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修订)
(完整版)《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B )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A.省级文物行政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当地人民政府D.当地文物行政部门2.文物工作应当贯彻(C)的方针。
A.保护为主,抢救第一、B.有效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C.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D.加强保护,改善管理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D)所有。
A.谁发现归谁B.集体C.个人D.国家4、下列不属于文物违法行为的是(D)。
A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B走私文物C私分地下出土文物D交换个人所有的文物5、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的文物属于(A)所有。
A国家B集体c个人D视情况而定6.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C)。
A.2年B.4年C.3年D.5年7.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B)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
A.国务院B.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各级文物行政部门8.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时应遵守的原则是(D)。
A.加强保护的原则B.抢救第一的原则C.不得损毁文物的原则D.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9.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交文物,由(C)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A.省B.市C、县 D.区1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原址重建的,应当报( B)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C.国务院D.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11.在进行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后,文物行政部门应该(B)小时内赶赴现场A.12B.24C.48D.72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什么时候修订实施的?(A)A、2002年10月28日B、2005年8月21日C、1982年11月19日D、2006年6月10日13、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应由取得什么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A)。
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四篇)
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文物的立法保护、文物的管理与使用、文物的鉴定和评估、文物的修缮与保护、文物的出境和进境、法律责任。
全文共计约____字。
以下为节选部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推动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文物,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代表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和重要历史时期的物质遗存,包括古文物、近现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为主,注重保护性利用,防止滥用、损毁、盗窃文物;(二)分类管理,根据文物的价值分类确定保护措施;(三)综合治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四)社会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五)科技支撑,推动科技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第二章文物的立法保护第四条国家对文物实行保护制度,文物受国家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文物。
第五条文物的保护单位应当依法设立文物保护专门机构,负责文物的保护管理、科学研究、文物便民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国家依法设置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区,加强对文物的专门保护。
第七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制定文物保护规划,确保文物的长期保护。
第八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建立文物登记制度,对文物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章文物的管理与使用第九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制定保护规程,建立健全文物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文物的日常管理、巡查、维护等工作。
第十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加强对文物的监控和安全设施的建设,保障文物安全。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加强文物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四章文物的鉴定和评估第十二条对文物的鉴定应当依法进行,鉴定机构应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认定。
第十三条对古代文物进行鉴定时,鉴定机构应当依据文物的实物特征、历史背景、工艺技术等进行综合鉴定。
文物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
文物(wénwù)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全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shíshī)条例部门(bùmén)规定历史(lìshǐ)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可移动文物(wénwù)修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请立即纠正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长城保护条例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考古发掘管理办法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评审程序暂行规定关于拍摄电影、电视有关文物的暂行规定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规定长城保护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6号)] 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携带、邮寄文物出口鉴定、管理办法关于拍摄电影、电视有关文物的暂行规定《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规定长城保护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6号)] 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携带、邮寄文物出口鉴定、管理办法关于拍摄电影、电视有关文物的暂行规定《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博物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古玩收藏法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革命纪念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修缮暂行管理办法文物商店工作条例(试行稿)一级文物级标准举例(供参考)文物商店向国内群众销售文物试行办法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文物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文物科研项目开题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全国文物、博物馆系统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国家文物局文物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工作条例(试行)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地方文物管理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关于地方文物名胜古迹的保护管理办法关于管理名胜古迹职权分工的规定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各地办事处办事细则出国(境)文物展品包装工作规范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暂时入境文物复出境管理规定拓印古代石刻的暂行规定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关于使用文物古迹拍摄电影、电视故事片的暂行规定古物保管会组织条例修正古物保存法第九条条文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规定(试行)文物、博物馆单位接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捐赠管理暂行规定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运输规定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考古发掘品移交管理办法(试行)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博物馆一级藏品鉴选标准(试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关于改变文物商业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的方案(节录)古遗址、古墓葬调查、发掘暂行管理办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在基本建设工程中保护历史及革命文物的指示外国学术团体或私人参加掘采古物规则古物出国护照规则采掘古物规则文物特许出口管理试行办法古物保存法施行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考古发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北京市北京市珍贵文物复制(fùzhì)管理办法(第二次修正)北京市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保护管理(guǎnlǐ)办法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巡视(xúnshì)检查报告制度暂行规定北京市文物建筑(jiànzhù)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北京市馆藏(ɡuǎn cánɡ)文物管理规定北京市博物馆登记暂行办法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北京市实施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罚款处罚办法天津市关于暂停(天津)市内六区直管公产历史风貌建筑产权交易及使用权置换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确定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延长历史风貌建筑腾迁期限审批程序的通知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腾迁管理办法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天津市黄崖关长城保护管理规定天津市文物(wénwù)市场管理条例河北省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清东陵保护管理(guǎnlǐ)办法山西省太原市文物保护和管理(guǎnlǐ)办法山西省文物(wénwù)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实施(shísh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山西省文物市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修正)呼和浩特市文物古迹管理办法辽宁省辽宁省文物勘探管理办法大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锦州市文物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吉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吉林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社会公告《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施行黑龙江省黑龙江省文物调查勘探管理规定陕西省陕西省文物(wénwù)管理条例陕西省文物复制品生产和销售管理(guǎnlǐ)办法陕西省文物(wénwù)复制管理规定陕西省文物(wénwù)出国展览暂行规定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xiūzhèng))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决定延安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甘肃省甘肃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文物拍摄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青海省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第二次修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交河故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上海市上海市历史(lìshǐ)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文物(wénwù)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文物经营(jīngyíng)管理办法山东省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xiūzhèng))济南市文物保护管理(guǎnlǐ)规定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江苏省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浙江省浙江省文物流通管理办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我省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宁波市文物市场管理办法江西省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xiūgǎi)《江西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建省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bǎohù)条例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福州市历史(lìshǐ)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台湾省河南省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文物钻探(zuāntàn)管理办法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正(xiūzhèng))河南省古代大型遗址保护管理暂行规定郑州商代遗址保护管理规定郑州市嵩山历史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湖北省湖北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修正)湖北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湖南省文物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次修正)广东省广东省文物商业管理办法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guǎnlǐ)规定印发《广州市文物(wénwù)监管物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历史(lìshǐ)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香港澳门(ào mén)海南省海南省文物保护管理(guǎnlǐ)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四川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南充市文物保护规划重庆市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双十协定”签字处等五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州省云南省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正(xiūzhèng))内容总结。
文物保护法知识题
1.文物工作应当贯彻()的方针。
A保护为主,抢救第一、B有效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C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D加强保护,改善管理2.《天津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是()。
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地方性法规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所有。
A谁发现归谁、B集体、C个人、D国家4.可移动文物可以分为()。
A—级文物,二级文物、B珍贵文物,一般文物、C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D出土文物,流散文物5.为了科学研究进行的考古发掘,提出申请的时间是每年的()。
A第一个季度、B第一个月、C第二个季度、D任何时间6.()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A国务院、B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各级文物行政部门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的时间是()。
A2002年10月28日、B2003年5月13日、C2004年1月1日、D2003年7月1日8.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时应遵守的原则是()。
A加强保护的原则、B抢救第一的原则、C不得损毁文物的原则、D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9.行政法规制定的机关是()。
A国务院、B全国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D国务院各部委1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原址重建的,应当报()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C国务院、D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11.望海楼的标志说明牌应当由()树立。
A国务院、B天津市人民政府、C国家文物局、D天津市文物局12.盗窃文物罪的最高刑是()。
A死刑、B无期徒刑、C死刑缓期两年执行、D有期徒刑13.涉外考古发掘的审批机关是()。
A国务院、B国家文物局、C中国社会科学院、D文化部14.天津市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处。
A4、B6、C7、D815.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年。
A1、B2、C3、D416.馆藏文物出境展览,最长不能超过()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强调的保护原则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强调的保护原则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中规定的保护原则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基石。
保护原则包括了文物保护的目标、基本原则和管理方式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文物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下面将对这些保护原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保护目标《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保护目标是对我国文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
简单来说,就是要保护文物本身的完好性和历史信息,同时让其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用。
这意味着文物保护不仅关注文物的材质和艺术价值,也需要考虑文物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功能,以及对它们的后续利用。
实现文物保护的目标,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投入和努力。
二、基本原则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方面:1、全面保护全面保护是指对文物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包括文物本身和相关的文化环境等。
全面保护需要从文物的保存、修缮、管理及利用等方面展开工作,也需要依照文物的不同特征,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
2、先进性文物保护需要在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国内外先进的文物保护技术和理念进行吸收和交流,不断提高国内文物保护水平。
3、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是将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促进文物保护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效益。
同时,也在利用过程中要充分保护文物本身和其相关历史文化价值。
4、公益性文物保护是公益事业,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同时也要考虑到保护文物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促进文物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
三、管理方式管理方式是指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
《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具体要求如下:1、政府主导文物保护需要由政府主导,建立健全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保证文物保护和利用的顺畅进行。
2、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是公益事业,也需要得到社会的广泛参与。
文物保护机构应当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活动。
新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现阶段的文物保护
新 《华 民 和 文 保 法与 阶 文 保 颁 中 人 共 国 物 护 》 现 段的 物 护
蒋厚坤
( 汤和墓古迹 园管理所, 安徽
蚌埠 230 ) 300
【 摘 要】<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文物保 护法》 是我国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 门法律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文 物工作 客观形势 的变化 . 文物保 护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应该有相应的调整。因此, 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届 第三十次
2 8日修订通过并颁布 实施。
近2 O年 的 实 施 情 况 表 明 ,《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中
针,以法律 的形式写进总则。明确 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本行政 区域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职责。
新的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进一步强调 了国家
对文物的所有权 ,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 内地下 、内水和 领海 中遭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外 , 出国有不可移动 指
★【 收稿 日期】2 0 0 6—0 2—2 0 【 作者简介】 蒋厚坤 , 安徽省蚌埠市汤和墓古迹园管理所 所长。
会议于20 年 l 月 2 通过 了 02 O 8日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并颁布实施。对我国现阶段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重
要作 用 。
【 关键 词】 文物保护法 ; 文物保护 【 中图 分 类 号 】D 2 . 9 9 26
【 文献 标 识 码 】B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是我 国文化领域 的第一 部专 门法律 , 9 2年颁布实施 以来 , 18 在我 国的文物保 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试题一. 单项选择题( 共20 道)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 B )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A.省级文物行政部门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当地人民政府D. 当地文物行政部门2. 文物工作应当贯彻(C)的方针。
A.保护为主,抢救第一、B.有效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C.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D.加强保护,改善管理3.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D)所有。
A.谁发现归谁B. 集体C. 个人D. 国家4、下列不属于文物违法行为的是(D) 。
A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B走私文物C私分地下出土文物D交换个人所有的文物5、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的文物属于(A) 所有。
A国家B集体c 个人D视情况而定6. 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C)。
A.2 年B.4 年C.3 年D.5 年7.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B)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
A.国务院B.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8. 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时应遵守的原则是(D)。
A.加强保护的原则B. 抢救第一的原则C.不得损毁文物的原则D. 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9.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交文物,由(C)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A.省B. 市C、县 D. 区10.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原址重建的,应当报(B)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C.国务院D.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11. 在进行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后,文物行政部门应该(B)小时内赶赴现场A.12B.24C.48D.72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什么时候修订实施的?(A)A、2002年10月28 日 B 、2005 年8 月21 日C、1982年11月19 日 D 、2006 年 6 月10 日13、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应由取得什么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A)。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09•【字号】皖政办秘〔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9日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3号)要求,切实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推动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以文物保护科技赋能为动力,全面提升我省文物保护研究利用水平。
到2025年,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文物科技赋能水平取得新突破,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力量明显增强,文物活化利用不断创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
展望2035年,我省将建成与创新型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体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支撑文物保护研究利用,考古成果、博物馆事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文物助力彰显徽风皖韵独特魅力明显提升,安徽文化归属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文物资源和文物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B )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A.省级文物行政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当地人民政府D.当地文物行政部门2.文物工作应当贯彻(C)的方针。
A.保护为主,抢救第一、B.有效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C.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D.加强保护,改善管理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D)所有。
A.谁发现归谁B.集体C.个人D.国家4、下列不属于文物违法行为的是(D)。
A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B走私文物C私分地下出土文物D交换个人所有的文物5、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的文物属于(A)所有。
A国家B集体c个人D视情况而定6.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C)。
A.2年B.4年C.3年D.5年7.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B)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
A.国务院B.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各级文物行政部门8.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时应遵守的原则是(D)。
A.加强保护的原则B.抢救第一的原则C.不得损毁文物的原则D.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9.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交文物,由(C)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A.省B.市C、县 D.区1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原址重建的,应当报( B)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C.国务院D.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11.在进行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后,文物行政部门应该(B)小时内赶赴现场A.12B.24C.48D.72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什么时候修订实施的?(A)A、2002年10月28日B、2005年8月21日C、1982年11月19日D、2006年6月10日13、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应由取得什么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A)。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修订)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5.04.21•【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施行日期】2005.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已经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予以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1989年10月28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修正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国家所有的文物,由其使用、保管单位负保护责任。
集体、个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祖传文物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文物,由其所有人、使用人负保护责任。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文物管理机构负责。
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城乡建设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宗教、教育、旅游、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鼓励建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依法开展文物保护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3.05.18•【文号】国务院令第377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已经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00三年五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和地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实施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三条国有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应当用于下列用途:(一)文物的保管、陈列、修复、征集;(二)国有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建设;(三)文物的安全防范;(四)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五)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
第四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有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所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第二章不可移动文物第七条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规划,应当符合文物保护的要求。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文化部报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文物保护法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5年12月28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附件3:文物保护法保留行政审批论证情况的说明附件4:文物保护法取消行政审批论证情况的说明附件5:文物保护法新设行政审批论证情况的说明附件6:文物保护法(修订送审稿对照表)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可移动文物第三章考古管理第四章可移动文物第五章文物出境进境第六章合理利用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物保护,规范文物利用,促进科学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本法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要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历史人物密切相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图书资料和影音像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1996修改)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1996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01.27•【字号】•【施行日期】1989.10.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1989年10月28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和管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作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砖刻、木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加强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制止一切破坏文物的行为。
第四条本省境内凡符合《文物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收藏、管理和使用属国家所有文物的单位,必须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文物的保护。
第五条属于集体、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文物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文物管理机构、经费第六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承载着我们先辈的智慧和记忆。
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进行修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文物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使得许多文物古迹面临着被拆除、破坏的威胁;另一方面,非法盗掘、走私文物的现象依然存在,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此外,人们对于文物保护的意识还相对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
此次对文物保护法办法的修正,首先是对文物保护范围的进一步明确和拓展。
过去,一些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但未被纳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在此次修正中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这不仅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还将一些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实物纳入了保护范畴。
在保护措施方面,修正后的办法更加严格和具体。
对于文物保护单位,明确了更详细的保护规划和要求,包括周边环境的保护、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等。
同时,加大了对文物修缮和维护的监管力度,确保修缮工作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持文物的历史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法律责任方面,修正后的办法显著提高了对违法破坏文物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故意损毁文物、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等违法行为,将给予更严厉的经济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举措大大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让那些企图破坏文物的人望而却步。
为了更好地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修正后的办法还强调了政府部门、文物保护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应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和机制。
文物保护机构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社会公众则要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此外,修正后的办法还注重加强文物保护的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文物的跨国交流和保护日益频繁。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共同打击文物走私、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全人类的文化遗产。
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过程
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过程一、前言文物是民族传承的重要载体,它们不仅具有历史价值,还有艺术、科技、社会等多方面的价值。
因此,文物保护工作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文物,我国政府于198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在2013年对其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从法律修订的背景、修订的过程和结果三个方面详细介绍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过程。
二、背景1. 需要适应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自198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加大等因素导致了大量历史建筑被拆除或改建。
同时,在新形势下,我国需要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文化遗产。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需要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2. 需要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违法行为多发。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需要进行修订。
三、修订过程1. 立项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项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
2. 起草委员会成立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起草委员会。
3.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6月,起草委员会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 专家论证2012年9月,起草委员会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议,听取各方面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
5. 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6. 三审通过2013年1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三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
四、修订结果1. 增加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明确规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应当进行保护。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2.01.0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草案)的说明文化部部长朱穆之各位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草案)的草拟是从一九七九年开始的。
三年来,曾经分发各省、市、自治区文物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在北京还分别约请全国政协委员、知名人士、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举行了座谈,征求意见,根据大家的意见,又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在草案的修改过程中,国务院法制局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也给予了很大帮助。
现在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草案)作一简要说明,请予审议。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富于光荣革命传统和优秀文化遗产的国家,保存在地上地下的文物极为丰富。
这些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是全国人民极其宝贵的财富。
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对于开展科学研究,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的新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正随着国家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越来越显示出来。
保护文物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
建国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颁发了一系列的保护文物法令和办法,一九六一年在总结建国以后文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发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并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县、市,也相应地公布了一批省级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
建国后的十七年中,这些法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我国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是这些法令,大都是为解决当时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而颁发的。
《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虽然比较系统化了,可是就其内容来说,也还是侧重在地上地下不能够移动的文物保护方面,考古发掘和流散文物的条文很少,历史文化名城和馆藏文物则根本没有涉及。
所以还不是一个全面的文物保护法令。
国家文物局关于征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征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3.04.23•【文号】办政函[2013]377号•【施行日期】2013.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征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办政函〔2013〕3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有关院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及专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行文物保护法在一些方面已经同经济社会发展和文物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社会各界屡有修改文物保护法的呼吁。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有关意见,我局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议国家立法机关适时启动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
为充分征询社会各有关方面对修订文物保护法的意见建议,做好文物保护法修订前期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研析文物保护法在基本概念、基本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外文物保护法律实践,针对性地提出调整、补充和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6月30日前反馈。
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书面意见建议请邮寄或传真至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邮编:100009,传真:************);电子邮件请寄:*****************.cn。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张建华、肖谋用,联系电话:************、56792050。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国家文物局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于2002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B )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A.省级文物行政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当地人民政府D.当地文物行政部门2.文物工作应当贯彻(C)的方针。
A.保护为主,抢救第一、B.有效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C.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D.加强保护,改善管理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D)所有。
A.谁发现归谁B.集体C.个人D.国家4、下列不属于文物违法行为的是(D)。
A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B走私文物C私分地下出土文物D交换个人所有的文物5、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的文物属于(A)所有。
A国家B集体c个人D视情况而定6.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C)。
A.2年B.4年C.3年D.5年7.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B)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
A.国务院B.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各级文物行政部门8.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时应遵守的原则是(D)。
A.加强保护的原则B.抢救第一的原则C.不得损毁文物的原则D.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9.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交文物,由(C)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A.省B.市C、县 D.区1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原址重建的,应当报( B)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C.国务院D.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11.在进行建设工程中发现文物后,文物行政部门应该(B)小时内赶赴现场A.12B.24C.48D.72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什么时候修订实施的?(A)A、2002年10月28日B、2005年8月21日C、1982年11月19日D、2006年6月10日13、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应由取得什么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1.07•【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4日下午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普遍认为,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1月4日晚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有的常委委员、部门提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建议按照目前的实际做法,明确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用于文物保护事业。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二、有的常委委员、列席人员提出,对不可移动文物,利用起来是最好的保护,应当坚持以用促保,推动在利用中加强保护。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
三、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六十七条对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组织取得文物和依法流通的方式作了规定。
对有关内容,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建议修改,有的常委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还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删除。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上述规定来源于现行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考虑到对修改方案尚未形成共识,修改条件还不够成熟,建议对现行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有关内容不作修改。
在常委会审议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物保护基础性制度、推动文物活化利用、明确国有博物馆的权利等提出意见建议。
新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现阶段的文物保护
新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现阶段的文物保护蒋厚坤
【期刊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6(005)002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文物工作客观形势的变化,文物保护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应该有相应的调整.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届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2年 10月 28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颁布实施.对我国现阶段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页数】2页(P61-62)
【作者】蒋厚坤
【作者单位】汤和墓古迹园管理所,安徽,蚌埠,23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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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修订)
【法规类别】文物博物馆
【发文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5.04.21
【实施日期】200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已经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予以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2005年4月21日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1989年10月28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修正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国家所有的文物,由其使用、保管单位负保护责任。
集体、个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祖传文物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文物,由其所有人、使用人负保护责任。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文物管理机构负责。
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城乡建设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宗教、教育、旅游、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鼓励建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依法开展文物保护活动。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有较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文物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政府的财政拨款应当保障依法由政府承担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养,考古发掘,国有文物的安全保护,以及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和展示文物的基本经费需
求。
第六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文物保护事业进行捐赠。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文物保护事业进行捐赠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第七条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款,应当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章不可移动文物
第八条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建设规划和文物行政部门编制保护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第九条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自依法划定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竖立界桩,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竖立界桩。
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建设控制地带自划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竖立界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桩。
第十一条在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其风格、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现有危害文物安全、破坏文物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加以改造,必要时,予以拆迁。
第十二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
部门予以登记、公布,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