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

合集下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百政办发[2007]222号
【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12
【实施日期】2007.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7〕38号)和《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百办发〔2007〕33号)精神,成立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

一、主要职责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63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63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7日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8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百色市人民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百色市财政局、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市本级国资预算单位)和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市本级国资预算企业)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事项。

本办法所称百色市本级国资预算单位,是指代表百色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百色市本级国资预算企业,是指所有百色市直属企业、百色市本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以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0•【字号】百政办发〔2017〕92号•【施行日期】2017.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0日百色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多证合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和动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印章准刻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自2017 年9 月1 日起,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特种行业备案》《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寄卖业特种行业备案》《二手机动车交易特种行业备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特种行业备案》《机动车维修业特种行业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备案》《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道路货运代理(代办)经营备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备案》《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分公司设立备案》《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中涉及市场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29 个登记、备案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清理整治违规水电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清理整治违规水电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清理整治违规水电站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8•【字号】百政办发[2011]73号•【施行日期】201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清理整治违规水电站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林业局:《百色市清理整治违规水电站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识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百色市清理整治违规水电站工作方案近年来,我市水利水电投资不断加大,中小水电站发展迅猛,这些水电站建成投产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电力保障。

但随着电力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相关法规滞后、监管缺位以及部分地方招商引资心切等原因,一些“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等“四无”违规水电站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和防汛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防洪、生态环境、农业用水安全等构成严重威胁;有的还存在土地、林地和水事等纠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为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政策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发〔2004〕32号)等。

(二)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和文件。

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水利部《关于清查“四无”水电站确保安全度汛的紧急通知》(水电〔2003〕263号)、《关于加强领导清除“四无”水电站事故隐患的紧急通知》(水电〔2003〕5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工作的通知》(水电〔2004〕214号)、《关于制止无序开发进一步清除“四无”水电站的意见》(水电〔2006〕336号)等。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1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1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31日前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根据清理结果拟定的《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和《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共10件)》已经2010年11月22日市二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再具有行政管理效力,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需修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原起草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号)的要求重新办理;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要全文向社会公布。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 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二○一○年十二月一日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清理理由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百政发〔2003〕28号已超过适用期限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152号该文的依据已废止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恢复植被造林工作的通知百政发〔2004〕21号已有新的文件代替附件2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修改理由清理意见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超面积补差价款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119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51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发〔2006〕1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百政发〔2006〕42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53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百色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百署发〔1997〕53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7百色市城区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百色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9〕4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6号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1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86号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结束——。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0•【字号】百政办发[2007]106号•【施行日期】200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106号)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精神,以及全区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运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

二、工作目标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分步推进我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第一期的建设任务,是应用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建立涵盖全市36个市直行政部门126个重点岗位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四大功能的行政审批监察系统;二是建立对投诉件进行受理、登记、调查、督办、回复的行政投诉监察系统;三是建立整合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监察系统。

三、组织机构成立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梁兵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先明任组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黄建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黄新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监察局、法制办、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1•【字号】•【施行日期】200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2006年8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各级政府机关工作效率,构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新型机关,特作如下决定。

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行政机关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兴百新跨越目标的重要保证。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有利于各级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能力,保证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做好工作;有利于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真正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各级机关转变职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有利于增强全市广大机关干部的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促进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面促进“工业强市、旅游大市、文化名市、生态城市”建设。

近几年来,特别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机关干部素质明显提高。

但是,一些部门、单位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

有的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还存在,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办事效率不高,办事环节和程序繁琐;有的部门大局意识不强,对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变相执行或执行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依法行政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情代法、吃拿卡要等;有的工作纪律不够严明,上班迟到、早退、办私事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01•【字号】百政办发〔2015〕68号•【施行日期】201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1日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精神,为做好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清理规范部门行政权力,明确部门责任,推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市人民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之间、市人民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市人民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实现百色跨越发展新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和对象(一)纳入清单的权力范围。

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

制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及其内部管理职权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7•【字号】百政办发[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百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执法检查职责。

(三)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四)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五)加强对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管检查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级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2•【字号】•【施行日期】2007.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t://www.baise.,以下称门户网站),确保其信息更新及时、安全、有效、可靠运行,切实把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政府政务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在线管理的平台和服务公众的桥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

第三条按照政务公开、方便社会、宣传百色的要求,努力建设好政府互联网站,加快开展网上办事服务,提升政府“一站式”服务水平。

第四条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在建设中,要加强网上信息与服务资源的整合,统一规范、统一标准,以利于部门联合、数据共享。

加强各级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提供全面的政务信息检索功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征集、提供、发布、使用门户网站信息和建设、使用门户网站系统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门户网站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办,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架构建设规划、业务协调、技术支持、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做网站链接及发布信息前,应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栏目进行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保证该栏目信息发布的即时、真实、有效。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百政办发[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市经济委员会的职责。

其中,原市千亿铝工程建设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铝工业局。

(二)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承担的涉及工业生产有关职责。

具体包括:组织实施食盐、黄金、烟草等国家指令性和指导性工业产品年度计划及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稀土行业管理。

(三)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五)加强对全市工业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加强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做大做强做优。

加快推进百色市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和应用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和应用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和应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百政办发〔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和应用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适应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有效解决系统重复建设、信息分散等问题,我市决定采取与云服务提供商合作方式建设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以下简称云中心),实现全市非涉密电子政务平台的集约化应用,做到建设集约化、服务标准化、信息共享化、效益最大化。

走出一条投资少、效益高的新型电子政务发展道路,推动我市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采取合作方式,由云服务提供商结合我市电子政务现有基础和需求,投资建设运营我市云中心,以云计算方式为我市各部门非涉密系统统一提供硬件设施、支撑软件服务,并负责全面的运行维护。

云中心启用后,各部门负责应用软件开发,硬件设施和支撑软件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云中心提供。

相关服务费用由使用单位做好年度预算,由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支付。

二、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

推动我市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升我市非涉密电子政务系统依托政务云中心建设率;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重大突破;提升我市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全面促进我市云计算产业发展。

(二)阶段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原则,稳妥推进云中心建设和应用。

2017年8月前由云服务提供商统一负责现有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按原方式安全稳定运行。

由云服务提供商制定运维工作方案,签订服务合同后,统一负责公用信息平台和各部门现有系统的运行维护。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09•【字号】百政办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9日百色市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9〕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2〕80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及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在2022年我市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大力度统筹整合基层各类资源,推进我市乡镇(街道)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再上新台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04•【字号】百政办发〔2017〕51号•【施行日期】201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4日百色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子政务专业化,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6〕5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计算中心(以下简称云中心)是基于云计算架构来实现计算及存储资源松耦合的新型数据中心。

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电子信息系统机房B级及以上建设规范的基础环境、高速稳定的网络环境和电子政务云中心。

通过云中心为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硬件设施和支撑软件服务,满足各部门开展电子政务的需求。

第三条云中心包括云基础设施及其所支撑的服务软件的集合,按“企业建设和运维,政府按需统一购买服务”的模式建设运营。

云中心投入运营后,原则上全市各部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和数据中心,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统一采购云中心服务器、存储、网络设施、安全及系统支撑软件等资源,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由全市各部门依托云中心自行建设,现有非涉密的信息化系统应逐步迁移到云中心。

全市各部门不得单独对外购买云服务。

第四条云中心基础设施及其配套的服务软件等资产产权归属云服务提供商,业务应用系统及其所产生数据等资产产权归属云中心使用单位。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9•【字号】百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9日百色市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试行)的通知》(桂数发〔2019〕5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大程度地利企便民,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全部开展“好差评”工作,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三个全覆盖”,即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倒逼各政务服务部门优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建设项目等六个项目并联审批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建设项目等六个项目并联审批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建设项目等六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百政办发[2008]100号【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8.11【实施日期】2008.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建设项目等六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的通知(百政办发〔2008〕100号)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效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精神,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和百色的实际情况,按照环节精简、程序便民、办理高效的要求,制定了《百色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等6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

该6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严格按照百色市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由于项目并联审批在我市刚刚起步,如有未尽事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商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解决。

三、各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八月十一日百色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按照环节精简、程序便民、办理高效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等。

第三条建设项目审批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一)项目审批阶段。

1. 市发展改革委是建设项目审批阶段的牵头审批部门。

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向申请人出具《联办件通知书》,发放并联审批办理指南、流程图、本环节相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同时抄告相关审批部门并进行催办。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议差旅电子工业企业财会税费【发文字号】百政办发[2007]17号【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2.14【实施日期】2007.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二○○七年二月十四日百色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对百色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理新机制,促进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建立百色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织机构联席会议常设部门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国家保密局、档案局、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广西区电信公司百色市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其他市直有关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梁兵为联席会议的联系领导。

由市人民政府一名分管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联系领导:梁兵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召集人:王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刘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金桃市财政局副局长谭耀年市公安局副局长谈学良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黄国抗市档案局副局长农作忠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陈平广西区电信公司百色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7•【字号】百政办发〔2018〕106号•【施行日期】2018.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4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监管创新,提升监管效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依据《清单》开展检查工作除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有必要实施全覆盖的检查事项外,应全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实施。

二、做好《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修订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如需对本部门《清单》进行调整的,须在清单更新(制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备案,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做好县(市、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及公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清单》,制定本县(市、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实现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事项的全覆盖。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的修订情况,做好本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与更新工作。

附件: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7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百政办发〔2017〕115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40号)的精神,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市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了编制和优化。

现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具有刚性约束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行使职权。

根据公布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三、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动态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7〕57号)的要求,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切实保障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严肃性。

四、因此次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流程内容极其丰富,不以纸质形式印发,同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市法制办网站公布。

附件:1.百色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名单(46个)2.百色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略)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附件1百色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名单(46个)百色市安全监督局、百色市保密局、百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百色市财政局、百色市残疾人联合会、百色市档案局、百色市地震局、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百色市房产局、百色市工商局、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百色市国家安全局、百色市国土资源局、百色市环保局、百色市交通运输局、百色市教育局、百色市金融办、百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百色市粮食局、百色市林业局、百色市旅发委、百色市民政局、百色市民宗委、百色市农机局、百色市农业局、百色市人防办、百色市人社局、百色市商务局、百色市审计局、百色市食药监局、百色市市委党史办(地方修志办)、百色市市政管理局、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百色市水利局、百色市司法局、百色市体育局、百色市统计局、百色市外侨办、百色市卫计委、百色市文新广局、百色市物价局、百色市移民局、百色市质监局、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色市住建委、百色市公安局。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百色市市级行政强制规定和实施主体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百色市市级行政强制规定和实施主体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百色市市级行政强制规定和实施主体清理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百政办发[2012]107号【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5.30【实施日期】2012.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百色市市级行政强制规定和实施主体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1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强制依据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2〕4号)的要求,我市下发了《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43号),组织开展了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以及涉及行政强制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一)法定行政机关(33个)1. 百色市人民政府2. 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3. 百色市科学技术局4. 百色市公安局5. 百色市监察局6. 百色市民政局7. 百色市财政局8.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 百色市国土资源局10. 百色市环境保护局11.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12.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13. 百色市水利局14. 百色市农业局15. 百色市林业局16. 百色市商务局17. 百色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18. 百色市卫生局19. 百色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 百色市审计局21. 百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2. 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3. 百色市物价局24. 百色市统计局25. 百色市国家保密局26. 百色市档案局27. 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8.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29. 百色市国家税务局30. 百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1. 百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2. 百色市烟草专卖局33. 龙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7个)1. 百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 百色市公安消防支队3. 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 百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5. 百色市港航管理处6. 百色市公路管理处7. 百色公路管理局8. 百色海事处9. 百色市森林保护检疫站10. 百色市植保植检站11. 百色市渔政渔港管理站12. 百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3. 百色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14. 百色市级各木材检查站15. 百色市各公安边防检查站16. 百色市防汛抗旱指挥部17. 百色盐务管理局二、本次对百色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均没有涉及行政强制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
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监察
【发文字号】百政办发[2007]106号
【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6.20
【实施日期】2007.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106号)
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百色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精神,以及全区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运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分步推进我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第一期的建设任务,是应用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建立涵盖全市36个市直行政部门126个重点岗位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四大功能的行政审批监察系统;二是建立对投诉件进行受理、登记、调查、督办、回复的行政投诉监察系统;三是建立整合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监察系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梁兵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先明任组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黄建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黄新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监察局、法制办、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