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困难与策略
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困难与策略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也是当前我国行政的基本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遇到不手段。
完善、部门职能尚有交叉的情况下,联合执法有一定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它可以发挥各部门的管理优势,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弥补跨行业、跨部门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的缺陷,解决单一部门执法所难以解决的问题,减少执法的疏漏,因此,联合执法有较好的实效。
同时,调查也反映,由于联合行动涉及多个部门,这些部门的职权范围、执法依据各不相同,使得综合执法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比较困难,而且各部门的执法力量配置较紧,部门联合执法,只能用于应对一个时段或重大个案的处置,而难以作为经常性的管理方法,效果难以持久。
(三)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行政执法既是一种管理,更是一种服务。
目前,行政执法中不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1、执法者服务意识差导致不作为。
目前,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执法主体多元化的问题,导致执法部门范围重叠和交叉,看上去“大家都好管”,但碰到“棘手”的问题时,却大家都不管。
造成行政相对23存在,1、外界干扰导致执法不公。
行政机关实行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权力集中而制约不足,对执法的公正带来一些干扰;同时社会上的人情关系、横向联系也会给执法的公正性带来影响。
2、执法主、客体不同导致执法不公。
由于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还存在交叉和重叠的地方,不同的执法主体会按照不同的执法依据对同一行为作出不同的处罚结果。
另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还存在由于行政相对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处罚。
如对于外来人员与本市常住人员等处罚有差异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五)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由于行政权力作为公共权力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因此现代行政执法体系要求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来使用行政权力,从而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
当前执法人员素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Theory Researc h学论理★★★★收稿日期:2012-11-10作者简介:田爽(1988-),女,河北保定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田爽(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在我国,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出现了很多行政腐败的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改革发展步伐。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政府的各项工作都卓有成效,在法治政府不断发展的同时,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也在逐渐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已成为我们党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适时加强对行政权的制约,有效遏制行政腐败,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更进一步落实反腐工作的重要举措。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已经势在必行;否则,行政执法的权力会被滥用,行政执法的目的将难以实现,公众利益也必将会受到威胁。
现行的行政监督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缺陷,需切实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监督称为行政监督。
现代行政观念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学者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提出了“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的著名论断,将行政从政治中脱离出来,因此对于行政监督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1]。
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与督促的活动[2]。
狭义的行政监督就是指享有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察与督促的活动。
基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更倾向于从广义上理解行政监督,因为这样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行政监督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无论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与组织或者新闻舆论媒体及公民个人,他们都是行政监督的主体,都依法享有各自的监督权力与权利。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目录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 3 (一)行政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善.......................... 3 (二)行政监督形式与内容单一化,缺乏有效的全程监督.... 4 (三)行政监督体系设置不合理.......................... 4 (四)行政监督主缺乏体独立性.......................... 4 (五)人员的意识和素质修养还不够高.................... 5二、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5 (一)目前我国的法治和民主实现的程度仍然不够高........ 5 (二)对政治体制的提高重视不够,对行政监督体系产生不利的影响.................................................. 6 “议行合一”的权力配置方式使决策、执行、监督权缺乏既(三)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6三、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对策........................... 7 (一)提高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7 (二)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立法,推进行政监督的法制化.... 8 (三)构建全程行政监督体系............................ 8 (四)加强各监督主体的整体协调,增强行政监督的整合力.. 8 (五)最大程度的提高人员的素质和意识.................. 9四、结论................................................10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行政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对提高行政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及解决对策
管理前沿 I ADMINISTRATION本文分析了政府采购监督机制m it 而临的新问题,并提出扪应对策建议。
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及解决 M 策文/刘锋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刘文娟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 李松华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二级主任科员近年来,广州市认真按照《政府 采购法》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方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 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旗帜是鲜明的、 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但随 着形势的发展,仍存在一些新问题, 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并形成良好的机 制加以纠治。
一、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设面 临的新问题(一)监督制度不够芫善,未能 确保标本兼治部分采购监督工作的配套制度需 要进一步健全。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1.制度针对性不强。
对由谁组织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具体活 动还不够明确。
2.制度操作性不强。
由于无具体 实施规程可参照,导致监督无章可循。
有的监管仅停留在商务商洽、开标评 标、合同签订这些局部环节上,对合 同履约情况、货物验收情况、内控管 理情况等监管不够得力。
38中国政府采购丨2021年第3期ADMINISTRATION I 管理前沿以实现多方监督。
3.机构作用不强。
部分监督者被(四)监督过程不够有效,未能 确保预防为先3.制度跟踪性不强。
对采购监 督活动的计划、开展、总结、报告等 未作明确规定,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 如何报告、监督结果如何通报、是否 整改、如何跟踪落实等,都没有明确 规范。
(二)监督机构不够健全,未能 确保综合治理《政府采购法》对采购监管的相 关部门如何具体运作尚未明确,导致 监督实效性不强。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1.机构编设不全。
一些基层预算 单位管理部门同时担负了实施和监督 两种角色,既当“运动员”又当“裁 判员”,有的甚至集监督与被监督职 能于一身。
由于监督缺位,导致程序 精简,影响了监督实施。
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精选3篇(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精选3篇(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精选3篇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摘要:行政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民主与法制的重要内容。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监督体系,但是其本身仍存在许多的不足,因此,了解行政监督的基本内涵,认真分析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对于提高行政监督的有效性、科学性,完善行政监督体制,遏制行政腐败,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行政监督问题策略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摘要: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对行政监督工作乃至整个行政管理都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主体素质有待提高、行政监督环境有待改善、行政监督程序有待改进、行政监督手段有待加强,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关键词:行政监督运行机制监督程序监督环境行政监督运行机制,是指在合理划分与配置各个行政监督主体权力、职责的基础上,为保证各行政监督主体公正、高效地约束行政权力,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而形成的各个行政监督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模式及其运作方式。
一、行政监督运行机制的重要性1、有利于确保行政监督体制的有效运转。
行政监督运行机制是行政监督体制发挥作用的重要系统因子。
其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行政监督机构的组织体系构成,行政监督工作的基本程序、具体工作方式,规范了行政监督机构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职权体系、权责关系,是行政监督机构工作、行政监督体制有效运转的组织实体保障。
2、有利于保证行政机关的廉洁高效。
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可以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证行政权力机关及其人员的行为合法、合理。
其关于行政监督工作目的、运转程序、具体手段的内容,是行政监督机构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行政监督机构依据这些内容,对行政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督促,有利于规制行政权力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促进政府人员廉洁从政。
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摘要: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被大力提倡出来,以人文本的服务理念也贯穿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行政管理工作上,我国地方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不过,其管理成绩与我国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并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中的现状以及遇到的一些问题,并且深刻剖析了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最后提出了解决措施。
希望能对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行政管理现状问题对策一、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一)行政管理费用过高,公共事业投入不足目前来看,费用支出数额较大依然是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的主要问题。
行政管理经费居高不下的现象,从侧面反应出地方政府和官员存在着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气。
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的增多,也直接影响了政府对公共事业的投资力度,许多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都逐渐涌现,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领域的资金投入却较少,政府无法在公共事业上给予大力支持,这种情况一直发展下去将会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
(二)地方政府官员服务观念薄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政府工作的方向和宗旨。
然而,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并未真正践行这一宗旨,工作方向偏离了这个宗旨。
不少官员对待民众依然是一副居高临下的官架。
可见,我国地方政府还没有完全完成由管治性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角色转变。
在现今社会形势下,不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就会导致政府管理服务质量低下,引起民众的不满,也会损害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
(三)严重的地方保护制了约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当下,我国各级政府受利益驱动,常常发生地方保护的不良现象。
这样以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不到应有的贯彻和落实,不利于政府发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应有作用。
(四)违法违纪行为较为频繁,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部分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这些事件说明行政管理为腐败行为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余地,使法治型政府建设工作变得更加艰巨。
浅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者:陈亮樊祥麒来源:《新一代》2011年第05期摘要:在依法治国的今天,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体制。
但从现行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制来看依然不容乐观,加上新旧体制的转换,政府职能的转变,对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体制尚存有诸多缺陷,从而影响了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正常发展。
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的存在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关键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C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5-0239-02随着我国不断的发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法制社会主义国家,已成为我国民主政府的重要内容。
依法行政监督,已经越来越为重要。
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各类监督权的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制约、督导、防止权力的腐败,并进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不是对行政行为零碎的具体事务的监督,主要通过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职权专属、公平、公正文明的原则,进行具体行政行为和一些特定抽象行政行为的体制化,这是一种制度化的监督。
但在实际运作中,行政执法监督还存在着很多与自身职权不相适应的制约因素,仍存在着诸多须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正确这些因素,并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进行更好地发挥执法监督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一)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在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中,监督主体多元分散,职能作用难以发挥。
一些地方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比较薄弱,基本上是“手心”监督“手背”,监督制度薄弱的问题也比较明显。
导致监督权威实际上得不到有效的发展。
由于我国政府一些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不正之风和追求利益的价值观,收费罚款已成攀比趋势,部门内部的监督仅剩形式,而不注重具体落实和监督的过程。
单位内部监督出现“互相礼让”现象,形成“真管不行,抹平才行”的现象,有些领导干部对下属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不闻不问,缺乏政治责任感。
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文 章 编 号 :6 3— 9 2( 0 0)8—0 7 17 0 9 2 1 0 0 3—0 1
行 政监 督 是 国家 监 督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行 政 管 理 过 程 的 重 要 环 节 , 是 也是对行政 活动进行控制 的重要手段 。其实质就是指依法享有行政监督 权的监督主体对各级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行使行政权所实施 的监 督。对提高行政监督 的效能 , 促使依法行政 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 意义 , 是现代行政管理实现科学化 、 法制化 和民主化 的有力保障 。 我国行政 监督体 制的现状 改 革 开放 以来 , 着 我 国社 会 主 义 民主 与 法 制 建 设 的 不 断 发 展 , 经 随 已 初 步形 成 较 为 系统 全 面的 具 有 中 国特 色 的 多 元 化 公 共 行 政 监 督 体 系 。但 是 , 也 应 清 醒 地 看 到 我 们 的公 共 行 政 监 督 机 制 还 不 完 善 , 在 着 一 些 我们 存 薄弱 环 节 , 主要 表 现 在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参考文献 :
、
( ) 一 监督体系结构离散 , 功能 不强 , 乏监督 合力 。 目前我 国 已形 缺 成较系统的多元化行政监督体系 , 督 主体 多 , 监 方式渠 道多 , 但行 政机关 内外各种监督之间 的关系还没有理顺 , 各种监督 主体又都 程度不 同地存 在监督权 限、 方式 、 程序 、 范围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 , 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 通, 工作 中往往各 自为战 , 尚未形成一个 严密有 序 、 分工 合理 、 协调 互动 、 运行高效 的有机整体 , 使监督工作难 免存在 “ 叉带 ” 空 白带 ”, 交 和“ 其结 果 既 损 害 了行 政 监 督 的 权 威 和 效 率 , 削 弱 了 其 整体 效 能 , 而监 督 机 制 又 从 弱化 , 乏监督合力。 缺 ( 公共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 高, 二) 缺乏监督力度 。公共行 政监督 体 现 着 监 督 权 对 行 政权 的 制 约 , 种 制约 的效 果 如 何 , 这 主要 取 决 于 监 督 主 体 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 , 是因为 任何权力制 约机制 的有效运行 都毫无 例 这 外地取决于其地位的独立和足够的权力 , 立性是公 共行政监 督 的本 质 独 特征和 内在要求。但从 目前各 行政 监督 主体实际情 况来看 , 大都处 于附 属 地 位 而 缺 乏 必 要 的独 立 性 , 约 职 权 和 手 段 不 够 强 大 , 制 因此 , 督 缺 乏 监 力 度 。 这 在 人 大 监督 、 司法 监督 以 及 内部 监 督 中都 有 体 现 。 ( ) 共 行 政监 督 法 规 不 完善 , 三 公 监督 缺 乏 可 操 作性 。公 共行 政 监督 是 种法制监督 , 这不仅意 味着行政 监督是对 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 情况 的监 督 , 意 味着 行 政 监督 应 依 法 进行 。有 关 监 督 的 法 律 法 规 既 是对 行 政监 督 也 权力及其行使 的规范 , 又是这 种权力及 行使 的保障。立法机关 已 出台了 《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 等大量的监督法 律、 法规 , 但是从 总体上讲 , 行政监督立法还不完善, 一些重要 的监督 规范未能推 出 , 一些重大 的监 使 督活动无法可依 , 既有的一些监督规则措词笼统 , 很不具体 , 缺乏清晰明确 的标准和可供操作的细则 , 使监督主体难以准确裁量和及时查纠被监督对 象 的越 轨 违法 行 为 , 使 具 体 的监 督 活 动无 章 可 循 , 乏 可 操作 性 。 致 缺 ( ) 政 监 督 偏 重 于 事 后 的 追 惩性 监 督 , 视 了 事 前 预 防性 监 督 及 四 行 忽 事 中 的过 程 性 监 督 。公 共 行 政 监 督 是 一 项 经 常 性 工 作 , 当 贯 穿 于 政 府 应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全过程。然而 , 长期以来 , 我们监督 工作 的 重 点偏 重 于追 惩 性 的事 后 监 督 , 略 了 行 政 行 为 发 生 前 的 预 防 和 行 政 行 忽 为过程 中的控制 。一旦问题发生 了, 对社会已产生了危害或不 良影响 , 给 国家和人 民利益已造成了损 失 , 才进行 查处 和惩 罚 , 由于缺乏事前 预防和 事 中控制 , 以致造成行政偏差和腐败现象 出现过多, 行政监督机构 经常忙 于应付“ 查错纠偏 ” 使监督工作 陷入被动消极 的不利局面 。 , ( ) 家权 力 机 关 的 监 督 和 社 会 监 督 的 作 用 发 挥 还 不 够 充 分 。 人 五 国 民代表大会是 国家权 力机关 , 享有 至高无 上的权力 , 对一切 国家行政 机关 实 施 全 面 监 督 , 大 对 行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的 监 督 , 最 高 层 次 、 有 人 是 最 权 威 的 监 督 , 在 实 际政 治 生 活 中 , 大 一 年 一 度 一 次会 议 对 政 府 的监 督 但 人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一、概述行政执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上的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及有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实行监察、督促、督导活动。
是一个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执政党的监督、社会团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督体系。
狭义上的行政执法监督是行政机关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评判、监控、督促和制约,是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
本文在狭义上探讨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问题,即政府内部的行政执法监督。
随着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时代的到来,政府法制工作也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在行政决策,法律事务的处理处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行政执法监督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职权之一。
主要通过行使通知限期改正权、提请同级政府处理决定权、与政府工作部门协调沟通权等权力来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监督的目的。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执法监督是一种内部监督,与行政诉讼等监督方式相比,在监督方式上可以更加灵活,沟通上也较为方便,一方面减少了行政机关的纠错成本,另一方面,这种内部监督更加注重从执法队伍建设等基本层面进行监督,更加有利于行政机关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而且通过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提供一些执法意见,降低了违法行政的几率,从而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行政机关因其他监督可能成为被告的不利地位,将违法行政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但是,行政执法监督还存在着很多与自身职权不相适应的制约因素,如何正确这些因素,并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对于更好地发挥执法监督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一是监督力量较为薄弱,不利于我国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
改革开放之前,特别是十年内乱时期,“法律虚无主义”盛行,我国政府法制机构基本上处于瘫痪或者空白的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治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化。
现阶段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唯实 行政发展 2004年第8-9期 XING Z H E NG F A Z H AN现阶段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吴辉阳(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 210012)一、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1.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缺乏明显的法治特性,损害了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与效能。
作为现代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目的,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和特定的行政事务采取措施并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为。
由于行政执法行为效力的恒定性,即在撤销前不得认定为无效,其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公共利益关系重大,因而现代行政法治要求作为行政执法载体的行政执法体制,即行政机关的设立,职责的界定,权力的取得、分配和运作,都必须符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和基本价值取向。
然而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未获重大突破、政府职能未完成根本转变的情况下,我国目前所形成的行政执法体制明显缺乏法治特性。
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行政执法权横向太分散,行政执法机关的设置也较混乱,且权限划分不清,从而引发执法混乱的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国家行政权力。
但由于政府职能未得到合理界定,政府的执法权力都分散到政府的各部门手中,造成执法队伍过多过滥,大盖帽满天飞。
有的地方政府随意设立各种执法机构,如郑州市及所辖各区竟然都设立了“馒头打假办公室”,以加强对馒头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而这一职责本应就由卫生防疫站负责,“馒头办”后于2001年春在中央电视台被曝光批评后撤销。
有的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强制地方设置不必要的对口机构,否则便以不给钱物相要挟,迫使地方非设不可。
这使得我国大多数市一级执法队伍都在100个左右。
老百姓把这种状况称作“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顶破草帽”。
执法队伍过多过滥,引发的问题很多:一是职权交叉问题严重,执法矛盾重重,有的应该由政府管的社会领域,却因权限划分不清、责任不明而无人管理,出现所谓执法空白地带;有的社会领域却因利益驱动,各个执法部门争着管,抢着管,出现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现象,产生所谓“执法密集地带”。
论我国行政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行政监督的问题及对策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专业:政治学类学生姓名:杨涛学号:30220132200802指导教师:赵海立完成日期:2013年12月21日内容摘要行政监督是现代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正处在一个制度化、法制化的发展过程当中,从总体情况看,它是适合国情、是有效的,但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缺陷,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和对策,从而为构建我国高效、权威的行政监督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行政监督问题对策行政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
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离不开行政监督,衡量一个国家行政监督的功能发挥得如何,不仅要看行政监督的组织机构和形式有多少,关键在于体制是否完善,功能是否协调,监督是否有力。
行政监督是国家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有力保证,强化行政监督效能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1.中国行政监督现状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50 多年来,通过不断的建设,现已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
该体制是由行政组织的外部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自我监督有机组合而成的。
外部监督主要是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主体为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
除此之外,我国还相对的建立了一套内部的自我监督系统。
1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呈网络格局的行政监督体制。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有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和优点:第一、监督主体多元化。
行政监督的主体不仅是行政组织自身,还有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及社会舆论。
第二、监督内容和渠道广泛。
由于监督主体多,监督机构和渠道就多,从而使行政监督纵横交错,放射面广,各种监督客体都处在一定程度的监督之下,基本消除了监督的“空白地带”。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浅议派驻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浅议派驻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困难与对策今年初,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XX市纪委的要求,XXX 市开展了纪委派驻机构改革。
市纪委成立派出了19个纪检组,70多名纪检干部,实现了对全市68家市直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派驻纪检组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都已趋于稳定,党内监督作用发挥日渐显现。
但受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制约着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发挥。
为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纪检派驻工作,派驻第九纪检组通过回顾改革后一段时间自身工作运行开展情况,并结合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当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管中窥豹,希望能为上级决策提供一定参考。
一、派驻机构工作开展现状今年来派驻纪检组开展的主要工作有:1、参加、列席驻在单位重大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2、开展涉纪信访的受理、核实;3、督促指导驻在单位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4、开展作风效能和正风肃纪检查;5、联合驻在单位加强廉政教育,积极开展拉袖子谈话工作;6、参与市委开展的市直机关专项巡察活动。
总体来讲,实行统一派驻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比原来没有派驻时有很大进步:一是角色转变及时到位。
随着“三转”的深入推进,各驻在部门对纪委专职主责主业的认识也日益明朗,派驻纪检组干部均不再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分工,能够认清自我角色,迅速摆正位置,直接协调、指导、帮助、监督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执纪监督的业务、力量和层次都更为“专业化”。
二是执纪监督更加积极主动。
改革后,派驻组纪检干部无论从工作关系上还是从人际关系上都更加的独立超脱,实现了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分离,独立性和权威性大大增强,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监督责任并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对驻在单位单位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等现象的发生能够做到有效防范。
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作者:张晓明来源:《人大研究》2009年第08期我国的预算监督制度还处于由形式监督向实质监督的过渡时期,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之处。
特别是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我国预算监督体系的最高层,负有重要监督职责,其相关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一、我国现行人大预算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现行的人大预算监督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综合归纳,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财政透明度低,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不及时财政透明度低,预算信息不公开,是制约我国人大预算监督的首要问题。
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和纳税人,对于每年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案很难通过已有的信息渠道搜集到,想知道自己所在市或区的预算情况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虽然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国家预算收入的承担者,有权知道和监督上缴收入的使用情况,但在我国,目前只有中央和个别省级预算在通过后能及时公开,老百姓对自己上缴的钱具体怎么花的,花在哪里根本不清楚。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我国财政透明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在我国正式实施,但是目前财政透明度离保障人民知情权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对我国31个省级政府财政进行过调查,调查表明,在这项研究所指定的113项调查信息中,公众能获得的信息平均为22项,不到所调查信息的1/5。
也就是说,如果以100分为满分的话,从公民层面来看,31个省级财政的透明度得分仅为20分。
与此同时,该项目组也向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发出调查函,用同样的调查指标,了解作为预算审批和监督的立法机构能在多大程度上知晓它们履职所必需的财政信息。
结果令人意外,从反馈的调查结果来看,各省级人大财经委所能获得的财政信息的平均状况与普通公民几乎不相上下[1]。
同时,我国财政信息公开还存在三大不足:①政府公开的财政信息不全面。
人民共同拥有并委托政府进行管理的资金从性质上来说应该包括三类:一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使用的资金;二是政府为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标准、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资金;三是政府投资于生产经营活动所占用的资金,即营业性的国有资产。
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近年来,黄陵县工交财贸纪工委采取有力措施对全系统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政令畅通。
纪工委根据工作实践,认真梳理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监督检查是务虚的工作,甚至认为监督检查干扰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有的领导干部为“维护单位形象”,帮助被监督检查单位应付上级监督检查;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监督检查是多个部门的共同责任,或者只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责任,出现“大家有责任、就我没责任”的现象。
(二)工作方法上的问题。
一是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深入。
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督查部门人少事杂、疲于应付,一些督查项目抓不深、抓不透,或顾此失彼。
二是监督检查作风不够务实。
看材料、发表格、听汇报、“走马观花”的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明查暗访的少,督查效果得不到保证。
(三)工作机制上的问题。
一是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仍不完善。
现行体制下,一些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参与监督检查,但缺乏协调配合,造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突出问题。
二是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健全。
现行党纪政纪规定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行为的追责情形、追究层级等规定比较宽泛,操作性不强。
相关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问责、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措施有效衔接还不够。
(四)制度建设上的问题。
一是监督检查的配套制度不足。
转发上级原则规定多,结合本级实际的具体制度少;对下级约束的规定多,对同级和自我约束的制度少。
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
受本位主义和好人主义等不良思想影响,部分部门和单位追责力度不大,导致少数党员干部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臵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影响了上级政令的严肃性;此外,一些决策部署本身存在的科学性不足,也导致了监督检查制度难以落实。
二、实践和探索(一)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把监督检查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重点督查行动是否雷厉风行、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防止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重点项目建设和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防止打折扣、搞变通;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效,防止截留、挪用、贪污和浪费等。
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徐向峰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5期摘要:我国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现行的政府监督机制也存在不少问题。
从党内监督、行政体制内监督、社会监督、新型监督等多个方面出发,分析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政府监督机制;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4-0131-02作者简介:徐向峰(1979-),男,汉族,河南新野人,行政管理硕士,宜宾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
政府是国家公权力的重要象征,是国家权威的具体表现形式。
政府要行使好手中的公权力,就需要有强大的组织体系来执行,需要有众多政府公务人员来施行。
而要保证政府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现象,就要做好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让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我国政府监督机制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的政府监督机制,产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后,通过各项制度和机制,保障政府权力的合法、有效运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监督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现行监督机制从方式上大体可分为:党内监督、体制内监督、社会监督、新型监督等四种形式。
(一)党内监督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员数量众多且在各级政府机关分布广泛。
我党专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党员实施监督,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一个垂直的组织体系。
在政府各部门中也相应地设置了党组、党委,建立了纪检机构,负责对党员干部的纪检工作。
党的纪检机关在对党的干部及党员进行监督的同时,也较大程度上实现了对政府行政人员的监督,其监督效果比普通的行政违法监督更有力度和效率。
党的纪检机关客观上实现了对政府的监督,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产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正当性。
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行政执法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法治建设最主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国基本形成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依法执法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对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要求也日益强烈,这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当前,依法行政已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口号,它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整个社会对政府的必然要求。
我们必须正视并顺应这种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效能和水平,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行政执法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消极执法、违法不究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趋利执法问题行政执法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应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但一些行政机关的权力与利益仍没有完全脱钩,一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把执法权当成机关、个人谋取利益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利益部门化。
作为公共权力的异化,个别执法部门以行政执法的名义,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乱摊派,搞变相创收,形成利益集团进行权力寻租。
二是行政执法利益私人化。
有的行政执法部门甚至给执法人员定指标,将收费、罚款完成情况与个人奖金挂钩。
三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
部分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好恶进行裁量,甚至以人情、物质等利益作为自由裁定的交易砝码,使行政执法失去了应有的公平性和恰当性。
严重扭曲了行政执法既定的目标追求,不仅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效率,还产生了大量的行政违法行为,滋生了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
(二)执法冲突问题执法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理应为实现政府的管理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
我国行政外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我国行政外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摘要:行政外部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行政外部监督体制是一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外部监督体制能确保政府勤政廉政,防止政府权力的非法行使,维护人民权利的重要工具。
我国行政外部监督体制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弊端,不能适应新情况的要求,监督效能的发挥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因此,面对行政外部监督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我国行政外部监督体制自身的缺陷,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外部监督体制,加强对政府活动的监督,建立适应新情况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就成为我们需要迫切考虑的课题。
关键字:行政监督;行政外部监督;监督机制所谓行政监督,简单来讲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实施有效的行政监督以利于国家机关及相关机关的清正廉洁、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政府权威,进而达到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
然而近年来,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刀阔斧改革的过程中,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的弊端以及其带来的问题却日益显露出来,比如监督主体不到位、多重监督、监督人员素质不高及公众监督参与意识薄弱等问题[1]。
而这些问题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推进大有阻止我国经济深化、改革之势。
因此本文将简单介绍我国行政外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希望笔者的拙见能够“抛砖引玉”进而引发更多人对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的思考。
一.行政监督与行政外部监督(一)行政监督的含义目前学术界对于行政监督的涵义有两种理解,狭义上来讲行政监督是国行政组织自身对其行政执行过程进行的监督包括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内部监督;广义上来讲,行政监督除包括内部监督外,还包括国家行政组织系统以外的各种政治力量、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及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也即外部监督。
行政监督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遵从法律、规章进行检查,对行政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以防止和纠正管理中的偏差和失误,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保证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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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徐向峰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5期摘要:我国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现行的政府监督机制也存在不少问题。
从党内监督、行政体制内监督、社会监督、新型监督等多个方面出发,分析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政府监督机制;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4-0131-02作者简介:徐向峰(1979-),男,汉族,河南新野人,行政管理硕士,宜宾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
政府是国家公权力的重要象征,是国家权威的具体表现形式。
政府要行使好手中的公权力,就需要有强大的组织体系来执行,需要有众多政府公务人员来施行。
而要保证政府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现象,就要做好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让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我国政府监督机制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的政府监督机制,产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后,通过各项制度和机制,保障政府权力的合法、有效运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监督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现行监督机制从方式上大体可分为:党内监督、体制内监督、社会监督、新型监督等四种形式。
(一)党内监督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核心,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员数量众多且在各级政府机关分布广泛。
我党专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党员实施监督,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一个垂直的组织体系。
在政府各部门中也相应地设置了党组、党委,建立了纪检机构,负责对党员干部的纪检工作。
党的纪检机关在对党的干部及党员进行监督的同时,也较大程度上实现了对政府行政人员的监督,其监督效果比普通的行政违法监督更有力度和效率。
党的纪检机关客观上实现了对政府的监督,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产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正当性。
(二)体制内监督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不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与创新,建立起对政府一体化的监督体系,有来自立法、司法层面的,也有来自政府内部层面的。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它监督。
权力机关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制定、政府执法情况检查、人事任免等方面进行监督。
同时,还有来自司法机关层面,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
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和“司法建议”等方式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查权,并且设立了专门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贪污腐败或渎职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保障政府公权力依法行使。
政府内部也有自身的监督体系,除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外,还设立了专门的监察、审计部门,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和经济问题进行监督审计,保障政府的廉洁性。
除此之外,作为我国统一战线重要组织的人民政协也可以通过提建议案、列席会议、组织考察等多种方式,对政府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我国的社会监督主要来自两个层面,一是社会公众的监督。
国家大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其中知情权等被提到重要位置。
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具体公务活动密切关注,在客观上实现了对政府的监督。
另外,对少数政府不作为、不当作为或者不合法行为,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这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反向监督。
二是新闻媒体的监督。
近些年来,随着思想上的不断解放,新闻传媒对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为和公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曝光率增加,也形成了对政府的监督。
(四)新型监督方式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兴事物逐步走进人们的生活,也为我们建立起参政议政的新渠道。
比如说网络监督,开始在对政府的监督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部分官员的贪污腐败和道德败坏行为,被广大网友以发帖,发布视频、微博、微信等方式公诸于众,并迅速传播,使政府必须公正客观地对事件进行处理,发布信息、说明情况,接受公众质询。
同时,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满足公众需要,建立了政府网站、博客、微博等,将相关政府信息在网上发布,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
二、我国现行政府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一)党内监督的不足我国建立了以各级纪检机关为主体的党内监督机制,实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并在客观上起到了政府监督的作用。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监督形式依然存在着不足。
党委和政府机关虽然是分立的,但两者关系却十分密切。
例如,政府首长大多作为该级党组织的二号首长身份存在,在一个地区党的最高决策机构——常委会中,政府正副职首长往往至少占据三个以上的席位。
党的各级委员会中,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也多以党委委员的身份存在其中。
在现行体制下,各级纪委书记又通常由同级党委提名和任命,向同级党委负责,而大多数腐败问题就是出在党的领导干部身上,党内监督方式对政府人员的权力监督就会出现比较大的漏洞。
(二)体制内监督的不足我国对政府监督虽然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但体系内部仍有许多因素制约该体系充分发挥作用。
首先,就立法机关来看,人大的监督多集中在每年的两会召开期间,其他时间大多数人大代表都会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客观上使得人大代表的诸多权力,如监督权、质询权等并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为人代会的常设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于人手有限,工作繁杂,也很难完全行使监督权。
并且,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很多本身就是政府官员,无法完全独立的行使监督权。
其次,司法机关的监督,也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制约。
例如,各级地方司法机关的经费、人事等或多或少都要受到当地地方政府的制约,地方两院机构很难完全独立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另外,作为政府内设的监督机构,如审计部门等,部门负责人首先必须对政府行政领导负责,政府内部部门之间总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使得政府内设监督机构无法真正形成监督力。
最后,作为我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人民政协虽有监督政府的权力,但大多只停留在建议与提案上,而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约束性权力。
(三)社会监督的不足以社会公众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往往体现为一种事后监督,也就是政府的某一项举措出问题或者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曝光后,公众才得以知晓,这种监督多为一种批评性的监督,虽客观上有助于政府不合理、不合法行为的纠正,但却无法从源头上起到作用。
另一方面,新闻传媒由于受政府相关部门如新闻出版广电局管辖,并不能真正做到客观独立的报道监督。
(四)新型监督形式的不足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督方式,网络监督发挥着独有的作用,但存在的问题也最多。
首先,网络作为信息发布的平台,其运行受公安网监部门的管控。
网络上发布的消息,可能会被权力较大的官员通过网监部门强制删除,无法为网民提供真实的信息。
再者,网络信息纷繁复杂,各种谣言、虚假消息掺杂其中,网民难以辨清真伪,有时甚至会成为网络谣言的跟风者和散布者。
不仅无法对政府形成有效监督,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政府监督机制改善的措施与建议(一)完善党内监督一直以来,党内监督都是我国进行反腐倡廉的铁拳。
应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促使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具体来说,首先,应授予纪委更大的权力,对于贪污腐败分子,无论其职务多高,做过的贡献多大,都要坚决进行处理。
其次,实现联合监察机制,由纪委牵头,联合司法,政府监察、审计等部门一起开展行动,互通信息、提高监督效率。
再次,广泛发动群众,将各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发布给群众,开辟对政府监督的绿色通道。
最后,纪委也应加强内部机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真正打造成为对干部监督的铁拳。
(二)强化法律制度性约束首先应该从法律上保障对政府的监督。
例如,进一步完善监督法律法规,如《人民监督法》、《新闻监督法》等,使监督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重大的监督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制定清晰明确的标准和操作细则。
再者,在强化硬性约束同时,还应建立软性约束,规范政府公务人员的个人道德行为,让公务人员的行为举止真正符合人民公仆的形象,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最后,建立相应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官员财产如实公开,促进政府决策公开化、透明化、科学化。
(三)改进体制性监督作为政府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体制性监督必不可少。
首先,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应尽量做到人大代表时刻关注政府,实现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
部分人大代表可实行专职化,由财政拨付专门资金,作为工资和活动经费,使人大的监督落到实处。
其次,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要独立行使职权,做好监督工作。
各级司法机关的经费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命权收归中央,建立垂直管理,保证两院不受地方左右,更为独立的开展司法监督工作。
再次,强化政府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责。
建立定期审查、报告、公开机制,让政府的内部监督在人民的眼皮下运转,实现政府的自我监督、自我检查。
同时,政府内设的监督机构也应具备相对的独立性,变双重领导为垂直领导体系,避免受到监督对象的限制。
最后,保证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权,对于他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进行回应,提出解决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四)强化社会监督实现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
首先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让人民群众主动关心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其次,政府应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各级信访组织应成为人民群众的传音器,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到相关部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做实。
再次,在各种重大的、关乎人民利益的政府活动开展前,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最后,群众应该主动督促自己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切实履行职能,利用人大代表手中的合法职权实现对政府的监督。
同时,政府应放宽职能权限,减少对新闻媒体的过多干预,让新闻媒体能够独立行使新闻权。
新闻媒体应加强行业内的风气整治,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媒体机构,合理化引导社会舆论,促使政府部门加强自审自查,促进自身活动的有序开展。
(五)规范新型监督方式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督方式,犹如一把双刃剑。
若运用得当,会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更有效地推进政府监督。
若管理不善,则会扭曲其原有的功效,甚至制造、激化民众与政府的矛盾。
因此,应积极引导,放大网络监督的积极效应,抑制其消极效应。
一方面,推动网络监督的法制化进程,强化对网络监督的硬性约束。
另一方面,建立起完善的网络道德监督机制,正确引导网民合理地运用网络资源,发挥网络监督的正能量。
[ 参考文献 ][1]杜兴洋.行政监督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10.[2]董瑛.党内干部监督制度建设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2.[3]蒋德海.人民监督政府需要什么样的条件[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5).[4]王和平.完善网络监督的对策探讨[J].中国行政管理,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