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ppt 31页)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课件
在税务事务上,及时咨询和寻求专业支持。
2 海外机构
非我国居民机构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各类所得,如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收入等。
税收征收主体
国税局 地税局
征收和管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负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缴纳
纳税义务
1 资料备案
非居民企业需要向税 务局备案,并按规定 提交相关文件。
2 所得计算
按照规定,计算非居 民企业在我国境内取 得的所得金额。
3 税款申报
按规定的期限向地税 局申报非居民企业所 得税款,并进行缴纳。
计税方法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包括资本利得税、技术服务费税、特许权使用 费税等。根据不同的所得类型,适用相应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税务申报和缴纳
1
申报方式
2
通过电子申报系统提交申报表和相
关资料。
3
申报期限
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税务申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PPT课 件
什么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在我国境外无住所的企业、机构或国际组织从我国 境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在我国境外创造收入的 企业也需按规定纳税。
适用范围
1 外国企业
境外企业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各类所得(包括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
缴纳方式
根据申报结果,通过税务局指定的 缴税方式进行缴纳。
常见问题解答
1 非居民企业定义
什么样的企业被视为 非居民企业?
2 所得税率
不同种类的所得适用 什么样的税率?
3 税务申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税务申报的流程和注 意事项有哪些?
结论和要点
合规性
非居民企业应遵守中国税法,合法合规经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操作指引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操作指引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二、扣缴义务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源泉扣缴所得项目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转让财产所得;(四)其他所得。
四、扣缴程序及要求(一)扣缴税款登记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上述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合同备案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上述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帐簿设置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
(四)税款扣缴、入库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上述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五)税额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新管理流程PPT课件
资料由综合窗口收集、整理,于
送达纳税人后5日内转档案管理部门归 档。
10
流程图
结果送达
综合业务 窗口
受理审核
回复
资料齐 全
是
事项受 理
即时
税源管 理部门 调查
10日内 税政部门审 调查 核10日内
纳税人申请 要求补正
否 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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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
非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 报送《非居民企业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应纳税额=经费支出换算的收入*25% =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核定利润率×税率 =经费支出额÷(1-15%-5%)×15%×25%
CTAIS操作 :[申报征收岗]/申报/【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申报】
申报资料由申报征收窗口整理,于5日内转档 案管理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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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终汇算清缴
1、资料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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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口申报:
①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申报,并 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代 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应于每次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 即时上报税源管理部门。
②资料归档
资料由申报窗口整理,5日内转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或责令限期
补齐,或退回并责令限期补正。
2.资料审核
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的数字是否一致,逻辑关系是否款
主管税务机关对报送资料进行初审,在5月31日前,
对应补缴或退税的企业发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①企业申请并提交资料:
■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总机构和本机构的业 务范围、业务内容; ■《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一式三份);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PPT课件
随着国际税收环境的变化和非居民企业业务的不断发展,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对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防 止税收流失、保障国际税收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掌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知识也有助于企业在跨 国经济活动中合理规避税收风险,提高国际竞争力。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概
02
述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定义
计算方法
根据非居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采用适当 的计算方法,如直接计算法、间接计算法等 ,确保准确计算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
缴纳方式和时间
缴纳方式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支票等,具体缴纳方式根 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确定。
缴纳时间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缴纳时间根据实际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应税所 得的时间确定,通常为次月15日前。
收征管效率。
源泉扣缴制度在实践中仍存在一 些问题和挑战,如扣缴义务人责
任不明确、信息不对称等。
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建议和展望
01
02
03
04
完善源泉扣缴法律法规,明确 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责任,加 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源泉扣 缴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水平 ,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目的
确保中国税收权益,防止税收流 失,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源泉扣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源泉扣缴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了源泉扣缴的具体政策规定和 操作指南。
税务风险识别
识别可能影响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的各种因素,如税收政策变化、 跨国交易复杂性等。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源泉扣缴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源泉扣缴
第五条 常设机构 …… 三、“常设机构”一语还包括: (一)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仅
以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为限; (二)企业通过雇员或者为上述目的而雇用的其
它人员提供的劳务,包括咨询劳务或监督活动, 但这种活动仅以在该国领土上(为同一个项目 和相关联的项目)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 计超过六个月的为限。
(扣缴)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源泉扣缴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其他领域
常驻代表机构的征税: 国税发[1996]165号 国税发[2003]28号 据实、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征税
国际运输
其他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源泉扣缴
关于售付汇凭证
• 汇发(1999)372号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 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及 六个格式
- 适用法定和指定扣缴的欠税追缴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源泉扣缴
关于法定扣缴
Q5:如何理解支付和到期应付?
Q6:如何享受协定待遇申请(股息、 利息、特许权使用费)?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源泉扣缴
案例1:
A房地产有限公司2002年向其外方股东B美国公司借 款4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17万元),挂“其他应付 款——B美国公司”贷方,并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 4月期间计提应付外方股东B美国公司借款利息共计× 元,列入该公司的开发成本及费用,但该利息没有实 际支付。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源泉扣缴
取而代之的
1 数据共享 1 数据传递 1 相互反馈, 1 事后.主体和间接管理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源泉扣缴
案例3:
2003年,铁道部(甲方)与法国S公司、北京东方 车辆公司(乙方)签署了技术设备引进和机车生 产合同,从法国S公司引进技术和劳务,由北 京东方车辆公司使用该技术生产铁路机车。法 国S公司提供技术相关的安装和指导等劳务, 项目地点为郑州。合同总金额为1亿元,其中 劳务费为20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11个月, 铁道部向法国S公司支付了1亿元。
增值税和非居民源泉扣缴政策培训.ppt
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 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1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 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
(1) 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 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了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 定):
(1)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 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 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 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 ,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 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3)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 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 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 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 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 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 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 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 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 上注明的金额÷〔1+5%)×5%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解析
PART 0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政策的主要内容
7
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的定 义:非居民企业 所得税源泉扣缴 政策的主要内容 之一,是指在中 国境内有实际经 营活动的非居民 企业。
0 1
扣缴义务人的责 任:负责按照税 法规定,对非居 民企业所得税进 行扣缴,并按时 向税务机关申报 和缴纳。
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
增加国家财政收 入:源泉扣缴政 策可以确保非居 民企业所得税的 及时缴纳,增加 国家财政收入。
0 1
提高税收征管效 率:源泉扣缴政 策可以简化税收 征管流程,提高 税收征管效率。
0 2
促进税收公平: 源泉扣缴政策可 以确保非居民企 业与居民企业之 间的税收公平, 防止税收流失。
0 2
扣缴义务人的义 务:确保扣缴税 款的准确性和及 时性,防止税款 流失。
0 3
扣缴义务人的权 利:在履行扣缴 义务的同时,享 有依法享受税收 优惠的权利。
0 4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非居民企业所得 税源泉扣缴政策
的主要内容
应纳税所得额的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的 计算实例
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监管:加强政策执行情况 的监管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
效实施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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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理。
政策目的:确保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的税收合规,维
护国家税收权益。
政策定义和适用范围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是 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非居民企业, 对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 税法规定进行扣缴的税收政策。
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非居民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外商 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
非居民税收代扣代缴培训课件
第一分 演绎
4、怎样交税?
n 何种方式交税?
代扣代缴
指定扣缴 法定源泉扣缴
n 什么时候交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非居民税收代扣代缴培训
第一部分 演绎
4、怎样交税?
n 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1、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
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 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 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 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 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非居民税收代扣代缴培训
第一部分 演绎
n 税收上的“居民”概念
n 居民-无限纳税义务 n 非居民-有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税收代扣代缴培训
第一部分 演绎
n 税收上的“居民”概念
中国(不含港澳台)税局
外国税局
居民
非居民 非居民
居民
中国企业
外国企业
非居民税收代扣代缴培训
第一部分 演绎
2、赚什么钱?
n 股息红利 n 利息 n 特许权使用费 n 租金 n 财产转让所得 n 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所得
非居民税收代扣代缴 培训
2014年3月
非居民税收代扣代缴培训
内容
n 演绎
解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各项要素
n 举例
用例子说明各种业务需要缴纳的税款
n 操作
解释税务机关和企业如何进行申报扣缴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ppt31张)
源泉扣缴政策
• 三、源泉扣缴的征管 • (一)时限 • 7、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与所得发生地不在一地的,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确定扣缴义 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向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 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告知非居民企业的 申报纳税事项。 • 8、对多次付款的合同项目,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 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合同全部付款明细、前期扣缴表和完税凭证 等资料,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
源泉扣缴政策
• 总局2011年24号公告 • 六、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 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 函〔2009〕698号,以下称为《通知》)有关问 题 • (一)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中国境内居民企 业股权,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 付款方式的,应于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 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 三、源泉扣缴的征管 • (一)时限 • 5、因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 当暂停支付相当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款项, 并在1日之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报送书面 情况说明。 • 6、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 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 支付之日(股权转让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政策
• 二、源泉扣缴计算 • 2、不得扣除税法19条外的其他税费支出。 • 3、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 十九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 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 缴政策
• 二、源泉扣缴计算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 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财产 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 摊销等后的余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 • 4、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包括现金 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 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_源泉扣缴
(一)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
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的企业。
•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 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 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精选课件
(二)非居民企业分类
• 另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 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这类这类非居民企业一般实行源泉扣缴,
缴纳的税款称为预提所得税。
• 注意:这里讲的预提所得税是属于企业所
得税的一项特殊内容。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 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精选课件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对比表
项目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设立机构场所 未设立机构场所
所得额
境内所得+全 部境外所 得
境内所得+有实际联 系的境外所得
境内所得
实际税率
25%、20%、 15%等
此类机构一般表现为联络处,接受境外 机构的委托并按照其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同 时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或结果。如果不 对这类营业代理人作出特别规定,企业就容 易利用该营业代理人逃避纳税义务。
精选课件
例如,与我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和 地区的企业派遣雇员到中国境内提供咨询劳务, 通常构成企业所得税法意义上的机构、场所, 应对归属于该机构、场所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 税,适用25%的税率。
会计实务:一表读懂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一表读懂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一、基本规则对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章源泉扣缴对第三条第三款做明确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如果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所得,就不适用源泉扣缴。
而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适用表非居民企业类别源泉扣缴适用所得类别不适用所得类别适用税率协定国居民企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及其他所得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前三项适用协定限制税率;其他按10%非协定国居民企业所得税法所有应税所得10%三、特例(一)未实际支付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上述非居民企业属于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由该款项应支付人实行源泉扣缴。
(二)特别纳税调整未作调帐处理的国税函[2006]901号(有效文件)一、对企业与其境外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转让定价调增的应纳税所得(不含利息、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若企业未通过相应调整程序作相应账务调整的,其境外关联企业取得的超过没有关联关系所应取得的数额部分,应视同股息分配征收所得税,该股息不得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所规定的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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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扣缴政策
• 一、源泉扣缴所得范围和义务人
• (二)指定扣缴
•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 形,包括:
•
1、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
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
2、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
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
3、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
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 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 税法第十九条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 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源泉扣缴政策
• 二、源泉扣缴计算 • 2、不得扣除税法19条外的其他税费支出。 • 3、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
十九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
源泉扣缴政策
• 一、源泉扣缴所得范围和义务人 • (一)法定扣缴 • 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
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 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源泉扣缴政策
• 一、源泉扣缴所得范围和义务人 • (二)指定扣缴 •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
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 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 义务人。
• 4、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包括现金 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 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源泉扣缴政策
• 二、源泉扣缴计算
• (三)源泉扣缴税率
•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五项规定的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四)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 3、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 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 告表。
源泉扣缴政策
• 三、源泉扣缴的征管 • (一)时限 • 4、境外投资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如果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实际税 负低于12.5%或者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 得税的,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源泉扣缴政策
• 三、源泉扣缴的征管 • (一)时限 • 1、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应税所得有关的
业务合同或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 2、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应税所得有关的 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 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 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缴申报的。
•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
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
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源泉扣缴政策
• 二、源泉扣缴计算 • (一)公式: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
得额X实际征收率 • (二)应纳税所得额 • 1、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
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 税费支出。(A、B、H、海外股)
源泉扣缴政策
• 二、源泉扣缴计算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 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财产 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 摊销等后的余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
源泉扣缴政策
• 三、源泉扣缴的征管 • (一)时限 • 7、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与所得发生地不在一地的,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确定扣缴义 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向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非 居民企业税务事项联络函》,告知非居民企业的 申报纳税事项。 • 8、对多次付款的合同项目,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 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合同全部付款明细、前期扣缴表和完税凭证 等资料,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
源泉扣缴政策
• 二、源泉扣缴计算 • (六)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金融机构向境外
外国银行支付贷款利息、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 向境外支付贷款利息及我国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 的境外分行支付的贷款利息,应按照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七)自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 内从事船舶、航空等国际运输业务的,以其在中 国境内起运客货收入总额的5%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按照每次从中国境内起运旅 客、货物出境取得的收入总额,依照1.25%的计 征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第五章
源泉扣缴政策
• 一、扣缴义务人 • (一)法定扣缴 •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
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 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缴பைடு நூலகம்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 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 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 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源泉扣缴政策
• 三、源泉扣缴的征管 • (一)时限 • 5、因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
当暂停支付相当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款项, 并在1日之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报送书面 情况说明。
• 6、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 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 支付之日(股权转让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
所得;
•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
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源泉扣缴政策
• 二、源泉扣缴计算 • (五)股权转让所得规定 • 1、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准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
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 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 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 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 2、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 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 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