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信息下序贯讨价还价的博弈分析_公房上市的政府策略_王望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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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虚高的博弈分析

中国房价虚高的博弈分析

摘要: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高速发展,房地产的价格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主要焦点。

针对目前中国房地产价格虚高的现象,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博弈分析,试图探究房地产价格形成过程中房价虚高的原因。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博弈论;房价??1 中国房地产市场现状??我国房地产业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

然而随着国内的投资速度放缓,但是消费需求依然旺盛,供给结构不合理,导致房价虚高,空置率居高不下。

虽然我国房地产投资额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房地产销售额也以每年超出27%的速度增长,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却是:中国房价总体已高得离谱。

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中国房地产蓝皮书》来看,中国的房地产的增幅一直保持在20%以上,同时房地产价格一直呈显著上升的趋势。

??2 房地产市场中博弈行为分析??2.1 房地产市场的内涵??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很复杂的市场,是整个房地产产权交易的集合。

房地产的交易过程就是房地产博弈过程,同时房地产的价格也是市场上主体之间博弈行为的结果。

随着产权的受让方以一定的价格获取房地产产权,产权让渡方让渡房地产产权以获得相应的资金回报,交易的价格由此形成。

??2.2 房地产市场的博弈主体??房地产市场中的博弈主体有很多,一般包括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房地产的消费者、房地产相关专业人员、政府以及其他的金融机构。

但是从价格的决定性因素角度来看,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博弈主体还是开发商、政府和消费者。

他们之间既有相互之间的博弈,也有同类主体之间的博弈,最终决定了房地产的价格。

??3 博弈模型与博弈分析??3.1 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博弈分析??首先我们通过土地的供给与需求曲线来看一下土地价格为什么会如此高???通过图形可以看出,土地的稀缺性,房屋开发量不足决定了房地产商的需求曲线会向右移动(由demand1曲线向右移动变成demand2曲线),如今房地产商不惜投入大笔的资金进行土地的储备,大势“攻城掠地”的行为已经证明了他们的需求曲线向右移动;与此同时,政府也把有限的土地资源拿到市场上进行拍卖和抛售,说明了土地的供给在不断减少,而政府对于农村郊区土地的开发和强制征用也证实了可用作开发的土地在减少,这样土地的供给曲线就会向左移(supply1曲线向左移动变成supply2曲线)。

关于讨价还价博弈的理论综述

关于讨价还价博弈的理论综述

关于讨价还价博弈的理论综述讨价还价博弈是一种常见的博弈形式,涉及到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努力寻求自己的最佳利益的策略。

在这种博弈中,双方通常都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并试图通过谈判和让步来达成最有利的交易结果。

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综述讨价还价博弈的理论。

一、讨价还价博弈的基本概念讨价还价博弈是指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反复讨价和还价来达成协议的行为。

在讨价还价博弈中,每个交易双方都会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同时也考虑对方的反应和利益。

这种博弈过程关键涉及以下几个要素:1. 势均力敌: 在讨价还价博弈中,双方一般具有大致相等的议价能力和讨价还价权力。

这样才能保证讨价还价过程中的平衡。

2. 可替代选择: 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双方通常都存在替代选择。

如果达不成协议,每一方都可以选择另外的合作伙伴或者交易选项。

3. 信息不对称: 经常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即每个交易双方所了解的信息和对方不一致。

4. 交易成本: 讨价还价博弈中,双方进行讨价和还价会产生一定的交易成本,包括时间、精力和资源等。

二、讨价还价博弈的理论模型1. 凯恩斯-迪克森模型: 凯恩斯-迪克森模型是一种简化的讨价还价博弈模型,模型假设双方可通过频繁的讨价还价达成最优协议。

2. 纳什均衡理论: 纳什均衡理论将讨价还价博弈看作是一种策略性的博弈,双方在选择行动时考虑对方的策略和利益。

在理论的纳什均衡中,双方没有动机再改变自己的行动策略。

3. 拍卖理论: 拍卖理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讨价还价博弈。

在拍卖过程中,卖方通常会设定起拍价,买方通过对价格的竞价来达成最终交易。

三、讨价还价博弈的策略和技巧1. 信息获取: 在讨价还价中,双方都应该尽可能获取更多的信息,以提高自己的议价能力和把握更多利益。

2. 制定议价策略: 在讨价还价博弈中,每个交易双方应该制定自己的议价策略,包括底线价格、自愿让步的空间等。

3. 有效沟通: 双方应该通过有效的沟通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期望,进一步明确交易条件和目标。

非对称信息下产险公司与投保大户之间的二周期讨价还价博弈

非对称信息下产险公司与投保大户之间的二周期讨价还价博弈

Two-staged Bargaining between Property Insurer and Big Insured with Asymmetric Information 作者: 刘亮[1,2];糜仲春[1];乔林[1]
作者机构: [1]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26;[2]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咨询研究院,广东广州510630
出版物刊名: 管理工程学报
页码: 91-94页
主题词: 非对称信息;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大户;完美贝叶斯均衡
摘要:将投保人分为投保大户与非大户,认为投保大户能够准确预知自身损失概率,而产险公司却无法知道投保大户损失概率的真值。

在这样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构造了产险公司与投保大户之间的二周期讨价还价模型。

用博弈论求解该模型,得到了完美贝叶斯均衡解,进而给出了产险公司在谈判中能获得的最大期望收益与投保大户的最优策略。

第十三章 讨价还价博弈

第十三章 讨价还价博弈
第二个教训假如两位经济学家是在下车之后再来讨论车费问题他们的讨价还价地位该有很?通过改变我们与对之间的位置来创造一个对自四进二退一策略?解决一些次要的小矛盾牺牲一些次要的利益展示出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高尚利益展示出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高尚形象
第十三章 讨价还价博弈 Bargaining Game
——把自己变成谈判高手
• 如果分的是油饼呢?
5
• 讨价还价博弈,只要博弈阶段是双数时,双方分 得的蛋糕将会是一样大小;博弈阶段是单数时, 先提要求的博弈者所得到的收益一定不如另一方。
• 不过,这种差距随着阶段数的增加会越来越小, 最后的结果,每个人分得的蛋糕接近于相等,而 讨价还价博弈就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6
• 通过改变我们与对之间的位置,来创造一个对自 己最佳的讨价还价优势,是很重要的。
24
四、进二退一策略
• 解决一些 次要的小矛盾,牺牲一些次要的 利益,展示出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高尚” 形象。这样,表面上达成了双赢,实际上 则是进一步蚕食了对方的利益,实现了自 己最初要达成的目标。
25
• 某个下属看起来不会工作,给了任务不知道如何 完成,有没有办法促使他们按你的意图去做?
• 但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等性,使得卖方总是获益 较大。那么对于买方而言,他的最优策略是什么 呢?
• 货比三家!
29
• 王先生想在自家别墅后面建一个游泳池,要求有 温水过滤装置,并在两个月内完工。王先生在游 泳池造价及建筑质量上完全外行,但这并没有难 倒他。
• 他首先在报纸上登招标广告,具体写明了建造要 求。
才算是正确呢?
3
第一轮
甲提出方案
乙同意 乙不同意
谈判成功 谈谈判判失失败败
第二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_讨价还价博弈_基金支持热词逐年推荐_【万方软件创新助手】_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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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9 60 61 62 63 64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 企业集团 仿真分析 产学研合作 产品差异 vmi rubinstein模型 rmi nash讨价还价模型 b2b agent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011年 科研热词 推荐指数 讨价还价 5 合作广告 3 合作博弈 3 供应链 3 nash讨价还价 3 条件在险价值(cvar) 2 博弈 2 公平性 2 供应链管理 2 频谱分配 1 随机信息 1 转移支付 1 资金配置 1 认知无线电 1 自执行契约设计 1 纳什讨价还价解 1 竞争性博弈 1 研究与开发 1 知识链 1 特许权期 1 溢出效应 1 渠道合作 1 期权视角 1 旁支付 1 数据包络分析 1 救灾管理 1 改进的rubinstein讨价还价定理 1 投入决策 1 市场营销 1 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1 大型零售商 1 合作性博弈 1 博弈分析 1 协作博弈 1 加法需求模式 1 利润分配 1 分散决策 1 信息不对称 1 供应链协调 1 优先级 1 企业兼并 1 互补品 1 乘法需求模式 1 中断 1 vmi 1 stackelberg博弈 1 stackelberg 1 shapley值 1 nash讨价还价博弈 1
2009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科研热词 讨价还价 供应链 博弈 风险分担 资源配置 融资风险 股权分置 纳什讨价还价解 稻作经营行为 种稻大户 数据包络分析 效率 批发价格 库存博弈 对价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存货 复杂产品系统 回购合同 合作广告 合作博弈 合作创新 博弈论 博弈分析 协调机制 ppp nash讨价还价博弈 k-s解

关于讨价还价博弈的理论综述_1

关于讨价还价博弈的理论综述_1

关于讨价还价博弈的理论综述[论文关键字]博弈论,讨价还价,博弈树[论文摘要]本文阐述了博弈论在讨价还价方面的应用理论。

主要在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下,进一步针对不同的情况,综合地介绍讨价还价理论模型以及应用。

现实经济中充满了“讨价还价”的情形,大到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协定,小到个体消费者与零售商的价格商定,还有厂商与工会之间的工资协议、房产商与买者之间关于房价的确定、各种类型的谈判等等。

这实际上是两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博弈问题,也可以把讨价还价看作为一个策略选择问题,即如何分配两个对弈者之间的相互关联的收益问题。

讨价还价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常见、普通的事情,也是博弈论中最经典的动态博弈问题。

一、完全信息讨价还价纳什讨价还价假设讨价还价主体为两个人:小张和小王,二人共同努力完成了一个项目并获得收益10000元,现在二人将针对每个人将获得多少而展开讨价还价博弈。

为解决此类问题,纳什则做出了一系列研究并得出纳什讨价还价解。

当达不成协议时,参与双方可以有不同的效用水平,而且效用函数可以是分配比例的非线性函数。

有限期轮流出价1、无贴现假设条件:回合T为奇数,小王先出价。

由于回合数为奇数,对于小张来说,接受或拒绝没有差异,因此所有的均衡都是弱的。

这些均衡结果只决定于小张最后决定接受的时间。

因为在奇数回合中,小王享有最后一期的出价权利,当他要求得到全部收益时,即使小张拒绝,小张仍然一无所获,小王则获得全部收益。

若此博弈只有一轮,那么小张根本没有机会提出反驳意见。

现在假设小王仍然先出价,但是回合数为偶数时,博弈的结果就是小张将得到全部收益。

在此例中,很明显看到一个最终行动者优势的存在,这就是后动的博弈优势。

2、有贴现,且贴现对等有贴现的情况就是讨价还价每多进行一个回合,由于谈判费用和利息损失等,双方的利益都要打一个折扣。

假设条件双方折扣率均为σ,回合数T =3。

对于此种三回合情况可用下面方式加以描述:第一回合:小王的方案是自己得X1,小张得10000-X1。

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非合作讨价还价的博弈分析

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非合作讨价还价的博弈分析
维普资讯
第1 7卷 第 3期
20 0 8年 6月
运 筹 与 管 理
OP ERATI ONS RES EARCH AND ANAGEM ENT CI M S ENCE
Vo . 7 , 1 1 No. 3
Jn 2 0 u .0 8
, ia 10 9 hn ; 2 col cn m c a d X ’ n 7 0 4 ,C ia .Sh o o E oo i n f s
, ia 1 10 hn ;3 col P yi o X ’ nJ oog U i X ’ n 7 2 0 ,C ia .Sho o h s ia i tn n一 f cf a
中图 分 类 号 :2 4 3 F 2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73 2 (0 8 0 -000 10 —2 1 2 0 )30 7 -5
“ Ga e An lss o n c o e a ie B r an n t e m ” ay i fNo — o p r t a g i ig Bewe n v te L c l h o a v r me ta d t e L n e t Go e n n n h a d Ag n
HU in jn 一,L U Xi. i,L IHo g me AIJa . 。 u I n me。 E n . l ‘
( . colfMa a e e tfX ’ nJatn t e 1Sho o n gm n o ia io g o Ma a e n o No h e &F te n gmet f  ̄ wsA t  ̄Fi , ia 1 0 9 hn ) ) 3y X ’ n 7 0 4 ,C ia e t
mo e fRubnsen atr a ig ofr n y t e meh d fo S le o — o pea ie g me, t i a e n l s s d lo i ti le tn fe sa d b h t o r m etn n n c o r tv a n h sp p ra ay e t e n n c o r tv a g ii g b t e h o a o e n n n h a d a e twi a tp re ti fr t n. I h o — o pe ai e b r an n ewe n t e l c lg v r me ta d t e l n g n t p r ef c n o ma i h o t i s ta ,fc n h titc n r lg v r m n ’ e u a i fnd h t a i g t e src e ta o e n e t S r g l t n,t e l c lg v r m e ta h a d a e a e c o h o a o e n n nd t e l n g ntc n r a h t o — o pe ai e b r an a o tr g l t n,wh s a e e ui b i m e t t h a a i fb r an n a h he n n c o r tv a g i b u e u a i o o e g m q l ru r sswi t e c p c t o a g i i g e c i h y oh r h r b b l y o a in lr g l to ft o a o e me , a h r b b l y o r s c to s a h t e ,t e p o a ii fr t a e u ain o he lc lg v r t o n nt nd t e p o a ii fp o e u i n nd t e t i o ft a d a e s we 1 W e c n l d h tt o — o pe aie b r an n ewe n t o a o e m e t nc me o hel n g nta l. o c u e t a hen n c o r t a g i i g b t e he lc lg v r v n n a h a g n s g o o en o cng r g l t n. nd t e lnd a e ti o d frr if r i e u a i o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案例分析与博弈启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案例分析与博弈启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案例分析与博弈启示作者:丁煌、定明捷文章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11月第57卷第6期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概念诠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现阶段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

对此,人们界定不一,评价各异。

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对中央政策的“创造性”灵活运用,是用足、用活中央政策,有助于政策的不断完善;也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非是对付中央政策之策,它实际上是借“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或“把中央政策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而把中央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还有人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政策变通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运用得当,这样的“对策”不仅合理而且合法,反之亦然[1](第303-304页)。

当然,上述这些看法可谓见仁见智,不一而足。

但是,如果从本质上来看,我们则更倾向于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视为相关政策主体———即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基于利益得失的考虑而与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中央政府进行的一种博弈过程。

所谓博弈,是指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2](第3页)。

一个完整的博弈关系至少应包括三个要素,即局中人、博弈活动的参与者,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中主要表现为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和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中央政府;策略,即局中人将在给定的信息集中进行决策时可以选择的方法或做法,例如,地方政府的各种“对策性”执行行为就是地方政府可能采取的策略选择;支付,指在一个特定的策略组合下,局中人得到或期望得到的效用水平,也就是具体的利益得失情况。

博弈活动可以按照不同的特点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其中,按局中人之间能否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主要是指非合作博弈,也就是在博弈过程中,互相依赖的局中人在策略选择时尽量使与对方利益相冲突的个人效用最大化,而不是使集体收益最大化;按博弈的时间或行动次序,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是有行动的先后次序的,属于动态博弈;按照局中人拥有的信息结构,可以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般属于不完全信息博弈。

非对称信息条件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研究

非对称信息条件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研究

非对称信息条件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研究作者:王雅龄杨晓雯来源:《东方论坛》 2014年第3期王雅龄杨晓雯(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山东青岛266071)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非对称信息的存在成为政府择优选择私人承包商的主要障碍。

单一信号博弈模型无法解决逆向选择问题,通过增加付款方式信号,构建双重信号博弈模型,为职能部门有效选择承包商提供了解决思路。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逆向选择;双重信号博弈中图分类号:F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7110(2014)03-0038-05收稿日期: 2014-02-30作者简介:王雅龄(1964- ),女,河北定州人,青岛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财政学;杨晓雯(1989- ),女,山东海阳人,青岛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学。

一、问题的提出2013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的购买使政府由生产者、供给者向购买者、监督者转变,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善公共财政绩效,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国外学者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界定并不明确,许多国家普遍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公共服务合同外包,E·S·萨瓦斯提出合同外包的对象即为私人部门和非盈利部门。

[1](P129)概括国内部分学者的观点,如郑卫东[2]、李慷[3]等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义,大致可以总结为:购买的主体是政府,受托方为私人部门,方式为契约化的合同,费用由财政资金补偿。

在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合理性的讨论中,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论证了政府并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合法主体,公共服务也可以由私人部门提供。

[4](P100-106)亚当·斯密[5](P285)、萨伊[6](P498)等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私人供给公共产品往往比政府直接供给更有效率。

纳什讨价还价博弈模型与实例 -回复

纳什讨价还价博弈模型与实例 -回复

纳什讨价还价博弈模型与实例-回复纳什讨价还价博弈模型是博弈论中常用的一种模型,它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学、管理学等领域,用于分析博弈双方在讨价还价过程中的策略选择和最终达成的协议。

本文将从基本概念、模型规定和一个实际案例等方面逐步回答相关问题,全面解读纳什讨价还价博弈模型。

一、基本概念纳什讨价还价博弈模型是由美国数学家约翰·福布斯·纳什提出的,它是博弈论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在讨价还价博弈中,至少有两个参与方,他们在进行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会根据对方的策略进行选择,以期达成对自身最有利的协议。

讨价还价博弈模型适用于许多实际情境,比如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谈判、员工与雇主之间的薪资谈判等。

二、模型规定在纳什讨价还价博弈模型中,假设有两个参与方A和B,他们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需要先各自提出一个预期值,然后根据对方的预期值和自身的预期值进行策略选择。

具体而言,假设A和B的预期值分别为a和b,那么a和b可以是一个数值或者一个区间。

在博弈的每一轮中,A和B需要分别作出策略选择,即提出一个讨价方案。

这个方案可以是两个预期值的平均值、某个参考值周围的某个比例、前一轮讨价结果上下浮动的某个比例等。

双方的策略选择会对协议的最终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三、一个实际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纳什讨价还价博弈模型的应用,我们可以以一家电子产品公司与一个供应商之间的谈判过程为例。

假设该电子产品公司希望从供应商处购买更低廉的零件,并打算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首先,双方需要确定自己的预期值。

假设该公司认为合理的价格范围为每单位零件100-150美元,供应商认为合理的价格范围为每单位零件120-160美元。

然后,在博弈的每一轮中,双方需要采取策略来提出讨价方案。

假设电子产品公司首先提出100美元,供应商提出120美元。

在下一轮中,公司可能选择提出110美元,供应商可能选择提出130美元。

双方的策略选择会受到对方提出的讨价方案以及自身预期值的影响。

基于信息不对称房价博弈模型的优化均衡研究

基于信息不对称房价博弈模型的优化均衡研究

基于信息不对称房价博弈模型的优化均衡研究
王吓忠
【期刊名称】《基建优化》
【年(卷),期】2007(028)001
【摘要】目前我国住宅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何进行规制引起多方关注.首先利用房价博弈模型研究我国住宅市场信息不对称下的非理性均衡和精炼优化的序贯均衡,进而探求政府对市场房价经济优化规制后的理性序贯均衡,以此提出政府对住宅产业的规制方式和对策建议.
【总页数】5页(P80-84)
【作者】王吓忠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厦门,3610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基于序贯均衡的信息不完全房价博弈与经济规制研究 [J], 王吓忠
2.基于Nash均衡博弈模型的铣削参数多目标优化设计 [J], 徐立哲;岑豫皖;谢能刚;韩延祥
3.信息不对称下的银企信贷融资策略研究--基于动态博弈模型分析 [J], 孙瑞华;杨舟
4.利率、房价和货币政策的传导——基于房价金融加速器模型的一般均衡分析 [J],
肖义欢
5.期房价格博弈模型的一个均衡解及其应用 [J], 李泳平;运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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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讨价还价博弈的壳资源交易价格确定

基于讨价还价博弈的壳资源交易价格确定

基于讨价还价博弈的壳资源交易价格确定
庄仲乔;徐思琦
【期刊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1(011)006
【摘要】壳资源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壳资源交易中最核心的问题,利用讨价还价博弈模型研究了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价格的确定问题.研究在三种情形下展开:第一种情形下,卖壳方和买壳方都只有一家,通过利用罗宾斯坦恩轮流出价模型,可以得到惟一的符合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条件的交易价格,它的取值与卖壳方的折扣因子成正比,与买壳方的折扣因子成反比.第二种情形是对第一种情形的扩展,此时卖壳方变为两个;第三种情形同样是对第一种情形的扩展,此时买壳方变为两个.在两种扩展模型中,分析了最终达成交易的两个参与方以及相应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价格.
【总页数】5页(P70-74)
【作者】庄仲乔;徐思琦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北京100083;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北京10008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0.22
【相关文献】
1.非对称信息下水权交易的讨价还价博弈模型研究 [J], 陈陆滢;张长征
2.基于讨价还价博弈模型的大数据交易价格研究 [J], 刘洪玉;张晓玉;侯锡林
3.二手房交易讨价还价博弈模型 [J], 汪瑞;李登峰
4.黑龙江省2019年第一季度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确定3.55元/公斤,最低不低于3.20元/公斤 [J], ;
5.黑龙江省2019年第一季度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确定3.55元/公斤,最低不低于3.20元/公斤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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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ESOP中利益相关者讨价还价博弈分析

国有企业ESOP中利益相关者讨价还价博弈分析

Bargaining Game Analysis of Stakeholders in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SOP
作者: 陈赟[1];吴启贤[1]
作者机构: [1]长沙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76
出版物刊名: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88-91页
主题词: 国有企业;ESOP;讨价还价博弈
摘要: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为深化改革、明确企业产权,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产权形式正面临急剧变革,ESOP是一种可以借鉴的形式与手段。

本文对国有企业ESOP过程中利益相关者——政府、企业、员工之间的讨价还价博弈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实施ESOP政府应采取有效
率的监管措施,弱化权力强势方的权力,促进利益公平分配;政府、企业应采取适当的策略,
以降低交易成本,促使改革顺利进行。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多时段讨价还价模型分析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多时段讨价还价模型分析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多时段讨价还价模型分析
王玉霞;冷凯君
【期刊名称】《金融经济:下半月》
【年(卷),期】2005(000)009
【摘要】<正> 一、引言许多讨价还价情形中谈判都是在多时段进行的,其中有一类情形是一个非信息型的卖方向一个已经私下知道各种利益价值的买方出价,在这类模型中非信息型的卖方会使信息型的买方具有自我选择的优势,比较典型的结果就是在均衡中卖方的出价会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减少。

在每一次出价被拒绝后,卖方对买方出价的信心也会
【总页数】2页(P97-98)
【作者】王玉霞;冷凯君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4
【相关文献】
1.可谈判条件下技术许可契约问题研究——一个纳什讨价还价模型的应用 [J], 刘兴;顾海英
2.基于信息不对称时段的企业成本粘性成因及对策 [J], 杨定泉;高彩娜
3.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涉农小额贷款博弈分析 [J], 阮莉丽;宋良荣
4.基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二手商品交易分析 [J], 王盼娣
5.信息不对称下基于VMI模式的讨价还价模型 [J], 安彤;赵道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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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不公平厌恶偏好与议价能力的交替出价谈判博弈研究

考虑不公平厌恶偏好与议价能力的交替出价谈判博弈研究

考虑不公平厌恶偏好与议价能力的交替出价谈判博弈研究冯中伟;马燕;傅端香
【期刊名称】《运筹与管理》
【年(卷),期】2024(33)2
【摘要】对Fehr和Schmidt的不公平厌恶模型进行修正,考虑议价能力的影响,以Nash谈判解作为参与人的公平参考水平,研究参与人具有不公平厌恶偏好的Rubinstein谈判博弈问题。

构建子博弈完美均衡,并在其满足无延迟和稳定性两个性质的条件下,证明该子博弈完美均衡的唯一性,分析子博弈完美均衡的性质。

结果表明:当两个参与人的均衡报价使得最先提出报价的参与人的份额低(或高)于其公平参考水平时,该参与人的收益与参与人的不公平厌恶偏好呈正(或负)相关关系;较高的议价能力可能对参与人不利;当两次连续出价之间的时间间隔趋于零时,参与人的均衡份额取决于两个参与人贴现率的比值。

【总页数】8页(P35-42)
【作者】冯中伟;马燕;傅端香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能源经济研究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O225
【相关文献】
1.考虑模糊需求和不公平厌恶的批发价格契约与协调
2.考虑通胀及损失厌恶偏好的投资组合理论的研究进展
3.非对称成本信息下考虑不公平厌恶的农产品供应链批
发价格契约4.考虑损失厌恶行为与谈判破裂的Rubinstein谈判博弈研究5.基于损失厌恶的随机交替出价谈判博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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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讨价还价博弈模型

二手房交易讨价还价博弈模型

二手房交易讨价还价博弈模型汪瑞;李登峰【期刊名称】《系统工程学报》【年(卷),期】2017(032)005【摘要】The aim of this paper is to discuss a bargaining problem between sellers and buyers in the final price of the houses for sale in the second-hand house market.Two bargaining models are established for the sellers and buyers in an indefinite period and finite period respectively.For the indefinite period,the complete equilibrium solution of the bargaining game between the buyers and sellers is obtained.Hereby,imposing some constraints on the time,the equilibrium solution on the second stage is obtained.At the same time,a multiple game model is constructed and the commence point is discussed.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game between sellers and buyers depends on the ratio of each one's discountfactor;Beyond that,the time and commitment between sellers and buyers increase the sellers' cost,hence the final price can only be implemented within a certain range,which is related with the proposal cost of sellers,the number of games,and the punishment cost in each round.%研究了二手房市场的买卖双方为确定待交易房屋最终售价进行的讨价还价问题.通过分别建立了无限期和有限期情形下的二手房交易双方讨价还价博弈模型,求解无限期时买卖双方的子博弈完备均衡解,在此基础上,对博弈时间加以限制,求解有限期时买卖双方在第二阶段的博弈均衡解,同时还构建了多次博弈模型并对某一具体交易时点的博弈过程进行了讨论.研究表明,博弈结果取决于买卖双方贴现因子之比;双方对时间和惩罚的约定使卖方的成本加大,进而使最终报价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效,而这个报价的取值范围与卖方每轮报价成本、博弈次数及惩罚成本等紧密相关.【总页数】8页(P588-595)【作者】汪瑞;李登峰【作者单位】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116;福建江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108;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11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93.35【相关文献】1.非对称信息下水权交易的讨价还价博弈模型研究 [J], 陈陆滢;张长征2.基于讨价还价博弈模型的大数据交易价格研究 [J], 刘洪玉;张晓玉;侯锡林3.泸上二手房经纪问题--二手房地产交易方式及经纪表现 [J], 杨俊;韩峰4.高价位下的二手房需求研究--以杭州二手房交易为例 [J], 周成学5.基于特征价格模型的二手房交易价格影响因素研究——以上海二手房交易市场为例 [J], 杨大山;刘伟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习题(全)

习题(全)

需要之外,而是必须保障每一个人的财产,以防止上述三种使自然状态很不安全、很不方便 的缺点。 结合你的分析,谈谈对洛克上述言论的看法。 2.博弈参与人甲和乙同时选择自己的战略,并且其支付状况如以下矩阵所示: 乙 m 7,3 3,7 7,3
l U 甲 M D 4,6 6,4 9,1
n 9,1 6,4 4,6
(3)请问,P 值需要怎样取值,才能让人们走出“战争”状态? 尽管“利维坦”可能帮助人们走出战争状态, 但人们为建立“利维坦”, 需要放弃大量权利、 付出高昂成本。因此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人们都有激励建立“利维坦”。 我们可以考虑如下情况,假设每个参与人需要为建立“利维坦”支付成本 T(>0) ,因此 博弈变成了如下形式: 参与人 2 和平 战争 参与人 1 和平 战争 3-T,3-T 4-P-T,1-T 1-T, 4-P-T 2-T,2-T
5. (罪与罚)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芝加哥大学教授 Gary Becker 教授曾研究过对犯罪的“最 优惩罚水平”,本题将用一个简化的模型介绍 Becker 的研究。 考虑一个博弈,博弈的参与双方是政府(G)和罪犯(C) ,双方同时决策。对于政府来 说,可以选择执法力度 x 0 来控制罪案的发生,而罪犯则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犯罪频率
(4)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什么?在均衡下,战争状态是否可以避免? (5)在参数 T 满足什么条件时,人们会选择建立“利维坦”;而在什么条件下,人们宁愿选 择生活在“自然状态”? (6)洛克在《政府论》 (下卷)中提到: 虽然人们在参加社会时放弃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所享有的平等、自由和执行权,而把它们 交给社会, 由立法机关按社会的利益所要求的程度加以处理, 但是这只是出于各人为了更好 地保护自己、他的自由和财产的动机(因为不能设想,任何理性的动物会抱着每况愈下的目 的来改变他的现状) ,社会或由他们组成的立法机关的权力绝不容许扩张到超出公众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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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分到该楼位置相近的同样结构的住房, 在 1998 年按成本价买下时支付近 40 000 元. 这是政 府实行/ 老房老办法, 新房新办法0的结果. 而这里 的/ 老房0是指先期参与过房改的职工持有的住房, 而/ 新房0是指 1996 年之前未参与房改而在以后参 加房改的职工持有的住房. 这样当这 2 套住房上市 交易时, 按市场比较法评估, 其销售价格相同, 但小 李和小张净收益是不同的. 而政府在收取土地收益 时只区分产权的性质, 而不管其当时的交易成本. 如按 10% 的销售收入收取土地收益, 不 考虑其他 契税, 当该房屋市场价销售收入为 20 万元时, 小张 和小李的实际所得分别为 17 万元和 14 万元. 很显 然小张交易的热情好于小李.
基于以上原因, 政府( 下面称参与人 1) 在制定 分配比例时必须考虑潜在公房交易者( 下面称参与 人 2) 的不同类型, 由于城市公房拥有量很大, 管理 部门只能区分产权的性质, 而对交易者的净收益很 难掌握, 特别是潜在公房交易者内心的期望值( 下 面称为收益意愿) 很难掌握, 这是每一个潜在的公 房交易者的私人信息. 若用参与人 2 的收益意愿 V 表示其类型, 则其类型分布是一个由无穷多无穷小 的公房持有人组成的连续统, 他们的收益意愿服从 [ V l, V h ] 上的均匀分布, 其中 V l 和 V h 表示其最低 值和最高值. 通过上面的分析, 参与人 1 知道参与 人 2 有多种类型, 但不知其究竟为哪一种, 只能认 为 V 在 V l 与 V h 之间的任何一个值都有可能性, 即 V 服从[ V l, V h ] 上的均匀分布. 设 m1 为政府提 出的分配比例, 为简单起见, 设 m1= V l = 0, 即对最 低收益的人, 政府免征土地出让金[ 3, 4] . 2. 2 一般博弈规则[ 4, 5]
2 非对称信息序贯讨价还价博弈模型
2. 1 公房持有人的类型描述与信息非对称 面对即将上市的大量公房, 财政部在一份关于
已售公房上市收益分配政策问题的研究报告中提 出, 土地出让价格按销售价格的 10% 计算. 很多地 方政府比如北京市确定按市场成交价的 5% 收取, 但二级市场的交易不活跃, 于是北京市又提出按购 买时的成本价格的 1% 收取[ 2] . 有些地方政府为了 促进住房二级市场的形成, 甚至放弃关于土地收益 的比例.
影响交易的另一个因素是每一个获取公房的 人可能由于所处的单位不同, 或由于参加工作的时 间不同, 导致参加房改的时间不同, 因此即使在同 一栋楼获取房屋的价格也不同( 理解为获取公房的 成本不同) . 例如小张在 1993 年首次参加房改购买 某 90 m2 的住房, 当时仅交了 2 000 元获得部分产 权, 到 1996 年向标准价过渡, 又交了 3 000 元, 到 1998 年向成本价过渡, 又补交了 5 000 元, 因此小 张得到成本价住房总共支付了10 000元. 而小李在
WA N G Wang-Z hen1, WA N G Xian- Jia2
( 1. Schoo l o f Civil and A r chit ectural Eng ineering , W uhan U niver sity, Wuhan 430072, China; 2. School of W ater Resour ces and H ydro po wer , W uhan U niver sity, Wuhan 430072, China)
1 公房上市问题与政府策略概述
1998 年 12 月 31 日全国停止了住房的实物分 配. 按国发[ 1994] 43 号文件规定, 职工以房改的成 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 购房后住满 5 年, 可以以市场价格出售或以市场租金出租[ 1] . 已购公 房的上市出售、出租, 涉及土地收益收取标准、税收 政策、收益分配调节、不同方式得到房屋的社会公 平等问题.
以无偿划拨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公房上市 时, 购房者可以以市场价购买住房的完全产权, 使
收稿日期: 2004- 12- 26 作者简介: 王望珍( 1968- ) , 女, 湖北武汉人, 讲师, 博士, 研究方向为房地产市场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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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报( 工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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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不完全产权成为完全产权, 实现了土地产权 的完整化, 同时也 使原政府对地价 的减免部分量 化、显性化. 如果在公房上市过程中不采取措施, 任 由这部分收益归售房者所有, 不仅会违背政府减免 地价的初衷, 也会使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据国务院政策研究室测算, 全国每年通过隐形市场 流失的土地收益高达上百亿元, 其中仅因房产买卖 而直接流入居民手中的地租高达 20 亿元[ 2] . 因此 在公房上市问题上政府的策略是通过适当的土地 收益的收取比例实现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同时维护 社会公平.
假设 1 整个讨价还价的谈判至多持续 2 个 周期.
假设 2 在第 1 个周期, 参与人 1 提出一个分 配数 m1, 若参与人 2 得 V - m1 .
假设 3 若参与人 2 拒绝, 则进入第 2 周期, 参与人 1 提出另一个分配数 m2 , 若参与人 2 接受则 博弈结束. 由于参与人 1 和 2 的贴现因子分别为 D1、 D2 , 则参与人 1 和 2 的所得分别为 D1 m2 和 D2 ( V m2) ; 如果拒绝, 则博弈结束, 此时两者的所得为 0.
可能性, 则在每个信息集上参与人 1 关于参与人 2 类型的信念分别为( p , 1- p ) , ( q, 1 - q ) , ( r, 1 r) .
考虑实际情况, 即参与人 2 的实际收益 V 是 连续的, 因此参与人 1 在第 1 周期的信念是连续概 率分布, 以 L1( V ) 表示. 第 1 周期的分配数 m1 被拒 绝后, 参与人 1 在第 2 周期的信念是对应于每一个 V 值的概率分布, 用 L2 ( V / m1 ) 表示.
假设 4 在实际中参与人 1 的分配数 m1 和参 与人 2 的实际净所得是连续的, 为分析方便和用博 弈树表达的需要, 只考虑两种最简单的形式: 参与 人 1 的类型依据其分配数, 设为两种: ml , mh; 参与 人 2 的类型也只有两种: V l , V h .
从图 1 的博弈树看出, 参与人 1 在三个信息集 上具有行动, 因此参与人 1 的策略由 3 个分配数组 成: 第 1 周期的 m1 和两个第 2 周期的可能 m2 . 设 p 、q、r 分别表示参与人 1 认为参与人 2 高收益的
一味地根据公房市场交易的冷淡而怀疑所确 定的分配比例是不恰当的, 因为即使将比例下降为 0, 同样也有不交易的情况发生. 因此, 制定分配比 例应了解潜在公房上市交易者的类型. 在欲上市交 易的人中, 有些是较富裕阶层, 想通过公房上市实 现以小换大改善住房的 目标; 有些 仅仅是以旧换 新、调换位置; 还有些是某些退休的家庭, 想卖掉市 中心的房子后买郊区较便宜的房子. 对于前一种由 于改善住房的心情迫切, 属于急于成交者, 只要能 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部 分就满足了. 而对于后两 种, 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不能得到自己期望的份额 就会拒绝交易, 具有很好的耐心.
参与人 2 的策略有两种: A( 接受) , R( 拒绝) . 令 A 1 ( m1 / V ) = 1, 表示当参与人 2 收益为 V 时, 参与人 1 提议 m1 时接受. 令 A 1 ( m1 / V ) = 0, 表示当参与人 2 收益为 V 时, 参与人 1 提议 m1 时拒绝. 令 A 2 ( m2 / V , m1 ) = 1, 表示当参与人 2 收益为 V 时在第 1 周期拒绝 m1 后, 在第 2 周期接受 m2 . 令 A 2 ( m2 / V , m1 ) = 0, 表示当参与人 2 收益为 V 时在第 1 周期拒绝 m1 后, 在第 2 周期拒绝 m2 . 假设 5 参与人 2 在整个过程拥有 完全的信 息, 其本人收益意愿是私人信息, 不为参与人 1 知 道, 不拥有完全信息的参与人 1 先行动. 由于参与人 2 拥有完美信息且行动在后, 其在 不知道参与人 1 究竟提出什么方案的情况下就可 以作出自己的最优策略, 也就是其可以最终决定, 什么方案是可以接受的, 什么方案必须拒绝. 因此 拥有不完全信息的参与人在拥有完全信息的参与 人之前行动, 并保证不颠倒行动顺序, 则该博弈可 以使用后向归纳法求解.
由于我国在住房改革中采取的是渐进式的改 革模式, 职工所购公房一般是建筑成本价或低于建 筑成本价( 标准价) , 不包括地价部分. 与市场价商
品房相比, 房改中以不同方式出售的住房产权都是 不完全产权. 在我国住房的完全产权是指拥有房屋 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 由于公房持有人没有支 付土地部分的租金或价格, 因此所拥有的住房为不 完全产权, 也即是个人、单位和国家共有产权. 个人 在产权中所占比例与其购买价有关, 若是成本价购 买, 其拥有房屋的完全产权, 但没有土地使用权. 从 1999 年至今已 5 年有余, 即将上市的公 房数量巨 大, 上市后个人、单位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如何分配, 是公房上市的难点.
影响交易的第三因素是购买公房上市时的增
长值. 目前房屋市场价的差异主要是地理位置导致 的, 在大城市好地段和差地段的房价往往相差几倍 甚至十几倍, 而在房改时虽然也考虑了位置, 但差 别不大. 如在 A 、B 地段位置 的两套房, 面积相 同 70 m2, 买 房时 单价分 别为 750/ m2 元 和 900 元/ m2, 几年后在 A 、B 地段, 相同 类型的房屋单 价分 别为1 200 元/ m2和 2 500 元/ m2 , 在相同分配比例 的情况下, 显然后者获利较多, 交易的积极性也较 高.
) ) ) 公房上市的政府策略
王望珍1 , 王先甲2
( 1.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2.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 首先分析了公房产权的特点以及公房上市交易的信 息非对称问题, 接着进 行了政府与 潜在公房 交易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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