证)、技术总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以及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书。(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5、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总监、监理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

书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及监理合同一份(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6、提交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和

本人亲笔签名式样(不允许使用签名章)。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和本人亲笔签名样式。

7、提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经单位法人公司的文件确认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名单上的

管理人员必须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的名单一致,且与招投标文件的约定一致。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姓名、职务、相片(彩色免冠4~5寸)、签名式样应以彩色打印形式在施工现场和项目部办公室张贴。

8、提交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书面授予单位或分公司质量安全部门的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相

应的管理职权(岗位职责)并在施工现场和项目部办公室张贴。

9、宾阳县建设工程报监情况表

10、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原件一份

11、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一份

12、施工单位提供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清单:

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建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工程施工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的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

4、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要注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的拨

付办法)

5、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6、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两方各自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凭证

7、人防相关审批手续(县城规划区范围项目)

8、气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9、建筑施工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意见书

10、地震部门的审核意见

注:1、相关手续及表格领取请到宾阳县政务中心办证大厅建设窗口办理,电话:8236756

2、相关手续材料必须齐全,不齐全不给予办理。

3、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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