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成果评审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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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键活动描述

5.1设计评审的一般规定:

5.1.1设计评审的依据。项目各专业和设计阶段设计评审的依据,见下表:

设计评审依据对照表

5.1.2设计评审的机构

1)评审小组:各专业和设计阶段的设计评审,由该阶段设计部门负责组织,参与人员由设计部门负责人指定。

2)产品评审委员会:因各设计阶段涉及重点不同,委员会成员的来源和组成有所不同,具体参见下表《设计评审职责对照表》中所对应的各职能部门。具体成

员包括被评审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以及评审委员会从公司外部专业评审专家库

的成员名单中指定的人员,人员名单记录在《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中。

设计评审职责对照表

5.1.3设计评审的程序和记录。项目各专业和设计阶段设计评审的程序和记录,参照《权责手册》

进行,内容说明参见下表:

设计评审程序及记录对照表

5.2设计评审程序说明

5.2.1成果检验

设计部门经办人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后,负责组织进行设计成果的检验,依据为《设计任务书》中对设计成果的要求及时下发《各设计阶段图纸审查标准》对成果进行检验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应督促设计单位补充设计成果,以达到要求。

5.2.2指标复核

设计部门经办人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后,在成果检验之后,负责组织进行设计指标的复核,依据为《设计任务书》中对设计指标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督促设计单位调整设计内容和指标,以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5.2.3设计预审

1)设计成果定稿介绍和移交

设计部门经办人将设计成果定稿发放至参加设计评审的责任专业部门,并对设计成果定稿进行必要的介绍。

2)设计预审

a)由各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在计划约定时间内,按照本部门在《设计任务书》或其它设

计依据中的要求对设计成果定稿进行预审,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备设计评审会

时讨论。

b)对在设计预审过程中的图纸理解方面的问题,设计部门经办人应安排相关设计师或

设计单位人员给与及时解答或沟通。

5.2.4设计评审

1)产品评审会

a)在设计预审完成后,设计部门经办人负责提请设计分管领导召集并组织相关设计评

审委员会召开设计评审会,针对《设计评审表》及其附件资料,讨论预审意见或建

议,形成统一结论。

2)评审结论

a)评审会的结论,以《会议纪要》或《设计评审表》的形式记录,由参与评审会的人

员签字确认。

3)结论审批

a)评审结束后,应按权限规定内容完成审核/审批。

5.2.5设计评审结论的验证

设计部门经办人按照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负责完成设计评审结论的验证。

1)存在后续设计阶段的

经办人将《会议纪要》或《设计评审表》的内容,体现在后续设计阶段的《设计任务书》中,在后续阶段的设计评审时验证。

2)无后续设计阶段的

a)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评审表》中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完成时间,并与设计单位协

商确定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完成时间。

b)在设计单位完成修改后,经办人负责对照《设计评审表》进行设计验证,验证记录

填写在《设计评审表》。

5.3概念设计阶段

5.3.1概念设计任务书的会签

5.3.2概念设计成果的评审

5.4方案设计阶段

5.4.1方案设计任务书的会签

5.4.2方案设计成果的评审

5.5扩初设计阶段

5.5.1扩初设计任务书的会签

5.5.2扩初设计成果的评审

5.6施工图设计阶段

5.6.1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会签

5.6.2施工图设计成果的评审

5.6.3集团对地区公司扩初、施工图阶段成果评审的把控

5.6.3.1集团各中心及部门须在会前提前审阅设计成果并提出书面意见,以备会议沟通讨论

5.6.3.2集团各中心可派人员现场参加地区公司组织的设计评审会并发表意见

5.6.3.3集团各中心可会后审查相关会审记录并确认。

5.6.3.4对于事前检查出现的问题,集团各中心可要求地区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完善;事后发现

的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的会审责任。

六、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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