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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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龙潭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龙潭乡龙潭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手,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村党总支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龙潭村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量化考核对象村全体党员和长期生活、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流动党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基本积分设置1、党员划分。

结合我村实际,依据党员的职务、岗位、年龄、特长等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干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

2、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40 分)、承诺履诺积分(40 分)和民主评议积分(20 分)。

三、量化积分考核标准(一)日常行为积分(40 分)1、党员学习教育方面(10 分)(1)按照村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求,能按时参加支部党课和各类培训、且在学习培训中交流心得体会发言积极的,每次得1 分;(2)参加乡级以上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包括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每次得2 分;(3)参加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0.5 分;(4)村干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1 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4 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 篇。

2、参加组织生活(10 分)(1)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满分4 分,不按规定执行不得分;(2)每参加1 次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主题活动或党员会议的,得1.5 分,满分6 分,无故缺席或不参加者,每出现1 次扣1.5 分;3、缴纳党费及垃圾清运费(6 分)(1)对党组织关系在村的党员,向所属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得4 分,催缴者扣2 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2)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运费的,得2 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4、履行党员基本义务(14 分)(1)能够按时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满分3 分;(2)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2022党员积分实施方案

2022党员积分实施方案

2022党员积分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2022年党员积分实施方案。

一、积分获取范围。

1.党员在本单位工作表现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可获得积分奖励;2.党员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可获得积分奖励;3.党员在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中取得成绩,可获得积分奖励;4.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可获得积分奖励。

二、积分使用范围。

1.积分可用于党员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等方面的参考;2.积分可用于党员奖励、表彰等方面的依据;3.积分可用于党员参加培训、学习等方面的加分;4.积分可用于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加分。

三、积分管理机制。

1.建立党员积分档案,记录党员的积分获取情况;2.定期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审核和清零,确保积分的公平公正;3.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由党组织负责,党组织书记对党员积分管理负总责;4.对于违纪违法的党员,将取消其在积分管理方面的权利。

四、积分奖惩机制。

1.对于积分突出的党员,可给予表彰奖励;2.对于积分低于标准的党员,可给予提醒警告;3.对于积分严重不达标的党员,可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4.对于积分造假的党员,将取消其积分资格。

五、积分实施效果。

1.激励党员积极向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工作落实;3.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凝聚党心;4.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六、总结。

党员积分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对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全体党员能够认真执行该方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1.积分制的原则:
(1)公平性和公正性;
(2)基于绩效评估的奖惩机制;
(3)注重激励和激励后果;
(4)诚信、透明、规范,确保操作程序透明化;
(5)适应制度的调整和改变。

2.积分制的具体内容:
(1)实行月度积分评估,评估项目包括党费缴纳、组织生活
参与度、志愿活动参加度等;
(2)积分分值设定应根据党员行为的积极程度和对党组织特
别贡献的评价;
(3)建立优秀党员评选机制,利用积分制度为候选人作出准
确评价;
(4)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和表现;(5)管理和设计积分制度时应根据党员特点和组织需求定制,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3.积分制的运作流程:
(1)设立积分制的组织,明确积分的管理权和审核权;
(2)对党员行为进行积分分值评估;
(3)按照积分分值排名,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
(4)对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惩罚;
(5)设立优秀党员月度评选机制,基于积分制结果为候选人
提供参考;
4.积分制的实施效果:
(1)能够有效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和提拔优秀党员;
(3)能够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4)能够促进党支部的稳定和发展。

5.不足之处:
(1)不能用来评价个人能力和潜力,只能评价个人对党组织的贡献;
(2)可能存在个别党员对积分制度的作弊或不当利用;(3)积分制度实施的效果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调整。

党员积分制细则

党员积分制细则

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性
增强党员的政 治思想觉悟
使党员始终保持共 产主义远大理想和
革命精神
坚持党的群众 路线,密切党
群关系
使党员始终与人民 群众保持紧密联系
加强党员的自 我管理和自我
教育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和规定,不断提高
自身素质
提高党员的业 务能力和素质
水平
使党员成为行业领 域的专业人才
● 03
● 02
第2章 党员积分制指标体系
党员日常行为指标
遵守党的纪律 和规定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积极参加学习 和培训
完成学习任务,并 在组织生活中做好
心得体会
参加组织生活
积极参与支部组织 的各项活动
党员工作表现指标
工作骨干
在工作中发挥重要 作用并得到组织肯

工作评优
在工作评优中获得 优秀或称职评定
党员积分制细则
制作人:XXX 时间:20XX年X月
目录
第1章 简介 第2章 党员积分制指标体系 第3章 党员积分制积分规则 第4章 党员积分制的运行机制 第5章 党员积分制的创新与完善 第6章 总结
● 01
第1章 简介
党员积分制概述
党员积分制是通过对党员 的积分管理,来激励党员 更加积极地参与党组织的 各项活动,提高其党性教 育水平、组织观念和工作 表现的管理制度。
党员。
党员积分制的指标体系
学习考试类
包括参加各类党组 织组织的学习、考 试等活动,以及完 成各类学习任务。
志愿服务类
包括参与各类志愿 服务活动、社会公 益活动等,以及参 与党组织组织的志 愿服务活动的服务
质量。
工作表现类
包括参与党组织组 织的各项工作,以 及个人工作表现和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中共沅陵县妇幼保健院支部委员会党员积分制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党员积分管理适用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积分内容党员年度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行为积分、奖分、扣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日常行为积分基础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1)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

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

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为配合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特制订本细则。

一、基础项目(共50分)基础项目实行扣分制,即每人每年基础分为50分,直至扣完为止。

(一)带头学习提高(全年最高积10分,扣完为止)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及会议,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包括: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座谈会等。

1. 党员非因参加公务或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请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 缺少学习笔记或记载学习笔记不认真的,扣1—2分。

3. A类、B类党员全年完成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未完成者扣2分。

4. A类党员全年未达到科级干部在线学习学分者,扣2—5分。

5. 支委会要指定一名委员与C类党员建立“一对一”联系,C类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以口头或书信、邮件等形式作一次思想汇报,少1次扣2.5分。

(二)带头争创佳绩(全年最高积10分,扣完为止)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

1. 未按时限、未按要求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

2. 不服从组织岗位分配和工作分配的,一次扣5分。

3. 因工作失误给单位或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或因工作原因受到区级以上或本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10分。

4.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群众不满意的扣2—5分。

5. A类党员未完成自身承担的领导班子职能职责目标的,扣1—5分。

6. B类党员未完成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扣1—5分。

7. A类党员至少提出并实施1项创新性工作,未完成扣2分。

(三)带头服务群众(全年最高积10分,扣完为止)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1. 对服务对象和居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妥善答复和具体落实的,每次扣2分。

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队伍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永远保持党员先进性,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规定,经社区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大房坪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管理对象:因社区党员人数众多,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三大类:在家有正常行为能力的党员、高龄且行动不便的党员、流动党员。

二、管理内容:对总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缴纳党费、参与组织生活、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全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三、考核方式:(分党员类别,如下)①在家有正常行为能力的党员1. 有微信的党员没有关注和美大房坪公众号的扣2分;没有加入党总支/党支部微信群的扣2分;2. 微信群中发布与工作、学习无关链接、视频、文字的扣1分/次;3. 没有加入学习强国学习的扣2分,加入后每天不登陆、学习的一月扣2分;4. 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5分/年;5. 因事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必须写请假条,连续两次不参加学习、活动的写书面检讨并扣2分,连续三次不参加学习、活动通报批评扣5分,连续六次不参加学习、活动直接除名。

6. 不参加总支部组织的大型活动(七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其他大型活动)扣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0分;7. 对于包保送学的高龄党员,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送学上门的扣3分/次;8. 党员参与非法上访的扣20分;9.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驾驶无牌机动车被交警查处的扣10分/次;10. 党员手册一个季度一检查,未填写的扣3分/季度,不是自己填写的经发现扣5分;11. 违反居民公约记录到诚信档案黑榜的扣10分;12. 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赌博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0分/次;13. 误导群众且在公众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的扣5分/次;14.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或者推诿不尽责解决群众困难的扣3分/次;15. 党员违纪违法被举报且经查实的根据情节严重扣3-10分/次;16. 与邻居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次;17. 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加1分/次;18. 受到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镇级加2分,社区加1分(网站、证书、文件均可);19. 带动贫困户和群众发展生产,且有实质性变化的加2分/人;20. 主动向党组织检举、揭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加5分/次。

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

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

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试行)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结合区委组织部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如下:一、考核对象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包括帮助工作人员)。

二、党员分类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岗位,将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领导班子成员为A类,科级领导干部为B类,普通党员为C 类,退休党员为D类。

三、积分分类(一)共项积分(100分)主要反映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基本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章程,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10分)。

有违反情况的,扣10分;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制度与自律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自身行为(10分)。

有不严格落实,违反相关规定的,扣10分;3.按时参加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活动(20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分)。

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出现一次扣5分;5.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情趣健康、生活乐观,远离黄赌徒(10分)。

如有不良反映,经核查核实后,扣10分;6.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10分)。

如有服务态度恶劣经查实的,出现一次扣2分;7.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严格遵守《云南省组工干部“十必须、十不准”》(20分)。

违反一条扣2分;(二)分类积分(100分)主要反映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A类党员积分1.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20分)。

不执行的一次扣5分;2.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安排落实,不推诿、扯皮(20分)。

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20分;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安排部署分管工作(20分);分管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受到区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4.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参加讲党课等党内学习教育活动(20分)。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地管理党员,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我们制定了积分量化管理细则。

该细则包含三个积分类别:基础分、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分。

基础分(60分)包括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和研究教育培训等项目。

日常行为积分(80分)包括加分项和扣分事项。

加分项(20分)包括促进质检事业发展、志愿服务、建言献策、见
义勇为、科研创新、优秀表彰和其他。

扣分事项包括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迟到、早退、未参加党员主题活动日等。

民主评议分(20分)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投票
确定得分。

但如果违反党纪法规受到处分,则实行一票否决。

每个项目的积分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1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1次扣1分等。

同时,加分项也有具体的加分标准,如见义勇为做好事1次,酌情加
2-5分等。

最后,我们将每个党员的积分情况记录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台账中,以便及时跟踪和管理。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党组织通过对党员的日常言行、工作、学习、交往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积分,以此来确定党员的先进程度、岗位能力水平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从而对党员实施综合评价和规范管理。

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助于激励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荣誉感,促进党员群众观念、党的观念和民主意识的增强,增强党员在思想、工作、品德、作风等各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的基本原则(一)公平性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所有党员在积分管理上应当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要求积分制管理应是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确保各个环节的公正性和足够的透明度,避免任何个人或小团体的恶意操作和不公。

(二)先进性原则:积分制管理应根据党员表现和工作成效,实行先进典型为表率,激励党员向先进典型看齐,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追求卓越,努力成为优秀党员。

先进典型的评选应充分考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注重以榜样引领群众。

(三)动态性原则:积分制管理需要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完善。

由于党员的工作和职务、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都存在变化,积分制管理也应当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积分制管理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变化因素,保持灵活性和动态性,不断提高管理和激励的有效性。

(四)科学性原则:积分制管理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系统的评价指标和体系上。

评价指标应当考虑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多个方面,并结合党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评价体系应当具有科学性,考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并避免指标互相牵连和扭曲的情况出现。

(五)激励性原则:通过合理的激励方式,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党员应当根据自己的积分等级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晋升和荣誉。

激励形式可以是口头表彰、荣誉称号、技能证书、物质奖励等多种形式,既能够激励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

二、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方法(一)制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党员积分制管理应当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再把各种物资待遇、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人群倾斜,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下文是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欢迎阅读!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全文一、基本原则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

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

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

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

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

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5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5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5篇1. 全面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更大作用,2020年起,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实。

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要求,每个党员应该以履行党员职责为前提,完成一定数量的积分任务,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积分,并依据积分情况进行奖惩。

2. 积分制任务的内容党员积分制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必须完成的部分,另一个是可选的积极参与部分。

必须完成的任务包括:参加组织生活会、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等,可选的积极参与部分包括:参加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参与咨询政策等。

根据不同的任务设置不同的积分,保证每个党员都有机会得到积分。

3. 积分制考核方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考核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人自主填报积分,另一个是组织审核确认积分。

个人填报积分时,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组织审核确保积分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此外,组织还需对积分不足的党员进行帮助、指导和督促,帮助党员正确认识、认真履职。

4. 积分制奖惩措施根据积分制规定,党员的积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级别。

获得优秀积分的党员可以获得相应的表彰和荣誉,同时,各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获得不合格积分的党员应该进行组织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搭配改正。

5.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党员积分制管理,各级党组织可以实现对党员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

同时,还能更好地促进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水平,更好地履行党员职责,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15篇】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凝聚力,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党组织的有效管理,特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一、积分计算规则1. 出席党组织会议:每次出席党组织主题会议、组织生活会议评议述职等,可获得0.5积分。

2. 签到:每次参加部门或党组织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进行签到,缺席须请假,未请假者将扣除一分,并记录在档案中。

3. 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宣传、学习讨论活动通报、撰写宣传稿件、制作海报等,按实际工作量工时计算,每1小时可获得0.5积分。

4. 参与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每次可获得1积分,每年累计不超过5分。

5. 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议,每次可获得5积分。

且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否则将被扣除积分。

6. 学习培训:组织参加各种党组织、部门、社区等级别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每次参加1小时以上的活动,可获得1积分。

7. 个人行为:表现出积极进取的个人行为,如提出好的建议、帮助其他党员、担任义务工作等,6个月内每次可获得0.5积分,累计不超过2分。

二、考核方法1. 每月向党组织汇报积分情况,由党组织管理员进行统计,汇总评定个人积分。

2. 通过年度评选,选出积分最高的党员,作为该年度优秀党员,并由组织予以表彰。

3. 对于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应进行谈话并纳入考核管理名单,对其进行约谈等必要的督促措施。

三、积分奖励和处罚1. 获得优秀党员称号和组织肯定的党员,可获得奖项和物资奖励。

2. 积分不及格的党员,将被限制参与党组织的活动及岗位,直至积分恢复合格标准。

3. 违反组织纪律、涉及违法犯罪等情况,将被视为失去党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1.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应与党员考核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紧密结合。

2. 党组织应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积分情况,并将其写入党员档案之中。

3. 如果任何党员对本积分管理制度有异议,可向党组织提出,组织应及时回复并解决相关问题。

[实用参考]党员积分制度

[实用参考]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卫计系统党组织基础,根据中共黄陵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党员先锋引领活动要求,结合“建强支部、严管党员”大讨论活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实绩量化考核基础上,以支部组织管理为主,党委监督指导为辅,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强化党支部管理党员意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

现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开展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医院发展、促进医患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医院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一)党支部、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1.积分设置。

党支部、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40分、任务分50分和奖励分10分。

当年党支部、党员基础分为上年党支部、党员个人考核分的40%,以此类推。

2.积分构成。

(1)党支部基础分(40分):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2),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

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支部考核得分40%。

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40%。

以此类推。

任务分(50分):由党办按照党支部当月完成局党委安排部署任务情况进行量化,量化标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50%。

奖励分(10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中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各类竞赛、活动,依获奖级别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予以加分,获奖级别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加分时分别递减0.5分。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总支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要求对党员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定期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思想政治、遵守纪律、道德品行、发挥作用、履行职责、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情况,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纯洁党员队伍,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考核对象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总支全体党员。

三、考核内容对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突出事迹加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75分)。

包括基础分和履职分两项,分别占45分和30分。

1.基础分(45分)。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行三个方面内容。

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上级和总支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在政治思想、言论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明辨是非,政治立场坚定,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党的形象。

遵纪守法方面: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没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的有关行为,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带头抵制各类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道德品行方面: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作风严谨,注重操守;自觉遵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八小时之外社会形象良好;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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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党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

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

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

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

基础分2分。

3、主动缴纳党费(5分)。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缴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

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

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

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
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

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学习提高(12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

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学习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

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作用;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

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曲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能够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纪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底实行民主评议积分,评议结果为优秀积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

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
公示后,民主评议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

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认可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学习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思想情况的扣5分。

6、党员与同事不团结影响较大,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纪律要求的扣10分。

8、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大型义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核办法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2、以考核积分60分为基准分,对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按照积分评定星级。

当年积分60-69分为一星级党员;70-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9分为三星级党员;90-95分为四星级党员;96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3、对二星级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一星级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参与星级党员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置;低于50分(含50分)直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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