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标识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十、手术科室应严格按照此规定,对手术患者进行认真的体表标识。手术 部位体表标识是作为手术部位的再次确认,并不能代替其他的甄别、核对 方式。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十一、各类有创操作的标识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十二、医务部每月对手术部位标识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相关科室及时组织讨论并制定整改措施。督查结果纳入当月医疗质 量考评:手术部位标识执行率达100%的科室,奖励医疗质量考核分0.5分/月;未有效落实标识制度的科室扣除医疗质量考 核分0.05分/台次。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图
手术患者
手术医师确定手术部位
手术医师、护士和患者 或代理人共同确认标识
重新进行标识
无标识
有标识
离开病区前
检查标识
病房护士、手术室 护士和患者或代理 人共同确认标识
手术室护士
接入手术室
手术医师、麻醉师和 护士共同确认标识
实施麻醉
手术医师、麻醉师和 护士共同确认标识
手术
离开手术室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四、责任护士遵医嘱核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 手术部位等信息,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五、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 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 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无标识者暂不接 入手术室,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方可接患者入手术室。
手术部位标识
目录
1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2 手术部位标识规范 3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图
目的
• 为进一步落实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手术医护团队正确识别手术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方式等信息,防止识别差 错造成的医疗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患者手术安全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卫生部的《患者安全目标》、《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办法》。
二、主刀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三、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由主刀医师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不掉色的黑色油彩笔以“+”字进行标识,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在手术部位的“+”标识旁另以蓝色油彩笔用“L”进行标记,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在手术对侧的相应部位以红色油彩笔用“NO”进行标记,以示警示。
责任护士对手术部位及切口标识进行确认核对后,再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然后在标识旁用黑油彩笔签名。
四、病区护士将手术患者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时,由两名护士查看是否有手术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及时与主刀医师联系核实。
五、手术患者到达手术室时,由两名手术室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和红色油彩笔“NO”及蓝色油彩笔用“L”字图形体表标示,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和红色油彩笔“NO”及蓝色油彩笔用“L”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手术者为患者手术前,由手术者和一助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应拒绝手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22修订)
重庆武隆福康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2022年1月修订
为加强手术患者安全管理,正确识别患者身份,保证手术部位精准,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差错,结合医院的实际,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标识时间:
手术患者经上级医师查房、术前讨论、会诊等确定手术方案后,由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具体手术方案,在术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识。
二、手术部位标识统一标准:
1、开放手术切口标识:
在手术切口部位以“-﹢-﹢-﹢-”标示手术部位。
涉及左右双侧结构者应以汉字“左”、“右”标示。
2、腔镜手术:
在开孔处以“⊙”标示,如涉及双侧结构者仍应以汉字“左”、“右”标示,或“R”、“L”标示。
3、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示。
4、腔道手术以“↓”指向标示。
三、注意事项:
1、手术标识应以油性笔标示,避免消毒过程中显示不清或消失。
2、手术标识前应向患者沟通,征得患者配合。
3、对确实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4、手术室接病人时,应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并核对手术部位标识,无标识,不得接进手术室(特殊情形向上级汇报)。
5、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
2022年1月24日。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质量管理会后)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卫生部的《患者安全目标》、《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原制度进行修订。
一、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二、经治医师在术前要确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三、患者手术部位标识的标记时间:择期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与患者共同参与完成手术部位标识,必要时需同患者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由医生用蓝色油性记号笔在手术部位作标识;急诊手术在诊断明确后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在手术部位用蓝色油性记号笔做体表标识。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识的标记方法1.在患者切口位置(或病变部位)用蓝色油性记号笔画“+”。
2.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腔镜手术及其它经自然腔道的手术患者,必须在患者身体相应合理部位(病变的体表投影部位)用蓝色油性记号笔画“+”。
3.涉及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在手术部位用蓝色油性记号笔画“+”。
4. 手术患者或家属拒绝做手术部位标识,或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经治医生要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进行替代。
五、病区护士术前准备时应核对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如有疑问应联系医生核对确认。
六、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根据手术申请单和病历与病区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的体表标识,无标识者暂不接入手术室,待手术医师手术部位标识清楚后接入手术室。
七、患者送到手术室后,巡回护士核查手术部位标识,标记有疑议时,联系手术医师至手术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识。
八、麻醉医师在对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同手术医师、手术室护士共同核查手术部位标识,无标识或标识不规范,麻醉医师需同主刀医师核对确认后方可进行麻醉。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仪征市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手术医护团队正确识别手术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方式等信息,防止识别差错造成的医疗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患者手术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临床医师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凡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都在手术部位做标记。
尤其对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手术部位做体表标识。
3.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在术前医患沟通中注明“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并与家属确定。
4.择期手术患者于手术前一日由主刀医生或一助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后,由医生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做标识。
急诊手术诊断后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手术部位用记号笔做体表标识。
5.病房护士术前准备时应核对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如有疑问时,联系医生,查对确认。
6.手术室人员到病房接患者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同时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的体表标识,无标识者暂不接入手术室。
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方可接患者入手术室。
7.病人送至手术室后,巡回护士核查手术部位标识。
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识。
8.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认真查看即将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手术医师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9.医师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同时确认手术部位。
10.标记方式: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一直线;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
程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手术患者识别标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请相关科室与人员依照执行。
1、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识。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2、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3、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4、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5、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6、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第二条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三条主管医师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部位、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第四条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手术医师必须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示,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第五条手术室工作人员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部位是否有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第六条麻醉医师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身体切口部位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应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手术医师标示清楚方可麻醉。
第七条皮肤切开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再次确认病人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方式、手术体位等项目,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确认签名。
附加说明:
需标识的情况:具有左、右双侧的组织、器官手术,如:肺、肾、卵巢等;四肢手术和手指、脚趾手术;具有不同平面的手术,如脊柱手术等。
以下情况可不作标识:非左右对称的单器官的手术(如心脏)、不能预先确定手术切口的手术、口内手术、已有明显伤口的手术、早产儿(易造成发育不全皮肤的永久性着色)或有皮肤疾病不能做标识的手术等。
科室未按规定执行,经医务科检查发现一次扣罚200元并向全院通告,如果因未执行手术部位标识规定而造成医疗纠纷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处理。
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一、引言手术部位标识管理是医疗机构手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的目的是确保手术过程中准确识别手术部位,避免手术部位标识错误引发的医疗事故。
本文将介绍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和实施细则。
二、手术部位标识的规定1. 标识的内容手术部位标识应包含患者姓名、手术部位、手术日期、手术医生等信息,确保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标识的形式手术部位标识可以采用贴纸、红色纱布、消毒棉签等方式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可见,不易脱落。
3. 标识的位置标识应标在手术部位周围健康皮肤上,避免标识直接粘贴在伤口上,以免影响手术操作和伤口愈合。
三、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的要求1. 术前核实手术前,手术医生、护士和患者应共同核对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确保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的一致性。
2. 标识确认制度手术医生在手术前应再次确认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并在手术记录中详细记录确认过程,避免出现疏漏。
3. 防止标识脱落手术围手术部位应严禁使用含有酒精或溶剂性物质的消毒液,以免引起标识脱落。
手术医生应注意手术区域的湿度,及时更换标识,确保标识的持久性。
4. 术中标识监测手术过程中应由手术医生和护士共同监测手术部位标识的完整性,一旦发现标识有脱落、移位或不清晰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补充标识,避免出现手术部位混淆的情况。
5. 手术结束标识确认手术结束后,手术医生和护士应再次核对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并在手术记录中明确标识情况,避免术后混淆。
四、手术部位标识管理的责任分工1. 手术医生责任手术医生负责准确核实手术部位标识的信息,术前术中术后均要确认标识的准确性,并在手术记录中记录相应情况。
2. 护士责任护士负责协助手术医生核对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术前核对患者身份以及术中术后监测标识的完整性,及时更换或补充标识。
3. 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责任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手术部位标识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手术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室护士等。
03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无法直接标识手术部位的情况(如新生儿、意识不清患者等),需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明确标识,如使用腕带等。同时,在患者转运过程中
也需确保标识的清晰可见。
02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术前评估与标识准备
01
评估患者病情及手术部 位,确定标识的必要性 。
02
向患者和家属解释标识 的目的和意义,取得其 同意。
03
准备标识笔、标识贴等 所需物品,并确保其处 于有效期内。
04
核对患者信息,包括姓 名、性别、年龄、手术 名称、手术部位等。
手术部位标识实施
01
Hale Waihona Puke 020304
在患者清醒状态下,由主刀医 师或第一助手用记号笔在手术
部位进行标识。
标识应清晰、准确,不易褪色 ,并注明左右侧及手术名称。
对于涉及多个部位的手术,应 分别进行标识,并注明手术顺
未来,手术部位标识制度还将与医学影像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相结合,进一 步提高手术的精准度和安全性。
挑战与对策
目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推 广和应用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和 挑战,如医护人员对制度的认 知不足、标识方法不规范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医 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 们对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认识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其对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认识 和重视程度。
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持 续改进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05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在医疗安全中 的作用
提高手术安全性
准确识别手术部位
01
通过明确的标识,确保手术团队能够准确识别手术部位,避免
发生手术部位错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确保手术患者医疗安全,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发生错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按要求执行《术前讨论制度》,术前讨论明确手术目的、手术方式及手术切口位置。
二、凡手术部位设计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或多平面部位(脊柱)是,应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三、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前一天,手术医师必须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标识(用蓝色或紫色的油性记号笔在切口位置画“+”)。
非经皮手术患者,手术医师在患者手术部位的相应体表部位做标识。
四、特殊情况下的标识1、骨科:开放性骨折的手术部位有纱布、石膏等包扎固定物时,标识在包扎物表面。
2、耳鼻喉科:标识于手术侧耳后体表时,分别以“T”代表“喉”,“E”代表“耳”,“N”代表“鼻”。
3、眼科:标识于患侧眉上方正中,以“▽”表示。
4、口腔科:眶部、颧部、耳部、鼻部、眶下部、唇部、颊部、咬肌部、腮腺部、颏部、颏下部、颌下部等部位,标识于各分区体表。
5、泌尿外科:膀胱、前列腺等部位,标识于耻骨区体表。
6、妇科:腹腔镜手术在近脐孔用“↑”标识;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标识。
五、1 岁以内的婴儿进行标识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痕迹,因此不允许 1 岁以内的婴儿皮肤上进行标识。
当患者拒绝在皮肤上进行手术标识时,也不允许在皮肤上进行手术部位标识。
以上两种情况以及其他情况不能进行人体体表标识时,必须在病历上用示意图来进行手术切口标识。
六、医生应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手术切口标识。
若患者神志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应在直系家属或受委托人在场时行手术切口标识。
七、手术医师必须在手术前准备完毕后才能下达手术医嘱,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该患者进行手术前准备。
经查对有疑问时,应立即向手术医师反馈,必要时向其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八、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即将手术患者的相关信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1.目的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我院手术科室。
3.标准3.1 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腔镜、介入手术的第一穿刺点位置做标记。
3.2 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3.3 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3.4 以下手术可以除外:扁桃体、鼻窦,黏膜表面或会阴部位,单侧器官,单孔手术(消化道内镜检查、支气管镜检查),手术部位需要在手术过程中决定的。
3.5 手术部位标识由手术或操作医师负责,一般情况下在患者清醒或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由患者和/或家属的参与下共同完成,应在患者送至手术室或导管室前完成。
标识方法包括体表标识和书面标识两种,体表标识使用紫色标记笔标识,在消毒和铺巾后仍能清晰可见。
如无法标识或患者拒绝的,应做书面标识。
3.6 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符合:无植入物:“0”,有植入物:“0+”。
3.7 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3.8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4.本制度及流程由医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5.附件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附件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手术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避免手术部位错误,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3版)》、《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2023版)》等,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手术部位标识标准(WS/T813-2023)》制定本制度。
各手术科室必须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一、标识原则:1.主刀医师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
2.患者和/或家属、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宜参与标识。
3.患者由接送人员转运到手术室前,病房护士核实,应标识而未标识的患者不能转运,核对正确后送达手术室交接区。
在交接区手术室护理人员再次核对并确认标识情况。
在手术室内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遵循三方核查制度。
4.涉及左右侧的器官(如:左右侧的眼、耳、鼻腔、胸壁、肺、肾、附件等)、多重结构(如:四肢、足趾、关节等)和多节段部位(如:脊柱等)以及非正常解剖部位的器官或组织的手术,在患者身体的相应位置分别进行标识。
5.患者消毒前,手术部位标识应清晰可见。
6.不做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a.需紧急抢救手术时;b.单孔自然腔道内镜手术(消化道内镜、支气管镜、膀胱镜、宫腔镜等);C.开放性骨折、损伤;d.经人体自然腔道(阴道、尿道、直肠)的手术;e.心脑血管介入;f.唯一正中的器官或组织。
二、标识人员:主刀医师或经主刀医师授权执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手术医师。
三、标识时间:进入手术室之前完成手术标识。
四、标识工具:外科手术皮肤记号笔。
五、标识方式:1在手术部位上以标识,直径23cm;2.一般标识于体表;3.眼科手术标识于患侧眉弓上方正中;4.口腔手术可在相对应的面部皮肤进行标识;5.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若在进入手术室之前已去除包扎物,宜在患处标识。
医院手术标识制度(2023)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23)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患者安全目标》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1、所有手术均须在术前对手术部位或手术侧做相关标记,特别是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
2、主管医师在术前要明确手术方式及手术切口位置。
3、在手术前一天或备皮时,主管医师应在患者手术切□位置或手术侧规定位置用黑色记号笔(mark笔)标注,并与患者和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同时责任护士负责进行手术部位标识的审核。
4、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须查看有无手术标识,若无标识,拒绝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5、麻醉医师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查看患者手术标识,并查对术前切□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
6、因手术部位标识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承担。
附件一:手术部位标识方法1、一般手术在相应体表的手术切口部位画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画“X”。
3、烧伤、开放性骨折等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4、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且不涉及双侧结构时(如经阴道手术),不做标识。
5、脊柱手术:先在手术大体位置标识,后在手术室C型臂下定位。
6、眼、耳、鼻、口腔部位手术:均在患侧耳屏前方画“0”。
附件二: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确定手术部位术者做标识手术医师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离开病区前 -------------------------- >手术室护士护士拒收核查切口标识正确无标识---------- 医护麻三方医师手术«—实施麻醉≤-------- 患者入手术室‹标识明确检查标识。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摘要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提高手术安全性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文旨在介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目的、具体要求以及实施步骤,以期提高手术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1. 引言手术是一项复杂且高风险的医疗行为,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是为了避免手术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发生部位误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手术操作的准确性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2. 目的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避免手术人员发生手术部位误识,降低手术操作的风险;•提高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规范手术操作流程,减少手术差错。
3. 具体要求根据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要求,医疗机构应满足以下要求:3.1 制定明确的标识规范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手术部位标识规范,包括标识位置、标识方式以及标识内容等方面的要求。
标识规范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让所有手术人员充分了解和遵守。
3.2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手术人员进行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培训,确保手术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实施标识制度。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定期进行考核,及时纠正不符合标识制度要求的行为。
3.3 标识过程的严格监督在手术准备阶段,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负责手术部位标识的人员,确保标识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手术部位标识的执行人员应遵循标识规范,并通过双人核实的方式确认手术部位的正确性。
3.4 标识记录的存档和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手术部位标识的记录档案,并在手术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
标识记录档案应包括手术部位标识人员信息、标识日期和时间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以备日后核查和追溯。
4. 实施步骤医疗机构在实施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4.1 制定标识规范医疗机构应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制定明确的标识规范,包括标识位置、标识方式以及标识内容等方面的要求。
4.2 进行培训和考核医疗机构应组织手术人员进行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手术人员掌握标识规范并能正确执行。
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制度一、手术部位标识2.手术部位标识应在患者清醒之前进行,且应在进入手术室时再次核对确认。
操作人员应与患者核对手术部位,并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手术部位标识应由至少两名独立核对的医务人员进行,其中一人为无关手术操作的人员。
4.手术部位标识应明确记录在病历文书或手术记录中,以备后续的追踪和参考。
二、手术部位确认1.手术部位确认应在患者进入手术室后,与手术团队一同进行。
手术团队成员应依次报告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确认。
2.手术部位确认应至少由两名医务人员进行,其中一人为无关手术操作的人员。
确认应明确指出手术部位的具体位置和范围。
3.手术部位确认不仅包括手术部位本身的确认,还须确认患者身份,手术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特殊情况和问题。
4.手术部位确认应在手术开始前进行,且在每个阶段均需进行确认。
三、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的管理措施1.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制度的全面实施。
2.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的管理和监督,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改进制度和操作流程。
3.医疗机构应注意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的文书管理,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应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便于追踪和管理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的情况。
4.医疗机构应鼓励患者和家属的参与,让他们能够理解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的重要性,并与医务人员一同核对和确认手术部位。
总之,手术部位标识与确认制度是医疗机构保障手术安全性的关键环节。
通过明确的标识和确认流程,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和培训,能够有效地减少手术中的错误发生,提高手术质量,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安全。
这是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和全面落实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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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1、适用范围:择期手术必须严格实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2、操作流程:
(1)在手术患者到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在即将行手术治疗患者的体表或相应位置用不掉色的黑色油笔进行手术部位标识,责任护士确认核对手术部位标识。
(2)病区护士将手术患者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时,由两名护士共同核查是否有手术部位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及时与主刀医师联系核实。
(3)手术患者到达手术室时,由两名手术室医务人员共同核查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部位标识。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4)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再一次认真核查患者是否有手术部位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手术医生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5)手术者为患者手术前,由主刀和一助医师共同核查即将手术患者是否有手术部位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应暂停手术,重新核查后方可进行手术。
3、标记方法:
(1)体表手术部位标识:
单侧部位或单器官:在切口位置用“+”作标识。
双侧部位或双器官:只作单侧手术时,在患侧画“+”,
同时双侧手术时,双侧同时画“+”。
(2)手术部位有纱布、敷料、石膏等包扎物时,在包扎物上方用“+”作标识。
(3)眼科手术,在患侧部位用纱布覆盖作为标识。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手术,并只为宫腔内手术或只切除子宫手术时,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修改)。
(5)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在手术部位的“+”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标识或拒绝标识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手腕带上作标识:在腕带上注明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手术患者
术前讨论
确定手术部位
离开病区前
手术医生落实
手术部位标识
手术室
医务人员
核查标识
无标识
有标识
接入手术室
麻醉师
查对手术部
位标识正确
实施麻醉
医师
查对切口
标识正确
医师手术
责
任
护
士
确
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