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强条课件201408
强制性条文培训(PPT 58页)
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 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 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 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 其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 防坠落措施。
一、c强on制te性nt条文
(二)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学习
1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 时,至少有1/2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10 m。
一、c强on制te性nt条文
(二)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学习 1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7.2.2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 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一、c强on制te性nt条文
(二)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学习
2011版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从以上修订的条文来看,增加了以下几 点注意事项:
一、从2011-8-1起钢筋进场时,不分钢筋大小,都应按国家现行相关 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钢筋内径不是必检项目, 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按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 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3.9.4 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
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 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 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2008年修订中升级为强制性条文)
一、c强on制te性nt条文
(二)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学习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监督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 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监督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 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培训ppt课件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 抗浮验算。
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 露;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 基坑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限制条件。
10
《高规》第4.3.16条:计算各振型地震影响系数所采 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予以 折减。
异形柱抗震等级见《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JGJ 149)》第3.3.1条。7度半(0.15g)以上地区, 异形柱尚应对与主轴成45°方向进行补充验算(《异 形柱》第4.2.4条)。
在栏杆顶部施加规定的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并对构 件进行强度验算。
8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 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 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 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
8、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度时的高层建筑, 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高规》要求7度半(0.15g)需计算竖向地震。
应按《地基规范》 强条规定在结构总说明或基坑开挖 图中写出具体要求。
13
建筑的场地类别见《抗规》第4.1.6条,不利地段建 造建筑时,应估计不利地段对设计地震动参数可能 产生的放大作用,见《抗规》第4.1.8条。
《地基》第5.1.3条: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 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 要求。
1
目录
一. 荷载与抗震 二. 地基基础 三. 混凝土结构 四. 钢结构
《建筑设计规范》课件
04
建筑设计规范的审查与监管
建筑设计规范的审查流程
01
02
03
初步审查
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初步 审查,包括规划布局、建 筑风格、结构安全等方面 。
技术审查
对建筑设计的具体技术细 节进行审查,如建筑结构 、给排水、电气、暖通等 专业的技术要求。
行政审查
对建筑项目的行政手续进 行审查,包括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等证件。
详细描述
03
04
05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案例 应关注建筑物的平面布 局、空间利用、采光通 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 规定,以满足居民的基 本生活需求。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案例 还涉及建筑物的结构安 全、建筑材料、建筑设 备等方面的要求,以确 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 。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案例 的目的是为居民提供一 个安全、舒适、经济和 可持续的居住环境。
公共建筑设计规范案例
总结词:公共建筑设 计规范案例主要关注 公共建筑的规划、设 计和建设,以确保建 筑符合功能、安全、 卫生和舒适等方面的 要求。
详细描述
公共建筑设计规范案 例应关注建筑物的功 能布局、交通流线、 空间利用等方面的规 定,以满足公共建筑 的基本功能需求。
公共建筑设计规范案 例还涉及建筑物的结 构安全、建筑材料、 建筑设备等方面的要 求,以确保建筑物的 质量和安全。
责令停工
对严重违反建筑设计规范的项目, 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其停工。
撤销证件
对于严重违反建筑设计规范的项目 ,相关部门有权撤销其相关证件。
05
建筑设计规范的发展趋势
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总结词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建筑设计规 范越来越受到重视,它强调建筑与环境 的和谐共生,通过节能、减排、可再生 等手段,降低建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课件
2
保障安全
条例要求建筑符合安全标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3
促进可持续发展
强制性条例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条例的优势和挑战
1 优势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2 挑战
实施难度、成本增加、对建筑行业的影响等。
结论和总结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例》是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法规,通过规范建筑工 程质量和安全标准,促进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 些挑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例的目的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例》的目标是规范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确保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它旨在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可 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条例的主要内容
设计要求
规定了建筑工程设计的基 本要求和标准,包括结构、 材料、安全等方面。
施工规范
规范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 中的操作步骤、材料选用 和工艺要求,以确保施工 质量。
验收标准
规定了建筑工程验收的程 序和标准,确保建筑工程 符合相关要求。
条例的实施范围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 等不同类型的建筑。无论是新建、改建还是扩建工程,都必须遵守该条例。
对建筑工程的影响
1
提高质量
通过规范设计、施工和验收流程,建筑工程质量得到提升。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例》 PPT课件
本次课件是关于《建筑工程强制性条例》的介绍和解读。我们将探讨其背景、 目的和主要内容,并讨论其对建筑工程的影响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法律 法规。它的出台是对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图3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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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里就 没有自 由。— —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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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分(结构设计图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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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自 己关在 里面。 ——博 莱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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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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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排水暖通强条部分本PPT课件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制鞋、制衣、 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 占地面积大于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卷烟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 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 半地下商店;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 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座 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7.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大 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 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第6页/共22页
8.3 自动灭火系统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面积 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 层丙类物品仓库。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PPT课件
。 建
筑 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地 基
注解:基坑(槽)、管沟挖土要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包括土质、
基 环境等)决定,开挖本身是一种卸荷过程,防止局部区域挖土过深、卸载过速,引起
础 土体失稳,降低土体抗剪性能,同时在施工中应不损伤支护结构,以保证基坑的安全。
工 程 施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
建 筑 地
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 3 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 求时,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 3 根。
基 注解: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地基、土和灰
标 人参加。 准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202-2002强制性条文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
建 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筑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 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 100m2 至少应有 1 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强制性条文
问题答案:
建 筑 问题2答案:
工 程
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施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工 质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解析PPT(2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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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成功的秘诀在于永不改变既定的目标。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幸福不会遗漏任何人,迟早有一天它会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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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一个人只要强烈地坚持不懈地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你在希望中享受到的乐趣,比将来实际享受的乐趣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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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无论是对事还是对人,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分,不与过多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也不要因为关系亲密便掏心掏肺,切莫交浅言深,应适可而止。
H/L≤0.5~1
●大于5米为深基坑
●基坑支护
a、排桩墙支护
b、锚杆及土钉墙支护
c、地下连续墙
L或倒L
六、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 设计变更文件。
●钢筋代换
a、等强度代换
b、等面积代换
●施工单位不能代换
2、摸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 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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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想告诉你,让你用你的一生去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所以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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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心中没有过分的贪求,自然苦就少。口里不说多余的话,自然祸就少。腹内的食物能减少,自然病就少。思绪中没有过分欲,自然忧就少。大悲是无泪的,同样大悟无言。缘来尽量要惜,缘尽就放。人生本来就空,对人家笑笑,对自己笑笑,笑着看天下,看日出日落,花谢花开,岂不自在,哪里来的尘埃!
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一般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
定性影响的的缺陷。 5、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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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第一篇建筑设计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5、“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6、“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二、主要条文宣贯: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的部分强条)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强条)三、专题报告: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2、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3、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4、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5、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有区别6、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四、典型问题答案: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按文件形式分为:建设标准(《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产品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地方标准(北京DBJ)企业标准QB(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按执行强度分为: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推荐性标准(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通用图集技术措施实施导则(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
如“国标图”和“地方通用图”)(建筑设计的《设计手册》、《设计资料集》、《设计指南》不在标准体系中)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这是国务院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出的重大决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明确提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据当时的统计(截止1998年),我国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行业+地方)中强制性标准有2700多项,占整个标准数量的75%(相应条文15万多条)。
照这样数量庞大的条文去监督处罚,一是工作量太大,执行不便;二是突出不了重点。
当时对212项国家标准的严格程度用词进行了统计,其中用“必须”和“应”的条文占总条文的82%,数量还是太多。
为了寻找以较少的条文作为重点监管和处罚的依据,带动标准的贯彻执行。
建设部组织专家从已批准的国家、行业标准中,对带有“必须”和“应”的条文重新审查,以直接摘录涉及生命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它公众利益的条文的方式,收录汇编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房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第一版(2000年版)摘录强制性条文共1554条,仅占相应标准条文总数的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已经出版了2000年版、2002年版、2009年版、2013年版。
其中2000年版是活页本,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在2003年组织出版了《实施导则》;2002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经历了艰难的适应阶段:1)应对性能化指标标准的推出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挑战;2)符合住宅商品化后对住宅质量控制的法律依据需要;3)进行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向技术法规过渡的的有益尝试。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从2002年版以后,新增的“强条”由标准的主编单位在送审稿中提出,强制性条文咨询委员会(原名)指派专家参会审查或专门组织审查。
期间专家的意见与编制组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较多。
后来住建部标准定额司要求编制组在报批稿中单独向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强条委现名)报送强制性条文,由强条委组织专家函审或会审。
2012年住建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针对存在问题发布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编写规定》,以下是其中的几条重要的审批原则:【确定原则】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应列为强制性条文。
【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可按照强制性条文的确定原则,根据当地的气候、地理、资源、经济、文化特点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强制性条文。
【表达要求】强制性条文的内容表达应完整准确,文字表达应逻辑严谨、简练明确,不得模棱两可。
【稳定性】强制性条文应具有相对稳定性。
相应标准修订时,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调整应经论证。
【协调性】强制性条文之间应协调一致,不得相互抵触。
【可操作性】强制性条文应具有可操作性。
强制性条文可以是定量的要求,也可以是定性的规定。
定量或定性应准确,并应有充分的依据。
【争议条文】对争议较大且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标准条文,不应列为强制性条文。
由于2013年版中的强条,基本上是在这规定之前批准发布的,所以,其中不符合编写规定的情况较普遍。
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难点在2002年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建筑设计篇是从30本相关标准的3000多条文中收录了172条强制性条文(占5.5%)。
在2013年版中,建筑设计篇是从42本相关标准的5000多条文中收录了268条强制性条文(占5.3%)。
我国的建筑设计规范中,遗留大量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
很多建筑设计专业人员经常接触“定额标准”、“设计标准”、“设计规范”、“技术规程”等,但是很难弄清其区别。
上世纪80年代的工程建设标准是国家控制建设投资的法律文件,大量的定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
(介绍公厕建设标准的变化)十年来,“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变化具有如下特点:1)强条的数量增加快,但比例减少。
强条协调委员会认为,“建筑设计”规范的强制执行点不多,历次强条审查中坚持严格控制数量。
2)各设计规范的编制组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出现明显分歧。
建筑设计的一线人员主张减少强条;从事科研、教学和其他专业人员喜欢增加强条。
3)对“建筑设计”强条中的“通用设计标准”和“专用设计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执行侧重点不明确。
当“通用设计标准”和“专用设计规范”同时对同一问题提出强条规定时,应如何执行?经常无可适从。
“建筑设计”专业的强条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存在以下难题:1)如何与“规划、选址”合理的承上启下。
(单体建筑的设计规范适用范围边界不清)2)如何与“建筑防火”有分有合。
(建筑防火的强条很多是从建筑设计规范中提出的,独立成章后执行主体模糊)3)如何与“建筑设备”和“建筑节能”协调统一标准。
(在节能等方面,建筑专业和设备专业协调难)(以上难题在2013年版中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5、“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建筑设计标准的发展有两条路径轨迹十分明显:一是专项标准的类型扩散、猛增,需求越来越多:《住宅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养老设施设计规范》--《公寓?》--《保障性住房?》……《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住宅电气设计规范》--《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程》……二是从定额标准向技术规范收拢,要求统一、简化、集中的呼声越来越高:《XX建设标准》--《XX设计标准》--《XX设计规范》--《XX建筑规范》---《房屋建筑技术法规?》事实上,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系研究”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的“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和监管模式研究”课题已经持续进行了十年多,但是履步维艰。
去年“强条委”的工作总结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就是“强制性条文如何发展,是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最近,住建部建筑设计标委会也在积极探讨“如何构建强条体系”这一重大命题。
本人根据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认识,提出以下意见:1).根据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特殊性,应特别明确“强制性条文”不能简单等同于“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条文”仍然处于过渡期。
2).根据相关研究的阶段成果分析,建设部即使在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新建构“强制性标准体系”,需要较长时间的调整,对建筑设计专业的影响速度相对缓慢,目前不应动作过大。
庞大的体系不可能推倒重来。
3).从有关研究课题提供的思路看,即使住建部立即着手按新体系编制“强制性标准”,建筑设计标委会只能重点关注《公共建筑规范》中“建筑设计”一章。
是否按照他们的思路单独主编《建筑设计技术规范》,一定要慎重研究后才能确定。
4).建筑设计标委会目前应重点研究的是:在新的标准化体系下“分类专门建筑的设计规范如何逐步退出的机制。
(各类专门建筑的设计规范与整个工程建设强制标准体系格格不入)6、“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2013年版《强制性条文》相比2009年版有较大的修订和调整。
(14部变化)《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25-2012《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2011年版)《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的相关强制性条文。
2013年版《强制性条文》相比2009年版的章节有较大的调整。
建筑设计篇部分章节变化:2009版 2013版 2004技术法规设想1、设计基本规定 1、基本规定 1、一般规定2、室内环境设计 2、(增加 2.4污染控制) 2、通用设计规定3、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 3、(原6项保留3项) 3、室内环境专业设计4、专项设计 4、专门建筑专业设计2013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建筑设计篇仍然不够系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