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3.0版,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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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合规知识考试

2022年8月合规知识考试

2022年8月合规知识考试合规创造价值。

本次考试一共分3部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满分为100分。

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您的单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所称轻微违规行为是指() [单选题] *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正确答案)工作中的瑕疵和差错行为员工因累计积分达到24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调整岗位后,积分()计算[单选题] *继续累计从0分(正确答案)从6分从12分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规的应() [单选题] *分别给予积分(正确答案)给予主要责任人积分给予领导人员积分次要责任人可免予积分谁承担监控操作风险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单选题] *当事行行长当事行董事会(正确答案)当事行高级管理层当事行员工商业银行应当选择适当的方法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具体的方法不包括:() [单选题] *评估操作风险和内部控制、损失事件的报告数据收集、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的测试外部监管措施(正确答案)商业银行应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重大操作风险事件,下列无需报告的是:() [单选题] *高管人员严重违规涉及损失金额可能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的操作风险事件抢劫商业银行或运钞车、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40万元诈骗商业银行或其他涉案金额500万元案件(正确答案)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合规管理部门应每年向()和()提交本机构合规管理定期报告。

[单选题] *本级机构负责人、上级合规管理部门(正确答案)本级内控合规部门、上级内控合规部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内控合规部门本单位负责人、业务部门()对本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

[单选题] *董事会(正确答案)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合规部部门()是指在本行基本制度框架内,对经营管理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类业务的管理规则、程序进行规定的规范文件。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3.0版,20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理财业务档案管理,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档案管理运行机制,确保业务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根据《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信银行档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以下简称“销售档案”)是指我行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理财业务的重要文件和凭据,是中信银行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销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协议书、客户风险评估问卷、产品说明书、综合理财签约/解约业务申请表、综合理财购买/赎回业务申请表、风险评估确认书、客户的相关身份证明、客户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如有,适用于仅面向高资产净值客户销售的特定理财产品)及其他个人理财业务资料组成。

第四条各分行零售银行部是销售档案的管理部门,各分行零售银行部可根据业务量配备熟悉理财业务、责任心强的专(兼)职理财档案管理员,负责本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的归集、整理、保管、借阅以及销毁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销售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安全保密原则: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保密措施,建立健全档案调阅手续,谨防档案毁损、遗失或泄密。

(二)方便调阅原则:销售档案必须有序整理,有序存放,建立完备、快捷的档案索引,以满足调阅需要。

(三)集中保管原则:各类销售档案集中在各分行零售银行部统一保管。

(四)专人负责原则:各分行零售银行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章销售档案的审核方式及要点第六条销售档案的审核(一)审核分行辖内各网点理财销售人员在日终时对销售档案进行交叉复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销售档案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联系客户于次日修正。

(二)审核要点1.审核是否对客户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是否经客户本人签字确认,客户经理是否在风险评估书中“客户经理签名”处签字确认,并在“银行签章”处盖章确认,客户风险评估结果与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是否相匹配,如出现产品风险等级高于客户已评估风险等级,不得向客户销售该产品。

保险公司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保险市场的竞争加剧,个人业务营销员在保险公司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个人业务营销员的行为,提升其服务质量和销售能力,保险公司制定了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建立1.档案分类:将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分为基本信息档案和业绩档案两类。

2.档案建立:个人业务营销员必须在入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其纳入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备案。

三、基本信息档案1.档案内容:基本信息档案包含个人业务营销员的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培训记录等内容。

2.信息更新:个人业务营销员的基本信息如有变动,需要及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以便更新档案信息。

四、业绩档案1.档案建立:个人业务营销员的业绩档案由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

2.业绩记录:个人业务营销员的销售业绩、客户评价、投诉记录等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在业绩档案中。

3.业绩评定:公司将定期对个人业务营销员的业绩进行评定,评估其销售能力和表现,并将评定结果记录在业绩档案中。

五、档案管理1.保密性: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属于公司重要资料,必须保持机密,未经授权不得向外泄露。

2.存档管理: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存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3.权限控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的访问权限进行控制,确保只有相关人员可以查阅档案。

4.定期更新:个人业务营销员的档案必须定期更新,以反映其最新的工作情况和业绩表现。

六、档案利用1.综合考核:个人业务营销员的档案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评估其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

2.培训需求:个人业务营销员的档案将为公司制定培训计划提供参考依据,确定其培训需求和重点领域。

3.奖惩决策:个人业务营销员的档案将作为公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之一,明确其业绩水平和行为表现。

以上是保险公司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管理个人业务营销员档案,可以提高其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促进保险公司的良性发展。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我行个人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是指为了满足个人客户投资理财的需求,我行将自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通过零售银行渠道(含各级营业网点、财富管理中心、私人银行中心(以下统称为营业网点)和财富账户专业版、网上银行大众版/专业版、远程银行中心、手机银行(以下统称为各类远程渠道)等,向个人客户宣传、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总行零售银行部是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理财销售的相关制度,对零售银行渠道的理财产品销售行为进行规范、指导、检查和监督。

同时,负责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系统(以下统称为风险测评系统)的设计、更新与维护。

总行法律与合规部负责理财产品销售的合法合规审查。

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相关业务系统的开发与维护。

分行零售银行部负责分行理财产品销售的业务管理、理财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及客户意见收集与反馈。

第四条营业网点和各类远程渠道负责个人理财销售人员的销售过程管理、理财产品销售的具体操作、管理及客户意见收集与反馈。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高资产净值客户是指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或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按本办法规定经我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通过我行高资产净值客户评估的客户;本办法所称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按本办法规定经我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通过我行私人银行评估的客户。

第六条我行通过“金融平台财富系统”建立了客户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测评,记录和留存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内容和结果。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一、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5年的4283元增长到2006年的11759元,10年增长了近两倍。

个人资产保值增值需求日益旺盛,这为理财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

我国银行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95年,招商银行推出集本外币、定活期存款集中管理及代理收付功能为一体的“一卡通”,这是国内首度出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个人理财产品。

此后,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率先在国内银行界成立了私人银行部,客户只要在私人银行部保持最低10万元的存款,就能享受该行的多种财务咨询。

2003年,建设银行以“汇得盈”命名的个人外汇结构型理财产品第1期正式向市场推出,随后,各家银行也相继推出了名目繁多的外汇结构型存款,如汇率区间累计增值存款、阶梯跳跃型存款等。

各家银行还分别在全国各大城市建立了个人理财中心、个人理财工作室以及金融超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理财服务。

短短几年间,所有银行都在开拓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出现了越来越红火的局面。

由于个人理财业务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并不占用银行资金,银行只是充当中介,并不负担责任,是一项风险小、收益大的优质业务,因此在国际上是一种十分流行的金融服务,被银行看作是取之不尽的“金矿”。

美国私人银行过去几年里个人理财业务每年的平均利润率高达35%,年平均赢利增长12%~15%,远远优于一般的银行零售业务。

随着2006年底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我国国内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重点。

当然在理财业繁荣的背后我们也可以看到像华尔街金融巨头麦道夫的“庞氏骗局”,看到理财业中潜在的各种风险,妥善地处理好理财业务发展中的问题,提高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风险的管理水平,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是保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基础。

中信银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2年 2

中信银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2年 2

附件中信银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2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优化零售信贷结构,规范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个人经营贷款”是指我行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或实际经营者发放的,用于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10%(含)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经营者是指企业出具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明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自然人以及分行信审会认可的合法合规的实际经营者。

第三条对于私营企业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实际用于该经营实体的个人经营贷款,经营实体在我行已有授信余额的,原则上不得交叉授信。

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有合理交叉授信需求的,报分行风险管理部审查并报分行信审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四条两个及以上自然人不得为同一经营实体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地产抵押方式除外。

第五条经营实体注册所在地原则上应在分行辖内分支机构所在地。

如经营实体注册地跨区域,仅限于以分行省内或直辖市内的住宅抵押且抵押率不超过50%,并报分行信审会按权限审批,此情况下如我行其他分支机构已对该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的,分行不得办理。

采用房地产抵押方式的,抵押的房产原则上应在分行省内或直辖市内;对跨区域的抵押房产仅限住宅且抵押率不超过50%,并报分行信审会按权限审批。

对经营实地注册地及抵押的房产均跨区域的个人经营贷款,分行不得办理。

第六条贷款用途。

个人经营贷款资金用于经营实体的经营用途,原则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个人经营贷款项下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贷款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房地产、期货市场等国家政策禁止领域。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1•【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4号•【施行日期】2021.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4号《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0年11月19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14次委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21年5月11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本办法所称理财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是指理财公司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销售包括面向投资者开展的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一)以展示、介绍、比较单只或多只理财产品部分或全部特征信息并直接或间接提供认购、申购、赎回服务等方式宣传推介理财产品;(二)提供单只或多只理财产品投资建议;(三)为投资者办理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和赎回;(四)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活动。

从事以上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的机构为理财产品销售机构。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中从事以上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的人员为理财产品销售人员。

第三条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一)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二)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包括其他理财公司,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控制理财产品销售风险,促进理财业务良性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006)》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下文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简称为“中国银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界定的“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第三条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第四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第五条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销售管理是指由总、分行个人金融部组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市场营销和策划、产品包装和组合等方式,在销售网点及通过电子化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过程。

第七条受本办法规范的我行理财产品包括:汇聚宝、春夏秋冬、人民币搏弈理财产品以及今后新推出的我集团研发的所有理财计划。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境内各级机构。

境外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根据当地监管要求制订管理办法并报备总行。

年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年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2010年)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办法附件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我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个人理财产品定义及分类第二条个人理财产品定义个人理财产品是指我行遵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管理而设立的理财计划或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承担,也可以由我行与客户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承担。

第三条我行个人理财产品按币种分,可以分为外汇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

—1—第四条我行个人理财产品按照收益类型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一)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承诺支付固定收益,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投资者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并根据实际投资收益确定投资者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

(三)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并不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第五条我行个人理财产品按照投资对象和投资方式可以分为: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投资于信托的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投资于信托的理财产品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资本市场类”理财产品和不能归入前述两类的“其他”类理财产品。

(一)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理财产品,是指理财产品资金投资于债券及银行存款、拆借、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

2013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考试(带答案)

2013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考试(带答案)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资格考试试卷(2013年)姓名:分行:一、单选题(共90题,每小题0.5分,共45分),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请选择相应选项,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下列行为中,( )违反了保护商业机密与客户隐私的规定。

A.与同业工作人员交流对某些客户的评价,但未透露客户具体数据B.避免向同事打听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C.了解调查申请贷款客户的信用记录、财务经营状况D.与同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银行在网上已公布的财务数据2.银行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 )。

A.专业胜任B.忠于职守C.勤勉尽责D.诚实守信3.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和法律关系等,这是( )的内容。

A.忠于职守B.勤勉尽责C.客户至上D.熟知业务4.金融市场按交割时间分类,可以划分为( )。

A.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B.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C.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D.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5.当客户对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的风险产生疑虑而进一步向从业人员深究时,从业人员应当本着( )的原则回答客户的问题。

A.银行利益最大化B.诚实信用C.坦白真诚D.毫不隐瞒6.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到理财决策的制定和理财服务的开展,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

A.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投资需求提升房地产的价格B.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买入国债,能刺激各类资产的价格上升C.提高股票交易印花税能刺激股价上涨D.降低股票交易印花税能刺激股价上涨7.在通货膨胀预期很强时,下列的理财决策有误的是( )。

A.将资金购买定期储蓄存款B.卖出资产组合中的一部分国债C.适当增加资产组合中股票的比重D.购置房地产8.下列对资本市场的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是( )。

A.风险性高,收益也高B.收益高,安全性也高C.流动性低,风险性也低D.风险性低,安全性也低9.按照相关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高息揽储,应坚持的原则不包括( )。

中信银行ODS方案

中信银行ODS方案

中信银行O D S方案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目录1、概述 (16)、中信银行ODS 项目建设背景及思路 (16)、背景 (16)、建设思路 (16)、中信银行ODS 项目架构方法论 (18)、逻辑架构 (20)、数据架构 (21)、数据架构 (21)、指标 (22)、技术架构 (25)、ETL (25)、指标服务 (25)、数据展示 (26)、物理架构 (26)、ODS 总行物理架构 (26)、ODS 分行物理架构 (27)2、数据模型设计 (28)、数据模型的设计目标 (28)、满足OLAP 分析 (28)、统一业务数据视图,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29)、数据模型设计方法论 (29)、源系统调研方法论 (29)、源系统调研工作模板 (31)、数据模型设计方法论 (33)、相关概念 (35)中信银行ODS 项目-技术方案第3 页,共281 页、核心逻辑数据模型 (36)、主题域描述 (36)、主题域关系图 (37)、主题域业务规则 (38)、数据分析模型—客户、产品和绩效主题应用 (43)、统一客户视图—客户关系管理 (43)、统一产品视图—产品管理 (51)、统一渠道视图-渠道分析 (53)、绩效考核框架 (54)、数据模型的层次化设计 (58)、管道层数据模型(CDM) (58)、清洗和转换层数据模型(TDM) (59)、原始层数据模型(ODM) (59)、逻辑数据模型(LDM) (59)、应用数据模型(ADM) (60)3、数据库设计 (61)、数据量估算方法 (61)、数据库、表分区设计方法 (61)、面临的问题 (61)、解决方法 (62)、分区及标准 (63)、表索引设计方法 (66)、索引的存储 (66)、使用索引的时机 (66)、索引列和表达式的选择 (66)、复合索引 (67)、避免对大表的全表扫描 (67)、代理键设计方法 (68)、表空间和日志空间规划方法 (69)中信银行ODS 项目-技术方案、SQL 优化方法 (71)、一般原则 (71)、表连接原则 (71)、有效使用索引 (72)、如何避免表级锁 (72)4、ETL 设计 (73)、ETL 总体方案 (73)、设计原则 (73)、总体架构 (73)、ETL 任务 (74)、ETL 过程 (76)、ETL 安全 (77)、方案特点 (77)、ETL 编程规则 (78)、ETL 流程设计原则 (80)、ETL 作业调度设计 (83)、ETL 作业监控设计 (86)、ETL 作业开发原则 (87)、ETL 作业设计原则 (88)、文件落地处理 (88)、特殊字符处理 (89)5、前端展现 (91)、前端展现概述 (91)、报表制作方案 (92)、查询 (93)、报表 (94)、分析 (95)、报表开发过程 (96)中信银行ODS 项目-技术方案第5 页,共281 页、报表管理平台功能模块设计 (97)、跨系统报表管理 (98)、二次开发 (100)、报表工具开发经验 (101)6、统一权限管理 (102)、概述 (102)、权限管理内容 (102)、用户信息 (102)、认证方式 (103)、资源权限 (103)、数据权限 (104)、权限管理方案 (107)、逻辑架构 (108)、物理架构 (109)、技术实现 (110)、建立统一的权限管理平台 (110)、应用系统 (114)、报表管理系统 (114)、报表工具 (118)、技术难点 (123)、单点登录 (123)、报表管理系统向报表工具的权限同步 (123)、实施案例介绍 (123)、交通银行报表综合管理平台 (123)、建设银行J2EE_报表管理系统应用集成方案 (125)1、概述、中信银行ODS 项目建设背景及思路、背景随着银行业务系统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不断对管理信息和数据服务的建设和发展提出要求,业务推动数据服务的发展是不变的发展规律,中信银行走过了从分布式业务系统到数据集中;从没有数据交换到网状交换再到未来以ODS 数据交换为核心的数据服务,随着科技规划,中信银行的数据服务可能继续发展成以ODS 为核心的架构,再发展到以总行数据计算引擎ODS(H)和分行计算引擎ODS(B)组成的数据服务。

1中信银行理财业务销售管理办法10版

1中信银行理财业务销售管理办法10版

附件中信银行理财业务销售管理办法(1.0版,201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理财业务的销售管理,保障理财销售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2号)、《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5〕63号)、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006年6月13日)、《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银监发〔2009〕115号)、《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自律工作的十条约定》的通知(银协发〔2012〕92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基金投资销售管理办法》、《规范信托产品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信银行理财业务暂行办法(1.0版,2012年)》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理财业务销售是指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我行研发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银行理财产品”)、代销基金、代理推广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代销保险产品、代为推介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等活动。

第三条我行理财业务销售需遵循“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销售、统一品牌”原则,根据“渠道统一与客户维护关系一致”的指导思想,通过公司渠道、个人渠道和同业渠道分别实现公司客户、对私客户、同业客户的维护。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总行理财业务销售渠道部门,是按照总行授权负责本渠道理财业务销售管理、营销规划、销售考核、客户维护等的总行部门,包括:零售银行部(个人渠道)、公司银行部(公司渠道)和金融同业部(同业渠道)。

第五条电子渠道(通过网络银行、移动银行电话银行等非传统柜台、网点实现理财业务销售)作为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之一,其理财产品销售应遵照总行理财业务销售渠道部门具体销售要求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各级销售机构是指经过总行授权批准,具有理财业务销售职能并从事理财业务销售的分、支行及营业网点等总行下属机构。

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中信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公司授信业务档案(以下称投信业务档案)管理,保证公司授信业务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根据《贷款通则》和我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信业务档案是指银行在办理授信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授信的重要文件和凭据,包括合同、文件、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

第三条分行同城及异地分行授信业务档案(包括正常授信及不良授信清收档案)原则上同城集中管理。

第四条分行同城及异地产行应为档案管理设置适宜场地、配备必要的设施;在放款中心配备专人保管档案,并尽量保持档案管理员岗位的稳定性。

第五条授信业务档案涉及国家、银行和借款人秘密,授信业务经营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员、调阅人员均需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

第二章授信业务档案的分类第六条授信业务档案依重要程度分为一级档案、二级档案和三级档案(以下分别简称“一级档案”、“二级档案”和“三级档案”)。

对不同级别的授信业务档案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第七条一级档案主要指抵质押品的所有权凭证或抵质押物登记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本外币存单、承兑汇票、国债和企业债券、保险单、提货单、她项权利证书以及抵质押物的物权凭证等。

第八条二级档案指投信业务合同文本等法律资料和银行调查、审查的资料。

二级授信资料按照内容可进一步细分为借贷法律文书、担保法律文书、调查评估及放款资料、诉讼法律文书、企业背景资料和其它资料。

其中借贷法律文书和担保法律文书是二级资料的核心资料。

(一)借贷法律文书。

包括:承兑汇票复印件、借款借据、保函、授信证明、贷款承诺书等证明银行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申请书、借款合同、承兑协议、贷款展期协议及有关补充文本等重要法律文书,和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等材料。

(二)担保法律文书。

包括保证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抵(质)押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书,担保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担保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核保书等材料,一级资料复印件、汇票查询查复书、代保管物品入出库单等证明抵质押品收妥入库的材料及保证金入账、出账资料。

(2010年)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2010年)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附件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我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个人理财产品定义及分类第二条个人理财产品定义个人理财产品是指我行遵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管理而设立的理财计划或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承担,也可以由我行与客户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承担。

第三条我行个人理财产品按币种分,可以分为外汇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

第四条我行个人理财产品按照收益类型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一)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承诺支付固定收益,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投资者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并根据实际投资收益确定投资者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

(三)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指我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并不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第五条我行个人理财产品按照投资对象和投资方式可以分为: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投资于信托的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投资于信托的理财产品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资本市场类”理财产品和不能归入前述两类的“其他”类理财产品。

(一)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理财产品,是指理财产品资金投资于债券及银行存款、拆借、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理财业务档案管理,保证理财业务档案安全、完整,确保理财业务资产安全,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监管政策和本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本行根据监管规定,接受客户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并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行为。

理财业务涉及的产品类型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等,具体包括:(一)面向本行金融市场、企业金融、零售金融(含私人银行)等各条线客户发售的本行创设的理财产品;(二)通过银银平台理财门户(钱大掌柜)、直销银行等各类渠道等向行内外客户发售的本行创设的理财产品;(三)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属于银行理财的产品。

各类代销类产品、代理收付类产品、本银行集团各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均不在本办法规范范围内。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档案是指经营机构(包括分行和总行业务部门,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在理财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理财业务全过程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档案。

第四条理财业务档案管理严格按照监管政策和总行规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本级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经营机构应指定单一部门(或处室)统一对本机构的理财业务档案进行管理。

(二)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

经营机构的产品创设和发行部门(或处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档案移交于档案管理部门(或处室),并对移交前业务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

(三)保密性原则。

业务档案涉及到国家、全行和客户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理财业务档案管理职责分工第六条总行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全行理财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及制度,督促经营机构做好理财业务档案保管。

总行资产管理部负责对已移交的业务档案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时督促经营机构及时纠正;定期检查经营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业务需要组织档案管理培训交流工作。

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金融产品销售,控制金融产品销售风险,促进金融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关于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在XXXX参加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7月1日,XXXX。

银行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行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的销售活动,促进个人投资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包括基金、集合信托计划、债券、保险、本外币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包括全国性和区域性产品)在销售前需要由总行产品研发部门确定产品风险级别,并由总行零售银行部确定相适应的产品销售渠道(包括柜面、理财中心、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

第四条按照产品收益、期限等风险因素,将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风险等级分为5级,具体风险评级标准见附件一。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销售,包括宣传推介、风险揭示、辅导及审核客户签约等行为及活动。

第二章销售准则第六条守法原则。

销售人员销售行为应遵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销售人员应遵守产品合同的约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八条重视客户需求。

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销售应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而不是产品销售为导向。

销售人员应该以维护客户资产保值增值与满足客户资产规划的需求为最高指导原则,提供优质专业的理财服务。

第九条保密原则。

理财经理要对客户资料的私密性负责,任何泄露客户资料用于非本行业务之外的其他商业目的都是不允许的,一旦发现或有客户投诉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销售培训第十条对于风险等级为1、2的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经过统一培训后即可在指定渠道销售;对于风险等级大于1、2的个人投资理财类产品,必须由受到专项培训并获得产品销售资格的理财经理进行专业销售。

第十一条在新类型产品且风险等级在2以上的产品销售前,总行零售银行部须组织针对该产品的专项培训,形式可以为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内容包括产品培训和销售培训。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第四章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分析4.1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4.1.1中信银行简介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2005年正式更名为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是中国最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前身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逐渐增多,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荣毅仁先生上书党中央建议在中信公司系统下成立一个专门负责中信公司对外结算,货币兑付的银行。

1985年,中信公司的银行部正式成立。

两年后的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中信银行正式在北京成立。

中信银行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浪潮而快速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中国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优秀领跑者,各项业绩指标均位于同行业前列。

2006年12月,中信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革,正式更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年,成功引入了最大的境外投资者西班牙对外银行(BBV A)。

目前中信银行排名前三的大股东分别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西班牙对外银行。

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

由于近年来业务的迅速扩张、企业经营能力的快速提升、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和风险控制的严格审慎,中信银行已经逐渐成为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领跑者,并深受国内外权威机构的肯定。

4.1.2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类及产品介绍中信银行自2005年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以来,经过近八年的业务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已经基本发展成熟,并且建立了一支优秀而专业的理财专业团队,团队成员大多拥有着丰富的理财业务知识,熟悉客户需求,能够有效的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在这支有着丰富理财经验的团队的支持下,中信银行目前的个人理财业务基本覆盖了证券、保险、信托、贵金属交易、税收规划、艺术品投资等多个领域,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个人理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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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3.0版,20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理财业务档案管理,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档案管理运行机制,确保业务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根据《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信银行档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以下简称“销售档案”)是指我行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理财业务的重要文件和凭据,是中信银行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销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协议书、客户风险评估问卷、产品说明书、综合理财签约/解约业务申请表、综合理财购买/赎回业务申请表、风险评估确认书、客户的相关身份证明、客户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如有,适用于仅面向高资产净值客户销售的特定理财产品)及其他个人理财业务资料组成。

第四条各分行零售银行部是销售档案的管理部门,各分行零售银行部可根据业务量配备熟悉理财业务、责任心强的专(兼)
— 1 —
职理财档案管理员,负责本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的归集、整理、保管、借阅以及销毁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销售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安全保密原则: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保密措施,建立健全档案调阅手续,谨防档案毁损、遗失或泄密。

(二)方便调阅原则:销售档案必须有序整理,有序存放,建立完备、快捷的档案索引,以满足调阅需要。

(三)集中保管原则:各类销售档案集中在各分行零售银行部统一保管。

(四)专人负责原则:各分行零售银行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章销售档案的审核方式及要点
第六条销售档案的审核
(一)审核
分行辖内各网点理财销售人员在日终时对销售档案进行交叉复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销售档案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联系客户于次日修正。

(二)审核要点
1.审核是否对客户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是否经客户本人签字确认,客户经理是否在风险评估书中“客户经理签名”处签字确认,并在“银行签章”处盖章确认,客户风险评估结果与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是否相匹配,如出现产品风险等级高于客户已评估风险等级,不得向客户销售该产品。

中信银行理— 2 —
财客户风险评估问卷的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客户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无需再次进行风险评估。

2.客户本人是否正确填写综合理财签约/解约业务申请表并签字确认(首次购买我行理财产品的客户),是否有银行签章确认。

3.客户是否在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权益须知末页“投资者签字或盖名章”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4.客户是否填写风险揭示书中“投资者申明”处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并完整抄录“本人已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并签字确认。

客户经理是否在“客户经理签章”处签章确认。

5.客户是否完整填写客户协议书中甲方信息栏,并在末页“甲方(投资者)签章”处签章确认。

客户经理是否在协议书末页“客户经理签章”处签章确认,并在“乙方(银行)盖章”处盖章确认。

6.客户是否在产品说明书末页签字或盖章确认,作为客户协议书的附件存档。

7.客户本人是否正确填写综合理财购买/赎回业务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是否有银行签章确认。

第三章销售档案的归档和整理
第七条销售档案的归档
分行辖内各网点理财销售人员完成日终销售档案的交叉复
— 3 —
核后,进行整理并打包封存,于当日交送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理财档案管理员对包数进行确认后在档案交收单(附件1)上签收。

第八条销售档案的整理
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对网点每日报送的档案进行整理。

销售档案应按照一支产品一个文件夹的原则,按年度排列、存放。

单支产品档案资料按客户姓名进行排列,单个客户名下按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及产品说明书、客户风险评估问卷、综合理财购买/赎回业务申请表、风险评估确认书、客户的相关身份证明、客户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文件(如有)及其他个人理财业务资料组成等进行排列归档。

档案号编制按照发行年度及月份——产品名称——顺序号。

如:201001——10078-1——1。

“201001”代表发行年度及月份;“10078-1”代表产品名称;“1”代表档案的顺序号。

第四章销售档案的保管
第九条销售档案保管场所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设施,保证档案实体的安全。

第十条销售档案为定期保管,原则上产品结清后保留5年,保管期从产品到期日起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各分行可根据档案使用需要和库房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分行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相关档案管理办法及业务需要负责档案的保管、借阅、检查和销毁等工作。

— 4 —
第十二条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销售档案的保管情况。

若发生丢失、被盗等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销售档案损失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本机构负责人、上级机构及保卫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抢救和补救措施。

第五章销售档案的调阅
第十三条分行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的调阅管理,防止档案丢失和泄密。

第十四条销售档案调阅分内部调阅和外部调阅。

内部调阅指零售银行部从业人员调阅相关档案。

内部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向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提出调阅申请,经分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调阅。

外部调阅指除零售银行部以外的其他相关部门及单位对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的调阅。

第十五条销售档案的调阅,应由调阅人填制《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调阅申请单》(附件2,以下简称“调阅申请单”),并经申请调阅单位负责人审核以及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以及纪律检查等有权调阅销售档案的部门调阅档案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调阅人必须持有正式函件并出示有关证件,经行长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指定专人陪同,由外部调阅部门或单位填制调阅申请单办理调阅手续。

— 5 —
调阅后由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在调阅申请单上进行记录。

调阅申请单、外部调阅部门正式函件需设专夹保管。

第十六条销售档案调阅时如需要对档案抄录、复印或照相,须事先在调阅申请单上做出明确说明。

第十七条销售档案原则上不得拆封或借出,确有特殊需要的,应在调阅申请单上注明调阅原因及归还日期,经对口联系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出。

借出的销售档案原则上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归还,归还时应在调阅申请单上登记实际归还日期,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予以签收。

第十八条在调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销售档案残缺等现象,应及时与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联系,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负责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和备案登记。

第十九条对具有保密要求的销售档案,调阅使用时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销售档案的清档及销毁
第二十条产品到期后,分行理财档案管理员要对有关档案进行清档处理,并在档案封面上注明“到期”字样及日期。

第二十一条销售档案保管期满后,分行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鉴定工作。

经鉴定属保管期限届满、未涉及案件、纠纷等诉讼事项的销售档案应办理销毁。

由分行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销毁清册》(附件3),经分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主管行长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后组— 6 —
织实施销毁工作。

第二十二条销售档案销毁工作由分行零售银行部、办公室、保卫部等共同负责,由专人组成监销小组。

销毁工作结束后,监销人员均应在《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第七章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员涂改、拆换、损毁、遗失销售档案、擅自对外提供、透露档案内容、出卖业务档案及相关资料、以及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销售档案损失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总行零售银行部负责解释、修订,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行销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信银行现行规章制度中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交收单
2.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调阅申请单
3.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销毁清册
— 7 —
附件2-1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交收单交送支行:年月日
交送人员签字:接收人员签字:
交送支行公章:接收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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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调阅申请单
年月日
— 9 —
附件2-3
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销售档案销毁清册
批准人:监销人:
销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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