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仓单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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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监管方案

粮食监管方案

融资质押项目(粮食类)监管方案一、市场行情:粮价的涨跌,左右着农民的收益、粮企的利润,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

稳步告别“低粮价时代”近期,国家宣布一系列粮食收购政策,明确了今年国家临时存储稻谷收购政策,将玉米、大豆等纳入收购范围,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临时储存稻谷的价格,既高于上半年国家公布各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也略高于当前的市场粮价,有的品种还是首次公开宣布入市收购储备,其托市意图相当明显。

早稻收购上演了这一轮粮食牛市“最后的疯狂”,收购价达到了100元/百斤的历史高点。

但随后而来的中晚稻收购却相反,各方谨慎入市,价格萎靡不振。

江西一些地方中晚稻开秤收购价竟然低于先前的早稻收购价,出现罕见的早晚稻价格“倒挂”。

与此同时,大豆、小麦、玉米等也纷纷进入下行通道,“卖粮难”、“谷贱伤农”一触即发。

中国宣布提高保护价之后,粮食市场价格做出了积极回应。

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玉米等期货价格全线上涨,部分地区大豆的市场价格已经超过了国家的保护价,小麦价格也扭转了今年以来连续下跌的趋势。

南方粮食市场副总裁熊良华认为,这次国家决定实行临时收储、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可以一举多得:首先,遏制了当前粮价下滑的势头,防止了农民“卖粮难”;其次,这次公布的临时收购价将是我国市场各粮食品种的一个阶段性底部,提升我国粮食的价格底部将使我国粮食告别“低价时代”;第三,粮价调控被赋予扩大内需新职能,可以通过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扩大萎靡不振的农村消费。

粮价形成机制的不完全市场化与农资、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相对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导致我国粮食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剪刀差”现象:首先,国内农资与粮食的价格差越拉越大。

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价格持续大幅走高,即使加上国家对农民的补贴部分,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上涨仍然缓慢,部分粮区甚至出现粮价不升反降、农民卖粮难现象。

仓单质押的风险及风控措施

仓单质押的风险及风控措施

仓单质押的风险及风控措施仓单质押是一种常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它的风险主要涉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监管风险等方面。

为减少这些风险,需要采取一系列风控措施。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仓单质押中,借款人将实物商品质押给出借人,实物商品面临价格波动的风险。

为降低市场风险,市场参与者可采取以下措施:1.多种商品组合:通过选择多种类型的商品质押,可以分散不同商品的市场波动,降低个别商品价格波动对整体质押价值的影响。

2.定期评估:定期对质押商品进行评估和估值,及时调整质押价值。

当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增加质押品数量或增加保证金。

3.风险敞口控制:确保贷款金额与质押资产价值之间的适当比例,避免风险集中。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可能无法按时还款的风险。

为降低信用风险,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的借款人资格审核:对借款人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其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信用历史等因素,确保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2.抵押品价值充足:要求借款人提供的质押品价值足够覆盖借款金额,以弥补可能的还款风险。

3.良好的合同规范:签订明确的质押合同,约定借款人的还款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增加法律保障。

操作风险是指在仓单质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或疏忽导致的风险。

为降低操作风险,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标准化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操作流程,减少人为操作失误。

2.内部控制和审计: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内部审核、内部核查等环节,确保操作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专业团队培训: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操作技能和业务素质,减少操作失误的发生。

监管风险是指监管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为降低监管风险,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提前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预警和调整,降低监管风险带来的影响。

2.与监管部门合作: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合规运营。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案例一客户名称:xx市粮食局油脂公司仓单类别:小麦标准仓单 xx年x月,xx分行x接受了xx市粮食局油脂公司提出的用小麦标准仓单质押贷款的申请,授信金额为7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该行与xx商品交易所一道,起草了《仓单质押贷款担保协议书》,分别与借款人、经纪公司、担保回购方签定一式四份的《仓单质押贷款担保协议书》及一系列附属文件,对授信金额、期限、利率、质押率、标准仓单的质押冻结和解冻、保证金比率(不高于70%)、资金用途等均做了明确规定。

标准仓单的质押价格以中国xx粮食批发市场《中华粮网》公布的同期同品质的平均价格为准。

为控制质押仓单所列商品价格波动或因交易所品质鉴定、注销再生成标准仓单而按期货合约标准重新检验带来的风险,协议规定了警戒线和处置线。

案例介绍:标准仓单质押产品案例客户名称:xx市粮食局油脂公司仓单类别:小麦标准仓单xx年x月,xx分行x接受了xx市粮食局油脂公司提出的用小麦标准仓单质押贷款的申请,授信金额为7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该行与xx商品交易所一道,起草了《仓单质押贷款担保协议书》,分别与借款人、经纪公司、担保回购方签定一式四份的《仓单质押贷款担保协议书》及一系列附属文件,对授信金额、期限、利率、质押率、标准仓单的质押冻结和解冻、保证金比率(不高于70%)、资金用途等均做了明确规定。

标准仓单的质押价格以中国xx粮食批发市场《中华粮网》公布的同期同品质的平均价格为准。

为控制质押仓单所列商品价格波动或因交易所品质鉴定、注销再生成标准仓单而按期货合约标准重新检验带来的风险,协议规定了警戒线和处置线。

警戒线是指,在质押标准仓单市值总和与贷款本息之比小于等于一定比例时,借款人在接到我行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追加质押物、更换质押物或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否则我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处置线是指,在质押标准仓单市值总和与贷款本息之比小于等于一定比例时,我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不偿还,由担保回购方代其偿还。

银行粮食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粮食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粮食收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地区农业经济发展,拓宽粮食收购行业融资渠道,保持信贷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粮食收购”贷款业务是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对“粮食收购”客户办理的,以粮食质押给信用社,信用社或第三方公司监管粮食出售权的授信业务。

第三条各信用社严格按照有关贷款管理规定加强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注重借款人真实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注重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

第四条***联社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专门从事粮食购销、储备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建立合作关系。

第五条粮食收购贷款管理应遵循,钱随粮走、库存挂钩、购贷销还、全程监控、封闭运行管理模式。

第二章粮贸企业的管理第六条借款人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二)具有相应规模的粮食仓储设施;(三)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保管专业人员和能力;(四)法定代表人应具备一定的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无不良信用记录;第七条借款人须提供下列资料:(一)签订合作协议;(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三)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年报原则上要求经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在内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四)***联社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等。

第八条借款人需在***联社开立基本账户,并保证粮食交易资金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第九条监管企业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信誉良好,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组织机构健全、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无不良信用记录;第十条监管企业须提供下列资料:(一)签订合作协议;(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三)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年报原则上要求经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在内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四)***联社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等。

仓单质押流程

仓单质押流程

仓单质押流程仓单质押是指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仓单权益转让给质押人,以获取相应的资金或信用担保的一种交易行为。

仓单质押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选择质押物品,借款人首先需要选择符合质押要求的仓单物品,通常包括农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等。

在选择质押物品时,借款人需要注意该物品的市场价值、质量、数量等因素,以确保其具有一定的抵押价值。

2. 协商质押条件,借款人与质押人进行协商,确定质押物品的质押条件,包括质押期限、质押利率、质押额度等。

双方需在协商过程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质押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办理质押手续,借款人需要向质押人提供相关的质押手续,包括质押物品的权属证明、质押协议、质押登记等文件。

质押人在确认相关手续齐全后,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确立借款人对质押物品的抵押权。

4. 发放贷款或信用担保,在完成质押手续后,质押人根据协商的质押条件向借款人发放相应的贷款或提供信用担保。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选择一次性提取贷款或者开立信用证等方式。

5. 履行质押合同,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包括按时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保证质押物品的完好等。

质押人有权在借款人违约时依法行使相应的抵押权,以实现债权的清偿。

6. 解除质押手续,借款人在履行完质押合同后,可向质押人申请解除质押手续,取回质押物品的所有权。

质押人在确认借款人已履行完相关义务后,办理相应的质押解除手续,结束质押交易。

以上就是仓单质押流程的基本步骤,借款人在进行仓单质押时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质押物品和质押人,确保质押交易的顺利进行。

同时,质押人也需审慎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质押物品的价值,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质押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仓单质押流程有所帮助。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仓单质押是指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仓单作为抵押物,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仓单质押的案例。

某公司是一家农产品贸易公司,主营业务是粮食贸易。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买粮食库存。

然而,由于公司的资金周转不灵,无法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供应商不愿意再和公司合作。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公司决定采用仓单质押的方式来获取资金。

首先,公司将自己名下的粮食仓单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在审核公司的资质和仓单真实性后,同意为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

公司拿到贷款后,立即支付给供应商,解决了资金周转不灵的问题。

随后,公司将购买的粮食存放在仓库中,并将仓单交给银行进行质押。

在贷款期限内,公司按时还款并支付了一定的利息。

在贷款到期后,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贷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偿还给银行,取回了仓单。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成功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同时也保持了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仓单质押的优势和实用性。

通过仓单质押,公司成功获得了所需的资金,解决了资金周转不灵的问题,同时也保持了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实际操作中,仓单质押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融资方式。

总之,仓单质押作为一种灵活、便捷的融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来说,仓单质押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选择,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推动业务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和了解仓单质押的优势和操作流程,加强对这种融资方式的应用和推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和支持。

2024年供应链仓单质押

2024年供应链仓单质押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供应链仓单质押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供应链仓单质押1.2 质押物1.3 质押率1.4 质押期限1.5 仓单1.6 货值1.7 贷款金额1.8 贷款人1.9 出质人1.10 质权人第二条:质押物的范围与价值2.1 质押物的种类2.2 质押物的数量2.3 质押物的质量2.4 质押物的价值2.5 质押物的评估第三条: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3.1 合同签订3.2 质押物的交付3.3 质押权的设立3.4 合同生效条件3.5 合同生效时间第四条:质押物的保管4.1 保管责任4.2 保管方式4.3 保管费用4.4 保管期间的损毁或灭失第五条:质押权的实现5.1 质押权实现的条件5.2 质押权实现的方式5.3 质押权实现的通知5.4 质押权实现的费用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合同的变更6.2 合同的解除6.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6.4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七条:合同的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7.3 违约赔偿金额7.4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争议解决的方式8.2 争议解决的地点8.3 争议解决的时效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9.1 合同生效的条件9.2 合同生效的时间9.3 合同变更的条件9.4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定义10.2 保密义务10.3 保密期限10.4 保密泄露的后果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定义1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1.3 不可抗力的通知11.4 不可抗力的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12.1 合同转让的条件12.2 合同转让的程序12.3 合同转让的有效性第十三条:税收条款13.1 税收的计算13.2 税收的支付13.3 税收的责任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的完整性14.2 合同的修改14.3 合同的废止14.4 合同的适用法律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供应链仓单质押:本合同所述的供应链仓单质押是指贷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质权人提供担保,以获取贷款的一种方式。

仓单质押融资政策

仓单质押融资政策

仓单质押融资政策1. 简介仓单质押融资政策是指以仓单作为质押物,获得融资的一种金融政策。

仓单是指由仓储企业或仓库发行的标明货物种类、数量和质量的凭证,代表着货物的所有权和质权。

仓单质押融资政策的实施,可以提供给企业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通过仓单质押融资,可以提高货物流通的效率,促进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2. 仓单质押融资政策的优势2.1 降低融资成本仓单质押融资可以提供给企业低成本的融资途径。

相比传统的信用贷款,仓单质押融资更加注重实物质押,减少了信用风险,从而可以降低融资成本。

此外,仓单质押融资还可以利用货物的流动性,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2.2 拓宽融资渠道仓单质押融资政策可以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传统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而仓单质押融资可以为企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通过仓单质押融资,企业可以将库存的货物变现,获得资金支持,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

2.3 促进经济发展仓单质押融资政策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企业可以更容易地获得资金支持,进而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经济的发展。

同时,仓单质押融资政策还可以提高货物流通的效率,促进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3. 仓单质押融资政策的实施步骤3.1 仓单发行和登记仓单质押融资的第一步是仓单的发行和登记。

仓库或仓储企业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和质量发行仓单,并将仓单登记在相关的机构或部门。

仓单的发行和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确保仓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2 仓单质押企业可以将拥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在仓单质押过程中,企业需要向金融机构提供相关的仓单信息和质物清单,以确保质押物的真实性和可质押性。

金融机构根据质押物的价值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给予融资支持。

3.3 融资发放和监管金融机构根据质押物的价值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融资的金额和利率,并将融资款项发放给企业。

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对融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质押物的安全。

仓单质押案例范文

仓单质押案例范文

仓单质押案例范文仓单质押是一种金融服务方式,通常用于企业或个人有货物需要融资的情况。

下面是一个仓单质押的案例范文,详细介绍了质押的过程、利益和风险。

【案例范文】摘要:A公司是一家粮食贸易公司,由于资金周转紧张,需要有限期的融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A公司决定以其仓库中的粮食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本案例将详细阐述质押流程、利益和风险。

1.案例背景A公司是一家粮食贸易公司,主要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和销售业务。

由于粮食市场的波动和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面临着周期性的资金周转紧张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A公司决定利用其仓库中的粮食仓单进行融资,以提高资金的流动性。

2.质押流程2.1确定质押物A公司决定以其仓库中的粮食仓单作为质押物。

粮食仓单是由粮食仓储企业出具的一种凭证,证明A公司已经在仓库中存储了一定数量的粮食。

2.2寻找融资机构2.3办理质押手续A公司提供了粮食仓单、公司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了仓单质押协议。

根据协议,A公司将粮食仓单转让给银行,作为质押物。

2.4融资银行根据A公司的需求,按照一定比例提供资金给A公司,以解决其资金周转问题。

资金将直接打入A公司指定的账户。

3.利益3.1提高资金流动性通过仓单质押融资,A公司可以获得即时的资金支持,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

这使得A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的波动和业务的扩展。

3.2降低融资成本相比于其他融资方式,仓单质押融资通常具有较低的利率。

A公司可以利用这个优势,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4.风险4.1价格波动风险粮食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影响质押物的价值。

如果粮食价格下跌,质押物的价值可能无法覆盖贷款本金和利息,从而带来损失。

4.2仓单真实性风险在仓单质押过程中,银行需要确保质押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仓单存在问题,比如伪造或重复抵押的情况,银行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保障,造成风险。

4.3履约风险如果A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可能采取行动,追回质押物并处置以弥补损失。

2024年仓单质押融资流程详细协议版

2024年仓单质押融资流程详细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仓单质押融资流程详细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仓单质押融资1.2 借款人1.3 出质人1.4 质权人1.5 仓库1.6 质押物1.7 借款金额1.8 借款期限1.9 利率1.10 还款方式1.11 违约金1.12 解除质押1.13 合同终止1.14 争议解决2. 质押物的范围与价值评估2.1 质押物的范围2.2 质押物的价值评估2.3 质押物的保管3. 融资流程3.1 申请融资3.2 审核资质3.3 签订合同3.4 放款3.5 还款3.6 解押4. 权利与义务4.1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4.2 出质人的权利与义务4.3 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4.4 仓库的权利与义务5.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5.1 合同的变更5.2 合同的转让6.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1 合同的解除6.2 合同的终止7. 违约责任7.1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7.2 出质人的违约责任7.3 质权人的违约责任7.4 仓库的违约责任8. 争议解决8.1 和解8.2 调解8.3 仲裁8.4 法律途径9.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9.1 合同的生效9.2 合同的修改9.3 合同的解除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例外情况10.3 泄露后的处理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12. 其他条款12.1 通知与送达12.2 合同的副本12.3 合同的保管13. 附件13.1 质押物清单13.2 借款申请书13.3 借款合同13.4 还款计划表14. 签署页14.1 借款人签署页14.2 出质人签署页14.3 质权人签署页14.4 仓库签署页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仓单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人将其所拥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质权人申请融资的行为。

1.2 借款人借款人是指向质权人申请仓单质押融资,并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还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最新农村信用社粮食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最新农村信用社粮食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粮食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开办粮食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粮食仓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存放在本单位(包括其他仓储企业)或者仓储于我市国有粮库中的粮食作质押,按仓单货物评估价值一定比例从农村信用社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提仓单是指可交易商品粮。

第四条粮食仓单质押贷款坚持“以货定贷,货物质押、到期归还、逾期扣收”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粮食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为现有存货的仓单质押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

具有一定发展规模,依法从事合法的粮食购销、经营效益好从事粮食产品生产、加工、转化、流通的企业,因生产、经营等合理资金需要,均可申请办理粮食仓单质押贷款。

第七条贷款条件。

(一)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并能够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二)借款企业在辖内信用社(部)设立基本账户(在发行设立账户的除外),管理规范,照章纳税;(三)具备从事借款相关行业的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原粮收购许可证)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认证或许可的,应能提供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材料;(四)信用等级为A级(不含A-企业)以上;(五)提供合法有价值的商品粮作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质押物;(六)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及股东、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八条粮食仓单质押贷款额度的确定。

贷款额度最高为借款人提供粮食的市场价值的50%(在发行授信5000万元以上的借款企业抵押率可以提高到70%)。

第九条粮食仓单质押的期限设定。

单户累计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质押期限最长为6个月(试行期间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2010年6月30日);单户累计贷款500万元以下的最长贷款期限为1年。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是指以仓单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的一种金融业务。

在实际操作中,仓单质押案例屡见不鲜,下面我们就以某公司的仓单质押案例为例,来详细介绍一下仓单质押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某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决定将其手中的仓单进行质押融资。

首先,公司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金融机构作为质押方,然后双方签订仓单质押协议,明确质押物、质押金额、质押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

在签订协议后,公司需要将仓单交由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并办理相关的质押手续。

在质押期间,公司需要按时支付利息,并注意仓单的有效期限,避免因仓单过期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另外,公司还需关注市场风险,及时调整仓单质押金额,防范质押物价值下跌导致的风险。

在质押期满后,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赎回质押物。

如果无法按时赎回,公司将面临质押物被处置的风险。

因此,在进行仓单质押时,公司需要谨慎选择质押方,合理安排质押金额和期限,以降低质押风险。

总的来说,仓单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但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质押方,合理安排质押金额和期限,以及及时赎回质押物,从而降低质押风险,确保融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仓单质押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需要充分了解仓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并谨慎选择合作方,以确保融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黑龙江省粮食仓单质押贷款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黑龙江省粮食仓单质押贷款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理论探研THEORY RESEARCH黒龙江省粮食仓单质押賞款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安丰雪/文》摘要近年来,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粮食市场格局由政策性收储逐步向市场化收购转变,但抵质押物不足一直是制约金融支持粮食市场化收购的主要因素。

粮食仓单质押贷款能极大缓解粮食收购企业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有效盘活企业资产,满足企业季节性用款需求,因此,开展粮食仓单质押贷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黑龙江;粮食仓单;质押贷款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坚持政策性收购与市场化收购“两手抓”,为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截至目前,全省粮食收购贷款余额3,785.74亿元,2019年度累计投放粮食收购贷款916.29亿元,其中政策性收购资金投放527.23亿元。

各金融机构不断探索开展粮食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一)完善各项政策制度黑龙江省农信社2019年1()月岀台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粮食收购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粮食质押担保,建立粮食动产担保监督管理制度,业务受理、调查、审査、审批等操作流程,贷后管理与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

黑龙江省农信社阿城联社制定并下发了《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仓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粮食仓单质押全流程环节操作进行了规定。

(二)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龙江银行在认真研究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各运行环节资金短缺节点、资金用途、各环节优势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固定资产抵押、粮食及非标仓单质押等多种组合担保方式为融资需求主体提供服务。

(三)强化风险控制手段为规避粮食仓单质押贷款业务风险,各金融机构不断强化风险控制手段,省农信社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并采用缴纳保证金等手段,不断提升风控水平。

截至2020年7月末,全省粮食及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余额8.55亿元,比年初增长0.53亿元,自2019年收购期开始,龙江银行和省农信社已发放了五笔粮食仓单质押贷款,金额5,100万元。

农产品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质押率研究

农产品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质押率研究

农产品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质押率研究【摘要】仓单质押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为解决农业企业资金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质押率的设置将直接影响仓单质押的有效性和风险性。

在回顾仓单质押率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从农产品的特点出发,分析出影响质押率确定的核心要素,为农业企业新融资模式的顺利实现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仓单质押;企业融资;质押率;农产品近几年,随着现代农村物流的兴起,农产品仓单质押成为一种新的农业企业融资模式,把农业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益较好地结合了起来。

虽然农产品仓单质押业务能有效解决农业企业的融资难题,但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其中质押率是一个关键性指标,合适的质押率不仅能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且能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户,扩大物流企业的业务来源。

农产品作为质押物与其他商品相比有其独特的特点,确定质押率时必须首先考虑影响农产品仓单质押率的核心要素,以确立正确的质押率计算模型。

一、文献回顾由于质押率在仓单质押业务中的重要性,国内外学者在探讨仓单质押时对质押率的研究较多。

国外学者对质押率的研究要早于国内,关于影响因素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质押物的价格波动及贷款企业违约概率。

如Stulz和Johnson(1985)针对质押物对质押率的影响进行了相关研究;Jokivuolle(2003)在关于质押物对质押担保债务定价影响研究的基础上,沿着结构化的思路研究了质押贷款的质押率。

Neville(2008)研究了存货的估值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详细而又具体的操作措施。

Cossin和Huang(2003)基于借款企业违约概率外生的前提下,在已知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计算了质押率。

国内学者从更细的角度分析了仓单质押率的影响因素。

李毅学等(2010)在考虑借款企业外生违约概率、质押物价格波动幅度及频率、贷款的周期等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了质押率的基本决策模型,并将延迟清算、流动性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引入基本模型进行了拓展研究。

银行ⅩⅩ分行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ⅩⅩ分行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
第三条仓单质押业务具体操作环节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发放、贷后跟踪、到期解付四部分。
第四条此操作规程中提到的质押“仓单”为非标准仓单、货物提货单、汽车合格证或其它权利凭证。
第五条仓单质押业务操作必须执行四个原则:
1、借款人在我行综合授信项下的资金流和物流必须封闭运行,回笼货款必须足额进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保证金帐户;
在实施授信过程中,所需签订的合同文本格式以总行发布为准。若确需部分调整,须严格按程序上报总分行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三节授信使用
第二十条 授信额度批准同意后,各经营单位应立即报分行公司银行管理部备案。公司银行管理部会同经营单位实地走访保管商,获取经保管商出具、确认的有效仓单,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有效性。
2、当一定金额的资金进入保证金帐户后,支行才能让对价金额的动产出库或将对价金额的提货单提交(或确认)约定的提货人提货;
3、必须始终保证“保证金余额+仓单及提货单的价值*质押率≥银承汇票的承兑余额”的动态平衡;
4、保证金帐户内的资金,除用于到期承兑汇票兑付外,只进不出。
第二章 条件与范围
第六条 经销商基本条件
1、主营业务突出,进销渠道通畅稳定、近三年连续赢利、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从事该行业经验五年以上;供货商的一级代理商或特许经销商或我行认可的生产厂商推荐的经销商;
2、经销商的上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在我行信用等级评定为BBB(含)以上。
第七条 经销商的风险提示
1、与生产商的合作关系是否稳定。体现为合作年限、代理商类型、价格优惠程度、供货的及时性等。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单位与经销商签订《中国ⅩⅩ银行仓单及动产融资合作主协议》(附件一);经营单位与经销商、保管商签署《仓单质押与货物监管协议》(附件二)如为先票后货方式还需与经销商、生产商签订《阶段性回购协议》(附件三)。风险监控部对协议的法人或有权人签章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仓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仓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仓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AA省内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仓单管理,保障贸易粮(含食用油,下同)现货交易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贸易粮交易细则(试行)》、《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收仓库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仓单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粮食现货交易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交易中心”)、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交易中心”)、会员、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交收库”)等单位,通过交易平台的电子仓单信息化管理系统办理仓单业务。

第三条交易平台粮食现货仓单的生成、流通、注销等业务适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仓单,是指会员(交易平台成交合同的买方,以下同)按照交易平台规定提交注册申请,经交收库审核确认、交易中心注册登记,以电子数据方式记录粮食现货权属、数量、质量等信息的有效凭证;现货仓单标的物均为非政策性粮食,政策性粮食一律不得作为现货仓单标的物。

第二章仓单的生成第五条仓单生成包括交收预报(入库申报)、粮食入库、验收、会员提交申请、交收库审核确认、武汉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等环节。

第六条会员通过交易平台填写《交收粮食预报表》提出申请,交收库根据仓库实际条件,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是否准许入库。

第七条交收库准许入库后,会员与交收库自行协商后通过交易平台交纳交收预报金,并与交收库签订《粮食仓储保管合同》后组织粮食入库。

第八条交收库根据《交收粮食预报表》完成粮食入库确认后,交收库与会员签署《交收粮食入库验收确认单》,明确到货日期、货种、产地、生产年限、入库数量、入库件数、货位号、质量检验结果等内容。

第九条会员在有效期内按照交收预报完成粮食入库的,交收预报金可按规定予以返还或充抵仓储费用。

第十条交收库根据《交收粮食入库验收确认单》,在1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平台上对已入库粮食进行信息登记。

农发行粮食质押流程

农发行粮食质押流程

农发行粮食质押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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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向农发行提出借款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仓单质押比较

仓单质押比较

仓单是指由仓储保管人填发的证明寄托人寄存物品的凭证(单据)。

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

它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以及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

钢材、农产品这些产品通常在品质上区别不大,相同东西之间替代性高,跟适合采取标准仓单质押的方式,也这种方式进行质押,操作跟方便,也更容易变现。

家电、服装等产品之间存在着或是季节性、或是品质等级之间的差异、或是易损产品,一般采用普通仓单质押的方式,对于货主和资金方来说,都存在风险,所以一般这种质押,资金方会提更多的要求,同时货主得到较少的资金。

粮食质押贷款操作方案

粮食质押贷款操作方案

粮食质押贷款操作方案一、基本情况1.1 定义粮食质押贷款是指农村以存粮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措施,向银行获得的贷款,以满足粮农丰产、社会稳定等需要。

1.2 适用范围粮食质押贷款适用于具有粮食生产、经营和储存经验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粮食流通企业等,特别是在国家确定的重点粮食生产区和存储区,具备一定规模的粮食种植、经营和加工的单位。

1.3 目的通过粮食质押贷款,加强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之间的联系,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二、操作流程2.1 贷款申请申请人应选择本地大型银行作为担保农村存款的金融机构,准备如下材料:1.贷款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料。

3.申请人存储粮食的仓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2 鉴定评估银行担保贷款主要依赖于抵押的安全性,银行将进行以下评估:1.粮食估值:银行专业人员会对粮食进行鉴定,确定押品的估值,估算粮食分为常规和民兵粮等。

2.贷款额度:根据押品估值和申请人等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额度。

2.3 押贷合同签订当银行审批通过贷款申请后,需要双方签署押贷合同。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贷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基本条款。

2.押品的名称和类型、数量、质量等详细情况。

3.押品的保管情况、责任等。

4.违约责任等。

2.4 贷款发放贷款通过后,银行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贷款。

三、注意事项3.1 申请人应该具备的条件1.具有农村户口。

2.至少25岁,50岁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储存粮食的仓储证明。

3.2 押品质量要求由于粮食是质量易变的农产品,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粮食押品具备以下条件:1.粮食种类应符合国家规定,单一种类不能超过20%。

2.不应有霉变和其它不良质量状况。

3.3 其他注意事项1.如粮食生产单位或个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处置。

2.在整个贷款交易过程中,申请人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遭受盗窃等风险。

四、总结粮食质押贷款是一种有效的贷款方式,通过粮食抵押,缓解了银行在农村地区信贷难的问题,同时,也给农民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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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仓单是指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

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指定仓储公司,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进行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担保公司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担保业务。

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又有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和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其主要区别就在于仓单的出具方式不同。

标准仓单是特指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交易所注册,可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提货凭证。

是由期货交易所的信誉作保证的物权凭证。

标准仓单是期货市场的产物,其标准化程度高,并由期货交易所对标准仓单的生成、流通、管理、市值评估、风险预警和对应商品的存储(对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认定、日常管理)等进行严格的监管。

而且,期货交易所对标准仓单项下的商品品质有较高的要求,以及严格的质检系统,使得标准仓单具有很好的变现能力。

因此,相对于普通仓单质押贷款而言,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更具安全性。

因此,标准仓单一般为银行所直接接收,无需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非标准仓单是未经过商品交易所注册确认的仓单。

其表现形式一般为仓储单位出具的入库单证。

由于非标准仓单质押无商品交易所的信誉作为保证,因此风险性更高,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

东北地区是我国的主要粮食产区之一,大连作为东北三省的港口城市,担负着东北腹地与全国货物中转的重要职责。

因此,每年有数以万计的粮食通过大连输送到国内国外。

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平台,也为大连成为全国粮食交易的中心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根据这一特点,我公司展开粮食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担保业务品种的尝试。

一、粮食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品种的主要特点:1、较强的时间性。

由于受到粮食收购季节的影响,粮食流通型商贸类企业的用款高峰期集中在每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3、4月份,在此期间,粮食类商贸企业项目较多,企业大多需要资金到产地收购粮食。

正常情况下,这类型企业在每年的3月份以后就进入销售阶段,企业在前段时间投入的资金将陆续回笼。

因此,该类型项目具有较为明显的时间性。

2、资金需求的大额度性。

粮食流通企业在粮食收购季节对于资金的需求是很大的。

粮食贸易类型的企业,本身的利润水平较低,企业大多依靠快速的流通性和运作上的规模化获得最大的利润。

因此,这类型项目,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往往是越多越好。

申请担保的金额往往都过千万元。

3、粮食类流通企业管理上的不规范性和资金使用上的不确定性。

由于粮食流通类企业可以以本身出具收购发票冲抵增值税,也有很多企业的贸易行为出于税务方面的考虑完全不入账,因此,对于担保公司掌握企业主要的经营状况造成了很大的障碍,我们主要依靠财务手段以外的主观调查了解的情况作为审核的主要方面。

另外,由于粮食流通类企业收购的主要方式为现金交易,因此,不利于担保公司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这也客观上增加了担保项目的风险。

4、较高的风险性。

粮食类流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相比较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流通类企业固定资产少,流通性强;而制造类企业,生产经营一般比较稳定,有一定的固定资产,但周转速度较慢。

两者相比较,粮食流通类企业出现风险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类型企业出现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也要高于制造业企业。

同时,针对该类型企业管理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在整体审核上降低了对企业的标准,也导致担保项目出现代偿的可能性较高。

5、反担保措施的单一性。

粮食类流通企业项目,反担保措施十分单一,就是仓单质押。

因此,对于质押物品的要求相对较高。

粮食类商品流通性较强,但是在监管上比较困难。

而如果一旦质押粮食出现问题,对整个项目的影响是巨大的。

6、对于质押粮食监管上的高要求性。

由于在审核中降低了对于企业本身情况的标准,加之反担保措施的单一性,都对质押物品的监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也是整个项目的重中之重。

如果质押物品在担保期间出现减少或者灭失,或者质押物品在品质上出现变化,都将严重影响担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因此,客观上就要求对质押粮食的监管上要有新思维、新办法,切实控制风险。

二、粮食非标准仓单质押担保业务的操作该类型项目在具体操作上,结合其自身特点,我们在整体的审核、法律文本的确定和法律手续的操作以及保后监管上都作了一些尝试,介绍如下:1、审核方面:在担保项目的审核上,针对粮食类流通企业的特点,主要审核企业的收购、销售渠道。

同时,根据已有的信息渠道对企业特别是经营者自身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该类型项目企业法人代表个人道德风险的考察应作为十分重要的一个考核内容。

在基本排除道德风险因素后,根据粮食流通类企业管理上不规范的现实情况,适当放宽了对企业自身经营审核的标准。

对于企业提出的资金数额上需求,是否是有多少可以质押给担保公司的仓单,担保公司就能为其提供多少资金上的支持,这一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对其以往经营中的下游客户的需求时间和需求量上进行考察,如果是常年合作的客户,在粮食的销售上特别是对于玉米、大豆等大宗商品,只要销售价格合适,回款正常,每年的3月份以后就陆续回笼资金,用于归还借款,因而企业只要保证了正常的销售渠道,在2—3个月的时间就可以陆续将偿还款项,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在整体上可以将该类型的项目单笔金额控制在一个较为宽松的限度内,但仍不宜单笔金额过大。

主要的精力放在反担保措施,即粮食仓单质押的审核上。

在对质押粮食仓单的审核中,首先对质押粮食权属关系进行认真认定。

通过核对铁路大票收货人与仓单入库人是否一致等方法对质押粮食的权属关系加以确定。

只有确定了质押粮食的权属,才能从根源上保障担保公司对质物质押权利的实现。

其次,就是要对质押粮食品质进行甄别以及对质押物品质押价格进行核定。

由于粮食类商品品质上的差异直接导致价格的不同,因此,准确甄别质押粮食商品的品质,在整个审核工作中十分重要。

作为粮食行业的门外汉,我们在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提高的同时,也聘请与我们保持业务关系的相关专业人士对质押粮食进行抽样化验,同时比对仓储库方面出具的检验报告,通过这样的方式,保证质押物品的品质。

关于质物价格确定上,主要依据商品质押当期市场现货价值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远期期货价格作为指导价格,在此价格基础上一般按照市场价格的90%对质押物进行价格认定。

同时,我们将该类型项目的质押率严格控制在70%以内。

再次,对仓储企业进行考察。

仓储企业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极为关键,因此,对仓储库的考核上相对严格。

目前,我公司主要采取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期货交割仓库作为质押粮食商品的存放地。

2、法律文本方面:在法律上,首先与申请担保企业签订《质押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在此《质押协议》中,除对质押物品的名称、质押数量、质押价格、质押物品质等基本内容进行详细约定外,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需要特别说明,其一,设立止损强行平仓线。

即质押粮食商品在担保期间价格如果出现剧烈波动,价格接近平仓价格时,企业须按照前期设定的质押率,按照新价格进行补足质押物或等值货币资金,否则担保公司有权强行对货物进行处置;其二,要求企业在还款到期日前十至十五日在保证金账户中存足100%保证金,专项进行还款,否则,根据协议内容处置质押物,确保担保公司权益。

其次,与担保企业、仓储库签订《质押监管三方协议》。

这里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仓储方作为质押物监管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仓储方的主要责任就是要保证质押期间质押物品不灭失、品质不变质,如果出现问题,仓储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再次,仓单所有权转移:对于该类型项目,能否通过仓单这一物权凭证,有效地在必要时候实现质押权利而不用等待法律诉讼的漫长过程,尽快而又合法的避免担保公司损失。

根据这样的思路,首先,在操作中要求仓储库在征得质押物所有者,也就是申请担保企业的同意后,将仓单所有权人变更担保公司名下。

这样,在项目出现风险预警时,可以根据属有担保公司名称的仓单先行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其次,企业事前要与担保公司签订涉及质押物变现处置的相关法律文件,在法律层面上保障担保公司处置质押物品的合法性。

3、保后监管方面:在保后监管工作中,除了要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监管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对质押物品的存在性进行有效监管。

我们现在采取的办法是与公安机关下设的专业保安公司进行合作,在仓储库中派驻保安进行24小时的看护。

这样也是对仓储库方面的一种制约和监督。

如果质押物品在保安监管过程中由于保安监管不力导致质押物缺失,保安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此,在公司内部也形成了两道监管体系。

项目人要定期到仓库对质押物品进行现场监管,随时与保安取得联系,掌握质押物的变动情况。

另外,风险控制部门也将不定期的对质押物品的存放情况进行监管。

通过近两年的实际操作,这类性的项目整体情况均比较正常。

当然,随着项目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粮食非标准仓单质押担保业务出现的一些问题1、部分仓储库未能严格按照《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的约定,对质押物品进行有效监管。

我们在实际项目操作过程中发现,部分仓库与企业联合,对质押物品在质押期间进行变动而未通知担保公司。

这种情况的出现,严重影响了项目本身的安全性。

比如有的企业和仓库利用粮食倒垛的机会,将质押粮食运出仓库,造成质押物的减少。

而一旦被我们发现则以种种借口开脱。

2、仓储库不配合担保公司对质押物品进行处置。

在担保项目出现风险预警,担保公司准备依据仓单行使质押权利时,仓储库以种种理由阻挠处置。

这里边既有仓库与担保企业联系紧密而造成的原因,也有因仓储库原因导致质押物减少而不愿承担相关责任阻碍担保公司行使质押权利的原因。

3、利用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合约交割的便利条件,将已质押物品进行期货交割。

有些企业利用仓储库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期货交割库的便利条件与仓储库联合,将已经质押给担保公司的粮食商品上盘交易。

这种行为不但违背了与担保公司签订的经济契约,更面临着刑事犯罪,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出现了这种苗头。

通过已有的监管体系,发现了这一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避免了巨大损失。

为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我们主动与大连商品交易所联系,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互通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潜在风险。

经过两年时间对粮食非标准仓单质押担保业务的具体操作,总体感觉能够控制风险,保障担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同时,由于该类型项目期限较短,贷款资金数额较大,对应的担保公司获取的收益也比较可观,因此,该类型项目有大范围开展的必要。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业务的深入开展,新的问题伴随着新的风险点出现,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总结,不断的提高自身识险、避险、排险的能力,才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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