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销毁记录
失效麻醉药品销毁记录
申请单位:××医院待销Fra bibliotek药品来源及原因:过期失效、破损
序号 1 2 品 名 规 格 单位 数量 支 支 支 支 支 3 2 9 8 4 批 号 有效期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生产商 天津金耀 东北制药 江苏恒瑞 东北制药 青海制药 备注 过期 过期 过期 过期 破损
地西泮针 盐酸吗啡针
10mg/2ml 10mg/1ml
010528 010309 011001 020608 080314
3 盐酸氯胺酮针 0.1g/2ml 4 盐酸麻黄碱针 30mg/1ml 5 盐酸哌替啶针 50mg/1ml 6 7
单位意见:情况属实,申请销 审批意见:请医政科按规定核实监督 毁。 销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销毁方式及地点:锅炉房焚烧销毁
销毁情况记录: 2009年11月9日于市中心医院锅炉房,经过现场核对无误,投入 锅炉中焚烧销毁。 申请单位参加销毁人员: 市卫生局监督销毁人员: 2009年11月9日
注:该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市卫生局各执一份存档。
处方销毁申请登记表
药房组长:
申请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卫生部
序号
处方类别
起止年限
处方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Biblioteka 合计药剂科意见:签名:
医务科意见:
签名:
分管主任审批意见:
签名:
销毁时间
销毁方式 1焚烧
2化浆
销毁情况 1完全销毁
2部分销毁
销毁情况
申请日期: 备注
日期: 日期: 日期: 销毁地点 3其他 3未销毁
监销人:
执行人:
备注: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 品处方保存期限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3年。满足以上条件方 可销毁。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表
支
0140850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50mg,1ml
支
0020250
盐酸氯胺酮注射液
100mg,2ml
支
0271651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30mg,1ml
支
0502350
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
1ml:0.2mg
支
汇总:
0140750
盐酸吗啡注射液
10mg,1ml
支
0
0143250
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
1mg
支
0
0143450
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
50μg,1ml
支
0
0141150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
0.1mg,2ml
支
0
0140851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100mg,2ml
支
0
0140850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50mg,1ml
支
0
0020250
盐酸氯胺酮注射液
100mg,2ml
支
0
0271651
盐酸麻黄碱注射液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表
年月日——年月日
编码
品名
规格
单位
批号
数量
0140750
盐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啡注射液
10mg,1ml
支
0143250
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
1mg
支
0143450
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
50μg,1ml
支
0141150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
0.1mg,2ml
支
0140851
处方销毁登记表
处方时间
Hale Waihona Puke 处方数量销毁方式申请科室
审核科室
业务副院长审批
法人代表审批
申请时间
销毁时间
经手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属性规范与管理规定》中附件3:处方管理办法第六 章;第50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 方保存期限为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三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登 记备案,方可销毁。现我院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31日处方已满1年,现申请销毁。
麻、精药品销毁记录
品 名 规 格 数 量 批 号 单 价 金 额 销毁地 点 销毁方 式 废弃物 处置方 式 销 姓 名 毁 单 位 人 职 务 姓 名 监 销 单 位 人
销毁单位盖章
监销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有分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库房保管、麻精药品专管员及保卫科科长参加并在本记录上签 名,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派人监销并签名。 2.本记录一式二份,完成销毁后由销毁单位、监销单位各存一份,保存三年备查。
、一类精神药品销毁记录
监 销 人 职 务监销单位盖章年月日
院长、药剂科主任、库房保管、麻精药品专管员及保卫科科长参加并在本记录上签
一份,保存三年备查。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一、处方是医疗过程中的法定文书,为了规范处方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处方的保管和销毁。
二、门诊处方由门诊药房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3年。
三、处方按天整理,药房组长安排专人或专班整理打包,封口上注明处方日期,用纸箱统一装箱,按时间顺序放置,箱子用记号笔标写清楚,内容包括:处方类别、时间段和处方数量。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专人保存,单独放置,其余规定与普通处方相同。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满后,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销毁登记表》,经药房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销毁记录内容包括:销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人签名。
六、其他处方保存期满后,填写《处方销毁登记表》,经药房负责人、药剂科主任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销毁记录内容包括:销毁处方时间段、处方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人签名。
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a。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处方的销毁管理工作,加强对处方药品的合理使用,防范药物滥用和侵权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开具处方的医护人员,包括临床、药学、护理等岗位人员。
二、处方销毁的范围和要求1. 处方销毁的范围包括已用过的纸质处方、电子处方以及出现异常情况(如遗失、涂改)的处方。
2. 处方销毁要求必须在医院内指定的销毁区域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流程。
三、处方销毁的程序1. 纸质处方销毁程序:(1)医院工作人员收集已用过的纸质处方,并及时进行登记备案。
(2)经过科室负责人的审批,将纸质处方送至指定的销毁区域。
(3)销毁操作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销毁处理。
(4)销毁结束后,需填写销毁记录,并交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
2. 电子处方销毁程序:(1)医院设定定期清理电子处方的时间,同时建立处方销毁的警示机制。
(2)通过系统操作,将电子处方转移至销毁区域,进行相应的处理。
(3)销毁操作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4)销毁结束后,需填写销毁记录,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负责人进行审核。
四、处方销毁的管理要求1. 强化处方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制度要求,确保每一张处方都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销毁。
2. 加强处方销毁区域的监控,确保处方销毁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定期进行处方销毁管理的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4. 加强对处方销毁记录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存档系统,做到销毁过程可追溯。
五、处方销毁的监督和考核1. 医院设立专门的处方销毁管理岗位,负责处方销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2. 在年度考核中加入处方销毁管理工作的评价指标,将其作为医院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
3. 审查处方销毁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保证处方销毁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六、处方销毁管理后果和处罚1. 对违反处方销毁制度规定的人员,根据医院制度予以纪律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保存年限规定:普通处方1年、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药处方(医疗保险处方)2年、麻醉药品处方3年;保存时限有差异时,按保存时间长的为准。
第二条处方到规定年限时,严格执行处方销毁手续。
第三条处方在销毁前要认真进行核对,不得将不到期限的处方进行销毁。
第四条处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撕毁、销毁处方。
第五条处方销毁地点、时间、监销人由医院统一安排。
第六条处方销毁方式:必须选择焚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不得以丢弃或作为废品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医务处组织、协调处方销毁工作,药剂部门要认真落实处方销毁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处方在销毁时,必须由两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销毁后要及时做好销毁登记,监销人要进行双签字,销毁记录不得出现补记录的现象。
第九条处方销毁申请和处方销毁记录要永久保存,以备查。
第十条处方销毁申请程序:由处方保管人向药剂科主任提出,药剂科主任填写市白碱滩医院处方销毁申请,报医务处、业务主管院长审批,由药剂科与医务处执行销毁。
第十一条处方销毁记录要求(一)处方销毁记录必须用兰黑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正规,不得有涂改、代签名现象。
(二)记录项目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准确。
(三)记录填写方法:1、类别:(1)普通处方;(2)急诊处方;(3)儿科处方;(4)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处方(医疗保险处方);(5)麻醉处方。
2、年限要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张数和金额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报批日期、销毁日期、销毁地点要详细。
5、监销人必须是两人,并均签全名。
第十二条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管理办法的中关于处方销毁的有关规定,业务主管院长、医务处、药剂科必须加强对处方销毁申请和销毁记录等项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销毁申请由医务处保存,销毁记录由药剂科保管。
医院处方销毁申请药剂科主任:申请日期:医院处方销毁记录****医院处方销毁记录。
XX县区中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XX县区中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销毁申报
通过医院药械科、财务科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过期药品与已作报损的破旧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与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械科要提交药品销毁申请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经医院上报矿有关科室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周期
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
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务必在医院质药械科质管员的监控下对账清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
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与风、水上游。
并将待销毁药品分类销毁,普通药品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生物制品务必灭活处理,抗生素与化疗药品要在安全环境下破坏原最小包装后密封交专业医疗垃圾处理公司处理。
药械科务必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
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械科务必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与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储存期很多于3年。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
一、处方是医疗过程中法定文书,为了规范处方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适用于医院处方保管和销毁。
二、门诊处方由门诊药房妥善保留。
一般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留期限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期限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期限3年。
三、处方按天整理,药房组长安排专员或专班整理打包,封口上注明处方日期,用纸箱统一装箱,按时间次序放置,箱子用记号笔标写清楚,内容包含:处方类别、时间段和处方数量。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专员保留,单独放置,其它要求和一般处方相同。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期满后,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销毁记录表》,经药房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医院主管领导同意,登记立案,方可销毁。
销毁统计内容包含:销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法、销毁人署名。
六、其它处方保留期满后,填写《处方销毁记录表》,经药房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同意,登记立案,方可销毁。
销毁统计内容包含:销毁处方时间段、处方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法、销毁人署名。
七、发觉问题立即上报领导。