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投诉制度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相关组织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
第三条食品安全投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便民;(二)客观、公正;(三)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制度,明确投诉渠道,加强投诉处理,确保投诉及时、有效解决。
二、投诉渠道第五条食品安全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一)拨打12331全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二)通过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投诉举报窗口;(三)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四)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提出。
第六条食品安全投诉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名称、地址;(三)投诉事项;(四)相关证据材料。
三、投诉处理第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八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案:(一)投诉事项属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范围;(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三)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投诉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投诉人提供相关资料;(二)对被投诉人进行现场检查;(三)对涉嫌违法行为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四)对涉嫌违法行为的食品进行扣押、查封;(五)对涉嫌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应当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投诉人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十三条对投诉案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有效的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投诉范围和方式第五条食品安全投诉的范围包括:(一)食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二)食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三)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四)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第六条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食品安全投诉:(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二)向食品生产、销售者或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投诉;(三)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投诉人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一)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三)投诉的事项和理由;(四)证据材料。
第三章投诉处理程序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食品安全投诉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十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二)询问相关当事人;(三)对涉嫌违法行为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四)查封、扣押违法食品和相关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投诉成立,依法予以查处;(二)投诉不成立,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三)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食品安全投诉处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置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诉接收1. 食品安全投诉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现场等方式向本公司提出。
2.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由专人负责接收和登记投诉。
第三条投诉处理流程1. 投诉接收:及时接收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详细记录。
2. 投诉分类: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分为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隐患、食品标识不符、食品经营行为不规范等类别。
3. 投诉派单:根据投诉类别,将投诉派发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处理。
4. 调查核实:相关部门或人员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5. 处理意见: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6. 投诉回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回复投诉人,并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投诉处理要求1. 及时性:投诉接收后,应在1小时内进行分类并派单处理。
2. 客观公正:调查核实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3. 严肃认真: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应严肃认真对待,彻底查明原因,确保食品安全。
4. 整改落实:对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条投诉处理时限1. 一般投诉:自投诉接收之日起,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回复投诉人。
2. 重大投诉:自投诉接收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回复投诉人。
第六条投诉处理结果反馈1. 对投诉处理结果,投诉人如有异议,可向本公司提出复查申请。
2. 本公司应认真对待复查申请,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投诉处理情况统计与分析1. 定期对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诉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 对重复出现的投诉问题,应重点关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八条投诉处理制度修订1. 本制度每两年修订一次,以适应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xx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xx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自行确立,姓名、电话)是投诉第一受理人。
食堂在一楼西厅设投诉监督台,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后,应该立刻将投诉状况告之负责人,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实时办理,超权限的快速上报饮食管理科。
二、聆听投诉人投诉时和接到投诉后,态度要恳切、耐心、保持沉着。
详尽咨询原由,必需时做好记录。
站在投诉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投诉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认识投诉人投诉原由和要求,告诉投诉人需做检查及大概等待时间。
检查认真认真,不推辞、敷衍投诉人。
五、尽量防止在人员过多的场合进行投诉办理。
六、独自接触投诉人时,态度友好,不争执、争辩。
七、若属投诉人误会惹起的投诉,委婉解说,除去误会。
八、接到投诉人投诉食品感观异样、可疑变质、有异味等问题时,应实时对该食品进行核实。
若状况真实,应实时撤换,通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检查清楚,提出办理方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采投诉人对办理方法的建议。
投诉人不同意办理建议,可报告后勤管理处、校党政办公室,由上级部门根据查明事实协助给出办理建议。
十、如最终建议投诉人依然不接受的,可告知投诉人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学校食堂及相关责任人需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尽全力给投诉人满意答复。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食品产品消费者的投诉处理。
第二章投诉处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投诉处理机构)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投诉。
第四条(投诉处理机构职责)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接受、登记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解答服务;(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三)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投诉事项,跟踪处理结果;(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第三章投诉处理程序第五条(投诉受理)消费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企业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提出投诉。
第六条(投诉登记)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在接到投诉后,对投诉内容进行登记,并予以编号。
第七条(投诉调查)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九条(处理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如有需要,应进行解释说明。
第十条(投诉处理记录)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对每一件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四章投诉处理要求第十一条(保密原则)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投诉人的隐私。
第十二条(公正原则)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保持公正中立,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诉事项。
第十三条(效率原则)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应尽快处理投诉事项,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第十四条(整改措施)企业应根据投诉处理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投诉处理机构责任)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未按规定处理投诉,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顾客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顾客投诉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诉受理1. 店内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店内显眼位置公示,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
2. 店内工作人员应当热情、耐心、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及时记录并回应。
第三条投诉处理1. 店内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应立即向消费者了解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消费者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等。
2. 店内工作人员应尽快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如需要,可向消费者核实具体情况。
3. 店内工作人员应在调查结束后,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并根据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整。
第四条投诉调查1. 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时,应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不得推脱、搪塞。
2. 对于重要投诉,应立即报告给店内高层领导,并按照领导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五条投诉处理结果1. 对于消费者表示接受处理意见的,店内工作人员应向消费者表示感谢。
2. 对于消费者的误解,店内工作人员应委婉解释,消除误解。
第六条投诉分析与整改1. 店内应对投诉内容进行分析,对带有倾向性或者多次发生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 店内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1. 店内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应立即核实。
经核实确有异常的,应立即撤换,并告知消费者做好相应处理。
2. 店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应立即报告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调查。
第八条投诉记录与存档1. 店内应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以便日后查询。
2. 店内应定期对投诉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以便改进食品安全管理。
第九条员工培训1. 店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
2. 店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投诉处理流程。
第十条奖惩机制1. 对于认真履行投诉处理职责,及时解决消费者问题的员工,店内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投诉受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处理。
三、投诉受理机构(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可以接受消费者的委托,协助处理食品安全投诉。
四、投诉受理程序(一)投诉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食品安全投诉。
(二)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并对投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三)受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对投诉进行初步核实,并根据投诉内容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四)受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
(五)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投诉档案。
五、投诉处理要求(一)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处理。
(二)受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
(三)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人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投诉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四)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投诉处理结果,不得拖延、推诿。
六、法律责任(一)投诉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投诉人信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顾客食品安全投诉管理制度
顾客食品安全投诉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诉受理1. 设立食品安全投诉热线和投诉邮箱,便于消费者进行投诉。
2. 投诉受理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记录投诉内容,并向消费者表示感谢。
第三条投诉处理1. 投诉处理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和处理。
2. 投诉处理部门应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了解投诉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3. 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四条投诉处理结果1. 投诉处理部门应在投诉处理结束后,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2. 投诉处理部门应根据投诉情况,及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条投诉记录保存1. 投诉处理部门应将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保存至少2年。
2. 投诉记录应包括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六条投诉处理人员培训1. 投诉处理部门应定期对投诉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投诉处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社会公德心。
第七条投诉处理考核1. 企业应定期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投诉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企业应对投诉处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对其工作进行激励或调整。
第八条投诉处理与其他部门协作1. 投诉处理部门应与生产、销售、质监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2. 投诉处理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其他部门沟通,共同解决。
第九条保密原则1. 投诉处理部门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消费者隐私。
2.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第十条法律法规1. 本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 如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有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高效、公正的解决。
二、投诉处理原则1. 公正公平:确保投诉处理的公正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及时高效:对消费者的投诉要及时响应,迅速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3.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投诉处理合法合规。
4. 沟通协调:加强与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
5.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投诉处理经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投诉处理质量。
三、投诉处理机构与职责1. 投诉处理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2. 职责:(1)接收消费者投诉,并进行登记、分类、编号。
(2)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投诉条件的予以受理。
(3)调查核实投诉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4)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投诉处理进程。
(5)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反馈,答复消费者。
(6)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投诉处理流程1. 消费者投诉(1)消费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提出投诉。
(2)消费者应提供以下信息:① 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② 投诉对象名称、地址;③ 投诉事项及具体事实;④ 相关证据材料。
2. 投诉审查与受理(1)投诉处理机构收到投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审查。
(2)对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投诉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 投诉调查与处理(1)投诉处理机构应在受理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2)调查过程中,投诉处理机构可采取以下措施:① 向投诉人、被投诉人了解情况;②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③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消费者权益,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食品安全投诉,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处理流程。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小组,负责投诉的接收、调查、处理和反馈。
2. 小组成员包括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代表及法律顾问。
四、投诉接收1. 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包括电话、电子邮件、在线表单等。
2. 所有投诉信息必须详细记录,包括投诉人信息、投诉内容、时间、联系方式等。
五、投诉分类1. 将投诉分为紧急、重要和一般三个等级,根据投诉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2. 紧急投诉需立即处理,重要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一般投诉应在48小时内处理。
六、投诉处理流程1. 初步审查:对投诉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投诉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2. 调查取证: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产品批次、生产日期、销售记录等。
3. 分析评估: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评估投诉的合理性和责任归属。
4.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处理方案,包括产品召回、赔偿、改进措施等。
5. 反馈沟通:将处理结果和后续改进措施反馈给投诉者,并保持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记录与档案1. 所有投诉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
2. 档案应包括投诉记录、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反馈信息等。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投诉处理流程的培训。
2.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本制度,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流程的认识。
九、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投诉处理流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根据投诉处理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投诉处理流程。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三篇)
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的处理程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幼儿园食品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适用于中心幼儿园的师生和家长。
第三条举报人或投诉人对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有任何疑问或发现相关问题,可立即向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举报或投诉。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心幼儿园所有。
第二章举报投诉方式第五条举报投诉方式可以采取书面方式或口头方式。
第六条举报投诉书应明确举报或投诉的问题,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口头举报投诉应立即提出,相关人员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立即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举报人或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投诉的问题、时间等。
第八条书面举报投诉应以正式信函的方式提出,并投递至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
举报投诉信中应明确举报投诉的问题,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举报投诉信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签署收件人名字和时间。
第三章举报投诉处理程序第九条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收到举报投诉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报告中心幼儿园负责人。
第十条中心幼儿园负责人在收到调查情况报告后,应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调查。
第十一条如需进一步调查,中心幼儿园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第十二条调查结果应向举报人或投诉人进行通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如调查结果属实,并发现中心幼儿园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中心幼儿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第十四条举报人或投诉人如对调查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如产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或举报。
第四章保密条款第十六条对于举报投诉人提供的举报投诉材料及个人信息,中心幼儿园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概念)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 (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第三条(工作原则)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公众参预、社会监督的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工作,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引导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第四条(机构职责)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调查和处理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三)通报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情况;(四)协调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机构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调查和处理在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三)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情况;(四)协调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机构职责)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直接接收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审查受理、转办、移送、跟踪、催促、审核等;(二)采集、汇总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定期发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分析报告;(三)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四)承担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宣传、培训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投诉受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投诉受理渠道1. 设立投诉热线:在企业官方网站、门店等显眼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
2. 设立投诉邮箱:在企业官方网站、门店等显眼位置公示投诉邮箱,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
3. 线下受理:消费者可以直接到企业门店或办公地点提出投诉。
4. 社交媒体受理:企业应关注社交媒体动态,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
四、投诉受理时间企业应保证投诉热线、投诉邮箱等渠道的畅通,实行全年无休日受理投诉。
五、投诉受理程序1. 投诉受理:接到投诉后,投诉受理人员应立即记录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时间、投诉地点、投诉事项等。
2. 投诉分类: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分为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质量问题、食品标识问题、食品储存运输问题等类别。
3. 投诉转交:根据投诉分类,将投诉转交至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进行处理。
如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4. 投诉处理: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5. 投诉回复:投诉处理结束后,投诉受理人员应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并解释相关情况。
如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六、投诉处理时限1. 一般投诉: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和处理。
2. 重大投诉: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和处理。
3. 特殊投诉:如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投诉受理人员要求1. 投诉受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尊重消费者权益,耐心、细心、认真对待每一件投诉。
2. 投诉受理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以便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及时的帮助。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健康,不容忽视。
而食品安全的核心是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制度的意义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紧要措施之一、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安全领域的公正竞争环境,削减企业“躲避”食品安全责任的可能性,这不仅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企业进展的需要。
三、制度标准1. 投诉渠道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应当保证留存证据,同时,消费者应当供给真实、有效的投诉信息。
2. 投诉内容消费者投诉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如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显现食品中毒案例等。
同时,消费者应当对投诉涉及的实在问题认真描述,以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投诉处理时间投诉的处理时间,应当尽量缩短,以便适时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投诉处理的时间应当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 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受理→投诉审理→调查取证→处理结果反馈。
(1)投诉受理:当消费者发觉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有关部门应当开通投诉专线,并为消费者供给便捷快捷的投诉渠道。
(2)投诉审理:有关部门应当对投诉进行审理,认真核查投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告知消费者投诉处理时限。
(3)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以确定问题的真相和责任。
(4)处理结果反馈:有关部门应当适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并保证适时作出处理决议。
5. 制度考核对有关部门开展投诉处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部门予以表扬和嘉奖,对表现不佳的部门进行问责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跟踪和督促。
四、建议和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管理:1. 加强宣扬和推广加强对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的宣扬和推广,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学问,引导消费者留意食品质量问题,让消费者明确自身权益和义务。
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3篇)
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幼儿园食品安全,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和公正性而设立的。
以下是具体的制度内容:1. 举报投诉途径:幼儿园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渠道,包括电话、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以方便家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举报投诉。
2. 举报投诉内容:可涉及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食品质量问题、食品过敏事件等方面的投诉。
3. 举报投诉程序:幼儿园在接收到举报投诉后,将立即启动处理程序。
包括收集相关证据、调查核实、与涉事方进行沟通等环节。
4. 举报投诉处理人员:幼儿园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人员或委员会,负责接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
该人员或委员会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5. 处理结果通知:幼儿园将及时向投诉人通知处理结果。
对于属实的投诉,幼儿园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6. 投诉保密和保护:幼儿园将严格保护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和权益,确保举报投诉的保密性,并防止投诉人受到不正当对待。
7. 监督机制和追责:幼儿园将建立监督机制,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处理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对于处理结果不公正的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通过建立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家长可以依法合规地进行举报投诉,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幼儿园的公信力和形象。
同时,制度中的监督机制和追责措施也能有效防止滥用职权或不公正行为的发生。
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心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积极回应幼儿家长和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推行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的及时受理、快速处置、追溯溯源,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幼儿园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工、幼儿家长、社会公众等。
第三条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委员会是负责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接受、核实、调查、处理和追溯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幼儿园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委员会成员由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后勤保障部门、教育教学科研部门、卫生保健部门等组成,由幼儿园主任担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各部门主管或骨干担任。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为保障公民的饮食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责任,制定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步骤:
1. 投诉举报:公民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 登记受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对投诉进行登记,并对受理情况进行反馈。
3. 调查取证:相关部门会对涉及到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4.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取证结果,相关部门会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整改、查处违法行为等。
5. 投诉举报结果反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若需要,还可以公开通报。
以上是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的大致流程。
希望公民们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勇于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公共食品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及流程
学校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学校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学校食品安全投诉,特制定本投诉受理制度及流程。
二、投诉受理原则1、以师生为本原则我们始终将师生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确保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不受侵害。
2、及时处理原则对于收到的投诉,我们将尽快进行处理,不拖延、不推诿,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
3、公正公平原则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我们将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保密原则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和投诉内容严格保密,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投诉受理渠道1、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学校将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电话:_____,并在学校官网、食堂等显著位置公布,保证师生随时能够进行投诉。
2、设立投诉邮箱开通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邮箱:_____,方便师生通过邮件进行投诉。
3、设立现场投诉点在学校食堂设置现场投诉点,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师生的投诉。
4、在线投诉平台在学校官方网站或相关教育平台上设置在线投诉板块,师生可以通过填写在线表格进行投诉。
四、投诉受理时间1、电话投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12:00,下午 14:00 17:00。
2、邮件投诉受理时间每天定时查看邮件,确保在24 小时内对邮件投诉进行回复和处理。
3、现场投诉受理时间与食堂开放时间同步,随时接收师生的现场投诉。
4、在线投诉受理时间随时接收在线投诉,工作人员将在 24 小时内进行处理和回复。
五、投诉受理流程1、投诉登记接到投诉后,无论是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还是在线平台,受理人员都要详细记录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时间等信息。
2、初步核实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判断投诉的真实性和紧急程度。
如果投诉情况紧急,如可能涉及食物中毒等严重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调查取证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包括查看食品采购记录、加工过程、储存条件等,收集相关证据。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是指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公众可以提出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健康和权益,促进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投诉渠道:设立多种投诉渠道,包括电话、邮件、网上平台等,方便公众提出投诉。
2. 投诉受理:投诉部门应及时受理公众的投诉,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3. 投诉调查:对受理的投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查明问题的原因、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4. 投诉处理: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5. 投诉回复:投诉部门应向投诉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解释处理理由。
6. 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 监督考核:建立投诉处理的监督机制,对投诉部门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可以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增强社会的食品安全信
心。
同时,也可以促使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概念)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第三条(工作原则)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工作,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引导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第四条(机构职责)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调查和处理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三)通报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情况;(四)协调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机构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调查和处理在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三)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情况;(四)协调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机构职责)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直接接收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审查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二)收集、汇总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定期发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分析报告;(三)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四)承担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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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构筑食品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一、设立食品安全投诉部门,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由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承担。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三、在就餐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四、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认真作好投诉记录,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五、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应及时核实。
经核实确有异常的,应及时撤换,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六、投诉记录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七、对于投诉事件,食品安全管理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六、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七、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