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引|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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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实用]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操作指南

[参考实用]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20XX年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XX)3号,20XX年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XX)6号,20XX年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XX)3号,20XX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XX12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引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引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XX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XX年修订)
这批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包括:《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拍卖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津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中国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图书出版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信托业务操住指引、、《律师办理信息网络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刑事业务操作指引》、《道路交通事故律师实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军地互涉诉讼业务操作指引》及《利润表阅读指引》。对广大会员从事相关法律业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也是新从业律师的参考范本。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下一步,市律协还将根据律师业务的发展状况和指引编写的成熟状况,不断推出新的业务操作指引,并根据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内容进行及时的修订和更新,使之成为对全市律师业务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的操作指引体系,推进律师业务领域不断向纵深拓展,促进广大会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试行)律师办理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024)

(试行)律师办理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024)

(试行)律师办理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 ,律师正文(试行)律师办理并购重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2024)(本指引于2024年3月27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通讯表决通过,试行一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给上海市律师办理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法律业务中尽职调查提供基本操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上海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规则,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是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根据委托人委托事项和预期目的,按照行业认可的专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委托项目、目标资产、标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类型的经济体等调查对象开展审慎、全面、及时的调查与核实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及惯例,进行法律问题分析并向委托人提供相应解决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勤勉、尽责、充分的尽职调查不仅是律师进行法律分析、提供法律服务的必要基础,更是确定律师尽职免责的合理抗辩依据。

第三条根据委托事项和调查内容的不同,律师开展尽职调查,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外上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境内外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银行贷款、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券及其他股权和债权类融资工具等各类经济活动。

上述各类经济活动中的尽职调查具体要求和目的虽各有不同,但其实质均为律师通过多种手段、形式,了解调查对象相关信息、事实的过程。

以此为基础,律师将进一步依据委托事项目的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示针对调查对象的相关法律问题或潜在法律风险、提供合规性意见和建议。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DOC 28页)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DOC 28页)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DOC 28页)一、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1)二、收购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操作指引 (8)三、资产重组与并购法律业务执业风险提示 .. 27 一、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一)引言(1)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并购中从法律上发现风险、判断风险、评估风险的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成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律师行业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惯例制定本指引。

(2)本指引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企业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的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

(二)基本规范(1)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免尽职、审慎严谨。

(2)律师应严守所知悉的委托人、目标企业及执业中所知悉的其他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为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人谋取利益。

(3)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服务的专业能力,包括必备的法律专业素质及企业并购运作、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指引的要求,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和干预,独立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指派具备要求的律师承办,实习律师(含助理律师或律师助理或其他辅助人员)不得独立承办,但可协助律师完成相关的工作。

(6)律师从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严禁建议或协助委托人或目标企业从事违法活动或实施虚构事实的行为,只能对委托人要求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

②严禁亲自及协助或诱导委托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文件、资料、证明等。

③严禁向委托人及监管、审批机构等提供律师经合理谨慎判断怀疑是伪造或虚假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律师并购业务服务方案

律师并购业务服务方案

律师并购业务服务方案标题:律师并购业务服务方案一、服务目标本方案旨在提供全面、高效的律师并购业务服务,帮助客户实现并购项目的成功交付,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风险的可控性。

二、服务范围1. 项目尽职调查:律师将根据客户需求,对所并购的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合同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

2. 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将分析目标公司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帮助客户评估交易的法律风险和潜在法律纠纷。

3. 合同起草与谈判:律师将起草并审核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并协议等文件,并参与谈判过程,确保客户权益得到保护。

4. 监管审批与报告:律师将协助客户进行监管审批,并提交相关报告,确保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公司改制与股权转让:律师将协助客户进行公司改制的相关程序,包括公司合并、分立、注销等,并协助完成股权转让。

6. 交割与结算:律师将协助客户进行并购交易的交割与结算工作,确保交易款项的安全转移,并协助处理可能产生的纠纷。

三、服务流程1. 签订合同:律师与客户签订律师服务合同,并就服务内容和费用进行明确约定。

2. 项目启动:律师与客户共同制定项目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3. 尽职调查:律师对并购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供风险评估和建议。

4. 法律分析:律师针对目标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供法律意见及相应的应对方案。

5. 合同起草与谈判:律师起草并审核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并参与谈判过程,确保客户利益得到最大化保护。

6. 监管审批与报告:律师协助客户进行监管审批,并准备相关报告材料,确保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7. 公司改制与股权转让:律师协助客户进行公司改制的程序,并协助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8. 交割与结算:律师协助客户进行并购交易的交割与结算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

四、服务优势1. 丰富的经验:律师团队具备丰富的并购业务经验,能够全方位、深入地了解行业特点和法律风险。

中华全国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一、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
1. 提供改制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管理层构架等方面的设计;
2. 协助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
3. 协助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和实施;
4. 协助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确保改制过程中的税务问题得到合理处理;
5. 提供改制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二、律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
1. 提供收购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收购结构、支付方式、税务筹划等方面的设计;
2. 进行尽职调查,确保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法律状况等符合收购要求;
3. 协助收购方与目标公司进行谈判,达成收购协议;
4. 提供收购后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确保收购后的公司治理顺利运行。

三、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法律业务
1. 提供风险投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投资协议、退出机制等方面的设计;
2. 协助投资方与被投资方进行谈判,达成投资协议;
3. 为被投资方提供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面的设计;
4. 提供投资后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确保投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律师办理破产管理人业务
1. 担任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全部法律事务;
2. 协助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清算和变现;
3. 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确认和分类;
4. 参与破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深圳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深圳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深圳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1.了解重要法律法规:深圳律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规定》、《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等,以确保合法合规的执业。

2. 维护客户权益:律师需要尽职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案件时,应当保持独立客观、专业精神,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3. 建立良好的律师形象:律师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与客户和公众建立良好的关系。

尤其是在代理诉讼等非常规业务中,更需注意细节和形象。

4. 提高业务能力:律师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服务质量。

5. 加强团队协作: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团队协作,充分发挥各自
专业优势,共同为客户提供更加细致、高效的服务。

6. 做好内部管理: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
范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律师团队。

- 1 -。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1 简介
律师是从事法律事务,为个人、企业及政府建议,解释和应用等
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律师承担的义务,是在遵守当地的当地法律规定,推动公正司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满足客户的利益最
大化的目标。

2 执业程序
在我国,从事律师业务需要具有相应的资格。

首先,从事律师业
务必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其中,参加招考考试获取《律师执业资格
证书》或者凭高校法学专业毕业证书和律师职务证书,到省司法厅进
行注册,均可获得执业资格。

此外,为了更好地实施律师业务,律师还需要经过证书审核,以
及了解我国的《律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素养与业务技能
的学习,具备进行诉讼业务的基本素养。

3 业务操作指引
(1)根据客户要求,依法合理拟定、整理文书和准备诉讼材料。

(2)与客户进行沟通,完善或更新诉讼材料,确保无缺乏或违规。

(3)分析法律案件,就客户诉讼的可行性和可能的结果作出合理
的判断。

(4)遵照法律程序办理诉讼业务,依法正确解释和提出相关书面
建议和意见。

(5)完成案件的审理、发言、文书编写等业务。

(6)注意与事业有关部门及大众媒体的沟通,及时反馈客户案件
的最新进展。

4 发展建议
律师业务内涵十分丰富,仅根据上述简单介绍和操作指引,想要
有效地从事律师业务,还需要坚持不懈的学习,加强基本的业务技能,丰富的业务经验,为不断成长的律师事务做出贡献。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并购交易中的尽职调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其中律师的角色尤为关键。

以下是一份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旨在帮助律师顺利进行并购交易中的尽职调查。

第一步:确定调查范围在开始尽职调查之前,律师需要与委托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明确调查的目的、范围和重点。

根据委托方的需求,确定调查的重点领域,比如公司财务状况、合规性,知识产权、劳动合同等方面。

第二步:收集文件和信息律师需要向目标公司索取相关文件和信息,包括公司章程、股权结构、财务报表、合同档案等。

同时,律师还可以通过查阅公开途径获取相关信息,比如公司年报、股东大会议决议等。

第三步:审查文件和信息第四步:与目标公司沟通第五步: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在调查完毕后,律师需要将调查结果整理并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报告应简明扼要地总结调查过程、结果和结论,列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同时,报告还需要注明信息收集的局限性和法律责任规定,保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六步: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律师在尽职调查报告中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是非常重要的。

律师应基于对调查结果的综合判断,向委托方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包括风险防范措施、合规性修正建议、交易结构调整等。

同时,律师还可以提供法律文件的起草和修改,保障交易的合法和有效性。

第七步:持续监督跟踪尽职调查不仅仅是一个静态的过程,律师还需要在交易后的阶段持续监督跟踪。

律师可以建立后续的交易文件审查机制,对交易中约定的保障条款、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总结:尽职调查作为并购交易中的重要环节,对律师的要求非常高。

律师需要准确把握调查的目的和范围,收集和审查大量的文件和信息,与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撰写全面的尽职调查报告,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通过科学规范的操作,律师可以为委托方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促成交易的顺利进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是我国最高法律机构,代表着我国律师界的权威和声音。

作为专业的律师组织,全国律协制定了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旨在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1.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背景和意义全国律协发布的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是对律师从业行为进行规范的重要文件,其制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律师职业道德的规范性和专业水准,提升律师行业整体形象,增强公众对法律服务的信任度。

这种规范性的指引对于规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处理法律事务等具有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2.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全国律协发布的相关文件,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主要包括了律师的基本职责与义务、律师执业行为准则、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律师执业守则等内容。

其要求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真诚对待当事人,绝不得违背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违纪。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发布对于我国法律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规范了律师的职业行为,提升了律师的职业素养和形象,更重要的是,它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可靠、诚实的法律服务,使其在法律纠纷中能够得到更加公正、合理的处理。

4. 总结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为我国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也为律师的职业发展和形象塑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积极引导律师依法行事的也提高了律师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了力量。

通过以上深度和广度的评估,我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同时也对律师职业行为规范化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希望本文的撰写能够为您带来启发和帮助,让您对这一主题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士,其行为举止和职业操守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和维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发布,不仅是对律师从业行为规范化的具体要求,更是在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背景下,为律师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更加可靠和有力的保障。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一、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1)二、收购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操作指引 (8)三、资产重组与并购法律业务执业风险提示 (27)一、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一)引言(1)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并购中从法律上发觉风险、推断风险、评估风险的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成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律师行业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惯例制定本指引。

(2)本指引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企业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的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

(二)差不多规范(1)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老实守信、勤免尽职、审慎严谨。

(2)律师应严守所知悉的托付人、目标企业及执业中所知悉的其他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为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人谋取利益。

(3)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服务的专业能力,包括必备的法律专业素养及企业并购运作、财务会计、企业治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在托付人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指引的要求,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阻碍和干预,独立工作,维护托付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事务所同意托付后应指派具备要求的律师承办,实习律师(含助理律师或律师助理或其他辅助人员)不得独立承办,但可协助律师完成相关的工作。

(6)律师从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严禁建议或协助托付人或目标企业从事违法活动或实施虚构事实的行为,只能对托付人要求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

②严禁亲自及协助或诱导托付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文件、资料、证明等。

③严禁向托付人及监管、审批机构等提供律师经合理慎重推断怀疑是伪造或虚假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7)关于托付人要求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服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当拒绝并向托付人讲明情况。

公司并购中收购方律师服务流程

公司并购中收购方律师服务流程

公司并购中收购方律师服务流程2.尽职调查:律师将协助收购方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被收购公司是否存在法律或商业风险。

这包括审核和分析被收购公司的合同、财务文件、知识产权、员工合同以及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内容。

律师还将准备尽职调查报告,以供收购方参考。

3.资产评估和估值:律师将与收购方一起评估和估值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和商业价值等。

律师将协助收购方确定收购价格和相关交易条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4.合同谈判和草拟:律师将参与合同谈判,并代表收购方草拟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

律师将确保合同条款保护收购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监管审批和合规事宜:在并购交易中,律师将协助收购方处理监管审批和合规事宜,并与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律师将确保并购交易符合适用的法律和规定,并协助收购方履行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

6.交易完成和交割:律师将协助收购方完成并购交易的最后阶段,包括资金支付、股权转让和交割的各项工作。

律师将审核交割文件,并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

律师还将协助收购方处理任何交易后事项,如员工合同的转移、知识产权的转让等。

7.纠纷解决和法律支持:在并购完成后,律师将继续为收购方提供法律支持,协助处理任何潜在的纠纷或法律争议。

律师将代表收购方参与解决纠纷的谈判和诉讼程序,并为收购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以上是公司并购中收购方律师服务的一般流程。

具体流程可能因不同的并购交易类型和行业而有所差异。

律师的角色是为收购方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和保护,确保并购交易的顺利进行,并降低法律风险。

律师办理并购业务操作指南

律师办理并购业务操作指南

律师办理并购业务操作指南一、前期准备阶段1.收集资料:律师需先收集并购交易双方的相关资料,包括合并方的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以及被并购方的财务报表、公司债务情况等。

2.尽职调查:律师还需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对被并购方的法律风险、经营状况、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调查,以评估风险和决策依据。

3.合规审查:律师需对并购交易中涉及的合规问题进行审查,包括收购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需要通过监管部门的批准等。

4.交易结构设计:律师还需根据对被并购方的调查和诉讼风险等情况,对交易结构进行设计,包括是否通过股权交换、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并购。

二、交易准备阶段1.起草交易文件:律师需起草相关的交易文件,包括投资意向书、股权转让协议、合并协议等,确保交易的整体流程清晰明确。

2.尽职调查报告:律师需及时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对交易双方的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披露,确保信息对称。

3.合同谈判:律师还需参与合同的谈判,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包括出资方式、股份比例、收购价格等关键条款的商议。

4.反垄断审查:律师需帮助交易双方进行反垄断审查,确保并购交易不会引发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三、交易执行阶段1.提交申请:律师需协助交易双方准备相关材料,向监管部门提交并购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交易。

2.公告程序:律师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交易双方进行公告程序,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

3.收购程序:律师需协助交易双方完成收购程序,包括股份转让、资金划转等,并保证交易程序的合规和顺利进行。

4.合同履行:律师需确保交易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双方的权益。

四、交易封闭阶段1.股权过户:律师需协助交易双方进行股权过户手续,确保交易的合法有效。

2.清算程序:如有需要,律师需参与并协助交易双方进行清算程序,确保交易的完结和顺利交接。

3.合规审计:律师还需进行合规审计,对交易过程中的合规问题进行审查,并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合规指导。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导言并购是企业实现快速增长和扩大规模的重要手段之一。

尽职调查是并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角度出发,为操作者提供一份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一、尽职调查的定义和目的尽职调查是指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律师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法律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调查,以评估目标公司的风险和价值,并提供法律保障。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状况,从而有效评估交易的风险与回报比,并最终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尽职调查的流程尽职调查包括前期准备、信息收集、信息分析、报告撰写等阶段。

在每个阶段,律师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 前期准备:明确目标公司的背景和交易目的,确定尽职调查范围和重点,制定调查计划和时间表。

2. 信息收集:通过书面调查、面试、会议等多种方式,收集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同文件、竞争对手情况、行业报告等信息。

律师应在收集信息过程中注意保密,并确保获取的信息真实可靠。

3. 信息分析: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比对,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状况、法律风险等,并评估对交易的影响。

4. 报告撰写:根据信息分析结果,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括对目标公司的评估、发现的问题及其法律风险、建议的解决方案等内容。

三、尽职调查的重点问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重点问题:1. 公司治理:了解目标公司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情况,评估公司治理风险与合规性。

2. 财务状况:分析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现金流状况。

3. 合同与协议:审查目标公司的合同和协议,包括供应商合同、客户合同、合作协议等,了解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的权益关系和法律责任。

4. 知识产权:查阅公司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文件,评估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侵权风险和法律合规性。

律师并购业务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并购业务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

一、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 (1)二、收购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操作指引 (8)三、资产重组与并购法律业务执业风险提示 (27)一、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一)引言(1)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并购中从法律上发现风险、判断风险、评估风险的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成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律师行业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惯例制定本指引。

(2)本指引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企业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的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

(二)基本规范(1)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免尽职、审慎严谨。

(2)律师应严守所知悉的委托人、目标企业及执业中所知悉的其他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为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人谋取利益。

(3)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服务的专业能力,包括必备的法律专业素质及企业并购运作、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指引的要求,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和干预,独立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指派具备要求的律师承办,实习律师(含助理律师或律师助理或其他辅助人员)不得独立承办,但可协助律师完成相关的工作。

(6)律师从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严禁建议或协助委托人或目标企业从事违法活动或实施虚构事实的行为,只能对委托人要求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

②严禁亲自及协助或诱导委托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文件、资料、证明等。

③严禁向委托人及监管、审批机构等提供律师经合理谨慎判断怀疑是伪造或虚假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7)对于委托人要求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服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当拒绝并向委托人说明情况。

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一、引言本为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的操作指引,旨在律师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并购法律事务处理。

本指引将从并购前期准备、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交易谈判、交易完成等多个环节进行详细解析,并提供相关操作建议。

二、并购前期准备1. 了解双方当事人意向与要求1.1 了解买方意向及目标公司要求1.2 了解目标公司意向及卖方要求2. 准备相关文件与授权2.1 确定代理授权书2.2 准备数据房及相关材料2.3 获取必要的信息披露许可文件三、尽职调查1. 团队组建与调配1.2 制定尽职调查计划与时间表2. 尽职调查范围与内容2.1 公司财务状况2.2 公司股权与股东结构2.3 公司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 2.4 公司合规与法律风险2.5 公司员工与劳动关系2.6 其他重要事项3. 尽职调查报告与结论3.1 撰写尽职调查报告3.2 提出尽职调查结论四、交易文件起草1. 起草交易协议1.1 确定核心条款与具体细节1.2 考虑双方利益平衡与保障2. 起草辅助文件2.2 公告、通知书与公函2.3 担保协议与承诺书3. 审查与修订交易文件3.1 审查交易文件合规性3.2 修订与完善交易文件五、交易谈判1. 确定谈判策略与目标1.1 了解对方谈判策略与目标1.2 制定己方谈判策略与目标2. 谈判准备与实施2.1 采集谈判所需资料与信息 2.2 制定谈判议程与时间安排2.3 开展实质性谈判3. 谈判结果与协议达成3.1 审核最终谈判结果3.2 达成交易协议六、交易完成1. 交易程序与监管准备1.1 制定交易执行计划1.2 遵守相关监管要求与程序2. 完成交割与过户手续2.1 确认履行交割条件2.2 完成过户手续与登记3. 收尾工作与结果确认3.1 整理交易相关文件3.2 确认交易结果与完结七、附件本所涉及附件:附件一:代理授权书样本附件二:数据房文件清单附件三:信息披露许可文件样本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并购:指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者资产而实现业务整合或者扩大规模。

[参考实用]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操作指南

[参考实用]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操作指南
10.3清产核资、审计及资产评估程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依法对交易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以及经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企业)就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或核准。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4.3外资并购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XX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20XX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XX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贸部令(1995〕第6号,20XX年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XX〕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XX)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0XX年修订)
以上所列仅为我国并购法律体系中的主要基础性法律规定,而非全部汇总。实务中,并购法律体系几乎涵盖所有民商法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物权、担保、知识产权、劳动、环境保护、税务、诉讼、仲裁等法律领域。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20XX年修订)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普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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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引|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省律师行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从事并购法律业务,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规经营、增强企业持续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省律师协会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章定义与概述第二条定义1. 本指引所称中小企业并购,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进行的对外合并与收购.2. 所谓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根据我国《公司法》,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又称兼并和新设合并。

3.所谓收购,是指收购人出于资源整合、财务税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考虑,通过够买公司股东的股权或以其他合法途径控制该出资进而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或管理权以及购买该公司的资产并得以自主运营该资产的行为。

取得控制权或管理权的企业称为并购方或收购公司,对方公司成为目标公司或被收购公司。

4. 尽职调查,是指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设立和合法存续情况、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公司面临的机会和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

第三条收购的类型1. 按照收购的容不同,即,收购的客体是卖方企业资产还是卖方的股份,收购可以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1]2.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在降低收购经济成本、减少收购风险方面各具特点,在进行此类法律业务时应明确两者区别:首先,在主体和客体方面,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而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其次,在负债风险方面,股权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围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一般比较清晰,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

再者,在税收方面,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在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本身,纳税义务人需要交纳不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

最后,在对第三方权益的影响方面,股权收购影响最大的是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而资产收购影响最大的是对该资产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如担保人、抵押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租赁权人,对于这些财产的转让,必须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者必须履行对相关权利人的义务。

3.按照收购资金来源划分,即收购方主要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还是通过未来收益融资来完成并购,可以分为杠杆并购和非杠杆并购。

[2]4.按照并购双方所属行业是否为相同领域或是否存在生产经营链条的上下游关系或是其他联系进行划分,公司并购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3]第四条目标公司的选择目标公司选择要从企业发展战略出发,依据企业并购动机、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生产、市场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并需考虑以下因素:(1)并购方企业的发展战略(2)考虑并购双方的财务状况要符合并购的目的(3)目标公司的规模(4)支付成本,即并购方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承担的并购价格(5)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盈利状况(6)目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7)目标公司的职工人数、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情况和经营的多样化程度第五条预备阶段的信息收集收购预备阶段为收购方初步确定目标公司起至实施收购前的准备期间。

律师在收购预备阶段的法律事务有:1.协助收购方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企业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整理和分析,从公司经营的市场风险方面考查有无重大障碍影响收购活动的进行。

2.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对收购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寻求收购项目的法律依据。

3.就收购可能涉及的具体行政程序进行调查,例如收购行为是否违背我国收购政策和法律,可能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收购行为是否需要经过当地政府批准或进行事先报告,地方政策对同类收购有无倾向性态度等等。

第六条律师在公司并购项目中的法律服务流程1. 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2. 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协议书”;3. 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协议;4. 并购方指定由自身或其聘请的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尽职调查小组;5. 律师根据受托的法律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6. 由目标公司根据律师的要求收集所有相关资料,并指定专人配合尽职调查;7. 律师在限定期限对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就有关事实自行查证和进行补充调查,询问目标公司有关负责人员;8. 律师根据调查结果出具初步尽职调查报告,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法律事项和风险,以作为并购方考虑交易方案及购买价格等诸项因素的基础;9. 根据初步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协助委托方设计并购方案、起草并购意向书;10.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并购意向书,进一步确认需要继续核实和调查的事项,由律师出具“补充尽职调查清单”,直至情况查明;11. 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12. 律师协助委托方起草或修改并购合同;13. 律师根据并购双方谈判结果制作相关法律文件。

第七条特别事项1.律师在办理公司收购事务过程中,应注意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尊重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收购方方可进行股权收购。

2.律师应当注意到:股东在征求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是否同意时,应采取书面形式;提示委托人法律推定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期限条件;两个以上股东均主优先购买权时的解决程序和方法。

3.应特别注意提示收购方避免因收购行为而成为对目标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章尽职调查第八条律师提供的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律师在整个尽职调查中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帮助制定尽职调查计划;提供尽职调查的审查清单;协助并购方与目标公司、卖方签署协议;对必要的调查事项至相关行政或主管部门进行查证核实;确定尽职调查时间表;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九条尽职调查的围和容从合理审慎的方面而言,律师的尽职调查应包括以下方面事项:1.目标公司的设立与存续过程及其合法性,尤其是注册资本的出资情况,包括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设立、变更等所有历史沿革文件、股票发行记录、执照、公司章程等;2.目标公司的管理架构与层次、子公司与分支机构情况,包括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的组织机构图;3.目标公司资产,包括不动产、任何设备、设施和其他实物资产等关键有形资产,以及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软件、许可和批准、特许经营等无形资产的权利状态,尤其是权证的合法性与效力;4.目标公司的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生产经营情况、主营业务、特殊产业的生产许可资质、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情况、产品的市场研究报告、公司主要客户清单、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等;5.目标公司的财务制度与财务状况,包括公司最近三年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公司最近部财务报表,公司的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最近三年与该公司合并或被公司收购的所有经济实体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目前部预算、财务计划与预测及所有长期预算、资本扩、重组程序或战略性计划相关的书面报告或文件,纳税申报单列表和纳税年度列表等;6.目标公司的主要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包括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该等合同主要包括重大供应和销售合同、重大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以目标公司为缔约方的经销协议、分销协议、许可协议、特许经营权协议、非竞争协议,以及管理层协议等其他合同;7.目标公司的融资和还贷情况;8.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以及或有债务的情况;9.目标公司的诉讼、仲裁与潜在纠纷情况,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程序、政府调查或问询等情况;10.目标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及其纳税情况11.目标公司的劳动制度、待遇标准、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保险缴纳等情况;12.目标公司的环境保护问题及其影响;13.目标公司的商业保险投保情况;14.本次并购交易的批准和授权情况;15. 提示收购方注意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或其他实际控制人,其存在是否影响到对目标公司收购的进行;16. 对目标公司的收购是否涉及《公司法》尽职的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的规定;17.目标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并购过程中法律风险的发现与防第十条并购初期的风险分析和风险防在并购初期,律师需要协助并购方在与交易对方初步接触所获取的有限信息基础上,判断并购在法律上的可行性和风险。

律师应当根据了解的概况,向客户呈交并购可行性的法律分析意见,包括并购的法律方式、行业准入、外商投资的产业限制、审批风险等。

在该等法律风险的分析和披露基础上,进一步向客户推荐解决、降低风险的办法和方案。

第十一条并购谈判的初期签署框架协议在交易双方达成初步的并购意向之后,为确立谈判各方的法律地位、谈判要点等,律师应当协助并购方与目标公司签署框架协议,主要容包括:1.确立各方交易和谈判的意向及法律地位;2.明确双方对于收购已经达成的初步商业条款意向;3.并购方对于收购标的的排他性谈判地位;4.确定双方的义务;5. 根据交易需要约定诚意金,并明确该款的法律性质和处理方式;6. 双方对于法律尽职调查的安排和配合;7.确定双方进行交易谈判的工作时间表、步骤和各自负责完成的事项;8.明确框架协议中条款的法律性质;9.双方根据项目特性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对并购项目合同架构的整体设计针对不同类型的并购项目,律师应当协助并购方在并购方案中一并考虑技术转让和使用、设备使用、品牌使用以及市场划分等各项关联问题,并根据所涉及的问题和并购项目的整体框架将并购合同分类细化,签署主协议及相关附件,形成全面的合同架构,清楚界定项目所涉相关法律问题。

第十三条防付款风险律师在参与项目的谈判以及起草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就有关并购方支付对价款或者投资款事宜,尽量设计分期或者附条件的付款方式,以降低并购方的资金风险。

比较常见的方式为根据交易的进程和各阶段时间标志进行分期付款或者根据政府审批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完成、框架协议的签署、主协议的签署、双方权力机构批准等作为划付投资款的前置条件。

第十四条共管账户(escrow account)的运用在整个并购项目谈判过程中,为表达双方谈判和交易的诚意,并购方往往应对方要求需要先行支付一笔诚意金(earnest money)作为谈判担保,但要求对方不得擅自动用该笔资金;同时,卖方又存在买方在政府审批且标的过户手续完成后违约不支付对价的风险,而买方也存在如先行支付对价但最终交易因政府审批等因素不能完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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