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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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

如何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

如何合理规避个⼈所得税个⼈⽉收⼊每个⽉超过了5000元,就需要收个⼈所得税了。

有些⼈的⼯资刚刚好过5000元,7000元都不到,就要出⼀笔个税。

那么如何合理规避个⼈所得税?店铺⼩编为你介绍些途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积极利⽤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资薪⾦所得,计⼊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所得税。

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不需缴纳个⼈所得税。

所以,笔者建议纳税⼈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2、利⽤年终奖⾦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

发放年终奖要找到⼀个恰到好外的临界点。

如果将“第13个⽉⼯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额除以12个⽉,这样的话,可以⼤⼤减少缴税额度。

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

“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式上有明显区别。

后者可以将奖⾦平摊到全年各⽉后再计税。

⼀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年底双薪”少⼀些,员⼯收⼊越⾼,这⼀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年内最多只能计发⼀次。

3、巧⽤公积⾦避个税根据个⼈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薪阶层个⼈每⽉所缴纳的住房公积⾦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是不⽤纳税的。

同时,职⼯⼜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的。

所以,⼀般职⼯提⾼公积⾦缴存还是有⼀定空间的,⼯薪纳税⼈巧⽤公积⾦避税是合理可⾏的。

需要强调的是,利⽤个⼈缴纳补充公积⾦进⾏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是纳税⼈要在所在单位开⽴个⼈补充公积⾦账户;⼆是纳税⼈每⽉缴纳的补充公积⾦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取,固化了个⼈资产。

4、职⼯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领取的离职补偿⾦在当地员⼯年平均⼯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5、职⼯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资发要交税。

把握好这5个度,享受年终奖税收优惠妥妥哒!(老会计人的经验)

把握好这5个度,享受年终奖税收优惠妥妥哒!(老会计人的经验)

把握好这5个度,享受年终奖税收优惠妥妥哒!(老会计人的经验)度是一个哲学问题.如何把握年终奖税收优惠的度,在实践中就是要掌握适度的原则,把握住分寸.年终奖金额一般比较大,在税收上可选择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处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收优惠政策自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完善,自2011年9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以下简称”9号文件”)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和级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其税收优惠的合法、合规、合理性毋庸置疑.因此,年终奖税收优惠要把握好”度”.政策回放9号文件明确,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为解决”单独”计算纳税税率过高、税负过重的问题,9号文件规定可以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所得经过摊薄以后,其适用税率明显降低了;同样,对费用扣除问题9号文件”二”中明确”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经过这样的技术处理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实际税负都比较公平合理,做到了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两者兼顾.例如某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万元,对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30%,但经过摊薄以后其适用税率为10%,降低了20%.在这里,笔者理解”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税收优惠的含义有二:一是全年一次性奖金不予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二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确定适用税率计税.第一个度:不合并计征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换句话说,在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纳税人实际收入额应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其他工资性收入”,按照上述分析,9号文件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不予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把握这个度就可以避免因为合并计征而带来税率的提高、税负的增加,这是9号文件对税法的扩充,其目的是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过重的问题. 第二个度:费用扣除只有也仅有一次根据税法第六条及9号文件第”二”条中对如何适用税率及扣除费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此笔者理解有二:一是降低税率,以”除以12个月”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二是费用扣除,规定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实行减除费用扣除额的差额的办法计算应税所得,即”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其原则只有一个,即费用扣除一个月只有一次.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即假设某人月工资、薪金收入均超过3500元,那么其全年的费用扣除也只能是42000元,如果综合考量其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问题,无论是合并计入当月亦或是均衡摊入各月,其费用扣除只有也仅有一次,因此,对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9号文件规定了一个差额扣除办法.这是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应该把握的第二个度.减除费用标准是参照全社会平均消费支出情况确定的,总体上反映了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如果在每月扣除费用的基础上,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再扣除费用,不仅形成重复扣除问题,也显失公平.当然,对于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税前扣除等不影响上述政策的执行.第三个度: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是9号文件的亮点所在.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之后,其边际税率变小,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直接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纳税.这就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很多单位把奖金分解,按月或者按季发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些单位的年度考核,不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政策只规定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收入征税,但未限定政策适用的次数,部分单位多次发放奖金,多次适用政策,导致不同单位之间税负的不公平,产生了税收漏洞,使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收入征税的政策难以准确落实到位.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一次性奖金征税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当然,对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达96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来说,9号文件无法体现其税收优惠,因为即使除以12个月之后其适用税率仍然达45%(详见附表);同样,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之后,在不同级次递进之间可能出现企业多发奖金、员工实得收入变少的情况,由此也产生了多种税收筹划方案,应引起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注意.附表(以工资、薪金为例):拟发放年终奖及税率降低一览表001第四个度: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一个纳税年度只允许采用一次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9号文件明确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五个度:如何避免”多发少得”以工资、薪金第一、第二级数为例,假设某人年终奖为18000.12元,则其适用税率为10%,应纳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18000.12×10%—105=1695.01(元),如果小于等于18000元,则应纳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18000×3%=540(元),与18000相比多发0.12元,税收多负担1695.01—540=1155.01(元),结果变成了”多发少得”.如何解决年终奖”多发少得”的问题,这里引进一个年终奖避税区间.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一共有7个级数,后一个级数与前一个级数相比,分别有6个避税区间存在”多发少得”的情况.这些避税区间分别是:18000.12—19283.33、54000.12—60187.50、108000.12—114600元、420000.12—447500、660000.12—706538.46、960000.12—1120000.以工资、薪金第一、第二级数为例,假设某人年终奖为X,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超过18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超过18000元至54000元的税率为10%,则有以下公式:10%X—105≥X—18000×(1—3%),解得:X≤19283.33,即在18000.12≤X≤19283.33区间内”多发少得”.以工资、薪金第二、第三级数为例,假设某人年终奖为X,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超过54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超过54000元至108000元的税率为20%,则有以下公式:20%X—555≥X—【54000×(1-10%)+105】,解得:X≤60187.50,即在54000.12≤X≤60187.50区间内”多发少得”.其他级数依此类推.因此,在上述避税区间内的年终奖的发放应引起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人的注意,尽可能避开这些区间,有时甚至于情愿少发或者与当月工资、薪金及其他奖项结合起来考量,力求所得最大化.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工资与年终奖个税筹划—合理节税,刻不容缓!

工资与年终奖个税筹划—合理节税,刻不容缓!

⼯资与年终奖个税筹划—合理节税,刻不容缓!按照现⾏政策纳税⼈可以⾃主选择并⼊年度综合所得还是单独计算纳税,这是给纳税⼈普惠性的福利;但最新版年终奖计税可是有“纳税临界点”的,如何发放年终奖,可是要讲究策略、⽅法,有筹划的空间。

共享会计师平台专家在为企业咨询过程中发现很多⼈对年终奖及⼯资收⼊个税如何进⾏筹划等问题还存在⼀些疑虑,下⾯以⼀个具体案例来解析如何对⼯资与年终奖进⾏筹划。

许先⽣被⼴州市的⼀家餐饮公司聘为副总,谈好了收⼊约为税前年薪⼈民币108万元。

现在餐饮公司给许先⽣的⽅案是:每⽉发1.8万的⼯资,剩下的86.40万作为年终⼀次性奖⾦发给许先⽣,也可以接受许先⽣其它年薪⽅案。

许先⽣在2020年1⽉向【共享会计师】专家陈⽼师进⾏了⼀对⼀咨询,咨询现在这个⽅案,他到底能拿到多少税后年薪,以及如何能拿到最多的税后年薪。

许先⽣符合条件附加扣除数为:每⽉2000元。

01原⽅案每⽉发放1.8万,年终发⼀次性奖⾦86.40万元,共交个税256,365.60元,税负23.74%。

02所交个税如下:项⽬⾦额每⽉发1.8万216,000.00年终奖864,000.00⼯资和年终奖个税合计256,365.60实到⼿823,634.4003计算过程如下:注:这⾥直接⽤表格计算。

如果有需要了解个税及年终奖具体的计算⽅法,可以参考下⾯这篇⽂章:个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你将如何应对?01⽅案⼀1-12⽉每⽉发放6.5万,年终奖30万,共交个税208,558.80元,税负19.31%。

02所交个税如下:项⽬⾦额1-12⽉每⽉发6.5万780,000.00年终奖30万300,000.00每⽉个税合计149,968.80年终奖个税58,590.00个税合计208,558.80实到⼿871,441.2003计算过程如下:04为什么年终奖要发30万?这⾥解析⼀下:▲新的年终奖有“临界点”如年终奖采⽤单独计税⽅式,可能会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老会计经验】年薪制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老会计经验】年薪制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年薪制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企业对经营者实行年薪制,这里面是否有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的方法呢?
其实,对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800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

若某经理采取工资薪金加年终奖金的方式,假设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是5000元,年终的奖金是60000元,则该经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假设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是800元):
(1)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
(2)年终发奖金时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x30%—3375=14625元;
全年共缴纳个人所得税505×12+14625=20685元。

如果采用年薪制,每月领取基本收入5000元,年终领取效益收入60000元,该经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

【老会计经验】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时发放如何计税分摊

【老会计经验】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时发放如何计税分摊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时发放如何
计税分摊
【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就个税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提到,“对于既有年终加薪(双薪)又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而言,应将两项收入合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税负与2005年以来的负担相同,没有变化。

”同时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问:如果年终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在同一月发放,能否按《答记者问》中提及的,将两项收入合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如果不可以,该如何计算?【解答】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应在发放是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在不同月份发放年终奖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合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
算个人所得税。

只能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再次发放时需要并入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老会计经验】年终奖如何合理节税

【老会计经验】年终奖如何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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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年终奖如何合理节税
年终奖如何合理节税人们总盼望到手的年终奖可以多点儿再多
点儿。

可令很多人疑惑的是,明明只多拿了几十元的年终奖,却被多扣几百元的税。

其实,合理合法的节税能让你在收获年终奖时,支出更少的成本!
[说明]劳务报酬和兼职收入如何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奇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节税方案」一次性收入分次收入法
[专家建议]:由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工资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也越高,相应纳税就越多。

因此年终奖等收入采取“分批领取”的方法,可适当减少缴税额度;而兼。

年终奖个税怎么计算(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

年终奖个税怎么计算(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

一年终奖是由职工从单位获得的一种一次性收入,主要用于奖励职工
的绩效。

关于年终奖的个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三项:
一、税基调整优惠。

税基是经过专项附加扣除后形成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如果职工将一年的累计收入分散到两个纳税年度中,可以将更多的
收入将进行应税,从而节约税费。

二、专项扣除优惠。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在一年之内可以获得一定的
专项扣除,专项扣除会减少职工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个税负担。

三、工资扣税优惠。

根据税法规定,单位可以在每月的工资中扣减一
定税款,从而实现节税效果。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职工可以获得更
多的节税,减轻了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有了上述优惠政策,职工在缴纳年终奖个税时将节税,从而获得更高
的税后收入。

总的来说,职工可以在缴纳年终奖个税时,通过税基调整、
专项扣除、工资扣税等方式进行节税,从而减轻税负,提高税后收入。

首先,职工可以通过税基调整将收入分配到两个纳税年度,从而避免
以上税款落入高税率税档,实现节税。

【老会计经验】全年奖金收入如何计税 税务部门详解三种计税方法

【老会计经验】全年奖金收入如何计税 税务部门详解三种计税方法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全年奖金收入如何计税税务部门详
解三种计税方法
又到各单位和企业发放奖金的高峰期,对于工薪一族来说,有可能拿到全年一次性奖金、各种奖金或者是双薪,这些奖金收入会如何计税?广州市地税局的税官为广大纳税人详解有关三种计税方法。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分两种情况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规定: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以及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

具体计税情况分以下两种:第一种情况: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在获得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

对于这种情况,计税方法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之后,计算公式是,应缴个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陈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45=2340(元)。

第二种情况: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在获取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薪所得低于税法规。

【会计实操经验】知识-发放年终奖合理筹划可节税

【会计实操经验】知识-发放年终奖合理筹划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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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知识:发放年终奖合理筹划可节税
2011年9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关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级次也相应发生了改变。

国税发〔2005〕9号文件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正确处理奖金与当月工资之间的关系,对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着较大的影响。

比如,某单位职工2012年12月领取工资5000元,各项年终奖金70000元,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490元。

如果改按月工资5000元、月奖16000元(也可以是季度奖等)、年终奖54000元发放,则缴纳个人所得税8665元。

把工资与奖金的数额做一调整,可以少纳税4825元,相当于节省了一个月的工资。

为什么工资与奖金之间的增减变动会影响个人所得税?这是由于工资与奖金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差异。

其共性是工资与奖金同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可以相互转换;其差异是工资与奖金分别计税且适用的税率不同,工资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而奖金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税。

由此可见,在工资、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把工资与奖金进行合理分配,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筹划思路
1.在税法许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既不增加单位支出,又能增加个人收入。

2.分析工资与奖金增减变动对纳税额的影响,寻找工资、奖金增。

【老会计经验】年终奖的税收筹划方案

【老会计经验】年终奖的税收筹划方案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年终奖的税收筹划方案
自从200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发布以后,允许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以后,纳税人取得的一次性年终奖金所承担的税负较以前按计入取得当月的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了较大幅度的减轻。

但是,该通知在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确定上,是将当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只允许扣除一个月的速算扣除数。

这样一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奖金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由原来的超额累进税率部分地变成了全额累进税率。

因而当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超过同档税率临界点时,按上述新办法计算纳税后出现了企业支出奖金总额增加,而个人取得的实际收入反而减少的现象,
例如:张先生年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6000元,按上述办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12)×5%×12=300元,张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入为5700元。

王先生年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6300元,按上述办法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300÷12)×10%×12-25=605元,张先生实际得到的税后收入为5695元。

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2022年起,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个税,一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将纳入综合所得纳税。

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但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之前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政策,明确了关于年终奖的问题,政策内容第一条: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二、此外,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超平均工资3倍单独计税根据通知,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北京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避税

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避税

一年一度的年终奖金是很多员工期待的好消息,然而,除了喜悦之外,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所带来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年终奖金也是需要纳税的。

下面将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避税策略两方面来详细介绍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是按照逐级累进的税率来计算的。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等级,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首先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基本减除费用,然后按照税率逐级累计计算相应的税额。

基本减除费用的数额是固定的,根据目前税法的规定,每个人的基本减除费用额度为4800元。

基本减除费用是用来抵扣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一项扣除,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设立的。

对于员工来说,如何避税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虽然个人所得税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有一些合法的方法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首先,合理安排年终奖金的支付时间是很重要的。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按照所得额所在的纳税年度来计算的。

如果员工能够将年终奖金支付时间安排在下一纳税年度,那么他们就可以延迟纳税时间,从而减少当前纳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其次,合理利用各种税收扣除项目也可以达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中国税法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些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员工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此外,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可以用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不同城市和地区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员工可以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总而言之,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是大家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通过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合理利用一些避税策略,员工可以有效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

同时,需要提醒大家,避税是合法的,但是逃税是违法的。

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也要遵守税法的规定,诚信纳税,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避税

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避税

年终奖金是指公司或雇主在年底发放给员工的一笔额外奖金,常作为奖励员工努力工作和取得成绩的一种方式。

然而,年终奖金的发放往往伴随着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对于许多员工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本文将介绍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并提供一些避税的策略。

首先,要了解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我们需要知道中国税法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年终奖金可以按照综合所得额进行计税,也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

如果公司选择按照综合所得额进行计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综合所得额:综合所得额=年终奖金-800元(基本减除费用)2.根据综合所得额查找应税所得额和税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额-5000元(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如下:如果公司选择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年终奖金的应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工资薪金所得=年终奖金-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800元(基本减除费用)2.根据应税工资薪金所得查找应税所得额和税率,具体计算公式与上述相同。

上述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避税的策略:1.分散收入:将年终奖金分散到不同的月份,以降低高税率段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可以用于税前减除。

员工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纳税优惠政策,减少应纳税额。

3.合理安排捐赠:个人在年终奖金中设置一定比例用于公益捐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充分利用个税起征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个人的年终奖金都有8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但是如果年终奖金不足800元,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合理规划个人收入:个人可以通过降低其他收入渠道的总收入,以减少年终奖金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总结起来,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相对复杂,但是通过合理的避税策略,个人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额。

年底双薪不再分别计税高收入者个税小幅增加-管理资料

年底双薪不再分别计税高收入者个税小幅增加-管理资料

年底双薪不再分别计税高收入者个税小幅增加-管理资料2009年09月01日来源:京报网-北京日报董长青本报讯(实习记者董长青)今后单位在年底给员工发“双薪”的时候,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废止了将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单独计征个税的计税方法,税总在2002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里指出,个人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假设小王的月工资为3000元,当月公司发给其双薪,金额3000元,那么,按旧方法“双薪”计税:工资:3000元,减去2000元起征点,为1000元,应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第二级,相对应的税率的10%,速算扣除数为25,双薪:3000元,应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第三级,相对应的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具体算式:3000*15%-125=325元则小王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75+325=400元按新方法“双薪”计税:收入:6000元,减去2000元起征点,为4000元,应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第三级,相对应的税率的15%,速算扣除数为125。

具体算式为:4000*15%-125=475元转让离婚析产房可申请免税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老会计经验】后“双薪制”时代年终红包的纳税筹划

【老会计经验】后“双薪制”时代年终红包的纳税筹划

【老会计经验】后“双薪制”时代年终红包的纳税筹划年终双薪很多企业还在发,但是“双薪制”的计税方法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发布后已宣布停止。

“双薪制”没了计税方法,但年底大红包还是要发,如何发呢?双薪OR一次性奖金双薪一般是根据有关部门或企业制度规定的,具有恒定性,而一次性奖金通常视单位业绩考核而定,需要有业绩和相关绩效指标的衡量。

国税函[2002]629号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5]9号第一条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从以上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第一,双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1个月的工资,比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的第13个月工资,就是所谓的双薪,在金额上一般和其他月份的工资一致,即使有差异,也不会很多。

而一次性奖金是根据单位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在金额上存在不确定性,与其他月份的工资没有可比性。

第二,发放双薪一般是根据有关部门或企业制度规定的,具有恒定性,而一次性奖金通常视单位业绩考核而定,需要有业绩和相关绩效指标的衡量。

对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通常不存在业绩衡量,但企业的“双薪制”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年底还要涉及年终奖的问题,有时很难分清。

因此,在不能分清的情况下,有的地方税务实践中,由于没有发放双薪的特殊规定,对企业员工,则按一次性奖金处理。

而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为其有部门明文规定发放双薪,则按“双薪制”的计税方法处理。

年终双薪究竟该如何缴税

年终双薪究竟该如何缴税

年终双薪究竟该如何缴税
年终双薪究竟该如何缴税
【问题】春节前,不少单位的年终双薪也到位了。

经常会有人咨询,年终双薪到底该如何缴税?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年底双薪收入不再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尹小明表示,年终双薪是与发放当月的工资合并按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扣税。

同时,年底双薪如果与年终奖在同一个月里发放,可以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计税的政策纳税。

如:刘先生今年1月份拿了月薪3000元,年底双薪也拿了3000元,当月应纳税额为(3000+3000-2000)×15%-125=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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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停止2002年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年底双薪收入将不再分别计税,即,单位在年底给员工发“双薪”的时候,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工薪阶层部分员工的最后一个月的纳税额将增加,收入缩水。

针对年底双薪制政策的变更,在税收筹划方面,可以考虑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人所得税,某种程度上,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案例】
某人月工资5000元(不考虑代扣社保费等),年底双薪也是5000元,年终奖15000元,则有:
1、原政策下(已不适用)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5000×15%-125][15000×10%-25]=2425(元)
2、新政策(并入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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