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现状、困境及反思——基于我国中西部城镇家庭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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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5期(总第223期)

No.5,2018

General,No.223 THE MODERN EDUCA

一、问题的提出

城市建设的推进使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剧增,截至2015年末为77116万人,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0%;“十三五”规划更是指出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要达到60%。可见,未来我国城镇常住人口的数量将会持续增加,城镇儿童的数量也会日益庞大,状况会比以往更复杂多样。所以城镇儿童家庭监护面临的诸多困境亟需得到解决。诸如因为监护人疏于监管造成儿童发生意外,因为家庭暴力造成儿童伤亡,因为监护人自身的不良品行造成抚养缺失等案例应该引起社会各界及家庭的重视。儿童在家庭中受伤害事件的频繁发生不仅从微观上反应了当下儿童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职责或滥用监护权的不良行为,以及监护理念及监护知识储备与现实需求不相符,更是从宏观层面反应出我国现行的关于保障儿童家庭监护的机制及法律的缺漏。[1]通过检索资料发现,与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的研究数量相比,关于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的研究较少。但这并不能说明城镇儿童家庭监护不存在问题。考虑到城市环境较之农村更为复杂、对儿童的心理影响远超于农村,所以本研究通过对选取的部分城镇儿童家庭监护样本进行调查分析,从中梳理其现状及存在的困境,探寻能确保城镇儿童家庭监护到位的具体措施。

二、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的现状分析

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现状、困境及反思

——基于我国中西部城镇家庭的实证研究

袁凤琴 庄罗霞

摘 要:城镇儿童家庭监护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不但对完善家庭政策、促进社会法治文明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严重损害了儿童的正当权益。所以,本文以部分城镇儿童家庭监护为样本,分别从家庭监护理念、监护内容、监护方式及家庭监护制度四个维度梳理出在家庭监护中存在的困境:部分监护人主体意识不强,家庭学知识缺乏,对儿童监护缺乏针对性,监护人与儿童间缺乏有效沟通,缺乏有效的家庭监护制度保障等。鉴于此,提出如下建议:完善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人主体意识,健全家庭监护制度;科普家庭学知识,树立正确人才观;

宣传家庭监护的具体知识,提高家庭监护的针对性;加强监护人与儿童之间的有效沟通。

关键词:城镇儿童;家庭监护;困境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62(2018)05-0032-07

收稿日期:2018-07-07

作者简介:袁凤琴,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贵州贵阳,550000);庄罗霞,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贵州贵阳,550000)

(一)研究对象及方法

本研究除了查阅与城镇儿童家庭监护有关的文献资料之外,还重点以我国中西部城镇化增速较快的G省的7个城镇为研究样本,从中随机选取了12所学校的学生、家长及教师作为调查对象,以问卷调查、半结构式访谈、召开座谈会、实地观察等方法来收集资料,并通过定性和定量的资料分析,对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的现状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以便更好的发现当前城镇儿童家庭监护中常见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进而针对需求提出解决的建议。

本研究共发放问卷5108份,其中儿童问卷1390份,有效问卷1369份,有效率为98.5%;家长问卷1282份,有效问卷1169份,有效率为91.2%;同时对78名教师进行结构式访谈,以获得更多质性材料。

(二)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现状

儿童家庭监护体现在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本研究主要从家庭监护理念、监护内容、监护方式及儿童主观感受等四个方面对已获得的关于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现状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分析。

1.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的理念

在监护人对孩子教育的认识中,调查结果显示,有70%的监护人认为教育责任应由学校和父母共同承担,19.3%的监护人认为教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也有10.7%的人持生而不养、不教的态度,将监护执行人的身份交给自己父母或他人。在教育作用的调查中,97%的监护人认为孩子读书具有价值,其余3%的人认为读书无用。与大多数家长认为孩子学习有用的结果形成对比的是有56.4%的儿童对学习缺乏兴趣。在对待考试态度上,有13.2%的监护人在孩子没考好的情况下会责备子女,也有86.8%的监护人会用民主、文明的方式鼓励孩子。

在父母对儿童的期望的调查中,大多数父母对儿童要求十分严格,期望其品学兼优、多才多艺,如成绩需班上排名靠前,如果达不到就上各种各样的文化辅导班,以及音乐、美术、钢琴等特长培训班。也有一部分父母更多是从主观愿望上重视孩子的教育,在现实中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对孩子的教育投入不够,家校联系不紧密。

2.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的内容

在对居住的监护方面,有90%的监护人在城镇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以及不错的收入,所以儿童在居住方面得到了较好的照顾。

在对于学习的监护方面,由于家长对孩子学习的重视,大部分孩子都能将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常与同学、老师沟通交流,比较自信;且有93.4%的家长会经常或偶尔指导孩子的学习。但也有部分家庭,由于父母忙于工作,对孩子的关心和关注少,致使儿童的学习及生活习惯不好,自控力较差,性格孤僻;学习主动性有待加强,适应能力有待提高。

在对行为习惯的监护方面,大部分城镇儿童在学校的行为纪律相对较好,无论是待人处事还是个人卫生都比较好,但也有部分独生子女性格霸道嚣张。另外,据调查显示,部分家庭由于儿童的监护人每天早出晚归,虽然在物质上给予了儿童较好的照顾,但没有注意到及时对子女不好的行为习惯进行矫正,长此以往,儿童的行为习惯相对较差。学校教师的访谈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关于儿童的行为问题也是家长焦虑的一个方面。在一项对“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咨询热线记录”的调查中,在600份“热线”记录中,家长最为焦急的儿童教育问题中有关儿童行为问题占所有问题的33%。[2]

在对安全的监护方面,近年来由于城镇儿童监护人缺位或不负责任导致的儿童身心安全失去保障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仅在网上以“儿童坠楼”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其结果都令人触目惊心;仅2016年,全国因家长不在身边或一时大意导致儿童坠楼的事件就不下10起。据调查,在城镇中约有90%的儿童在上学、放学途中有人护送,安全系数相对较高。但也有少部分的小学生因为城市交通的复杂性而存在安全隐患。

3.城镇儿童家庭监护的方式

陪伴和交流是监护人对儿童进行监护的主要方式。在对城镇儿童监护人的调查中,有39.1%的监护人表明自己没有时间陪伴孩子,有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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