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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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便利店管理制度

为完善便利店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提高经营服务质量,进一步服务好顾客,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店长统一负责货品采购,完善、健全进货渠道,把好货品质量关,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严禁过期、劣质货品上架,且保证物价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须标签立卡、明码标价不得高出市场零售价格,严禁价格欺诈,站内必须建立详细的进货管理台账(作为站长管理考评)。

2:个人、班组交接时有详细的交接记录,以便备查。

3:便利店自营利润情况,除给财务的正常报表外,每周、每月以报表形式向公司报送1次便利店的进销存情况(电子邮件发送,并作为店长管理考评)。

4:对便利店货品的丢失,原则上谁丢失谁赔偿,对于不明责任丢失的货品,由在岗班组共同承担。

5:为更方便顾客的需求,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增加货品种类,但遵循货品不积压的原则。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店长为便利店管理第一责任人,运营部要对便利店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而违反规定,经营“三无”食品及其它违规食品的,将追究店长责任,严重时联责站长50%绩效工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运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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