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的9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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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秦朝

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秦朝

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秦朝法律硕士考试科目包括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等,其中法制史是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是凯程考研小编和大家分享中国法制史各个阶段朝代的分析题,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掌握。

1.试述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商鞅变法时确立的法律思想和韩非的法治理论,成为秦统一后的立法指导思想。

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以法为本,事皆决于法。

以法为本是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法治理论的核心,事皆决于法是先秦法家事断于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秦统一以后,摒弃礼义而专任法治,把韩非以法为本的思想推向极端;在修订、补充秦国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形成了涉及各个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以求达到处理各种问题皆有法律依据。

(2)君主独断,法自君出。

秦统一以后实行郡县制,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官僚体系。

为了维护皇帝在封建官僚体系中至高无上的权威,秦朝统治者特别强调要维护君主专制,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

皇帝的命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皇帝本人是最高司法长官。

(3)严刑峻法,深督轻罪。

秦朝统治者迷信法律万能,自然奉行先秦法家严刑峻罚的思想。

他们把严刑峻罚作为镇压人民的有效手段,期望通过重罚轻罪,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4)法令由一统,民以吏为师。

实现君主专制国家的统一,必须以法令的统一为其前提条件;要达到法令的统一,又需要普通民众对国家法令有一致的理解。

因此,秦朝统治者强制民间向官吏学习法律知识,不允许民间传授、评议法律;以保证法律内容的统一、人们思想的统一。

2.试述秦朝主要的刑罚种类。

秦朝的刑罚可分为以下几类:(1)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极刑。

秦朝死刑又分为戮刑、磔刑、弃市、腰斩、枭首、具五刑、族刑等多种,执行方式极为残酷。

(2)肉刑,又称体刑,是残人肢体的刑罚。

既包括传统的奴隶制肉刑黥、劓、斩左止、宫,还包括以竹木棍捶击人身体的笞刑。

(3)徒刑,是限制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服劳役的刑罚。

秦朝的徒刑有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法制史 时间轴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法制史  时间轴

时间 宋

立法思想
篇章
法律形式
《宋刑统》 刑统源于唐大 中,敕令格式 附于后
刑统 编敕 编例 条法师类
祖述变通、附 会汉法,因俗 而治、蒙汉异 制 “暗用明不 用,名废实不 废”
《元典章》以 六部划分法规 体例,是《大 明律》以六部 分篇之滥觞
法典(法律法 刑罚
罪名
量刑原则(特 司法机构
地方设置
司法审判制度 人才选拔
改法为律
秦律
斩,车裂,枭 任:
能力
高司法审判权
首,弃市,凿 不直
2、区 分 故 意 中 央 司 法 机
律、令(改令
颠,囊扑,定 纵囚
与过失
关:“九卿”之
为“制”“诏”)、
杀等)
失刑
3、盗 窃 按 脏 廷 尉 — — 职
法律答问、封
值定罪
责:审理地方
诊式、廷刑式
肉刑(墨劓,
4、共 同 犯 罪 上诉案件和郡
准五服以制罪 北齐:廷尉→

化”

东魏《麟趾格》 晋律(泰始律) 刑之名):死髡 反逆、叛、降、
大理寺
总则在前
北魏律
完作刑,赎罚 恶逆、不道、 八议、官当入
《具法》改《刑 西 魏 出 现 以 北齐律
金杂抵
不敬、不孝、 律
北周:廷尉→
名》律置于律 “式”为形式 东魏麟趾格
不义、内乱
秋官大司寇

的法典
西魏大统式 晋死徒(作)
与过失,惯犯 掌管全国司法
与偶犯
工作
3、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
大司寇下设小
4、宽严适中 司寇
5、因地、因时
制宜
专职官署——

202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制史

202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制史

202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制史202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制史。

一、中国法制史的总体框架法学法硕,在法制史上的要求与法硕(非法学)的要求一摸一样,这是不同于它与其他四门课程的一大特点。

那么根据大纲的要求和历年的考题来看,法制史的课程主要可以分为几大部分,即夏商周阶段的法律制度、秦汉法律制度、三国魏晋时期法律制度、唐宋法律制度、明清法律制度、清末改律及民国立法部分、根据地时期立法等几大块。

而各个时期的重点知识又可以是从立法状况、司法制度、机构设置、典型刑罚(如奴隶制五刑、封建制五刑等)等。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法制史的学科特点就是历史性比较强,知识点比较分散,而且涉及到很多古代的知识,所以学起来比较费力,对于学法的人来说有点勉为其难。

不过,法制史所占分值不高,而且考题比较简单,这给我们的复习备考降低了点难度。

二、中国法制史的考试特点中国法制史的学科性质和知识点的分散性决定不可能出现案例分析题,但是不排除分析论述题的可能性,这就给我们的复习带来了方便,在这一点上,我们要从以前的法律硕士的考题中去找命题线索。

我们认为法制史的命题变化不会太大,变化指点就是选择题数量下降,对于命题的题型影响不大。

三、中国法制史的大纲变化既然法学法硕与法律法硕的考试对于法制史的要求是一样的,那么我们就要研究2021年考试大纲与2021年考试大纲的变化点,须知:大纲修改之处往往就是考题所在。

其具体变化为:1、第四章第一节,刑事立法部分新增考点“犯罪与量刑”,删除考点“蒙汉异法”,但对于元朝的蒙汉异法,考生仍要有所了解,因为这体现在其立法指导思想中;2、第四章第一节,新增考点“行政立法”,包括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科举制度的变化,监察制度的发展三个子考点;3、第五章第四节,民商事立法部分新增考点“商事立法”,司法制度部分新增考点“诉讼审判制度”。

大纲的变化点,虽然对于我们没有什么历史沿革上的意义,但是它毕竟从一个方面给我们指明了复习的重点。

法律硕士超全笔记——法制史

法律硕士超全笔记——法制史

法律硕士超全笔记——法制史引言法制史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学科之一,主要研究法律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通过学习法制史,可以深入了解不同法律体系的来源与发展,从而更加全面地理解和运用现代法律。

本文旨在为法律硕士学生提供一份超全的法制史笔记,帮助他们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制史的重要知识点和理论。

1. 古代法律体系古代法律体系包括古代近东法、古代埃及法、古代印度法、古代中国法等。

这些古代法律体系是人类社会最早形成的法律秩序,对后来法制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1.1 古代近东法古代近东法包括巴比伦法、亚述法、赫梯法等。

巴比伦法是古代近东法的主要代表,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的所在地。

巴比伦法强调对人身、财产和婚姻等方面的保护,并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和刑法制度。

1.2 古代埃及法古代埃及法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

埃及法律主要有宗教法和非宗教法两大部分,其中宗教法是最为重要和广泛应用的法律。

埃及法律体系具有较为完备的法律程序和刑法制度。

1.3 古代印度法古代印度法主要有吠舍法和悉达摩法两大体系。

吠舍法是古代印度的宗教法律,与印度教密切相关;悉达摩法是一种世俗法律,涉及印度古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古代印度法体系中注重对财产制度、婚姻制度、刑事制度等的规范。

1.4 古代中国法古代中国法是世界上最古老和最具特色的法律体系之一。

古代中国法主要有礼法、律法、刑法等。

礼法强调社会道德规范和个人道德修养;律法是具体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规范;刑法主要包括刑罚的规定和适用。

古代中国法律还注重对君臣关系、家庭伦理等的规范。

2. 中世纪法律体系中世纪是欧洲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尤其是基督教法的形成和发展对整个欧洲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1 教会法教会法是中世纪欧洲最重要的法律体系之一。

教会法主要由教皇、主教和神职人员制定和适用,主要目的是维护教会的权威和信仰纯洁度。

教会法对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有着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教会规章和法令。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宪法和法制史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宪法和法制史

一、概述宪法和法制史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一直被广大考生所忽视,认为这两科到后期背几遍就行了,前期根本没有看的必要。

这种想法大错特错,知识的真正掌握不是靠考前突击和临时抱佛脚所能完成的,企图在短时间内拿下这100分是不大可能的。

其实任何一门知识的学习都有章可循,宪法和法制史也不例外。

单纯的记忆并不能很好的掌握知识,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记忆得更为牢固。

想取得理想成绩的考生们,在复习的前期千万不能忽略宪法和法制史的学习,无论你感觉这两门课多么苦涩,都一定要静下心来将其看完一遍,有个大概的了解之后,在此基础上再看上一两遍,争取将知识点全部理解。

前期的阅读没必要追求记住,记不住是很正常的。

两三遍之后,在理解的基础上,再开始有重点的记忆,这时开始做真题效果最好,因为你对知识点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真题做完,相信你一定对考点和重点都有了把握,这时再回到考试分析,对重点反复记忆,直到考试前夕,一定会取得让你满意的成绩。

二、大纲变化(一)宪法学部分第一章第一节新增“宪法与宪政”考点,包括两个子考点,即宪政的含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第二章第三节将“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改为“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包括其内容和制度完善两个方面;第三章第三节选举制度,考点三选举的民主程序中新增“辞职”;第四章第一节,新增“国籍的概念”这一知识点;第五章第二节,新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制度”两个知识点。

(二)中国法制史部分第四章第一节,刑事立法部分新增考点“犯罪与量刑”,删除考点“蒙汉异法”,但对于元朝的蒙汉异法,考生仍要有所了解,因为这体现在其立法指导思想中;第四章第一节,新增考点“行政立法”,包括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科举制度的变化,监察制度的发展三个子考点;第五章第四节,民商事立法部分新增考点“商事立法”,司法制度部分新增考点“诉讼审判制度”。

提示:还是那句话——大纲变动之处,必有可考之处!所以对这些大纲变动的尤其是新增加的知识点,提醒考试们给予高度关注。

考研法律非法学复习计划

考研法律非法学复习计划

考研法律非法学复习计划日程安排:第一阶段:梳理基础知识(1个月)1. 第1周:复习法律科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哲学、法律史等。

2. 第2周:系统复习宪法和行政法,重点掌握基本理论、宪法原则和行政法规的内容。

3. 第3周:重点复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掌握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责任和刑罚种类等。

4. 第4周:复习民法和民诉法,重点掌握合同法、侵权责任和民事诉讼程序等。

第二阶段:深入学习重点科目(2个月)1. 第5-6周:加强宪法和行政法的细致复习,重点掌握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职权。

2. 第7-8周:重点复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加强对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的分析与理解。

3. 第9-10周:加强对民法和民诉法的巩固复习,重点掌握合同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的相关内容。

第三阶段:综合练习和模拟考试(1个月)1. 第11周:进行综合练习,完成历年真题,加强对各科目的整合和应用能力。

2. 第12周:模拟考试,进行全面的模拟考试,检验知识储备和应试能力。

3. 第13-14周:根据模拟考试成绩进行评估和反思,针对薄弱科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和强化训练。

第四阶段:冲刺阶段(1个月)1. 第15-17周:针对薄弱科目进行强化训练,重点抓好宪法和刑法相关知识的复习。

2. 第18-19周:进行模拟考试和真题讲解,进一步提高综合应试能力。

3. 第20周:进行最后的复习总结,重点回顾重要知识和难点。

注意事项:1. 每周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课堂内容的复习和梳理。

2. 每天安排专门的时间进行题目练习和解析,提高应试能力。

3. 注重对法条的记忆和理解,强化对案例分析的能力训练。

4. 遇到难题和疑惑要及时找老师或同学进行讨论和解答。

5. 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注意饮食和休息,保证精神状态的良好调整。

法硕(非法学)法制史系统归纳表

法硕(非法学)法制史系统归纳表

法制史系统表:夏商西周夏商西周春秋立法思想天罚神判★ 明德慎罚 、以德配天(礼·邢结合)1、实施德教,以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德教的手段使天下臣民臣服。

扩展为:“礼治”:要求君臣父子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生活。

礼:有别2、用刑宽缓,在制定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不应一味的使用严刑重罚。

体现于西周各项刑罚适用原则中。

立法概况《禹刑》王命誓《汤刑》誓:出兵前盟誓、军法诰:君对臣、上对下的告诫命:对具体事发布的命令一、《周礼》: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五礼:吉-祭祀凶-丧葬军宾嘉-冠婚礼刑关系:①礼(积极、正面规范人们应做、不应做之事);刑(消极被动,违礼皆处罚),二者相辅相成;②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③出礼则入刑二、宗法制度①嫡长子继承;②小宗从大宗、诸弟从长兄;③各成一级,共事天子三、《吕刑》(甫刑)--奴隶制法制的成熟形态①贯彻明德慎罚;②规定赎刑;③强调:宽严适中,中正、中罚、中道1★郑国“铸刑书”:第一 次公布成文法(子产)(叔向反对)2 邓析“竹刑”(郑国)3 晋国“铸刑鼎”:第二次公布成文法(赵鞅)(孔子反对)(范宣子所编)意义:标志着奴隶制法律体系走向瓦解,封建制法律体系逐步形成。

主要罪名昏、墨、贼不孝、违命乱政疑众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冠攘奸宄(聚众抢劫)3、贼-破坏礼法;藏-隐匿贼;盗-窃取财物;奸-盗用国家宝器4、徇私枉法――五过惟官-畏权势而枉法惟反-报私怨而枉法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惟来-受人请托而枉法)刑罚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宫、大辟(汉后为代死之行,北齐在法律上最终废止)《九刑》:五刑+赎鞭扑流刑法原则1 ★老幼犯罪减免三赦:幼弱、老耄、蠢愚2 ★区分故意(非眚)与过失(眚) 惯犯与偶犯惯犯-惟终偶犯-非终看偏旁对比秦朝(端)(不端)三宥:过失、弗知、遗忘3 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皋陶: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4 宽严适中原则中正、中罚、中道5 因时因地制宜6 上下比罪(类推)7 同罪异罚(八辟)民事法律内容晚期确立:嫡长子继承1、官员:司约(管理契约);质人(管理市场)2、契约:质剂(买卖契约,质-奴隶牛马、长,剂--兵器珍异、短);傅别(借贷契约)3、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4 六礼:纳采(提亲)、问名(对八字、卜卦)、纳吉(订婚)、纳征(聘礼)、请期(订婚期)、亲迎5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司法机关大司寇小司寇司刑司刺掌囚掌戮………司法制度天罚神判圜土夏台、钧台(中央监狱)天罚神判圜土、囹圄羑里1、狱(刑事)-断狱—钧金;讼(民事)-听讼—束矢2、五听:刑讯方法辞听-言语表达色听-面部表情气听-呼吸耳听-听觉目听-眼神法制史系统表: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战国(封建体制开始主导)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指导思想1、一断于法2、刑无等级3、轻罪重刑4、法布于众1、缘法而治2、法令由一统3、严刑重法1、黄老思想――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约法省刑2、礼法并用,德主刑辅★封建法律制度的核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曾对总则部分进行修改的:①《魏律》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②《晋律》刑名后增法例;③《北齐律》刑名、法例合并为名例,并置于首;法律形式律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课程)律令课→科→格比(决事比、判例)律令科比格(北魏最早、东魏时以格代科)式(法律文书、西魏)主要律典1《 法经 》:第一部 封建成文法典(盗贼网捕杂具)★2商鞅变法: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①改法为律②连坐、分户③富国强兵④夺贵族权力⑤法治主义:依法治国、以吏为师、轻罪重罚《廷行事》-判例约法三章汉律60篇《九章律》:六篇+户、兴、厩(萧何)《傍章律》:18篇,礼仪制度《越宫律》:27篇,宫廷警卫《朝律》:《朝贺律》6篇,朝贺制度1、《魏律》(新律):①“八议”;②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③篇目增至18;④改革刑制,为封建制五刑创造条件2、《晋律》(张杜律、泰始律) :①“准五服以制罪”;②刑名后增法例;③篇目增至203《北魏律》:官当北魏时出现格4、《北齐律》:①重罪十条;② 定为12篇, 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③ 承前启后,影响隋唐 ;④法令明审、科条简要;⑤设置大理寺;⑥废除宫刑;封建五刑雏形5、《麟趾格》:东魏-始为独立法典6、《大统式》:西魏-源于汉品式章程东格西式主要罪名与刑罚秦朝1 侵犯皇帝尊严和安全:不敬、大不敬、阑入与失阑2 危害中央集权制:左官、非正、出界、僭越、酌金、阿党附重罪十条《北齐律》①反逆(造反)②大逆(毁坏宗庙、宫殿)③叛(叛变)④降⑤恶逆(打杀尊亲属)⑥不道(残忍的杀人)⑦不敬(盗用皇帝器物或不敬)⑧不孝⑨不义(杀长官老师)⑩内乱(乱伦)益、漏泄省中语3 危害政权:沈命、见知故纵、群饮酒、通行饮食4 危害君主专制:欺谩、诋欺、诬枉、废格诏书、怨望诽谤政治、左道1死刑:具五刑2肉刑:墨 劓 斩左右趾 宫3作刑:城旦舂 鬼薪白粲 隶臣妾 司寇 侯4笞刑:上级官员对下级5赀刑:赀甲、赀盾(罚金刑) 6赎刑7耻辱刑:髡-剃发 耐-剃须 完封建制五刑初步形成:正式确立为《开皇律》1死刑:绞 斩2流刑(北周分五等)3鞭刑 杖刑4废除宫刑 西魏(547年)、北齐(569年)刑法原则1、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定2、区分故意与过失:端-故意 不端-过失3、盗窃按脏值定罪4、共犯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5人以上)5、累犯、教唆未成年人加重处罚6、自首减轻处罚7、诬告反坐8、连坐原则文景时期的邢制改革(废肉刑)1上请原则 官贵犯罪优待2恤刑原则 矜老恤幼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标志:封建法律开始儒家化1八议《魏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2官当《北魏律》《陈律》以官爵折抵徒罪-封建特权法的发展3准五服以制罪《晋律》根据丧服的5种等级确定刑罚轻重。

法律硕士背诵口诀(法制史篇)

法律硕士背诵口诀(法制史篇)

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口诀(中国法制史篇)第一章立法概况1.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家道中落)家——家长制——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的统治方式道——道德——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界限不清中——宗——宗法氏族——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落——落后——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2. 战国时立法指导思想(一刑轻法)一——一断于法;刑——刑无等级;轻——轻罪重刑;法——法布于众3. 秦、汉、唐的法律形式1) 秦:请找[泻]立停大师请——秦;找——诏——诏令;立——律;停——廷——廷行事;大——答——法律答问;式——封诊式2) 汉:李宁、科比,悍!李——律;宁——令;科;比;悍——汉3) 唐:律,令,格,式,典4.《吕刑》内容(吕宽赎罐) 吕——《吕刑》宽——宽严适中,在定罪量刑上“中正、中罚、中道” 赎——规定赎刑罐——贯——贯彻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5.九刑(宫妃议大漠,留仆赎鞭)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刑;大——大辟;漠——墨刑;留——流;仆——扑;赎;鞭;6. 成文法的公布及论战郑子书——郑国、子产、“铸刑书” 赵晋鼎——晋国、赵鞅、“铸刑鼎” 宋刑器——宋国、“刑器” 楚仆茆——楚国、“仆区之法”“茆门之法” 邓竹刑——邓析、“竹刑” 论战——子产VS叔向;赵鞅VS孔子7. 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疯子观战否?)疯子——封建制度——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观——观念——标志着法律观念与法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战——战国——为战国时期及战国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否——否定——是对传统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8. 《法经》的内容(盗贼砸网拒捕)盗——盗法;贼——贼法;砸——杂法;网——网法;拒——具法;捕——捕法9.“六禁”(金银洗洗成交) 金——金禁;银——淫——淫禁;洗——徒——徒禁; 洗——嬉——嬉禁;成——城——城禁;交——狡——狡禁10.《法经》的特点(战地重法)战——战胜——是封建制法战胜奴隶制法的标志地——地主——体现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重——重刑——体现法家严刑峻法的重刑精神法——法治——体现“法治”精神11.汉律六十篇(超越九镑)超——朝——《朝律》,6篇越——《越宫律》,27篇九——《九章律》,9篇镑——傍——《傍章律》,18篇12.《曹魏律》主要内容(八篇刑具)八——“八议”正式入律篇——篇目——增加了篇目刑——刑罚——改革了刑罚具——具律——将《法经》中“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13.《晋律》主要内容(静态法25法内准)静——晋——《晋律》态——泰——《泰始律》25——25篇法——法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一篇内——内容——调整内容、结构,使之更加“刑宽、禁简” 准——规定了“准五服以治罪”制度14.《北魏律》主要内容(北官25鞭)北——《北魏律》;官——“官当”首次入律; 25——25篇鞭——鞭刑——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15.《北齐律》主要内容(北冥12重法)北——《北齐律》冥——名——名例律——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并成“名例律”,作为总则12——12篇重——重罪——规定了“重罪十条” 法——法条明审、科条简要的特点16.《麟趾格》、《大统式》(东临[碣石],大[话]西[游])东临——东、麟——东魏、《麟趾格》大西——《大统式》、西魏17.《开皇律》主要成就(五八四十篇,赎官12网)五——五刑——封建五刑法定化八——八议——明确规定了“八议”制度四——私罪——区分公罪与私罪十——十恶——确立“十恶”罪篇——篇章体例定型化赎——赎刑——赎刑制度化官——官当——“官当”列为定制12——12篇网——刑网简要,疏而不失18.《大业律》(18大爷除十恶) 18——18篇大爷——大业——《大业律》除十恶——删除“十恶”条款19.《武德律》、《贞观律》(五一增订12篇) 五一——武、一——《武德律》,唐朝第一部法律增订——贞、定——贞观律、定刑——《贞观律》标志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12——12篇20.《唐六典》内容(政治、礼教、刑事)政——政职;治——治职;礼——礼职;教——教职;刑——刑职;事——事职21.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理——礼——礼法合一科——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用刑持平语——语言精炼明确22.条法事类(调笑,请您蠢笑)调笑——条、孝——条法事类,孝宗时开始汇编请您——庆、宁——《庆元条法事类》,宁宗时期蠢笑——淳、孝——《淳熙条法事类》,孝宗时期23.编敕(太监太太太大)太监——太祖、建——太祖时期,《建隆新敕》太太——太宗、《太平兴国编敕》太大——太宗、《大中洋符编敕》24.六部(工兵李虎行礼) 工——工部;兵——兵部;李——吏——吏部;虎——户——户部;行——刑——刑部;礼——礼部25.明会典(碗真大) 碗——万——《万历会典》;真——正——《正德会典》;大——《大明会典》26.《大清会典》(康佳钱用光) 康——《康熙会典》佳——嘉——《嘉庆会典》钱——乾——《乾隆会典》用——雍——《雍正会典》光——光——《光绪会典》27.《天朝田亩制度》主要内容(贫农征婚) 贫——平——平等——提倡男女平等农——农业经济制度:“天下田天下人同耕” 征——政——政权组织建设:君主专制主义政权组织体系婚——婚姻制度:反封建性第二章.宪政制度1.《临时约法》主要内容(才子踢国民) 才——财产——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子——指——指导思想——以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踢——体——体制——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国——国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民——民主自由——体现了民主自由的原则2.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性文件(训曰:勿现!) 训——《训政纲领》曰——约——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勿——五——《五五宪草》现——宪法——《中华民国宪法》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内容(曰:观裸衣舞) 曰——约——《中经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观——官——官僚资本——以国家的名义发展官僚资本裸——罗——罗列一系列人民“权利”与“自由” 衣——一——一党专政——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舞——五——五院制——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特点及意义(根钢果香,资旧经积) 1) 根钢——根、纲——根本大法,伟大纲领果香——果、向——胜利成果,斗争方向资旧——资产阶级约法,旧中国反动政府宪法经积——经验,积极性2) 内容特点(外国公证)外——外交政策:宣布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和不平等条约国——国家性质: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证——政——政治制度:工农兵代表大会5.《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主要内容(民团抗经文) 民——民主——关于健全民主制度的规定团——团结——关于加强团结的规定抗——抗战——关于保障抗战的规定经——经济——关于发展经济的规定文——文化——关于普及文化教育的规定第三章行政立法1.官员考核依据(严判书生) 严——言——言辩;判——文理;书——楷法;生——身——体貌2. 2.“四善”(勤公得胜) 勤——恪勤匪懈;公——公平可称;得——德——德义有闻;胜——慎——清慎明著第四章刑事立法1. 奴隶制五刑(宫妃议大漠)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劓刑;大——大辟;漠——墨——墨刑2. 最早废除宫刑(西宫[辞])西魏,废宫刑3. 最早规定官当(城北[官])城——陈——《陈律》;北——《北魏律》;4. 五刑的等级及量刑标准(无耻脏徒,上下推算;三流加役斩绞死)无耻赃徒——5、笞、杖、徒——笞刑、杖刑、徒刑各分5等,实行上下推算量刑原则三流加役——3、流、加役流——流刑分3等,另设有加役流斩绞死——死刑分为斩和绞两种5. 折杖法的适用(笞杖臀,徒流脊,流一加三)笞杖臀——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流脊——徒刑、流刑折为脊杖流一——流刑、1年——流刑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1年加三——加役流、3年——加役流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3年6. 凌迟刑的历史沿革(五代凌迟,仁增宁定明入律,明清13、22,现行废除)五代——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仁增——北宋仁宗时期增施凌迟刑宁定——南宋宁宗时凌迟被定为法定刑明入律——凌迟刑在明朝正式入律明清13、22——适用凌迟的罪名明朝为13条,清朝为22条现行废除——《大清现行刑律》予以废除7. 元朝死刑分为2种(原始战领)原——元——元朝;始——死——死刑;战——斩;领——凌——凌迟8. 太平天国的刑种及死刑种类(家长死,五盏灯) 1) 刑种:家——枷——枷刑;长——杖——杖刑;死——死刑; 2) 死刑:五——五马分尸;盏——斩首;灯——点天灯9. 西周时期的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姑——故——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嘴——罪——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宽——宽严适中原则10.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盗铃故累,自宫勿说) 盗——盗窃按赃值定罪铃——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确定故——故意——区分故意与过失累——累犯——累犯加重原则自——自首——自首减刑原则宫——共——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原则勿——诬——诬告反坐原则说——唆——教唆犯罪加重处罚原则11.元朝及三国刑罚适用原则(恤上亲,准罢官) 1) 汉:恤——恤刑原则;上——上请原则;亲——亲亲得相首匿原则2) 三国:准——准五服以治罪原则;罢——八——八议制度;官——官当原则12.服制(斩齐大小缌麻)斩——斩衰;齐——齐衰;大——大功;小——小功;缌麻13.唐朝定罪量刑主要原则(共同数特工,老花子更累)共——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同——“同居相为隐”原则数——数罪并罚原则特——特权原则工——公——区分公罪与私罪老——老幼废疾者减刑原则花——化——化外人的处罚原则子——自——自首原则与类推原则更——更犯加重原则累——累犯加重原则14.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刑法原则([抗日]真吓人)真——镇——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区分首要与胁从吓——威吓——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原则人——人权——保障人权原则15.“五过”内容(官反内祸来OR宦官来内火)官——惟官;反——惟反;内——惟内;祸——货——惟货;来——惟来16.“七杀”内容(五斗细谷谋过节) 五——误——误杀;斗——斗杀;细——戏——戏杀;谷——故——故杀;谋——谋杀;过——过失杀人;节——劫——劫杀17.太平天国时主要罪名(反叛破醋坛)反——反革通妖罪;叛——叛变通妖罪;破——破坏军纪罪;醋——触——触犯天条罪;坛——贪——贪污、盗窃罪18.工农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战争浪费)战争——战争罪;浪费——浪费罪19.抗日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盗匪汉奸,破边破坚)盗匪——盗匪罪;汉奸——汉奸罪;破边——破坏边区罪;破坚——破坏坚壁财物罪20.解放区政权主要罪名([解放区]反战)反——反革命罪;战——战争罪21.《大清现行刑律》内容(改编新罪名)改——改律名为刑律编——编篡——取消六律总目新——刑——废除一些刑罚手段将主体刑罚定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罚金罪——罪名——增加一些新罪名名——民——纯民事性条款不再判刑22.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刘干杯无子)刘——留——关于“留存养亲”制度干——关于“干名犯义”条款的废存问题杯——卑——关于卑亲属是否可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的问题无——关于“无夫奸”和“亲属相奸”的问题子——关于“子孙违反教令”的问题23.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及意义(思维内偏,知识进化) 1) 特点思——思想——始终贯穿着“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的立法指导思想维——维护——是清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而被迫进行的内——内容——在内容上,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与西方近代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编——编篡——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改变“诸法合体”的形式2) 意义知——资——资本主义——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教育制度近代化识——知识——有利于近代法律知识的传播进——近代化——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基础化——华——中华法系——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第五章民事立法1. 西周契约制度(左权[的]肠子)左权——左券、债权——债权人持左券肠子——长、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2. 宋朝典卖契约的实质要件(原先输过)原——原主离业;先——先问亲邻;输——输钱印契;过——过割赋税3. 西周婚姻基本原则(同一父)同——同姓不婚;一——一夫一妻制;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4. “六礼”(蔡文姬真轻盈) 蔡——采——纳采;文——问——问名;姬——吉——纳吉; 真——征——纳征;轻——请——请期;盈——迎——亲迎5. 唐朝婚姻制度(先主解聘书) 先——限——对婚姻缔结有限制,如同姓不婚等主——主婚权——确认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解——解除——以“七出”“三不去”“义绝”为解除要件,另有“合离” 聘书——聘财、婚书——以聘财、婚书为婚姻成立的要件6. 元朝婚姻制度(寡妇婚书管媒妁) 寡妇——严禁寡妇带产改嫁婚书——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规定,建立婚姻必须订立婚书管媒妁——元朝开始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7. 《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及特点(私修国际婚姻) 私——私有财产——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封建地主土地经营权修——修订——对旧民律草案进行较多修订并有明显发展国——国家本位——采取“国家本位”为主的立法原则际——继承——维护具有封建色彩的继承制度婚姻——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第六章司法制度1.大理寺沿革北齐水塘[有]神鸡——北齐、隋唐、审判机关——北齐设置;隋唐沿用作为审判机关畜牲神宗[哼]元曲——初、慎、神宗、元、取——宋初降为慎刑机关;宋神宗时恢复审判职能;元朝取消大理寺明清[官员来]查看——明、清、查看(即复核)——明朝、清朝大理寺为复核机关清末北洋最高级——清末、北洋时期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2.监察机关沿革秦汉打中东——秦汉、大、中、东——秦汉:御史大夫;东汉:御史中丞三男御明都——三南、御、明、都——三国两晋南北朝:御史台;明朝:都察院3.地方司法机关(送点明星[给]袁术) 送点——宋、典——宋朝:提典刑狱司明星——明、刑——明朝:提刑按察司袁术——元、肃——元朝:肃政廉访司4.“五听”制度(瓷器木耳色) 瓷——辞——辞听;器——气——气听;木——目——目听;耳——耳听;色——色听5.审判制度(举灶汉断粥,请咨询) 举灶汉——鞫、诏、汉——汉朝:鞫狱、诏狱断粥——断、周——周朝:断狱请咨询——秦、治、讯——秦朝:治狱、讯狱6.汉朝诉讼和审判制度(汉高举复录春秋[伟大旗帜]) 高举——告、举——起诉分为“告诉”“举劾” 复录——“复录” 春秋——“春秋决狱”7.明朝厂卫干预司法制度(东城西县无内行) 东城——东、成——东厂成立于明成祖时期西县——西、宪——西厂成立于明宪宗时期无内行——武、内行厂——内行厂成立于武宗时期8.明朝会审制度(九翻超重,大会大囚) 九翻——九卿会审:翻案囚犯超重——朝、重——朝审:重案囚犯及死罪案件大会——会审官录:大案重囚大囚——大审:囚徒9.清朝会审(秋潮热) 秋——秋审;潮——朝——朝审;热——热审10.秋审分四种情况处理(情缓可留) 情——情实;缓——缓决;可——可矜;留——留养承祀11.领事裁判权的确立(领五虎,观烟台,上公堂) 领五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虎门条约》观烟台——观审制度形成于《中英烟台条约》之后上公堂——会审公堂规定于《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中12.南京国民政府民事审判程序的内容和特点([南国民事],三条不繁) 三——**三审制条——调——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不——不干涉原则繁——程序规定极其繁琐光阴荏苒,而流年从来也不曾缺少错乱和犹疑。

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要点(4)概要

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要点(4)概要

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要点(4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一、中国早期法制二、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时代三、近现代法制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

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和事断于法坚决要求打破宗法的等级秩序与维护这种秩序的法律制度,试图创造新型的法制来取代奴隶社会的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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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

2024年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

2024年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引导语: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科学。

【大纲】第一章中国法制史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基本要求:了解:先秦法制主要内容、秦汉律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法制思想、出礼人刑,秋冬行刑,八议、五服制罪。

熟悉:汉代亲亲得首匿原则、春秋决狱,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法制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主刑辅)先秦法制主要内容 (出礼入刑五刑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铸刑书与铸刑鼎《法经》)秦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文景帝废肉刑亲亲得首匿)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八议五服制罪)司法制度(大司寇五听三刺廷尉春秋决狱秋冬行刑)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基本要求:了解:永徽律疏,六脏,五刑,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明清会典,罪名与刑罚,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中华法系,十恶,保辜,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清律与例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大纲2017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大纲2017。

熟悉: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并能够分析借鉴。

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十恶六脏 (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保辜五刑与刑罚原则(公罪与私罪自首与类推化外人)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清律与例(条例与则例)罪名与刑罚(折杖法刺配凌迟奸党罪)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明刑弼教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故杀与谋杀)司法制度(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与都察院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察司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翻异别勘审级管辖廷杖与厂卫会审死刑复奏)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基本要求:了解:清末主要修律内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理解:清末“预备立宪”。

熟悉:这一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清末“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谘议局与资政院)清末主要修律内容(《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商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大理院法部四级三审制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47)》第二章外国法制史第一节罗马法基本要求:了解: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

2021法硕思维导图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2021法硕思维导图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1.元朝法律制度
2.明朝法律制度
3.清朝法律制度 六、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1.清末法律制度 2.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3.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七、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1.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2.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法律硕士中国法制史思维导图完整版--辛苦整理出来
一、绪论
二、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1.夏商法律制度
2.
2.西周法律制度
3.春秋法律律制度 2.汉朝法律制度 3.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四、隋唐宋法律制度
1.隋朝法律制度 3.宋朝法律制度 五、元明清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考试复习总结(最全版)

中国法制史考试复习总结(最全版)

中国法制史概述:早期(奴隶制)法制,夏商;古代(封建制)法制:确立时期:春秋战国------秦汉;发展时期:魏晋南北朝成熟时期:隋唐;进一步发展、解体:两宋明清一、夏商时代禹刑: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虽然以禹命名,但并不是大禹所作,而是夏朝统治者制定的,为了追念其祖先而名为“禹刑”。

文献记载,禹刑规定了五刑,共三千条。

五虐之刑:黥、劓、刵、椓、死(墨、劓、膑、宫、大辟)象刑:画衣冠,异章服死刑的执行方法:斩(活杀)、戮(死杀),炮烙,醢(把犯罪者捣成肉酱)传说中的法官始祖:皋陶二、西周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周礼:周初,周公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用以加强统治奴隶的力量,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而成的法定的典章制度。

礼的核心精神是亲亲(家族角度有别,规范不同家庭成员不同地位)、尊尊(政治阶级有别,指天子、诸侯、各级贵族及平民各阶级的地位和权利义务有别),有别(男女有别)各阶级:1,贵族(姬姓王室,“公侯伯子男”诸侯,国王和诸侯家族分支—卿大夫)2,平民(国人和庶人)3,贱民阶层宗法制:法制指导思想: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提倡德治,也就是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

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义刑义杀: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即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刑罚世轻世重: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重典,刑乱国用重典”。

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社会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坐嘉石:西周的刑罚,指对于有罪过但尚不够判处徒刑的人,要给他们戴上刑具,强迫他们在官府门外左侧的嘉石旁坐一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罪过,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监督他们服一定期限的劳役。

法考和法硕的法制史

法考和法硕的法制史

法考和法硕的法制史一、引言法制史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学科,它研究了法律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对于法考和法硕考生来说,掌握法制史的知识不仅有助于提高学习和应试能力,还可以加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运用。

本文将从概念、历史演变、法制史对法考和法硕的重要性等方面,对法制史进行全面、详细、深入地探讨。

二、概念解析2.1 法制史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和法律思想的发展的学科,它探究了法律制度的起源、发展、变革和影响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研究法制史,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从而更好地理解当下的法律体系。

2.2 法考和法硕法考是指司法考试,是中国国家司法部主管的全国性考试。

法考是法律从业者的必经之路,合格后才能取得律师、法官等从业资格。

法硕则是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简称,是深入学习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的一个阶段。

三、历史演变3.1 古代法制史古代法制史起源于远古时期的部落社会,当时的法律制度以习惯法为主。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法律制度逐渐趋于完善,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法典和制度,如《汉律》、《宋律》等。

这些法典和制度对中国古代法制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2 近代法制史近代法制史主要指中国自19世纪以来的法律发展史。

这一时期,中国法律制度受到了西方法律文明的影响,先后出现了平民法、商法、刑法等一系列现代法律制度。

近代法制史是中国法律发展的重要阶段,对于理解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3.3 当代法制史当代法制史主要涉及中国自1949年建国以来的法律制度演变。

建国后,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这些法律对中国法制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为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法制史对法考和法硕的重要性4.1 提高学习和应试能力通过学习法制史,可以加深对法律历史演变和法律思想发展的理解,提高法律从业者的学习和应试能力。

法律考试中常常涉及到相关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熟悉法制史可以有针对性地提高答题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018法硕非法学法制史系统归纳表

2018法硕非法学法制史系统归纳表

中道
昏、墨、贼 不孝罪、违命
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 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冠攘奸宄(聚众抢劫)
主要
己恶而掠人美为昏,
乱政 疑众
罪名
贪以败官为墨,
三风十愆
杀人不忌为贼。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3、贼-破坏礼法; 藏-隐匿贼; 盗-窃取财物; 奸-盗用国家宝器 4、徇私枉法 ―― 五过
惟官-畏权势而枉法 惟反-报私怨而枉法 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 惟来-受人请托 而枉法)
东格西式
主要罪
名 与
秦朝
刑罚
1 侵犯皇帝尊严和安全:不敬、大不敬、
阑入与失阑
重罪十条《北齐律》
2 危害中央集权制:左官、非正、出界、 ①反逆(造反) ②大逆(毁坏宗庙、宫殿) ③叛(叛变) ④降
僭越、酌金、阿党附益、漏 泄省中语 3 危害政权:沈命、见知故纵、群饮酒、
⑤恶逆(打杀尊亲属) ⑥不道(残忍的杀人) ⑦不敬(盗用皇帝器 物或不敬)⑧不孝 ⑨不义(杀长官老师) ⑩内乱(乱伦)
对比秦朝 (端) (不端) 三宥:过失、弗知、遗忘
3 罪疑从轻 罪疑从赦 皋陶: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
4 宽严适中原则 中正、中罚、中道
5 因时因地制宜
6 上下比罪(类推)
7 同罪异罚(八辟)
1、官员:司约(管理契约);质人(管理市场) 2、契约:质剂(买卖契约,质-奴隶牛马、长,剂--兵器珍异、短);
1★郑国子产“铸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子产)(叔向反对) 2 邓析“竹刑”(郑国) 3 晋国“铸刑鼎”:第二次公布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赵鞅) (孔子反对)(范宣子所编) 意义:标志着奴隶制法律体系走向瓦解,封 建制法律体系逐步形成。

22年法硕法制史简答题

22年法硕法制史简答题

22年法硕法制史简答题
【实用版】
目录
1.22 年法硕法制史简答题概述
2.法制史的考试重点
3.复习法制史的建议和策略
正文
一、22 年法硕法制史简答题概述
对于许多法硕考生而言,法制史是一门既重要又具有挑战性的科目。

在 22 年的法硕考试中,法制史的简答题部分将会是考察的重点之一。

因此,对于考生而言,掌握法制史的知识点并且能够熟练运用这些知识点来解答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二、法制史的考试重点
法制史的考试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古代法制史:包括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等时期的法制发展历程。

2.中国近代法制史:主要涉及鸦片战争后至辛亥革命期间的法制变革。

3.中国现代法制史:包括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制建设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制发展。

4.外国法制史:包括古代希腊、罗马法制,中世纪欧洲法制,近现代各国法制等。

三、复习法制史的建议和策略
1.建立知识框架:法制史的内容繁杂,因此建议考生在复习时,先梳理出整个法制史的知识框架,然后再逐步填充细节内容。

2.重点突出: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把握每个时期的法制特点和重要事件,以便在考试时能够快速找到答案。

3.练习做题:通过做题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修正。

4.结合实际:法制史的学习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还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提高自己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的来说,对于 22 年的法硕法制史简答题,考生需要对法制史的所有知识点有一个全面的掌握,并且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点来解答问题。

中国法制史法硕

中国法制史法硕

中国法制史法硕
中国法制史是法律硕士考研的重要科目之一,学习中国法制史需要掌握以下方法:- 了解历史阶段:中国法制史大致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包括奴隶制法制、封建法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制以及社会主义法制。

- 掌握法律制度特点:以法律思想为例,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神权思想,西周出现“明德慎罚”思想,奠定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础。

两汉时期儒家思想地位独尊,儒家思想成为我国两千年来封建立法的指导原则。

清末表现为两面性,既维护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又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利益。

- 使用对比方法:法硕教材编写有一定规律,每章包括立法概况、法律形式、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内容等几部分。

阅读教材时,有意识地找出前后变化,通过对比,掌握前一个王朝与后一个王朝法制的不同,以及同一王朝前后不同时期的变化。

掌握了这些方法后,再根据课程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就能够取得好的成绩。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立法指导思想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明德慎罚二、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罚、法布于众三、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罚四、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汉武帝之前:黄老学说与约法省刑、汉武帝之后:德主刑辅五、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六、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七、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尚德缓刑中国法律硕士联盟论坛提供各个法硕辅导班的全新资料,送公共课辅导班资料。

网址:法律形式一、秦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和廷行事二、汉朝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三、唐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典四、宋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格、式、编敕、编例、条法式类重要知识点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吕刑》中有记载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3.郑国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4.李?《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具法6.《法经》首创编纂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又称《魏新律》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具律置于律首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制度,又称《泰始律》《张杜律》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17.西魏编纂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和私罪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27.《永徽律疏》(《唐律疏仪》)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28.《唐律疏仪》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纂的封建行政法典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纂方式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时期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33.宋朝首创刺配刑34.宋朝首创充军刑35.宋朝宋慈编纂的《洗冤集录》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36.《元典章》首创附载"五服图"先例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婚书)"制度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主审机关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40.明朝《大明律》首创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方式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六脏图"先例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律43.《明大诰》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成文法典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第一不封建行政法典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60.《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61.《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62.《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63.《中华民国民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6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65.《井冈山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66.《中国土地法大纲》是革命根据地时期制定的最为完备的土地法规67.管制刑最早出现于解放战争时期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一、西周时期的婚姻与继承制度1.婚姻原则:西周时期的婚姻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性不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

法律硕士考研四大备考阶段的划分

法律硕士考研四大备考阶段的划分

法律硕士考研四大备考阶段的划分一阶基础(4-6月)这个阶段很重要,是了解所考专业的必要阶段,尤其是跨专业考生一定要利用这个阶段打好基础,将专业课所有规定教材认真的阅览1-2遍,了解它到底学什么,对各种理论有一个大体的认识,形成一个总体的印象。

能够了解章节之间、以及每章内部知识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对每章知识能够列出清晰的知识框架图,但是不要求记忆和深度做题。

这个阶段着重复习专业课和英语两个科目。

凯程提示:1、所谓读书不是囫囵吞枣的读书,而是精读,理解书中的每句话的意思。

有时候需要反复咀嚼读书,才有效果。

2、不要急于记忆,而要重视理解,关于常考计算题的内容,当然可以提前进入做题阶段,并接受凯程老师的及时批阅与指导。

3、学习一定要有计划,完全可以按照凯程班主任为你制定的学习计划来执行,如果担心坚持不下去,那么全程接受班主任老师的监督,监督你学,促进你坚持,帮助你考出好成绩。

二阶强化(7-8月)这是备考中考生迎来的第一个黄金复习时间段,各个科目需要齐头并进。

专业课上进一步深入理解知识,随同凯程强化课程找到重点、难点和考点,形成系统知识框架,同时,加强练习,在应用中掌握知识。

凯程提示:1、千万不要忽略专业课课后题的学习和练习。

集训营课程中涉及课后题的精讲精练。

2、考研拼的是总结,学会把全书的重点归纳成系统性的知识,对知识进行精细化加工,方便后面学习和记忆。

三阶深化(9-10月)这是考生备考中迎来的第二个黄金复习时期,尤其是加强政治的黄金时期。

这个阶段要求对知识有个深度总结和领会,在历年真题、套题中熟练运用上课讲过的方法,这个阶段上提题型深化课是重中之重,学会做题才是真正接近考试的要求。

凯程提示:1、学会复述知识,千万不要感觉自己都知道,合起书来都能复述出来才叫真的会的。

2、各科题型归纳(包括真题)凯程都有总结,但是还需要学生自己再总结一遍,才会变成自己的知识。

3、反复学习重点,做到重点知识烂熟于胸。

4、做题注意细节,学会举一反三。

中国法制史法考

中国法制史法考

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古代至现代的法律制度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对于参加法律考试的人来说,掌握中国法制史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理解和应用现行法律的基础。

在中国法制史的学习中,可以按照古代法律、封建法律、现代法律的时期划分,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概述:1. 古代法律:古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有很多变迁和演化,其中包括了先秦法律、秦汉法律、隋唐法律等。

例如,《周礼》、《礼记》等古代经典中有一些法律规范,而秦朝出现的《秦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刑法。

2. 封建法律:封建社会的法律体系规定了封建王朝的国家制度和法规。

例如,明清时期的法律被纳入《大清律例》和《典章制度》。

3. 现代法律:自19世纪末以来,中国开始引入西方的法律制度,形成了现代化的法律体系。

近代时期中国经历了清朝末年的新法和维新法、民国时期的宪政法和民法典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等。

在备考法律考试时,建议学生重点掌握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现代法律体系的主要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学教材、法律史专著和法律考试指南来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知识。

此外,可以通过模拟考试和解析真题来提高对法制史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继续准备中国法制史法考的话,以下几点建议可能有助于您的复习:1. 学习基本概念和框架: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核心制度和历史演进框架是建立知识体系的基础。

重点学习各个历史时期的法律体系、法典和法规的要点,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变化。

2. 研究重要法典和法规:学习一些重要的法典和法规,如《唐律疏议》、《清乾隆大律》等,重点掌握它们的内容、编纂背景、影响等方面的知识。

3. 理解法律制度的演进:了解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演进,比如古代的家族法、封建法、民法、刑法等,以及现代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了解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的历史演变过程。

4. 关注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研究法律制度的变迁不能脱离其背后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

法硕考研辅导:法制史的9个阶段

法硕考研辅导:法制史的9个阶段

法硕考研辅导:法制史的9个阶段1.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又被称为"奴隶制时期"或"习惯法时代"。

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中,中国古代法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要形态。

这一时间主要涉及中国法的起源、夏朝法制概况、商朝法制概况及西周法律制度等问题。

其中,西周法律制度是这一部分的重点。

比如说,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西周的"礼"及礼刑关系、刑事法律原则与刑事政策、民事婚姻制度、司法诉讼制度,等等,都是对后世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问题。

2.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

在此期间,中国古代法律实现了由不成文习惯法向成文制定法的伟大转变。

同时,在社会变革中兴起的"诸子百家",特别是儒、法、道、墨等学派提出的法律主张与法律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

在这一时期内,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战国时期的《法经》、秦国的"商鞅变法"以及儒家、法家的主要法律主张,都是应该掌握的重点内容。

3.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制全面确立的时期。

在此期间,秦朝及两汉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也各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

秦朝的法制特色,在于全面推行法家的"以法治国"、"轻罪重刑"等法律主张,因而秦朝的刑事法律、经济法规、司法诉讼制度都是颇有特色的内容。

汉朝法律制度的重点,则在汉初主要立法、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法律指导思想的转变、法律原则的变化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决狱",等等。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成文法飞速发展的时期。

在此期间,封建立法技术、法典结构、法律内容等方面都有巨大的进步。

其中,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名例律的形成与封建法典结构的完善,"八议"、"官当"、"重罪十条"等重要制度的确立,都是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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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的9个
阶段
1.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又被称为奴隶制时期或习惯法时代。

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中,中国古代法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要形态。

这一时间主要涉及中国法的起源、夏朝法制概况、商朝法制概况及西周法律制度等问题。

其中,西周法律制度是这一部分的重点。

比如说,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西周的礼及礼刑关系、刑事法律原则与刑事政策、民事婚姻制度、司法诉讼制度,等等,都是对后世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问题。

2.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

在此期间,中国古代法律实现了由不成文习惯法向成文制定法的伟大转变。

同时,在社会变革中兴起的诸子百家,特别是儒、法、道、墨等学派提出的法律主张与法律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

在这一时期内,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战国时期的《法经》、秦国的商鞅变法以及儒家、法家的主要法律主张,都是应该掌握的重点内容。

3.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制全面确立的时期。

在此期间,秦朝及两汉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也各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

秦朝的法制特色,在于全面推行法家的以法治国、轻罪重刑等法律主张,因而秦朝的刑事法律、经济法规、司法诉讼制度都是颇有特色的内容。

汉朝法律制度的重点,则在汉初主要立法、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法律指导思想的转变、法律原则的变化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决狱,等等。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成文法飞速发展的时期。

在此期间,封建立法技术、法典结构、法律内容等方面都有巨大的进步。

其中,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名例律的形成与封建法典结构的完善,八议、官当、重罪十条等重要制度的确立,都是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

5.隋唐时期。

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顶峰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律制度的成熟、定型时期。

特别是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唐朝法律制度,成为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成熟的标志。

因而唐朝法律制度的若干内容,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法制史课程的重中之重。

唐朝的主要立法《唐律疏议》总则和分则各篇的基本内容、唐律的基本精神、唐律的特点及历史地位、唐朝的司法机关及诉讼制度等,都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

6.宋元明清时期。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

在此期间,中国古代封建在唐律所确立的基本精神、基本框架基础上,在法律形式、法律内容上都有所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央集权、皇权专制的进一步强化,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也体现出为强化专制独裁制度服务、法律镇压职能进一步加强的特点。

这一时期的复习重点包括宋朝的立法和编敕活动、北宋的重法地法与盗贼重法、宋朝刑罚制度的变化、宋朝司法机关的变化、明朝的主要立法、明律的结构体例、明代法律轻其轻、重其重的特点、明朝刑罚制度的发展、明朝司法机构的变化及特务统治、清朝主要立法、清朝法律的民族统治特色、清朝对明律的继承与发展、清朝的会审制度等诸多内容。

7.清末时期。

清末时期是指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至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清朝灭亡这一特殊历史时期。

1840年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由一个主权独立的封建国家蜕变为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在这种特殊的社会背景下,中国也艰难地开始了由古代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向近现代法律文明的转变。

因此,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这一时期的学习重点包括清末预备立宪及宪法文件、清末对部门法的修订及其主要成果、清末修律的特点及其历史意义、清末司法制度的变革、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及其后果,等等。

8.
民国时期。

自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至1949
年国民党统治集团退出大陆,是中国近代史上的民国时期。

在此期间,先后存在过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等政权。

在20世纪初的特殊社会环境下,中国近代法制开始艰难迈步。

南京临时政府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政府的宪政活动与宪法文件、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主要法典的制定、国民党政权的司法制度等,是这一时期的复习重点。

9.革命根据地时期。

在革命根据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人民群众进行了一系列法制创建活动,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政活动与宪法文件、土地立法、劳动立法、婚姻立法、刑事法律、司法诉讼制度及马锡五审判方式等,都是复习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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