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论文
税收的论文——精选推荐
税收的论⽂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形式和来源。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所形成的⼀种特殊分配关系。
它体现了⼀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的论⽂1 由于我国税务筹划这⼀理念研究较晚,发展缓慢,因此当前我国税务筹划依然处于初级发展时期,⼤多数企业对税务筹划的认识不充分,使得税务筹划难以向着专业化、商业化⽅向发展,虽然有⼀部分企业认识到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同时聘⽤有关专业⼈员指导税务筹划⼯作,然⽽效果不明显,这不仅是税务筹划⼈员⾃⾝的原因,企业也存在误解等⽅⾯的原因。
因此需要深⼊、⼴泛地讨论与研究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具体操作,从⽽对企业进⾏税务筹划⼯作给予正确的引导。
⼀、转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价值观念 对于税收征纳双⽅⽽⾔,需要及时转变落后的价值观念,通过良好的税务筹划,可以实现征纳双⽅双赢的局⾯。
对于企业⽽⾔,通过实⾏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成本,经济效益也才更⾼,对于国家⽽⾔,能够实现长远利益的增长,企业⾃实⾏税收筹划后,能够优化⽣产经营的⽅法,有效提升内部⽣产⼒,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能够为国家财政长期收⼊提供可靠保障。
并且通过实⾏税收筹划,可以在国家与企业间形成和谐征纳关系,避免发⽣企业漏税、偷税等违法⾏为,从根本上让国家财政收⼊规模最⼤限度得到拓展。
⼆、协调好企业与相关税务机关的关系 ⼀是加强与中介机构间的联系。
在税务中介机构中,税收筹划⼈员通常有着很⾼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较丰富,能够较快全⾯、准确掌握企业纳税状况、内部管理情况、⽣产经营现状等信息,对税收筹划⼯作的开展更为有利。
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开展税收筹划⼯作时借助税务中介机构的丰富经验;⼆是要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间的关系,对于税务机关要充分信任,在缴纳税收时严格以税务机关设定好的标准为准。
税法论文?---?II
税法论文?---?II4、从“税法解释学”的角度,分析税法解释如何实现税法的生命力(1)利益法学在税法解释中的指导意义。
20世纪初期之前的经典科学认为:现象世界的复杂性能够和应该从简单的原理和普遍的规律出发加以消解。
经典科学的这一思想反映在法学研究中,便是与其他学科的经典模式一样,法学学者单纯地将自己封闭在法学的学科范围内,知识领域相对片面。
(---[法]埃德加-莫兰《复杂思想:自觉的科学》陈一壮译2001)因此这一时期,概念法学在法学领域占据支配地位,其缺陷是为了维持法律逻辑的一贯性和体系性,而忽视社会事实,无视社会的或法律的目的。
在法律解释学上的具体体现就是日趋僵化和保守,丧失了创造性,无法适应社会和经济的新的要求。
利益法学就是在对概念法学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利益法学撕开了“法律是逻辑自足的体系”理论的缺口,其依据是加达默尔所主张的人们做出某种理解时必然受到传统、历史性等“前见”的制约,而且不同的法律解释者所持有的不同的政治目的和利益衡量,导致实际中可能不存在众人认同的解释的目标,同时也难以找到保持一致意见的理性手段。
基于以上认识,直接关注在具体纠纷中使用法律的后果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基于利益法学,就要求法官在做出解释性判决时要考虑不同的判决会有什么不同的后果,解释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具体解释的目的,而不必纯粹进行概念上的演算,不是单纯追求“逻辑上”正确的解释,其解释过程也不完全取决于单一的一个逻辑过程,而是权衡当事人的利益,并通过税法一般原则和税法目的的阐释,使当事人的利益得以平衡。
(---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2002)。
如果为了维护税法的安定,而将税法理性、客观、公正的理想和目的加以牺牲,会必然使税法的解释沦为形式的逻辑化,自然难以促成税收正义的实现。
税法解释的实质是解释者活化税法的过程,其解释活动并不是一种主观意志活动,而是建立在对税法规范进行整体性的认识和阐释的基础上的,它并不违背税法的目的及基本精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此种解释是符合税法具体规范的一般文义的。
财税法规论文
财税法规论文篇一:财税法规论文如何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征税对象,其特点包括以下几点:(一)实行分类征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
实行分类课征制度,简化纳税手续,方便征纳双方,同时,还可以对不同所得实行不同的征收方法,体现国家政策。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结合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中。
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我国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3500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四)计算简便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各种所得实行分类计算,并且有明确的费用扣除规定,费用扣除项目及方法易于掌握,计算比较简单。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于1994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该决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法的第六次修改,本次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提高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
我国税收立宪必要性论文(精选5篇)
我国税收立宪必要性论文(精选5篇)第一篇:我国税收立宪必要性论文一、税收立宪的必要性在现代国家,人民与国家的基本关系就是税收关系。
税收牵涉到人民的基本财产权与自由权,不得不加以宪法约束。
世界各国宪法均有关于税收立宪的条款,近代资产阶级的宪政实践则是直接从税收立宪开始的。
我国自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税收在社会经济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税收与人民的基本财产权和自由权的关系也日益密切,国家与公民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逐渐朝着税收关系的方向发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已经写入宪法,而税收法治无疑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
税收立宪不仅是税收法治的根本前提,而且是近代法治和宪政的开端与标志。
世界各国无一不将税收立宪作为本国迈向法治国家和宪政国家的第一步重大举措。
我国在法治国家和宪政国家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之后,更应该及时进行税收立宪,以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法治国家和宪政国家建设。
二、我国现行宪法关于税收立宪规定的缺陷目前我国宪法关于税收的条款只有一条,即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从税收立宪的起源及其本质来讲,税收立宪重在规范国家征税权、保护人民的基本财产权和自由权,而我国宪法的这一条规定显然是从维护国家权利、保证人民履行义务的角度出发的,很难说我国已经进行了税收立宪。
通过考察世界各国宪法可以发现,大多数规定税收法定原则的国家,同时也规定了类似我国宪法中的人民的纳税义务。
因此不宜把规定人民基本纳税义务的条款解释为规定国家依法征税义务的条款。
我国的《立法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到了税收法定原则,但这并非税收立宪,而且其并非是从国家与人民基本关系的角度来规定的,考察世界其他国家也并无这种税收立宪之先例,因此,《立法法》的规定无法代替税收立宪的作用。
我国宪法关于税收立宪的缺失导致了我国税法领域行政法规占主导,而法律占次要地位的局面,这一立法现状在世界各国都是罕见的。
税法期中论文
个税改革的必要性2011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透露出来的消息显示,个税免征额将会由原来的2000提高到3000元,并拟将累进税率由九级减为七级,但最终结果还无定论。
方案一经发布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中等收入阶层,要知道我国的个税收入有50%是来自工薪阶层,而在美国,50%的富人交税占比97.3%。
所以个税免征额的高低与这些中等收入者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因为低收入者收入达不到缴税标准,不会在乎免征额到底为多少,而高收入者一方面不会因为交一点个税而生活拮据,另一方面自行申报的制度也另高收入者有避税的可能。
这也是工薪阶层成为个税收入主要来源的原因。
以工薪阶层的收入作为个税的主要来源真的能对财富分配其积极作用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所以才有了近年来的个税改革。
且不说其结果会如何影响会如何,就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来说,个税改革绝对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调节个税是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配,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国个税收入仅占税收收入的7%左右,如此低的比例很难想象其对财富分配能起到多大作用。
中国70%的财富都集中在0.4%的富人手中,而这部分富人所缴税额仅占7%中的50%。
如此造成的结果便是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此次个税改革拟将免征额由2000提高到3000,我没有详细查过这个免征额到底科学与否。
但是个税改革在减税方面的效果,对中等收入者的却是有益的。
如果免征额真的提高到3000,并且累进税率减为七级的话,将会使大部分工薪阶层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的税率,同时符合最高税率的高收入者数量也会增加。
如此一来,财富分配会比之前更趋于公平。
其次,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制度尚不健全,纳税人的收入项目极不规范,月收入和年收入都存在着很大的变动,而由于我国将个税的应税收入划分为了1 1 个项目,并对不同的项目征收累进税或者比例税,因此,对于不具有专业知识的自主申报纳税人来说,区分哪部分收入是应税的,哪部分收入是免征或抵扣的,哪部分收入应该归入哪个项目,适用怎样的税率是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
关于税收的论文(2)
关于税收的论文(2)关于税收的论文篇2浅谈促进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增长的税收政策一、我国刺激居民消费的税收政策现状及分析(一)居民消费现状衡量国家居民消费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居民消费率,合理的消费率不仅能够改善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而且能够刺激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
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与消费速度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二)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不合理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需求的满足呈现递减的趋势,但是精神需求的满足却是呈现递增的趋势。
物质消费占总消费的三成,精神消费占总消费的七成,此为最适宜的消费比例。
然而就现今来看,我国的温饱型消费与享受型的消费之间的比例失调,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食品消费与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在我国有很强的相关性,居住消费和教育消费水平相对偏高,医疗保健和文化教育娱乐产品和服务的发展享受型消费比例低于20%,在农村居民的中比例甚至比这还要低,但这些却都是推动其他国家消费的重要项目。
这与我国缺乏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健系统不完备,农民缺乏健康意识等因素都相关。
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快速增长,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增长势头却一直缓慢,在我国农村有很大的消费短板,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消费市场,开采农村消费潜力,将会成为快速刺激国内需求的首选。
(三)我国税收政策在刺激居民消费增长方面存在的缺陷1、当前税收制度对居民收入的调节力度不够,影响居民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表现在: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个人所得税仍显不够,有以下缺点:一是采取分类征收,由于对纳税人不同的应税项目分别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可能导致那些应纳税所得额较大却分别属于多个应税项目的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对更轻。
二是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不够合理,我国当前实施的没有考虑到纳税人个人住房建设费用、医疗费用和教育费用等与生活相关的费用和家庭实际情况的不同,只是统一实施相同的扣除标准。
三是税率设计不尽合理,尽管在2011年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第四次调整,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但级次仍显较多,且最高边际税率较高,而一些非劳动收入如股利、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税率却相对过低,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个税公平职能的发挥。
个人所得税缴纳论文精选范文
个人所得税缴纳论文精选范文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以不同的征税对象为分类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税种。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所得税论文,供大家参考。
个人所得税论文范文篇一:《新经济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摘要: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增速开始放缓,税收上房地产税收贡献率下降,"营改增"的同时增值税也不断转型调整,这些都对我国的税收增长以及结构调整有着深刻的影响,稳定税负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同时新常态下我国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来源也越来越广泛,所要缴纳的税项也随之变多,在法律的范围内,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使其更加的科学有效,变的越来越重要.本文运用相关理论,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筹划中的一些弊端进行分析,然后从技术层面利用计税依据提出了纳税筹划的具体实现,并提出了不断提高我国纳税筹划水平的相关策略.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税收政策随着我国的国民收入不断的提高,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也越来越大,已经逐渐成为我国财政收入最为重要的部分,所以怎样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也变得日益重要.当前,我国对此的认识还不充分,经常有很多地方不被理解,很多时候甚至被认为是非法的行为,归咎到偷税、漏税的范畴中.近几年,纳税筹划才渐渐的获得人们的理解,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设计自己的规划税收来获得最大的收益.尤其是在新常态的背景下,居民也面临着如何能最大限度的提高自己的收入问题.故从新常态的背景出发,其目的是为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纳税者身上的负担,研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论与实践意义.1“新常态”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提出我国根据个人收入的来源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税率:个人的工资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从3%到45%分为不同的等级,起征点为3500元;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经营者的承包经营,也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共分为5级,从5%到35%不等;劳动报酬所得,税率为20%;薪酬所得,税率也为20%;特许权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等的税率都是20%.纳税筹划指的是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安排,达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目的的行为.纳税筹划有三个主要特征:(1)纳税筹划的合法性: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纳税筹划不应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行为.应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合法避税.(2)纳税筹划的筹划性:在履行纳税义务时考虑财务管理活动中税收影响的情况下,应制定相应的纳税计划和安排规划,即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3)纳税筹划的目的性: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个人收入不断提高,个人收入来源越来越广泛,纳税人数不断增加.但是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居民家庭和个人面临着收入增长难的问题,同时税收负担也成为“新常态”下提高消费水平,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阻力.所以,有必要在新常态背景下系统研究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这对于经济结构优化以及驱动经济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纳税筹划作为一个顺应社会发展的新生事物,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寻找企业纳税筹划的规律和方法,要灵活、因地制宜地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积极推进我国纳税筹划工作的发展.2在个人所得税筹划上的问题2.1纳税筹划理论基础薄弱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多,不仅纳税的群体在增多,纳税的额度也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已经到了不得不实行的地步.但是,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理论和研究都非常少,急需更多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实践.2.2负责人的认识局限在我国,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采用绩效评判制度,这就造成了负责人认为企业是国家的,纳税筹划并不能给自己产生收益,同时也担心会威胁到自己的升迁等,从而影响了纳税筹划的拓展.对于私营的企业主来说,都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扩大经营上面,认为纳税筹划是偷税、漏税的行为,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2.3相关的法制规定不稳定,易变化在我国,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筹划方案,今年适用,明年就可能因为违背相关的法律,这样的话就很难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进行筹划.当然,国家的税收制度总是在不断的完善发展中的,但是我国对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相对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了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的一个最大的障碍,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3计税依据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实现3.1计税依据最小化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最重要的就是尽量减少缴纳的税额,避免重复缴税和多缴税.(1)费用列支例如可以对工资、薪金进行筹划,通过福利将其费用化.例如:组织员工旅游度假,为员工提供福利住房,报销其个人的发票等.这样虽然使员工的名义工资有所降低,但是并没有削减其工作的福利,只是改变了收入的形式等.对于企业来说,也可以通过其他的费用开支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举例说明:某讲师应邀为外地财政局讲课,交通住宿共计2000元,得到的报酬为3000元,这样的话该教师应交的所得税为(3000-800)×20%=440元,但是,可以将自己支付的费用向财政局进行报销,这样一来,所缴纳的所得税额就变为3000-2000-800=200元.(2)收入均衡收入均衡是指在某一个时间获得了较高的收入,应该缴纳高税收,但是可以采用均衡来实现低税率的方法,从而减少每个月的税额.举例说明:甲乙同为两个生产性的企业的员工,甲为行政管理人员,每月工资2500元,乙为车间的工人,一年只工作4个月,每月工资7500元.两人的年薪大约都在30000元左右.但是缴税上却差别很大,甲因为每月的薪资都低于征收额度的下限,所以不用缴税.但是乙工作的四个月中,每个月都需要搅闹300元左右的税收,全年缴纳的税达到了1200元左右.如果进行纳税筹划的话,可以将乙的工资分摊到12月中发放,则乙就与甲一样,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一年可以节省1200元左右.3.2对计税依据进行分解(1)对支付次数进行分解根据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都是按次征收,每月的收入征收一次.如果收入在4000元以下,扣除800元费用;如果超过4000元,扣除20%的费用,剩下的为应纳税额.分为20000元以下、20000元到50000元、50000元以上三个等级,税率分别为20%、30%、40%,采用的是三级超额累进税.所以,每个月的劳动报酬数额越大,应纳的税额就越大,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通过拆分税额,分解为小额然后进行分次支付,可以尽量使每次的小额收入靠近税前的临界点,使之使用与次低的税率,从而达到缩减税额的目的.(2)分项的劳动收入对于工资和薪金来说,大部分都是一次性取得的.但是有些是属于同一事项的,一个月中可以取得多次收入.同一事项是指取得工资的某个具体的项目.即,个人可以与企业签订多个合同,为企业一次提供多种服务,从而将劳动收入进行分解,使得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动报酬,减出必要的费用,使得各项的收入落到较低的税率中,以此达到消减税率的目的.4“新常态”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的解决策略4.1不断推进纳税筹划理念普及纳税筹划在帮助纳税人合法避税的同时,也必然会使其学习各种财政税收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研究各种财税政策和法规,可以极大的促进纳税人学习财税政策的意愿,从而增强其纳税的意识,可以有效的减少其偷税、漏税的行为.纳税筹划其本质就是建立一些可行的纳税方案,然后再对这些方案进行比较,在这之中挑出最为合适的一个,最终达到减少纳税金额,增加可支配资金的目的,使其有更多的使用资金.可以有效的减轻纳税人当期的税款,增加现金流.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相关的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相应事务的处理也变得更加复杂,对税法进行透彻的研究,不仅可以有效的避免偷税和漏税的行为,同时也可以通过减少税收来提高纳税人的生活水平.4.2要注意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风险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很容易忽视筹划本身所存在的风险,也抱着无论是怎样筹划都会增加可支配资金的想法.但是,纳税筹划只是一个个人税收计划和决策的方法,并没有真正的进行执行,也不是一个结果,所以其本身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4.2.1从纳税筹划的方法来进行合理规避第一,将收入合理的分解,均匀的发放来降低税率.这些对那些每月的工资波动很大的纳税人非常的适用,可以大大的降低其缴纳的税额.第二,将受益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我国为促进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不对企业的留存未分配收益征收所得税,所以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购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方式实现自己的投资目的,有价证券收益如利息、股息等需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个人如果想避免投资收益被征税,那么可以把投资所获得的收益暂时保留在企业账上,成为对该企业的再投资,企业把投资者留存的投资收益以债券或配股的方式记入到投资者名下,这样,既能实现投资者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能够合理避税.但是,这种做法必须以居民个人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比较乐观为前提,同时对企业制度也有比较高的要求.4.2.2从纳税筹划的时间范围界定来进行合理规避居民收入的年终奖适用于此种方法,年终奖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数额都比较大,所以人们对这一部分的纳税筹划也越来越重视.如果要合理的分配奖金数额,就要实行时间的界定,可以将全年的奖金数额在一个整年中进行均摊,就可以减少所缴纳的税收金额.在剔除工资收入的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做法:首先合理预算员工每人的整年奖金总数;然后要确定出该奖金总中会在年末一次性发放的奖金数;在减去该年末一次性奖金后的余额,平均到12个中作为每个员工的每个月的奖金数,在这种情况下奖金纳税的数额是最少的.4.2.3政策上的合理规避在政策上,我们可以调整个人的级次和税率.我国以前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最高的已经达到了45%,属于较高的税率水平.2011年后,我国修改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的依然是45%.我国应该依据自身的收入状况,重新制定适合我国自身的税率结构,采用“少档次、低税率”的累进税率模式.另外,要实行监督企业对员工的个人保障福利的发放.例如“:五险一金”,有些单位并没有进行发放,从而使得原本扣除的收入项目没有进行有效的扣除,从而导致员工缴纳的税收增多.参考文献:〔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2〕凌栗.浅谈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J].财会研究,2014(5).〔3〕刘志耕,帅晓建.税务筹划谈何容易[J].财务与会计,2013(2). 个人所得税论文范文篇二:《高校教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逐渐扩大。
有关税法论文2800字_有关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有关税法论文2800字_有关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有关税法论文2800字(一):浅谈税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倾斜保护摘要:在国内目前的经济体制下,大型国企是我国经济的保障和主要力量。
但毋庸置疑的是,中小企业也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逐渐成为国内经济发展体系中的重要支柱。
在中小企业中有一部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对我国科技产业的进步和发展有着关键作用。
我国税法中的相关条款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所保障和倾斜。
因此,就我国目前税法体系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税务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且以当前政策现状为基础,提出在税法层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保障的策略,以期为优化我国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的税收政策提供思路借鉴。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法;倾斜保护引言当下,国内税法体系对科技型中小商业主体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和倾斜保障,其中的主要体现是“企业所得税法”以及“MSPA促进法”其他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上述这些制度或法律法规正在对保障的控制模型进行探讨和研究。
通过这些税收相关制度,可以有效助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力,降低其运营成本。
政府税收相关部门给予其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和支持,使其发展可持续化。
但是就目前的客观情况而言,相关优惠政策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与缺陷,使对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保障作用有所降低。
中小型商业主体,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商业主体业在目前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条件仍然较为困难。
在资金层面上,科技型中小商业主体在发展阶段的初期急需资金支持和进入进行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但是往往科技型中小商业主体又在发展资金投入层面存在困难,大部分商业主体都是通过天使投资进行筹融资。
在产品收入层面,科技型中小企业真正想获得盈利极为困难,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科技产品本身就需要长时间的研发,在投产以后,又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来推广其产品,打开消费市场。
因此,在众多不利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不佳,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在税收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税法结课论文
税法结课论文财务管理(3)班张立红20134102346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个人的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的重视.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目前许多纳税人已经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的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
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是筹划本身是不是违反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税收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的必要。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原因1、主观原因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个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目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取得个人收入后,税收支出会减少个人辛苦得来的收入,在此基础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希望减少税收支出,已达到增加人生活储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于是,纳税筹划便成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选择。
2、客观原因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具有纳税筹划的主观动因之后,其目的并非一定能实现,要是筹划变成现实,还必须具备某些客观条件,税制的完善程度及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性、有效性。
只有当前税法规定不够严密或者存在“缺陷”时,纳税人才可能利用这些“缺陷”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纳税筹划.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一)工资薪金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从税率表中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
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关于税法方面的论文怎么写
关于税法方面的论文怎么写纳税是我国的经济收入来源之一,税法是保障纳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税法论文篇一:《税法用于企业管理论文》一、税法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对于税法,大多数人是非常熟悉的,对于企业管理,很多人也不陌生,但是将税法应用于企业管理过程中,却并不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但是在今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依法治国等治国理念的出现,使得法律与企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与法律体系中其它法律相比,税法与企业的关系相对更直接,所以说,将税法融入到关乎企业运行的企业管理中,是非常有必要的。
根据当前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税法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税法影响企业的会计工作很多人习惯把企业的会计工作独立于企业管理,事实上,企业管理的范围非常宽泛,只要与企业的日常运行有关,都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而税法是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税法影响企业的会计工作是税法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的一种体现。
首先,企业会计工作的内容与税法密切相关。
税法是国家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而存在的,税法的种类不同,调整的关系不同,对企业的要求也就不同。
比如营业税,它的征收对象就是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内容就是供应劳务,转让资产等过程中的所得额。
这样一来,如果企业在日常运作过程中涉及到劳务供应等内容,那么在会计工作中,就必须按照营业税法的相关规定填写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簿。
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工作的内容应该是与税法的相关规定相对应的,只有这样,国家税收工作的开展才能相对更顺利,企业管理工作才能合法有序。
其次,税法影响会计工作从业人员的要求。
与企业管理中其它领域的工作人员不同,会计工作的从业人员的要求通常会受到税法的影响。
企业的规模不同,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要求不同,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企业,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是无法从事会计工作或者与会计工作直接相关的其它的工作的。
税法课程论文依法纳税
《税法》跨专业课程论文题目:依法纳税姓名:朱红学号:M61414031专业:2014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依法纳税朱红M6141403114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摘要:依法纳税是现代国家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紧密相联。
本文主要阐释了税收在生活中与我们联系十分紧密,依法纳税在我国的意义、发展现状和问题,营造依法纳税的氛围有哪些建议,并且作为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的纳税意识,以依法纳税为荣。
关键词:依法纳税税收纳税人目录一、依法纳税的内涵 (3)二、为什么要依法纳税 (4)三、依法纳税的必要性 (4)四、我国依法纳税的现状 (4)1、法治观念的薄弱 (4)2、执法需要加强规范性 (4)3、税法体系需要健全 (5)五、我国税收法律所存在的问题 (5)1、税法体系不够完善 (5)2、税收环境不够理想 (5)3、管理职责不够明晰 (6)4、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6)5、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6)6、纳税人对纳税意识淡薄 (7)六、营造依法纳税良好氛围的建议 (7)1、加强宣传,提高公民纳税意识 (7)2、建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 (7)3、从身边做起,自觉纳税 (7)参考文献 (8)税收是制度,是法律,是政策,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
依法纳税是现代国家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一个国家的税收就如人体中的“血脉”一样,是十分重要和不可缺少的,它与社会发展休戚与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决定着国家财政的有效运转,更是维系和发展经济建设、公益事业、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国家安全等等的重要经济支撑。
历史证明“无税不国”,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与税收紧密相联。
没有税收,就没有四通八达的公路、铁路、立交桥;没有税收,就没有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没有税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无法成功;没有税收,北京申奥遥遥无期;没有税收,中华民族千年飞天的梦想难以实现。
没有税收,就没有“十三五”规划的出台。
税法课程论文总结范文
摘要:税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论文通过对税法课程的学习,对税法的基本概念、税种、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总结了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以期为今后学习和研究税法提供参考。
一、税法课程概述税法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主要研究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学习税法,学生可以了解税收的基本概念、税种、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征收管理等,为今后从事税收工作或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税法课程主要内容1. 税法基本概念税法基本概念包括税收、税法、税收法律关系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和收入进行无偿征收的一种手段。
税法是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税种税种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本课程对各种税种的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3. 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课程从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等方面分析了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4. 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征管主体、税收征管程序、税收征管手段等。
本课程对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征管手段进行了深入探讨。
三、税法课程学习方法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学习税法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学习过程中,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了解税收实际案例,提高运用税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注重教材和法规学习税法课程教材是学习税法的基础,要熟练掌握教材内容。
同时,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
3. 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课堂讨论是学习税法的重要环节,通过参与课堂讨论,可以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理解,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关于税法方面的论文怎么写(2)
关于税法方面的论文怎么写(2)推荐文章浅谈财政学论文开题报告热度:有关增值税的认知论文范文热度:营改增税收筹划论文怎么写热度: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硕士论文范文热度:浅谈进口关税研究相关论文热度:税法论文篇三:《税法宣传税收政策》一、税法、税收与民生的关系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今年4月是我国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今年的税收宣传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该主题充分说明了我国“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的税收本质。
税收是国家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最基本资金来源,2008年汶川大地震所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令世人震惊,没有国家税收所形成的巨大财力支撑,是不可能取得令国人感动的抗震抢险成绩,也不可能投入预估达2600亿元的财力资金去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二、我国税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1986年起,全国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这对于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提高广大税务干部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全国税收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199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使我国的税法宣传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对于普及全民税收知识,进一步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取得可喜的税收成绩,起到积极作用。
但是,税法宣传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税法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1、税法宣传过于形式化当前,我国各级税务机关所举办的税务知识咨询、发放税法宣传品、开展税法知识讲座等宣传活动,大部分还是在城镇和人员聚居比较集中的场所,而在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广大农村,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少之又少。
税法期末论文总结范文
一、论文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税法作为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论文旨在通过对税法相关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对税法期末课程进行系统性的总结,以提高自身对税法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二、论文主要内容1. 税法基本理论本论文首先介绍了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的法律特征、税法的基本原则等理论,为后续对税法具体内容的探讨奠定了基础。
2. 税法体系结构接着,论文对税法体系结构进行了梳理,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并分析了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3. 税收实体法论文重点阐述了税收实体法的主要内容,如税种、税率、税基、纳税义务人等,并对各税种进行了简要介绍。
4. 税收程序法针对税收程序法,论文详细分析了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减免程序、税收争议解决程序等,旨在提高学生对税收程序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5. 税收征收管理法论文对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了探讨,包括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税收征收管理机关的职责、税收征收管理的方法等,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税收征收管理方面的知识。
6. 税法案例分析为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论文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税法案例进行分析,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进一步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
三、论文总结1. 提高税法理论水平通过本论文的学习,我对税法的基本理论、税法体系结构、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自己的税法理论水平。
2. 增强税法实践能力通过对税法案例的分析,我学会了如何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自己的税法实践能力。
3. 丰富税法知识体系本论文的学习使我对税法知识体系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为今后从事税收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总之,通过对税法期末课程的总结,我对税法知识有了更加系统、全面的理解,为今后在税收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浅谈增值税税法论文
浅谈增值税税法论文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是指我国由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增值税税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增值税税法论文篇一一、土地增值税概况土地增值税是一个十分特殊的税种,就全世界而言,与我国的土地增值税相近的税种有土地收益税、房产税、不动产税等。
就土地增值税的性质而言,到底是属于财产税、所得税还是行为税,不得不从我国制订土地增值税的初衷谈起。
我国第一次出现土地增值税的概念是在1993年,当时为了打击南部沿海地区的土地投机行为以国务院行政立规的形式制订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税率30-60%,创造性的超过了当时消费税的最高税率,到目前为止也是我国税率最高的税种,所以说土地增值税的立法原本是具有惩罚性质税种,此时的土地增值税对打击土地投机产生了良好的作用。
随着住房实物分配的结束,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房地产行业逐步兴起,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由土地投机分子转向了房地产行业,为了配合住房制度改革,1995年制订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房地产企业两个20%的大辐优惠《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六)款:房地产企业可按规定加计扣除20%成本;第十一条:房地产企业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未达到20%,免征土地增值税),从而使得土地增值税由单纯的征罚性税种向逐步具备调节市场经济的科学税种进行转变。
由于旧有观念、人口因素及经济发展等多项因素的制约,九十年代后期至二十一世纪初,我国的房地产行业随始终未得到长足发展,土地增值税在各地区几乎就没有得到执行,到了2000年废除土地增值税的呼声此起彼伏,当年度国务院废止了几乎与土增值税同时期产生的相同功能税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并将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执行政策解释权限“下放”到了省级税务机关。
随着03年房地产行业“春天”的到来,各省、市纷纷恢复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各类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土地增值税成了重要的税收来源,各地税务机关专门成立相关部门应对房地产企业,应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税法类论文总结范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法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其重要性和影响力日益凸显。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税法类论文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旨在梳理税法领域的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为今后的税法研究提供参考。
一、引言税法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经济、法律、政治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我国税法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论文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税法类论文进行总结。
二、税法基本理论1. 税法基本原则研究: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主要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等。
近年来,学者们对税法基本原则进行了深入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其内涵、适用范围和实施策略。
2. 税法体系研究:税法体系是税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和税收守法等环节。
学者们对税法体系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了我国税法体系的现状、问题和改革方向。
三、税收制度研究1. 税制改革研究: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学者们对税制改革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了税制改革的动因、目标和路径。
2. 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者们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其适用范围、效果和优化措施。
四、税收征管研究1.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研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的关键。
学者们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2. 税收风险管理研究: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学者们对税收风险管理进行了探讨,分析了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方法和实践。
五、结论总之,近年来税法类论文的研究成果丰硕,涵盖了税法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等多个方面。
在今后的税法研究中,应继续关注以下热点问题:1. 税法理论与实务的结合,提高税法理论的应用价值。
2. 税法改革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探索税法改革的新路径。
3. 税收征管体制的完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税法有关论文研究报告
税法有关论文研究报告引言税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是国家对税收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重要法律工具。
本篇研究报告将以税法为主题,对其相关的研究论文进行梳理和总结,旨在全面了解当前税法研究的前沿领域、热点问题和研究方法。
一、税法研究的重要性税法在国家的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税法研究的深入,可以为税收改革和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加强税收合规管理,保障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二、税法研究的现状分析1. 研究领域税法研究包括法理学研究、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等多个领域。
法理学研究主要关注税法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原则,实证研究着重于对税法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比较研究则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进行比较和借鉴。
2. 研究热点当前,税法研究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税收征管等方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些问题成为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焦点。
3. 研究方法税法的研究方法多种多样,包括文献研究、案例研究、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等。
不同的研究方法适用于不同的研究目的,研究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以取得较好的研究效果。
三、税法研究的前沿领域1. 数字经济时代下税法的适应性研究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税法在适应这一新形势和新模式方面面临许多挑战。
研究者可以从数字经济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的影响入手,探索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法体系和政策措施。
2. 跨境电商税收研究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相关税收问题逐渐引起学术界和政府的广泛关注。
跨境电商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机制,研究者可以从比较研究和案例研究的角度,探讨如何规范和管理跨境电商的税收行为。
3. 环境税法研究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环境税法的研究对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者可以从法律理论的角度,探讨如何制定和实施环境税收政策,以及如何提高环境税法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税法会计论文
税法会计论文税法会计论文摘要:随着经济体制变革的脚步不时放慢以及古代企业制度的不时完善,企业在依法征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躲避企业税务风险,进步企业税务管理程度,加强企业涉税处置和应变才能方面的要求不时进步,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会计师发扬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税务会计师的设立有助于完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本钱控制,进步行业管理的效劳认识以及效劳程度,发明出良好的企业财务环境,是现今我国企事业税务管理开展的必定要求。
关键词:税务会计看法作用一、对税务会计师的看法税务会计师次要是担任在税务任务中核算和监视税务资金的运转,经过统筹管理税收、反省税务任务,实在保证征税人的合法权益。
要想成爲一名合格的税务会计师,必需要有扎实的税务专业实际知识,而且要纯熟掌握税法,可以间接代表企业管理相牵涉税事务,协助企业完成税务管理专业化以及职业化。
增强税务会计师岗位建立在对促进国度税收环境安康开展,保证国度税收政策合理合法执行以及关于企业维护本身利益,合法合理的躲避风险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本企业的根本状况我公司是一家白酒销售企业,主营业务次要触及白酒销售、土特产品销售等,属于效劳业。
我公司是规模较小的商贸公司目前触及到的税种次要是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到目前爲止,我公司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部门及岗位,详细的征税申报、发票管理、税务关系处置维护等都是由我公司的财务会计兼任。
三、企业的税务管理企业在恪守国度税法的前提下,并不损害国度的利益,充沛应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到达少缴税或递延交纳税款,到达降低税收本钱,完成税收本钱最小化的运营管理活动,这就是企业税务管理。
企业的税务管理不只是企业财务部门的事情,还触及到了企业的每个部门以及企业的每名员工。
全进程管理和全员管理准绳是相反相成的关系,税务管理要求企业从上至下都是要树立正确的征税认识。
税法规则:“企业发作的契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则外,不超越当年销售支出15%的局部,准予扣除,超越局部,准予当前征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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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与看法2005年10月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案修正案的决定,就是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之法律规定的政策取向,但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征得不如漏得逃得多,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面对严峻的个人所得税舞弊形势,如何防止以及加强征管已成为立法部门、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理论界探讨的热点和难点。
所以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和完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免征税额的调整只是相对简单的问题,尚有一系列重大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一、引言随着国家税制的完善和征税的日趋正规化,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很多时候会因舞弊行为而被扭曲,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收入最大化是每一个经济主体的追求,但令纳税人痛苦的是,他们必须将其中一部分作为赋税上缴给国家。
作为纳税人总有将保留给自己的份额最大化(上缴金额最小化)的倾向,舞弊正是纳税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在税收和法律领域的体现。
因此具体深入细致地研究个人所得税,查找出其偷税漏税逃税等具体舞弊形式,并对个人所得税设定审计目标、内部控制测试、实质性测试等审计程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的功能税收职能由税收的本质所决定,是税收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具体表现在税收的作用。
税收的功能具有内在性、客观性和稳定性特征。
个人所得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状况和调节经济的功能。
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施行20多年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体制,提高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能力,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
三、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舞弊表现1、纳税人以减少申报收入的方式直接逃税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而不是高收入阶层。
高收入阶层逃税比较严重,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负担并没有落在高收入阶层,反而由工薪阶层负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初衷被扭曲,个人所得税对收入的调节作用不明显。
同样的收入水平,诚实的纳税人缴纳税款更多,而少申报的逃税者则少缴纳税款,不符合公平原则。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目前,对高收入者和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是非常薄弱的,并且税务机关的查处率和处罚程度也相对较低,因此导致偷逃个人所得税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社会普遍选择。
2、纳税人选择低报个人所得的方式逃税由于稽查率、罚款率、心理成本的影响,逃税者选择更易于隐蔽其收入的职业,比如通过在地下经济中寻找工作来欺骗政府,通过利用税法上的各种漏洞尽量避免纳税义务。
3、多缴住房公积金逃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
而公积金管理办法表明,职工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
也就是说,职工可以通过增加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降低工资总额,从而达到减少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4、保险投资逃税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第一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分次申报逃税个人所得税法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七项所得,规定按次计算纳税。
其费用扣除按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如果能把一次取得的收入变为多次取得的收入,就可以享受多次扣除,从而达到少缴税收的目的。
税法规定,属于一次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支付间隔超过1个月,按每次收入额扣除法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间隔期不超过1个月,则合并为一次扣除法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收取劳务报酬的数量,可以多次抵扣法定的定额(定率) 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自己的净收益增加。
6、利用捐赠抵减逃税据相关规定,个人将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其它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 其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计征时准予扣除。
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只要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捐赠,既可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又能免缴个人所得税。
7、教育储蓄逃税教育储蓄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第一,在国家规定对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利息的20 %) ;第二,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
其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国家规定免征利息税,单此一项,教育储蓄的实得利息收益就比其他同档次储种高20%以上。
8、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逃税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采取由企业、公司提供一定服务费用开支等方式,虽然减少了纳税人的收入,但同时也减少了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
比如,由公司向纳税人提供伙食、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来抵顶一部分劳务报酬。
对公司来说,开支并没有增多,无损利益;对纳税人来说,这些伙食、交通等开支是纳税人的日常开支,若由纳税人用收入购买往往不能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所得税是对企业和个人,因从事劳动、经营和投资而取得的各种所得所课征的税种的统称,或者说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而课征的税种的统称。
我国目前的所得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两种方式。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税收收入增长速度看,所得税在逐年增高,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近年来收入增长速度最快的税种之一。
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经济利益的诱惑,个人所得税的舞弊普遍存在,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才能做好防范措施。
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建议和对策1、扩大征收范围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项目没有涵盖个人所得的全部内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应税项目。
一些不断出现的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应该列入应税项目。
因此,我国应当改变目前采取的正列举法,采取概括性更强的反列举法。
凡是能够增加纳税人税收负担能力的所得都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之内,对某些特殊的个人所得可以采取列举法予以减免税收,以体现税收上给予的优惠政策。
2、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家庭课税是指以家庭为单位,将夫妻的所得综合起来联合申报纳税;个人所得课税是以个人为单位,就个人所得申报纳税。
家庭课税在理论上较个人课税具有明显的优势:家庭课税能更好地体现公平这一税收基本原则,因为一般情况下,凡是税制建设比较完善、治税思想体现公平观念比较充分的政府,多在税前规定了不同数额不同名目的扣除额,如子女赡养费及教育费扣除、父母及祖父母赡养费扣除、贫困亲属资助的扣除等。
而选择家庭课税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能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实际支出情况,能使税后结果尽量公平。
比如:抚养一个子女与抚养两个子女的扣除区别;抚养一个健康子女与抚养一个残疾子女的扣除区别等。
3、规范个人免征额标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调至1 600元,大大减轻了低收入人员的税收负担。
但是笔者认为,费用扣除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在于数额高低,而在于有没有考虑纳税人具体情况并区别对待。
借鉴国外通行做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中国个人所得税免征税额可分为4个部分:(1)个人基本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扣除。
(2)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费用扣除。
(3)特殊扣除,针对残疾人、慢性病患者。
(4)子女教育费用扣除。
目前,教育费用占家庭开支的比重较大并且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因此应额外扣除。
4、加强税收征管首先,努力改进税收征管手段,积极推进税务部门对个人各项所得信息收集系统以及银行对个人收支结算系统建设,实现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完全电子化,进一步提高对收入的监控能力和征管水平。
通过银行和税务机关联网工程的建立,逐步缩小现金交易的范围,使所有的收支状况尽可能地置于税银联网的监控下,现金交易减少了,政府便可以通过账户对纳税人的税源实行有效控制;其次,采用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方式,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所得时必须同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对扣缴义务人不按规定扣缴和申报缴纳税款以及不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资料的,要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惩处办法。
五、结语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涉及到社会生活中的很多领域。
由于现实生活中利益多元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制度不够健全,也由于一些人心理需求脱离社会现实、盲目的拜金主义和强烈的个人利己思想,导致价值观扭曲,善恶是非颠倒,社会责任感丧失,不择手段追求经济利益;加之一些地方管理松懈、监督乏力、打击不力,使得一些违法犯纪的偷漏个人所得税的舞弊行为日新月异,越演越烈,使得个人所得税的审计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所以我们必须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个人所得税体系,真正发挥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1]数据来源.《国际税讯》. 1997,(4).[2]数据来源.1991 -1998年数据来自《中国税务年鉴》[M].1999年和2000年数据来自《中国财政年鉴》[M]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快报》[N].[3]引自:中国税务报[N].2002-1-7.[4]廖涵,王平.地下经济——成因及条件分析[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3,(3).[5]梁朋.税收流失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6]朱为群.税法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7]吴佩江.税法教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8]北京市地税局编.个人所得税调研报告选集[M].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