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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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反腐利器

让法治成为反腐利器

26新视点·专家视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治反腐”成为中国反腐新常态。

早在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就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 国家监察法就是国家反腐败法。

习近平要求:“要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实现国家治理腐败体系和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社会主义廉洁政治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是一个法治体系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是一个法治体系。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以法律体系为首的法治体系建设。

而法治反腐,是依法治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政策、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做出了全面部署。

在党的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实现国家治理腐败体系和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社会主义廉洁政治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

让法治成为反腐利器李斌雄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治反腐,就是通过法律反腐败的方式,通过法律治理权力腐败和其他腐败、维护公民权利和人民权益的理想状态和价值追求,即实现反腐败的法治化。

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从何而来——对话反腐败领域专家学者

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从何而来——对话反腐败领域专家学者
反腐败法治建设在探索中不断进步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的一个 亮点,是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这是北京 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彭新林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提出的。如何梳理我 国的反腐败法治化进程?彭新林向廉政瞭望提供 了他的视角。
廉政瞭望:在我国推进反腐败法治建设的过程 中,有哪些标志性的事件?
李雪勤
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这次全会还提出了反腐败必须加强综合治理、既治
标又治本的理念。从此,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从被动转向 主动。那时中央纪委研究室每年都要搞调研,为中央纪 委全会报告的工作部署做准备。
在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有个插曲。当时党内有同 志主张反腐败要以治本为主,认为这么多案子光靠查是 查不过来的,还是要用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理想状 态当然是这样,但我们正处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大量的 新情况新问题在出现,大量的制度正在改革,治本的“本” 是动态的。当时,尉健行指出,现在提“以治本为主”为时 尚早,应该提“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 治本的力度”为好。
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党中央明确了反腐败“十六字 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个 提法分别写进了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的报告和修改的党 章中。但后来在实践中发现,由于突出地强调“注重预 防”这一点,容易将重点偏移到教育、宣传等方面,从而影 响和减弱查案的力度,有的地方甚至把这个提法作为不 查腐败案件的借口。所以,必须探索建立更加全面有效 的机制。
者 夏
善起来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系统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节点,当时


成立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维护党规党


法、切实搞好党风。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建设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建设

下, 坚持 问题 导向 、 突出重 点 , 充 分体 现科学性 、 针对性 、 可
操作性 。同时 , 要 坚持宏观思考 、 总体规划 , 既要 注意体现 党 章 的基本原则 和精神 , 符 合 国家 法律法规 , 也要 同其他 方 面制度相衔接 , 提高制度 的科 学性 , 提升制度整体效应 ,
如托关系 、 运 动 式 治 理 等 。对 领 导 人 员 而 言 , 唯上的思维 、
项工作 中 , 我们要 坚持 运用 “ 法治 思维 和法治方式 ” , 切 实 提高 “ 法治思维 和法治方式 ” 研究解决 问题 的能力 , 稳扎稳
打、 久久为功 , 就可 以形成 良好的法治 环境 。
制 度笼子 , 真 正做 到把 权力关 到制度 的笼子 里 , 坚决遏 制
和预 防腐败现象 。 二 是提 高制度 的科 学性 。以十八届 四 中全会 精神 为 指导 , 贯 彻社 会 主义核 心价 值观 , 在遵 循法 律 、 法 规前 提
不 能仅仅 指望制度 执行者 自身 的觉悟来 纠正 , “ 失去监督
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 , 必须加强监督 , 进而发现 问题 并惩
处 矫正 , 才能促进和保证制度 的真正执行 。监督部 门在无 力 全方位 监督 的情 况下 , 应 着力对 重点部 门 、 重点 岗位人 员 监督 , 确保 各项法规制度 落地 生根。 同时充分发挥 社会
监督作用 , 让一切腐败行为无处遁形 。 三是监督 “ 责任 ” 制 度的落 实 。要 贯彻落 实好党 风廉 政责任 制建设 , 制 定惩治 和预 防腐 败实施 方案 , 强化 责任
法治思维 与法治方式是 内在 和外在 的关 系 , 法治方 式 是法治思维 的外在行为表现 , 法治思 维影响和决定着法 治 方式 。法治 方式与法律手段 意义相近 , 只是手段一词过 于 工具化 , 而方式 则是更为 中性化 。与法治思维相应 的法治 方式 , 其外延更 为宽泛 , 人们 常说的“ 办事依法 、 遇事找法 、 解 决 问 题 用法 、 化 解 矛 盾靠 法 ” , 都 是 属 于 法 治 方式 的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
2、着眼于社会反腐败法律知识的 普及。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各种媒体 进行倡廉反贪教育,把贪污受贿现象 视为社会公害和毒瘤,把贪腐之人视
为人民公敌,让掌握公权之人时时处 处感受到廉洁自律的氛围。
3、着眼于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意识。依法行政要求严格按程序办 事:程序不能省略、不能错乱。明确职 责 权 限 :明 确 权 力 的 行 使 范 围 和 界 限。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 的重点,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的主 阵地作用,通过法治论坛、法制培训、 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创新 推进“菜单式”、“案例式”、“网络式”等 学法形式,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 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的落 实。促进学法要求与效果的统一,领 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 政能力的统一。
2、要着力于依法确定权力。一是 依法审核“权力”。按照“谁行使、谁清 理 ”的 原 则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及 有 关 专 家,依法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逐 项审核确认,向社会公布,对没有法律 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取消;二是依法 界定“权限”。按照“一项权力一项制 度”的总体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和部 门承担起主体责任,逐步健全完善相 关配套制度,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 和量化,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运行的 弹 性 空 间 ,力 求 降 低 腐 败 风 险 系 数 。 三是依法固定“流程”。各地各部门按 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 便办事的原则,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使干部群众对具体责任人、权力行使 依 据 、工 作 责 任 范 围 、办 理 程 序 和 时 限、相对人的权利等内容一目了然,按 图索骥。
4、着眼于增强反腐败职能部门 依法履职意识。承担反腐败任务的职 能部门更要加强对反腐败法律法规的 专门、专业学习,拓宽法律法规学习渠 道,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增强依 法反腐的专业素质和本领。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5年第1期中共四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中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于法有据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淡化、职责泛化、角色错位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回归《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本意。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放手副业、回归主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这就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把纪委作为监督责任的主体地位在党内最高决议中予以明确。

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就决定了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具有天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四平市委积极落实这一精神和要求,并明确规定将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的范围,扩展到纪委班子成员。

这样做,既是为了切实提高纪委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也是为了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监督和管理。

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

适应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应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把中央要求和依法授权有机结合,强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法理依据,增强依法监督、依规治党的主体意识,发挥好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

四平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四平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纪委主要从组织协调的责任、监督检查的责任、正风肃纪的责任、惩腐治贪的责任和追究问责的责任五个方面履行监督责任,从而使纪委履责更加清晰,界限更加明确。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率先回归。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肩负新使命履行新职责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肩负新使命履行新职责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肩负新使命履行新职责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一节监察委员会,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用5条法律条文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共9章69条,就监察机关职责和监察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作出规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加强宪法实施的具体化,赋予了监察机构更加广泛的职权和更加丰富的监察手段,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提供了法律依据。

通过对这两部法律的学习研读,进一步加深了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理解和把握,深刻感受到,双重职责、双重责任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全面系统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好“两把尺子”,履行好双重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法保障。

派驻机构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前沿,其战斗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反腐败工作的成果,必须要把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做到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和维护宪法法律法规相统一,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一、派驻机构要注意把握纪委监督和监委监督的内在统一性监察法的颁布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可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双重职责中监督都是作为首要职责,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凸显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也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全覆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

庄德水: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推进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科学化

庄德水: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推进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科学化

庄德水: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推进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科学化庄德水: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推进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科学化一、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

三中全会围绕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权力运行体系,提出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新要求,对于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

三中全会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对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部署和动员。

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反腐败既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

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

从指导思想上讲,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

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一贯方针和优良传统,是我们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必然选择。

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必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反腐既没有“特区”,也没有“禁区”,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反腐利器——留置的“四用”

反腐利器——留置的“四用”

反腐败的形势与任务,决定我们需要用留置取代“两规”;巩固和发展压倒性胜利,还需要我们继续发挥留置的办案功效。

当腐败被有效地遏制在可能的最低限度时,留置——这一反腐利器,也会淡出纪委、监委的调查措施文/李永忠2016年11月7日晚7点55分,中央纪委网站发布一条重磅消息——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开展“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而三省试点在其后的办案实践中,就开启了用留置取代“两规”的先行先试。

三省政改试验,既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试验——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也需要进行办案手段改革的试验——用留置取代“两规”。

一个半月后的同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留置”——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无论是纪检监察机关,还是检察机关均没有采用的,较长时间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通讯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授权予三省试点。

2017年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委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正式上升为国家法律,实行了近28年的“两规”,终于被“留置”所取代2019年第05期/总第77期利器更需慎用,方能扬长避短取代“两规”的留置,之所以被称为反腐利器,我通过实践总结和理论分析,用“三大定律”概括其功效,以揭示其屡屡成为克敌制胜法宝的秘籍。

一是“马桶定律”,其功效是“散臭”。

同两规一样,留置的主要功能,就是让涉案人员的“屁股”,马上离开权力岗位,以便此前被其“权力屁股”捂住的腐败“臭味”,能迅速从“马桶”中飘出。

纪检监察机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思考

纪检监察机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思考

领导论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体现,是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始终坚守的重要遵循。

基于当前形势及实践判断,个人认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应做到以下几点: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必须遵循纪律前置性一是要凸显执纪定位。

如何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监督执纪问责权力真正行驶在法治轨道上,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亟需认真研究和厘清的问题。

随着《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出台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不管从制度设计还是实践要求上,均体现了理论与实践、高标准与底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德治与法治、“全体”与“关键少数”的辩证统一。

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更是轮廓清晰、界限分明。

比如,《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如“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道德高线和纪律要求,删除了旧条例中70多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把原来的“十大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等,为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法治框架下“执纪”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是要注重抓早抓小。

效率是办案工作的保障。

过去,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往往强调深挖细查,查深查透,牵扯了办案人员非常大的精力,难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需要。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纪律前置,改变思维定式,摈弃老套路、老办法,在法治思维的引领下,运用政治智慧、法纪智慧和科技手段,重视战术,谋局布阵,做到“敢于出招,善于应招,蹄疾而步稳”,在法纪规定的办案程序时限内运用最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代价,突出对主要违纪行为的查处,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成本和风险成本,取得执纪监督的最佳效果,实现纪律审查工作的“短、平、快”。

三是要实行先处后移或同处同移。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李克强谈施政思路:
(三)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 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 理的需要。
► 社会矛盾大量凸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
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 ►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 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以言代 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 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 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部分诱因。
(四)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 各级领导机关和
领导干部要提高 运用法治思维和 法治方式的能力, 努力以法治凝聚 改革共识、规范 发展行为、促进 矛盾化解、保障 社会和谐。
本专题主要内容
►1.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提出的实践意义
►2.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若干基本问题
► 非法律的思维,包括经
(三)法治思维与其他概念
► 2.法治思维与人
►摈弃“搞定就是
稳定、摆平就是 水平,没事就是 本事”的庸俗哲 学,打破“越维 越不稳”的“信 访怪圈”。
法治浩荡,不可阻挡。执政党第一次 把“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写入 大会报告,无疑将影响未来五年乃至 更为久远的国家命运,对于保持国家 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意义重大。
习近平李克强都有法律背景 推动法治更有作为
了法治三层含义: ► 法治意味着正规的法律至高无上或居于主导。 ► 法治意味着法律面前的平等。 ► 法治可以用作一种表述事实的语式,这种事 实是,作为在外国自然地构成一部宪法典的 规则,我们已有的宪法性法律不是个人权利 的来源,而是其结果,并且由法院来界定和 实施。
(一)法治
►当今西方世界影响最大的政治法律思想家
► 任何经济社会管理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任何

新中国反腐路线图

新中国反腐路线图

新中国反腐路线图(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法治反腐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领导的反腐败斗争,先后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三个阶段。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强调: “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舆论认为,这表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下,反腐败斗争正在步入“法治反腐”新阶段。

运动反腐:弊大于利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反腐败基本上是依靠发起大规模群众性运动来实现的,这种反腐败模式可称作运动反腐。

运动反腐的基本逻辑,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下而上的公众监督力量来惩治腐败。

“三反”“五反”“四清”等都是典型的运动反腐。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运动反腐产生了一定的效果。

如对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极刑,就在当时和此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发挥了极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但运动反腐缺陷明显:首先,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损耗;其次,对腐败现象所掩藏的深层次问题以及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原因关注不够,不注重制度建设,运动过后,腐败现象又死灰复燃。

权力反腐:难以治本权力反腐是一种以权力为主导、通过领导人权力意志推动的反腐模式。

权力反腐的基本逻辑,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上而下的权力监督力量查处和遏制腐败。

从改革开放直至20 世纪90 年代初,权力反腐模式占据反腐败的主流。

权力反腐的优点在于便捷高效、执行力强。

但依靠领导权力推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具有较强的人治色彩和较大的不稳定性:领导人改变,反腐败的政策也会随着改变;领导人注意力变化,也会影响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这就导致反腐败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较强的波动性,难以长期有效地遏制腐败滋生。

制度反腐:仍有不足所谓制度反腐,顾名思义,是指依靠建立和完善制度来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反腐模式。

从20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在总结以往反腐败斗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中央逐渐形成反腐败标本兼治的新思路,并在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方面,相继推出一系列重大措施,200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公布实施,被普遍认为是我国正式走上制度反腐道路的标志。

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心得

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心得

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表达了对反腐斗争的坚持和深入推进的决心。

下面是一些心得体会:1. 坚定决心:-在反腐斗争中,坚定的决心至关重要。

持续发力需要领导层对反腐的鲜明态度,使整个机构形成一致的目标意识。

2. 法治思维:-反腐不仅要依靠行政手段,更需要法治思维的引导。

建设健全的法治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反腐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3. 全面覆盖:-反腐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要实现纵深推进就需要全面覆盖,包括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

4. 深挖问题根源:-对腐败问题的治理不仅要看表象,更要深挖问题根源。

了解形成腐败现象的原因,对制度、文化等方面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改革。

5. 强化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是反腐的重要一环。

要建立健全的监察体系,加大监察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6. 群众参与:-通过加强社会监督,使群众参与到反腐斗争中来。

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让反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7. 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干部和公众的法治意识,强化道德观念,形成共同的反腐价值观。

8. 惩治权力寻租:-反腐不能仅仅停留在追逐个别腐败分子,更要深入到治理权力寻租的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减少腐败的土壤。

9. 守正创新:-在反腐中要守住原则底线,同时不断创新手段和方法。

随着腐败手法的不断变化,需要不断更新反腐斗争的理念和方法。

10. 透明治理:-透明治理是反腐的有力武器。

建设透明政府,推动信息公开,减少腐败的空间。

以上心得体会是基于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的工作原则,具体情况因国家、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在反腐斗争中,持之以恒、全面推进、多管齐下是取得成效的关键。

如何有效防止腐败

如何有效防止腐败

有效反腐问题版本一一是继续依法严惩各种腐败犯罪。

在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情况下,打击犯罪作为反腐败治标方面的重要任务,还要不断加大力度,为其治本创造有利条件。

中国将继续把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腐败犯罪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让潜在的腐败分子看到腐败犯罪的风险与成本,使其不敢铤而走险。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法制和制度建设。

任何权力如果失去制约都会导致腐败,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基础上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抑制政府官员腐败的根本措施。

中国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廉政法治,用权力来制约权力、用法律来规范权力、用制度来约束权力、用公开来监督权力。

三是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中国当前的一些腐败现象,都与行政权力过度介入市场资源配置有关,因此必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市场机制。

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为履行国际承诺和适应世贸规则,也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是不能忽视道德的力量。

中国当前正广泛开展的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的道德建设,必将大大促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反腐败斗争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是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在遣返腐败犯罪分子、返还犯罪收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对各国都是有利的。

版本二近年来,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

一、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首先,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当前,在社会转型期,由于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念的错位、道德准则的失范,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这种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其次,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不强整改措施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不强整改措施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不强整改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不强整改措施问题背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是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目前存在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不够到位、能力不强等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善和提升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办公室,负责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工作•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支持和配合工作组的工作开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措施二:加强培训和教育•开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的培训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的深入理解和把握•制作宣传资料,通过内部刊物、网络平台等途径,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宣传的力度措施三:加强制度建设•审时度势,及时完善和修订有关法规和制度,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违纪违法查处和处理程序,确保依法依纪进行•加强组织纪律,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形成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措施四:加大惩治力度•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嫌腐败行为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加强惩戒力度,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鼓励并提供便利,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反腐工作,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措施五: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开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推行逐级评估和奖惩制度,鼓励先进典型,对落后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和批评以上措施仅为初步建议,实际运用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这些措施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相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

措施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全面监控和管理•加强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利用新技术手段,提高信息的传递和共享效率,加强工作的协同配合和监督检查的能力措施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制定宣传计划,通过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性和成效•发挥宣传部门的作用,加强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报道和解读,提高公众对法治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回应公众疑问,传递正确信息,塑造正面形象措施八: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积极参与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共同应对跨国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合作,形成合力总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培训和教育、制度建设、惩治力度、监督和评估、信息化建设、宣传和舆论引导、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多项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能力,并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心得体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

心得体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

心得体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能和作用。

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长期、常态地抓好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在今后一段时间,我们都要充分利用构建正风肃纪新常态的契机,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正风肃纪的内容,切实抓好抓落实。

二要持之以恒地对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在内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为推进依法治国带好头、做表率。

三要创新廉政教育的方式和丰富廉政教育的内容,从增强法治意识入手,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组织干部学习法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能体现法治精神,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一种惯性思维,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如我区一直开展的“会前学法(纪)”已延伸到了全区各级各单位,且实现了资源共享,同时今年以来全区把周五下午确定为学习日,这些都为加强法纪教育搭建了很好平台。

二、要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旗帜鲜明倡导法治思维,为依法治国筑牢制度之笼一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防止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如我区针对教育、卫生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实行人事权和业务工作相分离,凡涉及人事权,均由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监察机关分工负责,相互制约,协同开展。

反腐倡廉调研文章

反腐倡廉调研文章

反腐倡廉调研文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

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反腐倡廉调研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反腐倡廉调研文章篇一:反腐倡廉调研报告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国家反腐败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这为推进新形势下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指明了方向。

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实施法治反腐。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反对腐败始终是中央所关心和重视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同,反腐手段的侧重点也不同。

在毛泽东时期,关注的是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强调的是思想教育、加强监督和严惩腐败分子。

新的历史时期,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强调制度的规范和制约作用,把制度作为与教育、监督、惩治并重的反腐败手段,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命题。

党的报告进一步深化了对这一命题的认识,强调“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完善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反对个人独断专行”;“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

心得体会:深入学习领悟,依纪依法履职,全面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心得体会:深入学习领悟,依纪依法履职,全面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心得体会:深入学习领悟,依纪依法履职,全面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监察法,这是创制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首先,学思践悟强本领,准确领会监察法的科学内涵。

纪检监察干部是执行监察法的主体,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要多措并举带头学。

采取专家辅导、封闭培训、纪检干部论坛、周例会等多种方式和载体,逐字逐句学习监察法,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监察法释义系列文章和评论,做到入脑入心,烂熟于胸。

开展大讨论、大交流,组织引导纪检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交流学习心得,谈体会、讲收获,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监察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突出重点系统学。

监察法共9章69条,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做了方方面面的规定。

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对法律的结构和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梳理,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监察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做到准确把握,运用自如。

三要领会精髓深入学。

学习监察法关键在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要通过学习,准确领会坚持党的领导的总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讲大局,确保党始终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准确领会监察全覆盖的目标,精准把握监察对象,做到监督无盲区、不留空白;准确领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要求,明确职责权限和程序,依法运用12项调查措施,不断促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其次,乘势而上再出发,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案:反腐倡廉教育——培养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案:反腐倡廉教育——培养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案:反腐倡廉教育——培养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一、引言反腐倡廉教育是当前社会中重要的教育内容之一,对于初中生来说尤为关键。

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使他们成为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的公民。

本文将探讨如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并提出相应的教案。

二、培养学生对反腐倡廉的认知1. 反腐倡廉概念解读反腐倡廉是指通过加强监督、打击腐败现象,促进社会风气好转以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一种教育形式。

学生应该明白反腐倡廉不仅需要政府和领导层的努力,更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

2. 分析案例教师可以选择近年来发生的有代表性的经济犯罪案件或典型贪官案例来分析,引导学生思考背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影响。

3. 探讨贪污盗窃等违法行为的危害通过引入真实案例,让学生了解腐败行为对社会稳定、人民福祉以及国家形象的严重损害。

同时,也要引导学生从道德和法律角度去分析这些行为。

三、提高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1. 建立诚信意识在日常教育中强化对诚信概念的灌输,让学生明白只有正直、坦荡的品格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

2. 弘扬正气每周选取一位与反腐倡廉相关的先进典型进行走读,通过他们优秀的品质和奋斗精神来激励和感化学生。

3. 规范行为准则制定校园规章制度,并让学生在班级式微小环境中认真执行,习惯遵守规则并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

四、加强法治教育1. 清晰解读法律知识组织专题讲座或开辟网上学习平台,向学生传达适应年龄段特点的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到违法行为的后果以及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2. 模拟法庭活动在禁止使用真实案例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模拟裁判过程来让学生参与其中,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原则。

3. 观察与思考案例增加对社会上一些重要公众事件的跟踪报道,鼓励学生积极观察,并辨别是否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

五、开展互动体验活动1. 反腐倡廉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学生参加主题演讲比赛,鼓励他们表达对反腐倡廉教育的理解和态度,并分享自己对于廉洁自律意识的认识。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交流发言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交流发言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交流发言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交流发言近年来,反腐倡廉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热点议题。

为了打击腐败现象,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并加大了对这些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

然而,反腐倡廉工作仍面临一些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进行全面评估,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从广度上看,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不仅仅是一项具体的工作,更是一种全面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

要有效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包括制定明确的执行标准、确保执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以及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以确保法规制度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

从深度上看,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需要面对的挑战较为复杂。

其中,既包括制度层面的问题,也包括个人层面的问题。

在制度层面,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尤其是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加强创新。

还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以便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而在个人层面,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需要相关人员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他们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规制度,并带头参与反腐倡廉工作。

还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人们对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他们能够主动地将法规制度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对于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我个人认为,关键在于全面、深入地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平。

只有建立起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秩序,才能有效地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还需要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让每个人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和自己的责任。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长远发展。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

在广度上,需要建立完整的体系,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在深度上,需要改善制度和加强个人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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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推动
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了“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
制”的目标。

“此次公报强调了反腐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推动,强调了人民的监督。

具体来说,是要关进3个笼子,一是要关进民主的笼子,二是要关进法治 ...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了“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的目标。

“此次公报强调了反腐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推动,强调了人民的监督。

具体来说,是要关进3个笼子,一是要关进民主的笼子,二是要关进法治的笼子,三是要关进监督的笼子,没有监督,是关不住权力的。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公报着重提出反腐败要重在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来让权力阳光化。

”(《中国新闻网》,11月13日)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腐败,中央对待腐败实行“零容忍”态度,在反腐风暴面前,一大批党内蛀虫相继落马,应该说中央此次反腐风暴与以往不同,此次反腐败更加体现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反腐败,他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再现。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

用制度约束权力,
使权力正确规范地行使;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

近期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都表明,对于贪污腐败,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哪一级,我们都会坚持一切皆断于法。

这种对法治的共识,贯穿于治国理政的每一步,体现在反腐倡廉的每一个环节。

30多年来,我们形成了一腿长、一腿短,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这样跛脚前行的30年造成了腐败易发多发和滋生蔓延。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
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因此,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党动手一起抓,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

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害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不想腐”反腐败的格局,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限政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用权利制约权力,我们就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能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特权思想、预防权力腐败、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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