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央商务核心区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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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总体规划规划方案-最新版

东莞市总体规划规划方案-最新版

东莞市总体规划规划方案前言东莞市是中国广东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南接深圳市,东邻惠州市,北靠河源市,西与广州市、佛山市交界。

作为珠三角地区的一员,东莞市在过去几十年间迎来了快速的经济发展,成为中国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一份全新的总体规划规划方案,以使该市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更加符合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和要求。

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从可持续发展、公共服务、城市安全和生态保护出发,制定具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长期的、系统化的城市规划方案。

根据东莞市现有城市形态和特点,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以下总体规划:发展战略1.突出“创新引领、质量优先、开放协作、绿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新型城市;2.确立“一轴、四带、十三区”的发展格局,加速推进东莞市核心轴线综合提升,推动全市城镇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城市面貌1.重点发展规划,优化城市路网布局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实现城市交通的高效便捷与绿色智能;2.统筹规划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市全方位、多元化的世界级生活品质。

环境治理1.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治理环境污染,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打造适宜人居的生态城市;2.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品质。

具体规划1.坚持“质量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以“科技兴市”作为龙头产业,全面发展科技产业和服务业;3.重点发展临港产业,规划临港新区,建设引领自由贸易、高端制造、研发设计、总部经济的现代化国际产业新城;4.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化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5.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交通的高效便捷,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6.加快推进城市生态绿化和环境治理,加强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品质。

结语总的来说,东莞市的总体规划规划方案非常可喜,这份规划方案只是东莞市政府为明天制定了一个可行和可操作的发展路线,未来,还需要东莞市交通、建筑等各行业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总体规划方案,为东莞市未来的城市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详细规划编制及审批体系改革的思考——以东莞市为例

详细规划编制及审批体系改革的思考——以东莞市为例

评估不足,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地规划调整频繁,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系统性评估并没有开展或真正落到实处[2];五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变革必然带来详细规划在编制体系、指标体系[3]、管理要求等方面的改变,需要提前评估和准备。

缺乏系统谋划的项目布局,使得项目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基层镇街缺乏系统的整体谋划,等到项目来了,再按企业方提出的需求调整规划,存在“详细规划跟着项目走”的惯性思维,而不是系统评估、整体修编规划后,按规划招商。

调整效率越高,惯性思维越大,系统修编的动力越不足。

项目选址与新发展理念产生冲突。

部分选址无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野蛮地挖山填湖;部分项目选址于连片耕地中间(见图1),用地功能分区混乱;部分产业项目选址侵占公共设施用地。

由于详细规划调整编制属于地方权限,往往被视为保障而非引领的角色,实际上在属地已成为必要但不重要的环节。

从东莞市的详细规划管理看来,自2018年起,每年接近300宗用地办理详细规划调整业务,其中部分片区的详细规划在两年内调整了10多次。

频繁的详细规划调整正在肢解原有的详细规划支撑体系,带来越来越多的生态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等隐患,亟须开展详摘要 文章分析了当前详细规划管理的形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及面临的问题,以东莞市为例,对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改革进行思考,提出分层编制、分类管控、分区引导、远近结合的详细规划创新编制思路,从分类审批、流程简化、规划执行等多个方面提升详细规划审批效率。

关键词 详细规划;详规编制;详规审批;东莞市中图分类号 TU984文献标识码 ADOI 10.19892/ki.csjz.2023.18.37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detailedplanning management, and combines the needs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problems faced. It takes Dongguan as an example, ponders over the reform of detailed planning preparation and approval, and puts forward the innovative idea of hierarchical formulation, classified management, division guidance, and combination of far and near for the preparation of detailed planning. It improves the efficiency of detailed planning approval from multiple aspects, such as classified approval, process simplification,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and so on.Key words detailed planning; detailed planning preparation; detailed approval; Dongguan1当前详细规划管理面临的问题从各个地方的详细规划管理实践来看,详细规划管理面临的问题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详细规划成果质量和适应性不足,难以符合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管理要求;二是详细规划审批效率不高,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快速落地的需求。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规定(送审稿)20200111(2)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规定(送审稿)20200111(2)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规定(送审稿)2020年1月主编单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总平面图规划设计第一节建筑退线第二节建筑间距第三节竖向设计第四节交通组织第五节绿地设计第六节配套设施第三章建筑工程设计第一节住宅建筑第二节宿舍建筑第三节商业、办公、科研建筑第四节教育建筑第五节工业、仓储建筑第四章建筑经济技术指标计算第一节结构层高计算第二节建筑面积计算第三节容积率计算第四节建筑密度计算第五节绿地率计算第六节建筑高度计算第七节停车位计算第五章术语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示各项指标均为规划指标。

第1.0.3条建筑设计应根据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的各层次规划、城市设计等)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

本规定为通用标准,规划设计条件中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执行。

第1.0.4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以国家和广东省的规范与规定为准。

本规定实行动态修订,以保障其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可对局部章节、条款进行修订,定期上报东莞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施行。

在下列情形下,由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整体修订,上报东莞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施行:(一)国家、省和市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二)国家和省的相关强制性规范进行修订;(三)东莞城乡发展的形势和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章总平面图规划设计第2.0.1条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指对用地内的建筑布局、道路、竖向及绿化等要素进行的综合性设计。

总平面图规划设计应依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遵守有关法规、规范,合理组织与安排场地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

(定稿)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入库标准(20050907)

(定稿)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入库标准(20050907)

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数据入库(建库)标准(讨论修改定稿20050907)一、控规成果数据入库分类分层及属性结构标准规划成果库是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般来讲,规划成果库用于存放历年来的规划设计成果资料,包括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

同时结合CAD技术与办公自动化技术形成一体化的规划管理子系统。

它主要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管理,为其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极大的便利。

规划成果库包含的内容丰富、名目繁多、数据类型复杂,从规划层次来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现状信息资料数据库等,而现状信息资料数据包括基本地形(由测绘部门完成)、道路红线、绿化控制线、机场建设控制线、微波通道、河道蓝线、文物保护紫线、重要环境保护控制线以及其它规划控制线;从规划专题来分:用地、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及其它(如景观规划、旅游规划等)各种专题规划数据库;从规划成果表现形式来分:图件、文档、表格、照片、影象、声音等。

由此可见,规划成果数据种类繁多,格式和标准也不统一,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可以参考,所以制定合理的标准对规划成果数据进行统一的组织、入库,以便使规划成果可以很好的与其他数据库结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等,其中文本、附件及相关的一般只是提供给技术人员浏览查阅的资料采用文件入库的方式进行组织,直接入库。

在这里主要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在应用上可以与现状数据叠合对统计分析有意义的,对业务办公有指导意义的规划数据,通过规定相应的图层及每层的属性数据,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数据入库标准。

另外,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层中不包括规划图形的装饰要素、填充要素等辅助要素。

下面具体列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数据分层及属性项结构标准。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数据分层标准不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层是一样的,主要包括如下图层:内容图层名称图层代号颜色线型要素类型备注用地规划规划总界线层10粗双点划线线指一个控规总的规划界线用地边界层7实线线地块边界线(指地块用地红线)用地性质层不同用地性质的颜色参见附录1中的规定实线面不同性质的用地地块(图斑)。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合理调整城市布局,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东莞市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发展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市下辖各镇区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区和附城、篁村、万江办事处的城市行政区域范围;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发展区,是指在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内,确定的规划建成区和建设用地规划控制区的范围;建设用地规划控制区指市域范围内海岸线、主要内河水道岸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出入口,以及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及因规划需要由市规划控制的区域;第三条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市城建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城建规划管理工作;各镇区人民政府的城建规划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工作,并受市规划局的委托办理临时建设工程、杂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市计划、国土、建设、环保、市政、园林、公安、工商、供电、邮电、供水、交通、卫生和其它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建议,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分阶段进行;第六条东莞市市域总体规划和东莞市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市下辖各建制镇区所在地的总体规划,由各镇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各专业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电力、电讯、供水及交通等重要专业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七条市区的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经听取所在镇区人民政府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各镇区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由所在镇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核,报市规划局审批,其中涉及市城市规划重要控制区的,应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八条市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有相应资格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其中城市发展区以外的村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镇区的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审批; 第九条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所在镇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由建设单位根据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报市规划局审批;第十条市区内重要地区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各镇区内重要地区的专项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审批,其中涉及市城市总体规划重要控制区的,应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规划局备案;第十一条在本市从事城市规划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城市规划设计资格,并经市规划局核准;第十二条各项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布属国家秘密的除外并严格执行;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其他规划的修改,应由规划编制单位送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十四条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城建规划部门应根据年度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确定年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总量;第十五条城市用地规划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第十六条市计划主管部门对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要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选址时,应会同拟安排项目所在地的镇区城建规划部门及市规划局参与研究;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内的,在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项目建议书阶段,由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局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市规划局根据市区总体规划核发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以外的大型建设项目或重要建设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项目建议书时,应由建设单位向市规划局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市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书;其它项目由所在地的镇城建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报市规划局备案;第十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内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由用地单位向市规划局提出规划用地申请,在取得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其它有关手续;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以外的建设项目用地,由所在镇城建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报市规划局备案;属大型建设项目、重要建设项目或涉及市城市总体规划重要控制区的,应向市规划局申请,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十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之前,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需要在其用地上建设新的建构筑物或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扩建、改建的,必须持原建设用地规划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十九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向市国土部门申请用地,又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的,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并由原发证机关予以公告;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更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位置、界址等内容的,应先向原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更改的,可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载明的用地单位、界址、面积、使用性质等内容,必须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必须遵守城市规划;市城建规划部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规划用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场库、配套设施等项规划要求,由市国土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受让方应当执行原出让合同中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并由受让方持转让合同向市城建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必须附有原出让合同中的各项规划要求及附图;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开发和经营土地的活动中,未经市城建规划部门同意,不得变更出让合同中的各项规划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该地块详细规划中原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必须在转让合同中明确受让方的实施责任;第二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抵押处分后,必须持有效法律文件向市城建规划部门申请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用地;在城市规划区内需临时用地,应先向市规划局提出临时用地定点申请,经审查同意,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无条件清退完毕;禁止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广场、绿地、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市政公用设施、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等现有和规划的用地,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 第四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二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筑许可证,方可申请开工;第二十七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执行下列规定:一在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各类道路及管线工程,由市规划局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主要公路两侧控制建筑区范围及海岸线、主要内河水道岸线控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各类市政管线工程,由市规划局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城市规划发展区以外的大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上述三项以外的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由所在镇城建规划部门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市规划局备案;五临时建设工程按上述审批权限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第二十八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遵守下列程序:一按规定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及三线图、国土使用证等有关资料;影响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二申报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持施工设计图办理报建手续;属房地产项目的,还应提供由市建委核发的商品房准建证;三依法缴纳有关费用及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四建设工程必须经市规划部门放线、验线后,方能开工,竣工后由市城建规划部门会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规划验收和档案验收,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规划验收合格证;五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后6个月内,应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竣工档案,并办理竣工档案保证金退还手续;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报送的有关资料,属退还申请者和申请者应领取的,应在城建规划部门通知领取之日起6个月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城建规划部门可不予保存;第三十条各类管线建设工程,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依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施工程序,综合组织实施;市区和重要地区沿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类管线工程,应预埋地下;现有架空高压电力线含路灯线、电信电缆线等管线,应逐步改为地下埋设;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报建批准后决定停缓建的,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城建规划部门;第三十二条严格控制临时建设工程审批;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现有或规划道路、内街及建筑退缩地带;二临时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两层,高度不超过7米;三临时性门楼、牌坊和花池、花架、花廊等,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通道;四不得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不得办理产权证书和买卖;使用期满应自行拆除;五在批准的有效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规划部门可以作出提前拆除的决定;第三十三条旧城区内严禁进行私人房屋的改建、拆建、扩建、加层等工程建设;如经确定属危房,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危房原状维修;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确需修改立面、结构设计和变更使用性质、功能布局的,必须报原审批的规划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未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及在外墙加设防盗网;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纪念性建筑及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所、学校等区域内,不得建设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得拆除围墙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城市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的退缩地带,为绿化和人流集散场地,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在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和城市桥梁、高架路、人行天桥引桥下,不得建设建构筑物;城市立交桥的控制范围内,应进行绿化;在国道、省道、市道、地方性道路等公路两侧的规划退缩范围内应进行绿化,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第三十六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并不得侵占城市绿地、遮挡城市绿化和重要建筑物、占用道路和影响交通;禁止在城市桥梁、立交桥和文物保护设施、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上设置广告牌;第三十七条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必须按规划要求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工程建设并依时交付使用,否则,城建规划部门可以暂缓受理该项目的验收和该单位其他建设工程的报建;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供水、供电、公安部门不予办理供水、供电及入户手续,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第五章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市城建规划管理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对各项建设活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佩戴标志,秉公执法,不得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应配合检查人员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检查人员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第四十一条市城建规划部门可根据需要参加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对有关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十五日内,将与建设工程有关的临时建构筑物自行拆除,清理场地;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第四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规划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规划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土建总造价5%至20%的罚款;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的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第四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用地,只有建设用地批准书而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上用地单位名称、用地规模、用地性质等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相符的含加名、改名,城建规划部门不受理其建设工程报建; 第四十六条临时建设工程逾期未拆除或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擅自进行永久性、半永久性建设工程的,由市规划局吊销其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筑许可证,并责令拆除有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第四十七条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停止违法建设,强行施工的,城建规划部门及城市建设监察部门可采取措施强制停止施工,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第四十八条违法建设当事人、施工单位不按期缴交罚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未执行处罚决定前,城建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申请和竣工验收等事项,直至行政处罚执行完毕;第四十九条罚款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交市财政;第五十条违法审批城市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作出错误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由上一级城建规划部门或人民政府责令其纠正,或予以撤销,并对违法建设作出处理;第五十一条对严重阻碍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完整版)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

(完整版)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标题打通深圳市光明新区光侨路、S358交界处与潮莞高速、莞深高速松山湖收费站之间的道路,路段全长只需10公里。

建议内容1、物流运输意义非凡近日,一则消息吸引了深圳、中山市民的广泛关注,中国采招网发出了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工程招标讯息。

这预示着论证讨论了10多年的深中通道工程今年就要上马。

有人据此分析,随着深中通道若干年后建成通车,深圳中山将开启“同城化”时代。

年初,中山市委全体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也支出在交通设施建设上,重中之重是要推进深中通道项目建设,在通过国家发改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按照A 3方案年内动工建设,并加快做好配套路网对接工程。

今年准备在全市打通1320条村路。

另一方面通过招标公告显示,拟建的深中通道工程项目位于珠江下游核心区域,北距虎门大桥约30公里,南距港珠澳大桥约38公里,直接连接珠江口东、西两岸深圳和中山两市。

项目跨越珠江口内伶仃洋海域,全长约24公里,其中海中段长度约22.4公里,深中通道建成后,中山与深圳之间只需半个小时左右的车程。

深中通道A3方案规划图据了解,深中通道在建成后将实施免费通行,东莞西部城镇经广深高速直达深中通道而连中山、茂名、珠海等市和前海自贸区、西部空港区。

而东莞的松山湖景生态园、大朗、黄江、塘厦等东南部城镇以及惠州的惠阳、大亚湾片区距离深圳CBD的距离在60公里以上,与深圳前海自贸区、深圳大空港区的对接将会越来越边缘化,这对莞城的发展极为不利,与“一带一路”、“同城化、一体化”的建设战略显然偏线。

若打通与深圳主干道-光侨路(双向10车道)之间的断头路连接至G94莞深高速与S20潮莞高速交界处的屏山出入口-屏安路,松山湖景生态园、大朗、黄江、塘厦等东南部城镇经光侨大道至深圳前海自贸区、西部空港区只需50-60分钟,而距离中山则只需一个半小时,西南至阳江、茂名则更大大缩短之间的距离。

(定稿)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入库标准(20050907)

(定稿)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入库标准(20050907)

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数据入库(建库)标准(讨论修改定稿20050907)一、控规成果数据入库分类分层及属性结构标准规划成果库是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般来讲,规划成果库用于存放历年来的规划设计成果资料,包括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

同时结合CAD技术与办公自动化技术形成一体化的规划管理子系统。

它主要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管理,为其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极大的便利。

规划成果库包含的内容丰富、名目繁多、数据类型复杂,从规划层次来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现状信息资料数据库等,而现状信息资料数据包括基本地形(由测绘部门完成)、道路红线、绿化控制线、机场建设控制线、微波通道、河道蓝线、文物保护紫线、重要环境保护控制线以及其它规划控制线;从规划专题来分:用地、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及其它(如景观规划、旅游规划等)各种专题规划数据库;从规划成果表现形式来分:图件、文档、表格、照片、影象、声音等。

由此可见,规划成果数据种类繁多,格式和标准也不统一,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可以参考,所以制定合理的标准对规划成果数据进行统一的组织、入库,以便使规划成果可以很好的与其他数据库结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等,其中文本、附件及相关的一般只是提供给技术人员浏览查阅的资料采用文件入库的方式进行组织,直接入库。

在这里主要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在应用上可以与现状数据叠合对统计分析有意义的,对业务办公有指导意义的规划数据,通过规定相应的图层及每层的属性数据,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数据入库标准。

另外,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层中不包括规划图形的装饰要素、填充要素等辅助要素。

下面具体列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数据分层及属性项结构标准。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数据分层标准用地规划规划总界线层10粗双点划线线指一个控规总的规划界线用地边界层7实线线地块边界线(指地块用地红线)用地性质层不同用地性质的颜色参见附录1中的规定实线面不同性质的用地地块(图斑)。

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计算细则

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计算细则

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计算细则(试行稿)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结构层高计算 (3)4 建筑面积计算 (5)5 容积率的计算 (16)6 建筑密度的计算 (18)7 绿地率的计算………………………………………………………………………………………………。

198 停车位的计算 (21)9 建筑高度的计算 (22)1 总则1.1 为提高东莞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统一计算方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

2 本细则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各项指标均为规划指标,与消防等无关。

1。

3本细则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照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执行。

1。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5 突破本细则的建设项目,当确有需要时,应在方案报审阶段提出申请,并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1。

6 本细则由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本细则由颁布之日起实施.2 术语2.1 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屋顶层由该层楼面结构层上表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2.2 架空公共空间建筑物首层部分或全部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其他围护结构,供公共活动或绿化使用的开敞空间。

2.3 阳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供使用者进行户外活动的建筑空间. 2。

4 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没有顶盖的室外的平台。

2.5 凸窗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东莞中央商务核心区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

东莞中央商务核心区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
两旁建筑的高度与街道宽度之比以控制在1:0.5 至1:2之间为宜,这样的空间具有相互包容的匀 称性。当高宽比超过1:0.5的时候会出现一种压 迫感,而小于1:2的时候会感到空间过于开敞。
科贸创新区
该组团位于基地南侧、新基河南岸 的位置,主要功能为科技企业区域总 部、科技研发与展示、商务办公等。以 科技广场为活动核心,周边布置科技创 新类的不同功能。
7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区域
分区
国际消费区 平面功能分区(刚性控制):
以地铁为增长极,引发第一经济圈层—购物中 心;形成第二圈层—商品交易、品牌总部、配套商 务办公;又形成第三圈层—时尚展示作为衍生产 品;进而配置餐饮、公寓等其他配套圈层功能。功能 分区作为强制性制性要求指导地区项目建设。
步行空间净宽度不小于4m, 鼓励设置绿化及城市家具,设置行道树或雨棚为 行人提供舒适的步行环境。
步行空间的界面檐口:
建议沿步行道设置等高的檐口形成连续的步行界面。
步行空间的界面建筑材质:
建筑物底层材料建议使用透明的建筑材质,特别是有零售的底层可通过橱窗 来展示商品。 不鼓励建筑物底层使用镜面反射或不透明的玻璃。
三个特色纽带+三个主题广场
生态休闲景观带
金融广场 商业广场
商务联系景观轴
科技广场 商业休闲景观轴
6
金融商务区 国际消费区 科贸创新区
功能分区:主要划分为北、中、南三个功能片区,北 部片区延续行政文化中心的职能,规划为金融商务 区;中部片区结合轨道站点的综合开发,规划为国际 消费区;南部片区对接南城总部基地,规划为科贸创 新区。
复合多元
通过综合利用,将工作、居 住和休闲活动组合起来,创 造整体的城市形象和丰富的 城市生活空间,让居住在城 市里的人感觉到城市生活的 便利和精彩,这样的城市才 会24小时都充满着活力。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建议书》标题打通深圳市光明新区光侨路、S358交界处与潮莞高速、莞深高速松山湖收费站之间的道路,路段全长只需10公里。

建议内容1、物流运输意义非凡近日,一则消息吸引了深圳、中山市民的广泛关注,中国采招网发出了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工程招标讯息。

这预示着论证讨论了10多年的深中通道工程今年就要上马。

有人据此分析,随着深中通道若干年后建成通车,深圳中山将开启“同城化”时代。

年初,中山市委全体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也支出在交通设施建设上,重中之重是要推进深中通道项目建设,在通过国家发改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按照A 3方案年内动工建设,并加快做好配套路网对接工程。

今年准备在全市打通1320条村路。

另一方面通过招标公告显示,拟建的深中通道工程项目位于珠江下游核心区域,北距虎门大桥约30公里,南距港珠澳大桥约38公里,直接连接珠江口东、西两岸深圳和中山两市。

项目跨越珠江口内伶仃洋海域,全长约24公里,其中海中段长度约22.4公里,深中通道建成后,中山与深圳之间只需半个小时左右的车程。

深中通道A3方案规划图据了解,深中通道在建成后将实施免费通行,东莞西部城镇经广深高速直达深中通道而连中山、茂名、珠海等市和前海自贸区、西部空港区。

而东莞的松山湖景生态园、大朗、黄江、塘厦等东南部城镇以及惠州的惠阳、大亚湾片区距离深圳CBD的距离在60公里以上,与深圳前海自贸区、深圳大空港区的对接将会越来越边缘化,这对莞城的发展极为不利,与“一带一路”、“同城化、一体化”的建设战略显然偏线。

若打通与深圳主干道-光侨路(双向10车道)之间的断头路连接至G94莞深高速与S20潮莞高速交界处的屏山出入口-屏安路,松山湖景生态园、大朗、黄江、塘厦等东南部城镇经光侨大道至深圳前海自贸区、西部空港区只需50-60分钟,而距离中山则只需一个半小时,西南至阳江、茂名则更大大缩短之间的距离。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文本)2006-04-10 上午11:18:40 来源:东莞市规划局点击数:360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四章城市性质第五章城市规模第六章城市总体结构第七章居住用地规划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九章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第十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第十一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道路系统第二节道路交通设施第三节公共交通第十二章绿地系统及城市景观规划第一节绿地系统第二节城市景观第十三章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第十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十五章环境保护规划第十六章环境卫生规划第十七章给水工程规划第十八章排水工程规划第十九章燃气工程规划第二十章供电工程规划第二十一章电信、邮电工程规划第二十二章城市防灾规划第一节消防工程第二节人防工程第三节防震减灾工程第四节防洪工程第二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四章城市远景发展的有关问题第二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第二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订,是东莞市域范围内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本规划基本依据包括下述标准和文件: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协调与持续发展(广东省建设委员会、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组编著,1996年);3、《东莞市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89~2010年》(东莞市城建规划局,1989年);4、东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东莞市人民政府,2000年);5、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莞市人民政府,1999年);6、关于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说明(东莞市城建规划局,2000年)。

第三条规划修编重点:1、研究粤港协调和综合发展中东莞市的区域定位和发展职能问题,确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策略;2、调整和控制东莞市区土地利用和未来发展方式;3、提出各类城市用地、综合交通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布局与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发展战略;4、提出市域和市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的目标、实施策略和污染控制的具体措施。

东莞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指引

东莞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指引

东莞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指引附件:东莞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目标多年来东莞城市规模迅速膨胀~大规模开发建设适应了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但同时也造成了城市空间的混乱~无序及缺乏可识别性~使东莞城市形象受到破坏并丧失自己的个性。

本次规划要结合东莞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从不同层面对城市景观作出规定和安排~为创造反应东莞本身自然历史文化特点~具有整体感、层次感与序列感的城市空间形象提供指引~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城市景观和城市整体形象的艺术水平~创造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

第二条规划成果包括相应的技术标准或准则~以便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三条东莞市人民政府负责东莞城市风貌和整体空间形象规划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具体负责技术协调工作。

第四条本次规划工作限定为2002年4月1日,2002年11月30日~承接单位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并将成果送达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第五条承接本规划单位被视为承认指引所有条款~并按本指引规定条款完成东莞城市风貌和整体空间形象规划工作。

第二章原则、内容第六条范围东莞城主城区~面积约240平方公里,第七条原则1、城市空间形象规划需以城市规划为基础~在对城市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制定规划方案。

2、东莞有1700多年可考历史~具有丰富的水系~山脉丘陵景观~又是外向型经济发达的城市~规划要结合东莞自然、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反应城市的灵魂和精神支柱。

3、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在突出个性特征的同时也要有多样化。

即城市形象的表达方式要丰富多彩~不能淡而无奇。

4、城市空间形象规划~需得到社会公认~包括市民、投资者、外界的认同第八条规划内容即基本要求一、总体格调及分区风貌1、目标城市总体格调是由每个分区的特征所组成的~人们对城市的印象是对各分区印象的综合。

构成分区的城市意象要素越一致~城市的总体格调就越明显。

东莞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指引

东莞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指引

附件:东莞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目标多年来东莞城市规模迅速膨胀,大规模开发建设适应了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但同时也造成了城市空间的混乱,无序及缺乏可识别性,使东莞城市形象受到破坏并丧失自己的个性。

本次规划要结合东莞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从不同层面对城市景观作出规定和安排,为创造反应东莞本身自然历史文化特点,具有整体感、层次感与序列感的城市空间形象提供指引,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城市景观和城市整体形象的艺术水平,创造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

第二条规划成果包括相应的技术标准或准则,以便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三条东莞市人民政府负责东莞城市风貌和整体空间形象规划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具体负责技术协调工作。

第四条本次规划工作限定为2002年4月1日-2002年11月30日,承接单位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并将成果送达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第五条承接本规划单位被视为承认指引所有条款,并按本指引规定条款完成东莞城市风貌和整体空间形象规划工作。

第二章原则、内容第六条范围东莞城主城区,面积约240平方公里;第七条原则1、城市空间形象规划需以城市规划为基础,在对城市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制定规划方案。

2、东莞有1700多年可考历史,具有丰富的水系,山脉丘陵景观,又是外向型经济发达的城市,规划要结合东莞自然、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反应城市的灵魂和精神支柱。

3、城市总体形象规划在突出个性特征的同时也要有多样化。

即城市形象的表达方式要丰富多彩,不能淡而无奇。

4、城市空间形象规划,需得到社会公认,包括市民、投资者、外界的认同第八条规划内容即基本要求一、总体格调及分区风貌1、目标城市总体格调是由每个分区的特征所组成的,人们对城市的印象是对各分区印象的综合。

构成分区的城市意象要素越一致,城市的总体格调就越明显。

但局部的反差,也会起到反衬作用,使城市的总体格调更为突出。

东莞产业布局及规划(最新)

东莞产业布局及规划(最新)

一、主要发展产业及目标按照“服务优先、高端带动、适度重化、新兴培育、自主创新、循环集约、整体推进”的原则,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突出建设国际重要现代产业制造中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大重点,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转变,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发展集聚、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东莞制造”品牌,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

传统制造业:重点打造虎门服装、大朗毛织、长安模具、厚街家具、中堂造纸等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增强整体竞争力。

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石化、船舶制造等行业。

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以松山湖IT产品研发园为核心,建设信息产业高技术产业基地五大组团:1.市区组团:发展软件、数字创意、数字传媒等信息服务业和精密装备制造业等;2.石龙组团,发展具有自主技术和品牌优势的数码办公设备、光学电子、消费电子、信息服务等高科技产业及电脑配件、电子元器件等;3.塘厦组团,发展电源、通讯电子、汽车电子、航空电子等产业链,以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升级;4.长安组团,发展移动通讯终端、电脑周边设备等;5.东部组团,发展电子专用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LED节能灯、液晶显示器等。

汽车产业:重点发展轿车用发动机配套件、车用轴承、车用电机、车身/底盘电子装备、汽车安全电子设备、电子导航系统,完善汽配产业配套体系,打造汽车产业集群。

战略新兴产业: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为龙头发展高技术产业,推动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

大力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民用核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整体产业发展规划功能定位: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东莞市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信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平水道、太阳洲东海、洪屋涡水道上溯-望牛墩新联桥段、东江南支流东城大王 万江黄粘洲段两岸的新建建筑退让距离为35m。其余50m宽以上的河道两岸新建
建筑退让距离为20m。
2021/10/10
18
第四十一条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指每组导线中心线向外两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 的区域。
般,或与住宅与工业或其他用地有混合交叉使用的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或原农村居民点为主的用地。 五类居住用地:住宅与商业、办公等建筑混合的用地,且住宅建筑面积大于其他建筑
面积。
2021/10/10
4
R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R1、R2
R1、R2、 R4
R2、R3、 R4、R5
R2、R3、 R5
R2、R3、 R5
2021/10/10
7
主要公共设施配置表 表3.1 幼儿园: 幼(托)儿园宜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500-600m
。市区和镇中心区按每5000人设一所幼儿园。幼(托)儿园宜独立占地,有独立 院落和出入口。
社区健康服务站:建筑面积200-500㎡,服务规模1-2万人。少于1万人口的 独立地段,应设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宜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社区服务设施组 合设置。
2021/10/10
11
第十九条 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建设项目,不得单独建设。建筑基地面积以
道路红线内的面积为准。 (一)多层建筑为2000㎡; (二)高层居住建筑为3000㎡; (三)高层公共建筑为3000㎡; 建筑基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妨碍城
市规划实施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予以建设。 (1)邻接土地已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是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

东莞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东莞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电子报批技术规定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提高规划审批部门办案的规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城建规划局决定在本市推行规划方案电子审批系统(简称电子报批系统)。

为配合电子方案校核工作的顺利推行,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一、报审图的定义及其上报的文件格式采用AutoCAD2004-2006的DWG文件,并处于模型空间,汉字一律采用“宋体”。

二、图形文件中的世界坐标系应采用珠区坐标系标准。

三、报审方案应采用简单实体绘图,如:多义线、单线、圆、弧等,不应采用复杂实体,如:椭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和带厚度线等;图形中不得留下绘图垃圾,把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图形的文件的容量不宜大于8M四、报审方案图必须以按米为单位绘制,标识文字高度3个绘图单位,尺寸类标注一律采用AutoCAD中的DIM样式,标注坐标应采用本软件提供的“坐标标注”功能,小数点后保留位数须满足表二规定。

五、方案设计须参照市规划局核准的地形图以及提供的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图,并满足红线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六、报审方案制图的各专项实体图层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表一,不得将无关实体绘制在专项图层,市规划局将在必要时对该表所对应的层名颜色等进行调整并通过等途径对外公布。

七、同一方案中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的所有设计容都应在一电子图上集中表现,所有规划要素均必须定义。

规划要素分用地和构件两类,用地定义参见表三,构件定义参见表四,其中的属性定义参见表五至表九。

对于不含属性的要素定义,用户可以采用AutoCAD的基本功能绘制实现。

每栋建筑都必须定义属性并进行面积分解,以便把建筑的各层面积和功能表现清楚,面积分解图的平面位置必须与其表示的原建筑平面完全吻合,属性数据附加和面积分解须采用本系统提供的“定义建筑”和“面积分解”功能实现。

八、停车位分室和室外两类,其中室停车位(包含地上和地下)通过建筑功能体系或“地下停车库”独立功能绘制定义实现;室外停车位通过“室外车场”功能绘制定义实现九、户均人口、停车位等参数见表二。

《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_1

《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_1

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7年3月前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推进海绵城市相关工作要求,在东莞市水务局指导下,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和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技术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建设标准;4.规划;5.设计;6.工程建设;7.维护管理;8.实施效果评估;9.附录。

本导则由东莞市水务局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邮编:518034)。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目录前言 (1)1 总则 (5)2 术语 (7)3 建设标准 (11)3.1 一般规定 (11)3.2 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12)3.3 年径流污染控制目标 (14)3.4 排水防涝标准 (15)3.5 雨水资源利用目标 (16)4 规划 (17)4.1 一般规定 (17)4.2 海绵城市总体规划 (17)4.3 海绵城市专项控制规划 (18)4.4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19)4.5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20)4.6 项目实施方案层面 (22)5 设计 (23)5.1建筑与小区 (23)I 一般规定 (23)II 设计 (23)III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25)IV 技术措施 (26)5.2 绿地 (29)I 一般规定 (29)II 设计 (30)III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31)IV 技术措施 (32)5.3 道路与广场 (38)I 一般规定 (38)II 设计 (39)III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41)IV 技术措施 (44)5.4 排水系统 (47)I 一般规定 (47)II 设计 (48)III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51)IV 技术措施 (53)5.5 设施规模计算 (58)6 工程建设 (62)6.1 一般规定 (62)6.2 建筑与小区 (62)6.3 绿地 (64)6.4 道路与广场 (64)6.5 排水系统 (65)7 维护管理 (69)7.1 一般规定 (69)7.2 建筑与小区 (69)7.3 绿地 (70)7.4 道路与广场 (72)7.5 排水系统 (73)8 实施效果评估 (75)8.1 一般规定 (75)8.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 (75)8.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评估 (76)8.4 排水防涝标准评估 (76)8.5 雨水资源利用率评估 (77)9 附录 (78)9.1 相关规范和文件 (78)9.1.1 相关规范 (78)9.1.2 相关文件 (78)9.2 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80)9.3 东莞市多年平均逐月降雨与蒸发量占比表 (87)9.4 东莞市土壤渗透系数表 (88)9.5 海绵工程措施造价估算表 (89)9.6 东莞地区海绵城市绿地(含湿地)建设推荐植物种类表 (91)1 总则1.0.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实现东莞市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提高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指导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后评估,制订本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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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区域
国际消费区
该位于基地的中心位置,主要功能 为名品总部与展示,购物中心、商品交 易、文化时尚、商务办公、星级酒店 等。主要空间结构由地体站为引擎,向 西延伸形成“城市客厅”,围合布置相 关功能,为大量人流提供休闲购物的场 所,保持地块的活动。
金融商务区
该组团位于基地北侧的位置,主要 功能为银行总部、保险总部、证券基 金、商务办公、酒店会议等。通过金融 商务地块建筑围合成核心公共场所-金 融家俱乐部和金融广场,组织开敞式的 城市空间,形成相互联系的商务体系。
空间组织导引(弹性控制):
通过各个地块内建筑、植物、构筑物围合成的 庭院,组织开敞式的城市空间。建筑节点通过步行通 道、二层步行连廊联系,形成完整相通的城市公共空 间体系,体现商务社区促进交流的特点。整体布局统 一,区域边界清晰,创造出整洁有序的区域城市意 象。在广场等节点细部处理上注重人性化的设计和变 化,提高区域的认知度和归属感。建筑最高高度400 米,形成地标,裙房3到5层。
商业街道断面
两侧设置连续的商业界面,街道的高宽比控制在1:1。
5F 20m
商业
步行
道路 步行
商业
20m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3. 路径
城市街道控制
1.街道的高宽比应该控制在1:2左右,营造舒 适宜人的步行空间。 2.绿化街道设置为干路单侧的绿化带。绿化街 道单侧的绿带控制在15m-30m。 3.沿商业街道布置连续的商业裙房。
两旁建筑的高度与街道宽度之比以控制在1:0.5 至1:2之间为宜,这样的空间具有相互包容的匀 称性。当高宽比超过1:0.5的时候会出现一种压 迫感,而小于1:2的时候会感到空间过于开敞。
10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区域
酒店、公寓的设置要求
z人才公寓 独立街坊开发的公寓。
z酒店式公寓 与酒店配套设置的独立塔楼公寓。
z高档公寓 位于高层建筑中垂直分布的顶层公寓。
酒店式公寓 海关公寓 现状住宅
人才公寓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区域
酒店、公寓的设置要求
公寓布局的原则
酒店式公寓
1、动静分离:沿宏图路设置整体街坊开 发的人才公寓和酒店式公寓,隔河为商务 区。
东莞中央商务核心区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设计导则部分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07.12
总平面图
CBD总体定位
国际消费
现代金融
东莞市
南城国际商务区
智慧型商务社区 科贸创新 文化体验
低碳宜居
2
CBD总体设计理念
鸟瞰图
集聚都心
中心区土地资源稀缺,同时又 是人流、物流、信息流高度集聚的 场所以及商业、商务、公共活动等 功能高度集聚的空间。本设计遵循 节地高效的原则,以塑造高度集聚 的城市空间形态,加强单位面积的 高产出和立体开发,使得规划区成 为城市的重要核心。
2、酒店与公寓结合:酒店式公寓结合酒 店集群设置,需要依托酒店的物业管理和 配套设施。
3、垂直开发高级公寓:允许商办地块 内,将高层塔楼的高区设置为高级公寓。
酒店式公寓 公寓设置的控制要求
酒店式公寓
刚性要求:布点数量、设点区域和规模, 控制上限。 酒店式公寓的开发上限为开发量的20%。 高级公寓的开发上限为开发量的10%。
城市主要街道
金融启动区 核心消费区
街坊公共通道平面
主要步行道宽应为 20m,局部可以 放宽到25m。中 间的绿化带应该控 制在5m范围内。
一般步行道宽应为 10-15m,可根据 情况适当调整。
街坊公共通道剖面
步行区 公共通道
科技贸易区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3. 路径
街坊公共通道控制 规划在三大片区的街坊内部设置连 续、通达的街坊间公共通道,街道的 高宽比应该控制在1:1-1:2之间。
步行空间净宽度不小于4m, 鼓励设置绿化及城市家具,设置行道树或雨棚为 行人提供舒适的步行环境。
步行空间的界面檐口:
建议沿步行道设置等高的檐口形成连续的步行界面。
步行空间的界面建筑材质:
建筑物底层材料建议使用透明的建筑材质,特别是有零售的底层可通过橱窗 来展示商品。 不鼓励建筑物底层使用镜面反射或不透明的玻璃。
控制要求:
1.主轴线强制性边界必须保证 80% 贴线率 2.外部边界必须保证 80% 贴线率 3.沿河景观边界必须保证 60% 贴线率
天际线控制原则(弹性控制) :
有节奏的天际线波动带来更好的空间感受。标志 性建筑一般位于地块的入口及轴线的起点和主要中心 广场的周围。旨在增强城市空间节点的吸引力,加强 开放空间的序列感和节奏感。
400M
260M
230M

200M


沿东莞大道界面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边界
轴线大道天际线控制
1.整体建筑高度控制在400m以 下。沿轴线大道建筑高度控制 100米左右,局部节点可突破至 300-400米。 2.连续的天际线波动带来强烈的 空间围合感和归属感。 3.应该在核心节点布置标志性建 筑。
复合多元
通过综合利用,将工作、居 住和休闲活动组合起来,创 造整体的城市形象和丰富的 城市生活空间,让居住在城 市里的人感觉到城市生活的 便利和精彩,这样的城市才 会24小时都充满着活力。
立体城市
向空中发展---400米超高层地标 和150米核心区景观建筑群 向 地 下 发 展 --- 充 分 发挥地下空 间,部分商业和停车设施入地 地面解放---绿化空间扩大,市民 活动空间增加,地区吸引力增强
垂直功能设置(刚性控制):
公共设施布置在在公共广场周边,为办公人群 提供便利服务。功能在垂直方向分布体现公共功能围 绕着公共空间展开的原则。底层和地下一层布置公共 服务设施,建筑上部为相对单纯办公、酒店功能。
功能比例控制(刚性控制):
该区域商务功能比例超过60%,其他辅助服务功 能只占约40%,其中包括有商业服务,文化娱乐,酒 店住宿等。
科贸创新区
该组团位于基地南侧、新基河南岸 的位置,主要功能为科技企业区域总 部、科技研发与展示、商务办公等。以 科技广场为活动核心,周边布置科技创 新类的不同功能。
7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区域
分区
国际消费区 平面功能分区(刚性控制):
以地铁为增长极,引发第一经济圈层—购物中 心;形成第二圈层—商品交易、品牌总部、配套商 务办公;又形成第三圈层—时尚展示作为衍生产 品;进而配置餐饮、公寓等其他配套圈层功能。功能 分区作为强制性制性要求指导地区项目建设。
3.城市设计图则
样板
导则目录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 区域 1.2 边界 1.3 路径 1.4 地标 1.5 节点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 城市空间控制要素
空间控制元素图
商务联系景观轴 商业休闲景观轴 生态水岸景观轴 绿色廊道 公共空间标志节点 公共空间节点 地标建筑 重要建筑 局部重点处理建筑 主要轴线界面 功能区域
三个特色纽带+三个主题广场
生态休闲景观带
金融广场 商业广场
商务联系景观轴
科技广场 商业休闲景观轴
6
金融商务区 国际消费区 科贸创新区
功能分区:主要划分为北、中、南三个功能片区,北 部片区延续行政文化中心的职能,规划为金融商务 区;中部片区结合轨道站点的综合开发,规划为国际 消费区;南部片区对接南城总部基地,规划为科贸创 新区。
宜人街区
设计中充分考虑人的使用需 求,重视人的步行体验,妥善 处理好建筑与环境的关系,打 造宜人尺度的活力街区。
3
导则目录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 区域 1.2 边界 1.3 路径 1.4 地标 1.5 节点
2.分类通用导则
2.1 场地设计指引 2.2 交通设计指引 2.3 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指引 2.4 地下空间设计指引 2.5建筑设计指引 2.6.城市环境设施设计指引
商务酒店 商务酒店
超星级酒店
会议酒店
商务酒店
商务酒店 展示酒店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区域
酒店、公寓的设置要求
酒店的集群分布
z金融区酒店组团 商务酒店+会议酒店+酒店式公寓。 z消费区酒店组团 超星级酒店+商务酒店+酒店式公寓。 z科贸区酒店组团 商务酒店+展示酒店。
酒店设置的控制要求
刚性要求:布点区域和规模,控制上限。
8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区域
金融商务区 平面功能分区(刚性控制):
“金融引擎”-以金融家俱乐部为核心项目,重点 塑造金融区财富广场。“金融集聚环”-形成启动区 围合型的金融办公功能带。“板块联动”-为金融区 配套服务的商业、酒店等功能板块。
垂直功能设置(刚性控制):
公共设施布置在金融家俱乐部周边,为办公人 群提供便利服务。功能在垂直方向分布体现公共功能 围绕着公共空间展开的原则。底层和布置公共服务设 施,建筑上部为相对单纯办公、酒店功能。
重要轴线连续边界 沿河景观通透边界 外部城市韵律边界
1. 整体控制要素导则
1.1边界
空间序列控制原则(弹性控制):
沿街界面有序的空间收放在指引行人的同时为行 人带来更好的空间视觉感受。
贴线方式(刚性控制):
建筑物按照统一的标准沿建筑强制边界贴线将有 助于形成优美、和谐的城市沿街界面即“街墙”,而 参差不齐的建筑物后退红线方式是对城市景观的破 坏。80%、60%两种贴线方式创造不同的空间围和感 和体验。
功能比例控制(刚性控制):
该区域商务功能比例超过65%,其他辅助服务功 能只占约35%,其中包括有商业服务,文化娱乐,酒 店住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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