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的处理与转抄
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的核对程序
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与执行时的核对程序医嘱核对制度相关处置流程护士转抄及录入医嘱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转抄者签名必须签名清晰↓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分不同内容对电子医嘱进行处置(口服药、静脉给药)↓核对并打印单床口服给药单及输液执行单,交责任护士进行处理↓文字或电子医嘱都必须查对(白班、中班、夜班)↓要做到无任何错误,保证正确率100%,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处方或用药执行制度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用执行;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①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②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行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琢絮状物等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作好解释工作。
处方与医嘱在转抄与执行中的审核程序医师下达医嘱、开具处方↓护办室↓双人核对医嘱与处方就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录入处方、取药↓双人再次核对医嘱并签字、将长期、特殊用药、口服药转抄到静脉用药本、特殊用药本、口服药登记本上。
↓执行医嘱↓护士长每日核对医嘱并做好记录。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夜班查全天,每周大查对2次,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就级别、过敏、隔离等)。
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办公室班护士校对、转抄,交给责任护士执行。
3、办公室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
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
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麻醉药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则不准执行,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药物准备后,应有第2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清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瓶盖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痕,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色与沉淀,任何一项不合标准,均不得使用。
8、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查对输血成分、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溶血现象、血袋有无泄漏、输血量、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与血型、交差配血结果等),并在医嘱单、输血单上两人签名,输血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血液输完后保留血袋(病房保存2小时后交输血科再保存24小时备查)。
9、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并查对皮试结果。
无误后,方可执行。
医嘱查对制度相关处置流程护士转抄及录入医嘱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转抄者签名必须签名清晰→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分不同内容对电子医嘱进行处置(口服药、静脉给药)→核对并打印单床口服给药单及输液执行单,交责任护士进行处理→文字或电子医嘱都必须查对(白班、中班、夜班)。
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程序
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程序一、医嘱转抄程序1.医嘱生成: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制定医嘱,并在病历中书写完成。
2.医嘱转抄时间:医嘱应尽可能在开嘱之后及时转抄,一般按照当班护士的工作量和安排来确定转抄时间。
3.转抄责任人:由当班责任护士进行转抄,转抄前应先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和医嘱内容的一致性,并确认书写清晰、易读。
4.转抄方法:传统方式是手工转抄,在医嘱单上逐一转写;现代方式是电子化转抄,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实现。
5.转抄记录:转抄人员应在医嘱单上签名并注明转抄日期、时间,确保责任明确,方便追溯。
6.转抄交接:交班时需要将已转抄的医嘱、转抄记录和相关患者信息交接给接班护士,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正确性。
7.质量控制:医务部门或质控科应定期对医嘱转抄程序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转抄准确性。
1.医嘱核对时间:医生开具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及时核对医嘱内容,明确执行时间和方式,避免误解或疏漏。
2.核对责任人:执行医嘱的护士需进行核对,同时核对的护士应与执行的护士一致,确保责任和权限相符。
3.核对步骤:核对医嘱应包括核对患者基本信息、医嘱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途径等)、执行时间、执行方式等关键信息。
4.核对方式:传统方式是人工核对,通过对比纸质医嘱与患者相关信息;现代方式是电子化核对,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进行验证。
5.核对记录:核对人员应在医嘱单上签名,注明核对日期、时间,确保责任明确,便于追溯核查。
6.异常处理:如发现医嘱内容不一致、模糊、错误等情况,核对人员应立即与开嘱医生或主管医生进行沟通和确认。
7.质量控制:医务部门或质控科应定期对医嘱执行核对程序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执行准确性。
建议和注意事项:1.加强培训:医护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的培训,了解流程和注意事项,提高操作技能和意识。
2.规范操作: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程序需按照医院或科室的具体规范执行,确保统一标准,减少操作的主观性。
医嘱处理流程
医嘱处理流程医嘱是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的指示,是医疗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正确处理医嘱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医嘱处理的流程。
1. 接收医嘱。
医嘱的接收是医疗工作的第一步。
接收医嘱的人员要认真核对医嘱的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姓名、医嘱的具体内容等。
在接收医嘱时要保持专注,避免疏漏和错误。
2. 核对医嘱。
接收医嘱后,需要进行医嘱的核对工作。
核对医嘱的内容是否与患者的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矛盾或不合理的地方。
核对医嘱是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不可马虎。
3. 执行医嘱。
医嘱的执行是医疗工作的关键环节。
执行医嘱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在执行医嘱时要随时关注患者的情况,及时调整医嘱内容。
4. 记录医嘱。
执行医嘱后,需要及时将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记录医嘱的内容要准确清晰,包括医嘱的执行时间、执行人员、执行情况等。
记录是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能够为医生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
5. 审核医嘱。
医嘱的审核是医疗工作的最后一环。
审核医嘱的内容是否符合医疗规范和患者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错误或疏漏。
审核医嘱是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可忽视。
医嘱处理流程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医嘱处理,才能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希望全体医务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医嘱处理流程,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4篇)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一)医嘱核对制度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转)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____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
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7.护士长参与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二)医嘱处理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2.医嘱必须下达在医嘱单或电脑上。
执行各项医嘱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3.各种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需按照医嘱要求及时执行,执行后准确填写执行时间。
执行医嘱按先急后缓的原则4.执行各种医嘱时需检查医嘱书写及内容是否正确,是否有医生签字。
确认准确无误后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
对有疑问的医嘱,及时与负责医生沟通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缺少医生签字的医嘱为无效医嘱,请负责医生签字后执行。
5.输血、试敏等医嘱需双人核对并由两名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
毒麻药品需双人核对后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并在毒麻药登记本上双人签字。
6.执行注射抗生素等需做过敏试验的医嘱时应将过敏试验的结果,阳性用红笔写在医嘱的括号内注明(阳性),阴性用蓝笔写在括号内注明(阴性)。
7.临时备用医嘱如已执行,应签字,如未用或作废时应在医嘱栏内用红笔注明取消二字。
8.医生的口头医嘱为无效医嘱,在医生没下达书面医嘱前,护士一般不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
9.抢救病人或手术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查对药物无误后执行,待抢救工作完毕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保留空药瓶以备查对。
医嘱查对制度第一条下医嘱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瞩。
1用药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工作程序
1用药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工作程序一、引言用药医嘱的转抄和执行核对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是医务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的规定。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医护人员,在执行用药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
三、工作原则1.严格按照医生的用药医嘱转抄,不得修改医嘱内容;2.核对医嘱内容时一定要仔细、细心,确保准确无误;3.对于不明确的医嘱内容,应当及时向医生进行沟通确认;4.在转抄和核对时,不得受到任何外界干扰,确保工作的专注性;5.转抄和核对工作完成后一定要填写相关记录,以备查证。
四、工作步骤1.接收医嘱:护士接收医生下达的用药医嘱后,需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姓名、病床号等),确保医嘱归属正确;2.转抄医嘱:护士将收到的医嘱内容逐一转写到患者的护理记录单上,确保字迹工整、清晰;3.核对医嘱:转抄完医嘱后,另外一位护士进行核对工作,对比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嘱内容是否一致,确保无误;4.沟通确认:对于有疑问或错误的医嘱内容,应当及时向医生进行沟通并确认,直至确定正确为止;5.记录填写:转抄和核对完成后,护士应当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包括转抄时间、核对时间等,便于日后查证;6.报告医生:如果发现医嘱内容有错误或不符合规定,应当及时向医生报告并进行更正。
五、注意事项1.在用药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过程中,必须认真细致,绝对不能大意麻痹;2.必须保持团队配合,相互沟通、核对,避免漏检失误;3.在核对医嘱时,应该特别注意药品的名称、用法、用量等内容的准确性;4.对于特殊情况(如用药重复、药物配伍不当等),应当及时向医生反馈和沟通;5.在转抄和核对工作完成后,一定要仔细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心无二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六、总结用药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是医疗卫生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
医护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工作,做到始终如一、细致入微。
护士执行医嘱制度及流程
护士执行医嘱制度及流程护士执行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一、医嘱制度1、医生下达医嘱必须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如需作废医嘱则由医生告知护士,并在医嘱单上用红笔标注“作废”,并用红笔签名。
护士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护士执行医嘱必须进行三查七对,保证医嘱执行正确、及时。
2、医生下达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抢救或手术中可下达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前,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查对后执行,医生要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3、护士每班需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本上注明。
6、医生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生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生报告。
二、执行医嘱流程常规流程:阅读、查对 - 确认 - 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中、后)- 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1、处理医嘱的护士看到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处理医嘱的护士按医嘱要求的缓急分配护士执行。
5、执行护士接到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和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患者信息反馈给医生。
医疗机构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流程
医嘱转抄和执行核对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2、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输液卡(注射卡)后交给医嘱执行护士,并共同查对医嘱后备药。
3、医嘱处理护士将长期医嘱转抄到治疗本上,或在治疗本或护理本上停止相应的医嘱。
将各种检查、检验申请单,交由执行护士,执行护士向病人告知注意事项。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6、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项目记账。
医嘱核对与处理流程
XX医院
医嘱核对及处理流程
1、医生下达医嘱后,办公班护士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等。
2、按医嘱处理原则:先临时、后长期(先打印或抄写后)执行的原则处理医嘱。
3、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执行卡给责任班护士,责任班护士必须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医嘱无误后备药,请责办班护士再次核对后方可执行。
4、将护理部分如:吸氧或停止、灌肠、使用或停止心电监护等,写到护理执行本上,责任护士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打印医技执行单交给责任护士,由责任护士准备相应的标本容器,向病人告知留取标本及各项检查的注意事项。
6、对可疑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应在交接班时口头和书面均交待清楚。
8、所有医嘱处理完成后,由办公班护士与责班护士再次进行总查对并记录签名。
9、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10、紧急抢救情况下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按“查对制度”里的规定执行。
流程:
点击“处理、
对护理
打印医技执行单。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一、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字,护士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因急需而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
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并保留用过的空瓶,需要丢弃时,要经过2人核对后再丢弃。
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三、处理及抄写医嘱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准确、及时,要实行三查七对,不得涂改。
必须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医嘱要按时执行。
处理医嘱必须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处理时间。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下午班、夜班查对一次医嘱。
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医嘱两次,将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医嘱登记本上。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主班护士(或办公室护士)阅读医嘱后,应先将立即执行的医嘱分配给有关护士执行,然后再处理其它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七、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处理长期医嘱时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注明日期和时间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
八、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九、临时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
应在短时间内执行。
需立即执行的要及时执行。
一般只执行一次。
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临时备用医嘱(SOS)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过期未执行则失效,注销时由护士用红笔写“未用”二字。
十一、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十二、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时,如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一、本科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三、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变色、沉淀、过期或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不得使用。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夜班查全天,每周大查对2次,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就级别、过敏、隔离等)。
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办公室班护士校对、转抄,交给责任护士执行。
3、办公室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
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
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麻醉药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则不准执行,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药物准备后,应有第2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清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瓶盖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痕,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色与沉淀,任何一项不合标准,均不得利用。
8、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查对输血成分、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溶血现象、血袋有无泄漏、输血量、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与血型、交差配血结果等),并在医嘱单、输血单上两人签名,输血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血液输完后保留血袋(病房保存2小时后交输血科再保存24小时备查)。
9、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并查对皮试结果。
无误后,方可执行。
医嘱查对制度相关处置流程护士转抄及录入医嘱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转抄者签名必须签名清晰→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分分歧内容对电子医嘱进行处理(口服药、静脉给药)。
医嘱查对制度(5篇)
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录入微机后,由主班护士负责做好每日至少一次两人大查对并签名,同时做到班班查对,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
(2)短期医嘱应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核实后方可执行。
(3)重整医嘱后必须经两人查对,由核对者签名并签原来执行日期和时间。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诵一遍,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使用过的安瓿瓶,经检查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病人结束后须督促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5)护士长定期抽查医嘱录入正确情况及执行查对情况。
围手术期患者评估制度一、通过对围手术期患者评估,掌握患者基本情况及护理服务需求,为患者围手术期护理措施的落实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评估内容包括术前、术后术前评估内容:1.患者一般情况(性别、年龄)。
2.现病史及伴随疾病。
3.身体状况(营养状态、手术耐受性)。
4.手术的种类、术式、麻醉方式。
5.患者的全身状况及重要脏器功能。
6.心理状态和对疾病的认知情况。
术后评估内容。
1.术中病情。
手术类型和麻醉方式、手术经过情况(出血及输血输液情况及安置引流管情况)。
2.术后病情。
生命体征、意识状态、反射、感觉、输液、排尿、皮肤、伤口和引流情况及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情况。
3.患者不适主诉。
4.心理状况。
三、患者评估工作由责任护士完成。
四、普通患者术前评估应在术前24h内完成,急诊患者在1h内完成,术后评估在术后6h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五、评估结果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
六、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定期检查指导。
医嘱查对制度(2)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医生开具医嘱后,要由相关人员进行查对、审核、执行、记录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主要目的是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嘱查对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医生开具医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填写医嘱单,包括用药、检查、治疗等内容。
2. 查对环节:查对环节可以多级查对,包括医生核对医嘱的正确性、合理性;药师核对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等;护士核对执行医嘱的正确性等。
医嘱转抄及执行核对程序
医嘱转抄及执行核对程序一、医嘱转抄程序1.医嘱转抄的人员应该是经过专门培训、掌握规范的转抄技巧和正确的识别能力,并且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2.医嘱转抄前,应先核对患者的诊断、身份、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确保患者的身份正确无误。
3.在转抄医嘱之前,应先仔细阅读医嘱,确保能够准确理解医嘱的内容。
对于难以理解或存在疑义的医嘱,应及时沟通患者或向医生进行确认。
4.在转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嘱单上的顺序依次转写,确保不遗漏和颠倒医嘱的顺序。
5.转抄医嘱时应使用规范的专用笔或药物软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签名、盖章等。
6.转抄完成后,应及时将转抄结果和原始医嘱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执行。
1.医嘱执行核对的人员应是经过专门培训的护士或医生,能够熟练掌握医疗术语和执行操作。
2.在执行医嘱前,应先核对患者的诊断、身份、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确保患者的身份无误。
3.在执行医嘱前,应先仔细阅读医嘱,了解医嘱的执行要求和限制条件。
4.在执行医嘱前,应先检查药品的名称、规格、有效期等,确保药物品质符合要求。
5.在执行医嘱前,应先准备好执行所需的器械、设备、药品等,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执行。
6.在执行医嘱时,应按照医嘱单上的顺序依次执行,确保不遗漏和颠倒医嘱的顺序。
7.在执行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8.在执行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剂量和途径进行给药,确保医嘱的准确执行。
9.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汇报,寻求帮助和指导。
10.在执行完成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给药时间、剂量、途径、疗效等,并进行签名、盖章等。
三、医嘱转抄及执行核对的重要性1.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错误导致的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安全。
2.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信誉。
3.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培养医疗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医嘱的处理与转抄
医嘱的处理与转抄一、医嘱的概念 医嘱是医师根据病人和病情需要在医疗活动中为诊治病人而下达的医学指令。
二、医嘱的质量考评项目 (1)医嘱页面清洁整齐、内容无涂改和刀刮字。
(2)眉栏填写齐全无漏项、字迹正规、清晰可辨。
(3)医嘱处理及时、准确、签全名. (4)医嘱要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并有记录。
三、医嘱的内容 包括日期、时间、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药物(写明名称、剂量、浓度、用法等)、手术治疗(写明手术时间、麻醉种类、手术名称、术前用药等)、各种检查、治疗、医师、护士、核对者签名等. 四、医嘱的种类 1。
长期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只执行1次,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须立即执行的(st)医嘱,需在15分钟内执行。
3.备用医嘱.又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
长期备用医嘱(prn):有效期在24小时以上,无停止时间医嘱一直有效;需要时使用,按长期医嘱处理,但不需要注明执行的具体时间,以与长期医嘱区别。
临时备用医嘱(sos):在12小时内有效;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执行,则由护士在该项医嘱栏内用红墨水笔写“未用”两字,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班. 医嘱的处理与转抄 处理原则。
先急后缓,先执行后抄写,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最后转抄到医嘱记录单上。
1.长期医嘱将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每项医嘱处理后,立即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红笔画对等勾,将以处理过的医嘱转抄至医嘱记录单的长期医嘱栏内,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勾。
2.临时医嘱执行时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铅笔画对等勾,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执行后将医嘱抄至医嘱记录单的临时医嘱栏内、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名,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勾. 3。
备用医嘱 (1)长期备用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检查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程序
检查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程序背景医疗行业中,医生开出医嘱,护士在病人病历中转抄医嘱后执行。
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紧迫等原因,可能会出现转抄错误或者执行失误的情况,为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因此,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严谨的检查嘱转抄和执行的核对程序显得尤为重要。
检查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程序的原则1. 确认患者身份信息在执行医嘱之前,护士应当核实患者的身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
一旦发现患者身份信息错误,应当马上停止执行医嘱并及时上报。
2. 重要医嘱须上报对于有些重要的、危及患者安全的医嘱,比如手术前禁食、禁水等禁忌,护士在转抄完成后,应当及时向汇总医嘱的医生进行反馈,以便医生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重要或高危药品之间的冲突对于那些有着冲突风险的药品,比如抗生素类与利尿剂类药品一般不建议同时使用, 或者同一功效的药品规格不同应当细致核对。
如发现有这些情况应及时汇报,以了解正确的方法并避免由此产生的不必要的风险。
检查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程序的具体流程检查嘱转抄流程1. 护士应当在认真阅读医嘱后,对操作人信息签名确认并进行医嘱转抄。
2. 转抄完毕后,再次确认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无误,核对转抄的医嘱内容及规格,并在红色框内进行签名确认转抄信息。
执行核对流程1. 护士接到上级医嘱后即需认真核对和理解医嘱要求,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用药方法及其它重要信息。
2. 护士确认患者身份信息以及皮肤、黏膜是否有对药品的过敏反应和其它安全方面的问题等等。
3. 在核对完毕后,在医嘱单上进行记载,并且在注射给药之前再次让患者确认自身的各项信息,减少患者误用药品引发严重后果。
结论对于医疗行业,检查嘱转抄和执行核对程序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护士遵循科学的操作流程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可以遏制医疗风险,避免医疗误诊和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医嘱查对制度(精选)
医嘱查对制度(精选)推荐1.处理医嘱,应做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做好五不执行即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两遍,与医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同时督促医生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全名。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输血查对制度1.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和溶血,血瓶或血袋有无裂痕或破损。
3.查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并在配血报告单反面签名后方可执行。
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2.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电脑一次。
5.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推荐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上一班,每周(护士长)大查对二次,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
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付班护士转抄,另一护士查对签名后交治疗护士和责任护士执行。
3、付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
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住院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分为长期、临时医嘱两种。
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十点左右下达,由经治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情况下准确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字迹清楚。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转抄、整理医嘱时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果要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开出、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临时医嘱由值班医师开出后须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并立即执行。
开医嘱者和执行护士均应签名并注明时间(至几时几分)。
3、紧急抢救危重患者或手术过程中,可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诵一遍,经治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瓿备查,待情况许可后由经治医师及时补开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有执行时间(至几时几分)。
4、转科后要停止转科前医嘱,重新开列医嘱。
5、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土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对医嘱内容不符合患者治疗要求时,护士有权暂不执行并向上一级医师提出质询。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注明执行时间并要口头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备忘录上注明。
7、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如药物毒副反应较大或需密切观察患者变化时,应有经治医师陪同在侧,并做好其他相应处理的准备。
8、医嘱要按时、严格、准确地执行,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天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9、医嘱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撕毁,丢弃和更改。
10、同一时间医嘱有多项时,开具时间及医师签名可两头封顶,中间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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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的概况及分类
一.医嘱的概念
医嘱是医师根据病人和病情需要在医疗活动中为诊治病人而下达的医学指令。
二.医嘱的质量考评项目
(1)医嘱页面清洁整齐、内容无涂改和刀刮字。
(2)眉栏填写齐全无漏项、字迹正规、清晰可辨。
(3)医嘱处理及时、准确、签全名。
(4)医嘱要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并有记录。
三.医嘱的内容
包括日期、时间、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药物(写明名称、剂量、浓度、用法等)、手术治疗(写明手术时间、麻醉种类、手术名称、术前用药等)、各种检查、治疗、医师、护士、核对者签名等。
四.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只执行1次,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
须立即执行的(st)医嘱,需在15分钟内执行。
3.备用医嘱:又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
长期备用医嘱(prn):有效期在24小时以上,无停止时间医嘱一直有效;需要时使用,按长期医嘱处理,但不需要注明执行的具体时间,以与长期医嘱区别。
临时备用医嘱(sos):在12小时内有效;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执行,则由护士在该项医嘱栏内用红墨水笔写“未用”两字,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班。
医嘱的处理与转抄
处理原则:先急后缓,先执行后抄写,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最后转抄到医嘱记录单上。
1.长期医嘱将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每项医嘱处理后,立即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红笔画对等勾,将以处理过的医嘱转抄至医嘱记录单的长期医嘱栏内,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勾。
2.临时医嘱执行时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铅笔画对等勾,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执行后将医嘱抄至医嘱记录单的临时医嘱栏内、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名,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勾。
3.备用医嘱
(1)长期备用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2)临时备用医嘱也有日夜和夜间备用医嘱之分,即日间的备用医嘱仅与日间有效,至下午7时自动失效,夜间的备用医嘱仅夜间有效,如夜间未用,至次晨7时自动失效;临时备用医嘱执行后,按临时医嘱处理。
(3)停止医嘱:应先在相应的执行单上将此项目注销,然后在医嘱单上注明停止的日期与时间,最后签全名。
(4)凡转科、手术、分娩后急需重整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下面用红笔划线,以示前面的医嘱一律作废;如需重整医嘱,则在红线下面用蓝笔写上“重整医嘱”和整理时间,并将需要继续执行的长期医嘱按原来的日期及排列顺序抄录与红线下面。
(5)出院、转院、死亡医嘱将执行单上所有医嘱划红线注销,写明日期、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红笔画对等勾;在临时医嘱栏内写明日期、时间、原因,在医
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勾。
(6)执行药物过敏试验的医嘱,其结果记录在该医嘱的末端,用圆括号内加标示符号表示,阳性结果用红笔记录为“(+)”,并在病历左上方用红笔标明对xx 药物过敏;阴性结果用蓝笔记录为“(—)”,在执行时间栏内填写做皮试时间。
(7)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手术过程中医生需要向护士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8)因故(如缺药、拒绝执行等)未执行的医嘱,应在执行时间栏内用红笔标明“未执行”,并用蓝笔在签名栏内签名,其原因应在护理记录单中说明。
(9)“术前禁食、水”等医嘱由护士告知患者并签名,执行时间为告知患者的时间。
(10)执行执行输血医嘱时两人查对,双签名,符合要求,时间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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