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异化现象与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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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合作社的“异变”

浅谈农村合作社的“异变”

浅谈农村合作社的“异变”【摘要】农村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中的重要形式,承载着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等重要使命。

本文从农村合作社的定义、发展历程、作用与意义入手,探讨了其组织形式、经营模式、管理体系、发展现状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后,分析农村合作社出现的“异变”,提出应对措施,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呼吁持续改革与完善农村合作社制度。

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农村合作社的现状与未来前景,为农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合作社、异变、发展历程、作用与意义、组织形式、经营模式、管理体系、发展现状、待解决问题、对策、未来发展方向、改革与完善。

1. 引言1.1 农村合作社的定义与发展历程农村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地区由自愿组织的农民参与经济合作的组织形式,是实行社员互助、民主管理、合作经营的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最初的合作社以集中购销、互助贷款为主要内容。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合作社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从最初的简单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为多种形式的合作社,如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等。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社也逐渐从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农业产业化合作社转变,注重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在农村合作社的参与下,农村居民通过合作经营和共享资源,实现了社员共同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共同目标。

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历程体现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和农民经济组织形式的不断完善。

1.2 农村合作社的作用与意义农村合作社的作用与意义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农村合作社可以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以将分散的农民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规模效应和资源共享,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农村合作社可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为农民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及管理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及管理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及管理问题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的一种新型模式,它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依法注册,定期参加经济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着越来越大的责任,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运行和管理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本文将深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资金管理问题资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血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转的基础。

在实际运行中,资金管理问题常常是一个难题。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偿还贷款或者支付员工工资,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正常经营。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资金流失或者挪用,损害了合作社成员的利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解决办法:针对资金管理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财务教育,提高他们的财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合作社的资金安全。

二、经营管理问题经营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的核心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能够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关系到合作社成员的利益,也关系到合作社的发展前景。

在实际运行中,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导致经营效益低下,甚至出现严重亏损的情况。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市场拓展能力,导致产品销售困难,无法实现规模化经营,影响了合作社的整体经营效益。

解决办法:针对经营管理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技能;要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制定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开发新的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可以通过与其他合作社或者企业进行合作,拓展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实现规模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研究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定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合作社主要服务对象是内部成员,服务的环节包括采购、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多个环节,服务的内容包括信息、技术、资金、劳务等多种形式。

因合作社能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在技术、信息、服务等领域,为成员和集体发挥相关作用,所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功能可以有力地推动农民生产经营的运行效率,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三农”问题处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关键环节,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一号文件”,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等重要文件和政策中,都有专门内容阐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三农”问题之中,最为重要的是农民问题。

只有解决了农民的增收问题,才能提高其物质生活水平,从而真正改变每个农户的家庭面貌;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有农村的稳定、农业的繁荣。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产生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因其基于农民自愿组合的建立机制,在农资采购、农业生产、农产品营销过程中给农户带来经济利益,同时也符合国家的宏观政策,使得其规模、经营项目等方面已经得到快速发展。

与此相对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也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正式”治理不规范,在机构设置、责任划分、权利赋予、利益分享等方面没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造成管理无序、效率低下;二是“非正式”治理不到位,在合作社治理中未能充分获得利益相关者提供的资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高,未能让农民满意,也没有达到政府部门的要求。

针对合作社治理存在的问题,可采用以下两个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一是进行“管理移植”,强调“正式治理”的规范化刚性管理,引进公司制企业成熟的治理理论与实践经验,在合作社内部建立责权利分明的管理机构;二是进行“文化嵌入”,充分利用“非正式治理”的柔性作用,协调乡土文化、行政文化、契约文化,并兼顾农户、合作社、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者。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措施,目前已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组织的主体形式之一,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从四个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一、组织管理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需要通过良好的组织管理来确保其健康稳定发展。

但是目前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组织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等问题,甚至一些合作社成员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合作社运转不稳定。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1、建立健全合作社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

2、加强对合作社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法律意识,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通过合理调解,帮助合作社成员解决问题,维护合作社的稳定运转。

二、资金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但是现实中很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不稳定,导致发展受到限制。

同时,在一些合作社中也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例如资金滥用、挪用等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1、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便合作社能够顺利发展。

3、提高合作社成员的财务意识,防止资金滥用、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三、人才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人才支持,但是现实中很多合作社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导致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存在问题,影响合作社经营效益。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1、政府加大对农业技术改良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2、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合作社,提高合作社的成员素质和整体经营实力。

3、鼓励合作社开展专业合作,集聚专业人才,提高合作社整体竞争力。

四、市场问题1、政府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2、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市场营销培训,提高成员的市场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规范农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重要体现,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和解决。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有亮点和问题并存。

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意识到合作社的好处,并自发成立了合作社。

这些合作社在加强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合作社管理不规范,农民参与程度不高,运行不畅,影响了发展效果。

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原因主要有政策、管理、经营等方面。

政策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相关支持政策,存在融资难、土地流转等问题,限制了合作社发展的空间。

管理方面,一些合作社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对社员的要求不清晰,导致管理混乱。

经营方面,一些合作社经营范围窄,缺乏创新能力,导致盈利能力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合作社解决融资和土地流转问题。

合作社要加强管理能力的培养,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社员的组织意识和合作精神。

合作社要加强与农业企业和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的合作,引入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技术,提高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

还可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多元化经营,拓宽经营领域,增加发展空间。

文化建设也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环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培养和传承社员的合作文化和企业精神,增强社员的集体意识和责任感。

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到合作社的好处和发展前景,增加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固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也有发展的亮点和希望。

只有在政府、合作社自身和社员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解决的对策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市场经济形态也投入了深厚的资本投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改善了农民生活,增加了农村收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表现为:1、空间分布不合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的地域分布呈现出地区不同、空间失衡的状态。

特别是在缺乏发展支撑的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往往比较差,发展水平落后于国家一般发达地区。

2、组织形式不合理。

由于农民社会经济文化状况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也不同,有的是自发形式,有的是由政府或社会机构带领,经营模式、规模也不尽相同,办事效率低。

3、资金来源不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多是来自会员之间的友好贷款,基金来源有限,缺乏外部资金支持。

4、管理水平不够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不够高,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缺乏市场技能和管理技能,其管理水平明显落后。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问题1、资金来源有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会员的友好贷款,基金来源有限,缺乏外部资金支持,再加上农民水平较低,无法提供充足的资金进行发展。

2、组织缺乏实施力。

由于农民社会经济文化状况的差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态多样,而且管理层缺乏市场技能及管理技能,组织沟通难以形成有效的执行力,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农民购买能力较弱。

农产品市场发达程度低,农民购买能力弱,特别是在农村贫困地区,无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充足的市场需求支持。

4、政策措施不够完善。

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够充分,或政策过于集中,或政策面向不够广泛,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三、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对策1、增加资金来源,改善农民社会经济状况。

政府应在推动农民社会经济状况改善的同时,利用财政投入和金融改革,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扩大内部融资的规模。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旨在提高农民生产和经营效率。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管理混乱、资金短缺和技术滞后等问题,制约了其发展。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引入外部资金支持和提升技术水平。

通过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动其健康发展,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这些举措有助于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提供了重要支持。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解决思路、管理混乱、资金短缺、技术滞后、规范管理制度、外部资金支持、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建设、健康发展、提高收入水平1. 引言1.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依法成立的、按照经营管理规范的合作组织。

它是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组织形式之一,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功能。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通常是同一或相邻地区的农户,他们通过合作社共同经营生产和经营活动,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是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合作社中,农民可以通过共同投入资金和劳动力,共同经营农业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出效率。

通过合作社,农民还可以获得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实现规模化经营。

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农民可以集中资源、统一管理,实现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规模化,提高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

合作社可以代表农民进行统一谈判,争取更好的价格和条件,保障农民的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合作社可以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帮助农民提升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量和质量。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意识的觉醒,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地区逐渐兴起,并在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组织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不高、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等。

下面就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1.组织管理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是其发展的基础。

目前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包括缺乏明确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不清晰、决策流程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运转效率和管理水平。

2.经营效益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发组织的经济组织,其存在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

在现实中,许多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并不理想,主要表现为生产成本偏高、销售渠道狭窄、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导致合作社无法真正实现农民增收。

3.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农产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产品,而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是一个突出的矛盾。

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大多是粮食、蔬菜、水果等,而一些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施肥不当、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导致农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二、解决思路1.加强规范化建设为解决组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组织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

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能力。

2.优化农产品生产流程农产品生产过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环节,要优化农产品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采用现代农业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拓宽销售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经营效益。

可以通过合作社间联合销售、线上线下融合销售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市场供给量和市场影响力,增加销售收入,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效益。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发展,对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合作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运营现状的不断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管理混乱、效益不稳定、农民参与度不高等。

有必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以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 管理混乱随着合作社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也在逐渐增加。

在一些合作社中,管理人员不足、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合作社内部管理混乱,决策效率低下,影响了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2. 效益不稳定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业务单一,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和价格波动反应不灵活,导致效益不稳定。

尤其是在农产品价格下跌或市场需求萎缩时,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往往会受到较大的冲击,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

3. 农民参与度不高在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民的参与度不高,有的农民甚至对合作社的发展、经营情况缺乏了解和关注。

这不仅使合作社的管理运营面临困难,也影响了合作社对农民的服务和带动效应。

二、解决思路1. 完善管理机制为了解决管理混乱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引入专业的管理人才,设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流程,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同时还可以通过培训和交流分享等方式,对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提升合作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 多元化经营为了解决效益不稳定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经营。

可以通过与其他行业合作,拓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产业链,降低市场风险,增加经营收益。

还可以加强对市场变化的监测和预测,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合作社的反应速度和灵活性。

3. 加强农民培训为了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管理意识和经营能力。

可以通过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经营管理讲座等方式,提升农民的专业素质和经济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实现共赢。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它在我国农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实际运作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解决。

本文将从社员参与、组织运作、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思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社员参与度不高。

由于农民合作社的组建方式多样,社员参与程度也不同。

有些合作社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现象,少数社员占据绝大多数资源和决策权,而大部分社员只是形式上的加入。

这种现象导致了社员的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氛围。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社员培训和宣传,提升社员对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

可以激励社员积极参与社内事务,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运作中面临的问题是管理困难。

由于社员多且分散,合作社的管理难度较大。

合作社需要对社员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协调,但目前很多合作社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决策不民主等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合作社还可以建立积分制度,奖励社员的贡献和劳动。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支持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虽然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力度增加,但仍然存在着政策执行不到位、优惠政策落地不及时等问题。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和准确度,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可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社员和干部的管理和经营水平。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社员参与度低、管理困难和政策支持不到位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提高社员的参与意识,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和协调,以及改善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为农民群众的增收致富贡献更大的力量。

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问题研究

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问题研究

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问题研究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问题研究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异化问题尤为突出。

本文以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异化问题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引言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它能够促进农民组织、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异化问题是导致其发展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异化问题的主要原因1. 利益分配不合理: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利益分配上存在不公平现象,一些管理人员和内部成员过度追求个人利益,导致合作社内部的凝聚力和认同度下降。

2. 农民素质相对较低:由于农民自身的素质问题,对于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不足,缺乏全面的战略意识,难以做好市场和产业发展,进而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

3. 信息不对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与外界接触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无法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行情走势,导致农产品销售困难,进而影响了合作社的连续经营能力。

三、异化问题的影响1. 合作意识淡薄:由于利益分配不合理,农民对于合作社的信任度降低,合作意识逐渐淡薄。

这导致了成员积极性下降,凝聚力不强,同时也阻碍了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2. 内部管理不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管理能力不足,导致内部管理控制不力,各个部门之间协作紊乱,信息传递和沟通效率低下。

这会影响到合作社内外的良好合作关系。

3. 经济效益下降:异化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合作社由于自身发展困境,导致农产品销售难、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使得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

四、解决异化问题的对策措施1. 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治理机制,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并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合理调整利益分配制度,提高农民收益,增强成员对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民观念的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形式。

然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资金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但是目前许多农民缺乏足够的资金,难以承担起成立专业合作社的投资。

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部分农民缺乏耐心和信心,难以坚持合作社的发展。

其次,组织管理问题。

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缺乏有效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导致合作社运营不稳定。

同时,也存在部分合作社管理混乱,乱收费现象的问题,影响了农民的利益。

再次,信息不对称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人数众多,往往难以通告所有成员,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凸显。

有些成员难以很好地了解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和利益分配,影响了合作社的稳定运营。

最后,市场问题。

当前农民生产的产品落后,市场价格低,难以向市场输出高质量的农产品。

加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小、生产能力有限,难以与市场上的大企业竞争,使得企业无法盈利。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组织管理、信息不对称和市场等方面。

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引言随着农业产业的发展和现代化农业的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合作社通过集中农民资源、规模化经营、技术推广以及市场营销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加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都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

二、资金支持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资金支持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当前,很多农村地区的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量巨大,尤其是在项目投资和扩大规模时,资金缺口问题尤为突出。

首先是由于合作社自身积累较少,很难承担较大规模的投资项目;其次是市场原因,一些合作社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市场需求下降等原因,自身收益较少,难以支撑合作社的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资金支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市场营销问题市场营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环节。

但目前很多合作社由于产品质量不稳定、营销手段落后等原因,无法与市场有效对接。

首先是由于合作社的自身生产技术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无法达到市场要求;其次是合作社缺乏专业的营销人才和渠道,无法及时推广产品;再者是一些合作社在市场定位和产品开发方面缺乏新思路,无法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合作社需要不断提高自身产品质量和升级生产技术,同时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和拓展市场渠道,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四、政策支持问题政策支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关键环节。

当前,相关政策和法规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还不够完善。

首先是由于政策体系相对滞后,无法充分满足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其次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实施和支持力度上不够到位,也导致了合作社发展的不均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体系,同时加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和扶持力度,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保障和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一、组织运作不顺畅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多样,尤其是涉及多地合作的合作社,往往面临着地域、文化、习惯等差异所带来的组织运作不顺畅的问题。

农民的理念观念和自治能力存在差异,人员构成和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决策、工作条理效率不高,沟通不畅和乡村生活的不稳定性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合作社的组织运作不顺畅。

二、资金经营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进行现代化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由于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商行贷款难、利率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

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流通渠道不畅、生产成本过高等都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经营困难的因素。

三、产业结构不合理目前,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重点放在了生产环节,而忽视了产业链条的其他环节,导致了产业结构不合理。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注重生产,而缺乏对产品包装、销售、品牌推广等环节的经营能力,导致了产业链条断裂和资源浪费。

四、技术落后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是当前农业生产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水平普遍较低,技术更新不及时,缺乏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问题仍然存在。

这使得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技术、管理技能和市场开发方面都存在较大的短板。

五、政策支持不足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但是由于政策缺乏专门化、实施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了政策支持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是部分政策并未真正落地,另一方面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变相收费和不合理限制等现象。

这都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六、经营风险较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自然灾害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

在市场风险方面,由于农产品价格波动大、销售渠道不畅,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着市场风险。

自然灾害经常是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却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方式。

政策风险则表现在政策走向不明确、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加之经营技术、资金、管理不足等问题,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风险较大,难以持续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因、异化与调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因、异化与调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因、异化与调适◎舒 昌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形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建立的宗旨是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受到民主管理不完善、分配机制不合理和合作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异化问题,就此本文提出了相应的调适方略,以期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动因;异化;调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今在我国已整整实施了四十年,农民早已养成了“单干”的习惯,如今再谈合作殊为不易,但在利益诱导的背景下外生变量得以不断引入,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实现了大幅增长。

来自于工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截至2017年9月我国正式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93.3万家,入社农户已经超过了1亿户,占我国农户总数的46.8%。

二十余年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对于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如合作社质出现规定性漂移、“名实分离”普遍存在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应对这些异化现象予以充分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调适方略使其消解。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因近些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的非理性波动相对频繁,价格上涨势必会引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扬,结果导致农民非但没有受益甚至利润更加微薄,如此一来会影响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随之产量的下降又会导致供求关系失衡,引发了新一轮的价格波动最终使得农业生产陷入恶性循环状态。

究其原因,在于单个农户的实力薄弱、规模有限,再加上农户的信息收集能力和处理能力均相对较弱,结果大多在安排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时陷入从众模式,同质化的竞争模式下很难形成对自身有利的农产品价格。

而依靠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协同效应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因为专业合作社能够通过集聚效应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可以充当市场竞争尺度的角色。

同时,由于农产品的易腐性,且交易信息不完全和非对称现象的普遍存在,导致农产品质量信息逐步湮灭体现不出优质优价,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可以提升农产品的营销能力,改变单个农户势单力薄的市场弱势地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异化现象与治理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异化现象与治理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异化现象与治理研究——基于长沙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罗家为[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上游和下游都被资本所控制,农民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拥有的资本很少,根本不足以参与现代化的规模经营;当前存在一部分合作社其参与主体主要为村委、农村能人、龙头企业而不是广大的农民。

农民和专业合作社的关系若是租用关系和雇佣关系,没有共同联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那完全偏离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属性,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也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根据对长沙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我们认为将入社社员的股金限制在10%以内,采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民主管理方式,严格审查组建方式,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改善收益分配机制既能保证合作社效率的实现,又能保证公平,以保持合作社的长期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主体;异化问题;民主管理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现实中也存在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创办不合理,违反了合作经济组织法律设定。

笔者以长沙市为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以就教于方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设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历史由来已久,国际上对其规定性原则和价值观的看法也处在不断变化中。

随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相应的法律也已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主要法律设定有以下几方面:第一,生发主体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民社员必须占总成员的80%,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具有公共管理职务的事业单位不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二,在管理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三会制,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实行民主集中,理事会、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社员代表大会由普通社员组成,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务进行管理和决定;第三,在利益分配方面,合作社成员主要是按交易额返还,合作社公积金按社员出资比例量化到社员的个人合作社账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

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制度的变异现象研究

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制度的变异现象研究

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制度的变异现象研究*苑鹏(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内容提要:本文实证分析了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的变异现象。

研究结果表明,变异已经成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初级阶段的突出特征。

合作社的主流形态呈现所有者和业务相关者同一的特征,成员关系从具有共同信仰、联合行动的有机体走向非零和博弈的业务相关者的联盟。

相应地,合作社内部治理也由民主控制走向大股东控制;合作社领办人则由自利的农村精英取代具有合作精神的企业家;合作文化由互助走向互惠。

关键词:合作社制度安排异质性合作社变异一、导言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规模的迅速扩张,学术界和社会各部门的争鸣也日益激烈,争论的焦点在于:在这些已经注册登记的合法合作社中,有多少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运作的?又有多少是为了套取国家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的“假合作社”或“空壳合作社”?有学者认为,大约80%以上的合作社徒有虚名,或出于政绩需要,或为从中牟利而设1。

也有学者针锋相对地指出,那些认为虚假合作社泛滥的言论言过其实。

合作社只要依法注册,就没真假之分,只有规范和不规范之分。

不能用抽象的概念来框定合作社的实践,农民受益是关键(韩俊、曹杰,2009)。

学术界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争议,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特色的合作社制度安排的法律规定有关。

公司制度与合作社制度最大的区别是所有者身份不同。

企业所有者指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对企业利润或剩余收益的索取权这两项权利分享收益(汉斯曼,2001)。

公司是投资者所有,投资者按照其投入股份对企业行使控制权,并获得相应的利润或剩余收益索取权。

而合作社是使用者所有,使用者与所有者同一。

使用者按照平等原则分享组织的控制权,并按照其贡献大小获得组织的收益权。

与遵循国际合作社联盟七项基本原则的经典合作社理论相比,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一大突破是成员构成不再局限于具有相同市场地位、从事相同生产经营活动的同业生产者的联合,而是在此基础上,还允许那些处在同一农产品产业链条上具有上游、下游业务关联的相关利益群体共同联合,组成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2.5 政府支持与政策调整
政府支持与政策调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提供支持方面应该更加注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为其发展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例如对合作社成员提供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政策,降低其经营成本,增加盈利空间。政府还可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其提升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出质量和效益。
2. 正文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与特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主要通过产权以及劳动力的集中统一管理、协调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以实现规模经营、劳动力合理配置、技术支持和市场营销的一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自愿组织性。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自发组成合作社,实现资源整合,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2.4 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内部规范和约束,提高组织效能。
二、优化资源配置。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合理、资源利用效率低等问题,需要通过优化农民合作社内部资源分配机制,促进资源流动和集约利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
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这一新型组织形式在当前农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为今后的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发展策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农村经济组织形式,旨在通过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和运作,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收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也制约了农民群体的经济增长。

本文从组织管理、资金运作和土地流转等方面探讨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组织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主要是农户,他们的组织管理能力相对较弱。

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多样,有些合作社成员之间缺乏合作意识和组织纪律,导致合作社内部的协作和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农民合作社中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导致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难以解决实际问题。

资金运作方面存在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投入和政策性扶持。

在资金投入方面,一些合作社存在成员投入不到位、缺乏资金保障等问题,导致合作社资金不足,无法支撑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在政策性扶持方面,一些地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不够明确和具体,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土地流转方面存在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但土地流转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

农民对土地流转持观望态度,不愿意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导致合作社的土地流转进展缓慢。

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价格要求较高,使得土地流转成本大幅增加,限制了合作社的资金使用。

土地流转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合作社与土地流转双方之间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在组织管理方面,可以加强对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组织纪律和合作意识。

可以引入专业的管理人才,提高合作社的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资金运作方面,可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可以优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土地流转方面,可以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增加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了解和信任度。

可以制定土地流转的明确政策,提高流转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通过农民自愿组建、管理、参与、分享利益的新型组织形式。

自成立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乡村振兴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其更好地发展。

一、组织运营不规范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加之农民自身经验、知识、素质等方面参差不齐,因此很容易出现组织运营不规范现象,例如管理不到位、决策不科学、资金流向不明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了合作社的发展,也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因此,合作社应该加强管理,注重人员培训,合理制定运营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运营有序、规范,资金使用透明、合理、公正。

二、资金来源单一目前,绝大多数合作社的主体活动是生产和销售,而这两个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

然而,由于农民缺乏资金,集资难度较大,因此许多合作社都面临着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难以持续发展。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例如申请带有专项资金扶持的政府项目、发行优质股票和债券、吸引社会资本等,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专业技术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以农业生产和销售为主,要求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知识储备。

但是,很多农民缺乏相关的技术和知识,难以满足专业化生产的需求,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建立行业协会、开展专业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知识储备,增强专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四、市场营销策略不到位市场营销是一个产品在市场中赢得良好口碑和不断发展的关键。

但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科学的市场营销策略,不能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制定销售策略,因此产品销售难度较大,难以在市场中占有一定的份额。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整合市场资源,了解市场需求,创新营销模式,制定合理的产品定价和销售策略,加大宣传力度等,提高市场认可度和销售业绩。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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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异化现象与治理研究——基于长沙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罗家为[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上游和下游都被资本所控制,农民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拥有的资本很少,根本不足以参与现代化的规模经营;当前存在一部分合作社其参与主体主要为村委、农村能人、龙头企业而不是广大的农民。

农民和专业合作社的关系若是租用关系和雇佣关系,没有共同联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那完全偏离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属性,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也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根据对长沙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我们认为将入社社员的股金限制在10%以内,采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民主管理方式,严格审查组建方式,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改善收益分配机制既能保证合作社效率的实现,又能保证公平,以保持合作社的长期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主体;异化问题;民主管理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现实中也存在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创办不合理,违反了合作经济组织法律设定。

笔者以长沙市为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以就教于方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设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历史由来已久,国际上对其规定性原则和价值观的看法也处在不断变化中。

随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相应的法律也已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主要法律设定有以下几方面:第一,生发主体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民社员必须占总成员的80%,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具有公共管理职务的事业单位不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二,在管理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三会制,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实行民主集中,理事会、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社员代表大会由普通社员组成,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务进行管理和决定;第三,在利益分配方面,合作社成员主要是按交易额返还,合作社公积金按社员出资比例量化到社员的个人合作社账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问题及主要表现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可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主体主要为农民,其根本任务是为广大农民社员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组织。

实地调研后发现,长沙市部分合作社与网上或相关资料介绍有很大的差距,并且农户的反映和合作社管理人员说法也有很大的出入,长沙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三种异化问题并存在于三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一)生发主体异化问题1、“村委领办型”。

生发机制的政府性是其主要特征,这种合作社主要是政府指示由村委会利用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发展起来的,这致使农民处于被组织、被合作境地。

合作社是民众基于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基础上的互助型经济组织。

所以, 民间性或非政府性, 就成为组织的最本质属性。

政府或官员无权干涉; 组织根本任务是维护农民利益和代表农民意愿, 而非贯彻政府的意志。

而实际上政府官员为了业绩,强行指定本地区一年要发展多少多少合作社,粗暴的干预合作经济的发展。

政府干预合作社的发展一方面能为合作社赢得一些社会资源,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合作社官方化或政社不分,导致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出现信任危机,广大农民对合作社敬而远之。

2、“龙头企业主导型”。

生发机制的企业型是其主要特征,调查中发现有些合作社并不是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而是以自身盈利为目的,利用国家对合作社的支持来谋求自身发展,并没有给广大农民带来实质性的利益,演变为公司制企业。

在这类合作社中,龙头企业起着主导作用,龙头企业利用其资金,技术、管理、社会关系等优势,以合作社为名义将农户的土地低价流转起来,进行集中规模生产,为企业应得收益而建立起来的,这种生发方式其实严重违背了合作经济组织里面自愿、互助、联合、的原则和合作社的普世价值观。

3、“地方能人股份合伙型”。

这类合作社一般有3到6个人入股,自筹一部分资金,然后在政策的鼓励下从政府拉点补贴而成立的。

这一类合作社一般为地方能人,懂政策,懂时势的富农阶级按照自愿联合、实行股份制合作企业的方式成立,实际上与企业无异。

这类合作社由于参与主体农民的缺位,只能帮助少数农村能人发家致富,并不能让整个农村富余起来,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的贫富差距的扩大。

(二)管理主体异化问题1、“村委领办型”。

这类合作社性质为集体所有,内部运行机制采用类似行政命令的方式管理,参与主体主要为集体,也有部分农民社员。

由于领办主体性质的问题,部分农民并不信任,因此参与这类合作社的农民很少。

这类合作社容易产生产权不明、管理不民主、寻租现象等问题。

管理过于官方化,合作社理事及其它管理人员主要是由村委任命,一般就是村支书或者村主任这些掌握农村公共权力的人。

2、“龙头企业主导型”。

在管理方面,龙头企业左右着合作社的一切决策和发展方向。

这类合作社大部分没有设立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或者形同虚设;农民对合作社没有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权利,合作社的决策主要由几个大股东决定,农民对合作社的发展漠不关心,缺乏积极性,甚至一些农户和合作社的矛盾非常尖锐。

管理上的一股独大强化了资本化趋向,与合作社的原始产权相悖。

一方面能提高决策效率减少决策成本,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决策失误,滋生个人崇拜和内部矛盾形成家族化股份企业。

3、“地方能人股份合伙型”。

这一类合作社管理方式为所有权和经营权一体,性质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质上就是农村乡镇企业,按照企业的管理方式管理,一股独大的或几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

这种能人发展起来的组织运转主要依靠个人权威来维系, 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会员、成员很少能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旦出现问题, 就只好解散。

(三)利益分配主体异化问题1、“村委领办型”。

在合作社组建中一些地方能人,村委干部利用自身的优越性将集体资产化为私人资产而参加合作社,导致集体资产的流失,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管理方面的不民主也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集中集权的管理容易滋生腐败,导致寻租现象的出现。

加之,合作社没有二次返利制度,剩余的利润分配就自然而然的成了集体资产,由于集体资产的产权不明等问题,农民利益受损严重。

这样的分配机制无疑是倾向了少部分人的利益,大部分的农民利益受损,因而容易加大贫富差距,激化社会矛盾。

2、“龙头企业主导型”。

龙头企业入社一定程度上能为合作社解决资金、销售、人才等问题,但由此而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企业是以营利为目地经济体,唯利是图是企业的本性,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和不停的扩大规模,最后将持少量股份的农民挤出合作社,独占发展成果;另外,企业主导合作社造成了合作社的异化,合作社按着企业的意志朝着企业的管理方式、盈利方式、分配方式变化,偏离了合作社的方向。

一方面强烈的趋利性倾向使其往往会借合作社之名( 无合作社之实)来包装企业以套取财政扶持和政策优惠乃使合作社发展走向空壳化;另一方面主导者凭其个人意愿人为抬高入社门槛,将最应为合作对象的小户、散户拒之门外,甚至出现了的家族化合作社。

这种合作社将资本的魔抓伸向了广大贫苦农民,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一步扩张。

3、“地方能人股份合伙型”。

这一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分配方面实行按股分红。

合作社和农民的关系主要是租用关系和雇佣关系,农民把土地租给合作社从而获取固定的租金,农民既不参与分红也不负担风险。

一股独大下的合作社已丧失了以“人的结合”为原则的真谛,异化为资本结合的伪合作社或假合作社,排斥了广大农民的参与, 严重地制约了组织规模扩大和其对乡村的覆盖面、影响力。

这严重背离了合作社民管、民有、民受益,的原则,企业的雇佣关系将广大农民纳入了雇佣大军,资本的魔抓伸向了农民,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容易造成两极分化,不利于合作社的长远发展和稳定。

三、专业合作社异化的原因分析(一)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偏低,缺乏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众所周知,我国教育基础比较薄弱,加上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村教育尤其是偏远山村的教育条件极差,农民上学难,上不起学的问题特别严重。

当代在家务农的农民大多数是中年人或者老年人,从时间上推算,这一辈大多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或者60年代,在此期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人民生活水平不高,教育基础薄弱,农村失学、辍学率高发,尤其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中国社会倒退了十年,因此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这一点在我们的调研结果中也很明显,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再加上计划经济时代重工轻农的做法,导致现在农民收入低,经济资源缺乏,尤其在资金方面,更是捉襟见肘,经济地位的低下又决定了农民在社会中的社会地位不高,因此,农民拥有的社会资源缺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农民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没有能力组建属于自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就为异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农村贫富分化的加大,各种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的倾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改革,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了,出现了巨大的剩余劳动力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思想开放,思维活跃的农民相继走上了南下打工的生活,在经过十几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一部分农民工在外面创出了自己的事业,也有的过上了富裕的生活,然而有成功的就有淘汰,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中,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农村的贫富差距也不断加剧,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荣归故里,在地方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至于农村的自然资源和和公共产品也出现了出现了很大的倾斜,有地位、有资金的农民在地方上具有很大的发言权,具有丰厚的社会资源,因此在组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也成了地方主导性人物,而一般农民只能成为他们的经济附庸,沦为雇佣者或者拿着微薄租金度日。

(三)工商资本下乡的对农村原有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冲击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从事农业资源的开发和农产品生产,是法律允许的,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早在本世纪初,许多地方采取了鼓励“三资”(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开发农业的策略。

由此推进了工商资本开发农业的热潮。

近几年,随着城市经济竞争的加剧和农业生产领域商机的增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开发的热度进一步上升。

工资本进入会挤占农民的发展空间,使弱势农民会更加失去发展机会,更加弱势;有的甚至直接指责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是培养“新地主”,让农民重新沦为“佃农”。

一些工商资本打着观光休闲农业的幌子,搞圈地建私家别墅和房地产开发;一些工商资本利用农民信息不对称,压价收购农民土地经营权,导致农民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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